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一、负责井下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参加安装、使用、维护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在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每隔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传感器、报警仪、报警头灯进行一次调校。
三、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升井进行全面检修。检修时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负责。
四、井下监控设备、通讯电缆等每天有专人巡检。井下检修监控设备时,与其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五、瓦斯检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调试、维护。每月至少一次。
六、检修中遇到大问题时,最好联系生产厂家进行处理,凡经过维修的仪器,应重新标校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技术矿长同意。
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矿长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六、通风队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装置下井安装。
八、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九、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井下装置。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十、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矿长审批。
十一、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二、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三、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
根据《公司安全规程》规定,切实搞好甲醇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工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装置作用,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甲醇安全生产,结合甲醇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1、监控室24小时要有专人值班,并熟悉微机及熟悉监控矩阵的`操作人员。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当班值班记录。
3、做好监控装置运行日志记录。
4、做好设备、仪表、台帐记录。
5、做好监控装置故障处理记录。
6、做好监控装置检修记录。
7、完善监控系统的缺陷并做好监控维护、维修等工作。
8、监控系统的数据、记录、资料一律在硬盘录像机上保存,便于查对。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第1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2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规划煤矿长远发展的同时规划安全生产,制定煤矿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3条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实行民主管理,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鼓励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第4条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矿每年制定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内容包括:
(1)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2)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重大非人身事故。
(3)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
(4)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惩。
第5条纳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计划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
(1)不发生死亡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2)重伤事故率;
(3) 矿井安全隐患整改率;
(4)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全员培训率;
(5)矿井质量标准化达级;
(6)设备完好率;
(7)遵章守纪,制止“三违”;
(8)煤矿软件管理和安全设施投入。
各项管理目标值不得低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没有规定的,不低于上年实际或计划水平。
第6条制定和落实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矿与区队或班组以签订合同或责任状等形式,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并逐级按季、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2)区队或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4)遵章守纪,制止“三违”情况。
第7条煤矿鼓励职工参与安全目标管理,对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好的区队、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第1条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第3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或总工程师主持。
第4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各副矿长、值班矿长和安全检查人员,必要时可吸收相关工种负责人和区队或班组长参加。对应参加会议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无故旷会的,除提出批评外再给予经济处罚。
第5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研究分析矿井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工种和人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2)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
(5)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
第6条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当有准备,抓住重点,讲究实效。并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与会人员。
