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

时间:2026-01-26 16:32:42 制度

教师考勤制度范例[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师考勤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师考勤制度范例[15篇]

教师考勤制度1

  为了规范学校考勤秩序,促进学校的稳定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学期设考勤奖500元。

  二、考勤细则

  1、签到

  (1)工作日每天签到一次。星期一上午第一节课后十分钟签到,星期二至星期四上午大预备铃响后十分钟为签到时间,星期五签到时间在下午第二节课后十分钟内。

  (2)每缺签一次扣考勤奖5元。

  (3)缺签者返校后必须向当天行政值日打招呼。上午没打招呼计半天旷工,下午没打招呼计全天旷工。

  (4)坚决查禁代签现象。一经发现,代签双方分别扣考勤奖20元。

  2、请假

  (1)请假必须先出具书面请假条,交校长(校长出差则找书记)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2)请假和公差三天之内课务自行安排,三天后交由教导处安排老师代课。

  (3)法定假不扣考勤奖,但假满不准时报到上班的,超假一律以旷工论处。

  (4)每请事假一天扣考勤奖10元。

  (5)病假不扣考勤奖,但须办理病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处。

  (6)旷工一天扣考勤奖50元(空堂另行处理)。

  (7)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电话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先向校长电话请假,返岗后再补交请假条,由校长签字后交办公室备案。

  3会议

  (1)迟到、早退扣考勤奖5元,旷会扣考勤奖10元。

教师考勤制度2

  一、教师要提高加强纪律的认识,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应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

  二、按时到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每月请假最多不超过两天,个人的事尽量放到星期天去处理。

  三、保证在校签名制,不得代签或不签。

  四、做为学校,每月要做好考评工作,按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扣1分、请假扣1分的规定,做好教师评价表的填报。

  五、对个别不重视考勤的'教师要提出批评,促使加强认识,做好考勤。

  六、对于全期表现好的要给予奖励,差的要提出批评,并从积分中扣罚。

教师考勤制度3

  教师应遵守学校出勤制度,按时到岗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和学习培训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替代签到,中途没有特别重要紧急事务不得离开学校。有事、有病要履行请假手续,事、病假一天以内的,在签到簿上注明,超过一天至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事宜都要由校长登记备案。具体细则如下:

  1、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早到校,认真履行考勤制度。签到时间:

  上午:7:30

  下午:12:50

  2、教职工上班时间为:

  上午:7:30———————11:20下午:12:50——————————16:30

  3、出勤考核满勤100分。

  4、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2分(按上述时间范围确定)。

  5、发现代替签到者经调查,代签与被签各扣5分。

  6、事假半天扣1分,一天扣2分。每学期病假两天之内不扣出勤分数,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2分,特殊情况领导讨论酌情处理。

  7、临时请假需请假,并在临时请假记录簿上注明日期、时段,每次超过3个小时按半天计算,每月允许临时请假4次,超过4次,每超一次扣0.5分。

  8、不请假距下班时间超过半小时离校,查出勤不在岗,请假簿上无记录,无论任何原因视为溜号,每次扣30分,扣完为止。

教师考勤制度4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二、教职工请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有医院就诊依据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因事需临时调班,必须园长批准。

  三、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四、上课、活动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当班和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五、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具体细则如下:

  1.教师早上做操为点到时间,过门音乐结束未到者视为迟到。

  2.女教师本人产假根据国家规定休假,老公生病护理、儿媳产假1周(五个工作日),本人婚假一周,为儿女操办婚假、父母亡丧假3天,直系亲属婚丧假(非休息日)1天。

  3.旷工一天考核扣5分,事假一天考核扣4分(与自己或家人有关事假扣1分)。病假一天,考核扣1分。如若住院并有乡级、县级、市级医院诊断书和药费收据(二者缺一或不主动上交,按事假处理),可分别在3天、4天、5天内不扣工资,但考核每天扣1分。教职工请事假一周以上或病假两个月以上,必须向园长申请并由中心校校长批准。

  4.丢课或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及私自串课,发现一次扣款10元,且考核扣5分。

  5.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学习,需持上级通知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否则按事假处理,且不予报销旅差费。

