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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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必须专人负责。
2、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如邮增减,应及时备注说明。
3、各种大型设备及精密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购置日期、价值、产地、使用......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必须专人负责。
2、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如邮增减,应及时备注说明。
3、各种大型设备及精密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购置日期、价值、产地、使用情况、计量鉴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维修保管记录。
4、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由试验室人员亲自操作,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则,出现仪器损坏和意外事故,由试验室人员和当事人共同赔偿。
5、试验室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按章操作,如出现违章操作,导致仪器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6、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须养成良好习惯,使用后的仪器、各种试模等,必须擦干净,然后涂油防锈;电子仪器长时间处于储藏状态时,每月必须开机运行2小时以上,避免电子元件受潮受损;大型及精密仪器必须配备防尘罩。
7、各种仪器要求定期校验,大型设备应让技术监督部门按时标定校核,保证设备精度。
8、仪器出租业务,在不影响本试验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设备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以租赁,采取有偿服务,不得擅自外借仪器,如私自外借仪器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按原价5%赔偿。
9、仪器的正常损耗,必须按手续申报,经核实后方准报损。否则,按非正常损坏、丢失论处。对于陈旧设备属固定资产范围的,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
一、仪器设备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有专人管理,并每月清查一次。
二、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使用,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技术者及未经允许者不得使用。
三、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使用日记。使用后由使用人和管理人检查、签字。
四、仪器设备必须保持完整配套,不得肢解,配件不可移作他用。
五、仪器设备要做到防潮、防尘、防震、防腐蚀,精心爱护,小心使用,发现故障及时检修。若因违章或大意造成损失者,将按学校“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酌情处理。
六、每学年度对贵重精密仪器进行一次校检,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长期保持其可用状态。
七、为避免积压、提高利用率和利用价值,仪器设备可以重新调配。在有专人管理的原则下,某些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公用或借用办法。
八、仪器设备报废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申请、鉴定、审批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九、根据岗位责任制要求,实验室人员要不断掌握和提高有关仪器的操作技术,以减少操作合指导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此外,通过培训等方法,还要掌握一般检修技术。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3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加强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仪器设备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和科研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从本院具体实际出发,依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开发工作,提倡自已动手研制新型仪器设备,不断扩充学院研制仪器设备的潜力。
第三条全院教学仪器设备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和管用结合原则,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和教务处归口管理全院仪器设备的采购、登记建卡、合理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有一位领导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登记。
第四条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变动时,应经部门领导同意并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部门领导应将变动人员名单送交总务处备查。
第五条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单价在500元及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均为固定资产,必须单独建立帐卡。单价低于500元,但数量较大的批量购入的仪器设备也应计入固定资产。
第六条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耐用品,不记入固定资产,但其管理模式与固定资产相同。
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其它物资为低值易耗品,这类物资以领代耗,由各部门建帐管理,学院总务处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
对于可公私两用的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执行。
第七条单价在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设备属易耗品。易耗品的管理按《xx职业技术学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八条所有购入、调入、自制、捐赠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都要按上述规定入帐建卡,不允许出现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现象。
第二章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建帐
第九条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由各系部按照学院总体规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发展建设规划,其内容包括建设目标、项目内容、应达到规模、水平、专业设置、现有设备情况,并以此制定出年度计划和并根据财力的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制定出年度添置计划或三至五年建设规划。经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
购置仪器设备在壹万元以下必须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由购置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送教务处采购。单价在壹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报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经主管院长批准,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以招标形式采购。