第7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设规范的专门会议记录。
(1)准确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内容、会议决定事项,按发言顺序如实记录发言人的姓名、职务和发言要点;
(2)会议结束,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审阅签字;
(3)会议记录保存2年,不准缺页、涂改。
安全奖惩制度
第1条为了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和安全奖惩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坚持以精神鼓励和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的原则,引导职工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搞好安全生产。
第3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依照本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4条职工必须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职的安全工作负责。职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矿规章制度的,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
第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队、班组和个人,由矿给予奖励:
(1)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单位的负责人;
(2)有技术革新或发明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3)由于个人行为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
(5)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改善安全状况的个人;
(6)其他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矿给予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
(2)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3)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
(4)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或个人;
(5)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或间接责任的。
第7条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和危害后果,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处罚前由安全检查人员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矿长批准后实施。对职工实施安全处罚,允许职工陈述和申辩。
(1)违章情节较轻或尚未产生不利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后果较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直到给予行政处罚;
(2)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或经常违章违纪屡教不改的,由矿依法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8条玩忽职守,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的,除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外,还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经矿长批准,赔偿金额可酌减。
第9条建立违章登记记录。凡在各类检查中被查出违章现象或行为的,必须进行登记。
第l0条区(队)长、班组长、安全检查人员和其他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而不制止的,按违章给予处罚。
第11条依照本制度,矿另行制定职工“三违”处罚规定,与本制度一并执行。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第l条为了规范安全技术审批工作,落实技术审批责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技术审批,是指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的审批。
第3条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依照本制度编制和审批。编制、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4条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省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的,如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要变动时新编的设计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按程序上报。
第5条经批准的设计、措施、报告,如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设计、安全措施,矿井瓦斯等级、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等,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6条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区设计方案、矿井反风演习计划、采区水文地质探查设计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按规定的程序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第7条其他由矿批准的,如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修改采掘作业规程、补充安全措施、巷道贯通的安全措施、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停风措施等,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8条采区设计方案,采区、采煤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
第9条设计、规程和措施应当符合实际,内容全面、具体,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可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10条设计、措施和规程的编写,应条文清晰,语言精当,数据准确,表达简练。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文本要字迹清楚、图表清晰、装订整齐。
第11条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总工程师必须向参与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贯彻。传达贯彻结束,接受传达的人员签字。未参加传达贯彻的人员要补课。
第12条超越技术审批权限进行技术审批的,要及时纠正;设计、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有严重缺陷,审批人员未能认真履行审批职责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编制、审批人员的责任。
