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14 14:31:44 制度

【经典】档案的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典】档案的管理制度

档案的管理制度1

  1、技术档案管理各类技术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专人管理及制订借用制度。

  技术档案一般可分成四类:物业施工竣工验收的整套档案资料;

  设备的规范、标准、各项制度及技术标准;

  设备新技术信息及资料;

  职工技术考核标准及资料。

  1.1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工具书、工程维修保养原始记录等均作为工程技术档案在工程部资料室归档统一保管。

  1.2文件、资料是大厦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1.3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资料借给本公司以外人员。

  1.4重要的工程技术档案应保存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1.5档案资料借阅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除图书外,档案资料严禁带出大厦。

  重要资料只限在资料室内阅读。

  1.6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特殊情况需得到总工程师批准。

  借期为一个月,到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图书不得在个人手中长期持有。

  1.7对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裁减、抽页、乱画、涂改,保持版面清洁。

  2、设备登记卡设备登记卡是设备管理的主要依据,每一台设备都应设立一张登记卡。

  为了便于查阅,可按设备系统分别装订成册。

  现代化设备管理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重视对设备状况及维修保养工作情况的调查和统计,系统地、有计划地积累分析原始记录,在调查分析中研究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规律,使设备能够达到最高的综合效率。

  设备登记卡应包括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以及重大事故记录,这些可作为设备计划检修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也是设备技术改造、报废的主要依据。

  设备一般每年按设备登记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核对,应该做到帐物相符。

  3用户设备档案卡物业的每套客房可认为是为用户服务的独立设备,因此,每一独立单元需设立一张用户单元设备档案卡。

  这有利于掌握对用户设备的完好程度及设备返修率程度的了解。

  4质量记录《设备档案卡》ed-tb-0309-113《设备编号法则》

档案的管理制度2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教师工作的考核、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工作调动、岗位培训、奖励惩罚等都有着重要意义。建立完善的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搞好教师档案立档工作,是教务科的一项基本工作。它可以帮助学校全面地、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的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业务档案由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业务情况登记表两部分组成。

  二、《基本情况登记表》、《历年进修情况登记表》、《来校后历年任课情况登记表》、《著作、专业活动情况表》、《业务水平及教学效果分析表》等相应部分由教师本人填写,教务科审查。

  三、《业务水平及教学效果分析表》中各项内容应于期末放假前填写完毕,再交由项目组负责人、教务科及主管校长签字后存档。

  四、教师工作调动后,由所在单位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本校提取业务档案,并填写业务档案登记册中相关内容。

  五、教师业务档案每人一本,实行专柜存放,由教务科负责保管,教师确因实际需要查阅档案或修改相关内容时,应有教务科人员陪同,但考评部分不得修改。

  六、业务档案主要内容

  1、个人简历、业务自传。

  2、每学期担任的主要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工作记录。

  3、每学期的教学水平及效果。

  4、每学期的`年度考核结论及相关数据。

  5、进修、考察、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学习成绩、学历证明等。

  6、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各种论文、课件等内容。

  7、参加各级教育科研课题及研究情况。

  8、个人参加或指导学生竞赛情况。

  9、指导学生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情况。

  10、公开课、优质课竞赛获奖情况,学习听课情况。

  11、校内其它兼职工作情况。

  七、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一般要求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科统一管理。具体由教务科长负责进行搜集、整理和组织鉴定、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属于永久性保存的材料,应确定专人保管,档案的存放应设专柜。

  2、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教师可到教务科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业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拆卸、污损或圈点、划线、加字涂改等。

  3、整理业务档案要做到系统、完整、准确,要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整洁。

  4、教师调动,业务档案即寄往调入单位,以便于全面、妥善安排工作。

  八、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1、由教务科制作统一的教师业务情况系列表格,负责教师业务档案收集、整理,由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电子与纸质版集中向教务科归档。

  2、纸质归档材料要求用深蓝或黑色钢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九、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与查阅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科集中统一管理。

  2、教师业务档案收集存档后,不得擅自改写或变更。

  3、新进教师,应于报到后一周内建立相应业务档案。调离或退休教师,应按档案管理条例办理移交或处理业务档案。

  4、教师可以在教导处查阅和利用个人的业务档案,教师业务纸质档案原则上一律不借出,如需借出,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档案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员工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为公司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制度制定程序

