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制度(集合)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财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产管理制度1
一、财产管理原则
1、园内的财产物品是完成保教计划的物质条件,要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2、采用分级管理办法,财产保管员负责管理全园的财产,各组组长管理组内的财产,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及班级保育员负责保管。
3、管理的.财产做到帐帐相符,张物相符,物卡相符。
4、每学期财产保管员,利用寒、暑假核对物、帐、卡,并且及时做好报损工作。
5、财产做到归类、定点不随意挪位。
二、财产分类和建帐
1、国内财产根据用途分为: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消耗性物品三大类、分别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卡、低值耐久品帐、职工保管物品、卡、消耗性物品明细帐。 2、各类帐卡由园财产保管员统一保管。
三、采购制度
1、园内重大财产物品的添置需由园务会议讨论批准。
2、一般物品申购须填写“请购单”经园长批准后,由后勤大组长安排人员外出采购。
四、采购、验收制度
1、园内物品采购须专人负责。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经财产保管员验收做到票物相符。
3、财产保管员必须在物品验收后及时入账。
4、购入物品的发票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总价,由经办人、验收人、园长签字后,才能报销。
五、领用制度
1、物品建帐后,教工根据需要领取物品,并由报管员加以监督。
2、消耗品、低值耐久品领用必须由领用人本人在帐册上填写用途签名后方可领用。
3、领用固定资产必须在固定资产卡上签名。
4、职工调离本单位,须先交回所保管物品、包括校服,办理消帐手续。
六、出借制度
1、园内物品外借,必须填写借条,凭出门证方能出门。
2、出借物品须由财产管理小组组长审核、签章。
3、出借物品须由保管员备查,如期如数归还,超期必须及时追回。
七、赔偿制度
1、每学期检查保管物品,如有损坏酌情处理。
2、借用物品归还时,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教师领用物品须检查,如有损坏及时调换。
八、报废报损制度
1、每学期期末,在清查中发现不能维修的财产,要及时做好报废、报损工作。
2、报废、报损物品要通过财产管理小组审核后填写报废单,并上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及时清账。
九、定期检查、交报表制度
1、学期末对学校财产进行清查,清查中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2、学期末将领用的固定资产收回,做好保养工作,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实行统一保管。
3、按时填写学校财产情况表,交领导审核后,递交有关部门存档。
十、移交制度
1、财产报管员因工作调动,要与新任保管员办理移交手续。前任保管员在移交工作中要对所交物品账目进行签名,以示移交。
2、新任保管员上岗前要熟悉各项保管制度,上任前要清点所有物品,并签字以示接收。
财产管理制度2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教室
2.专用教室(含操作室、准备室、音、体、美、劳、阶梯室)
3.办公室
4.食堂(含餐厅)
5.男女学生宿舍及教工寝室(含浴室)
6.田径场地(含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器械场)
7.体育馆(含乒乓球室、器材室)
8.物品(器具)储藏室、仓库
9.总控室
10.其他公共区域:报告厅、微机房、语音室、中心机房、课件室、电教设备、自行车库、校门、围墙、配电房、学校小卖部、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卉基地、花坛及广场、宣传长廊等。
第二章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微机房、语言室、体育馆、中心机房、课件室、电教设备、阶梯教室、音、体、美、劳室、体育馆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食堂主任;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田径场(含篮球、排球、羽毛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账并立下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账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品德。
第三章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学校添置财产,先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长审核,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学校基建和校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教育局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教育局基建办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账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教师寝室财产由其教师本人负责,总务处一般一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三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四条、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五条、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出借人签名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总务处开具出门证。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第十六条、班级电教设备、多媒体设备的管理及责职落实
第一款班级电教设备包括:投影仪、屏幕及固定架钩、电教箱、电源接线板,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由现教办公室清点设备,并当场演示后,由班主任填写“绍兴县实验中学教室电教设备清单”,完成交接工作,班主任即为班级电教设备责任人,负有平时对设备的管理、使用自检自查、联系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等责任。
第二款多媒体教室设备包括:液晶投影仪、视频展台、VCD、录像机、双卡座、功放、无线话筒、有线话筒、多功能讲台、电脑、数码电视接收器等(各多媒体教室都有具体配置清单)。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由现教办公室清点设备,并当场演示后,由班主任填写“多媒体教室设备配置清单”,完成交接工作。班主任即为多媒体设备责任人,负有平时对设备的管理、使用自检自查、联系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等责任。
第五章赔偿制度
第十六条、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分块负责班级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职责任。
第七款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八条、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第十九条、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第二十条、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的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二十一条、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班级财产自查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二十二条、赔偿途径
