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15篇[精品]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师考勤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师考勤制度15篇[精品]](/pic/00/l/lm2519.jpg)
教师考勤制度1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团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午时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我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三、请假: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殊情景,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团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一天扣10元。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一天扣15元(从第8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8、任课教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事假3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近—亲丧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产准假15天。
12、因学校安排外出或学习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手续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教师考勤制度2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表,实行签到签退。教师考勤实行指纹签到制度,由校长亲自负责,坚持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分按时到校、迟到、缺勤、事假等四项汇总。
二、签到地点在校长办公室,规定上、下午第一节上课铃响前到校为按时到校,第一节上课铃响后到校为迟到,直到放学铃响不到校又未请假为缺勤。
三、教师确有急事可持请假条请假,规定三天以内由学校领导批准,七天以内由乡中心校批准,三十天以内由县教育局批准,且自行安排其他教师上课,记为请假。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年级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事后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委,以便学校领导看望慰问和查实。
四、教师考勤结果,一月一统计,一月一公布,并实行奖惩制度。规定每迟到一次扣一分,缺勤一次扣3分,事假扣0.5分/天(符合文件规定的事假不扣分)。所扣分值带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请长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五、教师考勤结果与教师量化考核挂起钩来,规定每学期累计请假二十天者,不得评为优秀,累计请假三十天者或累计缺勤七天者量化考核定为不合格。
教师考勤制度3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厉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依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根据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根据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需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需严格根据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需保存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需保存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需保存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当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方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消失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与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嘉奖5分。
8、教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
累计病假到达10天缺乏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谈天、玩嬉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消失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缺乏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15天;
(4)无故不参与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消失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缺乏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消失以下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缺乏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缘由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消失以下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缺乏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消失以下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嘉奖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惩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嘉奖和荣誉嘉奖的依据。
教师考勤制度4
1.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作息制度,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有事或因病要及时请、销假。
2.请假范围:
事假、病假(出据医院证明)、产假、婚假、丧假等。
3.请假程序:
园长请假,超过一天(含一天)以上或离开市区需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并告知园办公室;副园长请假,一天之内,由园长批准,超过一天或离开市区需经园长同意后,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园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之内的由分管园长批准,超过一天的或离开市区需经分管园长同意后报园长批准。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值周管理人员备案,一天以上的或离开市区需经各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园长批准,超过三天(不含三天)需经分管园长同意后报园长批准。工作人员中途外出,除了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外还须向值周人员备案,并履行登记手续。
4.中途外出超过两小时算半天事假。
5.请假人在外地因故不能返回工作岗位时,须向批准假期的`领导续假。
6.批准假期的领导不在时,由同级副职代批、代续。
7.教职工请假期满上班或提前上班均要向批准假期的领导销假。
8.教职工请假,必须申请写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特殊情况除外。
教师考勤制度5
