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29 05:45:44 制度

财产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财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财产管理制度(优秀15篇)

财产管理制度1

  1、设立财产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教室财产的日常管理,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提供设备操作指南、保养流程和故障报修步骤。

  3、定期审计:对教室财产进行周期性盘点,核实资产状况。

  4、教育培训:对师生进行财产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其遵守制度的意识。

  5、反馈机制:建立反馈渠道,鼓励师生报告设施问题和改进意见。

  6、公示制度:将管理制度公示,使所有相关人员知悉并遵守。

  7、考核评估:将财产管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确保制度落实。

  通过以上方案,学校可以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教室财产管理制度,既保护了教育资源,也培养了学生的责任感,为学校的教学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财产管理制度2

  1、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引入先进的医院物资管理系统,实现物资管理的.自动化和数据化,提高工作效率。

  2、 定期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物资管理知识和制度的培训,提高其执行能力。

  3、强化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制度执行,定期发布审计报告。

  4、制定激励政策:对节约物资、提高使用效率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发积极性。

  5、不断优化: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评估和调整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医院的发展需要。

  通过以上措施,三民医院将建立起一套科学、高效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财产管理制度3

  一、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的教学器材、图书资料、文化设施、活动设施、花草树木、办公用品、房屋设施等均为国家财产,必须由全校师生共同管好、用好,管理部门要做到合理安排、妥善管理,全校师生员工家属有责任爱护公物,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

  2、对于学校财产,保管室要有总帐,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图书馆、资料室的财产必须建立分帐,造册登记,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以加强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将公物占为己有。在调换管理人员时,必须按册办理移交手续,如有损失,应分清责任负责赔偿。保管人员对学校财产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贵重物品更应倍加保护。防止腐蚀霉变、鼠咬虫蛀、失火、失盗、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

  3、凡学校购买或由上级拨发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等,都必须经过有关人员验收登记后方可办理借用或领用手续(家属无权借用学校物资)。凡借出物品原则上用后及时归还,损坏赔偿。校内财产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应凭单位介绍信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并限期归还。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4、各处室、办公室向学校借用的一切财产都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撮动、改装,不允许转借他人。在调离本校时,必须向保管室办理归还手续,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手续不清不予放行。

  5、学校的财产、用具首先供应教学需要,办公室的家具不得搬回宿舍使用。

  6、学校财产属正常使用多年后,已报废不能使用的,需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废,然后由总务处组织专门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报损,同时列出报损物资清单,存查。此外,处理废旧物资所得款项,应上缴学校财务部门。

  7、学校店面出租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签定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押金和租金,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二、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1、凡各班集体购买或捐赠的耐用物品,在该班级学生毕业后,应上交学校,收为公有。凡社会捐赠、赞助学校物品、校获纪念品、奖品,经手人必须及时上交学校保管室收存、登记,任何人不得隐瞒、侵吞。

  2、教室内财产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负责维修、配齐,开学后进行登记。各班的门窗、玻璃、课桌凳、灯具等财产由各班主任负责保管,对于破坏者应予追究并按规定给予赔偿。各班主任要管好本教室的锁,不能出现不锁门或随便把钥匙交给别人的.现象,不能私自把班上财产和教室借给他人使用,如因此出现问题由班主任承担责任。但对于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室出租工作,班主任必须积极支持,不能抵制(教室出租应有合同)。

  3、若教室课桌凳被损坏,班主任必须及时交学校进行维修,并按规定交纳维修管理费用,不得擅自拆御或丢弃,更不能到其它教室更换。若门或窗户损坏需要进行维修,也必顷及时上报总务处,以便安排维修人员及时进行维修。

  4、教室内的日光灯管或启辉器、电灯开关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班主任必须先申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派维修人员进行检修,班主任应填写维修材料更换情况表。

  5、天晴时,教室内不得开灯,如因天气不好或初三晚自习需要用灯,各班放学时必须及时关灯,否则一经发现未关灯者,学校将对有关班级进行罚款处理。对于照明和教学外的其它用电,如电风扇等,有关班级应按规定向学校交纳电费。

