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制度

时间:2026-01-31 10:58:44 制度

学校考勤制度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考勤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考勤制度

学校考勤制度1

  为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师,着重和保护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职业信心,形成目标一致、互相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的优秀教师群体。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②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④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⑤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⑥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无故旷工三次者视为不合格。

  2.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读书研讨等活动。学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师学习笔记,考核是将学习态度作为成绩参考。

  3.每位教师每学年开一节校内公开课;能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能读若干本教育类书刊(有读书笔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小结。

  4.培训结束时,应及时完成相关作业和培训调查,作好自我小结和自评。

  5、在校外参加培训,要凭学分卡到负责人处登记学分。

  6、学期结束前两周要做好学分自评,再交教研组考评,最后由考核小组考评。

学校考勤制度2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事[指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发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须亲临现场等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请假条(请病假还需同时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天以内,由王宝平校长审批;请假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款、不扣分。婚假,  20223按法定结婚年龄(女周岁,男周岁)结婚的,天以内,符合晚婚,232517年龄(女周岁,男周岁犯勺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90策,正常年龄生育的,天以内,男女双方均为晚婚,且女方达到晚育年,,241507龄(第一胎岁)的天以内其配偶护理假,天以内;直系亲属3丧葬假,天以内;(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事假:天以上(包括天),每天按课时计算,每天扣除)1/22(1本人月基本工资的不足天的,按节数计算,并扣考核基础分8分。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款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10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款元。并扣除考核基5础分分。

  3、迟到:指上课或坐班起始时间晚到岗分钟之内;脱岗:指上课或坐班过程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钟之内;早退:指上课或坐班1010结束前,早离岗分钟之内。迟到、脱岗、早退超出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元,并扣除考核基础515分分。非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元,并扣除考核基3础分分。

  5、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6、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80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资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三、相关说明

  1、在上班时间串岗或在办公室内上网打游戏,按照旷课或旷工记录。

  2、抽查考勤时,除在实验室准备实验或在图书室借阅教学参考书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为出勤依据。

  3、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4、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5、无论何种请假,不经准假、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课、旷工处理。

  6、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 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因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8、根据教育工作的性质,按照相关规定,不设工龄假(带薪年休假) 和探亲假,如有符合条件须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间休假。

学校考勤制度3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书面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一、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二、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款2元;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0元(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扣款20元),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扣款50元;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三、教师有事必须书面请假(电话或带假不作为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学部负责人签批,请假按一节课扣款5元计算。半天以上由学部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四、事假按一天扣款1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学部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五、学校例会(周三、日)请假一次扣款15元,迟到早退扣款5元。

  六、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10元。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值班工资一倍的罚款。

  七、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惠湖中英文学校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5元。

  九、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每超假一天罚款30元,超假两天以上(不含两天)的学校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十、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十一、教职工考勤每月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月底上报校长办公室存档,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学校考勤制度4

  为规范教工出勤考核和请假程序,保证、提高学校和后勤服务质量,根据上级的规定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勤管理机构

  学校办公室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执行本制度,对全校教工的出勤进行登记、公布并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缺勤情况。

  办公室负责考查学校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出勤,学校教务处负责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查岗登记并及时将查岗缺勤情况交办公室登记和公布。

  第二条考勤管理人员与职责

  1、学校第一副校长负责领导学校的考勤管理,对办公室、教务处的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负责审批2—7天(含2天和7天)的假期。7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学校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3、学校教务主任负责领导教务处工作人员对全体教工进行签到、签退,对教学岗位人员进行查岗登记,并将结果及时通报办公室。负责审批教学岗位人员1(含一天)以内的假期。

  4、学校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考查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出勤;及时登记、公布全体教工的出勤情况;为教工办理属办公室办理的请假手续;并根据审批的假条及时通知请假人员所属的处室或年级组。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缺勤处理办法

  1、教工因公出差、开会,因病住院治疗、休养或因私离岗外出都必须办理齐全的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旷工处理。

  2、校会、升旗仪式、教工会议、学校临时安排的活动、上课、辅导、专业训练无故不到、不服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等视为旷工。教工旷工一天,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20元,连续旷工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自动退职。

  3、教学岗位人员旷课,按10元/节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

  4、教工因公缺会应请假,否则视为缺会。教工因私、因病缺会一次,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15元。

  5、请假类别及处理办法

  设扣除工资为Y元,请假天数为X天。

  1)事假:Y=5xX病假:Y=3xX

  2)丧假:Y=(X—7)x5产假:Y=(X—90)x5

  6、迟到、缺席

  1)教研活动、专业训练、不服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等迟到每次扣1元。中途离开时间5分钟以上(以每节)计算,每次扣2元,迟到达20分钟以上者算旷课1节,旷课1节按旷工半天计算。