1、教师值日和考勤工作由教导处全面负责,校长室负责监督并安排不定期抽查。
2、值日教师上午7:30、下午1:00到校;上午11:10以后、下午5:00后离校,以传达室指纹考勤机签到为准。
3、值日教师一人负责一个楼层;一楼负责操场、校门口、及一楼各班早自修纪律;二楼负责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及二楼各班早自修纪律;三楼负责教师办公室、三楼各班早自修纪律,并做好值日登记工作。
4、值日教师应在相应楼层反复巡查,指导学生晨读。
5、值日教师全天佩戴值日标志上岗值日,进行课间巡查和课间学生活动管理,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做好校园突发事件登记。
6、值日教师课间、午间巡查校园内的学生纪律,及时制止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及不文明现象。
7、值日教师在晨会集中和广播体操进退场时应站在相应楼层的楼梯旁,提醒学生上下楼梯要慢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8、值日教师下午到校后应在各楼层及操场来回巡逻,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果壳纸屑,做到随见随捡,禁止学生带零食进校。
9、值日教师应指导学生做到课间不追逐、奔跑、打闹;不在二楼以上玩游戏;不大声喧哗;不乱涂写;不乱丢垃圾。
10、值日教师在放学后应及时督促相应班级搞好教室及公共场地卫生工作。
11、值日教师应将课间学生违纪情况及时通报班主任,并在值日登记表上详细记录。
12、值日教师应逐班及时做好值日记录。
13、下午放学值日教师应及时督促学生在5:00前离校。
14、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日的教师,要提前一天向值日组长请假,并协调好代值教师,由值日组长在值日登记表上注明。
15、全校实行坐班制。第一节有课的教师于7:50前到校并落班,组织学生晨读。其他教师8:30前到校,考勤地点以教室为准,坐班地点以办公室为准。
16、教师可以选择教师办公室或者二楼会议室坐班,但一学期不变。教师可以自主选择坐班地点。
17、教师每周可以自主选择一个半天不坐班,但应在考勤登记表上亲自注明。坐班时间上午8:30--10:40;下午1:30—4:00。
18、教师公出应在值日登记表上注明地点及事项。
19、教师每月可以自主选择调课两节,但应在一周内调回。并填写《事假调课报告单》,注明调课时间和调回时间,不影响月勤。调课以主调人节数计算。
20、教师考勤由值日组长负责,考勤每节课巡查一次,并如实记录。
21、每周三前教导处公布前一周的考勤情况。若有差错,向校长室提出。
22、值日组长是当天值日的`责任人,督促其他值日教师做好值日工作。值日组长隐瞒不报或监督不力的,加倍扣分。
23、该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由校长室组织不定期检查。
24、不定期检查情况在教师会上公布,检查结果做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教师考勤制度6
一、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乡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须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在返校后须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报请校长审批。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回校后及时把课补上。
四、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安排课。
五、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年级领导请假,并要在传达室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时回校时间。
六、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七、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时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审批。
八、两操、集会、学习、例会,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
九、事假每天罚款30元,病假每天15元,例会每次不到罚款20元,迟到(签到时间过后10分钟,特殊天气酌情处理)一次罚款10元,在校上班有课未上,每节课罚款20元,请假超过一个月,本年度不能评优,本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每天请假罚款同上。
教师考勤制度7
一、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作。
三、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未特殊情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四、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五、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的,向校长请假,并要在传达室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时回校时间。
六、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七、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均作病假论。
八、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教师考勤制度8
教师一天的工作,入岗要按时,在岗要做事,离岗要请假。为了加强教师的组织纪律性,提高教师的出勤率和工作效率,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值周值日人员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旷工、旷课、例会及学习、教研会、升旗。
2、从开学第一天起计假,含集体加班、考试、阅卷等。
3、双休日、节假日集体加班。
三、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在2天及以下者,由校长审批;请假超过2天,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再由当事人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教师在例会、教研会、校内集体加班时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值周领导请假。
四、考勤要求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有第一节课的于8:20分前到校。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两操”由操前前一节课的科任教师带班。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在假条上注明请假原因、请假起止时间、课程节次等情况,再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由值周值日教师安排。
2、教师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持乡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管中心有关要求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继续请假者按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安排。
7、由学校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大型活动,除婚、丧、产等假外,任何人员不得请假。
8、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
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
9、值周值日教师不负责任,欺上瞒下的,当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造成事故的,将从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0、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乡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须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可以电话请假,则在返校后须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1、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2天报请校长审批。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把课务安排落实好。回校后及时把课补上。
