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26 09:47:14 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管理制度合集【15篇】

档案管理制度1

  1、国家规定应向当地档案馆移交的永久和长期保管档案,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移交手续,并妥善保管交接凭证,还应在检索工具上说明。

  2、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3、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作好准备。

  4、移交登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准绳,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又要有详细的明细表,要做到帐物相符、账表相符。

档案管理制度2

  1、文件档案的管理:

  1.1文件档案主要是指公司各种有价值的凭证信函,文字记录和业内资料等内容。

  1.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1.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必须耐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1.4档案资料如因特殊情况,需修改,复印,摘抄,涂改等,属绝密或机密文件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属秘密文件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保密文件由各部门部长审批。

  1.5归档的文件档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写方式形成,手写方式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1.6文件档案纸张的规格以a4纸为标准,特殊类型的纸张经整理后达到210mm*297mm尺寸标准。

  2、电子文档的管理:

  2.1收集、积累要求:

  ■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保证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物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光盘或移动硬盘类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存档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拷贝件保留。

  ■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方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压缩

  方法和软件;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必须保证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2.2收集、积累方法:

  ■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

  ■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2.3归档要求:

  ■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必要时,复制第三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必须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日期、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等信息。

  ■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它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原电子文件数据集的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一年。

  3、声像档案的管理:

  3.1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原则上要保存声像资料原件(底片),重要资料要附文字说明。

  3.2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

  ■基本内容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应能准确解释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照片的自然张应由档案管理员按拍摄时间顺序编写文字说明。

  3.3声像档案存放期间定期对底片、胶片进行检查。

  3.4底片册、录音、录像带、软盘,应放在专用架内,严禁挤压堆放,并避开磁场源。对存放的照片要定期检查。

  3.5原版声像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需要,需由部门领导批准,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使用。

档案管理制度3

  1、每季召开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健康教育例会,并同时对各部门、科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健康教育职能科室或专(兼)职健教人员及护理部每月检查一次医院的健康教育工作,并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必须分别建立例会记录本和检查登记本,及时记录每次例会、检查的情况;按时上报健康教育工作报表

  2.检查内容:

  (1)检查视频电视使用情况;健康教育专栏内容每季度更换情况,记录其主要内容;健康教育处方及宣传品的发放情况。

  (2)检查各部门、科室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健康教育工作记录;检查医患座谈会、社区居民座谈会等活动安排及实施记录;检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检查健康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医务人员是否参加本院举办的健康教育讲座等培训,活动必须签到;检查控制吸烟情况。

  3.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和门诊部主任、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门诊健康教育工作,抽查10位门诊病人接受相关健康教育知识的情况,以此作为门诊健康教育评估考核依据。

  4.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和临床业务科室主任、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该科室住院健康教育工作,抽查各科室5位病人或家属,该科医务人员是否对其开展入院、住院、出院健康教育,并了解病人对相关健康教育知识的反馈信息,以此作为住院健康教育评估考核依据。

  5.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任、护士长以《阿旗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方案》为标准,每月检查一次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抽查5户居民健康档案,并了解建档对象对接受健康教育的反馈信息,以此作为社区健康教育评估考核依据。

  6.按季度根据每月评估考核的结果,进行总结,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档案管理制度4

  1目的和范围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规定了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度

  3.1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b)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c)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d)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e)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f)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3.2安全管理员及档案管理员应认真贯彻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安全管理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做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安全管理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做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档案管理制度5

  一、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0岁以老人、困难群体、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每年免费随访4次,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社区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续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六、非社区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

  未经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组织编制。

  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生产部职责:

  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

  确定文件种类

  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方针、目标和指标;

  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

  b.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资料;c.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HSE专篇、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g.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

  h.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i.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j.作业许可证等;

  k.其他资料。

  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指定编写人

  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管理手册由生产部负责编制;部门各过程管理类文件由过程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

  进行编写

  按照体系文件编写的格式要求进行文件编写。文件格式基本内容:

  a.目的:明确编制本文件要达到的目的

  b.范围:本文件使用的范围,包括活动范围、职能范围和管理范围

  c.定义:需要对使用人解释的术语或词汇

  d.职责:本文件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包括本文件的责任部门e.程序/规定内容:针对各项活动提出具体的要求、职责、时限f.相关文件:编制本文件所依据的文件或引用的文件g.相关记录:本文件涉及到的文件、表格和记录h.修改记录:本文件每次修改的主要概要的记录

  i.文件概要/流程:规定类文件的概要及程序文件的流程图文件的编号按如下要求:

  记录编号

  文件层别号

  文件类别

  公司代号jP

  其中:序号为阿拉伯数字,如:01,02,03等;

  文件类别为:管理手册用01标识,程序文件用02标识,公司级管理性制度用03标识,部门自有的安全管理制度用部门拼音首字母组合标识,如生产部用QG标识。

  例子:

  文件编号:jP-AQ-020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程序》表格编号:编号jPL-AQ-0201/01,其中01表示对应程序的第一张记录。

  所有文件必须有版本标识,如有文件更新,版本随之更新。

  评审和审批

  文件评审。文件由编制人在文件原件编制人栏中签字,交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再送交

  相关部门主管审阅会签,并由文件批准人应对文件进行仔细审核后,如果同意在批准栏签字;如果不同意将文件返回文件编写人,待修改完毕后再批准。

  文件审批权限。

  a.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总目标、管理手册、管理评审计划及报告、最高管理层职责、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b.过程管理文件由过程负责部门主管审核,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

  c.技术类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指标等、产品标准由技质部主管审批。d.各部门内部适用的文件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发放控制

  生产部发布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外发文件清单,该清单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版本、发放日期、数量、发至、接收人等。该文件清单在修改、增加/删减文件过程中应保持最新状态。。

  各过程负责人将所编写的文件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将书面文件及电子版文件一同送交生产部,生产部保存文件原件。

  各部门需建立《文件控制清单》,在发布/修改文件的同时,文件与文件清单保持一致。

  使用控制

  生产部组织负责更新管理体系有关文件,保证体系文件始终保持最新有效状态;每季度备份一次电子版文件。

  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各部门负责保管本部门相关文件;不得在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文件更新

  文件更改时,由过程管理部门持原批准人批准的文件、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同时更新《文件控制清单》,生产部保存批准的文件原件。同时各部门下发的综合管理体系受控书面文件应立即回收并更新,填写《文件与回收记录》,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

  当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因组织结构、产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组织对文件进行评审。如果需要进行修改,由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提出

  文件更改申请后组织对文件进行编写并按原文件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安全记录管理

  建立记录清单

  安环部制订安全记录台帐,使用统一表格。内容包括:记录名称、保管人、收集方法、保存年限、索引、介质、处置、类别等。安全记录的使用

  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所有记录应及时、真实,字迹整洁、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不能使用铅笔填写。收集

  定期对安全记录进行收集并整理记录,放到指定的地点保存或交档案室存档。

  储存、保护

  记录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媒体,对于电子媒体形式的记录,必须保证所保存的记录不被非记录人员或计算机病毒干扰,应留有备份。记录保存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虫鼠害、防止丢失、防磁等,同时还要做好标识。

  保存期限依据“安全记录台帐”中保存的期限规定。处置

  记录保存人按照“安全记录台帐”中规定的处置要求在保存期满后进行处置,包括销毁或归档。

  5相关文件

  无

  6相关记录

  AQ-0202/01文件控制清单

  AQ-0202/02文件发放、回收记录AQ-0202/03文件更改通知单AQ-0202/04安全记录台帐AQ-0202/05评审记录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2.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

  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3.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会档案、生产经营管理、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基建档案、外来文件、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其他档案。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4.归档要求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档案盒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5.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网,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6.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7.档案的保管

  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8.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机关及项目部文印管理,提高文印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文印工作必须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本公司文印管理职能部门,主管公司处理工作,各部、室、项目办及各项目部负责本部室各自的处理工作。

  3.公司必须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督办、缮印、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4.公司行文程序规定如下:

  根据文件性质和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承办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如多部门联合行文,必须由联合行文的部门会签后送公司综合事务部审稿。属行政序列文件须经行政领导签发,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编排字号和登记后,并打印出来。相关职能部门原拟稿人校对后,再缮印、用印和封发,文件底稿加盖公章后由档案室存档。

  5.各类的拟稿、修改和签字必须使用钢笔,不准使用元珠笔和铅笔。经修改后的底稿,如果稿面较乱,必须由拟稿人或承办部门清稿后交付签发和打印。

  6.上行文的呈办,下行文的执行、检查,均由拟文部门负责。

  7.公司设立档案室,统管各类文件。实行文件立卷归档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并及时地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标引、立卷、存档。

