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时间:2026-02-01 14:43:54 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通用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通用15篇)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填制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

  二、三级教育的内容为:

  1、公司级教育:由劳动力管理员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级教育:由生产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四、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

  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六、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七、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

  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八、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九、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

  十、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

  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十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还应结合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责任,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职工队伍安全技术水平,达到本质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矿井。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XX年第20号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全员参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整体提升。

  3、安全培训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并重,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

  4、脱产培训包括上级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临时必脱产培训。

  5、 业余培训的主要形式是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和现场技能培训,同时要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实现职工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职工行不规范的全面提升。要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范畴。

  6、脱产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工种的作业人员、新聘用人员以及其他需要脱产培训的人员。

  7、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掘进机司机、主提升司机、监控维检员等十大特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工种,是国家监管的持证人员,按上级要求进行脱产培训。

  8、矿长、副矿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煤矿主体相关大专以上学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目。

  9、地面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作业人员,准入条件及培训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10、新聘用人员必须接受脱产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在本矿井下从事作业的外包队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入矿后首次安全培训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取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煤矿井下和地面从业人员必须与老工人签订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带领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实施条例》规定实习四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导下,独立上岗作业。

  11、 “三违”人员的培训按各单位制定的相关处罚条例和管理办法执行。

  12、临时指定的脱产培训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3、所有生产一线队、班组必须强化班前安全培训,针对现场实际讲任务,针对任务讲安全,针对安全讲培训。要加大现场实际操作培训抽考的力度,使安全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融为一体,共同提高。班前会要对特殊工种的上岗情况进行排查,确保上岗人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设施,对所有职工进行全方位培训,按照公司建立的全员安全培训的考试题库和电脑考试系统在电脑上逐步实行微机抽考。

  14、从业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15、培训部门根据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细则,派送培训人员。同时负责新工人、转岗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对具有安全资质外委施工单位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协同安全部门做好业余安全培训工作,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统计、建档、管理。

  16、安监站负责安全培训持证工作的监督检查。

  17、 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管。

  18、安全、培训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并监督检查安全技能培训工作;保证持证上岗人数符合国家定员规定。

  19、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干部不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

  20、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国家统一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由培训部门负责颁发。没有取得《合格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

  21、《合格证书》实行吊销与返还制度,由培训部门执行,安全部门监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吊销《合格证书》:

  (1)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违章作业者。被吊销证书的职工,至少进行32学时的脱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重新颁发《合格证书》。

  22、 建立全员安全档案,充实档案中的培训记录,逐步实行微机管理。

  23、 安全培训考核与工资挂钩,根据考试成绩、及格率等制定安全培训的考核奖罚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次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几项制度。

  (一)为了提高各种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与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主要是企业领导的安全培训,到安监局培训合格,取得安全合格证书。

  (三)一些特种工必须到规定的'部门培训,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并由安监局、技术监督局通知定期参加复证培训教育工作。

  (四)本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车间员工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知识,并能掌握一些常规安全知识技能,确保提高员工安全教育素质。

  (五)生产部、技术部对岗位员工的操作规范、工艺流程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要每个人都能,方可上岗进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运转。

  (六)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不得上岗,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七)一般岗位培训由办公室、安全科、生产部、技术部组织定期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1、入场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入场必须带(安全帽)。

  3、安全带的正确系挂方法是(高挂低用)。

  4、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

  5、高处作业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放在(工具袋)内。

  6、进行拆、搭金属构架作业时,人及物体与一般带电设备应保持不少于(1.5)米的安全距离。

  7、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8、未煮熟的扁豆(不能)食用。

  9、油漆工作业场所(不得)进行焊接和明火作业。

  10、 10、易挥发的油漆、稀料、汽油(应)装在密闭容器。

  11、未经清洗干净的废油桶,(不可以)用电气焊进行焊接。

  12、在无安全防护做事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13、乙炔表和氧气表损坏或失灵后(不可以)继续实用。

