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14 14:01:48 制度

档案的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档案的管理制度集锦(15篇)

档案的管理制度1

  (一)学生档案内容

  学生毕业离校前,档案内容除了原有高中部分档案外还必须包括: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此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字迹要清楚,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各项内容;“毕业生鉴定”是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素质的评价,请辅导员认真填写,报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加盖公章。

  2、学士学位审批表。学生修完规定学分,经校学位评审委员会批准,获得专业学士学位。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除升本、升研、出国深造的毕业生外,其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一律归入本人档案,作为身份变化的依据。

  4、学生卡片。由校学籍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本科或专科学籍证明。

  5、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核准的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6、组织关系。正式党员的入党申请书、党校学员材料、积极分子材料等归入档案;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材料单独封存,单独转寄,待转正后归入档案统一管理。团员关系须将入团申请表归入档案。

  7、奖励材料。在校期间获得各种竞赛奖励、奖学金、助学金等材料。

  8、处分材料。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而受到的处分。

  (二)学生档案管理

  1、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其档案由新生录取部门直接移交至辅导员;个别地区有新生自带档案入校情况,新生直接将档案交给辅导员,期间不允许学生本人接触到档案的内容,封口必须完整无损。

  2、大学期间,在校学生档案由辅导员直接管理,并负责将大学期间的各种奖惩材料收集整理,归入档案。校内学籍变动时,学生档案直接在辅导员之间进行转交。

  3、学生毕业离校,毕业生档案由辅导员负责按学生档案内容的要求进行组档,检查完整无误后统一移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以机要方式转出,或者根据毕业生申请实施档案代管。原则上,毕业生档案不得交由本人自带,绝不允许毕业生个人长期保存档案。

  4、中途转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档案,由辅导员转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备案,再以机要形式转出。退学的.学生档案直接转至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

  5、学生因升学、公务员考录等需提前调阅档案的,学生可持调档函通知辅导员进行调阅。如档案需要提前转出调阅,需由辅导员将学生档案转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后,以机要方式转出。辅导员不得直接将学生档案交给学生个人寄发或携带。大学毕业时的档案材料可由辅导员重新建档,形成原始档案的补充档案。毕业离校时,补充档案由辅导员移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机要方式转至录取学校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再与原始档案合并存档。

  6、毕业生离校前已签约就业的,辅导员统一移交档案,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按期转至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保证转寄按时到达,毕业生本人要负责填写档案转寄的地址和接收单位,辅导员和就业部门负责核查。

  7、毕业生离校前未签约就业的,即可自愿申请档案转回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也可向学校就业部门申请档案留校代管。学校档案代管时限最多2年,期满以机要方式转回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

  8、学生档案是学生成长轨迹的真实记载,其管理和转接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档案外转必须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规范密封,并以机要方式转出,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9、毕业生暂留学校档案,在离校后2年内,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档案调档和状态查询业务。如遇不确定因素出现档案丢失,经核实可予以补办,补办内容仅限大学期间档案。

  10、未尽事宜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档案的管理制度2

  1、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3、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加以指导,协助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

  4、负责整理、归档各部门移交档案室的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工作,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6、为需要查阅利用档案的各部门提供档案原件查阅、复印工作;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7、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本单位档案统计工作。

档案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档案的管理制度4

  根据学校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学校行政和人秘工作应围绕下面六个方面,整理好档案资料:

  一、行政会议记录:

  行政会议、行政学习一般每半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行政会议、行政学习都应记录,尤其讨论学校重大问题,要有具体记录。

  二、文书档案:

  1、上级正式来文。

  2、上级对本校的各种批复、奖惩。

  3、有关协议、合同。

  4、学校年鉴。

  三、人事档案:

  1、人事年报。

  2、工资档案。

  3、职改资料。

  4、教师奖惩资料。

  5、岗位责任制考核资料。

  四、各种计划与安排:

  1、学校工作计划。

  2、部门工作计划。

  3、学期行事历、月工作计划、周工作安排。

  五、各种会议学习记录:

  1、教师学习、会议记录和出勤统计。

  2、青年教师活动记载。

  3、教师座谈会、谈心会记载。

  六、群团、教代会资料:

