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时间:2026-02-12 18:11:47 制度

[经典]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典]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5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为切实加强我园幼儿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幼儿食堂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查范围

  学生食堂采购、仓储、加工、销售等关键流程的卫生状况。

  二、自查内容

  围绕我园幼儿食堂食品安全,按照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对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自查精心安排

  1.各食堂负责人每天对厨房卫生及操作流程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2.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非政府人员对食堂食品安全展开自查,辨认出问题建议主管部门及食堂经营企业及时自查,并根据自查全面落实情况落空奖惩制度。

  四、自查重点

  (一)索证索票

  食堂经营企业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供货商、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二)备案台账

  食堂经营企业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进货台账,台账中应按要求详细填写当次原材料的.详细信息。

  (三)仓储管理

  1.食品原材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

  2.仓库与否符合卫生建议。

  3. 仓库内是否有过期食品原材料,过期食品原材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食堂经营企业按照要求建立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五)加工过程控制

  食堂环境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洗消毒执行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剩饭剩菜处理情况。

  检查规程:

  1.食堂操作、加工、环境卫生是否符合标准。

  2.与否合理设立臵严防蝇、防鼠设施。

  3.查看餐具及环境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查阅灭菌消毒记录。

  4.查阅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与否在存有标识并在专门区域分别放置,与否存有交叉污染。

  5.查看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从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佩戴防护用具。

  6.查阅食品加工过程中与否按照建议展开操作方式。

  (六)食品添加剂管理

  食品添加剂与否专柜留存,并存有专人管理。

  (七)留样管理

  产品留样样品与否存有记录、与否按照规定的温度、重量、时间留样。

  (八)从业人员管理

  食堂从业人员与否获得有效率身心健康证明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2

  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的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验。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病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存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饰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质期不少于两年。

  4、进货时查验包括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5、食品进入店面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在进货时查验供货单位的资质情况,查看供货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查看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报告是否齐全。

  6、检查供货方出具的“一单通”,看“一单通”内容与实际进货食品是否一致,病按要求规范建档保存。

  7、检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参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命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8、检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表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9、检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10、箱批发商索取的各类证件,包括“一单通”同意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11、进货时,对检验不合格和无合格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不得销毁相关证据。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后果的扩散。

  2、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本着“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首先向消费者承担责任,挽回影响,再按照规定的程序追究内部的责任。

  3、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如实上报。

  4、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材料,并予以召回、停止销售。

  5、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并进行清洗和消毒。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3

  一、为了保证食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特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是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方面自查,两次自查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发生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等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四、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寻找不合适事实的原因。

  五、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管理人员的.签字认可,并提交自查报告。

  六、根据自查情况填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管理人员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七、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八、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4

  一、食品采购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品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品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

  2、食品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

  3、对剩饭剩菜的保管、处理,要有专人负责,并作详细记录。 4、食品负责人要严格对待剩饭剩菜的处理情况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金星幼儿园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所有加工的食品应安排专人负责,进行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3、对留样食品的时间、菜名等其他留样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造册,负责人签字。

  4、留样人员要切实重视食品留样工作的重要性,对留样的记录情况,食品负责人检查、签名,相关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食品清洗和消毒

  1、各食品应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洗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GBl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GBl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条款和标准。

  3、采用化学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触面。 4、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持设施内定位存放且有明显标记,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做好餐具消毒的记录工作,对消毒的器具数量及其它情况进行记录,负责人签字。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5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因此,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的自查规章制度非常重要。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是指企业为保障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生产实践,制定的用于监控自身产品生产、流程及环境的规章制度。

  一、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的必要性

  1. 从法律层面上对食品安全进行约束:制定和实施自查规章制度是企业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有效方式,达到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目的。

  2. 帮助企业全面发现自身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企业通过制定和实施自查规章制度,能够全面发掘自身存在的生产隐患,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保障食品的安全性。

