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7 14:11:26 偲颖 制度 我要投稿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

  一、从事药品质量验收人员,须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验收药品必须在库房内划定的“待验药品区”进行。

  三、验收内容包括:核对凭证、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检查。

  1、核对凭证、供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等。

  2、外观质量检查,根据药品剂型、类别,参照《药品质量验收细则》进行检查。

  3、检查包装是否牢固、标识印字是否清晰、内容是否齐全、证件包装是否有产品合格证。

  4、检查中小包装是否牢固、标识印字是否清晰、内容是否齐全,标签或说明书上是否有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成分、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储存条件等内容。

  5、检查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和忠告语,非处方药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四、验收首营品种时,应进行质量审核。

  五、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该品种《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该品种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六、凡验收合格入库的药品,由保管员入合格药品库。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验收员拒收,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

  七、验收员做好购进和退回“药品验收记录”,结论准确、不缺项并签字。药品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购进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规格、供货单位。

  1、验收应在符合规定的场所进行,对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及时送规定的药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必须根据订货合同、发票或随货同行联,详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及价格;

  3、验收的药品如与合同所签订的药名、规格、数量和生产厂家不一致时应及时上报,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验收入库。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2

  1、目的: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质量关,杜绝不合格药品上柜。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验收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验收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内容:

  5.1、质量验收人员应当具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2、药品配送到门店应立即进行现场验收,若不能当即查验的应暂时放置待验区,在当日内完成验收,冷藏贮存药品必须立即验收,按规定条件贮存摆放;

  5.3、药品验收时验收员必须依据送货凭证,对进货药品逐个查验。

  5.3.1、每个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等逐一进行核对;

  5.3.2、对其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查验有无破损、污染;

  5.3.3、仔细查看药品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发现有质量问题药品应拒收并及时报告配送中心。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并向公司质管科报告,及时办理退货相关手续;

  5.3.4、进口药品除按规定验收外,应有随附加盖公司质量管理科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或采用电子文件进行转移、存档;

  5.3.5、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签,药品证明应及时登记于“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登记表”中,留存备查。

  5.3.6、中药饮处片应有批次检验报告书。

  5.3.7、验收冷藏药品,需与配送人员进行冷藏药品交接,确保配送工具符合冷藏药品温度要求,并记录,验收冷藏药品需在15分钟内完成。

  5.4、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字,并标明质量状况及验收时间。

  5.5.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核注工作,对20xx年4月1日后生产的并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未入网或未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一律不得入库。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及时采集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核注核销工作。

  5.6、送货凭证应按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或按柜按月分别装订成册。送货凭证保存至少五年。

  5.7、验收并记录,至少保存5年。

  6.相关表格:药品拒收报告单、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登记表。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3

  1、药品验收必须执行制定的《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购进凭证等,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药品质量验收应包括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专有标识等内容的检查。

  3、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进行检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医院药房提供的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验收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审核其《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

  6、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7、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齐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8、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予以拒收,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9、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员应与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保管人员依据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的签章将药品置于相应的库(区),并做好记录。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4

  1.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资质符合法宝要求的单位购进。

  2.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账、物相符。购进票据和记录应载明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内容。

  3.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4.购进进口药品,要索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加盖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验收药品要仔细查验药品外观性状、数量和药品内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整件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

  6.药房药品应按剂型分类存放,不得着地存放。不合格药品放置于色标为红色的不合格品区。

  7.要根据药品特性,将其存放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环境中。冷藏(2~10℃)、阴凉(0~25℃)、常温(0~30℃),相对湿度保持在35~75%。

  8.药房要配置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等设施。

  9.每日上午8:00、下午2:30定时记录药房温湿度。如超出规定范围,要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记录。

  10.按月对所有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5

  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

  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6

  (一)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为片剂单价1.00元以上者,针剂5.00元以上者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

  (二)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三)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四)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五)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公费报销的现象发生。

  (六)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

  (七)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八)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九)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和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十)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十一)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十二)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十三)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十四)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晚间急症病人所用药品,次日须补办手续。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7

  (一)药品检验室全院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制剂室制剂的检验工作。药检室应与制剂室发设,直属药剂科主任领导。

  (二)药品质量监督及检查工作要实行群众性质量监督和专业检验工作相结合,各医疗科室均应选配药品质量监督员,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的监督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

  (三)药品检验室应配备专职的中西药技术人员负责检验。检验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药检室应配有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要建立健全检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结合实际经常研究检验方法,提高制剂质量。

  (五)检品要登记并有正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及时、准确,对不合格药品、制剂,应深入了解其原因,提出意见报科主任批准处理;对结论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检品可送药检所复核或促裁。药检室人员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及药检所报告本院的药品质量问题。

  (六)药品、制剂分析检验的`原始记录应清楚完整,不得任意涂改,妥善保存三年以上备查。

  (七)执行留样观察制度,普通制剂留样至该批制剂用完后一个月。灭菌制剂留样一年。定期对留样进行质量考查,并做出质量分析。

  (八)药品文秘检验室每半年写出一份本院药品质量情况综合报告,经科主任审阅后,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报告院领导,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九)药品检验使用的衡器应按《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衡器准确可靠。

  (十)化学危险物品、毒害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十一)药品检验室人员要衣帽整齐,室内保持清洁,陈列有序。

  (十二)药品检验室应有防护措施,安全操作。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8

  一、为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假药劣药和质量不合格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必要时,能为消费者提供药咨询和指导

  六、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七、处方药必须由药师依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调配、销售,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在营业时间内,应有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药师等内容的胸卡。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八、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九、严格执行对处方的审核、调配、复核和保存的管理规定,确保销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9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企业严禁采购、销售不合格药品,凡属《药品管理法》第48、49条规定的假药、劣品范围,均属不合格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属不合格药品: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的'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等。

  2、凡在验收和养护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

  3、药监部门发布质量问题的药品或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三、发现不合格药品,各岗位负责人及时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内,挂上明显标志,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质量负责人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凡属报废药品,由药品验收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企业负责人核准,按规定进行销毁。其中假药销毁应事先报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五、特殊药品销毁事先报告聊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由药监执法人员到场监督销毁。

  六、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

  七、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做到定期汇总和分析,并建立档案,作为药品质量分析的依据。

  八、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和不合格药品销毁单由药品验收员负责填写。

  九、本制度责任人为质量负责人。

  十、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0

  1、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贵重药品管理范围。

  2、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3、凡属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处理。

  4、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5、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用医保结算的现象发生。

  6、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报损单,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理院长签字方能报损。报损单为二联,其中一联报院财务销帐。

  7、药库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将药品差价填写调价单,上报财务科。

  8、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调配无误,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损失由调配人员自费赔偿补足。

  9、属医疗保险的患者,应按医疗保险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用量现象。

  10、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

  11、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

  1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假、劣药混入。

  13、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并认真填写明细表,人员交接时应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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