  6、如班主任发生变动,原班主任必须如数将本班财产移交给新班主任并请学校保管员做中介人办理移接交手续。办理移接交手续后,原班财产由新班主任负责。若原班主任未办移接交手续,班上财产出了问题由原班主任负责。

  7、总务处对班上财产(包括班费)每学期清点一次。对于各班损坏的窗玻璃、课桌凳数量要如实地进行登记并督促有关班主任及时交纳维修费用。对爱护公物好的班级应提出表扬或奖励,差的则应受到批评,公物保护得好与差将与评选先进班集体和班主任的效益工资挂勾。

财产管理制度4

  有效的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节约成本,提升教育质量至关重要。它能防止资源的'滥用和浪费,确保资金的有效投入,为幼儿提供安全、丰富的学习环境。制度的建立也有助于增强教职工的责任心,培养良好的财产管理意识,促进幼儿园的长期稳定发展。

财产管理制度5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它能确保医疗活动的连续性和质量,避免因物资短缺或设备故障影响患者救治。另一方面,良好的物资管理可以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医院的.经济效益。此外,该制度还有助于防范腐败,增强公众对医院财务管理的信任,提升医院的整体形象。

财产管理制度6

  为加强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减少损坏,防止浪费,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财产内容:

  1、班级配备讲台桌、黑板、课桌椅、电视、门窗、吊扇、开关板、插座、日光灯、玻璃等设施;

  2、学生宿舍配备床、桌椅、柜子、门窗、卫生间洁具、洗涤用具、吊扇、开关板、日光灯、玻璃等设施;

  3、学校其它公共财产、设施。

  二、财产管理:

  (一)后勤管理: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思想。

  2、学期初,学校后勤处将教室、学生宿舍的一切设施进行维护,保证能正常使用后交付各班级学生使用。经班主任核实并在责任书上签字,其班级财产管理责任由班主任承担。后勤处、学生处进行督导。

  3、学期中,后勤处会同学生处对班级财产管理组织督查,每周班级应指派专人进行自查,并报班主任。如班主任有调整或离职等,应向后勤处申请办理移交手续,没有办理的由原班主任承担责任。

  4、学期末,班主任必须向后勤处申请,由后勤处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班主任管理责任终止。如不按此程序操作,其责任由班主任负责。

  5、后勤处、学生处对教室、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发现问题,除及时维修外还应做好记录,上报情况,落实赔偿。问题严重者,报学校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

  6、后勤处对班级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在寒、暑假进行维修,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使用。

  (二)班级管理:

  1、班主任对教室、学生宿舍的财产全面负责,应经常对学生开展爱护公物方面的教育,叮嘱学生管好财产,不损坏公物.如有损坏,责成当事人赔偿。

  2、教室、班级所属学生宿舍的所有财产,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实施。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照价赔偿。其班主任作为赔偿第一责任人。

  3.教室课桌椅,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监管。学生人数增减,班主任把增减人数通知后勤处,由后勤处增设或收回桌椅.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更换桌椅。

  4、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校长同意后,班主任会同后勤处相关人员办理变更手续。

  三、奖励与赔偿:

  1、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人在开门窗,人走关门窗。开关门窗动作要轻,勿用脚踢门。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2、多媒体、机房、实验室等公共场所设备,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丢失要照价赔偿。

  3、课桌椅要爱护,不乱刻乱画,不准私自调换。人为损坏或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看管好班级的其他财产,不能分清责任的财产破坏行为,由集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地上拉绳晒衣。故意损坏花草树木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6、赔偿和修理后,由后勤处财产管理员核销。

  7、举报他人破坏公物者,经核实给予相应奖励。

财产管理制度7

  幼儿园的收入内容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单位缴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1、 幼儿园获得的各种收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2、 事业收的项目和标准必须按政府物价、财政部门的批文执行,不得多收或自立名目收费。