第13条本制度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抵触时,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安全检查制度
第1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依照本制度进行安全检查,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
第3条对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检查,矿长或生产副矿长负责安排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监察时,区队或班组及有关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第4条矿长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安全检查负全面责任。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5条由矿长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2)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
(3)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适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处于执行状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4)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职工是否树立了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了全员参加的管理网络。
(5)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第6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矿每月至少进行1次,定期安全检查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分别对井上下作业现场、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第7条矿长定期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修改。
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每半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8条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安全设施和人的行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1)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值班矿长下井指挥生产,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2)安全检查人员要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
(3)区队长或班组长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使用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
第9条安全大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检查前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中应认真依照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填写。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第10条作业人员必须按“三大规程”要求,实行标准化作业,做好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检查和自保、互保工作。
第11条安全检查人员日常监督检查,应当检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行为。现场检查应当全面,突出重点。检查地点、时间、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要如实记录。安全检查员对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能够解决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矿长或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12条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或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处罚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经济处罚。
第l3条安全检查记录要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年以上。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
第1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
第4条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第5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
(1)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区队长或班组长负责职权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4)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管理。
第6条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一次。煤矿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矿长及有关部门报告;班组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并向当班调度室或值班矿长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
第7条对煤矿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l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2)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
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
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区队或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第8条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第9条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区队或班组立即解决。
第10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有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第11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