12、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教参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安排课程。
13、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可以向考勤登记教师请假,并要在安保处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时回校时间。
14、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造成事故的,将从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5、两操、集会、学习、例会,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有关请假要求论处。
16、教师要按时上下班。按规定时间未到的均以迟到处理,提前下班的,将按早退或缺旷处理。
17、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公出,要向值周值日教师或学校领导说明并在值班记录中如实登记。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18、教师因私事提早离校的,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请假一节处理。
19、教师请假一律事先填写请假条,如有特殊情况则要在返校后第一时间把请假条补上。
(1)事假:教师本人请假2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批准后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登记并安排有关课程。
(2)病假:请病假要上交请假条,写明请假理由。请假2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批准后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登记并安排有关课程。无故缺勤者按旷工论处。超过两天需持乡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对无病呻吟,出具假证明者,除批评教育外,其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给3天婚假,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可适当延长婚假。由当事人提出延长婚假的.要求,学校领导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审批后,当事人再报上级部门审批给予延长婚假数天(7天以内〈含双休日〉)。
(4)产假:女教职工本人生育,产假期限顺产一般是三个月,剖腹产是四个月。如果是晚婚晚育则再加半个月(产假主要是为了保障妇女生理健康而非福利性质,因此一般不与法定假期累加)。
(5)丧假:教职工三代以内的直系或旁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从去世之日起到上山之日止的丧假。延期继续续假的,按一般事假论,未续假或续假未批者按旷工处理。
20、公假:凡教职工在星期天、节假日因公出差、学习、开会等占用的时间,按上班对待。个人学习进修、考学、计生检查,不属公假,按特殊事假论。可以找值周值日领导通气后找人顶课,记特殊事假作考勤统计不扣款。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21、教职工在婚、产、丧假期间,国家规定的工资照发。学校内部的考核奖、全勤奖等概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22、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上班而又未续假,按旷工计。教师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及时销假,对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23、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
26、若教师迟到而学校已经安排教师代课,无论迟到教师上课与否,均计入代课教师的工作量。
五、考勤奖惩标准
1、迟到、早退在5分钟(含5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款20元。
2、迟到超过5 分钟者,当节课程按一般事假论处。早退超过5 分钟者,当节课程按缺旷论处。
3、两操、集会、学习、例会、升旗,按一节课标准计算。
4、双休日、节假日、开学、散学等加班或集会时,迟到、早退在5分钟(含5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款20元;一般事假者扣款50元;缺旷者扣款100元。
5、教师代课一节发给代课金20元。
6、一般事假每节扣款20元;缺旷每节扣款50元。
7、未履行请假手续请病假的,按一般事假处理,按规定持乡级及以上卫生院证明请假的,计病假不扣款,但考勤纳入半年绩效考核。
8、符合考勤条款规定的特殊事假,只计假不扣款,但考勤纳入半年绩效考核。
9、教师每周的一般事假不得超过7节。否则,超过部分按一般缺旷处理。
10、早读课纳入正规课程管理。其责任人未上午第一节课的教师。
教师考勤制度9
一、作息制度
1、教职工务必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岗,更不得旷工。
2、行管人员(干部、干事、教辅后勤保障人员)、班主任实行刚性坐班制,机电部和电子商旅部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综合部教师实行半天坐班制,综合部设立满勤奖,每月满勤奖150元/人。
3、实行刚性坐班制行管人员上午7:45-10:45时、下午预备铃至放学时坐班,班主任上下班与走读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实行弹性坐班制的教师,工作日不得离开本区及市区,需离开本区及市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实行坐班制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内的,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批准,学校备案,能够迟上班半小时,早下班半小时。
5、6:00至21:00之间移动电话务必持续畅通。
二、群众活动制度
1、群众活动指学校召开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党群组织活动,部门安排的会议,学科、专业教研活动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等。
2、凡群众活动务必严格考勤。未经批准中途退场者,视为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务必向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请假的,均应事先按规定书面请假,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2、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由分管校长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病、因事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作旷工论处。
4、经审批的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函授进修的专任教师,务必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调课手续,返校后补上所缺课程,不扣课时津贴。参加函授、进修的行管人员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结果处理
1、上下班考勤: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考勤,各处室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职责人。
2、群众活动考勤: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并汇总公告,学校办公室负责督查。
