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制度6篇【通用】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制度1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卫生、膳食营养的基本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自觉在实际工作中遵守相关的法规和食品卫生操作规范,最终达到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包括肠道传染病)事件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二、培训对象。
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三、岗位基本要求
1、食堂管理人员
⑴热爱师生,敬业爱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⑵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⑶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⑷参加岗位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包括炊事员、采购员、保管员、服务员等)
⑴热爱师生和本职工作,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⑵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⑶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
⑷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⑸参加岗位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四、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
2、食品卫生管理知识
⑴食堂建筑、设施与设备、食堂布局的卫生要求。
⑵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⑶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饮食卫生制度”、“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等。
⑷个人卫生要求。
3、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要求
⑴食品采购与运输卫生要求;
⑵食品验收入库与储存卫生要求;
⑶食品加工烹饪与分餐卫生要求;
⑷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及餐具洗刷与消毒卫生要求。
4、常见的食物污染及其预防控制知识。
5、食物中毒及常见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⑴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
⑵常见肠道传染病。病毒性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与副伤寒、霍乱与副霍乱。
⑶食物中毒处理原则与报告要求。
⑷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案例。
6、膳食营养知识。
⑴人体基本营养素(平衡膳食宝塔);
⑵贮存、加工、制作过程对食物营养成分的`影响;
⑶膳食中营养素的搭配。
五、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培训管理原则与要求。分管食堂的领导负责组织培训。
培训方式与培训时间:集中授课学习。新上岗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以参加上级培训为准。强化培训:原则上管理人员强化培训周期为三年,培训时数以完成培训内容为准;从业人员强化培训周期为二年,培训时数以完成培训内容为准。学校集中培训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培训要有记录。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增强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责任感,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参加人员:
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
每周一次。
四、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培训地点:
我园后勤室。
六、培训目标: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幼儿园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整理存档备案。
2、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3、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4、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5、建立学习制度,幼儿园每周一次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大巷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制度3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二、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肥皂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四、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人厕。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炊具用具操作后不得随处乱放。
五、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六、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儿童膳食质量。
七、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八、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按时送餐收容。
九、认真维护保养坎具灶具,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十、安全操作水电气并注意节约使用。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制度4
一、待聘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幼儿园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由幼儿园统一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四、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五、幼儿园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有关突发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卫生知识培训。
六、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切实提高自身卫生知识水平。
七、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制度5
一、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办证人员需在体检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四、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五、体检未合格的员工及待聘人员,体检负责人应告知当事人未合格原因,并将体检单交于本人;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七、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幼儿园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卫生保健部门负责人在健康证即将失效前10天统计所有参检人员名单,并统一组织体检办证。
八、因体检而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九、健康体检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十、幼儿园卫生监督人员、后勤等部门负责人必须每天对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制度6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幼儿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本园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主管要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主管部门留存复印件,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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