  3、 幼儿园要统一票据管理,不得使用违规定的票据。统一财务账管理,按规定需要上交财政专业户的预算外资金一律上缴财政专户,不得挪用,不准搞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4、 幼儿园所有收应及时入帐,每笔收入都须附收据的记帐联,所附收据的金额之和应等于银行的收款凭证现金缴款单或转帐支票金额。

  5、 对现金收业务,应给交款人开具收据,以严密手续,防止漏洞。

  6、 幼儿园的各项收入,凡是没有特别规定的`,一律不准随意冲减支出。

  幼儿园的支出内容包括: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1、 各项支出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 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每年认真编制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有计划合理的.安排使用本单位的资金,幼儿园不得随意增加开支项目,扩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3、 分清资金渠道,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办理支出类业务 ,不得相互挤占、挪用,在支出类业务的帐务处理过程中,应分清归属的会计科目。

  4、 幼儿园凡符合政府采购内容的物品、设备,必须在每月5号前申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办理。

  5、 幼儿园的种类预付款,一律不得列入“事业支出”,应先列入“应收及暂付款”科目,待正式结算后凭正式发票的金额计入“事业支出”。

  6、 幼儿园的额支出应先提出申请,经园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能实施。

  7、 幼儿园应按规定上缴本年的提成款及调控资金,上缴时做“上缴上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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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物资管理政策,明确各岗位职责,形成完善的操作手册,供员工参考执行。

  2、引入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物资管理系统,实现库存动态监控,提高管理效率。

  3、培训与考核: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物资管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同时将物资管理纳入绩效考核,激励员工遵守制度。

  4、加强内外部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查,外部接受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确保制度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5、定期评估与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适时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医院的发展变化。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是医院运营的基础,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持续的改进,可以有效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节约资源,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财产管理制度9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库存物资管理、药品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和应收帐款管理等。

  1、固定资产管理

  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领用、报损等环节的手续,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如下:

  (1)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确认标准: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范围和分类:

  固定资产主要分五大类,并实行归口管理,其中: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和其它(含被服类)归属总务处管理;专业设备归属设备科管理;图书类归属图书室管理。

  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专业设备:是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一般设备:是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

  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计价:

  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2)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帐),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帐,财产管理部门有帐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型分别由有关职能科室归口管理,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帐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及其他财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或故障需修理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卡)实相符。

  (3)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购置的管理

  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对列入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范围的固定资产,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购买。

  一般固定资产采购的的程序为:由使用科室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相应的采购部门(总务处、设备科),由采购部门组织人员予以论证审核,进行统一汇总,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方予以购买。

  对于购入、调入或自制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拨单、完工单合同等组织验收,验收必须认真符合要求或残缺损坏,短少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要及时办理财产编号、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购入(或调入)财产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部帐、明细帐和保管实物明细帐。

  领用的管理

  固定资产入库后应由使用科室及时领用。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应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交财产会计登帐,一联交领用部门存查。

  加强使用科室之间相互调换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调拨制度。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调拨管理人员(或由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兼),固定资产的调拨领用办理调拨手续,调拨时应填写调拨单,经使用科室双方负责人及管理员签字认可后,方予以调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调整相应的帐户以保障帐实相符。

  (4)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帐,其残值收入、变价收入应全部上交财务,记入修购基金.其中:万元以上设备报废应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5)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帐帐、帐物、帐卡三相符。

  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帐;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6)修购基金的提取

  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帐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提取比率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7)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和科室的考核范围,定期检查、考核、评比。

  对各类财产要分别规定使用年限,制定仪器设备利用率、完好率等指标,作为考核衡量管理好坏的重要依据。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直到行政处分。

  2、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专项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采购管理

  要合理制定储备定额标准,按供应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要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单位业务活动的要求,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要尽量做到零库存,随买随用。