  8.凡公司和各项目部在各项工作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9.严格履行文件阅办手续。凡需借阅、传阅文件,均须及时签字、登记。档案管理人员须敦促限期归还。

  10.外单位人员需查阅本公司案卷,必须持介绍信。查阅一般性案卷,由综合事务部部长审批;查阅重要和重要资料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11.归档和资料的复印或复制,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要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完成复印或复制工作。

  12.严格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凡属机密文件,承办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带出分散保存,一律交档案室集中保管。密级文件未经上级批准,不允许复制。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安排,人员应按时上交标密文件。

  13.有关的具体处理办法,按《处理办法》执行。

  文档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安全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档案,特制定制度如下:

  档案管理包括公司所有的文档、技术、设备、财务和人事等文本、图表和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资料。

  本公司所有职工有保护义务。

  2.行文条例

  公司行文由发文部门拟办后呈部门负责人核稿,一般情况下报总经理签发,最后送至综合事务部打印发文。

  公司收发各类文件,根据文件性质,报总经理批示办理,并及时做好文件的登记、归档工作。

  公司领导不在时由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各类行政性文件的签发、批示。

  3.管理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应及时移交至本部门,集中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各部门的工程技术资料一般按年定期汇总移交至综合事务部管理,综合事务部根据文件资料性质,定期汇总存档。

  公司举办重大活动应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收集活动中的材料,集中管理。

  财务资料由财务人员按规定管理。

  各种资料应建立电子文档,实行电子化档案管理。

  销毁档案必须经过总经理认可,才可以销毁。禁止管理人员擅自销毁。

  禁止个人将公司档案及复印件送他人或出卖。第4/5页

  公司对保密档案,落实专人妥善保管。

  综合事务部应严格按档案性质、类别、保存年限来处理档案,意见先报公司总经理。

  4.责任

  有下列行为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国家法规,给予责任行为人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擅自涂改档案。

  未按规定办理档案登记,擅自拿走档案。

  未按规定向他人提供档案。

  损毁、丢失属于公司所有的档案。

  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

档案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乡镇财政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为各项财政工作服好务,根据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乡镇财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财政所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所有历史记录。

  第三条乡镇财政所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档案管理员是各项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承办人,负责拟定档案管理规范化实施方案,指导、监督各工作岗位的档案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编制、上报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是财政所信息储存、开发利用、交流服务的中心。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库房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第七条财政所应适时组织档案管理员、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业务水平。

  第八条财政所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章 立卷归档

  第九条财政所的档案包括上级文件材料、下级文件材料、本级文件材料和其他文件材料,可分为文书、财务、科技、实物等四类进行收集整理。

  文书档案包括各种文件、制度、计划、记录、纪要、报告、总结、合同、统计资料等;财务档案包括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分析材料和财务统计资料等;科技档案包括记载所有党务和业务工作活动的录音、照片、录像和电子文件(磁盘、磁带、光盘)等;实物档案包括单位获得各种荣誉的奖牌、奖章、奖杯、证书、锦旗等实物证明。

  第十条业务类材料的立卷归档在档案管理员的指导下由各岗位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其他材料的立卷归档均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财务档案(纸质版)可在财会部门保管一年后移交归档;文书档案(含财政业务)及时立卷,在次年三月份前移交归档;科技档案在办理完毕后及时立卷并移交归档,财务档案(电子版)还须做双份备份并分别存放;实物档案在取得后及时立卷并移交归档。

  第十二条各类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分类准确,按“特征”组卷、系统排列,封面填写清楚,标题简单正确,划定保管期限,编制案卷目录,案卷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章 档案的保管

  第十三条 坚持“先验收,后办交接手续”的原则接收档案进库,明确责任,确保进库档案的质量。

  第十四条 使用统一的装具存放档案,分门别类定位排列,定期做好库藏档案清查核对工作,使案卷目录与库藏档案相符。

  第十五条 严格履行档案移出收进登记手续,明确责任,严防错、漏、丢失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的“八防”要求做好档案库房的安全维护工作。财务档案电子版的双份备份磁盘或光盘除做好 “八防”外还须做好防磁工作,任何人不得对备份磁盘或光盘进行修改、增删。

  第五章 档案的利用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员要熟悉室藏,掌握信息,做好预测工作,并及时编制参考资料和检索资料,提高档案查准和查全率,为财政工作需要服务。