第一款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会室缴纳)。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当场开具由财会室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会室。
第六款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会室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绩效工资中强行扣除赔偿,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和月岗中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八款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九款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付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十款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证明报校长室,校长室据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六章报废制度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另星校产应由总务处鉴定,校长室主管领导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校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教育局审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并不改变它自身的实物形态者,不包括高(低)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药品、低档塑料制品用具、卫生工具、报纸等。
第二十五条、在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室予以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洛阳市第四十九中学教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执行。
财产管理制度3
1. 提高效率:通过有效的资产管理,能快速定位所需资源,减少因资产混乱造成的延误。
2. 控制成本:防止资产的过度购买和浪费,降低运营成本。
3. 维护秩序:明确权责,减少因资产使用不当引发的.冲突。
4. 保障安全:规范操作,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5. 法规合规:符合财务审计和税务要求,避免因资产不明导致的法律风险。
财产管理制度4
一、设会计、出纳管理财务收支事务,以上级财政规定为会计事务处理准则,做到经常核对帐目,保证帐目相符,根据上级批准的计划和预算,支付各项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合理;
二、支付款报销手续要健全,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师审核报销支付,凡违反财经制度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报销;
三、财务人员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开支不得擅自处理,要经领导审批方能支付;
四、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注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五、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与浪费,应每月按上班实际需要的.日用品发放一次,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六、加强房屋、设备管理,并及时做好房屋、水电维修工作,保证安全,防止出事故。
财产管理制度5
一、财务管理
1、经费使用坚持“统一管理,保证重点,量入为出,合理节约”、“一支笔”审批和“保职工工资、保工作运转”的原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购置办公用品。一次性金额在0元以上的,必须事先请示主任同意;一次性支出在00元以上的,须经主任与副主任通气取得一致意见;大额性支出在00元以上的,须经单位职工集体研究决定。
3、差旅费报销。由出差人按规定填写出差报销单,经财会人员审核后,报领导审批。特殊情况需租用车辆,必须事先请示主任同意。
4、单位材料原则上在内部统一打印,节约耗材、纸张,减少人为浪费。因特殊情况(如出版书目等)必需在外印制的`,应请示主任同意并在规定地方印制。否则,所产生的费用“谁作主、谁负责”。
5、公务接待应本着“必要、热情、简朴”原则,由主任(或副主任商主任同意)确定接待与否及接待标准,原则上不招待名酒,不找包包烟,不随意给客人购买礼品、土特产品,不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
6、公用电话由单位报账员负责管理,原则上不许用办公电话打市外电话办私事。
7、关心、慰问、探望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除有规定外,凡职工生病住院以及每年春节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室领导应以集体名义购买100元以内的慰问品前往探望、慰问。职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或发生意外,确需经济援助的,经本人申请,集体研究,可给予适当解决。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凡单价在100元以上,使用期超过一年和单价虽不足100元但使用期较长的物品、设备等均作为本单位固定资产,按办公室进行造册登记,明确责任人进行管理。
2、凡需新购置固定资产,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财务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把关,统一办理,造册登记,调配使用,每年清核一次。如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3、单位固定资产不得擅自歪借和私人使用,若确属必要,须经管理财务领导同意,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限期收回。
4、凡造成固定资产损毁、遗失的,落实责任人,除按一定比例赔偿损失外,视其态度、情节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直至追究责任。
财产管理制度6
1. 资源优化:通过规范管理,提高财产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
2. 财务透明:清晰的财产管理制度有助于财务审计,提升园所财务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安全保障:确保财产安全,减少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
4. 培养意识:教育员工和幼儿尊重公物,培养良好的.财物使用习惯。
财产管理制度7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后勤物资(除药械和图书外)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总务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账目,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经管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凡后勤固定资产物品购置,每年由各科报总务科汇总后报财务科。根据当年事业发展的`需要与可能编制年度预算,经院办公会讨论后,由分管职能科室控制执行。
4、总务科对报废的财产物资经验证后确实已坏无法修理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进行变价处理的收入一律上缴医院财务入账。
5、重大财产物资的报废及财产物资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需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总务科审核报院领导研究批准处理。各科室不得擅自处理。