  2)上课迟到,中途无故离开时间5分钟以上(以每堂计算)每次扣4元,迟到10分钟以上算旷课2节,即旷课1天。

  3)自习辅导迟到,早退及中途离开,每次扣1元,缺席按学校所付津贴加倍扣回。

  4)例会:迟到、早退、1次扣2元,病假1次扣5元,事假一次扣10元,旷工一次扣15元。(若请假,则重复计算)

  7、长期病事假(达10天,周六、周日不计)

  1)教学人员:10天—15天扣除全部绩效工资,保留出勤时间内的工作量工资。

  2)教辅人员:每10天扣发全部校内工资。

  3)30天以上扣发各种福利。

  4)工资扣除:

  教工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病假2个月内,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作不满10年的,按工资总额的`90%计发;病假超过6个月,工作不满10年的,按工资总额的70%计发;工作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按工资总额的80计发;工作满25年的,按90%计发,省劳模可增加10%(所扣金额按月上缴会计室)。

  8、凡旷工两天或迟到、早退累计(一学期)8次者,取消当年各项评优和晋级资格。

  第四条办理请假手续程序

  1、凡因病因事需要请假,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先向年级组长说明,安排好代课(3天以上,含3天),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先到办公室领取、填写请假凭证,然后找教务主任、教学副校长审批,再将请假凭证送到办公室备案,同时在教务处领取代课卡,交给代课人。非教学人员请假1天(含1天)以内由所在各室的负责人批准,请假2——7天(含2天和7天),由主管副校长批准,若请假在7天以上则由校长批准,请假凭证一律交办公室备案。

  2、凡因公外出、派出者必须与相关处室协商,做好工作安排,办好相关手续,并将有关情况报办公室备案。

  3、请假者必须在办好请假手续后方能离校,因特殊紧急、重大事情或不可抗拒力未能及时办理手续或须延长假期的,均须先向部门领导、主管副校长口头请假,然后在第二天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补办好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请假必须归口(办公室),其他任何行政领导的口头答复均视为无效。

  5、请假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履行请假手续后到教育科技局人事股审批。

  6、教工满假后须立即到办公室销假,否则满假后的时间算为超假。

  第五条作息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实行签到、签退、坐班制,早晚自习、晨读实行跟班辅导制,晚三、第八节实行年级值班制。签到时间:预备前30分钟内;签退时间:最后一节上课后5分钟至下课后20分钟内。有早读安排的老师于早读课铃响前到达,特长班专业训练按安排时间进行。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学校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安排的一些临时性工作。

  第二条教工婚假、丧假、产假时间:

  1、婚假7天,晚婚者,婚假增加3天。

  2、教工直系亲属病故给假7天(外县教工不含路途往返)。

  3、计划生育手术,凭医生证明给假15天,正常产假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小产不满4个月给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其中实行晚婚者增加产假一个月(产假包括公休及法定假在内)。

  第三条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本制度自宣读之日起执行。

  教师工作纪律进本要求及评估细则

  一、工作纪律基本要求:

  1、按时到校上课,按时到岗做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坐班时间集中精力备课或学习,不会客,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如下棋、打扑克、打毛线、闲聊、拉家常等)

  3、按时参加学校、年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或活动。

  4、不在教室内吸烟、不坐着讲课;不带小孩进会场教室。

  5、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大方、语言文明、遵守校纪、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评估细则:

  违反上述要求,按下列规定扣分、单项扣完为止,1、按时到校上课,按时到岗做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20分)

  1)每旷工一课时、一节辅导自习、一天坐班扣4分。

  2)事假每误一课时、一节辅导自习、一天坐班扣2分。

  3)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坐班时间集中精力备课或学习,不会客,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20分)

  违反本项规定,依据坐班检查、日常观察由评估小组酌情扣分。

  3、按时参加学校、年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或举办教育活动。(20分)

  1)不经请假批准,无故缺勤一次扣6分。

  2)事假缺勤一次扣4分。

  4、不在教学楼内吸烟、不坐着讲课、不带小孩进会场、教室。(10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

  5、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大方、语言文明、遵守校纪、以身作则、为人师表。(30分)

  1)违反本项规定,依日常检查、观察由评估小组酌情扣分。

  2)特别严重者,出扣除本项分数外,可从所得总分中从重扣分。

学校考勤制度5

  为严肃教干教师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教干教师考勤行为,增强教干教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临沂北城小学的实际,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一、规定:

  第一条:法定工作日、学校组织的会议、活动、值班值勤、集会等均进行考勤;

  第二条:迟到:以学校规定的`时间为准,签到结束后15分内签到者为迟到,上课、集会晚到5分钟内为迟到;

  第三条:事假:凡因事不能到校工作,办理请假手续的;

  第四条:病假:因病不能到校工作,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天以上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第五条: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无故不参加有关活动,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的,签到迟到15分以上的或者集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

  第六条:旷课:无故不上课者,或者上课铃响后五分钟到课堂的。

  二、签到:

  第一条: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日,教干教师每天早晨和下午两次签到,早晨7:40前签到,下午预备铃前30分钟内签到。教干教师要本人签到,他人不得代签。值日组长负责考勤,发现一次代签者,扣代签者考勤分5分,被代签者按旷工三节论;

  第二条:教干教师迟到后要在考勤附表签到,(值班教干在考勤结束15分

  钟内等待),不签到者按事假或者旷工、旷课课论;

  第三条:哺乳期教干教师,早晨8:00前签到,中午按时签到,下午放学如无教研活动、大型集会活动可不坐班提前离校;

  第四条:教干教师请假或者因公外出不能进行签到者,由批准人负责在考勤附表处注明请假或外出事由;

  三、请假:

  第一条:教干教师请假必须假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半天内,教辅人员由分管校长批准,教师由教导处批准;教干请假或教师教辅人员请假一天及一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时须填写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二条:请假人员原则上不准电话请假,遇到极特殊的情况(急、重病、丧事等)可电话请假,但必须由批准领导代为填写假条,按程序、权限经批准后方生效,请假条要送交综治办以便核对,准假领导未写请假条者扣考勤分3分;

  第三条:教干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时,必须填写请假条或外出批条。请假条或外出批条一式二份,一份批准人留档备案,一份外出时交保卫科;

  第四条:教干教师外出需要持请假条或外出批条,否则保卫科人员有权拒绝放行(发现保卫人员无条放行的,扣值班保卫人员工资100元),无请假条或外出批条强行外出者扣考勤分3分,批假领导未写请假条者扣考勤分3分;

  第五条:请假人提前上班,须及时到批准人和综治办办理销假手续;

  请假人延期请假时间,须另行补办请假手续。

  四、考评:

  第一条:事假每学期累计3天以内者,只统计不扣分,超出部分每节扣1分(自学、函授等持考试通知单请考试假时,只计时不扣分,学习假每天扣1分);事假超过10天者,不再享受学校本学期内任何福利。

  第二条:病假每学期累计3天以内者,只统计不扣分,超出部分每节扣0.5分,病假超过20天者,不再享受学校本学期内任何福利。

  第三条:迟到一次扣0.2分,第四条:旷工一节扣5分,旷课一节扣10分;

  第五条: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享受1周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结婚的可享受2周婚假,(婚假第二周若人员调剂不开的情况下应以学校的安排为主)在规定时间内只统计不扣分;

  第六条:产假符合国家政策的一胎假期6个月,假期连续计算,包含节假日,符合符合国家政策的二胎假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七条:丧假直系6天(女方含公婆),旁系男方岳父母、祖父母3天,外祖父母2天,女方祖父母、外祖父母2天;

  五、说明:

  第一条:考勤工作由值日组长负责,及时收放考勤表,做好考勤监督,及时把考勤表和附表投放到考勤箱;

  第二条:考勤将采取一天一公示,值班教干考勤结束后,进行汇总公示;

  第三条:学校将随时组织人员对教干教师签到、到岗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到岗者将按旷工或旷课论;

  第四条:学校将设立全勤奖,如本月内无迟到、请假、旷工、旷课现象将获本月全勤奖30元,学期全勤者奖励评估分10分、全勤奖200元;

  第五条:特殊活动、集会根据重要性和工作量,由校委会研究决定赋分;考勤如有疑异者,请及时到综治办进行核实,否则以公示为准。

学校考勤制度6

  一 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 培训考勤

  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三 培训

  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学校考勤制度7

  一、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2、不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校。

  3、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一般情况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须主管部门主任请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请假);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并提前两天以便学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请假一周以上,应报请科教体育局批准。

  5、请假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办存底,一份交教研组长考勤,由教研组长交总务统计。

  6、病假凭医院证明;函授学习请假凭面授通知;对婚假、产假、丧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师的照顾,按有关规定执行。