  14、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

  15、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6、特别机具操作严禁戴手套操作:如电钻、台钻、套丝机等机具。

  17、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办(动火证)。

  18、常用的安全电压是(36伏)。

  19、电焊作业时,焊把线(不能)实用其他金属物代替。

  20、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

  21、油漆工作业场所(不可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2、电、气焊工上岗时(必须)随身携带有效操作证件及用火证。

  23、喷灯加油时不能超过容量的(五分之四)。

  24、往沟槽内运送管件时,(不得)往沟槽内抛管件。

  25、安装立管时,作业人员下班时,应将洞口(防护)牢固。

  26、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佩戴绝(缘手套),必须有人(监护),严禁酒后(操作)。

  27、戴安全帽必须系好(下颚带)。

  28、没有可靠防护设施时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9、电焊钳过热后(不能)采用侵在水中冷却的方法。

  30、焊机二次侧把线及地线长度不超过(30)米。

  31、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32、电焊机的链接应有(二次侧)漏电保护器。

  33、实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

  34、悬空作业时(应防止身体重心失稳,必须系好安全带)。

  35、建筑施工中的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36、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应注意:(乙炔瓶不得倒置;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混放。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37、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38、(安全标志)的作用是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周围环境,避免伤害。

  39、搭设防护架空线路和带电设备的架子(不能)使用钢管材料。

  40、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变形损坏时(不可以)继续使用。

  41、在作业现场休息时,(不可以)吸烟。

  42、作业人员酒后(不可以)进入施工现场。

  43、电焊机二次线的要求:(使用专用焊把线,双线到位,焊把线不得有裸露接头,严禁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等金属物代替导线使用)。

  44、喷灯的气筒出现故障时,应先(熄灭)喷灯后再进行修理。

  45、漏电保护器主要作用是:(当用电设备或线路发生漏电故障,能够自动切断电源,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46、作为一名建筑工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尊章守纪,如何结合自己的工种,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主要事项:

  1、工作时间以外的个人生活不在本范围内(工作时间外在施工场地内仍需遵从以上条例及公司制度)。

  2、如须请假(除急事情外提前15天申请)得到工程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违反以上条例及工作范围外的个人事项由本人负责,与所在单位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

  4、关于施工现场工程负责人没尽到相应管理责任及违章指挥,影响施工环节及进度,工地负责人及现场工人(必须)向单位直接负责人汇报事实情况、待问题解决后进入下一个施工环节。

  奖励与罚款制度:

  1、违反以上工作生活及工作进展制度罚款100-300元。

  2、违反工作工序、违反工作规章制度、违反正当指挥指挥不听从人员罚款300元。

  3、违反以上46项安全教育告知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4、对于发现违反以上条列的告知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事实相符后实施奖励)

  5、工地现场负责人没有尽到告知及停止当事人的违章作业负相应的以上责任。

  注:工人对违章指挥及不符合以上安全施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可以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工人对以上事项不服从人员使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

  工地负责人签字:工程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工人接受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

  一、职责

  1、矿长对本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

  2、安全管理机构

  (1)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和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制定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考核、考试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有关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

  (3)负责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安全员

  (1)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相应记录。

  (2)组织学习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

  二、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

  1、教育培训对象

  (1)厂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厂矿新招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体从业人员。

  2、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安全操作规程等。

  3、教育培训分类和要求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厂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新职工报到后,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并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才能分配到作业岗位。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特种作业。

  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生产中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实施管理措施,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厂矿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安全教育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厂矿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可利用安全学习的时间进行,也可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厂矿安全教育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厂级安全例会每月一次,车间或班组安全例会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2、厂矿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具和手段进行深入持久地安全教育。

  3、开展事故分析会、案例讨论会等。

  4、与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

  一、为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要求与方法

  1、危险岗位复训教育:每年由矿安全部门牵头组织对从事民爆器材危险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一次100%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合格者不能继续在岗位工作。

  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由矿安全科负责对变换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