  3. 保障企业的'信誉和市场竞争力: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提高企业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加强了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可,增加了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经济效益带来了积极作用。

  二、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的书写、输出和落地

  1.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的书写:企业制定自检规章制度,应当注重实用性和具体性,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环节与生产流程,制定技术标准、作业规范、操作指引等规则,为落实工作做好有来有往的文档记录。

  2.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的输出:制定完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后,应当通过印刷、网络上传等方式,将制度内容输出传播给企业员工,并在生产过程中落实执行。要实现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应该强调官方网站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效应, 防止邪门歪道,甚至对相关制度内容不予公示。

  3.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的落地: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是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而制定的制度,必须要配套有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企业要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查找人员、设施、设备并进行普查,将制度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中,并及时处理规章制度日常执法中发现的问题。

  三、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的制定步骤

  1. 形成规章制度的研究:企业应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使用范围、基础指导、主要防范手段、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研究,制定最适合自己具体生产流程的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

  2. 制定规章制度:企业对自查制度进行合理、有效、具体、可操作的制定,列出内容清单,必须能完整阐述各类设施、设备、人员都在应有的制度环境下开展生产。

  3. 内部复核及意见征询:制定完规章制度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复核,进行必须的改进,然后再向领导层汇报。如果是重大性的变更,则需要进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讨论,如确有不审慎之处,则应再次修改。

  4. 单位领导批准:将制定完的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提交到领导部门进行审核,审批,特别是要考虑货物的流通性、专业性和及时性等问题。

  5. 实施和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如果可以顺利的实施,要始终牢记监督自己,完善自查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总之,食品安全是一个一环扣一环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从食材的采购、生产、运输、销售全过程进行严格化管理,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是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企业应该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并遵循相应的标准、规定,切实执行自查规章制度提升自身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保障。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6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内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并定期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相关岗位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7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方式、原料储藏、发货核查、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冲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有关申报项目等内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认真填写,所有自查记录需留存完整,归档管理。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盖章证实。确因特定情况无法亲自参加的,须要附注表明。

  五、月度自查情况应及时在食堂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六、学校对通过自查辨认出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当及时全面落实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做好有关记录。若辨认出存有关键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七、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应当归档管理。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对学校食堂积极开展季度检查、督导抽检、飞行器检查等,及时督导检查学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积极开展情况。督导检查需从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中》和自查记录抓起,审查自查过程实际情况,自查与否存有针对性、辨认出的问题与否客观存在、自查与否及时妥当等。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8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二条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制定本单位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第四条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第六条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九条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9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条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六条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七条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应急处臵措施包括如下:

  (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八条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第九条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0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公司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员工及客户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餐厅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餐厅卫生安全:围绕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主要检查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饮用水卫生:切实解决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所在区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餐厅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餐厅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餐厅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公司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餐厅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餐厅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餐厅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公司餐厅,充分发挥示范餐厅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公司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公司领导要加强对餐厅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公司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餐厅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公司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公司餐厅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餐厅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自检报告并报送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1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朴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汽、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1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2

  1、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对学校食品安全负全责。学校应设立1-2名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制。

  2、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管理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含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食品的加工和供应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范围。按要求建立学校食堂卫生档案,包括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及相关用品认证材料、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采购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样品保留记录、食品原料采购合同等。

  3、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持证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只有按照有关规定取得体检证书和卫生培训证书后才能上岗。体检一年一次,定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卫生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员工操作时应穿着干净服装、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也需要戴口罩)。

  4、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严格控制食品采购。禁止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检查、索取、保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复印件;保留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签字)的'每一张购物凭证或送货单,建立采购台账,每日记录,所有食品记录,详细记录。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建立蔬菜、农药等食品的检测,严格控制食品原料。

  5、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验收储存制度。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设置专人验收登记,设置台账;食品出库时,必须检查其感官特征和保质期。日常检查应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变质(包括霉变、腐败)、包装是否损坏,保质期是否到期,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处理。食品储存仓库应专用,食品储存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禁止在食品储存场所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不得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合。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3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一、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检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二、要求