  7、假期期满应及时主动向批准部门销假,否则,视同超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主动、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8、不存在补假,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便离岗,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擅自离校,如有违者按旷工处理。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出校门必须出示出门条,否则门卫不予出门。(出门条是用于出门办事,出门条使用一次不得超过半天,不能代替请假条)

  9、病、事假条必须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办法

  绝大多数教职工都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但仍有极少数教职工,出门不出示出门条,无故迟到、早退等,为严明纪律,做到一视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签到制,早上、下午负责签到同志提前20分钟到岗,本着认真负责态度进行工作,一视同仁,禁止代签(代他人签到的发现一次,扣代签人50元)。

  2、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考勤奖5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扣10元,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扣15元,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扣25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累计不够扣的再从福利中扣除,(检查早退现象一般采取不定时抽查,抽查时间一般为下班前20分钟开始)。

  3、对于中途溜号情况,一经发现,半小时以内每次扣20元,一小时以内每次扣40元,一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每次扣80元,以次类推。( 不定时进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职工按上述时间计算。)

  4、迟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签到的教职工到校后应立即补到,并按第2条款内容执行。

  5、教职工大会一般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应向学校领导请假,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扣5元。

  6、旷工半天扣除半个月职务津贴;半天以上1天以内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扣两个月职务津贴;2天以上上报区科教体育局,按教科体育局意见处理。

  7、不论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调好课,每缺一节课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因缺课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

学校考勤制度8

  第1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2条学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学校按规定的上班时间实行考勤登记。

  第3条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学校、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4条各部门必须安排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第5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学校部门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6条员工请假到国外(含港、澳、台地区)旅游、探亲、访友等,一律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7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8条员工请假工资计算如下: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补办手续时必须理由充分),否则以旷工计。

  1)请事假的,按100的扣除请假天数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并必须有部门领导的批准和签字,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请病假的,按100的扣除请假天数的奖金,并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和部门领导的批准,凡连续请病假超出一个月,当自动停职处理。

  3)请假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超假,若超假连续3个工作日又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者,学校除不给该员工支付本月基本工资、奖金外,并将终止双方的雇用关系。

  第9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相关事项的处理如下:

  1)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次扣罚50元;加班1日增发给1日工资或安排补休1日;加夜班的,3个夜班按1日工资计算。

  2)发现旷工情况时,不论天数时间,均扣发当月全部奖金,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按规定予以除名,不发任何的工资、奖金、福利。

  第10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上级部门及行政部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第11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经理及小组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由行政部负责人进行登记和汇总。

  第12条考勤统计

  ●各种请假或相关单据应于每月最后一天交至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统计。

  ●行政部应统一按各种单据及考勤表汇总考勤,每月最后一天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报财务扣罚工资、奖金,以及保存档案记录。

学校考勤制度9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教师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㈠、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骨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术的给假两周。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给假一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㈡、批假权限

  1、两天以上(包括两天)请假由校长批准。连续请两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长批准。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长批准。

  3、临时假由教导主任批准。

  4、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㈢、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托亲属代为履行请假手续(电话,过后补办手续)。

  3、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己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事假必须提前一天请假。

  5、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教导处,请假期间内工作任务或内容安排告知相关领导。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临时假销假不及时按告知销假的时间为准。

  6、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份,误工时间按旷职处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

  3、产假、婚假、丧假,不扣款。

  4、迟到、早退一次(以签到、会议点名为准),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签到者;每次双方各扣0.5分。

  5、会议、活动请假一次,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计请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学校发放考核资金,当年职称考评不能评为优或良,不能评为先进。

  6、学期设全勤奖100元,临时假不超8次(每次临时不超1小时,超1小时按2个临时小假,超了3小时,按半天)。

  二、旷职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职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旷职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职工旷会一次,科任老师无故旷课一节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后勤、教辅人员工作具有阶段性,平时请假按正常对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上班的教职工实行坐班制,不得随意离岗。

  2、全体上班教职工须按时签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职人员,按请假和旷职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4、考勤结果实行月汇总制,由教务主任汇总,每月公布一次。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学校考勤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区以及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请假的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按作息时间表上规定的时间上班,不得因无课而不按时上班。

  第三条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需实行特殊工作时间的,由学校另行规定。

  第二章请假

  第四条教职工请假均应办理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填写请假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生效。

  第五条婚假

  教职工需在学期中途请婚假的,原则上按法律规定的假期,超过规定假期的,一般上不予批准。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教职工请婚假的,自领取结婚证起一年内有效,超过该期限的,视为放弃。

  第六条丧假

  教职工因处理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的的父母、配偶等)的丧事需请假的,按丧假处理。教职工因处理其他亲属的丧事需请假的,按事假处理。