  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制定前需进行调研和分析,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四、制度具体内容

  1、制度名称: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员工人事档案、考勤档案、培训档案、绩效评价档案等。

  3、目的:

  规范员工档案的建立、保管、检索和使用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为公司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4、内容:

  (1)员工档案的建立与保管

  ①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门要按照公司规定的要求,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并记录员工的基本信息、相关证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等信息。

  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员工档案保管制度,统一管理员工档案资料。负责人力资源部门应该对员工档案的管理负责,并责令保管人员妥善保管员工档案资料,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2)员工档案的检索和使用

  ①员工需提出书面申请,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后,方可查阅其个人档案。未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任何人员不得查看员工档案。

  ②员工档案只能由人力资源部门有关管理人员出具证明、报表或备案等审批事项时使用。

  (3)员工档案的保存和销毁

  ①员工档案必须保存至员工离职后的15年。

  ②员工档案保存期限届满后,如无特殊需要,应予以销毁。销毁过程要求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和保险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会同,并制定销毁计划和报告。

  5、责任主体:

  本制度执行主体为人力资源部门,但其他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6、执行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全员掌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各部门负责监督和落实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7、责任追究:

  倘若违反本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如构成违反企业制度的行为,依照公司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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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掌控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管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紧要包含: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紧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紧要职责包含: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适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需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紧要事件备要”,紧要内容包含: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紧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搭配。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确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需保管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需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需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当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全部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全部档案不得任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需妥当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任意乱放,以免遗失。

  4、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适时追查,并报告项目经理适时处理。

  九、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供应、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适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档案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推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规定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或个体从业人员,在达到规定离退休条件并办理离退休审批手续后,均应对其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第三条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直接发放或委托社会服务机构向离退休人员支付基本养老金的形式,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按时、足额、方便、安全。

  第二章发放形式

  第四条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可分为基本形式和过渡形式。基本形式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或委托国有商业银行、邮局或社区服务组织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养老金;过渡形式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或邮局设立基本养老金发放专户,并与企业签订委托发放协议,由企业退管组织从专户领取基本养老金,再将基本养老金分别发到离退休人员手中。

  过渡形式是为远离城市、地处偏远地区的企业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形式,要创造条件尽快向基本形式转化。

  第五条对居住外埠的离退休人员也要通过银行联网或邮局邮寄实行社会化发放。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要增设送发养老金业务。

  第六条实行社会化发放,要同银行、邮局签订必要的协议,以保证资金安全、核算准确、发放及时。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及违反协议应承担的责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对违反协议的.社会服务机构撤销其委托发放的资格。银行、邮局等部门应为离退休人员开设个人活期储蓄帐户,并适当增加发放网点,方便离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做到热情服务。

  第三章完善基础工作

  第七条建立和完善企业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对离退休人员有关数据的采集,审核、整理、录入、汇总等几个环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数据库应包括离退休人员自然状况、个人帐户储存额、离退休待遇标准、基本养老金发放和领取情况。

  第八条建立业务流程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依据全省统一业务流程,结合本地区社会化发放的工作实际,制定严密的业务流程制度,实现社会化发放科学、规范、平稳的工作秩序。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系统。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抓好计算机网络硬件设施的配备、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软件的开发和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要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四行一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委托其发放养老金的文件,加强同委托银行、邮局的联系,取得设备配置、软件开发及数据录入等资金的支持。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符合全省的统一要求,从事计算机管理和硬件维护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水准,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应抓紧进行培训或予以调整。

  第四章完善工作制度

  第十条建立生存状况调查制度。生存状况调查可以采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调查、委托银行和邮局帮助调查及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调查等三种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调查可采取走访慰问信、请离退休人员邮寄户籍证和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照片的办法。委托银行、邮局帮助调查可采取要求离退休人员每季或每半年亲自来银行领取养老金、邮局工作人员直接同意退休人员见面等办法。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调查,可采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家居外埠的离退休人员按市、县(区)排列名单,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的办法。对三个月内不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其其基本养老金。生存状况调查还应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争取支持。