第十条全院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学院教务处统一购置,属于个别急需的仪器设备,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可由使用部门购置,但报销时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同时入帐建卡。
第十一条各系部提出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应将详细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厂家、数量及用途等填写清楚报教务处,避免一切可能造成的差错。
第十二条采购必须遵循自制、市内、市外、国内、国外的先后顺序原则,不得舍近求远。
第十三条赴外地看样或订货的人员由使用部门和教务处联合组成,重大采购项目必要时可请纪检部门派员参加,部份专用、急需的小件仪器设备和物资,经教务处同意也可由使用部门自行采买。
第十四条采购前,应将采购小组的组成、采购项目和采购金额等情况报纪监办备案,必要时纪监办派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订货采购,如需改变规格型号者,应征得使用单位同意。使用单位计划变更也应与教务处联系,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经办人或使用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还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经教务处及总务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第十七条自制仪器设备必须考虑到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由自制部门提出申报计划,并附论证报告,经部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及总务处审核后,列入自制仪器设备专项计划,报请主管院长批准执行。试制开发的仪器设备经鉴定合格予以验收入帐。
第十八条购置设备到校后,教务处约请使用单位指派专人共同按订货要求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经办人凭发票或调拨单以及仪器设备的标牌或说明书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验收不合格者,应及时查原因并在文件上签署意见,由教务处有关人员负责处理。
经同意,由使用部门自行购置的仪器设备,由本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凭验收单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技术性较高的仪器设备,应组织专门班子进行验收。
计价转帐调入、无偿赠送的'仪器设备,应同样办理验收、建帐事宜。
第十九条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必须采取招标、邀标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争取更好的效果。招标、邀标应严格按程序、规范进行。
第三章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条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由教务处责承各系部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和各使用部门都必须按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建立相应的帐卡,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及时做好对帐工作,总务处每年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主管院长汇报。
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检查、校验、维修等工作,责任到人,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所管物品经常盘点,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物资的增减变化。
第二十三条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度性能。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建立技术管理档案,按学院档案管理要求,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四条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和指导使用时,必须办理有关领用登记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其他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五条进行拆装(含大修)类的教学实验(实习)应尽量使用废旧仪器设备。实验室在使用新购入的仪器设备(专供拆装的除外),一律不许随便拆改。若确需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进行拆改,须制定技术方案,由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生领用实验仪器需向实验员(指导
教师)办理领用手续,实验结束后应及时送实验室,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验收,保证实验仪器安全完整,逾期由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收回。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陈列室和模型室等均应按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等分类,并经常检查,以防损坏和损失。
第四章仪器设备的借、领与处理
第二十八条教师和学生在校外进行劳动或科技协作,原则上应使用所在单位的仪器设备。如确需携带本校的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经教务处报主管院长同意批准方可携出。若有损坏、丢失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的仪器设备借入与借出,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设专册登记。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借出,需经教务处和主管副院长批准。借入的仪器设备要及时验收,凡违返规定者,要追究经办人责任。
第三十条仪器设备出借须双方当面进行检查。收回时出现损坏、丢失、缺少零件等,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其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仪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供货商负责;保修期内由供货商负责维修,过了质保期,校内无法自行修复的,可送院外修理。
第三十二条仪器设备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xx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在不影响本部门的正常工作前提下,提倡互通有无,相互合作。为了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统一调配。
第三十四条凡已超过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经教务处组织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可申请报废。报废工作按《xx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十五条要努力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积压和浪费,应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4