  1、群团计划与总结。

  2、教代会系列资料。

  3、档案处理与合理化建议答复。

  教导处档案建设网络说明

  根据学校常规管理基本要求,教导处应围绕下面六个方面整理好档案资料,完善教育教学和师生管理资料的建设。

  一、处室会议记录:

  围绕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师学生管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处室会议,研究教育教学和师生管理以及重大活动。处级领导应每半月研究一次,作出工作部署和进行检查汇报,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教师业务档案:

  1、教师平时考核表。按学期统计、

  2、教师受表彰奖励材料。

  3、教师学术论文和有保存价值的`经验总结以及交流材料。

  4、教师上观摩课和评优课的教案及评课汇总。

  三、学生学籍档案:

  1、0——15周岁分年段儿童少年名册。

  2、在校学生分班级名册。

  3、毕业生花名册。

  4、增加学生花名册。

  5、减少学生花名册。

  6、施教区盲、聋、哑、弱智儿童名册。

  7、学生学籍卡。

  8、普及初等教育统计表册。

  9、转学证书存根。

  10、毕业证书存根。

  四、教育、教学资料:

  1、班主任工作手册。

  2、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工作记载。

  3、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核资料。

  4、异常表现学生转化记载。

  5、各科教学计划。

  6、教研活动计划、总结、评比材料及教研活动专题资料。

  7、课务分配、总课表、作息时间和课外活动安排表。

  8、典型教案和专题总结以及主题活动方案。

  9、典型教案和试卷分析以及考试情况汇总。

  10、教师"八认真"自查和考核记载。

  五、体育卫生资料:

  1、学生健康卡、体检表。

  2、体育成绩记载簿。

  3、体育达标记载簿。

  4、运动会系列资料。

  5、体育竞赛资料。

  6、学生近视率统计资料。

  六、普及初等教育系列资料。

  按教育局布置执行。

档案的管理制度5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档案的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档案的管理制度7

  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因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网络上报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应注明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档案的管理制度8

  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国家档案局8号令及有关法规文件,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负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编制检索工具。

  三、搞好档案的保管、利用、统计和汇编工作,熟悉保管档案的内容,积极提供档案利用,并做好档案利用登记等各种记录。

  四、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和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做好销毁工作。

  六、做好档案“九防”工作,每季度至少要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遵守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执行保密法规,杜绝档案泄密事件发生。

  三、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并办好交接手续。

  四、认真做好“九防”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五、协助专职档案员做好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文件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本单位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均属归档范围。

  二、归档时间:

  1、文书材料于次年三月底前立卷归档;

  2、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人员立卷归档,于次年三月底前移交进档案室;

  3、照片(底片)、录音、录像材料在拍摄(制作)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档案人员移交归档;

  4、其它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也应于完成工作后一个月内向档案人员移交或按档案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三、归档要求:

  1、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已结束的工作(或项目)的所有文件材料,并做到打印件与底稿,正件与附件,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归档文件材料应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分类、填写各类目录。

  微机管理制度

  一、微机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微机知识,熟悉各科室微机填制业务,为档案的查询、利用创造有利条件。

  二、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机器的操作程序进行,用完机器后,应检查电源、设备是否关好。

  三、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因工作需要上机人员,在上机前,应征得微机管理人员的同意方可上机,在使用中应爱护设备。

  四、未经微机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自将微机里的数据拷贝出来,不得将任何软件安装进机器中使用。

  五、损坏微机室内的公共财物,应酌情赔偿。

  六、努力完成单位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指导、帮助本单位各科室档案材料运用微机管理工作。

  七、自觉维护和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档案收集整理制度

  一、凡是我办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报表、照片、录像等必须收集整理。

  二、收集文件材料(含电子文档)必须齐全完整,做到分门别类存放。

  三、整理档案要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自然规律,保持它们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价值,分类整理,做到无积存零散文件,案卷质量符合业务规范要求。

  四、归档文件材料的制作和书写要适宜长期保存,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和复写纸。

  档案保管制度

  一、本单位所有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材料,由档案人员在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和任意销毁。

  二、档案保管应采用专用柜架,档案库房应当坚固可靠、清洁通风,有防火、防盗、防鼠、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防高温、防有害害气体等设施。

  三、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档案,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

  四、档案如有破损或字迹模糊,应及时修补或复制。

  五、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移交,移交档案时,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实,并履行签字手续。