  3、安全教育重点是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职业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动保护、生产情况、安全技术、职业危害知识、危险部位和典型安全等,以及矿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三、煤矿应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用于记录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效保存期限为三年。

  四、煤矿安全部门应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周、月)、班前会、板报、标语、录像、网络等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

  一、目的与要求

  为加强职工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和管理,使本公司职工牢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确保企业经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3、80号修订),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三、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工作、主要负责人免费本制度的审定交签发。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计划变更时、应记录。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公司级、车间级、应组级全教育的组织、实施。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建立和落实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定期、适时组织对全体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

  5、主要负责人负责提供安全培训教育费用。

  四、要求

  1、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改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报案创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新入职职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1、安全培训教育

  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公司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对象、人数、时间统一由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并组织,并按规定内容进行教育。

  2、教育内容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

  (1)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

  (1)本公司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遣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文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公司;

  (6)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1)岗位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学时规定

  1、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转岗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及“四新”的安全教育。

  3、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采用新工艺、新枝术、新材科或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

  本公司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时,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的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公司对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

  对来本公司进行参观人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共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的风险管理情况等内容,经培训后方可进行参观学习。

  4、承包商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能够进入现场作业、保存教育记录,培训教育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5、日常教育

  确立终身安全教育培训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巩固走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可采用授课法、实际操作演练法、案例分析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会议;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贴画、宣传标证、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6、其他事宜

  公司内设备进行检维修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配合检修单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顺利进行。

  职工违章以及事故责任者,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教育,事故责任者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对事故或事故未遂责任者、冒险作业者,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后,方能重新上岗工作,因伤势较重不能参加事故分析会或安全教育活动的职工在复工前必须再次进行安全教有方可复工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

  为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防范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不少于5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还要接受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

  2、公司安全部具体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3、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4、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项安全培训,熟悉有限空间作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5、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必须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7三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公司级培训不少于20学时: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有限空间分为三类: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2)项目级培训不少于20学时:中毒危害,有限空间容易积聚高浓度有害物质。有害物质可以是原来就存在于有限空间的也可以是作业过程中逐渐积聚的。缺氧危害:空气中氧浓度过低会引起缺氧。燃爆危害:空气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过高遇火会引起爆炸或燃烧。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胁生命或健康的环境条件。如坠落、溺水、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电击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分为三级作业环境:进入第三级环境中作业,应对作业面气体浓度进行实时监测;进入二级环境中作业,作业者应携带便携式气体监测报警仪。公司可以第七条公司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操作员公司规定岗前培训时间为40小时。

  第八条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0

  1、十一月九日为我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日”,应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如“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橱窗宣传”,“专题讲座”等)。

  2、学校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平时利用各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3、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有义务对该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4、各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工作纳入对员工的评比工作,做到同检查、同评比。

  5、新来工作人员,在工作之前要进行消防培训工作,通过消防安全考核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

  6、全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最基本的消防知识,知道“四懂”和“四会”。(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懂得火灾的逃生要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引导客人、会疏散逃生。)

  7、全体员工需知道学校消防工作的方针: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8、同时对全体学生进行反复教育和必要培训演练,保证学生有安全消防意识和基本的消防技能、知识(比如会使用常见灭火器,会火中逃生等)。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1

  一、总则

  1、为规范全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做好全安全教育工作。

  二、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1、入厂教育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部室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参加。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部室级安全教育由部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本部室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何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5)新员工应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工种教育

  (1)从事起重、电火焊、带电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2)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主管部门应经常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日常安全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使员工自觉地遵纪守法,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并利用网络、电视、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3)对危险性作业,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并采取预控措施。

  4、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必须进行相应的`部室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生产一线人员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5、外单位的施工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安全生产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管理单位要对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施工人员通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电力行业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发布调度命令人员,每年6月前要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的培训和考试,书面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7、基层领导、生产管理人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考试。

  8、驾驶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程制度考试。

  三、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新提拔的生产单位行政领导,应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2、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3、全公司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室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参与。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全公司、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四、组织管理

  1、经理对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2、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3、各部室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工作。