  (2)出入库管理

  材料、物资到货后,由仓库保管员会同采购员进行材料物资验收,验收要准确及时,验质验量,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提出赔偿、退货或换货要求。凡经检验合格的物资,应填写购入物资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送财务做应付帐款挂帐,一份仓库留存,一份付款时随同发票一同送财务处。

  材料物资的出库,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定额及有关规定向科室发放,科室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填写材料领料单,对物资材料退库、调换应填开红字领料单冲帐,调换的材料要重开领单,退回的材料必须确保完好、有效。

  (3)物资储存管理

  材料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领导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材料保管员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做好防止积压、损坏、变质、防盗、防潮、防火的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材料,以保证材料的不受损、不短缺。

  (4)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于低值易耗品可多次使用,对其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帐,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3、药品管理

  药品是指单位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1)采购管理

  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制定合理的储备定额,增强质量意识,严把药品质量关,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实行药品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在保证医疗业务活动正常需要条件下,尽量节约资金占用,做好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认真做好药品价格的审核工作,降低进价成本。

  (2)储存管理

  加强药品储存管理,建立完整的盘点制度。药库、药房药品应每月盘点,月末结出余额,与财务帐本核对,保持帐帐相符,如实存与帐存发生差异,要查明原因,按照审批权限报请领导批准进行处理。对于特殊和贵重药品要每日盘点。

  (3)建立健全药品出入库制度

  药库验收,应根据随货同行联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认真点收,对无采购计划、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验收。验收合格,填写药品入库单(自制药品,也要按规定填写入库单)。

  药品出库时,要填写药品出库单一式四联,药库、领用科室、药品会计、财务处各持一联。月末,药品会计将药房及其他各科室领用的出库单分类汇总,连同入库单汇总数,编制药品进出库汇总表交财务处进行核对和帐务处理。

  (4)药房药品管理

  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药房会计每月末应及时编制药房药品进销存月报表交财务处进行帐务处理。

  (5)药品调价、报废

  药品调价应按物价管理部门的通知或规定及时处理,接到药品调节器价通知,药库、药房要及时清点调价药品现存数量,并编制药品调价报告表,一式三份,一份药库记帐,一份报收费管理科备案,一份送财务处进行帐务处理,并按指定日期执行新的价格。报废时,对于药品破损应根据不同原因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6)各药库、药房对剧毒、麻醉、精神等特种药品的采购、领用、消耗保管,要指定专人负责,设专门帐簿进行登记。存放指定地点,每月统计、核对,以防差错,不得以任何借口放松对特殊药品的管理。

  (7)自制药品管理

  加强自制药品的核算和管理,进行制剂成本核算,分析成本长降原因。设置分类帐,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同时应制定工作量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

  (8)药品进销差价

  医院药品统一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购入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4、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是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各项存款,具体管理办法详见《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5、应收帐款管理

  医院应收医疗款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1)应收医疗款管理

  医院应收医疗款要及时清理,对于未收回的医保病人费用,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对于不能收回的部分,要分清原因,进行处理;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帐处理。

  (2)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随时了解预交款使用情况,发生欠费应及时催促病人续交,对于病情复杂、住院期长、费用较高者,应采取分段结算办法,以减少在院病人出院欠费金额。

  (3)其他应收款管理

财产管理制度10

  一、各班学生应爱护公物,保管好教室内外的一切公共财物。

  二、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交给班级各项设备和用具,班主任签字验收,由班主任责成班级同学认真管理。

  三、若物品自然损坏(如桌椅松动)由班主任证明,及时报告总务处,待总务处查明后及时修复。

  四、人为损坏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坏,又无法查处的`,由班级负责赔偿。若发现故意损坏公物者,应及时教育处理并由个人负责赔偿。

  五、一切设备未经过总务处同意不得随意搬动,严禁在墙壁、桌椅上刻写、踩踏、刻画。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六、学期结束,由班主任负责将各项设备、用具清点上交总务处,如有损坏、缺少,由班级负责。保管好的班级,学校给予表扬奖励,假期保管工作应由学校保管负责。