  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2、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3、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5、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6、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7、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8、质检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9、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10、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1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1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1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1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1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1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4

  一、安全体系

  1.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

  常见问题:

  ①未制定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②从业人员不知道本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③未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④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未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

  ⑤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未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⑥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常见问题:

  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置、有害生物防制、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学校现场分餐管理等制度。

  二、诚信自律

  3.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常见问题:

  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未在就餐区醒目位置或餐饮信息平台公示;

  ②幼儿园、中小学食堂未向师生和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③幼儿园、中小学食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未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或餐饮信息平台进行统一公示。

  4.入网餐饮单位信息公示。

  常见问题:

  ①未在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未更新;

  5.证照情况。

  常见问题:

  ①超范围经营;

  ②证照过期;

  ③经营地址与证照地址不一致;

  ④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 ⑤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未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加工行为。

  常见问题:

  ①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

  ②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再次加工制作食品; ④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⑤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⑥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⑦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如织纹螺等); ⑧在餐饮经营过程中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三、质控管理

  7.食品安全自查。

  常见问题:

  ①未开展食品安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 ②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未存放在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避免被误用或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 ③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未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④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未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⑤发现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未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8.投诉核查和应急处置。

  常见问题:

  ①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时未进行核实; ②经核实确有异常的未进行及时撤换; ③未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④未对有食品安全风险的同类食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⑤未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

  ⑥主要管理人员不了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9.学校集中用餐陪餐。

  常见问题:

  ①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未与学生共同用餐; ②无陪餐记录。

  10.检验检测。

  常见问题:

  ①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未制定检验检测计划;

  ②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未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等进行检验检测。

  四、人员管理

  11.培训考核。

  常见问题:

  ①食品安全管理员未参加培训或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②从业人员未经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直接上岗;

  ③餐饮服务企业每年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④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半年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⑤自备检验室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检验检测人员未经过培训。

  12.健康检查。

  常见问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未对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的健康状况检查,做好记录。

  13.人员卫生。

  常见问题:

  ①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制作;

  ③从业人员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披散头发; ④从业人员工作时不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清洁;专间和专区人员加工制作前未更换浅蓝色专用工作服和帽子并佩戴口罩;

  ⑤从业人员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外露;

  ⑥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未洗净手部;专间和专区人员未严格清洗消毒手部;

  ⑦加工制作过程中,未保持手部清洁;

  ⑧使用卫生间、用餐、饮水、吸烟等可能会污染手部的活动后,未重新洗净手部。

  14.工作服和私人物品管理。 常见问题:

  ①食品处理区内加工制作食品的从业人员使用卫生间前,未脱去工作服;

  ②专间内从业人员离开专间时,未脱去专间专用工作服; ③食品处理区存放私人物品。

  五、设施设备

  15.布局流程和防护设施。

  常见问题:

  ①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原有功能间区和流程; ②与外界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等未做到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

  ③所有管道(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空调等)与外界连接处有空隙;

  ④天花板连接处有空隙;

  ⑤无有效防鼠设施;

  ⑥餐饮食品摊贩无防尘、防蝇、防虫的设施; ⑦餐饮食品摊贩无废弃物收集设施。

  16.设施设备配置。

  常见问题:

  ①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清洗池未分类配置(小型餐饮可采用移动式专用清洗盆);

  ②食品加工工用具和容器未按“红绿蓝”颜色进行标识; ③未配置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专用清洗水池或设施设备;

  ④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专用清洗水池设置位置不合理有污染食品的隐患;

  ⑤食品处理区未设置洗手设施,或其位置不利员工操作,水池附近无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⑥工用具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 ⑦加工制作用水的水质不符合要求 ⑧自备检验室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检验室设施设备与产品检验项目不相适应; ⑨配送有温湿度保存特殊要求食品的使用车辆,不能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17.专间或专区设施。