  4 、全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部管理。

  5、公司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各部室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出本部室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年 月 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2

  第一条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条凡新入厂职工必须经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1、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职工报到后,由总裁办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工厂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一般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4)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

  2、二级(车间)安全教育

  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三级(班组)教育: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可采取讲解和实际表演相结合方式。其教育内容:

  (1)本岗位(工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及危险因素的预防措施。

  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第四条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填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领导负责。

  第六条新入厂职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顶岗。

  第七条凡属外包工和参观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1、对外包和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分别由基建部门(或委托单位)和承包、外借人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用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经生产单位同意后,方可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2、对进厂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教育内容:本厂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第八条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

  第九条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得少于50分钟,不得挪作它用。

  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车间领导或安全员要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生产部要定期抽查。

  2、车间干部、工人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日活动,厂级领导必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

  3、安全日活动内容(同班组安全日活动制度中的安全活动内容)。

  第十条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演示文稿、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经常对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按劳动部门规定)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事故案例、以及故障排除等,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第十三条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要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十四条职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十五条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等)6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第十六条对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第十七条总裁办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技术知识考试,成绩要登记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并做为评比的依据之一。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3

  1、新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使公司全体员工基本达到“三会”(会报警、会组织疏散、会使用消防器材及扑救初期火灾)要求。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2、每年组织二次消防保卫人员、夜保人员及义务消防队消防业务培训。

  3、积极参加市安全行政机关组织的各项安全知识的培训。

  4、特殊工种或重点岗位必须经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4

  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全国范围来看,中小企业的一线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生产条件薄弱,安全教育水平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导致安全事故频发。所以,提高中小企业安全教育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生命与健康,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一项紧迫问题。

  一、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存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

  有的企业对安全培训责任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无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对安全培训积极性不高,存在只重视经济利益,轻视安全生产的意识,片面追求利润,忽略了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对安全培训方面的投入是“能省则省”。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认为安全培训增加企业成本,投入大、产出少,看不到直接经济利益,耗费企业的人、财、物。所以,基于这样的认识,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大多是走走过场,应付一下,甚至许多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的情形下就让其上岗操作,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特别是农民工,因为他们一般流动性比较大,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较短,企业更不愿意花费经费和时间对他们进行安全培训。

  2.责任落实不到位

  企业是员工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但是部分企业并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从企业领导到部门负责人责任划分不明确;没有建立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没有严格执行“三项岗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员工先培训再上岗的制度;员工的安全培训档案不健全。

  3.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不足

  当前大部分中小企业还没有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经济保障机制。特别是,许多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不愿投资于安全生产培训,员工甚至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从而导致企业整体安全素质不高,安全意识匮乏。

  4.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不高

  部分企业的培训只重视形式,走过场,安全教育内容形式化严重,培训缺乏针对性,很多培训不分层次,不问对象,培训内容不是员工所需,对所有员工实行“一锅煮”的教育方式;部分企业的安全培训方式不恰当,在长期教育培训过程中遵循一个模板,教学方法死板,忽视教育的多样性;部分企业缺乏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只看员工是否已经培训,或者效果评估方式单一,仅通过考试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评估。

  5.执法偏轻偏软,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和企业等各方面的协调机制还未形成

  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涉及安全监管部门、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工会等多个机构,需要各部门联动协调,相互配合,当前这种合作与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中小企业数量多、分不广、安全监管部门相对力量不足,从培训组织、培训经费、培训机构上的监督检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中小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对策

  1.要提高认识,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力度

  针对部分中小企业不重视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需要花大力气转变思想观念,使其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企业获取最大利益的必要条件、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从而树立起企业安全培训投入收益观念。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青年文明岗”、“安全优胜班组”等形式,积极引导企业在重视安全生产的同时,切实重视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强化安全意识,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职责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将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执法监督,开展经常性的针对安全教育培训的专项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在高危企业,新招募的人员必须逐级实施强制性的岗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之后才能上岗工作;适时地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加强指导,督促企业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运用法律手段来督促企业依法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水平,对那些拒不履行安全教育培训义务的企业依法惩处。