  实行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鼓励,对冒领者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建立查询服务制度。查询服务的内容包括离退休人员自然状况、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个人帐户储存额情况、基本养老金发放和领取情况。查询服务可采取三种形式:一是组建社会化发放服务部门,专门负责接待退休人员查询,设立值班人员面对面解疑答难,为离退休人员可随时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查询;三是开发语音查询系统,可通过电话查询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建立投诉监督制度。为加强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监督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同委托的银行、邮局和其它委托机构区同制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投诉监督制度。制度应明确投诉监督受理机构,受理及处理程序、处理规定、处理结果的公布制度和报告制度,并公布投诉电话。

  第十三条建立评估检查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要对下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化发放情况定期开展评估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实行养老金社会发放的各环节的运行及退休审批、基础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评估检查办法按辽劳合字[]30号文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严格界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项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保证对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统筹项目外的补贴由企业负责发放。同时在基本养老金社会发放过程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为企业和任何部门从基本养老金中代扣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要制止滥收费。委托银行、邮局发放基本养老金一律不得向离退休人员本人收取任何费用。语音查询只允许按市话标准收取电话费。向外埠邮寄基本养老金按规定邮寄费减半收取。

  第十六条设立专门的社会化发放机构。要结合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移交地税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强化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调整内部处(科)室设置,组建专门的社会化发放处(科)室。要充实力量,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要明确职责和岗位责任制,教育每位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

档案的管理制度6

  一.物业管理档案建立与管理规定:

  1.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管理处总物业经理负责监督保管,由管理处行政人事助理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验收档案、图则、业主及用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附件设备设施档案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总物业经理许可,他人不得动用。

  3.物业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

  4.物业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上报公司备案。

  5.物业档案在历任总物业经理调职、离任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

  6.物业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传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物业总物业经理书面确认,如有违反的做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保管责任人将做适当处分。

  9.物业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和公司利益的,管理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档案的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部门档案管理,促进部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程主要内容:

  (一)部门均应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按专人管理,人人参与的原则,建立和实施档案的收集、保管、使用的规范流程(责任人变动时,必须进行清点移交手续)。

  (二)明确档案分一级、二级、三级的分类管理。

  1、一级范围:各类文件、制度、合同、协议、考核表格、账单、帐表、凭证、工程图纸、仓储账目、资产帐表、采购计划等等重要文件资料。

  2、二级范围:公用书籍、办公用品、用具;制服;工具等。

  3、三级范围:日常各项记录本;点检表;巡查表;普通函件、文字资料等。

  (三)上述内容均指部门共享的`档案,与个人办公用的其它资料区别分开。

  (四)档案柜应在柜面标明部门科室、编号等分组别类。

  (五)各柜内应附有档案目录,文件夹(盒)等应统一方法标明文件内容,与目录对应。

  (六)档案管理责任人要按照档案保管一览表,每年进行二次以上的全面清理、整理。

  (七)档案资料管理应注意防潮、防霉、防虫、反腐除锈等防护工作。

  (八)档案的借阅、复印等必须经理(或科长)以上及批准方可办理。

  三、本规程自xx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档案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的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高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各高等学校必须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 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四条 高校档案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同时接受国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 各高等学校应在校(院)长统一领导下做好档案工作,确定一名校(院)长分管,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综合档案室或档案馆。

  综合档案室的建制应按学校规模确定。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三千人以上为副处级,三千人以下为正科级,由校(院)长办公室领导。

  档案馆为系处级建制,由校(院)长直接领导。

  高等学校设立档案馆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校历史悠久,一般应在五十年以上;

  (二)学校规模大,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五千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三万卷(长度三百米)以上;

  (四)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备。

  第六条 高等学校档案馆属事业单位档案馆。它既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

  第七条 高校档案部门的基本任务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二)制订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开展档案的开放或利用工作;

  (五)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六)参加档案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协作,进行档案信息交流;

  (七)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八条 对于某些需特殊条件保管或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管理。分室是档案部门的分支机构,受档案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领导。

  高校附属单位(如附属医院、校办工厂等)的档案工作受学校档案部门和附属单位双重领导。其档案机构的设立和档案管理、移交等,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九条 高等学校各部、处、院、系、所等部门,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分工主管该部门的档案工作,并视情况配备一至二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 高校档案工作人员