  档案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保守档案机密,维护档案秘密的安全。

  二、档案室保管的涉密档案,要根据国家规定确定保密项目和密级,不得擅自扩大使用和接触的人员范围。

  三、档案室是机要部门,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任何人不得擅自翻印、复制、摘抄和向外传播档案内容。经批准翻印、复制的保密材料要按正式文件进行登记和清退。

  四、档案移交、接收和查(借)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归还时要清点注销。

  五、需销毁的档案材料,应造具清册,写出销毁报告,经鉴定小组审批后,在指定地点销毁。平时办公废纸、废件及时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档案查、借阅制度

  一、本单位职工利用档案,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查(借)阅;外来人员利用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借)阅。

  二、利用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得在文件材料上画圈、勾线和作任何记号,不得涂改拆散、抽页、污染和损坏档案。

  三、利用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只能查阅相关内容,不得随意传播和扩散档案内容。

  四、利用者需摘抄(复制)档案内容,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所摘抄(复制)的内容经档案人员校对并加盖我办公章后方为有效。

  五、利用档案一般只能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随意带走。本单位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出档案室。

  六、借阅期限不超过一周,确需延期者,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另行办理借阅手续。

  七、利用档案须填写查(借)阅登记簿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工作是档案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工作必须加强政治责任心,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对室藏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资料利用情况,必须建立齐全的登记,统计注册。

  三、对当年形成的归档案卷(包括接受、移交)和档案借阅、鉴定情况应随时登记。

  四、每年年终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源和编写的档案工具,科研材料(包括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全引目录、字号、索引、人物卡片、专题目录、大事记、组织、各项规章制度)统计一次。

  五、档案资料的查阅、供阅情况,每年统计两次(六月和十二月)。

  六、每年十二月前,填写《档案工作统计年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上级机关,一份存档。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室要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原则、标准,结合本单位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确定档案价值,划分保管期限,剔除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以便销毁。

  二、档案的鉴定工作由办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鉴定工作结束后,附上需要销毁的档案登记清册,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字,经批准后方可销毁。并及时向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写档案鉴定报告和说明。

  三、实行定期鉴定,力求准确无误,做到不留错,也不错毁档案材料,凡鉴定剔除的档案,应保存1―2年后确认无保存价值,方可销毁。

  四、销毁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并指定专人(二人)以上监销。

  业务书刊(资料)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内各类业务书刊(资料)的保管工作,由档案人员负责收集管理。

  二、凡各科室需订购的业务书刊,应由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征订或购买,并送档案室统一管理。

  三、凡借阅业务书刊(资料),必须按期归还。需继续使用的应补办手续。

  四、借阅书刊须办理借阅手续,爱护书籍,不得涂改、圈划。如丢损,照价赔偿。

  归档材料控制措施和验收制度

  一、档案分管领导必须参加本单位重要会议,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有关的重大事项,做好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二、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家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定期向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三、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档案材料的评审、鉴定,设备的开箱等工作并有纪录。

  四、专项活动与建档工作实行同步:即下达计划任务同时提出文件材料形式情况;工作结束同时验收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归档情况。

  五、对外出人员获得的各类文件和引进设备、技术的各种材料必须全部上交给档案管理人员,由档案管理人员把关验收。

档案的管理制度9

  一、总则

  为规范本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使用、保管、借阅和销毁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公司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目的和范围

  (一)目的

  本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公司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可靠性和机密性,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权益。

  (二)范围

  本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部门、各职能部门、各生产车间、各支公司等所有工作人员参与处理的公司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

  (一)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部门

  1、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对全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2、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和程序,保证各级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本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是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核心力量,负责本公司所有档案的整理、归档、查询、借阅、保管、销毁等工作,保证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档案资料的安全可靠。

  (三)业务人员

  业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档案管理职责,遵守本档案管理制度有关要求,积极参与档案获取、登记、整理、归档、质量保证等工作,做好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收集

  1、档案收集要求来源严格,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档案采用电子和纸制两种形式,电子档案应采取数字签名或加密等手段进行保护。