3、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按必须标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及行政处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评优评先方面体现。
(1)行管人员和班主任上下班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100元。教师上课迟到每次扣发200元、提前下课每次扣发200元。群众活动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200元。
(2)行管人员和班主任旷工半天扣发200元,旷工一天扣发300元。教职工群众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发200元。教师每旷课1节扣发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发20元,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事假每一天扣发30元,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
(4)寻衅闹事、吵架斗殴影响恶劣者,除按有关规定行政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酿成治安事件、财产损失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淮阴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请假单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2、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3、病假三天以上者,务必带给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
4、教职工请假务必填写此请假单,按上述规定经同意后交校长办公室。
5、特殊状况务必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无效。
6、此表可从学校网站上下载。
教师考勤制度10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或考试通知单以及考试准考证交由校长签批意见。
4、凡请长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5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按照相关文件指示处理。
教师考勤制度11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分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与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视执行。
一、请假制度:
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经校委会讨论,本学期对教师事假、病假、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相应待遇作如下规定:
1、本考勤方法实行月统计制,一月一公布,一学期一汇总。一学期请假15节之内(含15节)每节扣0.1分,超过15节,每节扣考勤分0.2分,计入教师综合考评。
2、迟到、空堂和旷工: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在15分钟之内为迟到,15分钟之外至40分钟为旷工,时间在40分钟以上则累加。迟到一次记事假1节,旷工1节记事假3节,且因旷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个人担当。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室,记事假1节,超过15分钟记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处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个人担当。
3、事假:无特别状况不要请假,务必请假者,需事先把个人负责的工作协调好以后,方可请假,否则以旷(误)课论处。教职工确因事请假的',向学校提出请假。电话请假时,7节(含7节)以下向副校长室请假,7节以上向校长请假,回校后务必补办请假手续;校内请假3节以内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3节以上须到副校长室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前方可请假(未履行手续而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计)。3天以上(含3天)须持有关证明到黄楼中心校请假。一天按7节,一周按35节计。
4、伤、病假:在职教师确因伤、病严峻,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能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室批准前方可休息。对长期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中心校批准前方可休假。
5、丧假: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病休:贴合病休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请并报中心校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按国家规定发病休工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厉处理。
8、个人外出学习须持有效证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个人工作之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学校安排的除外)。
9、对于学校组织的考试、阅卷、开会以及其他群众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请假者一节记两节。对工作造成损失,有重大失误者,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注:以上全部假期的计算均包含公众假期在内。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纳签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师到校门口保卫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
2、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对值勤状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3、考勤结果按月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4、全体教师,有权监视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5、值勤人员务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教师考勤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整顿教师劳动纪律,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体教职工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东光县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的工作时间:
1、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3、学期初,学校行政后勤人员提前3—5天到校,学期末应推迟3—5天离校。(按学校工作具体安排与完成情况而定)
4、按东光县教育局或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二、准假规定: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一般为7天,晚婚的(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可以另奖励婚假15天(即22天)。
2、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女教职工,可以申请产假。产假一般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可另奖励产假45天(即135天);男教职工给7天公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平均值发放。