  丧假一般为5天,对于需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酌情给予1—3天的往返路程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计入假期。

  第七条病假

  (一)因身体不适需请假休息或看病的,半天以内且不影响正常工作的,由年级组长批准;

  (二)因身体不适需请假休息半天或看病,需要安排代课或调整课务的,须到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人批准,由年级组安排代课;其他人员需有人顶替其岗位或代为完成工作的,由请假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负责安排工作。

  (三)因病需要休息三天以上,应凭区级以上医院或其下属的门诊部出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教师到教导处,非教学人员到本人所在部门)。

  (四)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凭医院的疾病诊断书或出院后凭住院证明,按本人的隶属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事假

  (一)因事需请假的,半天以内不影响工作的',教师由级组长批准,其他人员由请假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需要调整课务的,按第七条第2款办理。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须办理请假手续,教师由教导处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处(室)副主任、主任由分管副校长批准,副校长由校长批准。

  (二)因事需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须办理请假手续,教师由教导处负责人提出意见并做好人员安排,报分管副校长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教职工因情况紧急,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事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条教职工请假后,因特殊原因需续假的,应电话申请,事后补办手续。未申请续假而超过请假期限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教工请假期满或提前返回的,应办理销假手续,实际假期以销假时间为准。未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又无法证明回校上班时间的,均以办理销假手续的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教职工请假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考勤津贴

  第十三条 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除工作性津贴;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扣除半天工作性津贴;超过1小时的,扣除1天工作性津贴。

  第十四条教职工请婚假的,规定的期限内,不扣发任何津贴。超过规定期限的部分,按事假处理。

  第十五条教职工请丧假的,规定的期限内,不扣发任何津贴。超过规定期限的部分,按事假处理。

  第十六条教职工请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术后假等,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女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工作性津贴按75%计发。

  第十七条教职工请短期病假的,1个月内病假天数累计在10天(含)以内的,工作性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0天的,按其超过的.病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工作性津贴;1个月内病假天数累计达20天及以上的,当月工作性津贴全部扣除。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工作性津贴全额发给。因病休假一个月以上的,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教职工请短期事假的,当月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内的,工作性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工作性津贴;1个月内事假天数累计达10天及以上的,当月工作性津贴全部扣除。

  第十九条 鉴于学校每月工资及津贴补贴均为月初发放,每月的实际考勤时间应从上个月26日计起,至当月25日为每月的考勤。当月的考勤结果在下个月的津贴补贴发放中执行。

  第四章旷工及处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未请假而不上班的;

  (二)未经批准私自停课的;

  (三)上班时间因无课而不来校上班的;

  (四)因赌气、闹情绪而不上课或不上班的;

  (五)请假未获批准但未上课或上班的;

  (六)办理了请假手续,但经查实请假原因与实际不相符的。

  第二十一条对旷工旷课的处罚

  按《新梓学校临时岗位津贴方案》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集体活动迟到、缺席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未请假而未参加下列集体活动的,按缺席处理:

  (一)升旗仪式;

  (二)教职工大会;

  (三)班主任会议;

  (四)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

  (五)科组教研活动;

  (六)规定应参加的学习或培训;

  (七)其他应当参加的集体活动或会议。

  第二十三条 属于缺席的,按《新梓学校临时岗位津贴方案》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所指“以上”,均含本数在内。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学校考勤制度11

  为加强考勤管理,根据《关于县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范围、考勤负责人

  1、会议考勤:全校教职工会议由办公室考勤;党支部、工会、处室、教研组、年段等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考勤工作由会议召集人负责。

  2、教学考勤:由值日行政巡查登记。

  3、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保卫干部、生管老师除外)考勤:实行签到制,由办公室考勤,校级领导、值日行政、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检查。

  4、保卫干部、生管老师考勤:实行交接班制(交接班时签到并签署到岗时间),由政教处进行考勤,校级领导、值日行政、值周干部、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检查。

  4、早读、周六、周日考勤由值周干部巡查登记。

  5、晚自修考勤:由值日行政巡查登记。

  6、值日行政、值周干部由值日校长考勤。

  二、请假制度

  1、会议请假:全校教职工大会请假由校长审批;处室、教研组、班主任等会议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年段教师会由下年段行政审批,其它会议由相应负责人审批。

  2、事假:任课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不得超过10节;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事假不得超过3天(每天按4节计算);超过者按以下第四款“奖惩制度”给予处理。

  3、病假:凭医院疾病诊断书、住院证明等有效文字证明材料办理;病假期间由学校安排代课、代岗。急病的应先电话请假,康复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4、丧假: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一周(连续计算),超过一周按事假论。