  常见问题:

  ①专间墙裙未铺设到顶;

  ②专间传递食品的窗口为非可开闭式; ③专间门不能自动关闭;

  ④设置明沟,地漏不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⑤专间未设置独立的空调设施; ⑥专间未配置温度计;

  ⑦专间未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⑧专间入口处未配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水龙头未采用非手触动式开关;

  ⑨专区入口处未配置洗手、消毒设施,水龙头未采用非手触动式开关;

  ⑩专间或专用操作区未配置足量专用的工用具。

  18.设施设备维护。

  常见问题:

  ①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 ②未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③未定期更换紫外线灯管、净水设备滤芯、制冰设备滤芯等,无更换记录。

  六、采购运输

  19.采购。

  常见问题:

  ①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未查验相关资质; ②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20.索证索票。

  常见问题:

  ①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未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②未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③未保存相关记录。

  21.原料运输。

  常见问题:

  ①原料运输和盛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聚积食品碎屑; ②运输过程中,无防尘、防水措施;

  ③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混放运输; ④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

  22.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评价。 常见问题:

  ①未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②未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 ③未定期对供货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七、食品贮存

  23.原料贮存。

  常见问题:

  ①库房无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 ②冰箱外温度显示器损坏未配内置温度计; ③冰箱内积霜严重;

  ④设置冷藏(冻)库的,未配置能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监测装置,冷藏(冻)库内未设置防爆灯; ⑤未分区、分架、分类、离地离墙存放食品; ⑥散装食品储存(食用农产品除外)未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⑦食品添加剂未专柜(位)存放,未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

  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未配置精确的计量工具; ⑨无存放清洗消毒工具和洗涤剂、消毒剂等物品的独立隔间或区域;

  ⑩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24.贮存管理。

  常见问题:

  ①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开存放;

  ②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未分开存放;

  ③未按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贮存;

  ④未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八、清洗切配

  25.清洗切配。

  常见问题:

  ①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类清洗或切配;

  ②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开使用分类管理、定位存放;

  ③接触食品的容器和工具直接放置在地面或者接触不洁物;

  ④在食品处理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

  ⑤在辅助区内加工制作食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

  ⑥食品原料未洗净使用;

  ⑦使用禽蛋前,未清洗禽蛋的外壳。

  九、烹饪加工

  26.烹饪加工。

  常见问题:

  ①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②烹饪食品的中心温度未达到70度;

  ③油炸类食品用油未定期更换,未定期拆卸油炸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④烤制食品时直接接触火焰; ⑤火锅类食品重复使用火锅底料;

  ⑥糕点类食品使用烘焙包装用纸时,使用有荧光增白剂的烘烤纸;

  ⑦使用自制蛋液的,未冷藏保存蛋液。

  27.调味品和添加剂使用。

  常见问题:

  ①盛放调味料的'容器感观不清洁,使用后未加盖存放; ②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调味品或食品添加剂,在盛放容器上未标明调味品或食品添加剂名称,未保留原包装; ③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④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28.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高风险食品制售。 常见问题:

  ①制售冷食品类食品;

  ②制售生食类(瓜果除外)食品; ③制售裱花蛋糕;

  ④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十、专间专区

  29.专间或专区使用。

  常见问题:

  ①专间和专区未做到专人加工制作; ②生食类食品未在专间加工; ③裱花蛋未在专间加工;

  ④冷食类食品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⑤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冷却、分装未在专间加工;

  ⑥现榨果蔬汁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⑦果蔬拼盘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⑧在专间和专区内从事非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30.专间或专区设施设备使用。 常见问题:

  ①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未对空气和工作台进行消毒;

  ②专间内温度高于25度;

  ③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开使用分类管理、定位存放;

  ④专间未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未使用专用清洗消毒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⑤专区未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未进行消毒;

