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和规范销售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炮竹点的消防安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频次并做好记录。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其它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3、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器材是否被遮挡而影响使用。
4、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5、禁止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或在爆炸危险场所吸烟的`。
6、其它安全情况。
二、隐患整改: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及时将存在的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通报,提出整改意见、方案。并登记备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保障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及人身安全的应整改。
三、防火检查人员职责:
1、防火检查人员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
2、防火检查人员应当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目的
1.1.维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1.2.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
1.1.安全组、养修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1.2.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
内容: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人员及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3.各部门要单独成立义务消防分队,分队队长原则上由部门主管担任;
4.义务消防队(包括部门分队)由灭火组、警戒组、疏散组、破拆组及医疗救护等组成,每组成员视情况而定;
5.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培训,熟悉各自业务、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6.公司每年至少举行二次消防演习,以检验消防队员及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以便火警发生时,能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7.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下不准动用;
8.消防器材及设施严禁任何人挪动,挪用和破坏;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10.不准占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周围1米范围内的地方;
11.不准在消防设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2.消防设施及器材要经常检查、更换、补充、以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效果;
1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专人负责、定点存放,依照危险物品的管理原则,加强管理。
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2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4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4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制定并批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7.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公司安全督导员职责
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
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机械管理员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变压器及自制机制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督查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3,对新购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合格证和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和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的会议,提出意见,同时督促落实,保证实施。
5,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的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制度目的
为保障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及扩散,促进小区消防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开展,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及所有业主、住户。
三、制度要求
(一)居民楼防火措施
1、居民楼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如火灾报警器、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
2、禁止在楼道、楼梯间、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区域存放物品。禁止在楼道、楼梯间堆放任何垃圾或易燃物品。
3、不得私拉电线,不得私自安装灯具或其他电器。谨慎使用明火灶具、电热器等电器。
4、重要部位配备监控设备,掌握实时信息。定期检测疏散通道畅通和灭火设施正常。
(二)小区公共区域防火措施
1、小区内公共区域火源明显的地方应配备强制性消防设备,如桶式灭火器、消防水枪等。
2、小区内公共区域内禁止烟花爆竹及燃放易燃物品。禁止在公共区域内烧烤、冒火玩耍。
3、定期对小区公共区域防火设施进行检测,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三)物业公司职责
1、保证小区内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完好性和正常性。
2、定期召开消防知识普及讲座,提高业主和住户的消防意识和技能,确保居民对火灾危险的.认知和应急意识。
3、及时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测,如设备维修更换、消防设施测试等。
4、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灾难救援水平。
(四)居民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1、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及时向物业公司汇报火灾隐患和异常情况。
3、积极参与小区内消防应急演练,并配合消防人员按要求进行扑救和疏散等措施。
4、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制度执行
1、对于未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的业主和住户,物业公司将进行警告,情节严重者,可对其设施进行停止使用。
2、对于未履行防火措施的物业公司,经查证属实后,将进行相关的处罚和通报,情节严重者,可吊销资质。
五、制度经费
小区每年将会统筹相关经费,用于消防安全设备的维修、维护以及防火措施的宣传和执行。
六、制度进度
本制度将于制定后30天起开始执行。
七、制度解释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所有。
八、制度修改
本制度经业主大会(或委员会)通过,方可修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安全职责,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一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公司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成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第四条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五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七条公司各位员工均须自觉学习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严格遵
守消防法规和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第八条在新入公司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中须包含消防安全教育的内容。使员工知道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安全教育卡”由技安科存档。
第九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十条在各部门定期开展的安全活动中,须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知道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的措施以及火灾事故的处置方法,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人员疏散与逃生。
第十一条加强电工、焊割工、仓库保管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技术的学习和训练,并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定期(每半年)组织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安全竞赛;定期组织模拟消防演习。强化员工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定期开展由技安科及各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的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需要(如年度大修、技改项目、高温天气、冬防等)组织专项检查。坚持公司月查、部门周查、班组日查的三级检查制度。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化学品库、成品仓库、DCS工艺楼等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室、MCC室等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防火巡查情况;
(十)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每日由专职人员进行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巡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十六条公司假日及夜间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检查、巡查出存在问题,对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十八条检查、巡查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检查、巡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岗位)负责人签字备案待查。