  第十条 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并视需要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可由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一名。

  馆长、副馆长、综合档案室主任人选由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热心档案事业、有馆员(或相当馆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

  第十二条 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规模及馆藏档案数量等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包括档案部门和各部门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以及以做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按《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39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第四章 经费、库房和设备

  第十四条 高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应单独立项,列入学校预算,统筹解决。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对用于保存本部门归档文件所需的档案装具等设备,在其经费中给予支持。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必须为档案部门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存放声像等特殊载体档案,应设有专门库房并配置恒温、恒湿设施。

  凡设置档案馆的高校,应充分考虑学校的发展规模,馆藏档案的增加数量,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合理安排档案馆库房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可单独建设馆库,档案库房建设要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有计划地为档案部门配置复印、录音、照相、录像等设备,逐步实现电子计算机管理与档案缩微化。

  第五章 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和接收工作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归档制度,并纳入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每项重要的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工作,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做到各项工作与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对科研成果、产品规划与试制、基建工程等进行鉴定、验收时必须有档案部门的人员参加。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档案部门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加以审查,签署意见。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的项目,不予验收,不予上报成果。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课题组立卷的制度。一般由立卷人按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加以系统整理组卷,编排页号或件号,填写卷内目录,交本部门档案工作人员检查、装订后向学校档案部门移交。档案部门应派人指导立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行政、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各党政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本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党务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教学类

  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执行。

  (三)科研类

  按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四)基本建设类

  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五)仪器设备类

  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五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六)产品生产类

  主要包括学校自行研制、试制产品的文件材料及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样品照片、录像等。

  (七)出版物类

  主要包括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八)外事类

  主要包括学校有关人员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含在国内举办的)、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进修及学校聘请的外籍、港澳专家与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授予中、外学者、著名社会活动家名誉职务的有关材料等。

  (九)财会类

  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预字(84)第85号)执行。

  以上各类系指归档范围。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二十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归档时间应按以下要求:

  (一)学校各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六月底前归档;

  (二)各教学部门和能按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学年度寒假前归档;

  (三)科研、基建等部门,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第二十四条 凡由本校与其他单位分工协作完成的项目,由主办单位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以外,应将复制件送交主办单位保存。

  第二十五条 高校档案原则上由各校档案部门永久保管。在国家需要时,或学校所存部分档案列入有关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时,应向有关国家档案馆提供所需部分档案原件或复制件。

  对因学校分立或合并,其分设或合并前的档案,应本着集中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经协议由一校或合并后的学校档案部门统一保存。有关学校在利用这部分档案时,应予优先照顾,并提供方便。

  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中的个人在其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本校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对于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式的重要文件材料,高校档案部门可通过征集、代管等多种形式进行管理。对个人向本校档案部门捐赠档案的,学校应予以奖励。

  第二十七条 高校档案部门要注意向国内外征集与本校有关的各种档案和资料。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 高校档案部门要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排列。

  高校档案的分类方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造册报经校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三十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下列统计工作:

  (一)对档案的收进和移出、全宗和案卷数量、档案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

  (二)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三十一条 档案库房技术管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研究和改进档案保护技术。对已破损和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及时修复或复制。

  第三十三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第七章 档案的利用与开放

  第三十四条 高校档案馆应按照规定向全校和社会开放档案。

  高校档案馆开放档案,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个人,在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后,均可查阅利用属开放范围的档案,并可以摘录或复制;

  (二)利用者要求复制档案,一般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并按规定合理收费;

  (三)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华侨要求利用档案,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

  (四)外国机关或个人要求利用档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未经学校授权或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公布档案。

  第三十五条 高校档案馆应设立专门的阅览室,并提供档案目录(属开放范围的)、全宗指南、档案馆指南等。

  第三十六条 馆藏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开放;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专利或技术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利用的。

  第三十七条 对于要求查阅、摘录、复制属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档案馆长同意;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须经科研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必要时要报请校领导审查批准。

  第三十八条 高校综合档案室所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校利用。如其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经综合档案室主任或校(院)长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查阅。如需利用的档案涉及重大问题或党和国家秘密,须经校领导批准。

  第三十九条 高校档案部门必须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著录标准按国家标准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执行。