  第十八条坚持档案查阅、借阅、复制核准和登记制度。查阅、借阅、复制档案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后在档案管理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第十九条正确处理利用与保密的关系,既要积极提供利用,又要严格保密制度,防止泄漏党和国家的机密。

  第六章 秘密文件管理

  第二十条 秘密文件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即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秘密文件收、发、送、递、借阅等各个环节,都应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传阅秘密文件应由指定的保密员统一掌握,非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

  阅读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或阅文室进行,因工作需要符合阅读范围需借用文件的,一般不提供原件,可以保密本摘录,并按期清退销毁,对确需借原件的,应办理借阅手续。

  第二十二条 秘密文件不准通过普通邮政邮寄,保密员在外领送文件过程中,不准办理与领送文件无关的事,在外工作确须携带秘密文件的,要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

  非经原确定密级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机密,复印件和摘抄件须按原件要求管理。

  第二十三条 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密情况,要坚持做到月清理、季核对,并按期清退,在清查、清退中发现丢失的要及时追查。

  第二十四条每年办理完毕的秘密文件,应按文书立卷要求收集齐全,立卷归档,其档案案卷应持明密级不得擅自降低,解除密级。

  第七章 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五条单位应建立档案鉴定小组,负责判断档案价值,确定档案保存和销毁的范围;对保管期已满的档案,必须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经档案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判定其存毁。

  第二十六条 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清册,交档案鉴定小组审核,经乡镇(街办)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区主管局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稳妥慎重”的原则,将准备销毁的档案存放一段时间后再销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指派两个及以上的专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档案管理制度8

  1、档案保管权限

  1.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1.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1.3医院证、章、信由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1.4其它各类档案由办公室保存。

  2、档案保管期限

  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2.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2.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2.5一般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

  2.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

  3、文档的保存形式:

  3.1文字性一般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3.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实行加密爱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 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公室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

  3.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4、档案类型

  4.1行政档案,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确定》、《函》、《总结》、《报告》等各类正式公文;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医院年度(季、月、周)工作安排汇总表;《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购置车辆全部权证、购置税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2人事档案,包括: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勤打卡数据;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聘请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固定资产资料;其它须保存文档。

  4.4药械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出厂合格证、运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修理联系方式;

  设备运行修理、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4.5医疗档案,包括: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供应。

  档案查阅与复制

  1、院长有权查阅医院全部档案。

  2、病区、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科室全部档案。

  3、其他员工因工作须要应经过审批后可借阅有关档案。

  4、文档查(借)阅应在办公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

  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院长审批。

  档案的销毁

  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编制销毁安排及清单,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院长审批。

  2、院长审批同意销毁安排后,必需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当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书目中注销。

档案管理制度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矿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由专人管理。

  2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2.1矿属各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2矿属各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2.3矿属各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卡;

  2.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登记卡;

  2.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汇总资料;

  2.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登记表;

  2.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表等;

  2.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2.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安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2.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2.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2.12职业病预防限制措施技术档案;

  2.13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用品档案;

  2.14职业卫生培训教化汇总资料;

  2.15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习有关资料;

  3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状况;

  3.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3.5职业健康监护托付书或合同;

  3.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状况汇总资料。

  4 “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书目、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刚好归档;

  5 “两档”资料字迹清晰、图表清楚、文字正确、语言表达精确;

  6依据本矿人员变动,刚好补充完善“两档”,各表卡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系统审查完善一次;

  7 “两档”内的资料根据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刚好录入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员工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刚好分析;

  8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及其相关资料,档案室应照实地、无偿地供应,并在所供应的复印件上盖章;

  9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供应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照实供应;

  10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上来的职业卫生健康档案,要进行仔细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书目,双方签字、刚好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11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运用等状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需做好交接手续;

  12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实平安。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和通风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觉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刚好修补、复制;

  13运用职业卫生健康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惜档案,确保档案的完好,严禁任何人员对档案进行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14本制度最终说明权归矿安全管理科。每年依据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1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规范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厂区各生产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厂区各生产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

  3、厂区各生产单位工艺流程简图(用箭头表示);

  4、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5、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6、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8、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9、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

  10、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11、职业卫生管理方针、安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4、职业病预防限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6、职业卫生培训教化汇总资料;

  17、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

  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状况;

  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5、职业健康监护托付书或合同;

  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状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书目、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刚好进行归档。

