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12 14:47:46 制度

饭店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饭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饭店管理制度经典(15篇)

饭店管理制度1

  1、目的

  说明对酒店建立、实施绿色饭店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及对质量、环境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的总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酒店绿色管理体系及体系文件的控制。

  3、职责

  (1)总经理

  a.负责领导酒店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

  b.批准管理体系手册和发布质量、环境方针和目标。

  (2)创绿领导小组

  a.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确保酒店质量、环境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b.确保环境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绿色饭店管理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确保在整个酒店内提高满足宾客、环保要求意识的'形成;代表酒店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有关的事宜对外进行联络。

  c.负责组织编制与环境方针和目标相一致的环境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文件。

  4、要求

  (1)绿色饭店管理体系的总要求

  酒店按照浙江省绿色饭店地方标准db/t--20xx标准要求建立了绿色饭店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保持和实施,并予以持续改进。为此应做到下述要求:

  a.酒店对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过程进行识别,这应包括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等过程,并编制相应的程序文件;应根据这些过程对环境影响的大小及复杂程度进行相应的控制;

  b.明确过程控制的方法及过程之间相互顺序和接口关系;通过识别、确定、监视、测量分析等对过程进行管理;

  c.对过程进行管理的目的是实施绿色饭店管理体系,实现酒店的创建绿色饭店的方针和目标,达到持续改进;

  d.根据酒店服务外包供方对酒店环境符合性影响的程度,在服务实现过程中,本酒店确保对其实施必要的控制,执行向关制度中的规定。

  (2)环境与绿色饭店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并贯彻实施和持续改进。

  a.按照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及酒店的实际情况,应编制适宜的文件,以使绿色饭店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b.体系文件分为两类:

  ①各部门工作手册,作为各部门运行绿色饭店管理体系的常用实施细则:包括管理标准(各种管理制度等);工作标准(岗位责任制要求等);业务标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控制规范等);部门质量、环境记录文件等。

  ②其他文件:可以是针对环境计划、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组成应适合于其特有的活动方式。

  c.文件规定应与实际动作保持一致,随着绿色饭店管理体系的变化及保护环境方针、目标的变化,应及时修订,定期评审,确保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d.文件的要求应切合实际,便于理解应用。

饭店管理制度2

  为合理控制使用车辆,减少油耗和修理费用,配合酒店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 车辆使用范围

  1. 酒店小车专车专用主要保证酒店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处理公务及日常上下班接送或接送有关重要来宾使用。

  2. 各部门员工正常工作范围内一般性用车不予调派,属下列情况可予申请后调派,如:财务部人员去银行取送款,销售部门人员回访客户、走访市场,部门购买大件物品,及有关部门远距离考察或其它应急情况用车。

  3. 采购部车辆主要保证酒店日常采购任务及采购部人员接送,其它个人用车不予调派。

  4. 其它不由酒店调派的'车辆,总经办将定期检查所行公里数,以便考核。

  二、 车辆管理

  1. 除董事长专车及采购部采购用车外,其余酒店内所有车辆出车由司机每次出车填写出车记录,以便行政部门掌握行车公里数及耗油量,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请车,填写用车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如不经批准,司机私自出车,一经发现将加倍处罚、严重者开除处理,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一切费用由司机和用车人负责。行驶中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司机自负。

  2. 车辆实行每日入库制度,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车辆及时入库,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准私自驾车外出、过夜,夜间临时紧急出车,节假日由总经办人员负责,后报总经理审批。

  3. 每辆车有专职司机,不允许私自串开或转借,如发现将重罚。司机对车辆要做到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安全检查,不出带病车,杜绝人为事故发生。司机搞好车辆养护,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总经办人员、纪检及车管将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不合格将给予处罚。

  4. 所有车辆实行百公里耗油考核,每月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情况,并作为司机考核的一项内容,加油由总经办、纪检负责并记录在案,每次应有司机签字确认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加油(长途除外)。

  5. 修理及保养需经有关人员检查后确认提出请款计划,由专人专管,车辆养护总经办做记录,核定保养期,维修由总经办及财务部检查,车管、总经理签字确认,董事长审批后方可维修,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发生,为压缩修理费用提高个人技术,车辆小维修及保养,由酒店车管负责,维修更换的旧件入库交管家部统一保管、处理。