第四章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第十九条根据消防法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配齐灭火器材,并按其性能和配置规定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技安科负责对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登记造册,并组织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各部门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消防泵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由技安科专责管理,并定期测试性能或试运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移动式灭火器材由各分管责任人维护管理,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
第二十三条技安科每年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一次,对消防器材进行换药冲装,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拆除、损坏、停用消防第二十五条设施及器材。
每周对消防应急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进行一第二十六条'次全面检查,如发现不亮,及时更换维修。
消防水池每三天进行检查一次,确保消防水源充足,防止无水。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火灾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对由于不及时整改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负责。
第二十八条三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各部门应责成有关m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罐区域的;
(三)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吸烟室外的公司区域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四)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违章使用、玩弄消防设施的;
(A)违章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九)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乱放的;
(十)公司区内办公室、更衣箱(市)违章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的;
(十一)氢气、氧气、乙烘等气瓶混放在一起等;
(十二)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技安科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条对既暂时无法整改,又无法落实可靠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危险部位应立即停产整改。
第三十一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技安科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六章动火、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
第三十二条用火、动火作业,执行《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用电消防安全管理,除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外,尚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临时用电线路要加强防火措施,严禁未经批准乱拉乱接导线;且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安全防范,使用完毕后须及时拆除。并应根据具体环境特点,正确选择导线类型和导线截面,合理配线。
(二)加强落实照明设备的防火措施,防止照明灯具发热引燃周围可燃物。
(三)公司内各种电热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四)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不允许堆放其他物品,特别是堆放衣服、手套、回丝等可燃物。
(五)在粉料、原料的输送过程中,严格采取接地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
(六)熔断器应根据设备负荷正确使用。
(七)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遵守有关电业规定和技术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八)定期(每季度一次)组织由保全科、技安科等部门参加的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七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第三十四条生产现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领用量不得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第三十五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应实行“五专”(专库、专位、专管、专领、专帐)制度。
第三十六条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应有禁示标志,物品包装应有危险标识。
第三十七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库房和储罐区域严禁动用明火;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视机等电气设备。
第三十八条夏季高温度以上天气,点至点应停止装卸作业。
第三十九条闪点低于度的易燃液体,仓库室温应控制在度以下,有冷藏要求的危险品要经常检查库温,露天堆放应采取防爆晒,高温冷却措施。
第四十条新品种、新原料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汇报。
第四十一条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厂区内不得停靠在人员密集、要害部位、交通要道以及非指定地点。
第四十二条进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堆场、罐区人员、车辆必须建立登记制度。使用、保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持证上
第四十三条岗,熟悉危险品的性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四条防通道不得占为它用。
第四十五条《危险品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吉林省消防条例》,我院对学生宿舍特规定如下:
一、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扯电线、私接灯具和电源插座等,严禁使用一切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器具,违者按规定给予没收。
二、宿舍内严禁动用明火、烧水、做饭等,不准点燃蜡烛、蚊香,不准焚烧废纸、垃圾,如有违反,按规处罚。
三、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等行为,如有违反,从重处罚。
四、宿舍内严禁外人留宿,如有学生亲属探视需住宿,上报医务科批准。
五、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医院公共财产和基础设施。
六、以上条款如有违规,一律罚款50—200元。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中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第三条 各车间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第四条 各车间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安监部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公司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第六条 公司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七条 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第八条 在安全状况下,任何部门与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因检修、建筑装修和改造确需移动、更换消防安全设施时,必须事先向所在部门及安监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负责将消防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第九条 在公司、车间运输与搬运物资及安装改造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公司安监部。负责管辖的`部门、车间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条 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类物品。
第十一条 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条 严禁在消防管网和喷淋头上吊挂杂物及景片等物品。 第十三条 自动消防设施的操控设施周围应保持整洁、畅通,不得进行遮挡或堵塞。
第十四条 严禁用热源、发烟物品靠近报警探头、喷淋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 严禁在消火栓接合器周围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为了确保饭店消防安全,保障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饭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饭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饭店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保安部)的具体指导下,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由饭店法人代表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饭店防火安全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营业总经理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饭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门经理为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各级行政领导(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标,与生产、工作、经营同时计划、布Z、检查、考核和奖惩。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饭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接受饭店保安部的安全监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饭店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五、凡本店员工及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规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凡违反本店规定的将受到批评教育或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饭店领导报警,并迅速全力扑救,及时疏散客人。现场人员必须服从饭店领导和消防人员的统一指挥。
七、不能擅自移动、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准随便开掘施工,以保持道路畅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是保障我公司快件的正常转运秩序,维护公司及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2、消防管理根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各部门人员担任安全员。