  (二)档案整理

  1、档案整理工作要按照公司的操作规程进行,保证档案材料齐全、清晰、规范。

  2、档案需要分类整理,标明档案类型、档案名称、档案编号、档案责任者、档案题名、档案制度、档案密级等信息。

  (三)档案保管

  1、档案保管要求:安全、稳定、准确、可靠。

  2、档案保管时,针对不同的档案性质设立不同的保管措施。

  (四)档案查询

  1、档案查询应符合工作、学习和研究的'需要。

  2、档案查询可使用手段如电子查询和实物查询。

  (五)档案借阅

  1、档案借阅使用要求合法,做好借阅文件登记、借阅目的及时间维护。

  2、借阅后,需保证归还完好。

  (六)档案销毁

  1、定期对公司档案进行档案销毁清理工作。

  2、档案销毁应根据档案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无害化处理。

  五、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档案标准化管理

  档案标准化管理是本档案管理制度的重点,包括档案的目录管理、卷内纸质档案整理、电子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要求标准化、规范化,保职责、先审后评、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安全。

  (二)档案管理流程

  档案管理流程是档案管理服务用户的主要途径,要求整理档案的程序、清晰流程,依据设计图进行工作内容操作,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流程监管。

  (三)档案安全保密

  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安全保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包括对档案的物理安全及保密管理、对涉密件的保管、分级处理等,要求档案保护措施到位、安全可靠。

  六、档案管理监管

  (一)领导监督

  本公司领导应常常召集专题讨论和检查工作,加强工作监督和指导,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二)司法监督

  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对公司档案的司法监督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信誉度。

  (三)职能部门监督

  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本部门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

  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领导批准后实施。对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管理工作的不适应和口服性等问题,应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行调查和解决问题。

档案的管理制度10

  1、学费收费工作统一归口,由校长室授权财务科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直接向学生和 其他单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建立收费报告制度,严格收费程序。学校新增收费项目及标准,由隶属处室提交申请报告,经 分管校长、主管校长审核后报物价、主管部门审批,经物价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3、学校新学期向学生收取的一切费用均要做好“四统一”。

  ⑴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

  ⑵统一持收费许可证收费。

  ⑶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

  ⑷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收取,入学校行政大账。

  4、学期初收费时,财务科要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及时变更、公示,以便学生及群众监督。

  5、代办费管理。

  ⑴代办费坚持必要性原则,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需求由学校统一代办支付。

  ⑵代办费在每学期初和学费等一起一次性收取,不得提前预收和中途补收。财务科统一管理,设 明细账,分班分项核算,学期结束时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结算情况对全校公布。

  ⑶各项代办费支出要在预收的.范围内,超过范围内的部分,财务科不予办理,学校收取的代办费 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各代办物品均以成本价计算。代办项目取得的折扣、回扣、折让等一律冲销代办 费支出。

  ⑷代办费属于代管款项,不属于学校的资产,学校不得挪用。

  6、学生购买保险、校服、接种疫苗、打防疫针必须采取自愿原则,学校不得统一规定,不准代收 保险费。任何部门和教师个人不得向学生强制推销、购买规定之外的教辅材料、图书、报刊和学习用 品。

  7、收费减免规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学费、住宿费可分期交纳,分期交纳仍有困难的 ,可酌情减免。具体程序和办法为:学生先凭民政部门、当地村民或居民委员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向校长室提出应交纳费用的分期交纳或减免的申请报告,然后由政教处会同班主任调查证实,校长 室根据调查材料研究决定分期交纳或减免学费等费用的学生名单。政教处将名单打印交财务分管校长 签批后送财务科,统一办理减免工作。

  8、收费培训。新学期开学前,组织由校领导、分管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及收费管理员参加的教育 收费政策培训。学校收费管理员每年必须另外参加物价局组织的收费管理员培训。

  9、每年在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对收费和支出情况进行检查。

档案的管理制度11

  一、档案分级管理

  (一)分级制度:

  档案分为三级,分别为机密、秘密和一般。

  (二)密级划分:

  根据档案确定该档案的密级,进行分类管理。

  (三)密级的标识:

  档案密级、保密期限、机构和档号等应明显标示于档案外包装上,方便管理。

  二、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一)档案收集:

  档案收集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目的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泄露程度和保密性,同时摧毁重要文件之前,应交给有资格的专业人员确认,然后进行销毁。

  (二)档案整理:

  档案整理是经过认证的专业人员对档案进行必要的整理工作,包括准确地标识出档案编号,拍摄档案图片、对档案进行整理、完善档案,及时预防档案遗漏或错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一)档案保管:

  档案保管应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包括用钥匙锁住存放档案的房间,设置密码保证室内档案的保密性。如果需要档案借用时,必须经过档案管理员确定,同时对借阅档案人员的身份证进行复印备案、对被借档案出具出借单等。在档案借阅过程中,应当确保档案不被损坏或遗失。

  (二)档案利用:

  档案利用应当坚持保密原则,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以确保档案利用的合法性和保密性。档案利用中的任何修改、删除或添加要求,必须由档案管理员授权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保存。

  四、档案的销毁

  (一)档案销毁:

  档案销毁应在严格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安全性的情况下,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二)销毁方式:

  档案销毁方式包括机密级档案交由安全有保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销毁轻型法规规定的档案杀毒软件彻底删除。

  (三)销毁记录:

  对所有销毁的档案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销毁文件。 五、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口头警示、书面警示、扣减奖金、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档案遗失、损坏、泄露等事件,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六、其他事项

  本制度未列出的相关事项,按照《档案法》、有关行政法规及公司其他制度进行处理。对于本制度中可能存在较大漏洞的事项,公司应及时完善相关的制度。

档案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更是我院重要的人力信息资源之一。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服的。学院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工作。

  第三条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归档制度。

  第四条学院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经常收集和补充干部档案材料,了解和掌握形成干部档案材料源的信息,及时全面收集干部档案材料。

  第五条对于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少的材料要逐份进行登记,并积极收集补充归档,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内容的完整。建立“收集干部档案材料登记薄”和“缺少干部档案材料登记薄”,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六条收集的材料,逐份进行登记,避免材料遗失、散落,防止漏收或重复收集。

  第七条认真审核收集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归档材料,及时通知形成材料部门补报或补办手续;凡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应及时退还形成材料的部门。凡属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内容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写明文号、承办单位、时间和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

  第八条贯彻落实中组部、省、市委组织部近年来关于干部档案工作部署和新的要a4求情况,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等有关材料采用国际标准纸型,档案盒规格按照a4纸型相应调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归档,必须退还原形成材料单位重新书写后方可归档。

  第九条对审核后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归入干部档案,做到随收随归。

  第三章档案整理与装订制度

  第十条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必须按照中央组织部年重新修定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及年的文件进行。

  第十一条凡新参加工作的干部其建立的干部人事档案须在到岗后三个月内整理完毕。

  第十二条已整理过的档案,对其新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及时装订入卷归档。

  第十三条整理必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使每卷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

  第十四条整理时对纸张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必须进行技术加工。如发现档案材料载体变质或字迹褪色不清楚时,须采用修复、打印、抄写等方法进行留底备注。

  第十五条凡属清理出来的需要转(往有关部门保存或处理的材料)、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退还本人的材料或证书等)、销毁(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无用的材料)

  的材料必须逐份登记造册,并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

  第十六条整理档案时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严禁吸烟,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七条装订成卷的档案必须做到整齐、整洁。

  第四章档案转递制度

  第十八条凡因干部调动、职务变动等原因改变了主管单位的,学院组织部应在接到干部任免、调动文件或领导批示后的一星期内将其档案转往新的主管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凡转出的档案必须将全部材料按规定的要求整理装订合格后再转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压档案或不转部分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档案材料,应严格履行转递手续,应详细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后,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第二十一条接收档案的单位对所接收档案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收到档案的十天内将回执退回发档单位。

  第二十二条档案转出一个月仍未收到回执时,发档单位应发函催要,收到回执后要将其粘贴在《转递单》存根上备查。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转递制度,对外单位转入的不知干部下落的档案,应及时查清干部下落或退回原转出单位,以免产生新的“无头档案”。

  第五章档案保管库房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按照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要求,档案保管要严密科学;干部人事档置铁质档案柜。

  第二十五条库房内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保密设施,确保档案安全。库房内要保持清142445洁、整齐,保持库内适宜温湿度(要求温度在笆一笆之间,相对湿度在—%之间)。

  第二十六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不得在库房内阅档或办公。

  第二十七条档案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及其它物品,严禁把火源带进库房。

  第二十八条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第二十九条经常注意库房门窗安全,做到随手关门,离去上锁。