财产管理制度11

  学校各类财产,是保证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等活动的重要物质条件。它对教育质量的提高、教学任务的完成,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学校财产的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应着眼于用,着手于管,做到物尽其用。

  一、校产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各班教室、专用教室的桌椅及有关设施,开学初由学校负责统一配置和调整。

  2、学期初由各班主任、专用教室的负责人向总务处办理借用手续,填写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签订借用协议,各存一份备案。

  3、办公室、教室的清扫用具实行包干办法,由总务处确定用物定额,每学期期初分发一次(教室用扫帚,期中再配发一次)。如不慎遗失或损坏,由各办公室、班级、自行添置,学校概不补发。

  4、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公物使用习惯。

  5、实行校产使用责任制。学生课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乱贴不干胶或故意损坏。教室日光灯、电风扇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闭门窗。各班级在管理中如发现有公物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破坏者的责任,并负责赔偿。教室内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赔偿办法见“校产校具损坏赔偿制度”)。损坏后要主动上报总务处,并书面提出更换或维修意见,如有必要报校长审批。总务处不定期对各班级公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损坏隐瞒不报或公物损坏严重的班级将给予从重处理。

  7、班主任要经常巡查教室,发现财物损坏问题及时处理。

  8、各班安排一名班干部协助班主任做好公物的管理,班级公物管理员每天要检查公物使用情况,及时上报班主任。

  9、校产自然损耗由班主任填写“维修申请单”,经总务处认可,安排维修或更换,原则上不赔偿。人为损坏必须在赔偿后安排维修或更换。

  二、校产损坏赔偿制度

  1、学校校产、物资是教育、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起着保障作用。学校公物人人要爱护,珍惜劳动成果,体现文明道德。

  2、校产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如果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教室内的由各班级负责赔偿。

  3、赔偿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形式。现金赔偿款由总务处开具赔偿交款单,到学校财务室缴款开发票。实物赔偿由损坏者在限期内负责修缮或自行购买(必须保持接近原样或原有功能)。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偿处罚:(赔偿金为破坏价值的2~3倍)

  (1)故意破坏或唆使他人者;

  (2)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3)有人证物证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5、校产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6、如因学生无法控制而造成的校产损坏等,酌情进行处理。

  7、赔偿标准以现行市价为依据,酌情另收人工费。

  附:部分常见物品赔偿标准:

  (1)玻璃(窗、门)5~10元;铝合金窗30~50元。

  (2)课桌200元;面板100元;夹板10~20元;桌面刻画等25~30元;桌脚23~40元。

  (3)椅子50元;椅子背板15元;椅子面板20元;椅子脚15~20元。

  (4)大黑板200~500元;小黑板200~400元。

  (5)科学实验室桌子:100~500元。

  (6)门(含锁)、窗(含风钩等)、窗帘:15~100元。

  (7)电脑、投影设备:按实际修理费或采购价赔偿。

  (8)日光灯、开关、插座:5~30元。

  (9)水龙头:5~10元/只。

  (10)无故损坏、丢失清洁工具:塑料桶5元;脸盆5元;畚箕5元;拖把5元;纸篓3元;扫帚3元。

  (11)图书、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电教网络器材、音乐、美术、劳技器材等损坏,根据情节,按实际修理费或采购价赔偿(由各室保管人核价)。

  (12)未包括在内的物品均由总务处核价赔偿。

  三、物品采购制度

  根据学校校产管理及财务制度的有关精神,为便于校产清查,提高物品使用效益,消除重复购买及仓库积压物品现象,严格规范购物渠道,对物品采购作如下规定:

  1、凡需购买的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单”,交总务处备案,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或总务处委托相关人员集中采购。

  2、购物报销,均需由经手人签字、总务处验收,会计审核、校长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3、购买常规使用物品,由总务处根据学校用量,报校长审批,提前计划采购,保证供应。各学科教师、各班、各管理部门等临时所需低值易耗品,报总务处审查,校长批准,进行采购;如需添置教学器材,应事先由教研组长或教导处将计划报请校长审查,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采购。