  6. 所有车辆年检,养路费及保险费等专人负责,由总经办做登记记录及时办理。

饭店管理制度3

  一、清洗消毒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并将消毒后的餐具、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2、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本店应向供货商索取其工商执照、有关票据及相关的检验合格报告。不得购置、使用没有资质或没有检验合格报告的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

  3、洗刷餐饮具;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4、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洗刷餐具,用具应严格执行洗,刷,冲,消毒四个环节

  7、经过清洗消毒后的餐具,感观要保持光洁干净,不得粘有肉眼可见物,抽查有要符合餐具消毒卫生标准。

  8、厨房使用的食品容器,刀具等,应做到使用一次清洗一次

  9、采购回来的肉类,菜一定要洗干净,菜要洗三次,做到无杂物。食物要煮熟

  10、工作结束后工用具,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并归类存放。

  二、人员卫生

  12、员工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13、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14、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15、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16、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17、员工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喉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名原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上岗。

  18、员工要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

  19、员工要坚持卫生操作规程,保持公用物品的消毒,坚持湿式清扫,避免灰尘。

  20、工作时间绝对不能吃东西,抓头,掏耳掏鼻。不做有碍感官的动作。

  21、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

  三、场所环境卫生

  23、本店的环境卫生关系到本店的经营状况,所以任何员工都有责任对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持,并随时注意环境的清洁状况,如发现有不当的地方应及时处理。

  24、厨房是整个饭店的心脏,所以必须做到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并且随便保持卫生状况。对于灶台等地方更应做到随用随清洗,时刻注意卫生状况。

  25、用餐场所要保持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员工要做到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26、服务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

  27、粗加工处要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每天使用完后都要认真清洗干净,夏季要用杀蟑剂喷杀,防止蟑螂繁殖。

  28、卫生间要天天打扫,用餐时间如发现有客人的呕吐物,服务员要及时清理并使用空气清新剂。

  29、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涂指甲。对客人弃于地上的垃圾要及时处理。

  30、供客人自取的调料要归纳到位,不等随处丢放。油碟要放在指定位置,并保持其卫生状况。

  31、要保持用餐场所的整洁、干燥、通风、透气。地面不能有油污,水渍等。用餐前一定要打扫干净。

  32、下班前,各区员工应对负责区域进行检查。厨房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服务员对用餐区进行检查,看是否有遗漏的垃圾等。

  33、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4、服务员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35、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36、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37、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38、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39、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40、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41、厨师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42、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43、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

  44、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

  45、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46、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47、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48、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9、员工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0、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向上级报告自己及家人的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发生的疾病发生是,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

  51、员工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吧台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52、经理每日上班前询问员工的健康情况,一旦有发热、腹泻等病症的,必需离岗治疗。

  53、以上制度,本店员工均应自觉遵守。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54、动物性原料与植物性原料的处理要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

  55、蔬菜类原料的处理应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在清洗前先经过挑拣、去掉枯叶、杂草、杂质、昆虫及虫卵等不可食的部分,然后进行清洗,最后才进行加工。

  56、肉类要注意切除可能存在的病变组织或感官性状不良的部分。

  57、剩余食品必须处理后,方可存放过夜,次日食用前还要重新彻底加热,才能供人食用。

  58、水产品要注意除净内脏、鱼鳞等,然后洗净,大米要经过洗净。

  59、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60、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61、加工工具、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等必须要消毒后方可使用。

  6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作料经加工后再次供应。

  63、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64、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65、餐厨垃圾每天都回产生,所以本店员工都应遵守以下制度。

  66、客人餐后垃圾应归类丢放,餐巾纸包装带等不可回收的垃圾应丢在专用垃圾处。对于剩菜剩饭则应倒入潲水桶里。

  67、不能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继续使用。

  68、不能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下水道。

  69、厨房垃圾桶,潲水桶等都应加盖处理,工作结束后要对其进行打扫清洗,确保卫生状况。

  70、对于收潲水的人员要弄清楚用来干什么,如发现用来制造潲水油要向有关部门检举。

  71、每天都有专人来收垃圾,下班前一定要倾倒干净,并把垃圾区域清理干净,以防滋生蟑螂等。

  72、以上制度本店员工都应自觉遵守,特别要注意潲水去向,杜绝潲水油的产生。

  73、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74、饭店内所以设施设备员工都应实行文明操作,按规范标准操作与管理。