4、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同时应制定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5、公司员工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应严格落实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消防检查,及时纠正与教育各类违章现象,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6、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墙报、条幅、安全指示牌、网络等进行安全防火条例与政策法规的`宣传,定期对安全员与消防队员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及演习。
7、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以及外请的涉及电、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检证方可操作,施工人员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由本单位防火责任人进行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8、滞留快件以及仓库材料物资严格按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9、办公区域与操作厅内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严禁使用明火,全体员工在生活区域内,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10、每名员工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主管人员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
11、发生火灾时,安全领导小组及各安全员应迅速组织抢救,疏散人员,防止火灾扩大蔓延,同时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领导认真调查起火原因。
12、对技术革新促进安全的、坚持安全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斗争的、不怕危险排除安全隐患的、及时扑救减少损失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13、对无视消防安全,违反消防法规,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本条列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为加强商场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商场安全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
商场经理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责任:
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及紧急照明装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场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防火训练。
4、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细则
(1)职责落实
1、各铺位商户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2、商场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商户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4、商场内所有人员遵守安全守则。
(2)消防管理
1、商场管理处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2、商场内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3、禁止在商场内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4、划定禁烟区,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5、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商场内的消防设备,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换。
6、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商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8、各商户的货物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四、事故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位置、燃烧品等情况。
3、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4、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1、建立以站长为消防责任人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切实做好各项防火工作。
2、加气站为安全防火重点单位,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切实有效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3、站内装置区属安全防火重点部位,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4、值班人员应时刻提醒进站人员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严防站外火种进入站内。
5、操作人员在岗位上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严禁携带火种工作,并须关闭移动通讯设备。
6、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7、操作人员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气。
8、操作人员严禁在强闪电和雷击气候条件下从事加气作业。
9、严禁在加气站内从事没有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动火票”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加气站备案;动火作业期间,安全管理员应亲临现场监护,作业现场须临时增设消防器材。
10、严格执行“三不动火”规定,即:“没有动火票批文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完毕,由监护人和动火人共同对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经场站负责人确认后方可离开;除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动火范围。
11、严禁行人、顾客在站内吸烟、拨打或接听手机。
12、进站加气的车辆应慢进慢出,要按安全指示牌指定的线路行驶、停靠;加气时车辆须熄火并关闭车上所有电器装置,拉手刹制动,司机必须下车;严禁在加气站内从事检修车辆等敲击铁器、易产生火花的作业,不得载客入站;严禁非本站工作人员接触站内设备及开关。
13、对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好消防安全上岗培训工作。
14、站内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静电劳动保护用品,对进、出站内的车辆人员应严格管理,确保场站安全。
15、遇到故障或火灾时,应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并迅速组织抢险,同时向市消防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快疏散现场无关人员。
16、对违反本制度者,站内管理人员应采取制止措施,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应按相关条例、法规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 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杜绝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企业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危险品安全管理、企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3. 1企业内的一切消防设施、器材按部门管辖区划分,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并建立台帐,实行专防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 2所有的消防设施、器材布局配置由安全管理部门落实防火计划,并呈报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实行统一布局、配置、更换和全面监督、管理。
3. 3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由各部门建立台帐、并责任到人,责任人对其管理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和使用情况须经常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如出现损坏或器材内剂量不足或过期、变质,由责任人及时报告保卫部门,保卫部门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和更换。
3. 4部门消防器材使用后应由责任人及时报告,说明使用时间、用途、起火原因及器材剂量存储状况,书面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3.5办公室或其它部门非救灾性动用水枪水带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用后洗净、送回。
3.6消防设施、器材装置处周围三米内,严禁堆放物资和设置障碍物。
3.7保卫部门对企业内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台帐,经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器材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3.8移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或挪作它用的,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4.1消防工作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职能部门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突出预防,保障重点。
4.2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职工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4.3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部门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所涉及的工作场所、工作性质和工作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将消防安全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并制定内部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防火档案;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人经常检查、维护、保管,确保设施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对消防安全管理纳入部门“日清”考核范围并认真抓好落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4.4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教设备、板报、专栏等工具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针对自身的部门的特点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知识水平。