  第三十条编制好检索工具,合理排放档案,防止漏检和误检。

  第三十一条每年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统计,并对检查核对情况进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章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第三十二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持有查阅单位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签字及党组织盖章的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表内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清楚。

  第三十三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两名中共正式党员同时查阅。

  第三十四条凡持《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

  第三十五条任何人不准查阅、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或档案材料。

  第三十六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材料。

  第三十七条查借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阅档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只准利用有关部分的内容,不准翻阅全部档案。阅档时严禁吸烟。

  第三十八条查阅或借用干部人事档案时,要爱护档案,严禁图划、抽取、折叠、涂改、撤换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摘抄、复制和拍照。经批准,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一般不盖章;取证的材料,由档案人员审核后盖章。

  第三十九条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拍照和转借他人。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两周,逾期使用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四十条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通过干部人事档案了解下属干部情况的,可由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党的保密原则代查有关内容。

  第七章档案保密制度

  第四十一条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

  第四十二条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同时对有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谨防泄密。

  第四十三条不得随便议论档案的内容,做到“四不”,即。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抄的不抄;不该借的不借。

  第四十四条查阅档案时,只允许查阅部分内容的,不得翻阅全部档案,严禁抽取、拍摄、复制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明码电报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

  第四十五条不准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或查阅档案,不准以任何理由私自提供干部档案或变更档案内容。

  第四十六条任何人不得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旅游探亲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四十七条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干部档案材料应遵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九条严禁伪造、涂改、私自撤换和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对违犯者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第八章工作人员守则

  第四十九条坚持原则,做好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切实履行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提供档案资料或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第五十条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档案工作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干部工作服务,虚心接受上级档案机关的业务指导。

  第五十一条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努力熟悉和了解档案的基本内容。做到收集齐全,登记及时明晰、分类编目合理,卷面标题全面、明确、具体、精炼,装订和排放美观整齐,编目和索引实用,便于查找利用。对未及时移交的档案资料主动向使用或产生该档案的部门催收。

  第五十二条维护和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涂改、销毁档案及档案材料。

  第五十三条负责建立档案借阅管理制度,搞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借阅档案必须登记,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追回,防止档案在借阅中散失。

  第五十四条有计划的编制专题索引等检索工具,提高查阅档案的效率,为档案使用者提供方便,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准确、迅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五十五条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第五十六条按照《档案保管库房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库房的常规工作。同时定期检查档案,对破损字迹或模糊纸张变质的档案材料,要及时采取修复、复制等措施,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第五十七条对全院各产生档案部门进行档案业务指导,同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档案的管理制度13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和《福建省档案条例》,酷爱档案事业,刻苦研讨业务,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二、订立并认真执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积极搭配、督促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定时、按质、按量办理好各职能部门档案的移交工作。

  三、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社区档案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四、对本社区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实行安全有效管理,做到类别清楚、目录齐全、排列有序,便于供应利用。

  五、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形,建立保管检查情况台帐,并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适时修补,复制或其它技术处理。

  六、依据工作需要,编制必需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聚集等参考材料。

  七、谙习库藏档案,为本社区各项工作供应优质服务,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严格执行保密、利用制度,办理好借阅手续和利用效果登记等工作。

  八、严守党和国家机密,正确处理利用和保密的关系,使档案信息得到充分的开发和保证档案内容的'安全,更好地为社区建设工作服务。

档案的管理制度14

  美术馆物业管理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档案资料的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规范化的档案管理能有效地为住宅区楼宇及共用设施的使用、维修、改建和各项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针对美术馆的物业管理形式,做到每一项管理工作有理论、有制度规范、有工作详实记录,计算机系统对原始文件资料进行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工作,从物业管理的角度记录每一个住宅单元的生活档案,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建章立制,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严格的、科学的'、集中的管理。

  (一)档案制度建立与管理

  1、主要思路

  档案资料分类:依据美术馆的具体情况,管理特点略有增减、各有侧重。在管理过程中,注重对原有资料的整理,找到过往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进行重新的分类和补充,使其符合对美术馆细致管理的需求。

  档案建立抓住重新接管这一契机,整理住户全面的原始资料,并对陈旧部分进行及时的修正,最大限度的明确现有物业状况和业主的自然状况,作为分户管理的档案基础,以方便接管后日常管理。