6、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和注销工作。
财产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含20xx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不含20xx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第十条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第十七条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公司财产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保护资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财产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财产是指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投资资产及其他资产
(一)货币资产是指现金、存款和应收及预付款项。
(二)非货币资产是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和无形资产等。
1、存货是指生产经营中购进的材料、五金配件、入库的产成品和半成品、生产车间的在产品、产成品以及其他物料。
2、固定资产是达到公司财务制度的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按存放地点分为办公用固定资产和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两类。
3、低值易耗品是达到公司财务制度的低值易耗品标准的资产。按存放地点分为办公用固定资产和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两类。
4、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是正在建造中的资产及为建造资产所准备的物料。
5、无形资产是达到公司财务制度的无形资产标准的资产。
(三)投资资产是指债权性、股权性投资。
(四)其他资产是指不包含在上述财产之外的资产。
二、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一)生产经营用的材料、五金配件、固定资产和工程物资等资产,由供销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购置,技品部、机电车间负责验收。
(二)办公用的日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等资产,由行政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购置,财务总监负责验收。
(三)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行政部备案。
三、财产的保管与领用
(一)公司财产实行归口部门管理、保管负责制。财务部必须分类别建立财产台帐。
1、货币资产由财务部、供销部负责管理、保管。货币资产中的现金、存款、公司员工及各部门的应收及预付款项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保管;货币资产中对外发生的应收及预付款项由供销部负责管理和保管;划分不清的,由财务部、供销部共同负责管理、保管。
2、生产经营用的材料、五金配件、产成品等存货(除存放在各车间的在产品、材料等存货外)由物管车间负责管理、保管。
3、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已领用的低值易品、工程物资等资产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保管。该类财产由机电车间具体负责承担按部门、分类编号登记造册、监督管理,并对未领用的资产负责保管和管理。
4、办公用的日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等资产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保管。该类财产由行政部具体负责承担按部门、分类编号登记造册、监督管理,并对未领用的资产负责保管和管理。
5、已领发、正在生产或存放在各车间的在产品、材料等存货由各车间负责保管和管理。
6、已发货尚未对账结算的产品等货物、已支付购货款尚未入库的货物由供销部负责保管和管理。
(二)财产的领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各部门应对使用中的资产进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任何人违反该制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财产的盘点制度
(一)各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自负责管理、保管的财产进行盘点。
1、生产部应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
2、生产部、机电车间每年度必须对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至少进行一次盘点。
3、行政部每年度必须对办公用的固定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至少进行一次盘点。
4、财务部应定期对货币资产进行盘点。
(二)各部门对各自负责保管的财产盘点后,应及时填制书面盘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财务部备案,保证账实相符。
(三)财务部必须及时催收或通知相关部门催收债务人的欠款,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五、财产的处理和责任
(一)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统一由供销部负责销售,各种废旧物品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处理,财务部负责监督核算,一律全部记入公司营业(或营业外)收入。
(二)货币资产中的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发生丢失、短少的,按账面金额,具体责任人承担50%、财务部主任承担20%、财务总监承担30%的赔偿责任。债务人拖欠的款项因供销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催收不力而造成的损失,具体责任人承担50%、部门领导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三)固定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发现丢失的,按帐面价值,由保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各承担40%、机电车间承担20%的赔偿责任,因保管部门不明确的,由领用人及领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固定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发现损坏的,能修复的按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计算,不能修复的按账面价值扣除能变现的残料收入后的金额计算。
1、能明确认定损坏的使用人的,由使用人承担80%、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
2、因维护单位未及时进行维护或修理,使用人已事前汇报的,由于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未及时处理,或者由于维护单位未及时处理,若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已经要求维护单位进行处理的,由维护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若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未要求处理的,由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承担80%、维护单位负责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