1、各科室领用的器械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做到“三定两严”,即:“定人使用”、“定人保管”、“定期检查”及“严格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
2、对装备性仪器设备,科室在申请购买的同时应选派操作及维修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才允许上岗操作使用,无证者严禁上机使用。
3、在使用装备性仪器设备前,必须根据其性能、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严密而又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注意事项、保养制度等,并用明显标志张贴,严格遵照执行。
4、为充分发挥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力争做到物尽其用,应由科室与医械科管理人员制定使用率标准,每年进行综合评定,使用率高效益好的科室,应给予一定表彰奖励。
5、科室的所有器械设备均不得私自外借,科室间借用须经科主任同意。
6、建立帐卡及档案管理办法:
⑴普通器械(包括200元以下仪器设备),按基数发给科室并转入科室基数分户帐1式2份,科室和医械科各保存1份。在领物品时,按领物单分别增减;
⑵装备性医疗仪器设备(200元以上)在发放的同时,建立“医疗仪器卡片”;1式2份,医械科管理人员和科室各1份。并按中央卫生部要求统一分类编码,写在医院标志标签上。
⑶大型贵重精密仪器除建卡外,需建立管理档案、使用记录、维修记录。
a、管理档案:包括可行性报批表、订购合同书、论证报告、验收报告及随机资料如合格证、使用操作证明书、线路原理等,并由医械科管理人员编号存档。
B、使用记录:仪器正式使用情况,使用记录本由科室使用操作人员记录并保存。
c、维修启示:有关维修的技术资料复印后交维修部保存备用,当仪器发生故障,所维修的情况详细记录在履行表中的维修登记部分。返厂或维修中心维修情况也及时登记。
7、医用计量器具的`管理:
⑴医械科设立一名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⑵各科对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建立条目清楚的台帐;
⑶对强检的医用计量器具,按时检定、定期进行自检或送检,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⑷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不采购不符合计量法的计量器具。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
工程施工测试、检验仪器的控制
1 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控制本要素由技术负责人负责。
1.1 测量员负责检验、试验、测量设备的正确性,未经校正准确或不合格器具禁止使用。
1.2 检验、测量、试验仪器做到专人使用、专人保管,持证上岗
1.3 如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未处于校准状态时,主管工程师应立刻组织评定已检验、测量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
1.4 检验、试验、测量记录分别由质检员、测量员填写,要求准确真实、齐全、清楚、保证可溯性。
2 检验和试验状态本要素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工长配合)。
2.1 材料员、设备员、计量员、测量员、质检员分别负责原材料、试验、设备、计量器具、测量仪器、施工质量的状态管理。
2.2 对进行标记和保护人员的.职责作以下要求
2.2.1 严格执行"质量运行体系文件"中的职责和公司有关规定
2.2.2 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有关标记和记录
2.2.3 制定有关效措施,对各种机械、设备和标进行有效和管理保护。
2.2.4 给各种机械、设备、材料的保护提供适宜场所。
3 施工测试、检验仪器设备一览表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6
一、检测仪器设备的验收,由质检部成员负责人组织进行,同时组织其安装、调试和检定工作。
二、检测仪器设备由质检部负责保管,使用和日常保养,定期进行检定工作。
三、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超范围和带病工作。使用中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并经检验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仪器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保养。
五、仪器设备要按期请计量部门进行计量检定。当精度达不到规定时,应按检定结果降级使用,并更换标志。
六、当仪器设备的计量精度经检定达不到最低精度标准,且无法修复时,由质检部负责人提出报废申请,上报批准报废。
七、仪器设备由各项目试验组统一管理,每台仪器均应有使用说明、操作规程和检验校准时间、记录及保管人,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八、新购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合格方可使用,能正常使用的各种仪器应定期检查,所有检查都应做好记录。
九、仪器设备调试、校准记录应由技术负责人负责记录。在使用中自检情况和故障情况应有测试人员做好记录。
十、检验设备、计量仪表使用时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清洁干净。
十一、检测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整洁、润滑、安全、正常的.使用状态。
十二、检测人员要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十三、游标卡尺暂定使用期限为3年,在正常操作情况下磨损、报废不追究使用者责任,使用期限内丢失的按采购价和3年比例赔偿。超过使用期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将根据使用状况和延期使用的时间长度给予奖励,超过使用期限丢失的罚款50元,但奖励部分仍然有效。
十四、分发给各部门的测量设备,当员工调换岗位或离开公司前应将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归还于质检部,质检部做好《计量仪器跟踪表的》登记工作。
十五、游标、千分尺鉴定周期为6个月,硬度计、液压式拉力试验机鉴定周期为1年。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7
1、门牌科学仪器室门牌一个。
2、面积15平方米以上,仪器达到二类标准。
3、办公桌实验员办公桌一张。
4、椅子实验员办公椅子一把。
5、工具箱配备工具箱一个,工具一套,用于实验教师维修仪器和自制仪器。
6、插座实验教师办公桌旁安装多孔插座一套。
7、档案橱配备小书橱一个(放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或配备书橱一个。存放有关资料档案。
8、仪器橱配备科学仪器橱总容积5立方米以上,排放整齐、平行房梁,高低厚薄颜色基本一致。
9、仪器橱要坚固,无变形、裂缝、破损、油漆脱落等现象,橱门开启推拉灵活。
10、仪器橱仪器橱要能够存放所有仪器,特别高大的仪器要设立专门仪器橱。
11、大类标签仪器橱上方放表明存放仪器种类的大类标签一个。
12、柜外贴在仪器橱上左方贴柜外贴,靠左依次向右贴。
13、柜外贴柜外帖内填写本橱的仪器,顺序从上向下依次填写,注明仪器的编号、名称、规格。数量等,数量栏每变化一次占一列。
14、度制四制度各一个,悬持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方,上边距地面2—2.5米,离开墙角约0.5米以上。
15规则仪器室规则一个,悬挂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方上边距离地面2—2.5米。
16、职责实验教师岗位职责一个,悬挂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方,上边距离地面2—2.5米。
17、窗帘配备单色(冷色)遮光布窗帘、道轨式窗帘架每个窗口(门口)一套。
18、照明按教室照明标准布设照明设施,线路布设要规范。
19、地面水泥地面或瓷砖铺设地面,地面平整无坑洼。
20、墙壁墙壁平整,刮瓷或粉刷,无多余张贴物和悬挂物,无污染,无脱落现象。
21、门窗玻璃洁净明亮、无破损、无油漆等污染点;门窗缝隙严密,油漆光洁,无脱落现象。
22、卫生地面、墙壁、房顶、灯架、吊扇卫生,无污染,电线布设工整无乱拉乱布现象。
23、存放顺序按自然仪器分类编号顺序排放仪器,存放整齐、美观、科学。
24、存放规律轻仪器放在橱内上方,重的放在橱内下方,高的放在内,矮的放在外。
25、维护保养做到十防: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霉、防冻、防火、防爆、防毒。