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第12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管理。
第l3条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第14条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第1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煤矿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每两年对煤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煤炭主管部门备案。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3条煤矿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第4条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由煤矿矿长负责,总工程师和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监控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人员必须熟知重大危险源的危害程度、特点和预防措施。对监控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第5条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6条监控人员必须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监控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矿长及上级主管部门。
第7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8条煤矿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第9条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详尽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
一、供电
1、监测监控系统的供电,是保证监测监控系统不间断可靠运行的必要条件。监测系统分站的电源必须取自工作面总馈电开关的电压侧。
2、监测系统分站的装设地点,综采工作面分站安装在工作面进风巷口高压开关处,掘进工作面分站安装在工作面巷口总馈电开关处。
二、断电
1、机电科在搞采掘工作面的'供电设计时,要考虑到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时的断电执行,每个采煤工作面要在适宜地点设立总开关。采掘面所设立的总开关,都能够与瓦斯超限断电的输出执行信号——常闭或常开接点相配接,并保证总开关方便自动断电。
2、井下各点瓦斯超限时,断电范围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实施细则在生产作业规程中确定。
3、当发生瓦斯超限断电时,系统应立即报警,生产调度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
4、断电方案由机电科提出,通风科实施。断电的可靠性由通风科、机电科会同安检科定期组织试验,并认真作好记录。
三、复电
复电前必须首先向矿调度室打电话询问是否由于瓦斯超限而断电,如属瓦斯超限断电的复电必须按照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由矿总工程师及通风部门指挥执行。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
一、必须保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二、配备专职网络管理技术人员,定期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三、配备的IP电话应固定在机房,并保证畅通。
四、保证中心站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五、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是一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他网络相接。
六、机房操作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七、根据需要为操作人员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
八、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九、必须配备指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十、配备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十一、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7
一、总则
煤矿是靠技术进行生产的,没有过硬的技术,企业难于立足于市场,不搞好新老工人之间技术上的传帮带,企业的生产技术就难于传承,企业也就难于生存和发展。没有企业的红火发展,工人就没有利益可言。因此,全厂上下都要重视“师傅带教徒弟”工作。但是,目前这一工作还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少数师傅不愿意带教徒弟,或者是不够真心实意的带教徒弟,二是少数学徒新工人不诚心的拜师,不积极地向老师傅学习。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责任法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的每一位师傅,都有带教学徒的责任和义务,其工资中本身都含有带教学徒的酬金部分,因此,带教学徒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和神圣的任务,拒绝企业安排的带教学徒任务者或不认真履行带教学徒的责任的,不仅工资中的“带徒费”不再计发,而且企业有权按规定给于处罚。
三、结对安排
总经办会同生产部负责师傅与学徒的教学组织工作,有权给师傅下达任务,师徒也可以自愿结合成教学对子,报告总经办备案;一个
师傅可以带教一名至多名学徒,具体带多少,由生产部统筹安排。每位师傅必须自觉遵照公司有关规定,无条件的接受带教学徒的工作和任务。
四、规范程序
为了规范和严肃“师傅带教徒弟”工作,师徒关系确定后,一要在所在区、队公布,接受监督,二要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签定“师傅带教徒弟”协议(附后),双方必须按照协议条款执行,不严格执行协议者,不仅承担经济责任,还可能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五、师傅和学徒的资格、责任和要求
(一)师傅的基本条件
1、技术过硬,在本车间、本机组技术操作上比较精通;
2、思想作风过硬,为人和气,肯于助人为乐,敢于严格要求,善于传帮带;
3、普通话基本过关,表达能力较好,检查监督及时。
(二)师傅的主要职责
1、首要是传受技能,从基本知识、技能抓起,言传身教;
2、帮思想,带作风,把优良作风、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经验传给徒弟;
3、严谨的教学作风,对学徒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4、要胸怀宽广,真心待徒,切实把自己的一技之长传授给徒弟。(三)徒弟的'基本要求
1、原则上新员工均视为学徒工;
2、徒弟必须有学艺的愿望,有相应的文化基础,肯学上进;
3、尊重师傅,谦虚好学,勤学好问,服从师傅教导;
4、勤奋刻苦,认真实践,不怕苦、累、脏;
5、能主动帮师傅分忧解难,帮师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务;
6、善于察观,多动脑筋,及时捕捉和琢磨透技术的关键门道,把师傅的绝活绝技学到手;
7、通过学习,达到技术进步快,思想有提高,作风转变好,安全无事故。
六、运作、考核、奖惩