4.5各部门设消防员一至二名,设义务消防队员若干名,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需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参加灭火训练,义务消防队员由企业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
4.6凡各部门管辖、租借出去的房间、仓库,由各相关部门与使用单位或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并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5 易燃物品等安全管理
5.1易燃物品、危险品由采购部门实行专区堆放保管。
5.2易燃物品、危险品的堆放场所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在危险品堆放场所安全距离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使用电炉。
5.3易燃品堆放场所周围应设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严禁聋、哑、残疾人员、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儿童入内。
5.4易燃、危险品堆放场所内应根据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
5.5易燃、危险品堆放场所应由堆放部门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6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6.1企业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6.2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明显消防安全标志,易燃、危险品堆放场所实行禁火区管理,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使用明火和禁止非工作所需使用电炉;确因生产工作所需使用电炉,应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并制定和落实严格的防火措施。
6.3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埋压、圈占和堵塞消防水源、占用防火间距,以确保企业内外消防通道的畅通。
6.4企业内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
6.5禁止在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任何物资,必须保证畅通。
6.6未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禁止在企业内使用明火,如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的,须经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取得动火证后,并严格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方能使用明火作业,使用明火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6.7仓库内除照明需用外,不得架设动力线及其它电器设备,使用照明灯应在60瓦以下,电源开关应装在大门外,做到门关电关。
6.8电焊工、气焊工操作场地周围不得堆放可燃危险品,离动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距离,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苗、清理场地、做好检查。
6.9凡下班业余时间或节假日,各部门人员都必须检查工作场所是否有火源、非工作电源是否关闭。
6.10建立健全防火档案,每年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企业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演练竞赛活动。
6.11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部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由部门负责人和部门消防员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每季、车间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查防火制度、规程的制定、执行和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7 部门消防员职责
7. 1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演练;审核重点禁火部位动火申请单、防火检查以及火灾扑救、调查、违章处理等消防安全工作。
7.2组织部门月度的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火险隐患及时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对审核的`“动火申请单”,要切实落实动火现场监护人、灭火器材、防火措施三到位。
7.3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企业安委会要求,对新上岗员工、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全年不少于一次。
7.4发生火警事故时,接通知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向安委会报请处理决定,对事故报告单、调查处理的资料注意保存归档,并不断总结提高。
7.5负责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保养,建立台帐,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使用、剂量状况、剂量灌装时间做好详细记录,经常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准确掌握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及器材的剂量状况,如出现损坏或器材内剂量不足情况,及时报保卫科维修。
7.6协同部门负责人建立本部门防火档案、检查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的每一项规定落实情况。
7.7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协同部门负责人制定防火方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8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8. 1参加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门消防员组织的灭火行动、消防演习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业务学习、演练操作等活动。
8.2维护企业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不受损失和免遭破坏、预防火灾、报告火警。
8.3遵守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8.4认真落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每一项规定,勤走细听、注意观察、勤于思考,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对消防安全方案或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
8.5服从所在部门及部门消防员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工作中的每一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掌握所在部门的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布置情况,准确了解每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性和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及器材的剂量大小、灌装剂量时间等有关情况。
8.6制止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屡制不止或可能会有造成危急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情况须立即向企业领导举报。
8.7发生火灾事故时,接通知后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并协助部门消防员或保卫部门调查原因。
9 执行
9.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卫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日常督查工作,每月将督查结果报企业“日清”办。
9.2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本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除由责任单位、部门或个人负责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保卫部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各车间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车间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焦明江高树森
副组长:解恒宁隋万东衣云光
组员:王夕庭凌人安于长磊刘元龙
殷录海庞传乐
二、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车间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车间的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办公楼、会议室、档案室、仓库、施工现场及现场职工宿舍等场所。
三、防火检查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五、消防应急电话
火警:119 急救:12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餐厅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工餐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餐厅负责人,负责餐厅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厅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的.确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准时拆除。
四、餐厅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需常常检查,防止泄漏。发觉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准时通风,严禁消失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全部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娴熟把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觉火灾险情要乐观扑救,并马上向企管部(报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银行及全体员工。
第一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一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银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五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章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七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八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九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银行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银行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灭火预案。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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