  5、直系亲属护理假:直系亲属护理假期一周(连续计算),假期超过一周以事假处理。

  6、婚假:婚假一周;晚婚(双方均属晚婚的),婚假半个月(连续计算)。

  7、产假:产假135天(连续计算);晚婚晚育者,产假180天(连续计算);

  8、哺乳假:确需请哺乳假的,应提前一个月报校长室审核;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给予准假。

  9、请私假教师的课程、值班、早晚自修下班应自行安排代课、代岗,否则原则上不予准假。(周六日课程原则上应由同班其他科任教师代为上课,且不上自习课或随意安排为考试。)

  10、公假原则上由请假教师自己调课、换岗,早晚自修下班由请假教师自己安排代岗,特殊情况由教务处或相关处室负责人安排处理。

  11、私假范畴为:一般病假、事假等。公假范畴为:学校公差假、住院病假(应有证明)、丧假、婚假、分娩假、直系亲属护理假(应有证明)等。

  三、请假手续

  1、请假应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到教务处领取),注明公私假和请假理由,并提前一日呈报相关领导审批。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亲自在校办理请假手续时,应于履职前托人或以电信方式向学校请假,并自己安排同班或同学科老师代为上课,事后于当周内及时补假,否则以私自调课论处。

  2、审批规定:

  请假人须填写请假条(请病假者,需持县级以上病历证明等有效文字证明材料),呈送审批人审核签字。

  (1)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二天至三天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

  (2)请假一个月以上者,校长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审批。

  (3)校长请假三天以上,报县教育局批准。

  (4)生管、保卫、门卫值班人员需暂时离开岗位的,须向学校分管领导请假。

  3、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安排代课、保管(以便统计时核对),一份交办公室存档。请假人应将审批后请假条及时送交教务处和办公室。

  4、假期满后,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5、请假未经批准,视为没有请假。

  6、办公室、教务处统计出勤情况,依请假条以节为单位进行统计。

  四、奖惩制度

  1、每月出全勤,教师按规定享受当月出勤津贴。

  2、除学校公差假外,请假者,须扣出勤补贴每天3元。

  3、教师私假10节以内(行政、后勤、教辅人员私假3天以内)如未自行安排代课、代岗,每节扣5元。私假超过10节者,第11至15节(含15节)每节扣10元,15节以上每节扣15元。

  4、教职工因伤病(因公受伤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请假两个月以内的,原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九十;(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七十;(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八十。

  5、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其工资;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因擅自离岗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凡连续请假或一年请假累计6个月以上(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的除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享受晋级、评优、评先、晋职、评聘职称等待遇。

  7、产假期间可享受分发的各种福利费、奖金、节日费。产假期满,需续请哺乳假者,由请假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同意续请哺乳假的,发给请假人基本工资的80%,不享受分发的各种福利费、奖金、节日费。

  8、教师旷课,每节扣40元。

  xx凡不按教务处安排的课程表节次上课而自行更动(含自习课、班会课)者,视为私自调课,按旷课论处,扣课程表安排教师每节40元。请假人、安排代课教务员明确代课安排,代课人没有到岗,视为代课人旷课,扣代课人每节40元。

  9、生管、保卫值班人员旷岗,每节扣20元(上午、下午、晚上各以2节计算)。

  xx生管、保卫值班人员需暂时离开岗位的须向学校分管领导请假并自行请人代班。生管、保卫值班人员擅自离开岗位经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的,视为旷岗一节(含中午、晚自修前时段、晚自修第四节、晚自修第四节后到休息时间)。生管值班老师要负责好当天整天的寄宿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起床、宿舍卫生、铁门上锁等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视为旷岗一节。保卫干部要加强校园巡查,对发生的事件应及时到位处理,否则视为旷岗一节。

  10、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保卫干部、生管老师除外)旷岗,每节扣20元(每半天以2节计算)。

  xx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保卫干部、生管老师、男55周岁和女50周岁以上的老师除外)都要到办公室签到签离,上午8:00―8:30和下午2:00―2:30到办公室签到,上午11:00―11:30和下午16:20―17:00签离。每次务必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视为旷职。

  xx行政、后勤、教辅人员需暂时离开岗位的须向分管领导或处室负责人请假,擅自离开岗位经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的,视为旷岗一节。

  11、实验管理人员无上实验课时,不得外出,但可在图书馆二楼阅览室看书。确有急事需外出者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留下联系途径,并在实验办公室门口张贴管理人员去向表,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岗论处,每节扣20元。