1、为了保证教学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区、队领导会经常性的对学教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可以分月、季度、半年等,考核成绩张榜公布,并注名师傅和学徒名单。
2、学徒期一般为月,经过考核不合格者,该学徒一般辞退;有进一步培养价值的,需要延长学徒期的,师傅提议,报经车间领导同意和总经办批准即可。
3、学徒成绩在同类型学徒考核中名列前3名,给师傅和学徒各奖励50-100元;考核成绩在倒数后2名的,扣罚师傅30元,处罚学徒20元;
4、对连续三次所带的徒弟考核在前两名的师傅,奖励师傅200元,并作为加工资的依据记功在档。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8
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浅议,提到‘安全’不论男女老少都知道这两个字,说到‘重要’似乎也都明白;再说起“安全”,有人就觉得是老生常谈,是多余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等等标语我们都能倒背如流,谁能不知道安全的重要;但普遍存在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或许是当今社会的安全意识主流;以下就几个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谈一些看法:架构定位问题: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如果安全管理部门定位在纵向坐标的上端,安全工作推广进行是没有问题的,但大多数企业都把安全管理部门放在纵向坐标的中下部,纵向向下是可以到底的,但纵向向上到顶恐怕就有难度,更不用说横向问题了。企业或多或少存在着重经营、轻安全现象;很多企业把安全风险管理部门划在企业架构的末端,属于有责无权的地位;如果定位合理,安全管理自上而下逐级进行还是可以正常进行的,起码可以覆盖企业全部部门和员工。定位不合理就涉及一个执行力的问题,个别部门不配合工作怎么办;组织架构得不到保证,安全工作就无法有效地推广、落实、实施。众所周知,安全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确保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组织架构得到保证,职能才能得以落实;在组织架构上,政府可否仿效类似于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垂直管理,将各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直属各地安监局等政府部门管理;赋予安全人员相应的管理权利,提升安全人员的地位;让他们在企业有话语权,涉及安全的相关的文件资料须有安全管理人员签署才有效,让他们对安全工作敢说、敢做、敢管。
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人员定位问题:现在很多企业对从事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的'入门门槛起步要求较高;但进了门就由企业老总说了算,与其说要这些人对企业的安全负责,不如说对企业老总负责更为恰当;这里面就存在一个执行力大打折扣的问题,被聘人员可以就安全问题对员工下达指令,但很多问题也可能是存在于领导层的问题,如果领导持否认的态度,他是否能向企业老总或其他领导下达指令,没有企业领导们的通力支持,他们说话办事就缺乏底气,他们敢说他们敢作吗,同时有些安全建议得不到重视,有些安全措施也就得不到落实。谈到安全管理就离不开人的问题,应该说做安全管理本身就是一个高危行业,很主要的原因是有些企业对于安全管理的不重视,认识不清,责任不清;安全管理人员往往既是安全管理人又是安全责任人。基于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各级政府更应该对安全管理人员做相应的保护和支持,让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里能挺起腰杆,而不是出现事故的替罪羊;让他们行使他们能够行使的权利,而不是从事这项工作的开始便顶上了责任的大帽子,在企业效益和安全保障以及领导眼色之间权?,协调,并去推动那些他们难以推动的问题。让安全管理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安全人员得到应有的权利和待遇,才有更多的人愿意从事这个行业,热爱这个行业,才能真正的保一方平安。
管理定位问题:企业负责人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对安全的认识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也就决定了企业安全工作的优与劣;企业领导层对主抓安全基层工作人员的态度,对安全工作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领导关注了、重视了,当然这不是表面上一句话的问题,需要有行动(级别待遇、工资福利、岗位津贴等),有实物(安全专用车辆、其他安全配备等),员工自然而然地就会对安全工作刮目相看,自然也会把安全工作看得比重大;如果领导对安全工作漠然视之,员工就会仿效,主管安全的就会无话语权,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难度就
3---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会加大,例行的检查及整改要求也毫无力度可言。譬如有些安全活动,企业负责人的参加,对于员工的态度、行为都产生着无形的影响,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企业负责人不参加,其部下就可能不参加或敷衍了事,员工就会效仿,久而久之安全上出现问题就不足为怪了。
以上的问题解决了并不意味着安全工作就一劳永逸,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有创新意识;安全无小事,安全是全体员工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只有企业员工主动的了解安全知识,按企业安全的要求去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使之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成为一种自觉心理,企业的安全目标才能得到保证。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9
一、 建立建全安全信息指挥中心,按要求各类传感器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带电备用。
二、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四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 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少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 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测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 井下跟班领导、科队长、班组长、电钳工、安全监测人员等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六、 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100%,分站备用量不小于在用量的50%,便携式不小于在用量的100%。
七、 配备监控设备校验仪,配定仪器仪表调校及维护人员,定期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调校。巡检维护人员每班不少于2名,标校人员每班不少于1人,监控系统值班员每班不少于2人。
八、 瓦斯监控系统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规定要求定期调校。