  第四十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出版和公布档案,须经档案形成部门同意,并报请校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 对于重要的、珍贵的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得提供原件使用。如特殊需要,须经档案部门领导批准。

  第四十二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如举办档案展览、陈列等,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应在高年级开设有关档案管理的选修课。

  第八章 考核、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三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建立检查、考核和评估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对优秀的工作人员和突出的服务成果、研究成果给予奖励。

  第四十四条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处理方法予以处罚,并按有关规定建立备案制度。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六条 高等学校根据本办法可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所发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办法》[(82)教办字254号]、《关于高等学校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84)教办字210号]同时废止。

档案的管理制度9

  对于我园教育科研课题的科学管理,不断优化教育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完善课题研究的档案建设,促进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承担单位的领导,应指令本园档案工作人员,督促、指导课题负责人、课题组建立研究档案,并在课题结束后按档案工作的一般规定,妥善管理这些档案。

  二、课题档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建立。自申报工作开始之日起,建立项目研究档案,指定专人随时收集、整理和保管应当归档的研究文件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格式统一,材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便于保存,便于查阅。

  三、课题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在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确定档案的分类、编目、登记和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

四、课题研究档案收集的具体范围:

  1.准备阶段:申报立项申请表及课题研究方案,立项通知文件、开题报告会记录、修订后的`课题研究方案等。

  2.实施阶段:研究工作中的各种原始记录、照片、工作日记、会议记录、课题实施一年以上的阶段成果总结、教育教学效果的测试评价情况,年度工作登记表、经验总结、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复印件、影音材料等。

  A.在课题研究期间组织理论学习的情况:

  (1)主要学习了与课题研究有关的专著、论文、论文集。

  (2)参研人员听取课题研究有关的学术报告会的次数、人次,并附各次报告会的记录。

  (3)课题组围绕主要研究内容组织理论学习讨论会的次数,参与学习的人次,并附各次学习研讨会记录。

  B.课题研究期间组织研讨活动情况。

  (1)召开经验交流会、论文报告会的记录。

  (2)课题组围绕研究主题,邀请区级以上的专家参加的研讨会情况记录。

  (3)出席与课题研究有关的全国性、全省性、地区性研讨会情况记录。

  (4)全体成员撰写经验总结及论文情况汇总。

  C.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访问、咨询过专家的情况。

  3.总结鉴定阶段:申请结题检测、鉴定的报告,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等,鉴定(评审)会议记录,验收或鉴定结论、证书、成果获奖文件等。

  4.成果推广运用阶段: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教育教学效果、效益、信息 反馈等文件材料。

档案的管理制度10

  为加强人才中心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中心、为代理人员效劳,根据《档案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

  一、档案进出制度

  (一)档案入库:

  1、根据人事代理窗口开具人事代理入库通知单,查收档案数量和人员名称,检查档案中档案材料完整性,确认无误后签收档案。为标准管理,不接收由个人直接转入档案室的档案材料,来档统一交至代理窗口后转入档案室。

  2、档案转入档案室后,按有关规定分类档案内容,填写档案目录清单并装订成册,在代理软件中录入代理人员信息,在《代理档案登记表》中登记相关内容,将入库通知单集中存放后,标准档案编号,按顺序放入相应档案柜中。

  3、如转入档案需填写三审定表、工资定级表、学历变更表,那么及时填写相关表格,并由档案室负责人审阅签章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送审批。

  (二)档案转出:

  1、由人事代理窗口事先通知要转出档案号,检查档案内容(包括代理前的档案内容,在职人员的(表)、调动介绍信,学生的学籍表、代理分配介绍信、毕业生报到证、毕业生通知单,三审定,工资定级,历年工资变动审批,职称评审,学历变更,年度表等内容)是否齐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将办妥的材料及时装入档案。

  2、接到人事代理窗口转档通知单后,清点档案内容,填写档案目录,在《代理档案登记表》中登记相关内容,并由转档人签名后,密封加盖档案室管理章交付转档人,将转档通知单集中存放。

  3、如需开具工资转移介绍信,由档案室负责人按档案内容填写相应表格,加盖工资审批章后封入档案。

  二、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室与档案管理、办公要分设,档案室要巩固,专用柜架要充足,并有防盗、防火、防高温、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二)取放档案要随手锁柜,出门落锁,确保档案的平安。