  6.一个月累计迟到五次或四个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两次扣1分)。

  7.每周外出半小时以内(不影响上课)不记假,其他时间不准外出,外出一次扣1分,超1小时扣3分。不请假外出发现一次扣5分,影响工作或上级领导发现加倍处罚。

  8.病事假学期累计5天以上,或出现丢课、外出不请假现象,期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为优秀。

教师考勤制度5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拜城县第二小学考勤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行政办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保卫处、行政办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务必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保卫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行政办存档。行政办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务必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务必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行政办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考试假、培训学习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5、探亲假。根据教育工作的行业特点,探亲原则上应放在全县教育系统正式放假以后寒暑假期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具体事宜按照国家或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执行,提前离开的按照事假处理,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凡不享受探亲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所谓探亲假是指夫妻双方父母均不在当地的,按照工作时间确定探亲假,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带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事假。工作人员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备注:按课时请假:一天内请假时间到达4节课,按事假半天计算;一天内请假时间在2节课内,且不影响正常上课,能完成当日教学任务的,不计算请假时间,但一个月内累计请假课时到达4课时按事假半天计算,累计请假时间超过4课时按一天计算(带病坚持工作期间看病打针者除外)。

  (四)、迟到、早退。

  1、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务必在预备铃之前,预备铃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务必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群众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次按缺勤一天记;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一天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状况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

  1、假期前后政治学习、全校性的群众加班,由行政办负责,不纳入绩效考核,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行政办或工会负责考勤,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升旗、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保卫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审批权限

  1、教师当天临时请假。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科室主任审批,不需填写请假单;离岗1天以上者

  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长审批;

  请假在6-30天,由校长审批;

  请假在30天以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群众加班、校内外群众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一般下发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三、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0日,全年计假,含群众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在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考勤由行政办负责,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考核,升旗考勤由德育办负责,每月汇总一次,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报表扬,纳入个人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工会负责、每次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

  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考核。按照学期计算,无缺勤的,在绩效考核中单独设立全勤奖。其余均由本科室负责考勤,纳入本科室相应绩效考核。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公假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缺课一节扣除6元,顶课一节补6元,在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公假期间产生的.超课时由学校支付,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四、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月累计1――2天,一天扣除20元;事假月累计3天以上者(含3天),一天5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

  不住院病假规定:女50岁、男55岁以上者,工龄30年以上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0元;女50岁、男55岁以下者,工龄30年以下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5元。当月无全勤奖。(备注:须出具县级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在家休息证明)

  住院病假规定:

  40岁以下县级住院每一天扣8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自治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当月无全勤奖。

  40岁以上县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自治区级住院不扣发工资。但当月无全勤奖。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4、迟到、早退一次扣除5元。

  5、旷课一节扣除50元,旷职一天扣除100元,在两节(或两天)以上扣除200元,旷课、旷职同时累加。

  6、其余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德育办按照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行政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应急绩效进行考核。

  3、计划外受孕手术,按病假各条款执行。

  4、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

  工资照发,但不能享受全勤奖。

  5、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6、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7、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8、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9、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务必提前填写《拜城县第二小学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五个科室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每处扣款10元,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五、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行政办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此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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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制度6

  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务必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状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务必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务必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状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并兑现考勤量化奖金。

  三、(一)学校签到签退制度

  1、上午:教师于7:40到8:10务必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务必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40到2:1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4:2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务必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放学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每缺一场积金扣除5元。

  (二)请假

  1、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务必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务必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务必履行请

  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学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为考勤量化积金(即一场一元,全学期约400元),迟到为半场、请假为半场、早退为缺勤。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每空一节课从考勤积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5、考勤每月一总结,期末兑现。

  6、本项纳入教师综合量化,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

教师考勤制度7

  一、教师上班要亲自到教导处签到,不许代签,不签到按迟到处理。

  二、女教师本人产假3个月,护理妻子、儿媳产假一周(五个工作日),本人婚假一周,为儿女操办婚假、父母亡丧假三天,直系亲属婚丧假(非休息日)一天。

  三、旷工一天扣日工资,事假一天扣2/3日工资,考核扣4分。病假一天扣1/3日工资(住院除外),考核扣2分。如若有乡级、县级、市级医院诊断书和药费收据(二者缺一或不主动上交,按事假处理),可分别在1天、2天、3天内不扣工资,但考核每天扣2分。教职工请事假一周以内或病假两个月以内,填写请假单并由中心校校长批准,请事假一周以上或病假两个月以上,由教育局分管局长批准,并将有关材料报人事股备案。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按旷工处理。