九、 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允许浓度值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 安全监控系统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一、按要求配足监测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议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4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二、监控系统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20%,分站备用不少于在用量的20%。
六、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七、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
八、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九、传感器及分站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全部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0
一、值班人员必须经上级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交接,履行签字手续。
三、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检查和参观的人员,必须填写“来人登记记录”。
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主机设备的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五、值班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六、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件上机操作。
七、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远行。
八、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操作,经常保持机房及设备的整洁、卫生。
九、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瓦斯检测日报表,并上报矿长和技术矿长审阅。
十、在机房接听井下电话,配合井下监控维护工调试井下监控设备、探头。
十一、负责瓦斯超限报警、系统不正常运行、上级监控中心的'指示请示汇报矿领导工作。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1
为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有效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治安防控作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安保部是视频监控室的管理单位,负责对监控室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对监控室设备运行、安全责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二、实行监控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监控工作人员应时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发现情况及时向保卫科报告。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并向安保部负责人报告。
三、严格执行监控保密和查看制度。安保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所拍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做好监控保密。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四、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欲调用视频录像资料时,需征得办公室分管领导和保卫科负责人的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并做好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的登记工作。
五、监控人员必须做好每日的监控工作记录,依据相关要求
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书面记录,并视情况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报告。对视频备份数据,不得擅自删改或破坏原始数据记录。
六、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当班可疑情况记录清楚,并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
七、监控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非监控室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视频监控室,任何人不准在监控室会客聊天。
八、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设施和设备损坏或管理不到位出现被盗,将追究相关责任和赔偿。
九、机器设备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动手处理:
①异常发热;
②发出异味;
③有异常噪声;
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
⑤其他无法处理的工作异常情况。
十、对违反规定者保卫科将视其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或开出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刑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了能够准确、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监控系统的布置情况,各工作地点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发现监控系统存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监控系统各种图纸的绘制、标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aq1029—20xx行业标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各矿(公司)必须绘制煤矿安全测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
第四条各矿(公司)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第五条安全监控系统布置图必须是采掘平面图做底图、断电控制图必须是以供电系统图做底图。
第六条安全监控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
第七条安全监控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
第八条安全监控系统图图例必须按照下表图例标注。
名称图例名称图例名称图例甲烷传感器t风速传感器f声光报警器g粉尘传感器m一氧化碳传感器y分站fz流量传感器l开停传感器k电源dy压力传感器a馈电传感器d交换机jh温度传感器c断电控制器j中心站zx供水传感器s烟雾传感器q风筒传感器o通讯电缆————供电电缆~~光纤第九条各矿每季度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装置布置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断电控制接线图》必须于每季度末25日—30日内以cad电子图纸形式上报集团通风部。图纸监测装置布置图必须与本矿实际监测系统部署相符。