  3.保障安全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员工的培训资金应在安全费用中足额列出,实施项目引进和技术改造时要配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费;政府也应该增加财政预算,加大对安全教育培训的支出,用财政保障安全教育培训的投入,逐步建立起由政府、企业共同分担的员工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教育培训的合力。

  4.安全教育培训应有针对性,突出重点

  由于企业从业人员的岗位不同,所需接受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也必然不同,这就要求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不能面面俱到,要突出重点,否则,不但起不到培训的理想效果,还有可能使学员产生逆反心理。此外,由于每位员工的接受能力不同,所以安全教育培训需要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并在培训结束后进行适宜的考核,形成基本的一个培训效果总结。培训形式方面,既可以采用集中授课方式,也可以网络多媒体方式进行,对一线工人宜采用现场参观、利用实物、现身说法、事故分析等直观的方式进行,以更好地达到培训的目的。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则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专门培训,并自觉关注与学习最新安全信息,从而实现随时随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总之,要开展好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防患于未然,就要针对中小企业现实存在的问题以及安全教育的特点,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保证安全教育的规范化,普遍化和经常化。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只有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才能更好地发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促进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5

  一、培训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以此来规范项目部各类安全培训的管理,保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和落实,确保培训效果及质量。

  二、培训目标

  2.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2.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2.3新员工参加三级安全培训、转岗换岗员工培训合格上岗率为100%。

  2.4员工每年安全再培训参训率为100%,一次培训合格率≥98%。

  三、培训内容

  3.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新出台政策文件通知;

  3.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通知文件;

  3.3安全管理方法知识;

  3.4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防火防爆、交通安全技术知识;

  3.5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

  3.6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维护知识;

  3.7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及事故模拟演练;

  3.8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四、培训形式

  4.1可采取的培训形式有:

  1)采用ppt课件授课。

  2)利用多媒体安全培训工具箱进行培训、考试。

  3)召开座谈会讨论。

  4)现场操作演示、展示。

  5)事故模拟演练。

  6)事故案例分析讨论。

  五、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5.1新入职项目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新入职项目的员工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建筑施工员工有关要求。

  5.1.1新入职项目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考试合格。

  5.1.2三级安全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三级。

  5.1.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

  5.1.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5.1.5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行生产工作。

  5.1.6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专业或特殊工种的培训练习。

  5.1.7生产岗位不同专业的岗位变动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5.1.8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三年。

  5.2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进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5.2.1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指:临时工、外包工,在生产场所从事承包工程的人员,到现场实习、试验、技术指导的外单位人员。

  5.2.2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建筑施工生产有关要求。

  5.2.3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项目,部门或分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5.2.4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先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工作内容,用工时段,审核用工人员状况数量符合工作要求,由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安全环保部。

  5.2.5安全环保部根据临时工作人员作业工作性质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后进行考试。并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登记表由安全教育讲课人,受教育人本人签字。

  5.2.6安全环保部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交用工单位进行进行部门或分项目安全教育(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安全教育),并安排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同时用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工艺现场设备情况进行技术交底。

  5.2.7临时工作人员在项目内部专业分项目间流动的应专业作业性质相同,到新的专业分项目必须进行分项目、班组级安全教育。

  5.2.8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有效期为一年。

  5.2.9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二年。

  5.3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管理

  凡有转岗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教育。由工地变更的,由现场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5.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管理

  5.4.1特殊工种人员(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应由国家授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培训、取证。

  5.4.2来项目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环保部严格审查特种作业证,无证者不准从事有关工作。

  5.4.3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到期限的应及时培训换证。作业证过期限人员不得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5.4.4项目部每月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应少于一次。

  六、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6.1安全管理人员应获得相应的安全技能认证,安全技能认证是指项目对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安全技能进行培训、考核,并确认其安全资格的活动。