  75、饭店桌椅等员工应遵循轻拿轻放,损坏者照价赔偿。

  76、消毒柜应每日打扫,餐具水未干前不能放进去。

  77、酒水展示柜在使用时,只能存放酒水,其他一切食品不能存放在里面,并且每天要保持清洁。

  78、厨房的冰箱、冰柜要天天打扫,成品和半成品要分开存放,每周对其进行大清理一次。

  79、厨房内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改变,同时加强保养和正常使用。

  80、厨房内用具,使用人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厨房纪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

  81、菜板、菜刀等直接接触食品的用具应做到使用后及时清洗。每天使用前用热水清洗消毒。

  82、员工如发现任何设施设备损坏和异常等情况都应想上级及时汇报,避免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83、所有员工下班前都要对店内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巡视,特别是电器设备和燃器一类的检查,以防安全隐患。

  84、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85、所有员工要遵循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86、接受消费者投诉需礼貌接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87、对于投诉事件,服务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88、重视消费者合权益保护工作,明确工作责任,重大投诉要追究到底。

  89、服务员在处理投诉事件时要稳定消费者情绪,明确本店服务原则。

  90、在听取客人投诉时,要保持头脑冷静,在没有查明原因及经过的情况下,不可随便代表饭店承担责任,待弄清事情原委后,再作出判断。

  91、对一些无理取闹的客人,在处理过程中要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但应注意态度、语言、举止要有礼貌,并根据情况采取有效措施。

  92、本店员工都应保证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最大限度避免投诉事件的发生。

饭店管理制度4

  第一章

  固定资产及其相关规定第一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及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3、单位价值较高。

  第二条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接合xx饭店(以下简称“饭店”)的具体情况,本制度将由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级公司”)投资建设、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饭店经营管理的以下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1、饭店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2、中央空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通讯及播音系统、电视接收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洗涤设备、电梯、锅炉、冰柜及制冷设备(设施)、保龄球系统及设施、桑拿设备设施;

  3、复印机、相片冲印设备、运输车辆、游乐场设备、健身房设备等。

  第三条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实物,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饭店存货管理办法执行。低值易耗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

  1、各种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2、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会议桌椅、传真机、电话机、移动电话、幻灯机、饮水机、微机、打印机、装订机、验钞机等;

  3、电视机、影碟机、音箱、显示器等;

  4、地毯、灯饰、灯具、饰品挂件等;

  5、擦鞋机器、货架、行李车及其他搬运工具等;

  6、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锈钢用具等;

  7、饭店厨房中除冷柜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

  8、洗衣房中除洗涤设备、成型机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9、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10、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用品、用具及备用零部件等;

  11、制服、床上用品、麻棉制品等。

  第四条饭店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均属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所有,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无权擅自处置、变卖、毁损、报废饭店资产,无权以饭店资产对外进行担保、抵押、质押等民事行为。

  第五条饭店管理委员会受饭店所有者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饭店所有者的权利;根据《xx饭店管理合同》的规定,饭店管理人员行使资产的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职权。

  第二章

  固定资产预算制度第六条每个会计年度初期,饭店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经营情况,将本部门的现有资产利用情况、资产维修计划、资产报废计划、拟新增资产购建计划及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计划,报工程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

  第七条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上述计划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

  第八条财务部门会同上级公司财务部根据饭店下年的资金情况,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第九条饭店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出固定资产的增减、维修计划后报饭店管理委员会讨论。

  第十条饭店管理委员会将上述计划讨论通过后形成饭店的年度固定资产预算。

  第十一条饭店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及上级公司财务部门,各自遵照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相应责权,记录、监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建及形成

  第十二条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按预算执行购建任务。

  第十三条未列入预算范围而急需使用的资产,按照预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相关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部)出具意见后,由饭店总经理决定是否确需购建资产。

  第十四条对于确需购建的资产,由饭店总经理将购建计划提请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各相关部门按审批意见执行购建任务。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第十六条根据饭店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饭店固定资产按账务和实物分别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饭店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1、饭店固定资产账务统一由上级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2、上级公司财务部负责饭店固定资产的增加、报废、折旧、资产减值等的账务处理、记录、核算工作。

  3、上级公司财务部应会同饭店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点、盘查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维修、服役状态、报废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各责任人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4、对于已提完折旧,尚在服役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与其他资产同等管理。