第十条为适应通风系统网络图形信息化管理,各矿地质部门必须在每月初的5日内以电子图形文件格式(mapinfo和autocad两种格式)向各矿通风区提交上月本矿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各矿通风区必须在每月初的8日内完整绘制本矿的通风系统图、通风立体图、通风网络图、监测监控装置布置图、瓦斯抽放布置图、防尘管路与设施布置图、防灭火布置图、瓦斯区域断电监测设置图。并将绘制完成后的上述图形文件按要求的时间和格式传回集团瓦斯监测中心。
第十一条图纸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第十二条图纸的借阅参见《某某集团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3
酒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程序
一、日常使用管理
1、保持闭路监控设备机房整体清洁,严禁在操作台上放置茶水及无关物品。
2、每班检查监控电脑与各显示设备、录像设备之间的通信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3、每班检查监控所有摄像头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4、每班检查所有监控器图像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5、每班检查录像设备的录像功能是否正常,录像资料是否完整。
6、每月对监控室的机柜、显示器、监控器、录像设备外壳进行清洁(用干净毛巾),保证设备清洁无尘。
二、定期维护保养
1、每周检查闭路监控设备是否整洁,对值班人员规范的`操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每季安排对所有摄像头进行清洁保养,防尘罩用干湿的毛巾均匀擦净,镜头用专业的镜头纸轻轻的清洁,保证图像清晰。
3、每年一次对所有的监控设备、显示设备和录像设备进行拆卸清洁,对设备内部的器件和线路板用小毛刷配合吸尘器进行除尘处理。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4
1、为了安全监控系统保持正常运行,更好的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制定本管理制度。
2、矿井监控系统的设备按制度进行维护,不得随意损坏,非专职人员不得操作。
3、各矿井监控室必须保持清洁干净,非专职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主控电脑,不准上网或玩游戏。
4、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实时监控采掘工作、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温度、水位及水速等环境参数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5、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矿长和总工程师,矿长和总工程师接到汇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
7、为确保监控系统的可靠正常运行,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传感器要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8、对主控电脑开关时,必须按程序进行,不得强行关闭或切断电源,导致电脑相关数据的丢失或损坏程序。
9、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10、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1)工作面甲烷报警浓度大于等于1.0%;断电浓度大于等于1.5%。
(2)工作面及回风巷一氧化碳报警浓度大于等于24ppm。
(3)回风巷甲烷报警浓度大于等于0.75%。
11、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地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12、风巷风速报警值不低于0.25m/s。
13、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传感器报警值大于等于26℃,断电值大于等于30℃。
14、主水仓警戒水位报警值根据本矿井水仓容积,确定警戒水位,水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为传感器报警值。
15、矿井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1)在主控电脑室干与监控无关的事,特别是上网和玩游戏的。
(2)井下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的。
(3)台帐、记录不规范,报表不及时审阅签字。
(4)任意敷设或错误敷设传感器起不到监控作用的。
(5)监控员没有进行巡回检查,设备出现问题没有清楚的。
(6)监控室无人值班或监控员随意脱离岗位的。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5
1、监控对象及外接系统
1.1、监控对象为光伏电站所属:
1.1.1、逆变器
1.1.2、箱变
1.1.3、其他辅助设备
1.1.4、升压站设备
1.2、主要外接系统 :
1.2.1、上级管理部门,如省级调度系统
1.2.2、远程监控系统
2、系统构成
2.1、逆变器主控系统
并网逆变器是光伏电站中重要的电气设备,同时也是光伏发电系统中的核心设备。逆变器将光伏方阵产生的直流电(dc)逆变为三相正弦交流电(ac),输出符合电网要求的电能。逆变器是进行能量转换的关键设备,其效率指标等电气性能参数,将直接影响电站系统发电量。逆变器监控系统是将逆变器所有数据信号通过光缆传入光伏电站后台的监控系统。
2.2、升压站监控系统
变电站要求以计算机站控系统为核心,对整个变电站系统实现遥测,遥信,遥控,遥调功能。系统可以根据电网运行方式的要求,实现各种闭环控制功能。实现对全部的一次设备进行监视、测量、控制、记录和报警功能,并与保护设备和远方控制中心通讯,实现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光伏电站通讯层采用工业光纤以太环网结构。综合自动化根据需要也可采用双网冗余结构。升压站通讯服务器负责与相关调度系统的信息交换。
2.3、箱变控制系统
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主要利用形式,所建成的光伏电站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最显著的就是发电单元布置较为分散且数量众多,距离集中升压变电所位置较远,需就地经升压变电站升压后传送至集中升压变电所。因此箱式变电站作为升压输电的重要设备,其安全可靠、节能环保、运行维护等综合性能对提升光伏电成套装备的整体技术指标尤其重要。因此,在普通箱式变电站的基础上还增加了智能化功能,对高低压设备配备相应的传感装置,利用稳定可靠的测控装置将电气一次、二次信息、逆变器控制信息纳入集中监控系统中,减少日常维护成本,提高光伏电站的自动化管理水平及运行可靠性。信号可通过光纤或plc的方式传入。
2.4、系统接入(svg)
svg是一种用于动态补偿无功的新型电力电子装置,它能对大小变化的无功进行快速和连续的补偿,其应用可克服lc补偿器等传统的无功补偿器响应速度慢、补偿效果不能精确控制、容易与电网发生并联谐振和投切震荡等缺点,显著提升光伏电站接入点的电网稳定性及安全性。其基本原理是指将自换相桥式电路通过电抗器直接并联在电网上,适当地调节桥式电路交流侧输出电压的'相位和幅值或者直接控制其交流侧电流,就可以使该电路吸收或者发出满足要求的无功电流,实现动态无功补偿的目的。
2.5、气象预报系统
气象预报系统,收集到的光伏电站所属区域的气象预报信息,对于可能到来的灾害性天气,制定各种气候条件下的防灾预案,以保证光伏电站的安全运行、减少灾害损失。 同时,气象预报系统还可对制定光伏电站在未来时段的生产计划,合理地安排人员调配和设备检修计划提供支持。
2.6、安防视频监控系统
图像监控系统是一种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监视设施,使运行调度人员扩大观察视野,随时掌握光伏电站设备运行、安全防范等实时情况,并可同时对每个现场场景进行实时录像,以便进行事故预防与分析。为提高企业运行管理水平,适应电站“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运行管理方式,图像监控系统将作为一种现代化的监视手段,为光伏电站内各项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手段。