(五)各部门或任何人私自外借资产的,由外借的责任人、部门负责人负责追回,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损失的,按账面价值,由外借的责任人承担80%、部门负责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六)任何人私分、贪污公司财产的,一经查实,责任人必须5日内交还所私分、贪污的公司财产,同时对其处以所私分、贪污的财产金额10%的罚款。财产价值1000元(含)以上的,立即辞退该员工;构成犯罪嫌疑的,报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财产管理制度9
1、各班组财产一律要登记造册,全体人员要爱护室内财产,相互监督,相互提醒。自然损坏报总务部门及时修理,个人无意损坏要赔偿,故意损坏加重罚款,无人承担者,由该班集体赔偿。
2、各班固定财产一律不得随意增减,不得擅自挪至其他室。需要时,必须通过园领导审批。
3、各班要保管好本班的'财产,学期末验收一次。
4、园内财产教职工不得私自外借,必要是时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才能办理。
5、各班教师要随时对幼儿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轻拿轻放物品,管理好班内财物。
6、全体教职工都要树立爱护公物的意识,做到爱校如家。
7、凡需领取办公用品教学用品时,要认真履行签字手续,提倡节约精神。
财产管理制度10
为加强班级财产保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学校的财产免遭流失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班级财产实行管理负责制,由学校总务处牵头,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2、各班的课桌椅等财物在开学初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均经检查并作好修理后,交给各班使用管理,并对各班的保管物的数量、质量进行登记确认,在一学期中分若干次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榜通报,作为班级各项评比等活动的依据之一。
3、课桌椅上不准用刀乱划痕迹,不准用修正液等在上面涂写。如属非正常损坏的,责成责任者及时修理,无法修理的要按照标准价格赔偿,故意损坏者按标准价格的1.5~3倍赔偿。
4、各班的讲台、黑板等公共财产、卫生设施要妥善保管好,如有损坏由班主任追查责任者负责修理赔偿。
5、班级的门窗每天放学前关锁好,门窗及玻璃如无故损坏的,由责任者负责赔偿修理,恶意损坏的'按标准价格的1.5~3倍赔偿。
6、做好教室内外墙面的保护工作。严禁用桌椅等撞击墙面,教室四壁出现破损、洞空及乱涂乱写等,追究班级个人的责任并按照标准赔偿,故意损坏的按标准价格的1.5~3倍赔偿。
7、爱护教室的照明、电器、校园网络等线路,不随便开关电灯电器,不开白日灯、无人灯(扇),一旦发现扣除班级的考评分。照明、电器、网络等线路发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学校,便于及时修理。如不及时报告,出现问题责任由班主任承担。
8、学校的其它公共财物要爱惜。注意节约用水,不随便开关水龙头,玩弄卫生器具及消防设备,不攀摘校园内的花草树木,故意破坏者将予以赔偿处理。
附:班级财产价目表
序号名称价格备注
1单人课桌60元其中:有洞或涂刻5~20元2单人凳子30元其中:有洞或涂刻5~20元3铝合金窗135元/扇其中:玻璃50元/块
4日光灯20元/套其中:灯管10元/根
其中:调速器15元5电风扇130元/套
6开关、插座8元/只
如有其它物品损坏,则根据实际损坏情况估算。
财产管理制度11
顾客财产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妥善管理、保护和维护客户委托给企业的所有资产。这一制度涵盖从接收、存储、使用到归还客户财产的全过程,并涉及各个部门的职责划分、流程规范、风险控制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接收与确认:明确接收客户财产的程序,包括验收标准、记录方式以及与客户的沟通机制。
2.存储与保管:规定存储条件、安全措施、财产标识和盘点流程,以保证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性。
3.使用与维护:设定客户财产使用的权限和规则,制定维护计划和维修流程,确保其正常运行。
4.财产转移:规定财产在企业内部转移的流程,防止丢失或错用。
5.会计与记录:建立详细的会计记录,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6.归还与处置:明确财产归还的条件和程序,处理无法归还或废弃的财产。
7.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建立应急响应机制,降低财产损失的'可能性。
8.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在处理客户财产时的合法性。
9.员工培训: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客户财产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10.审计与评估:定期进行内部审核,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及时进行改进。
财产管理制度12
顾客财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保护了客户的.权益,增强了客户对企业的信任,有助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良好的财产管理能减少企业运营中的纠纷和损失,降低法律风险。有效的制度能够提升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提高效率,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财产管理制度13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医院指派人员负责统一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各种物资、财产,应建立健全帐目,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主管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院办公室,经院领导批准后列入财务计划或上报学校审批后进行采购。属于回收物资要以旧领新;医护人员请领医疗用品和值班被服等,须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发放;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医院的财产,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或占有。重大财产物资的报废要报学校有关部门鉴定审批后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报损工作.
6、各种固定资产由院财务按学校有关资产管理规定统一管理。
财产管理制度14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总务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总务科,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实行送货上门。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总务科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总务科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财产管理制度15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资源分配合理,避免浪费,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
2. 维护幼儿园财务健康:严格的财产管理有助于防止资产流失,保持财务状况稳定,为幼儿园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3. 提升运营透明度:清晰的财产记录和定期盘点,增强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 培养责任感:制度的执行能培养员工的责任心和爱护公共财物的意识,促进幼儿园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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