  12、图书馆值班人员旷岗,每节扣20元(上午、下午各以2节计算,中午、晚自修前时段各以1节计算)

  xx图书馆值班人员需暂时离开岗位的须向学校分管领导请假,擅自离开岗位经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的`,视为旷岗一节,扣20元。

  13、教职工应准时参加教师会、教研会等教育教学相关活动,有事应依规定请假并及时将请假条送交办公室,否则以缺勤论处(每次活动以缺勤1节计),每缺一次扣20元。

  14、升旗、课间操、学生xx等班主任应到场,缺3次,当缺勤一节计,并扣20元。

  15、早晚自修旷勤一节扣6元。(早读以一节计)

  xx早晚自修迟到(上课铃响后未到值班室或教学区视为迟到)、早退(晚自修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视为早退;早读督修7:30前离开教室视为早退)累计达3次以旷勤1节计。督修时间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下班教师离开教室集聚聊天的视为旷勤1节。晚自修下班,教师必须做好班级学生出勤登记,否则视为旷勤1节。晚自修、早读督修请公假者如无自行安排,学校不再发给下班补贴。

  16、参加函授等提高教师业务素养的学习,请假者扣出勤津贴,以公假论。(早读、晚自修按以上第二款第10项规定执行)

  17、外县教职工每次病、事假可照顾往返路程各一天。

  18、值日行政必须按要求严格在岗值班。值日行政需暂时离开岗位的须向值日校长请假并由值日校长代岗。擅自离开岗位的,视为旷岗一节,扣20元。值日行政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好情况登记,登记表经值日校长签核后及时送交办公室。值日行政若登记失实,记工作失误一次并扣20元。

  19、值周干部擅自离开岗位,无履行职责,视情况扣20至200元

  20、监考迟到、缺席处理:

  (1)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卷、组织考试,学期累计迟到2次视为旷课1节。

  (2)开考5分钟以内,监考未到位的,每次视为旷课1节。

  (3)开考5分钟以后,监考未到位的,按旷课二节处理。

  (4)监考缺席的,按旷课四节处理。

  21、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运用于教师绩效考评、评优、评先和职务聘任考核等。

  五、考勤公示

  学校办公室或教务处每周统计考勤情况,并在值班室公示栏通报,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和查询。办公室在教师会上通报考勤情况。

  注:本规定自xx年春季开始实施。

学校考勤制度12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严格劳动纪律,规范管理程序,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记录考勤起止时间

  每学期从学生开学之日起,到期末教师放假之日止,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表、课表及各种辅导和值班安排表进行考勤。

  二、请假

  (一)事假:教职工每学期事假限定在5天以内,每次请假不得超过2天,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全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2人,请假除扣除月工作考核分数外,每学期累计5天以内者,不扣钱;6至10天者每天扣10元;10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期末一次兑现。

  (二)病假

  1、教职工因病,需持地段医院以上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2、超过三天以上的连续病假,需按有关规定办理齐全手续后方可请假离校治疗,否则按旷工论处。

  3、长期病假由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待遇。

  (三)婚、丧、产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手续。超过部分区分不同情况记录考勤,其中以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为前提,婚、丧、产假需事先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安排后方可准假。经学校同意的函授假,每期不超过5天者,可按出勤对待,不扣月量化分数,但不得享受满勤待遇,超过5天者,须按事假对待。

  三、旷工及处罚

  1、凡未上岗或未按时上岗者,一律视为旷工。

  2、旷工每天扣除日均工资,按月兑现。

  四、考勤记录办法及标准

  1、开学第一周和期末最后一周,考勤按平时的2倍计。

  2、无故不按时参加集体活动(如例会、教研活动、组内听课、师生大会、升旗仪式等)的,每次按旷工0.5天计;若事前请假的,计假0.5天。

  3、凡无故不上课的,每节记旷工0.5天;若事前请假的.,计假0.5天。

  4、无故不上一节辅导者(含晨读、早读、晚自习、晚练等),记旷工0.2天;事前请假者,计假0.2天。

  5、双休日护校原则上不准请假,值班未到岗者,按旷工论处。

  五、请假手续

  1.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5天的由校长审批,6天以上的按有关程序逐级上报。连续请假连续计算。

  2、必须提前请假。凡捎假、口头请假、电话请假一律无效。要认真填写假条,先安排工作,写清起止时间,由顶岗人签字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审批,交教导处登记,凡内容及手续不全者,按误工旷课论处。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到教导处销假,否则按超假旷工论处。

  3、请假超假,一般不予补假,确实原因特殊,由当事人申请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准予补假。