3、远程监控系统
3.1、系统功能
远程监控系统主要实现对所属光伏电站生产设备的数据采集、监视和控制等,并满足上级调度部门通过本系统所属各光伏电站实现四遥(遥信、遥测、遥调和遥控)的功能。
3.1.1、数据采集及处理
3.1.1.1、数据采集功能
接收各光伏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上送的逆变器及其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运行数据、报警代码等信息;
接收各光伏电站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上送的升压站设备的实时运行数据;
采集各光伏电站关口电能计量表计上送的实时电能量数据;
接收操作员手动登录的数据信息。
3.1.1.2、数据处理功能
对接收的各类数据进行可用性检查 ;
生成数据库 ;
对接收的数据进行报警处理,生成各类报警记录,并能进行声光报警以及电话或短信提示 ;
生成历史数据记录 ;
生成各类运行报表 ;
生成各类曲线图表 ;
具有数据统计能力,汇总逆变器运行时间、有功、无功、可用功率、电量累计、统计与分析,设备故障报警统计与分析等。
具有事件顺序记录的处理能力 。
3.1.1.3、安全监视功能
安全监视是远程监控系统的重要功能之一。正常运行时,值班人员可通过系统的人机联系手段,对所属光伏电站各类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进行监视管理。安全监视对象包括:
3.1.1.3.1、逆变器及其辅助设备、升压站设备等的运行状态和参数、运行操作的实时监视。包括系统电压监视、发电监视、负荷监视、输电线潮流监视、设备运行状态监视等。
3.1.1.3.2、各光伏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状态、运行方式及系统软、硬件运行状况监视。
3.1.1.3.3、光伏电站其它运行信息的监视
3.1.1.4、画面显示
通过远程监控系统主机显示光伏电站各种信息画面,显示内容主要包括全部逆变器的运行状态,发电量,设备的温度等参数,各测量值的实时数据,各种报警信息,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的状态信息。
3.1.1.5、报警及记录
当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变更或参数超越设定值等情况发生时,对发生的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并发出声光及语音报警,及时报告运行人员,并可通过电话向场外人员报警。
3.1.1.5.1、事件顺序记录
事件顺序记录量包括断路器状态、重要继电保护信号等。
当远程监控系统收到各光伏电站的soe记录时(主要是升压站断路器及重要的保护动作信号),系统立即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秒/毫秒)顺序予以记录。自动显示报警语句,指明事件名称及性质,启动语音报警。远程监控系统能将各光伏电站主要设备的动作情况按其发生的先后顺序分别记录下来,以便查询与分析。
3.1.1.5.2、故障及状态记录
远程监控系统采集各光伏电站的各种重要的故障及状态信号,一旦发生状态改变将记录并显示故障名称及其发生时间。
3.1.1.5.3、参数越限报警与记录
远程监控系统对运行设备的某些重要参数及计算数据进行范围监视,当这些参数量值超过预先设定的限制范围时,产生越限报警,并进行自动显示和记录。
3.1.1.5.4、语音报警、电话自动报警及查询
光伏电站及远程监控自动化系统值班人员可对系统数据库进行设置、定义发生哪些事故时,监控系统需要进行语音报警和电话自动报警,若需要电话自动报警时可顺序设置若干个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当发生事故时,系统能根据设置情况发出声光、语音报警信息,并自动启动电话和传呼系统进行报警;系统还提供电话查询功能,可通过电话查询当前电站设备运行情况。
3.1.1.5.5、电气主设备动作及运行记录
远程监控系统可以对各光伏电站主要电气设备的动作次数和运行时数等加以统计和记录,以便考核并合理安排运行和检修计划,包括逆变器运行时数、断路器的合闸次数、正常跳闸次数、事故跳闸次数等。
3.1.1.5.6、操作记录
远程监控系统可对各种操作进行记录,其中包括逆变器状态变化,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合、跳闸,主变中性点刀闸的分、合等操作的记录。
3.1.1.5.7、运行日志及报表
远程监控系统能按照值班人员的管理和要求生成和打印运行日志和报表,包括电气量参数报表,非电气量参数报表,发电量统计报表,综合统计表等。报表打印方式有定时自动打印、随机召唤打印等。
3.1.1.6控制功能
3.1.1.6.1、光伏电站控制系统层次
光伏电站控制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体系结构,整个控制系统分为三层:
现地控制层:布置在逆变器控制箱/柜/室内,就地控制和了解器件的运行和操作,并将有关数据传送到中央控制室。
厂站监控层:在光伏电站中央控制室内设置有计算机监控系统,在光伏电站中央控制室内,能对光伏电站所有器件及送变电设备进行集中控制。
远方监控层:根据需要布置在远方的监控中心,远方监控中心可以通过广域通讯网络与各光伏电站中央控制室主机进行通信,对光伏电站设备进行监控。
3.1.1.6.2、控制方式设置
远程监控系统的控制方式适用于对光伏电站设备的控制与操作,包括自动和操作员手动控制,分为“远程监控”和“光伏电站监控”两种方式,该控制方式的切换按各光伏电站分别进行。
当某个光伏电站处于“远程监控”方式时,由光伏电站及远程监控自动化系统操作员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对光伏电站设备进行远方实时控制和安全监视,光伏电站操作员只能监视本光伏电站设备的运行状况,不能进行控制操作;当某光伏电站处于“光伏电站监控”方式时,该光伏电站设备仅受本光伏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控制,不接受远程监控系统的控制命令。
控制方式的切换由光伏电站操作员或光伏电站及远程监控自动化系统操作员进行,切换权限按光伏电站、光伏电站及远程监控自动化系统的顺序由高到低排列。
3.1.1.6.3、控制操作
当光伏电站处于“远程监控”控制方式时,光伏电站及远程监控自动化系统操作员可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对光伏电站升压站设备进行远方控制,控制操作包括:断路器的投、切,隔离刀闸的合、分等。
3.1.1.7、电能计量管理
设置电能计量数据服务器,采集各光伏电站关口计量表计上送的电能量数据,并对采集的电能量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及综合分析,对电能量数据进行远程抄表及存储,以便为相关部门提供运营、电力市场交易及公司考核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
3.1.1.8操作权限管理
具有操作权限等级管理功能,当输入正确操作口令和监护口令才有权限进行操作控制,参数修改,并将信息给予记录。并具有记录操作修改人,操作内容的功能。
3.2、系统通信
远程监控系统具有与光伏电站光伏发电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功能,采集光伏电站逆变器的运行信息,并对其进行监视。
采集升压站设备的运行信息及保护装置动作信息,并可对开关设备进行远方控制操作。
远程监控系统通过正向物理隔离装置与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接口,以便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传送光伏电站生产运行信息。
远程监控系统具有与gps时钟同步装置的通信功能,接收gps时钟同步装置的对时信号,实现系统内部的时钟同步。
3.3、系统诊断
为提高系统的可利用率和可维护性,远程监控系统提供完备的诊断功能。对于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人机接口、通信接口及网络设备的状态,诊断软件能进行周期性诊断、请求诊断和离线诊断。系统在线诊断时,不影响系统的监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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