  第十八条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1、饭店总经理对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饭店工程技术部门协助总经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管护工作。

  2、饭店财务部虽不对饭店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算,但应按固定资产原始入账价值设置固定资产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归类,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作详细记录,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面监督责任。

  4、在由财务部统一记录的基础上,将饭店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责任内的资产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5、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管理的资产建立资产档案,对本部门的资产位置、功能、工作状况、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能源耗用情况、修理维护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各种信息作详细记录,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对于专业性较强,需要特殊技能、须持证人员操作的设备,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国家的相关规定。

  7、各部门应对管辖内的资产形成定期检修制度,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8、各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资产的`清点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折旧由上级公司统一核算。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2、音响设备5年

  3、电冰箱(柜) 5年

  4、空调器柜式5年窗式3年

  5、电影放映机5年

  6、其他电器设备5年

  (五)文体娱乐设备类

  1、高级乐器10年

  2、游乐场设备5年

  3、健身房设备5年

  (六)消防设备6年

  第二十一条饭店固定资产净残值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减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处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及日常保养

  第二十三条饭店固定资产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资产正常、经济、有效地运行。资产的维修按年度固定资产预算进行。

  第二十四条各责任部门应时时掌握本部门的资产运转情况。若发现急需修理而又未纳入预算的情形,应作出报告经饭店工程技术部门鉴定并出具意见,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饭店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五条资产维修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意见执行维修任务。

  第二十六条零部件等维修费用,按饭店费用报销办法执行,相关费用计入饭店当期损益(第二十七条情况除外)。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

  第二十七条若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金额较大(通常按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20%为准),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应的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八条饭店正常经营期间,若需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相应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批准。

  若装修支出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标准,则上级公司财务应将此项支出在固定资产账下单独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报废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应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与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取得联系。

  对于盘亏、报废、毁损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若系人为因素造成,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饭店资产的转出和转入应征得饭店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第三十条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应按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本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对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于超过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内的设备,如存在下列现象则按程序进行清理或报废处理:

  1、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修复;

  2、修理费用过高,不如购买新设备;

  3、由于国家新法规、新标准颁布,现有设备的使用已违反了这些新规定;

  4、能耗等使用成本过高,购置新设备比使用现有设备更经济;

  5、继续使用将对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6、原有设备的工艺、技术已被新工艺、新技术淘汰,继续使用已经不经济;

  7、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资产受到不可抗力损坏,已无法继续服役;

  8、其他需要对设备进行报废的原因。

  第三十二条对于需要清理、报废的资产,由各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财务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论证后,由饭店总经理确认,按程序纳入年度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预算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于未来得及纳入预算的资产报废,应按预算形成程序,最终由饭店管理委员会立项审批。各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应配合并监督好各相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做到资产清理费用按规定开支、资产残值收入及时入账。

  对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资产报废,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做到财产赔偿及时、足额入账。

  第三十五条

  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相应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好报废资产的销户、转出转入资产的过户等相关手续。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自动作废。

饭店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确定食品的类别及安全状态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2、范围

  生产食品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卫生切情况、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职责

  3.1供销科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供方评价及购销计划;

  3.2质检科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查验,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等,同时配合销售科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3.3生产科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6供销科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4、定义

  4.1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2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4.3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4.4不合格产品,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

  4.5召回,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召回的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召回、处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5、工作程序

  5.1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5.1.1内容:产品属性(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品名、规格型号、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出库保管员等;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食品加工过程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5.1.2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记录。

  5.1.3公司可追溯的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的标识统一称为“原材料批号”;过程加工的标识统一称为“生产批号”;成品标识统一称为“出厂批次号”。

  5.2采购品的标识

  5.2.1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等外购产品到公司后,采购人员或需采购部门相关人员根据供方的送货单进行清点收货,进行初步验货;

  5.2.2验货根据各部门对产品具体的标准要求和方法实施检验和试验;验货后检验合格的入库在指定区域存放,分区域存放无法达到识别要求是,配合进行产品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批次号、物料编号、物料名称、入库数量、入库日期、生产厂家等。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做好退货或者交换良品的工作准备,必要时进行“不合格”标识,分区域存放、处理;