  四、丢课或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及私自串课,发现一次扣款10元,且考核扣5分。

  五、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学习,需持上级通知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否则按事假处理,且不予报销旅差费。

  六、一个月累计迟到五次或四个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两次扣1分)。

  七、每周外出半小时以内(不影响上课)不记假,其他时间不准外出,外出一次扣1分,超1小时扣3分。不请假外出发现一次扣5分,影响工作或上级领导发现加倍处罚。

  八、病事假学期累计5天以上,或出现丢课、外出不请假现象,期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为优秀。

教师考勤制度8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日考勤开始时间: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时间:2:10―2:20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状况,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带给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带给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三、说明: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无请假的教师。

教师考勤制度9

  一、“阳光假”制度

  学校特设“阳光假”,全体教师每人每月半天(4个小时),自觉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者人人均享。具体内容:

  1、到校时间:每日值班领导7:20前;班主任每天7:40前;其他教师每天上午7:50前。

  2、离校时间:教师下午16:30;值班领导下午17:00,若遇特殊情况,如学生托管、学生集训、比赛等需学生离校、清校后方可离开。离校前需做好值班记录。

  3、到校后,教师本人自主打卡签到,特殊原因打卡不成功需到教务处说明情况,无故不打卡将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若迟到,到校后需第一时间到教务处说明迟到原因。迟到时间计入事假,并累计到个人“阳光假”中。超出“阳光假”时限的按标准折合计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除上级或学校安排的工作外,凡病、事假均计入教师考勤,并累计到个人“阳光假”中,超出“阳光假”时限的按标准折合计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计算标准:请假80元/天,若担任班主任,同时扣班主任岗位贴45元/天。连续请假一周及一周以上跨双休日计算。同时,干部请假,副校级每天60元/天,中层正职每天50元/天,中层副职每天45元/天。

  二、请假制度

  1、教师请假需由本人亲自提出,请假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为主,原则上“必须本人去办,必须本时间去办”否则一律不予准假。

  2、教师请假实行登记制度。请假时需由本人到教务处填写《请假申请表》,请假原因要填写详实。假满后需及时到教务处销假。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的,假后需补填。

  3、学校准假后,3天以内(含3天)或6节课以内(含6节课)的,请假教师需提前自行调课,并填写《调课单》,教务处核准后方可实行,否则无效。3天以上或6节课以上的,由教务处安排代课,按每节课课时津贴扣除。(公假除外)

  4、病、事假应提前一天按学校有关规定请假,特殊情况至少提前两小时请假。请假半天之内,由教务处批准,半天以上由教务处报校长室。若请假半天,仍需继续请假的`,需教师本人报校长室。

  5、凡教师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要有医生建议或医院假条。连续病假超过5周以上,20周以内的,住院的需提供出院记录及各种缴费单据;未办理住院手续的需提供就诊病例、药费缴纳单据等,若以上内容均无法提供,记旷工。累计旷工1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按规定予以解聘。

  6、累计或连续病假满1个月的,需按规定填写局下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休备案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休情况月报表》,并提供医院诊断病例、三甲医院以上开据的假条或药费缴纳单据等予以备案留存。

  7、上班期间,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外出,无故外出视为私自离岗,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相关说明

  1、学期内凡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使用阳光假者均可在学期末获得200元全勤奖。

  2、他人代请假或不请假影响工作者,视为旷工,旷工以请假的3倍扣除。

  3、请假合计满3周扣除1个月的基本考核奖。

  4、一个学年度内,连续或累计病假5周以上(含5周),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一个学年度内,连续或累计病假一个学期的,年度考核不得定级。一个学年度内,连续或累计病假6个月,依规办理长休。

  5、国家规定的假期除外。

  婚假:提倡教师在寒暑假结婚,婚假3天。

  产假:顺产计划内生育98天+60天(晚育),共158天,剖腹产计划内生育98天+60天(晚育)+15天(剖宫产),共173天,双胞胎每增加一胎+15天。刨宫产又同时多胎者产假不累加。男教师陪护假3天。