  档案管理实行原始资料与电脑管理资料综合管理。原始资料包括:纸张、文字、卷宗、录像带、胶卷、照片、图表等形式;电脑资料包括:电脑软、硬盘储存系统;做到各种档案资料并重,互相补充,形成美术馆管理的无盲点网络。

  区内各项管理工作必须建立档案资料,依照'采取的管理方式'中制定的规范程序,逐一建档,形成标准化、制度化的档案管理体系。

  2、建立档案、资料的分类检索

  1)业主提供的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b、用地批准文件

  c、建筑执照

  d、拆迁安置资料

  2)技术资料

  a.总平面图

  b.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c.消防、附属工程及地下管网竣工图

  d.地质勘测报告

  e.工程合同开

  f.竣工报告

  g.工程预决算

  h.图纸会审记录

  i.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j.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k.沉降观察记录

  l.竣工验收证明书

  m.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n/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o.水电、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p.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q.供水的试压报告

  r.绿化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s.其他技术资料

  3)管理处建立的资料

  a.住宅区基本资料

  b.住宅区分区资料

  c.商业网点资料

  d.娱乐设施资料

  4)住户资料

  a.住户入住资料

  入住通知书

  入住协议书

  b.家庭人员档案

  住户情况登记表

  (二)管理处各项管理制度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编码

  1管理处内部岗位设置、标准xx.00.01

  2职业安全健康职责xx.00.02

  3物料管理办法xx.00.03

  4停电停水应急预案xx.00.04

  5水浸应急预案xx.00.05

  6治安应急预案xx.00.06

  7文件质量记录管理办法xx.00.07

  8犬类管理办法xx.00.08

  9保安岗位架构图xx.01.01

  10保安运作规程xx.01.02

  11人员出入管理办法xx.01.03

  12监控中心管理办法xx.01.04

  13车辆管理办法xx.01.05

  14保安岗位操作规程xx.01.06

  15安保岗位标准xx.01.07

  16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xx.01.08

  17保洁岗位监管规程xx.02.01

  18绿化(地)养护监管规程xx.03.01

  19消防安全管理办法xx.04.01

  20火警应急预案xx.04.02

  21消防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办法xx.04.03

  22消防设备(设施)操作规程xx.04.04

  23消防管理制度xx.04.05

  24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xx.04.06

  25弱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xx.04.07

  26弱电设备(设施)操作规程xx.04.08

  27弱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xx.04.09

  28弱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xx.04.10

  29电梯设备监管办法xx.05.01

  30电梯故障紧急预案xx.05.02

  31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xx.06.01

  32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xx.06.02

  33供配电设备(设施)操作规程xx.06.03

  34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xx.06.04

  35电工安全操作守则xx.06.05

  36给排水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xx.07.01

  37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xx.07.02

  38给排水设备(设施)操作规程xx.07.03

  39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xx.07.04

  40管道维修工作规程xx.07.05

  41房屋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xx.09.01

  42房屋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xx.09.02

  43房屋设备(设施)操作规程xx.09.03

  44房屋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xx.09.04

  45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要求xx.09.05

  46设备完好率标准xx.09.06

  47房屋、设施维修保养规程xx.09.07

  48服务供方质量监管规程xx.10.01

  49雨

  天防滑管理办法xx.10.02

  50业户管理办法xx.11.01

档案的管理制度15

  1、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和上级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学校要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抓好学校的档案建设。

  2、学校建立综合档案室,统一存放各种门类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人事档案、基建档案、财物档案、音像档案、荣誉档案、学籍档案、健康档案、体育档案等。

  3、档案室要制定档案文件资料收集细目,各处组室要按照这一细目全面及时地搜集各类档案资料,档案员要定期征集归档、建档。

  4、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利用制度、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等。有档案达标计划,使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严格完善归档制度。档案员和各处组室要按照国家档案部门统一规定和要求,明确归档范围,及时搜集立卷,严格立卷质量和保管期限。

  6、档案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规和处理程序,熟悉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加强档案业务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7、档案员要时向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呈报各类报告,做好各类档案检查准备工作。

  8、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材料,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9、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10、加强档案保密工作。档案室门窗要加固,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注意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蛀,档案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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