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9 08:16:54 制度 我要投稿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成品仓库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1

  一、岗位职责:

  2.1负责各类成品的入库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的验收,合理安排成品仓位的划分,进行成品的安全、有序存放,负责仓库的安全、卫生和管理工作,对入库成品进行标识,防止成品入库后色号、品种、规格等的混淆,建立成品出入库流水帐,每日会同成品车间主管填写《产成品入库单》交销售部、财务部各一份。

  2.2成品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仓库管理制度及具备所管物资的基本知识。成品码放原则为:堆放高度≤1.8m,500×500瓷砖以横排5件、竖排1件,每层6件,分三层交错码放,上部平压2件,共20件独立堆放。

  2.3成品仓库管理员应在接到销售部开列、财务部确认并加盖财务印章的出货单或调拨单后,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凭出货单或调拨单到仓库核对产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发货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发货。(特殊情况可参考《紧急放行规定》第四条)。

  2.4如客户要求出货数量按实际装车数量时,由销售部开具无产品数量的《出货通知单》,经销售部经理签字确认,仓管员接《出货通知单》后按程序发货。成品全部装车完毕,仓管员签字确认并填写装车数目,交由销售部开《发货单》。

  2.5进行发货装车时的现场跟踪,严格按照出货单或调拨单发货,仓管员无权随意改变产品的'型号、编号、等级等发给客户,破损砖不得装车发出,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补充破损数量,必须由成品车间主任签认后方可予以补损。产品装车时,成品仓库发货员必须协同客户对产品数目、质量清点确认,核准后应经两名发货员与客户同时签字确认。

  2.6如客户因特殊原因进行的“先开单,后提货”,提货有效期为7日。但提货不得跨月份进行。每月25日结帐日仓管员应及时与销售部开单员联系并提请客户注意《发货单》的时效。

  2.7销售部如有样品砖需求,应根据开具《样板申领单》,报总经理审批,后交成品仓领出。《样板申领单》一式四联,一联交办公室,二联交成品仓,三联交门卫,四联存销售部。

  2.8成品仓库管理员应每日做好成品库台帐,并于次日上午11:30前将《成品日报表》交相关单位。(《成品日报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存根、二联销售部、三联总办)。

  2.9成品仓库管理员负责做好装卸工每日上下车力资单的登记,并于每月25日汇总至财务部。

  2.10每月25日及年终会同销售部、生产部、财务部进行盘点工作,填写《盘仓清点表》(一式四份,一份存根、一份报销售部、一份报财务部、一份报总办)。

  二、管理制度:

  1. 成品库管理员必须提前十五分上岗。

  2. 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 成品库发货员必须严格按照销售部所开《出货单》发货。

  4. 装卸工在发货时要听从库管员安排装车,如未按库管员要求发货、装车且不服从管理,库管员有权拒开《力资单》,并呈报物管部。

  5. 成品库的卫生应由库管员负责安排装卸工在下班前打扫干净。

  6. 在装车过程中不得有人为原因打破砖片;如确有发生,则按出厂价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7. 货主、司机开车撞破砖片,应知会销售部由其照价赔偿。

  8. 成品出库时,成品库管员、装卸工必须交替在岗发货。

  9. 非成品库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成品库翻拿成品,成品库内所有入库成品需办理出库手续后方可发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行负担。

  10. 成品仓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操作程序。

  11.以上如有违反,公司将按照《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2

  一、职责

  成品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和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以及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二、入库

  1、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2、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待处理品入库,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三、贮存

  1、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2、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库管员需用挂标牌予以明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仅挂产品型号标识牌即可;

  ●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四、发放

  1、任何人提取成品时,必须有营业部打印的《出库单》。

  2、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出库单》、《发货单》发放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认真核对《出库单》、《发货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单据应妥善保管;

  ●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同一规格的成品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五、仓库内部管理

  1、成品库的主管部门应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账、物、卡相符状况,存放情况、标识情况。原料库主管应抽查物料的仓储情况、环境条件、有无错放、混料及超期贮存、变质、损坏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变质、发霉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及时处理。对有保质期的产品要防止失效。距保质期不到三个月(含)的成品一般不发放检验报告(顾客同意的除外),但应及时报验,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若超过保质期,应及时报验,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3、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账、物相符,年中和年末应配合财务部搞好盘点工作。