  (三)档案管理员要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查档案数量,追还借阅档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保证档案的完整。

  三、档案保密制度

  (一)严格执行《档案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

  (二)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三)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透漏档案内容,不准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查阅(二)档案借阅制度: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时,单位借阅的'须由单位开具查阅证明信,说明查阅目的,加盖单位行政章,经市场管理科负责人批准签字后订可借阅,个人借用需填写《档案借阅表》,经市场管理科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办理借出手续,限期归还,借阅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过期不还者,要及时追缴,如仍不能及时归还影响到档案有关材料办理的,后果自负 。

档案的管理制度11

  1、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内容

  (1)按照数字档案馆基础网络架构、主要技术路线与软硬件配置基本要求,集成建设适应馆藏档案基础数据和今后一定时期内数字档案增长规模的数据管理、满足数字档案馆各项管理与服务需求的基础设施。

  (2)开发或应用具备“收集、管理、存储、利用”等功能要求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管理各业务环节的自动化、网络化。

  (3)全面推进馆藏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优先建立馆藏档案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逐步进行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转换,积极推进电子文件的接收和管理,建立各类数字档案资源库群。

  (4)应用先进技术和相关管理手段,保证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可靠可信和长期可用,减少数字档案对软硬件的依赖性,从而使数字档案具备传统档案所具有的原始性、凭证性和长期可读性。

  (5)运用多种技术手段,针对不同利用对象,通过不同渠道,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分层共享,方便、快捷满足各类用户利用需求。

  (6)配套建设数字档案馆保障体系,确保数字档案馆系统安全和数字档案信息安全。

  (7)数字档案馆的建设需要实现档案信息的数字化,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档案利用的网络化。数字档案馆的新内容、新方式、新体系,必然对现有的档案管理体制产生影响。

  2、控制为核心的体制设计理念

  档案与其它文献信息追求的差异在于,档案内容的性使档案信息的交流受到了限制,阻碍了普通档案利用者的合理要求,我国过去的档案管理体制是以控制为核心的设计理念,管理体制的设计重心是如何防止档案信息的泄密。而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最大意义就是要实现管理理念以保管档案实体为主向以提供档案服务为核心的转变,可以借鉴网络技术实现档案利用效率的提升和利用方式的`灵活,而不仅仅是在原有管理理念的指导下实现档案实体的保管和整理的升级。因此发挥数字档案馆在提供利用方面的优势,为广大档案利用者提供服务是建设数字档案馆的应有之意,20xx年的全国档案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转变观念,改变认识。把档案馆建成“两个基地,一个中心。”即档案保存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时代要求档案馆从封闭走向开放,档案馆的功能也要由档案保存、档案借阅、技术管理转变为保存、借阅、技术管理、对外开放模式。档案工作理念的改变,导致了原有的控制为核心体制设计理念的变化。如果档案工作坚持以保管为主的理念,则失去了建设数字档案馆的意义,另一方面,数字档案也使得档案工作者从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转向计算机管理模式。

  3、基于传统档案业务的职能分配方式

  原有的档案馆在组织建构上基本立足点都在于现有传统档案工作中涉及到的主要问题,档案工作者已经习惯了被动的工作方式,但随着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来临和发展,数字档案馆必将使档案馆的各个部门都涉及参与,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已不再是单纯的技术工作对档案工作的要求,首先是归档流程就有新的变化,传统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在档案馆内部完成的,而数字档案从现行的业务系统转移到档案馆的资源中心不能再被修改,档案馆必须建立专门的网络系统、储存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硬件环境,以便检验、储存、管理和阅读数字档案,为了做好电子档案的归档工作,档案工作者还需提前参与到整个系统的方案设计以及需求分析和系统实现阶段中去,从档案管理的角度上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要从全局的角度上考虑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档案工作人员要以技术发展为契机从而实现档案行业在管理理念和运行体制上的重要变革,数字档案馆的建设要求档案工作者以服务的姿态用数字档案建设的成果为利用者服务,应该借助数字档案的环境主动与相关行业系统的外部交流,不能再以“坐等靠”的传统作风,数字档案提供利用时,应注意安全保密性,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数字档案,体制上发生转变才能保证档案数字的健康发展,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必将使传统的档案业务的职能结构发生变化。