  丧假:父母、配偶、子女3天,岳父母、公婆1天。

教师考勤制度10

  一、作息制度

  1、教职工务必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岗,更不得旷工。

  2、行管人员(干部、干事、教辅后勤保障人员)、班主任实行刚性坐班制,机电部和电子商旅部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综合部教师实行半天坐班制,综合部设立满勤奖,每月满勤奖150元/人。

  3、实行刚性坐班制行管人员上午7:45-10:45时、下午预备铃至放学时坐班,班主任上下班与走读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实行弹性坐班制的教师,工作日不得离开本区及市区,需离开本区及市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实行坐班制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内的,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批准,学校备案,能够迟上班半小时,早下班半小时。

  5、6:00至21:00之间移动电话务必持续畅通。

  二、群众活动制度

  1、群众活动指学校召开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党群组织活动,部门安排的会议,学科、专业教研活动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等。

  2、凡群众活动务必严格考勤。未经批准中途退场者,视为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务必向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请假的,均应事先按规定书面请假,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2、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由分管校长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病、因事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作旷工论处。

  4、经审批的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函授进修的专任教师,务必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调课手续,返校后补上所缺课程,不扣课时津贴。参加函授、进修的行管人员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结果处理

  1、上下班考勤: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考勤,各处室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职责人。

  2、群众活动考勤: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并汇总公告,学校办公室负责督查。

  3、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按必须标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及行政处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评优评先方面体现。

  (1)行管人员和班主任上下班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100元。教师上课迟到每次扣发200元、提前下课每次扣发200元。群众活动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200元。

  (2)行管人员和班主任旷工半天扣发200元,旷工一天扣发300元。教职工群众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发200元。教师每旷课1节扣发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发20元,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事假每一天扣发30元,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

  (4)寻衅闹事、吵架斗殴影响恶劣者,除按有关规定行政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酿成治安事件、财产损失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淮阴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请假单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2、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3、病假三天以上者,务必带给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

  4、教职工请假务必填写此请假单,按上述规定经同意后交校长办公室。

  5、特殊状况务必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无效。

  6、此表可从学校网站上下载。

教师考勤制度11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厉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依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根据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根据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需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需严格根据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需保存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需保存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需保存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当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方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消失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与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嘉奖5分。

  8、教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

  累计病假到达10天缺乏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谈天、玩嬉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消失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缺乏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15天;

  (4)无故不参与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消失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缺乏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消失以下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缺乏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缘由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消失以下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缺乏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消失以下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嘉奖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惩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嘉奖和荣誉嘉奖的依据。

教师考勤制度12

  1.目的

  本制度对教师考勤工作进行有效控制,规范请假程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学部科任教师、行政人员。

  3.职责分配

  3.1学部校长室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制定;学部行政会议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修订与审定。

  3.2教务处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实施,审核请假,对考勤信息进行汇总、公示。

  3.3教务处负责教师考勤工作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与处理。

  3.4安保处负责教师到校印纹考勤、离校放行的.督查工作。

  4.程序

  4.1请假类别界定

  4.1.1公假:学校、学部派遣参加上级党政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与培训,因工作需要到外地进行考察、洽谈、联系工作等公务活动的请假。

  4.1.2事假:参加函授、电大等学历教育上课、考试;身体疾病;处理家庭事宜及其他事务的请假。

  4.1.3婚假:教职工双方结婚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以上)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半个月婚假;未达晚婚年龄结婚的,可批准婚假2—3天。

  4.1.4产假:属于晚婚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享受三个月的产假。

  4.1.5探亲假:探亲一律安排在寒暑假及公众假期,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4.1.6丧假:准假3天,范围限于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直系亲属。超假或非直系亲属按事假处理。

  4.2考勤管理

  4.2.1学校实行行政人员、科任教师全员坐班制。

  4.2.2实行分级考勤管理:处室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由学校领导考勤;级长、科组长、部门干事由教务处和德育处考勤;科任教师由级长考勤。

  4.2.3教职工大会、学部例会、年级会议、教研组会议,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会议、专家讲座的考勤由会议组织(召集)部门负责,做好考勤记录,每学期中段、期末报教务处处理。

  4.2.4请假应按请假程序至少提前1天办理书面手续;如突发事故、突击任务、急病应在上班前30分钟(早上7:00分、午时14:00分)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2天内补办书面手续;婚假、产假至少提前15天办理。