  4、仓库做到通风、防潮、清洁,无苍蝇、老鼠。冷藏、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危险品库除外),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许占压。

  5、对有毒有害及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应分别贮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6、退库的成品应按品种、型号分别码放并予以标识,经质管部检验为合格的办理入库,并尽快发出。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评审处置意见办理,并作出待处理标识。

  7、成品库存放退货应另划待处理品区,予以标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处理工作。

  8、对于喷粉产品要严格按照产品的贮存条件贮存,经常检查并通风,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与技术部联系,做到及时处理。

  9、凡打开包装的成品,须重新包装,保证密封,不允许敞开存放。没有标识的应做出标识。

  10、成品库负责样品的包装、发放。样品包装上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型号和生产日期。样品应在生产后的三个月内发放。若要将超过三个月的产品做样品发放,应报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做样品发放。

  六、安全事项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产成品仓库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成品仓库(包括露天临时堆场)的管理。

  第二章 入 库

  第三条 产成品办理入库,必须有质检部门确认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方可入库,未经允许不合格品不准办理入库手续。当天生产的.合格产品原则上当天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条 办理入库的产成品,生产车间要按产品品种、包装规格、质量等级,分区域码放整齐,便于清点、出库。如堆放混乱、标示不清楚,保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第五条 办理成品入库时,保管员要根据ERP入库单所列成品,及时到车间现场清点数量、核实包装、计量、质量等级和生产批号等。做到入库货物、账物相符。库管员每日必须做当日产成品、半成品台

  帐,每天的帐物卡必须一一对应 。 第六条 根据公司成品库房的实际情况,入库产成品仍有生产车间代理管理。

  第三章 出 库

  第七条 产成品出库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第八条 成品出库(或调拨)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由销售部门责任人出具的货物出库(或调拨)通知; (2)有确认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绝不允许手续不全的产成品出库。货物出库时,保管员要根据销售部门的通知所列各项内容,逐一核实,避免发错货物。

  第九条 保管员在发货时,要协调好车间(库房)、运输车辆、装卸、上站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关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 产成品发货,必须确保发出的产品品种、数量、质量、包装规格、生产批号等准确无误;外包装无污染、无破损。并做好产品发货原始记录。

  第十一条 在装卸时,如装卸人员野蛮装卸或故意造成产成品包装或产品受损,发货保管员应做好记录(同时由责任人在《出库记录》上签字)并及时报告主管,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顾客自提或汽车(调拨)装运发货,货物装完后,必须由提货人或承运人核实后在装卸记录上签字并办理提货手续。(注:公司内部车辆转运货物出厂,由保管员开具出门手续,司机签字认可车载货物)

  第十三条 外购产成品出(入)库,保管员要认真核实规格、数量,并向质检部门了解产品是否合格,如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 任何货物出库,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输入ERP系统,做到日清月结。

  第四章 仓储管理

  第十五条 产成品仓库一般不允许闲杂人员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库内者,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方可入内。

  第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进入产成品仓库的外来人员,要有公司有关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库房。

  第十七条 成品库房要保持干净整洁,若发现屋顶、门窗、水、电等损坏,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 成品入库后,根据ERP系统库存量经常查验库存产品,做到账、物一致。如发现有包装损坏及产品异变,要及时通知质量部、车间进行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十九条 成品存储要求: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决定堆码方式及区位;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对危险物品隔离管制;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

  第二十条 保管员须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防漏、防虫工作,注意清洁卫生。

  第二十一条 保管员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态度和蔼、热情主动。严格按批准数量、质量发放物品。

  第五章 盘点管理

  第二十二条 每月月底保管员应对产成品实物进行盘库。要求数

  据真实、准确,盈亏分析实事求是。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产成品月度入库、出库、库存以及分析情况。

  第二十三条 年终保管员应会同生产、财务等部门对产成品进行年度盘点。并将产成品盘盈、盘亏情况在《库存盘点表》中明确体现,如实反映产成品的真实情况并做出年度分析总结汇报。保证产成品的账物相符,数据真实、准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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