  5.2.3仓管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入库处理。

  5.3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5.3.1生产过程半成品标识:按《生产作业指导书》和《产品检验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人员代号标识及相关生产质量控制表格的填写;生产中相关配件上均表明生产人员编号(用黑色记号笔写在相应位臵),严格遵守生产规程要求,如果下道工序人员发现产品没有编号及时返回。

  5.3.2产品生产时填写的相关表格必要时输入电脑,做成产品出厂原始记录,便于查询。

  5.3.3各个工序的检验和测试状态及加工状态,可通过放臵于不同区域反映出来,必要时配合进行产品标识。对于经检验为返工/返修的产品,直接返回上道工序,或放入返工/返修区表明情况。对于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废品,放臵于不合格区。

  5.3.4生产完工的产品送至测试区,测试后须返工的产品放入指定区域写明情况,返工之后的产品,重新检验。

  5.3.5当计量检测设备失准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流出厂时,发现部门必须立即通知生产部相关人员,转回上道工序或按发货批次进行追回、检验和返工/返修。

  5.3.6生产部门生产过程中,各种标识资料必须随产品一起交接,确保追溯时的准确性。

  5.4成品标识

  5.4.1成品的产品标识是规格型号、编号、加工日期、数量等。

  5.4.2最终检验、测试不合格的成品,应放臵于有不合格标识的区域;

  5.4.3包装人员在装箱以后在箱外进行标识(含顾客名、品名、规格、数量等),顾客要求的特定产品要照定单要求执行。

  5.4.4产品出厂时封装好相关资料,并将产品出厂时间填写到原始记录表中。

  5.5标识的保护

  5.5.1产品标识应清晰牢固,不因产品流转中诸因素(如搬运、移臵、管理不善或雨淋等)的影响而损坏或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5.5.2在产品实现和生产运作过程中,产品在未出厂前,各有关部门必须对所用的各种标识认真保护,严禁涂抹、撒毁,保证标识整洁、醒目、完好地保持原有状态,防止误用产品或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5.5.3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标识,无状态标识的产品不得使用、转序或出厂;发现标识不清或无状态标识的产品立即向标识的责任部门报告,产品暂停流转,直到重新正确标识后方能流转。

  6、产品的可追溯

  6.1公司产品(服务)的追溯要求可以追溯到生产历史,根据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客户名称、生产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和工序质量、检验记录、入库有关记录等。

  6.2当顾客要求或公司产品出现批量不合格时,销售部应当会同技术部、生产部等有关人员查阅产品各种记录进行分析和处理。

  6.3对让步接收、紧急放行、特别处理产品,流转部门进行书面记录、标识中注明如“让步接收”等字样,以便进行追溯性验证。

  6.4用户使用产品时,根据用户安装位臵,填写指导安装记录(本公司人员参与情况下),产品安装时间。

饭店管理制度6

  一、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国珍专营店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国珍专营店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贮存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四、售后服务制度

  1、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七、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八、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公司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饭店管理制度7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七、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八、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九、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十、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饭店管理制度8

  饭店日常管理制度是确保餐饮业务高效运行的关键,它涵盖了员工管理、食品安全、服务质量、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多个方面,旨在创建一个有序、安全且客户满意度高的.运营环境。

  内容概述:

  1. 员工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勤、绩效评估和激励制度。

  2. 食品安全管理:涉及食材采购、存储、加工、烹饪及废弃物处理的全程监控。

  3. 服务质量:设定服务标准、投诉处理机制和客户反馈系统。

  4. 财务管理:预算制定、成本控制、收入审计和财务报告。

  5. 市场营销:推广策略、促销活动、顾客关系管理和品牌建设。

饭店管理制度9

  饭店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消防设施配置标准

  2. 设施日常检查与维护

  3. 火灾应急响应程序

  4. 员工消防知识培训

  5. 消防设施使用规定

  6. 责任分工与考核机制

  内容概述:

  1. 配置标准:明确饭店内各类消防设备的'类型、数量、安装位置及性能要求,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探测器等。

  2. 检查与维护:设定定期检查频率,确保消防设施功能正常,记录检查结果,及时维修更换损坏设备。

  3. 应急响应:制定详细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初期火情扑救、报警流程等。

  4. 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升其应对火灾的能力。

  5. 使用规定:规定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防止误操作。

  6. 责任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在消防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奖惩制度。