26、防火配备灭火器一个:沙箱一个,存细沙10kg左右。
27、防潮配备生石灰3—4盒,按时通风。
28仪器帐配备仪器总帐、明细帐各一本。
29、总帐按配备标准记入全部仪器,每种占一行,累计栏中,仪器每变化一次占一列。
30、明细帐按配备标准记入全部仪器,每种占一页,每变化一次占一行。
31、仪器帐总帐、明细帐记录仪器的增减要一致,体现完整的管理过程。
32、一览表配备一个教学仪器一览表,标明所有现存仪器和药品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现存数量,上墙。
33、实验计划近三年的实验教学计划,附实验教学进度表。按年级、学期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进度表上墙。
34、实验记录近三年的学生实验记录,按年级,学期、班级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
35、通知单近三年的学生实验通知单,按年级、学期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
36、通知单近三年的演示实验通知单,按年级、学期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
37、登记簿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一本,对近三年的.仪器损坏赔偿记录清楚。
38、登记簿教学仪器领用借还登记簿一本,对近三年的仪器领用借还记录清楚。
39、说明书各种仪器的使用说明书保存完整、分类装订成册。
40、领导小组实验教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每年公布一次,加盖学校公章。
41、会议记录近三年的研究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会议记录,包括学校会议记录中相关内容。
42、听课记录近三年的领导小组成员听实验教学课的听课记录。
43、维修记录近三年的今教学仪器维修、保养、自制、改进仪器的简要记录。
44、实验教师实验教师毕业证复印件(中师以上),实验教师岗位合格证一份。
45、分类编号按国家教委配备目录进行分类编号。
46、仪器标签写明仪器编号、名称、序号等,贴在仪器的适当部位,玻璃仪器、较小的仪器可不贴标签。
47、自制教具配备自制教具专橱,编写自制教具目录。橱顶放“自制教具”标志牌。
48、管理分工管理人员分工一览表,上墙,上边距地面2—2.5米。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8
一、仪器设备管理
1.实验实训室内各种仪器设备统一由实训室管理人员集中管理,并归类造册,能及时地提供教学使用。
2.实训室设备故障确需修理或因教学需要采购相应仪器设备应及时上报教务处处理,以便保证正常的教学实习活动。遵循先检查处理、后考虑外出维修的原则。建立健全所有设备的维修档案,确实无法修理的须经实训室管理人员审核签字方可做报废处理。
3.实验实训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帐、物必须相符,建立健全领用账目,每学期期未必须核查一次。
4.实验实训室内各项物品原则上不外借,遇特殊情况,经报教务处和实训室管理员批准,并做外借登记后方可外借。
5.实训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制,违反制度损坏丢失者按规定赔偿。
6.实训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运行情况的日常记录。
7.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机器设备、电源电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做好设备的管理及维护和维修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8.为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包括除尘、检修的保养工作,每学期末做一次较大的设备保养工作。
9.实训室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现象及时劝阻和制止,方式方法要得当。
10.实训室管理人员下课后及时检查实验实训室设备,切断电源后,关好窗户,方可关闭实训室。
二、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1.凡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者,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填写报告。丢失仪器设备原价赔偿。故意损坏或因嬉戏打闹造成设备损坏者,原价赔偿。
2.不按操作规程和使用规则使用,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根据情节按原价的50%-100%赔偿。如经修复能使用的`赔偿修理费。
3.将公物窃为已有,除上缴公物外,禁止使用设备;如是学生则取消实训资格,情节严重的交学校另行处理。
4.损坏或丢失公用仪器设备,又无人承担或分不清责任时由共同使用人赔偿。
5.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经主管人员认定后,向学校报告同意后,可免于赔偿。
6.非专业人员严禁拆卸仪器设备,由此造成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9
(一)临床必须的医用耗材(试剂)须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设备科汇总,进行初步论证后交耗材(试剂)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方可进行招标采购。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集中讨论及招标。
(二)严格按程序进行采购,常用医疗耗材(试剂)定期选择三家或三家以上生产厂家或销售公司进行院内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价格、服务并重”的'原则,采购人员不准以权谋私接受贿赂、回扣。
(三)参加院内招标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产品证照、销售公司资质证明,包括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公司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授权书、业务员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证照齐全方可参与投标。中标单位将有效证件存留医院存档备查并及时更换失效证件。
(四)常用医用耗材由设备仓库保管员根据库存等情况报出书面计划,填写《医用耗材申请计划单》,由采购员根据招标价格进行采购。
(五)专用医用耗材(试剂)由使用科室负责人填写《医用耗材(试剂)申请计划单》,由采购员根据招标价格进行采购。
(六)医用耗材(试剂)入库,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按程序验收,做到内外包装符合要求,并对入库耗材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单价、产地、销售公司、注册证号等情况逐项进行登记。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教育部制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7号令)、原国家教委制定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档案工作规范》和原国防科工委制定的《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在其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管理、维修、改造、报废等全部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以及随机资料均属仪器设备档案(以下简称“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保证设备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三条 设备档案工作是学校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应与设备计划管理、设备采购供应和设备使用等工作环节紧密结合,实现设备管理工作与建档工作的“四同步”,即:设备项目计划下达同时提出归档要求、检查计划实施同时检查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的积累情况、设备项目审计同时鉴定文件材料的符合性、设备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设备档案验收。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档案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级设备使用单位共同构成设备档案工作系统,互相配合完成设备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档案馆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协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设备使用单位做好设备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归档,负责设备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有关的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档案工作全面纳入设备计划、采购、管理工作之中,并监督各部门执行。负责及时收集、整理设备从申购到验收完毕、安装、调试运行过程中的管理性文件并指导设备档案的鉴定。