  4、购物价格及人员规定:

  (1)购物总价在200元(含)以内,由总务处指定人员采购。

  (2)购物总价在200元以上的,由总务处采购或协同采购。

  (3)购物总价在500元及以上的,须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采购。

  (4)凡添置教学设备和其他器材,属固定资产且价值在1000元(含)以上的,由总务处汇总,校长审查每月采购计划,校长批准后,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批,由教育条件装备站按教育局相关规定安排采购。

  (5)各处、室购买专业性较强的物品,须由相关处、室、学科负责人派人与总务处协同采购。

  5、购买物资时,必须货比三家,选择质优价廉的物品。购物场所须正规;如有特殊物品需到非正规场所以外的店、摊购买,必须征得总务处同意;购物后一律索取有效发票,发票中各项目必须开具齐全。

  6、所购物品应当即付款,一般不使用记帐方法。采购人要审核单据的真伪,客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是否齐全,结算是否有误。

  7、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的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学校保管登记入库后再领用。所购物品切实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8、物品采购严格按市教育局有关物品采购要求执行。

  四、储藏室物品保管制度

  1、物品采购与保管人员必须分设,严格分工,职责明确。采购人员只负责购买,保管员负责物品的保管和使用。

  2、保管员负责对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卫生用品和生活用品的保管、发放和新购物品的验收、分类登记入库。凡手续不全,或私人物品,不得入库。

  3、保管员要准确掌握存货品种、数量,每学期进行全面、细致的盘点,并根据使用数量填写各种物品的采购计划,报校长审查、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

  4、物品保管时,要分类摆放整齐,避免物品因挤压、受潮霉变等原因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5、物品正常损耗,保管人员要及时提出损耗物品清单,经校长审查后消帐。

  五、物品领用制度

  1、为充分发挥各种物品的使用效率,减少积压和浪费,领用一般物品的领取人应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后,方可领用。

  2、领用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品,须经总务处负责人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领用。

  3、领用仪器设备的配件、常用工具、可回收利用或有环保规定的物品时,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领用数量不超过旧的数量。如属首次领用的,必须在领用登记台帐上注明。

  4、领用物品时,发放人(保管人)必须按领物单如实登记入帐,领用者核实签字后方可发给,否则不予办理。

  六、物品借用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归集体所有,个人未经允许一律不准携带出校或长期借用。

  2、学校物品因工作需要携带出校或外单位借用,需经校长批准、总务主任签字后,经保管员登记后借用,并限期归还。借用到期的,由保管员及时督促归还,逾期不还的,由总务主任及时督促,并报告校长,及时研究、处理。

  3、个人借用学校物品,需在总务处申请登记,向保管员办理借用手续,用毕立即归还。如果需延长借用时间,应提前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借用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如延期超过一星期的,需经校长批准。贵重物品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4、总务处对借用物品要做好登记,记录下借用人、日期、用途、归还日期等。

  5、物品借用完毕归还时,要完好如初且放置到原来的位置,做好归还登记。

  6、教职工调离学校或退休,需将本人借用的物品还清,由总务处审核、校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或退休手续。

  7、借用人要将所借物品妥善保管,如损坏或丢失,视损失大小,按赔偿制度规定予以赔偿。

  8、公物在正常教学或办公使用中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总务处备案,视责任情况予以赔偿。

  9、物品丢失、损坏应书面说明情况,经调查核实后,由校长做出赔偿或处理决定,并办理物品注销手续或进行修理。

  10、外单位人员或个人借用、租用的.本校物品发生丢失、损坏,一律按赔偿规定照价赔偿,并办理物品损坏登记或注销手续。

  11、凡隐瞒情况不报者,一切后果由借用人自负。总务主任提出意见,校长做出处理决定后,借用人必须执行。

  七、校产检查制度

  1、要建立必要的校产管理制度及管理(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各级校产管理人员(含兼职),对所管校产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移动和拆卸。