  6.2将员工取得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安全资格,作为员工上岗、转岗、晋升的必备条件,未取得相应安全资格的员工即安全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员工,均不得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6.3项目建立和执行安全资格复审和继续培训制度,应规定安全资格的有效期,员工的安全资格有效期满后,应参加继续培训和资格复审考试。

  6.4岗位变动的员工在岗位变动时,应通过安全技能培训和认证取得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安全资格。

  6.5在安全资格有效期满时,应经复审重新取得安全资格认证。

  6.6各类人员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有专用记录档案。该记录档案分级管理,长期保存。

  七、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7.1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项安全培训由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取证。

  7.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项目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一般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7.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项目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的人员。

  7.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由政府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

  7.5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项目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人身轻伤与人

  身严重未遂不安全事件的应进行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人员责任的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设备原因的由物资设备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通过培训考试使违章和事故责任者重新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

  八、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8.1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及建筑行业系统和项目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员工进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学习活动。

  8.2根据情况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制度培训,对项目年度安全工作报告进行专题学习。

  8.3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兼职安全员培训班。

  8.4组织员工开展人身急救和紧急逃生技能的培训。

  8.5针对专兼职驾驶员开展的交通安全技能培训。

  8.6结合安全月,安全年,春、秋季安全检查重点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九、班组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是搞好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切实开展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特订如下制度。

  9.1、班组长应根据班组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科学地安排好班组班前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9.2、班前班组全体成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在班组长的组织下,进行交接班,召开班前安全会议,清点人数,由班组长安排工作任务,针对工程施工情况、作业环境、作业项目,交待安全施工要点。

  9.3、班组长和班中兼职安全员(区域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防护装置。

  9.4、全体组员要在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后,上岗交接班,熟悉上一班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设备和工况完好情况,按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的一切准备工作。

  9.5、班组必须经常性地在班前开展安全活动,形成制度化,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9.6、班组不得寻找借口,取消班前安全活动;班组组员决不能无原因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

  9.7、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分头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或参加班组班前安全活动会议,以监督其执行或提高安全活动会议的质量。

  9.8、项目安全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看是否有漏记,对记录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9.9、班组活动内容:

  (1)讲解现场一般安全知识;

  (2)当前作业环境应掌握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设立、明确安全监督岗位,并强调其重要作用;

  (5)季节性施工作业环境、作业位置安全;

  (6)检查设备安全装置和工机具的状况;

  (7)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

  (8)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检查与落实;

  (9)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情绪的检查;

  (10)禁止乱动、损坏安全标志,乱拆安全设施;

  (11)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12)材料、物资整顿;

  (13)工具、设备整顿;

  (14)工完场清工作的落实。

  十、培训要求

  10.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教育培训工作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教育培训是端正职工安全态度、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升职工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素养的重要手段。因此各部门务必按照计划安排要求,如实开展培训工作,若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培训计划的,须向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临时计划,以保证所有人员都能接受培训教育。

  10.2在每次培训前,需要责任部门提前做好培训所需的各项资源(如培训教材、电脑、投影仪、相机、教学器材设施、培训场所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同时明确培训讲师,培训讲师要做好授课各项准备工作。

  10.3每次培训后必须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形式有:答卷、现场提问、现场操作演示等,考核后必须形成考核记录及总结性评价。

  10.4所有安全培训教育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如下:

  每次培训必须有培训教材、培训照片、签到表、记录表(具体表格样式详见附件二)。

  a、培训教材要结合本次培训内容进行编写,内容要充实全面实用易懂。

  b、培训过程中必须保存相应的影像资料。

  c、培训实行本人现场签到制,参训人员必须本人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参训。

  d、以上培训资料需专人保管,以备查验。

  10.5公司各级部门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各方面的资源支持,以保证培训的质量及效果。

  十一、考核要求

  11.1未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的,对责任部门罚款200元,参训率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元,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元。

  11.2培训工作准备不到位,敷衍应付的,视情况对责任部门罚款50-100元。

  11.3培训记录不全、不完整、未规范存档的,视情况对责任部门罚款2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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