3、计划生育假:男结扎假7天;女结扎假15天、上环假3天、人流产假7天,其它情况再议(以连镇镇政府计生委通知为准)。
4、丧假:教职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岳父母、抚养
者、公公、教职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岳父母、抚养者、公公、婆婆、子女)婆婆、子女)办丧事5天假(不含二次丧事);以下亲属(指外祖父母、伯父母、舅父母、姑及姑父、姨及姨父、兄弟姐妹)办丧事3天假,如需去外省市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5、公假:(指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进修、外单位短期借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口头通知准假。公假时长为文件或通知时长,类似情况只做记录,不影响考勤,超出部分将不视为公假,并按相关规定记录。
6、事假:每小时扣0.25分,不计全勤;教职工因正当理由,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申请事假,经批准并将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经允许迟到或早退超2小时为旷工,旷工时间从规定工作时间计,并按实际时间计算。
7、病假:必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治疗发票,原则以住院为准,按实际情况批假。没有以上手续不按病假论。教职工病假期间,可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8、因公负伤的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按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的平均值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学期内累计请病、事假5天者只记录考勤扣分,累计请病、事假T(4月开始按超过的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连续请病事假达一个月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并从第一个月开始按超过的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连续请病事假达两个月的的扣发本学期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注:每次请假间隔2天内视为连续请假。T表示请假天数。每学期学校设全勤奖300元/人。)
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不得分配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从第三个月开始按超过的天数,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跨学期超过六个月的,扣发一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从第七个月开始按超过的天数,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扣发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
9、请假在1天以内的由主管主任批准,1天以上15天以内由校长批准。请事假、病假15天以上必须本人申请,由请假者送县教育局审批后生效。并填写《东光县教职工请假表》。
教职工一次请假十五天以上的须填写《东光县教职工请假登记表》,教职工一次请假最多两个月,需要继续请假的须出具证明,由本人或近亲属办理续假手续,不办理续假手续的,超出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10.请假必须写请假条,不能到校向主管考勤领导打电话(接通有效)。发信息不作为请批假的依据(非工作时间内请假打电话另加发信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写请假条,假后半个工作日内应及时补写,无论任何假,请假前必须申请,回来后销假。不销假者继续计算请假时长,请假没有假条一律按旷工论,请假期间必须自行安排好所有工作,并把安排情况报相关处室,并由相关处室监督执行情况,安排不合理或因此耽误工作者,按旷工处理。请假期限已满,如需继续请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从假满时起按旷工论。
三、考勤办法:
1、考勤分为出勤、旷工、离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外出)暂离等项目。
2、教学人员出勤以半小时为单位,后勤人员出勤以后勤相关考勤办法执行,由主管人员负责统记。各种会议、活动以小时为单位,由组织者负责登记,每周统计,每月公布一次(发放各年级组)。教学人员未经允许离开教学区(餐厅和宿舍楼北墙)计为离岗(学校规定的教师活动时间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等除外)。
3、主管考勤人员必须严格准确登记教师出勤情况,任课教师出勤情况除每天四签到外平时随机抽查,外出不与主管考勤人员请假,被抽查到教师按旷工半天处理。
4、政治学习、例会、教研活动、会议及时参加,集体活动应准时参加,并把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否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5、任课教师的课程(含早读、午、晚自习)调换必须报教导处,空岗按旷工半天论处。
6、值班教师值班期间离校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自己安排好值班人,值班教师课间不自觉值班,被发现一次计事假半天,被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发现,加倍计,如没有及时发现学生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计旷工半天,并追究值班教师相关责任。
7、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职工,学校可给予每天两次,每次相当于1节课时间的哺乳时间,执行十个月止。其他时间考勤相同。
8、接送孩子(原则10周岁以下)的教师每学期开学前必须向教导处、校长申请,申请批准后向办公室转告,可按实际情况给与相应时间接送孩子,接送孩子时间计考勤。接送孩子期间不准误课。
9、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属旷工:
(1)迟到或早退两个小时以上的;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虽获准假但工作未安排好,误课缺岗的
(4)请假期限已满,没有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的;
(5)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安排,在规定的期限未到岗上班的;
(6)伪造事实,出具假证,欺骗领导准假的,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无故旷工的,扣发旷工日的全部工资,一学期累计旷工5天,除扣发日工资外,不得分配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学年内累计旷工三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奖惩规定:
1、教职工按质按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没有早退、迟到、暂离、值班空岗、不参加会议等情况为全勤(以假条、考勤记录、查岗记录、外出记录、值班记录、会议记录为准)。一学期全勤者在考勤考核量化分数中加5分,考勤量化分数并运用于相关量化考评中。每学期学校设全勤奖300元/人。)
2、每学期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每学期请假累计20天(含20天)以上者(不含法定假、病假)扣除量化中考勤一项得分外,师德评定为不合格,并上报县局处理,不准参加一切荣誉的评定,不准参与职称的评聘,不享受本校福利待遇。
3、每月请假超过10天(含10天)以上,扣除该月考勤得分。
4、事、病假每小时扣0.25分;迟到、早退(不超过2小时)每小时扣0.5分;旷工每小时扣1分;离岗每小时扣0.8分。
五、解释与修改:
本办法解释与修改权归属办公室。
教师考勤制度13
一、“阳光假”制度
学校特设“阳光假”,全体教师每人每月半天(4个小时),自觉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者人人均享。具体内容:
1、到校时间:每日值班领导7:20前;班主任每天7:40前;其他教师每天上午7:50前。