饭店管理制度10

  1. 制定详细的服务手册:包含所有服务流程和员工行为规范,供员工随时查阅。

  2. 定期培训:进行服务技能和制度知识的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和执行制度。

  3. 设立服务质量监控小组:负责日常服务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4. 引入客户反馈系统:鼓励客户提供反馈,以此作为改进服务的.依据。

  5. 激励与惩罚并行:对于表现出色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实施相应处罚。

  6. 不断优化:根据实际情况和客户反馈,定期评估和修订服务管理制度,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饭店服务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制度的价值,推动饭店的长远发展。

饭店管理制度11

  小型饭店管理制度是一套规定饭店日常运营、管理和服务流程的'规则体系,旨在确保饭店高效、有序地运行,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满意度,同时优化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

  内容概述: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如厨房、前厅、财务、人力资源等,设定合理的汇报关系。

  2. 员工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3. 质量控制:设立菜品质量标准,制定服务流程,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4. 财务管理:规定采购、成本控制、收入核算、预算编制等财务管理流程。

  5. 客户关系管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优化客户体验,维护良好口碑。

  6. 设备设施管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 应急处理: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火灾、食品安全事故等。

饭店管理制度12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编写全面的饭店运营手册,涵盖所有管理内容,供员工参考。

  2. 定期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能遵守各项制度。

  3. 实施监控与反馈:设立监督机制,收集员工和客户的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4. 激励与奖惩:设立奖励制度,表彰遵守制度的员工,对违规行为进行适当处罚。

  5. 不断更新:随着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定期审视并更新管理制度,保持其时效性。

  以上饭店日常管理制度旨在构建一个有序、高效、安全的`工作环境,通过规范的管理,实现饭店的长期稳定发展。

饭店管理制度13

  1. 制定详细的服务员手册:包含所有规定和流程,供员工随时查阅和参考。

  2. 定期培训: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和老员工技能提升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服务技能。

  3. 实施绩效考核:设立服务评价体系,将顾客满意度、工作效率等因素纳入考核,作为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4.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 强化团队建设:组织团队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营造积极的工作氛围。

  以上方案旨在建立一个高效、专业且充满活力的服务团队,通过提供优质服务,提升饭店的整体竞争力。

饭店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保障公众消费知情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安全追溯是指通过食品生产经营者采集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从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产品销售终端各环节的信息,实现食品从原辅料到消费者全链条质量状况可查询。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是指通过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采集记录的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信息,实现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质量状况可查询。

  第三条凡在本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相关活动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从事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屠宰厂(场)、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及连锁餐饮企业等。

  第四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市场运作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全省统筹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二章责任分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追溯工作,落实实施食品安全追溯的管理机构、人员,将食品安全追溯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协调机制,建设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扶持食品安全追溯示范区和重点企业,配置追溯设施设备和查询终端。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一)负责推进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环节信息追溯平台的建设与运行;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后的信息追溯,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

  (三)会同相关部门拟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相关技术标准。

  第七条农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一)负责推进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畜禽屠宰、生鲜乳等收购和储运环节信息追溯平台的建设与运行;

  (二)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畜禽屠宰、生鲜乳等收购和储运等环节的信息追溯,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

  第八条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

  商务行政部门负责开展肉菜等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根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配合提供进口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信息。

  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化、卫生计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完整的索证索票制度、原辅料采购或进厂查验制度、食品生产加工控制制度、产品检验验证制度,收集记录相关信息,构建本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追溯。

  第十条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生产经营者应当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档案,记录相关信息,构建本企业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

  第十一条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鼓励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结合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质量检验特点,采集、留存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

  第三章食用农产品的追溯管理

  第十二条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实行索证索票追溯,逐步推行电子追溯。优先将生猪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和进入市场、加工企业前的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可追溯。

  第十三条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追溯实行种养殖档案制度和产地准出制度。

  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种养殖户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档案,如实记录农业投入品的名称、采购地点、采购数量、产品批准文号、用法、用量、使用和停用日期、休药期、间隔期、使用人等;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发生和防治情况;动物屠宰、捕捞日期;植物收获日期等,保证食用农产品安全可追溯。

  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应当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对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自检,出具检测证明。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委托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食用农产品检测证明。

  第十四条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应当由所在地的`县级农业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在查验生产档案记录后,凭检测合格证明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等质量证明材料,出具产地准出证明,产地准出证明随货同行,与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接。

  第十五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和附加标识标志,通过标识标志查询码进行追溯。动物及其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标识,进行追溯。

