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户卡使用守则
小区住户卡使用守则1
一、使用说明
本住宅小区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住户须办理住户卡。住户采用智能IC卡形式,作为住户进入小区、楼宇的身份识别。
二、管理原则
1.办理住户卡须经业主授权同意,除业主外的'非常住人员不能办理住户卡。
2.办理住户卡数量限制为:5张,住宅业主除每户标配的数量外,超出数量须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自费办理。
3.当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未经新业主确认的住户卡作废。
4.秩序维护人员有责任要求进入小区的人员出示住户卡,如发现卡或与持卡人身份不符时,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等管辖区域。
5.住户卡的管理、发放、解释权归深圳市开元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万达茂物业服务中心。
三、住户卡的办理
由业主或业主授权人填写《业主(住户)资料卡》,并提供办卡人员近期1寸彩色照片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并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确认身份。
四、其他人员
装修施工人员须按《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没有住户陪同的临时访客经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入小区。
五、工本费
住宅业主每户IC卡工本费按10元/张计费。“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使用完毕凭原证退还服务中心。
六、遗失补办
“住户卡”发生遗失、须立即通知服务中心销卡并重新补办。工本费为:10元/张,无需再提供原申请资料。
七、人员变动
当租户退租、家庭雇佣人员离职及其他人员变动时,业主须自行回收“住户卡”。
小区住户卡使用守则2
一、住户卡只发给本小区住户,供证明居民身份使用。所有身高1米以上的儿童均须办理住户卡,住户卡每张工本费用5元。
二、住户卡必须贴有领卡人照片,管理处盖章后生效。
三、请不要擅自涂改住户卡,涂改后的住户卡无效。
四、住户搬离本小区,请将住户卡交回管理处。
五、房屋出租后,住户卡使用权自动转移给租户。
六、住户卡遗失,请向管理处申明补领;补领时收工本费5元。
七、住户卡可提供下列用途:
1、享有会所、游池等住户专用设施,可凭证购票。
2、参加管理处所举办的.社区文娱康乐活动。
3、领取管理处派发物件。
4、供进入大堂证明身份使用。
八、管理处根据情况变化,可随时增减或修订本住户卡使用守则,无须先行通告。如有疑问,可亲临或赐电管理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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