  4、学校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教职工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各部门干事请假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

  六、其他规定

  1、教学岗位由教导处检查登记,安全岗位、宿舍管理由保卫处检查登记,后勤工作由总务处检查登记,其他活动由活动组织者、经办人、带班人员检查登记,做到周公布,月小结。周末统一交教导处汇总,落实兑现。。

  2、全期未请任何假者,视为满勤,学校设立满勤奖。

  3、对于全期事假在5天以上、旷工在2天以上或病假在15天以上者,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一般不能定为优秀格次,晋级提拔受限。

  4、其他未涉及事项,比照相近条款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属校委会。

学校考勤制度13

  为保证全校教师在继续教育(第三阶段)学习期间参加各项学习活动的时间,确保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继续教育的效果,根据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期间,要统筹安排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正确认识参加继续活动与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一致性,坚持继续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此,对全体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实行考勤、请假、补习等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习制度

  1、认真参加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组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2、在集体学习期间,要做好学习材料、学习读本、学习笔记本的准备工作,要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档,仔细听,认真记。

  3、在自学期间,要按照学习进度认真学习,作好读书笔记,记录好自学的.时间、内容,摘录教材中的要点和重点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二、考勤制度

  1、考勤的内容:全校教师集中学习活动的情况。

  2、考勤的对象:参加继续教育(第三阶段)活动的全体教师。

  3、考勤的办法:学习活动考勤实行点名制和签到制相结合,如实做好考勤记录,以及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做好考核工作,考勤签到纪录要保存好,以便核查公布。

  三、请假制度

  1、继续教育学习活动考勤实行双重处理制度,即:继续教育工作中的缺勤除在继续教育工作考核中计算外,还要计入学校考勤纳入学校全方位考核。

  2、对继续教育工作的各种会议、活动,原则上不能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向学校领导提出书面请假单,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的教师还须进行补习,保证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3、请假必须事先请假,不准事后补假。事后补假按旷工论处。

  4、对不请假或未经批准缺席学习活动的老师,经查实后,由学校行政按学校相关制度纳入学校考核。并同时作为学习态度的依据,扣除其相应学分。

  四、补习制度

  对因公、因病、处理紧急事务等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教师,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返回后要立即向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到,由领导小组指导其完成外出期间继续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后,继续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学校考勤制度14

  组织纪律是自由民主的基础和保障,为了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务实地开展,实现既定办学目标,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

  2、职工实行坐班制。如临时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须向校办口头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将扣除本月一定金额的工资。

  3、实行书面请假制度。首先到办公室领取请假条(一式两份)并填写;请假一天以内,由小学部或中学部批准,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批准后,请假条交办公室和教务处各一份以便考勤记录及功课调整。

  4、严格会议考勤。参加会议者须按时到会,无故迟到者扣10元钱,无故缺席者扣20元钱。因故不能到会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获得批准。

  5、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业务学习等参照第4条。

  6、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考勤工作,考勤记录将作为学年考核参考并与奖金直接挂钩,体现奖惩。

学校考勤制度15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使学生一到校就有教师履行组织教育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苏家镇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师提前30分钟到校、值周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班主任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科任教师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组织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早读。下午集中放学,班级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师清理完校园学生,师生全部离校后才可下班。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如上街买菜吃饭、打牌下棋、校外闲逛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向校长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经批准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作好登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一到校签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签到册,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孩子、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安排在学生离校后,不影响教学,并在事前报学校批准假期。

  5、学校办公室将对各年级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作为旷工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自觉作好登记,如出现疏漏,查实后记入相关人员的考勤考核。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节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时间最好不要请假。

  2、非请假不可的病事假,须完善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病假交县教育局审批)待批准以后,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校长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年级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事后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委,以便学校领导看望慰问和查实。

  3、请长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五、实行奖惩:

  1、每学期(学年)出满勤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出勤考核分作为教师30%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1)病假、事假、迟到、早退与旷工列入绩效考核;

  (2)事假、迟到、早退和旷工在期末按实计算;

  (3)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累计3天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

  (4)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报县教育局除名,按自动离职处理。

  3、缺勤教师,在年度考核、晋升职称、评优时,按相关规定扣分。

  4、上班期间有急事需处理临时耽搁两小时者可不计缺勤,但须向学校领导请示批准,同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六、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计缺勤,享受出满勤奖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寒暑假可顺延。

  3、丧假3至5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丧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丧假,不计缺勤。

  4、结合实际,教师子女结婚,准许请假一天在家为子女操办婚姻,不计缺勤。

  5、以上四项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领导批准,交到学校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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