  4.2.5事假期限:每位教师每月事假仅限1天,超限请假须学部校长同意;每学期仅限5天,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视为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学期末学部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2.6为给教师应急,在不影响教学秩序及完成自我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一个月内,允许教师短时间(1—2节课)外出办事三次,作满勤处理。

  4.2.7旷工认定: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他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2天内不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期满,不按时销假、到校。

  4.2.8旷课认定: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未报告教务处同意,私下调课;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课堂空堂。

  4.2.9上课迟到认定:上课正式铃响后或正式上课时间开始后1分钟(无铃声时),未进教室者;

  4.2.10上课早退认定:下课铃未响或正式下课时间未到(无铃声时),就提前下课者。

  4.3请假流程

  4.3.1教师请假应提前1天办理书面手续,在教务处填写《教师请假单》(附表1),逐级经教务处主任、德育主任(1天以内),学部校长(2天以内),学校校长(2天以上)审批同意。

  4.3.2教务处验审并保存《教师请假单》,在《教师请假登记簿》中记录。同时开出《教师代课通知单》(附表2)下发年级长,年级长督查教师代课落实情景(或请假教师自行调课);开出《员工离校请假(放行)条》(附表3),请假教师离校时,必须向保卫室同志提交《员工离校请假(放行)条》,方可离校。

  4.3.3请假教师应按时返校、销假,请假1天以内向年级组长销假,请假1天以上向教务处主任销假。

  4.4考勤奖惩

  4.4.1每月满勤的教师及中层干部,给予奖励30元,教务处汇总报告学部校长室,奖金月底或月初发放。

  4.4.2事假经领导同意。教师自行安排并执行调课及相关工作,教师每一天扣40元,中层干部每一天扣60元。

  4.4.3事假经领导同意。教师请假期间所担任的工作由学部安排他人代理完成,教师除每一天扣40元,中层干部除每一天扣60元外,请假期间课时费、班主任津贴(10元天)不给予发放,学部将补贴给指定的工作代理人员。晚自习请假按半天计算,课时费不给予发放,扣发半天事假金额20元,当月无满勤奖。

  4.4.4旷课、旷工给予学部通报批评;旷课扣发工资40元节;旷工扣发工资100元天,旷工期间课时费、班主任津贴(10元天)不给予发放。连续旷工超过3天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学校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教师考勤制度13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内容包括对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教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二)处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既坚持工作人员本人签到、签退(禁止代签)

  又坚持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任课教师的考勤由值班领导负责实施。

  (三)尽快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请假

  (一)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三天以内,段长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段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领到准生证的晚育教职工(23周岁以上),产假为半年。

  (四)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期处理丧事。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五)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

  三、旷工及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

  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

  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

  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

  5.占用工作时间外出代课或搞其他营利活动者;

  6.虽在业余时间外出谋利而影响正常工作,师生反映强烈,不听劝阻者;

  7.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

  1.任课教师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计算,除扣发当天课时津贴外,另罚一节课的课时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2.处室工作人员,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或让别人代签,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外,另罚一次同数额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3.集会一次不参加,扣发奖金5元。

  4.月旷工累计一周者,停发本学期全部奖金及津贴,取消评先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教师考勤制度14

  一、上下班:

  每位教师必须按时上下班,每天早晨行政值班人员于第一节课10分钟前到岗,铃响后检查各班情况。要求班主任第一节课到校检查班级,特殊情况须向值班人员说明。所有教师须在第二节课铃响前签到,下午第三节课后签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日上午最后一节课无课教师可不坐班,但班主任除外,否则班级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二、请假:

  若个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应提前写好书面请假报告,请假半日之内经教导处批准并存档,方可离校;1周内经分校校长批准交教导处存档后方可离校;1周以上者须经中心学校校长批准交教导处存档后方可离校。遇特殊情况也可电话或请他人告知行政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教导处,请假教师必须补办请假手续交教导处存档。教师进修或函授视情况而定,凡病假必须提供医院证明。

  凡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课论处。

  关于特殊假期的规定:

  1、教师婚假5天;

  2、子女结婚1天(计算假期天数时路途时间除外);

  3、丧假:

  (1)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丧假3天、

  (2)配偶及子女丧假7天(计丧假天数时路途时间除外)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假1天;

  4、产假:

  (1)基本产假3个月。

  (2)晚育的初产妇延长1个月。

  (3)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1个月。

  (4)难产延长15天。产假假期从请假之日或孩子出生之日开始计算。

  5、男教师在子女出生时享受3天的假期。

  6、凡请假人员必须在假期结束后即时上班,如遇特殊情况还须续假者,按事假论处。

  若遇节假日,则不顺延。

  三、上课:

  教师应该按时上课,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堂,凡无故不上课者,视为旷课;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者,视为旷课;凡上班期间吵嘴打架,酗酒等影响正常教学,视为旷课。上课期间教师不准抽烟,接打手机、在教室外走动,发现一次扣5元并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不准私自隔天调课,否则按旷课处理(出差、会议、考察交流除外),当天调课原则上不准,特殊情况由教导处批准,否则以旷课论处。公事人员尽量将公事期间的课程自行调节,并报教导处备案,否则教导处有权按事假论处。

  四、会议、学习、活动及培训:

  教师都要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参加各类会议、学习、活动及培训。凡无故不参加者(请假除外),视为旷课,校会、开学会、结束会均按2个课时计算,教师例会、教研活动按1课时计算,校内教师学习、培训每天按4课时计算。

  五、考勤奖惩:

  1、教职工月考勤奖60元;

  2、教职工学期满勤奖为80元。

  3、所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3元,从考勤奖60元中扣除扣完为止。

  4、病假每节课扣10元(绝症病人、危重病人、因公受伤者除外),并扣除当天的午餐费和考勤奖;教师生病住院期间每天只扣5元(凭医院出院证明和医疗结帐单),修养期扣代课费,无课者病假每天扣10元,全年病假累计超过20天者(住院者除外),处理方法在原有病假处理的'基础上扣除年终奖金的50%。

  5、事假每节课扣15元,若事假者当天无课,每天扣15元,并扣除当天的午餐费和考勤奖。

  6、旷课每节课扣30元;

  7、会议、学习、活动及培训无故缺席者按相应的课时数作为旷课处罚;

  8、在婚、产、丧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或因学校要求提前上课,学校按每节10元发放津贴;

  9、教师代课金每节10元(不分职称)。

  10、全年病假(含住院)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超过20天,不发年终奖(按第13个月工资扣除)。

  11、兼职人员病事假按周课时的每天平均节数扣除。

  12、每学期允许教师有两天假期,学校不扣除相关费用,但教师必须安排好假期间的课程,并报教导处备案。

  六、考勤与教师考核挂钩:

  教师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达30次或事假累计10天或旷课达1节者(教师进修、因公事除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也不得参加学校各科评优。违反宣州区教(20xx)6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条例处理。

  七、考勤结果每月累计一次,并公示。

  八、本制度自二20xx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15

  依据县教育局制定的《关于病事假的暂行规定》,特制定卢龙镇总校教师考勤制度如下:

  一、严格按照总校根据不同季节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二、严格请假、销假、批假手续,凡有事、有病,不能到校工作或工作时间离岗,必须向校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请假。请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县医院以上诊断证明和出院结算单。

  三、批假权限。凡请假1—2天,由本校校长批准。3—5天,由总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教育局批准。

  四、严格执行指纹签到手续。每天上午到校、离校;下午到校、离校时间,坚持指纹录入。学校每月填好教师考勤表。

  五、建立民主机制。每个月月底填好考勤报告单,并公布于众。强调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误画、漏画,不出差错。

  六、奖励办法:总校把考勤纳入每所学校评估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据量化考核评估标准,决定考勤一项积分为10分。具体如下:

  1、无故旷工(未履行请假、销假手续),一天扣1分。全年超过10天,本项考核为0分。连续15天以上,按自动离岗处理,并上报教育局。

  2、请事假一天扣0.5分,全年超过10天,本项考核为0分。

  3、请病假一天扣0.3分,全年超过30天,本项考核为0分。

  4、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离岗超过10分钟,每次扣0.2分,全年超过30次,本项考核为0分。

  5、节假日办公事、搞集体活动或建校劳动等无补助情况下,超勤一天奖励0.2分,超勤上限为2分。

  6、婚、丧、产假及计划生育等法定假期不扣分。

  7、凡是旷工、病、事假,每天扣发绩效工资30元。每学期超过2个月,本学期不算教龄。全年累计超过5个月,本不算教龄。对重大恶性病,由全校教代会讨论决定。

  8、本规定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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