  4、管理理念的更新

  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应当具备“收集、管理、保存、利用”四项基本业务功能,以及用户权限管理、系统日志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及其数据安全维护等功能。数字档案管理系统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馆藏数字档案信息,特别是由电子文件归档形成的电子档案信息的可靠和可用。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功能可以根据信息化发展和档案管理的要求而有所侧重并不断拓展。档案工作不仅仅是整理和保管档案,档案馆更不仅仅是档案的一个集中储存地,工作方式由保管到服务变被动到主动是档案馆价值体现的必然要求,数字档案馆将进一步推动这一理念的实现,用馆内储藏的数据平台为广大利用者服务,档案管理体制也要适应这一理念的转变。也就是要树立“服务本位”的理念。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在对档案管理系统的开放性提出要求的同时,电子文件的管理方式已经不再沿用传统纸质文件的管理模式,数字档案馆的建设要求要做好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

  数字档案的归档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将数字档案拷贝到脱机的载体上,主要利用储存介质传输,这些介质包括光盘和磁盘,移交到档案室。另一种归档方式是通过网络,各部门将本部门形成的电子文件通过网络传输到档案室,归档后供各个部门在线浏览。档案部门要与电子文件产生和形成中的各个部门保持相关的联系,及时掌握电子文件形成阶段的各类元数据信息,制定与电子档案保管格式、数据储存方式、数据管理等工作相关的制度性文件,通过电子签名、数据加密、数据效验、储存备份等方法来保证电子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可读性,把好归档电子文件的质量关。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势必要打破传统档案各部门的结构,在横向纵向上加强了档案与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档案的管理制度12

  (一)某现场采用的塔机为300KNm,平衡臂长约9m,起重臂长40m,被安装在一个20m×30m的天井中,天井旁仅留出了一个宽6m、高4m的混凝土现浇结构的出口,天井周围被12层高的建筑物包围,因此,采用常规的拆卸方法根本无法实现。通过仔细观察,看到该塔机靠近塔帽的那根拉杆所拉的一段起重臂长为12m,塔机中心距东西两侧的建筑物距离各长15m。

  因此,采用了以下的拆卸方法:

  (1)首先降塔,使塔机的起重臂靠近楼面,并在楼顶塔机起重臂下方的塔设支架,拆下该塔机起重臂的前半部分及一根拉杆。然后固定小车,利用该塔机起重臂的后半部分将楼面上已经拆正气的起臂等部件分别吊至地面。(2)反穿塔机起重钢丝绳,利用塔机自身卷扬机将该塔机平?臂上的平衡块依次拆卸并吊至地面。

  (3)在该塔机未拆卸起重臂段的端部加装一固定滑轮,并通过该滑轮重新穿绕起重小车牵行钢丝绳,使小车能在该段起重臂自由移动,再重新穿好小车上的吊钩起重钢丝绳。

  (4)以该塔机塔身为支点,重新计算塔机的起重臂及平?臂的力矩,并利用该塔机能移动的小车,在某一幅度处吊起适当的'重物,使塔机起重臂和平衡臂的力矩重新处于平衡状态。

  (5)将该塔机的起重臂转至正常拆卸位置,用顶升机构正常拆卸。

  (二)塔机为250kNm,臂长30m,平衡臂长8m,被安装在15m×15m见方的天井中心,天井周围为高8层的建筑物。该塔机靠近塔帽的一段起重臂长9m,而塔机到天井任一角的距离均大于9m,该塔机的顶升油缸位于塔岙中心。我们将该塔机起重臂的前节拆下,将其全部移出并绑在该塔朵未拆下的最后一节起重臂的前端上,不再拆卸平衡重。然后再按照上述方法,保持平衡臂与起重臂力矩的平衡,将该塔机起重臂转到天井的对角线上,采用常规操作程序拆塔。