  2、校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

  3、校内所属各室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财产。各室凡有新增固定资产,均应及时到总务处办理验收、登记、建帐手续,凭学校总务处开具的固定资产验收单,才能到财务处报帐,否则,追究当事人和财务人员责任。

  4、建立健全校产保管和维护制度。各室责任人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5、对校产的维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确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6、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应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7、购置各类仪器设备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8、学校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用单位提出申请,校长批准,总务处备案。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9、建立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10、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1)各室调整时,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

  (2)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校长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3)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归还所用固定资产。

  11、学校建立校产清查制度。总务处每年末(或学年末)对所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做出处理。

  12、学校应保证固定资产采购、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的使用,为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提供切实保障。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纳入学校修购基金,以补充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维修的经费来源。

  八、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1、维修申报

  (1)发现房屋、门窗、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使用责任人填写“维修申请单”,向总务处报修;紧急情况直接向总务处打电话报修,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2)维修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维修申请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总务处应定期对校舍、校产、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对大范围的维修,按武夷山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做出全面计划,编造好预算,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原则上利用假期进行整修。

  2、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请单”后,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措施。

  (2)由总务处组织人员及时进行维修,以保证教育、教学、管理和生活的正常运转。

  (3)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由总务处及时报告校长,经同意后外聘专业人员维修,并做好维修费用、完成时间、监督验收等相关管理工作。

  (4)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维修的,总务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并努力创造条件,尽快联系维修。

  3、维修验收

  (1)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任务后,应征求申报人的意见,并请申报人签字。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总务处每周应整理好维修单并做出必要纪录,供校长检查、分析校产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4、报修责任人

  (1)教室及阳台,相应走廊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

  (2)各部门、各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领导负责。

  (3)专用教室、专用场地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专用教室负责人负责。

  (4)走廊、楼梯、洗手间、活动区域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当天值日教师负责。

  (5)教师宿舍相应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住宿教师负责。

  (6)全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反应。

  5、检查与管理

  (1)定期检查:由校长或总务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第四条所列维修内容进行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学期结束一次)。

  (2)定期分析:在检查的基础上,研究损坏原因,提出改进办法,节约开支,不断改进维修管理办法。如修改各类制度、细则等。

  (3)加强教育:在分析损坏原因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加强教育的相关意见,并配合学校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做到服务育人,从而从宏观上做到节约开支、节约维修费,并坚持原则,做到谁损坏谁赔偿,做好管理工作。

  九、校产管理人交接制度

  1、各级校产管理人除正常的人事调动与流动外应力求稳定。

  2、各级校产管理人,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与调动。离职、调动的,必须与会计、校产管理员及各处、室、个人核对所管校产的物资账册和所管财产,必要时,会同接替人员共同进行校产物资的盘点;

  3、原校产管理人调离,仍必须对学校或个人管理的资产负责,有责任配合学校进行资产建帐,说明资产的去向或追回流失的资产实物。任何人不得以已调离学校或原岗位、或以不再负责该项工作为由,不配合资产建帐工作。

  4、办理移交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完成已经受理的财产物资增减的记账、登记工作;

  (2)按规定整理移交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求写出书面材料;

  (3)在账册封面上注明移交日期,并在各类财产、物资帐的最后一笔余额加盖印章;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账册、凭证、公章、文件、图纸等;

  (5)办理交接手续,学校必须指定监交人负责监交:处、室、班级校产责任人移交,由处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人)和校产管理员监交;学校校产管理员移交,由校长监交,总务主任和会计参加监交工作。

  (6)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逐项核对点收,对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应逐件清点,如果不符,接替人员有权拒绝接收,移交人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均需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证明的问题和意见,移交清册,一般应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不许封包移交、封包接收,也不能重造账册,另起炉灶;