各级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及时收集、整理设备的技术性文件。对设备的使用、维修、改造应留有记录,确保设备文件的完整、系统、准确。
设备材料归档人员应督促技术人员形成和积累设备文件材料,并定期收集;认真做好设备随机文件材料的清点、整理、组卷,及时向档案馆归档。
第六条 对设备使用单位购买价值10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以及非自筹资金购置的10万元以下的设备,未在设备验收报告上盖有档案馆“归档材料齐全完整”章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予开具验收单,财务处不予报销。
第三章 归档范围
第七条 设备档案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文件、项目审批和执行阶段的管理性文件以及具体设备在申购、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等环节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 设备档案归档的重点是仪器设备在各个环节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包括设备采购文件、随机技术文件、使用资料等。使用自筹资金购置的单台(套)10万元以下设备的随机文件资料由设备使用单位按照设备档案管理要求自行保管。
设备采购文件包括:请购报告,可行性论证及评审文件,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领导批示及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招投评标文件,采购合同,与厂商洽谈记录,备忘录及与购置设备有关的来往信件等。设备采购文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归档。
随机技术文件包括: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附件及备件清单,进口设备的证书,安装调试、培训、测试、验收记录,随机带来的所有技术文件、图纸等。随机技术文件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归档。
使用资料包括:设备验收报告,索赔资料,精密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检修记录,使用记录,故障报告,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意见,在日常使用维护中产生的图纸和文件材料等。使用资料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归档。
第四章 归档要求
第九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应明确设备材料归档人员,负责集中管理设备文件材料。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系统反映设备项目建设和购置使用的全过程。为便于保管和利用,设备文件材料应按其自然形成顺序和有机联系排列。
第十条 设备档案建档工作应与设备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同步。从设备项目规划开始,应落实设备材料归档人员,参照归档范围收集整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需归档的设备文件材料,由设备材料归档人员按要求整理、立卷后统一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一条 归档的设备文件材料应当在设备验收完成后,由设备材料归档人员集中向档案馆移交。移交时,双方应对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认真清点、核对。
第十二条 归档的设备文件材料应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禁止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和纸张书写、绘制。归档文件一般应为原件。
第十三条 档案验收是设备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未经档案验收或者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原则不得进行或者通过设备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第五章 设备档案的管理、利用
第十四条 档案馆对已接收的设备档案进行整理、编目、建账,编制检索工具,设专门库房或专用档案柜保管。设备档案应排列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五条 档案馆应统一保管设备电子档案。随机光(U)盘,不能与纸介质档案同卷混放,应按保管要求单独存放。
第十六条 经常使用的设备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技术文件,在办理归档手续后,设备使用单位可以短期借用。
第十七条 本校教职工凭工作证,在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后均可查阅和利用本单位的设备档案。查阅非本单位设备档案需经原归档单位的领导审批。
第十八条 在校学生经指导教师批准,可凭学生证查询、借阅,参照第十六条规定利用本专业的设备档案。
第十九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每年报废的仪器设备清单及时向档案馆归档移交,由档案馆列出报废的仪器设备的随机文件资料销毁清册,经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及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领导同意,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销毁人、监销人共同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应作为档案永久保存。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具体条款由档案馆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1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2
1、各仪器设备均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定期检查。
5、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管人员和科室领导,不能私自乱动乱修。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仪器使用参数。
6、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仪器,清洗液,清理操作台及登记使用情况。
7、注意保持仪器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抽烟,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应尽量少入。
8、注意仪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保管人员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每天了解仪器运转情况及试剂使用情况,负责仪器的整洁,安全,经常检查仪器水、电供应。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3