  第十六条食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第十七条收购、储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产地准出证明,凭产地准出证明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收购、储存和运输。对索取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食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经营者,要建立进销货台账,进货台账要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数量、来源、供货商姓名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名称、数量、流向等内容,以备追溯。

  第十九条食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经营者,在收购、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着色剂、消毒剂等物质,保持初级农产品的原始性状。

  第二十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对实行产地准出证明管理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定期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巡查。

  第二十一条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承担食用农产品追溯工作,真实全面记录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农事操作和质量控制情况及产品销售对象,记录应保存2年(含)以上。

  第四章食品的追溯管理

  第二十二条食品安全追溯工作按照风险分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索证索票追溯,逐步推行电子追溯。优先完成保健食品、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追溯,逐步推广到其他普通食品,实现食品从原辅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环节可追溯。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辅料采购记录制度,明确原辅料采购程序、标准和要求,并将相关信息纳入追溯体系:

  (一)采购食用农产品时,应当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农产品合格证明、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进口食用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二)采购非农产品原辅料时,应查验供应商资质证明、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原辅料许可证明(纳入许可管理的产品)、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合格证明。

  第二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制度,记录原辅材料贮存、领料投料、关键控制点控制、产品包装入库及贮存、出厂检验、产品销售流向以及各环节责任人等食品安全信息,鼓励建立电子信息记录台账,保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可追溯。

  第二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出厂销售追溯制度,记录出厂销售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设置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室),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对采购的原辅料和产(成)品进行检验,并留存样品;对检验检测要求特殊的产品和检验项目,可以委托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者应当落实进货验收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采购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信息,保留相关凭证,建立进货台账;食品批发商和商场超市必须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食品批发商在销售食品时必须出具“一票通”。

  第二十八条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商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按本办法有关要求,向上游供应商索取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应提供的追溯信息,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对接;应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室),对进入本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并保存相关检验记录。

  第二十九条食品批发商、商场超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查验并索取有效的供货方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及购货凭证,如实记录供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生产批号、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建立进货台账。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及学校食堂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时,可以将“一票通”作为进货凭证保存,并建立进货电子台账。

  第三十条实行集中统一配送方式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进行食品进货查验并记录查验信息,建立电子进货台账和查验记录,保证每个分支机构可查询。

  第三十一条现场制售食品的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原辅料时应当索取相关证明材料,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生产加工记录(包括食品名称、用料成分、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生产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十三条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应当与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部门负责建设的监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第三十四条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开发并推广使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平台。

  第三十五条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等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息追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引导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信息追溯义务。

  第三十六条消费者有权通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专用查询设备等,查询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来源信息。

  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向其提供追溯农产品和食品的来源信息。

  鼓励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场所或者企业网站上主动向消费者公示追溯食品、食用农产品的供货者名称与资质证明材料、检验检测结果等信息,接受消费者监督。

  消费者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可以通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或食品安全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核实处理,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三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等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纳入年度监督管理计划,通过定期核查、监督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其信用档案。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并严格实施退出机制和行业禁入。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型以上食品店,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上的食品商店。

  本办法所称的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座(含)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化菜市场,是指符合当地有关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专业从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饭店管理制度15

  1. 设施改造:对现有设施进行绿色升级,例如安装节水器、节能电器,改进建筑隔热性能。

  2. 制定绿色采购指南:明确环保采购标准,确保所有采购活动符合绿色原则。

  3. 员工培训计划:设立定期的环保知识讲座,通过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员工的环保行动力。

  4. 客户沟通策略:通过菜单、客房提示卡等方式,向客人传达饭店的绿色理念,鼓励他们参与环保行动。

  5. 监控与评估:建立绿色指标体系,定期评估饭店的环保表现,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总结,绿色饭店管理制度是饭店业适应可持续发展趋势的.必要举措,它需要饭店从多个层面进行改革和创新,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三重底线平衡。在实施过程中,管理层应持续关注效果,灵活调整策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饭店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饭店管理制度09-10

饭店管理制度09-28

饭店管理制度05-28

饭店管理制度【经典】05-28

饭店资产管理制度07-16

饭店服务管理制度内容09-20

饭店管理制度(精选10篇)08-15

饭店管理制度(精选21篇)08-15

饭店管理制度(精选18篇)05-19

饭店管理制度(集合15篇)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