  在拆卸以上两台塔机时要用上述方法,力矩平衡是塔机拆卸时的关键,所以都能安全、顺利地进行拆卸。

档案的管理制度13

  为了系统完整地保存分公司在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

  1.归档范围

  a.分公司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薄册、图表、书信、日记、会议材料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b.在工作中形成的图纸、说明书等由工程部负责归档。

  c.各部门在专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专项档案,如:会议档案、声像档案、合同档案、审计档案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d.员工登记表、体检表、培训记录、考核成绩、有关证书复印件等员工档案,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e.财务档案按《财务管理规定》的范围归档,由行政部负责。

  2.归档要求

  a.归档的书面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归档的电子文件需排版整齐;字体一般是宋体,标题三号字,正文四号字;语言通顺,文字输入正确无误。

  b.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齐全。

  c.归档的书面文件必须是原件,电子文件为最终使用件。

  d.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

  3.归档时间

  a.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上半年内归档。

  b.员工档案及时归档。

  c.财务档案按季度归档。

  4.归档份数

  a.各类书面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电子文件一般归档一式三份(其中包括软盘上一份)。

  b.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一式两份或适当增加其归档份数。

  5.不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

  a.重份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b.上级单位发来供参考的抄件和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c.未经会议讨论和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重要法规性文件、草稿除外)、铅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主要领导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

  d.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e.参加非主管单位召开的会议,不需贯彻执行或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f.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g.下级单位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和不应抄报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6.各部门主任要对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档案资料的保管

  1.分公司档案资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其他各部门档案资料均由各部门自行管理。

  2.存放文书档案要有专用柜架,在排放上应按照类别和时间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存放电子文件应有专用硬盘分区或专用文件夹;在保存电子文件时,按照类别和部门的不同分别存入不同名称的下级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应能简洁、清晰地反映所存文件的类别或所属部门。存放文件的软盘或光盘上必须贴有标签,以方便查询。

  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

  4.存入胶片、照片、录像带、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和专门的卷盒,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柜内。必要时采取复制、拷贝。

  5.每半年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工作,做到账册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文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文书档案发霉或虫害要及时消杀;对于出现损坏的电子档案也要及时拷贝、另存。

  6.行政部需做好档案资料室的'防盗、防火、防虫等安全设施。

  三、档案资料借阅管理

  1.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借阅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2.员工查阅档案,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报所在部门主任批准。查阅分公司档案须报行政部主任批准。

  3.在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a.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b.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

  c.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不得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4.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6.借阅者在归还档案时必须填写档案利用效果记录。

  7.调离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四、档案鉴定和销毁

  1.档案鉴定工作由各部门领导自行组织进行;日常档案的鉴定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2.鉴定的主要项目有:

  a.档案保管期限表。

  b.对到期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3.确定保管期限原则:

  a.对本部门有长远利用价值并能反映部门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b.凡是在一定时间有利用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4.鉴定工作应该定期进行。

  5.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部门主任应及时责成有关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6.销毁档案的程序:

  a.经鉴定列出需销毁的各种档案清单和销毁的报告,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各部门实施。销毁清单及报告应归档。分公司的档案销毁必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

  b.档案销毁时,由部门派二人以上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

  c.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在销毁档案过程中出现失密或对部门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档案的管理制度14

  一、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

  1 、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

  2 、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 、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 、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

  5 、卫生档案管理员实施卫生档案归档。

  六、卫生档案的借阅

  1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可直接通过卫生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 、因工作需要,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卫生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卫生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卫生档案只能在卫生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4秘密级卫生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小时。秘密级卫生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 、卫生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卫生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七、卫生档案的销毁

  1 、公共场所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

  2 、当某些卫生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 ;、凡属于密级的卫生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卫生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 、经批准销毁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卫生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卫生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 、在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档案的管理制度15

  建筑分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

  一、遵守国家《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协助本部门领导搞好贯标工作。

  二、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台帐,运用微机实现建设工程合同动态管理。分析汇总各时期合同签订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真实的数据信息。

  三、按照建设工程投标评审程序做好建设工程《合同评审记录》及《合同会签》,及时发送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到相关部门,并做好发送登记。完成每年度合同文本的装订、立卷、归档,做到建设工程合同台帐与文本档案相统一,完备、整洁、规范。

  四、建立分包合同及各类经济合同台帐,整理备案分包合同及各类经济合同文本。

  五、严格保守企业经济机密。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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