一、本校教职工凡借用实验、电教室仪器设备,必须先填好借用单,报学校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再由实验员经手借出,借者必须妥善使用和保养仪器设备,如期归还,归还时由实验员逐一验收,确认无错、漏、损后,再在借用单上签收。如有损坏,按实验室赔偿制度处理。
二、凡实验室、电教室贵重精密仪器(每件价在200元以上)不准私人借用,也不准擅自出租。外单位确需借用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和执行损失赔偿制度。处所有。
三、实验、电教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检查和验收。如因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室财产造成损失者,应按市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四、每期末,实验、电教人员应提出下学期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药品和其他器材的请购计划,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制定请购计划时,应首先考虑急需的学生受益最大的基本仪器设备,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要请购非急需的.高档仪器设备。学期中,需购进的急需仪器设备、药品、器材,应由实验员填好请购单,交主管实验室、电教工作的领导批准,然后派人购回,仪器购回后,由学校领导、实验教师、实验员组成验收小组,对仪器进行验收。实验员要认真验收入库。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4
1、为加强实验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保证我院师生教学等工作需要,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2、仪器设备由实验中心统一管理,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3、仪器设备总负责人主要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和到货后的验收,做好仪器设备的微机归档工作,并建立固定设备财产卡和帐卡,妥善保管各类凭证。
4、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掌握仪器的.性能、特性和使用方法,并制定仪器的操作规程,以及维护和保养措施。
5、仪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并做好防潮、防锈、防爆和其它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同时加强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6、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遵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要在管理员指导下使用。必要时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清洁,填写使用记录,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员。
7、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科研和教学确实需要外借应在不影响本中心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批准,办理相关外借手续。外借仪器设备必须按期归还,如有损坏,由外借者负责维修或赔偿。
8、仪器设备应坚持每年至少对帐一次,做到帐、卡、物三者完全一致。仪器设备的报修、丢失、损坏按《南华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报废和积压仪器设备的再利用价值,根据《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要规定适用范围只限于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 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报废与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 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经鉴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报废仪器设备。
1、费用接近或达到同类新产品价格的设备。
2、无修复价值的或已无法修复的设备。
3、陈旧过时,精度或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的设备。
4、粗制滥造,技术质量不过关的试制或自制的产品。
5、因产品更新换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属国家统一公布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 凡确定为报废的仪器设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到学院资产管理处领填《报废单》,将技术鉴定结果详细填写在报废单上,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查签字,最后报资产处审批。
第六条 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报废,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应补充该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部过程的使用效益报告(包括机时数、培训人员总数、科研项目总数、获奖情况等)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资产管理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废。
第七条 报废仪器设备处理的`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况做临时处理。
第八条 报废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议价小组对废品进行统一作价处理。
第九条 废旧仪器设备残值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
第十条 凡可重新利用的仪器设备,都要逐级建账。所有领用、建账手续,由领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处办理。
第三章 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十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作积压仪器设备。
1、因学院教学、科研、开发等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专业方向的转变,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满足科研开发要求的。
3、重复购置多余的
第十二条 经各部门确认的积压仪器设备,在上交时,可先将积压清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大型仪器设备就地封存,等候处理。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处将各部门上报的积压仪器设备信息在校园网公布,对积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拍卖。
第十四条 如果有校内部门需求积压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办理校内转移调拨手续。
第十五条 如果积压仪器设备的需求方属校外单位,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对外销售手续。
第十六条 处理积压设备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学院财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校发此类文件自行废止。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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