  ⑥空调未定期清洗消毒。

  31.专间或专区食品传递。

  常见问题:

  ①未及时关闭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

  ②蔬菜、水果、生食的海产品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传递进专间或专区;

  ③预包装食品和一次性餐饮具未去除外层包装传递进专间或专区。

  32.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

  常见问题:

  ①海产品可食用部分受到污染;

  ②加工制作后未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未放置在食用冰上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33.裱花蛋糕加工制作。

  常见问题:

  ①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未做到当天加工制作、当天使用;

  ②蛋糕胚未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

  34.加工用水。

  常见问题:

  现榨果蔬汁、食用冰等未按规定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备或设施处理后的直饮水或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十一、食品留样

  35.食品留样。

  常见问题:

  ①留样容器未经清洗消毒或感观不清洁; ②在留样操作过程中有污染食品的隐患; ③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未达到48小时; ④每个品种的留样量未达到125g以上; ⑤无留样记录。

  十二、备餐供餐

  36.备餐。

  常见问题:

  ①未在专用操作区备餐;

  ②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养老机构食堂未在专间备餐。

  37.供餐管理。

  常见问题:

  ①加工好的高危易腐食品未在规定时间内食用; ②传递设施(如升降笼、食梯、滑道等)感观不清洁; ③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工具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④加工制作围边、盘花等的材料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⑤使用感观不清洁的托盘等工具,从业人员的手部直接接触食品(预包装食品除外)。

  38.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配送。 常见问题:

  ①中央厨房食品配送包装或容器上未标注中央厨房的名称、地址、许可证号、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 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容器上未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

  ③食品配送前,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未经过消毒或感观不清洁。

  39.就餐区管理。

  常见问题:

  ①垫纸、垫布、餐具托、口布等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物品未做到一客一换;

  ②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③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过期或变质;

  ④就餐区未设有对外直接可开启的窗户,或未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

  ⑤学校在教室分餐的,分餐环境感观不洁。

  40.外卖配送。

  常见问题:

  ①外卖箱(包)感观不清洁; ②外卖箱(包)未定期消毒;

  ③需要冷藏保存的外卖食品未低温保存;

  ④送餐人员未经食品安全培训,无食品配送污染防护知识;

  ⑤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

  ⑥自建网站信息保存时间少于6个月。

  十三、餐具洗消

  41.清洗消毒。

  常见问题:

  ①未按要求对餐用具进行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感观不清洁;

  ②在辅助区(如卫生间等)清洗餐用具;

  ③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清洗消毒餐用具的,接触消毒后的餐用具前未更换手套;

  ④使用抹布擦干清洗消毒后餐用具的,抹布未专用,未经清洗消毒,感观不清洁。

  42.保洁和使用。

  常见问题:

  ①消毒后的餐用具未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 ②保洁设施感观不清洁或存放其他物品;

  ③使用未经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用具; ④提供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单位不具备合法资质,无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或消毒合格凭证。

  十四、环境卫生

  43.场所卫生。

  常见问题:

  ①天花板有裂缝、破损,霉斑、灰尘积聚、有害生物隐匿; ②墙壁有裂缝、破损,霉斑、积垢; ③地面有裂缝、破损、积水、积垢; ④排水设施堵塞和污水倒流; ⑤通风排烟设施有明显污垢;

  ⑥就餐区空调、排风扇灰尘积聚,地毯污渍严重、包厢有异味。

  44.四害防控。

  常见问题:

  ①电击式灭蝇灯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 ②餐饮服务场所内存放杀鼠剂;

  ③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存在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

  45.餐厨废弃物管理。

  常见问题:

  ①废弃物存放容器盖子为手动式; ②餐厨废弃物未分类放置;

  ③餐厨垃圾未及时清理;

  ④无索证、协议、回收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5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内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自查表》,归档管理。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

  五、学校对通过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好相关记录。若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六、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对市场药食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应当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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