财产管理制度12

  小学财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财产利用率:通过规范的管理,可以减少财产的闲置和浪费,提高其在教育活动中的使用效率。

  2. 维护学校利益:防止财产流失,保护学校的.经济利益,为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3. 培养学生责任感:良好的财产管理制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财物意识,形成尊重公物的良好习惯。

  4. 促进学校运营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有助于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增强社会对学校的信任度。

财产管理制度13

  1、完善采购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平台,引入竞争机制,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2、 强化库存管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如条形码或rfid系统,提高库存管理效率。

  3、制定使用规范:根据医疗设备特性和使用频率,制定相应的使用和保养指南。

  4、加强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物资管理培训,提高其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5、实施绩效考核:将物资管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激发管理积极性。

  6、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对物资管理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管理制度。

  通过以上措施,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将得到完善,从而提升医院的整体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财产管理制度14

  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审批

  1、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2、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事由清楚,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股长审核后交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

  3、对先挂帐后结算,数额较大的或“定向”的开支,原则上经手的不结帐,结帐必须是两人以上。

  4、会议费开支在20xx元以上的必须先预算,再按程序审批。

  5、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有关集中采购办法进行。

  6、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1000元以内由使用部门出具报告或预算,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1000元以上,凭书面预算报告由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审定。

  7、严禁本局干职工因私借支公款。因公务须借支公款的,要注明借款用途及归还日期,报经分管财务局长,还款时限原则上不得跨月。

  二、内部监督制度

  1、为加强对全局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本局成立经费内审小组。

  2、经费内审小组每半年对全局的行政经费,进行一次审理。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经费管理制度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3、经费内审小组对审理结果要写出审理结论书,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局干部公开。

  4、经费内审小组要加强对全局各项经费日常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财产管理制度

  为有效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规范内部管理,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产登记

  1、办公室负责全局财产物资购、领、用、存的登记,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办公室设立财产物资明细帐,发生的各项财产变动情况要及时、完整入帐,做到帐实

  不错的相符,不得出现帐外财产。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财产应与会计的固定资产帐相符;低值易耗品要分大类,分领用部门进行登记;各种贵重物品应单独立帐管理。

  二)财产购置

  1、凡需添置办公用品或其他财产的.,应由使用单位填写《财产购置申报单》,交办公室审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并按规定程序发放。

  2、特殊情况,未经办公室统一购置的,购置部门须在发票上签明经办人、证明人、用途等情况,由办公室对所购财产进行验收、登记、造册并签字后,方能报局领导审批报销。

  三)财产管理

  1、办公用品等物资领发时,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损坏报废时要有原残件,否则由股室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

  2、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财产物资的领发数量,规范领发程序,不多发,不滥发,不造成浪费。

  3、各领用单位和个人对领用财产应节约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公物私用。

  4、办公用品、设备需维修的,且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股室负责人报办公室检查后进行;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检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进行。

  5、办公室和办公室要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一年组织一次全面清查,对贵重财产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帐实、帐帐相符。

  6、个人使用的公物,如办公桌椅、电话机、文件柜等财产,使用人应爱惜保管,调离时应将所领物品移交办公室,财产关系未澄清、未移交清楚的,办公室不开出调令。

财产管理制度15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保障学校资产安全、有效利用和持续管理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使用、维护、报废等全过程,旨在实现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

  内容概述:

  1.资产分类与编码:对各类资产进行明确分类,并给予唯一的.编码,方便管理和追踪。

  2.采购流程:规定资产的申请、审批、采购及验收程序,确保采购的合法性与透明度。

  3.资产登记:建立详细的资产登记册,记录资产的来源、价值、状态等信息。

  4.使用与维护:规定资产的分配、使用规则,以及定期保养与维修制度。

  5.财产审计:定期进行财产盘点,对比账实,确保资产安全。

  6.资产转移与报废:明确资产的内部调拨、捐赠、遗失处理及报废程序。

  7.责任追究:设立责任制度,对资产的不当使用或损失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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