2、离校时间:教师下午16:30;值班领导下午17:00,若遇特殊情况,如学生托管、学生集训、比赛等需学生离校、清校后方可离开。离校前需做好值班记录。
3、到校后,教师本人自主打卡签到,特殊原因打卡不成功需到教务处说明情况,无故不打卡将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若迟到,到校后需第一时间到教务处说明迟到原因。迟到时间计入事假,并累计到个人“阳光假”中。超出“阳光假”时限的按标准折合计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除上级或学校安排的工作外,凡病、事假均计入教师考勤,并累计到个人“阳光假”中,超出“阳光假”时限的按标准折合计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计算标准:请假80元/天,若担任班主任,同时扣班主任岗位贴45元/天。连续请假一周及一周以上跨双休日计算。同时,干部请假,副校级每天60元/天,中层正职每天50元/天,中层副职每天45元/天。
二、请假制度
1、教师请假需由本人亲自提出,请假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为主,原则上“必须本人去办,必须本时间去办”否则一律不予准假。
2、教师请假实行登记制度。请假时需由本人到教务处填写《请假申请表》,请假原因要填写详实。假满后需及时到教务处销假。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的,假后需补填。
3、学校准假后,3天以内(含3天)或6节课以内(含6节课)的,请假教师需提前自行调课,并填写《调课单》,教务处核准后方可实行,否则无效。3天以上或6节课以上的,由教务处安排代课,按每节课课时津贴扣除。(公假除外)
4、病、事假应提前一天按学校有关规定请假,特殊情况至少提前两小时请假。请假半天之内,由教务处批准,半天以上由教务处报校长室。若请假半天,仍需继续请假的,需教师本人报校长室。
5、凡教师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要有医生建议或医院假条。连续病假超过5周以上,20周以内的,住院的'需提供出院记录及各种缴费单据;未办理住院手续的需提供就诊病例、药费缴纳单据等,若以上内容均无法提供,记旷工。累计旷工1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按规定予以解聘。
6、累计或连续病假满1个月的,需按规定填写局下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休备案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休情况月报表》,并提供医院诊断病例、三甲医院以上开据的假条或药费缴纳单据等予以备案留存。
7、上班期间,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外出,无故外出视为私自离岗,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相关说明
1、学期内凡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使用阳光假者均可在学期末获得200元全勤奖。
2、他人代请假或不请假影响工作者,视为旷工,旷工以请假的3倍扣除。
3、请假合计满3周扣除1个月的基本考核奖。
4、一个学年度内,连续或累计病假5周以上(含5周),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一个学年度内,连续或累计病假一个学期的,年度考核不得定级。一个学年度内,连续或累计病假6个月,依规办理长休。
5、国家规定的假期除外。
婚假:提倡教师在寒暑假结婚,婚假3天。
产假:顺产计划内生育98天+60天(晚育),共158天,剖腹产计划内生育98天+60天(晚育)+15天(剖宫产),共173天,双胞胎每增加一胎+15天。刨宫产又同时多胎者产假不累加。男教师陪护假3天。
丧假:父母、配偶、子女3天,岳父母、公婆1天。
教师考勤制度14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无特殊情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4、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5、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值日校委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6、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均作病假论。
8、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二、奖罚规定:
1、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积分5分,
2、旷课一节扣绩效考核积分2分,对上课迟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绩效考核积分1分,超过10分钟的按旷课一节论。
3、事假每天扣积分绩效考核0.5分,病、婚、丧、产假,只记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处理。
4、一学期结束,考勤累计无请假、旷课、旷班、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并计入量化考评,学期末评先评优优先考虑。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天两次,第一次为上午8:00前,第二次为下午3:30后,教师到值日校委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代签作缺勤处理。
2、值日校委按月轮换。(具体见安排表)
3、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情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4、考勤结果按每周统计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5、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6、值勤人员必须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天至少检查两次,除上课外,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教师考勤制度15
学校实行教师指纹考勤制度,早上考勤教师8:00前,班主任7:35前,值日领导、教师7:30前,下午考勤教师4:00后(值日领导、教师学生清校后方可离开)。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日内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教工病休必须持指定医院医生诊断书,即病休证明(急诊除外)向有关领导请假后方可休息,急诊可于第二天由家属或本人办理补假手续。
3、教职工事假必须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突发事情除外),经同意后才能离岗。
4、1)病、事假1天以内向教务主任请假,课务自行安排,教务主任需做好记录,每月底报学校备案。
2)病、事假1天以上至一月之内自行安排课务由校长批准;
3)一月以上事病假自行安排课务由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批准。
5、婚假3天(晚婚15天);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人流15天);丧假3天(路程遥远可适当给与路程假);上述各假期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得拆开分段使用或抵冲病、事假。婚假、产假和丧假不影响当月考勤奖。(丧假是指双方上下直系亲属)。
6、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参加教研活动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课务。
7、请病、事假,要事先对调好功课,如果无法对调,要负实误课时的代课金。
8、每位教师每周有1个半天“机动假”(没有功课的时间),每周允许1次迟到。使用“机动假”要做到:①必须到办公室登记;②不能影响自身课务、不能影响参加各类教研活动;③婚假、产假不享受当月“机动假”。
9、①目前暂定:无故缺勤半天扣60元,1天扣120元,2天考勤奖全扣;因病住院不扣考勤奖,病假1天,扣考勤奖50元:2天至4天,从第2天起,每天按30元扣考勤奖;5天以上扣当月全部考勤奖。
②事假1天至3天每天按80元扣当月考勤奖;3天以上事假无当月考勤奖。旷工1天者无当月考勤奖。
如遇见与上述各条款不符事宜,则需校行政会议研究并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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