  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晰、图表清楚、文字精确牢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六、随时、定期地依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刚好调整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七、“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状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八、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并复档案室应照实地、无偿地供应,并在所供应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供应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照实地供应。

  十、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书目,双方签字,刚好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状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需办好交接手续。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实、平安,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发觉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刚好修补复制。

  十三、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惜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本规定说明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平安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0

  1、收集:负责收集、接受本机关文书、专业、科技、会计档案及文件资料,要求门类齐全,对本机关的全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整理:分类、卷内排列准确,编号无误,装订整齐美观。

  3、保管:维护档案安全,做到不失密、不泄密,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虫、防尘、防潮、防晒、防高温、防鼠、防破坏“十防“工作,采用先进的保护设备和保护技术,延长档案寿命,对破损和变质档案要及时修复和复制。定期对库房保存档案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4、鉴定:判定档案材料的存毁与取舍,重点保护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

  5、统计:对库房档案的数量进行登记与统计(包括总藏量、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与销毁的登记与统计)。档案人员情况统计、档案设施、经费、信息反馈登记与统计,对登记和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

  6、检索工具:做好案卷文件目录、分类目录、人物卡片的输入工作。

  7、编研:汇编档案文集(全宗说明、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字汇集),编写档案参考资料及编辑公安史志、年鉴。、

  8、利用:明确服务方向,端正服务态度,掌握档案资源信息和档案需求信息,掌握利用工作的规律,不断改进利用工作,加强档案利用宣传,扩大档案工作影响,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服务。

档案管理制度11

  1、测绘成果及资料人员管理制度

  测绘成果及资料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要做到收集齐全、完整,装订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档案人员变动时,双方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交接未清不得离职以免档案受损失。

  2、测绘成果及资料保密制度

  定期组织有关保密教育材料,增强保密观念和遵守保密纪律的自觉性,克服麻痹思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切有密级的文件、刊物、档案的.存放必须在有保卫的地方,并经常检查存放保管情况。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要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遵守保密守则,发现失、泄密问题,要追查责任,严格处理。

  3、测绘成果及资料保管制度

  为确保档案的完整无损,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防鼠咬,并做到经常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档案统计登记本,对收进和移出情况及时统计,做到底码清楚。

  4、测绘成果及资料的借阅制度

  查阅档案要填写登记册,并认真填写利用效果登记。档案一般不准带出档案室,本单位借阅档案,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最长期限不准超过10天。外单位需查阅档案时,需持本单位介绍信,只准查阅不准带走。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准涂改、勾画、私自复制和随意抽出文件。对损坏、泄密、丢失档案,要根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责令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1)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机构为档案室。

  2)设有2名专职测绘资料档案保管人员。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设施说明:设有专门的测绘资料室,配备存放专用档案柜,橱柜上锁,防盗门牢固。

  质量检验机构情况:由5名人员组成的质量检验小组负责测绘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机构人员情况:共5人,负责人1名,高级工3人,测绘技工1人。

档案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的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高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各高等学校必须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 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四条 高校档案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同时接受国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 各高等学校应在校(院)长统一领导下做好档案工作,确定一名校(院)长分管,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综合档案室或档案馆。

  综合档案室的建制应按学校规模确定。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三千人以上为副处级,三千人以下为正科级,由校(院)长办公室领导。

  档案馆为系处级建制,由校(院)长直接领导。

  高等学校设立档案馆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校历史悠久,一般应在五十年以上;

  (二)学校规模大,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五千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三万卷(长度三百米)以上;

  (四)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备。

  第六条 高等学校档案馆属事业单位档案馆。它既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

  第七条 高校档案部门的基本任务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二)制订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开展档案的开放或利用工作;

  (五)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六)参加档案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协作,进行档案信息交流;

  (七)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八条 对于某些需特殊条件保管或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管理。分室是档案部门的分支机构,受档案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领导。

  高校附属单位(如附属医院、校办工厂等)的档案工作受学校档案部门和附属单位双重领导。其档案机构的设立和档案管理、移交等,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九条 高等学校各部、处、院、系、所等部门,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分工主管该部门的档案工作,并视情况配备一至二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 高校档案工作人员

  第十条 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并视需要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可由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一名。

  馆长、副馆长、综合档案室主任人选由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热心档案事业、有馆员(或相当馆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

  第十二条 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规模及馆藏档案数量等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包括档案部门和各部门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以及以做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按《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39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第四章 经费、库房和设备

  第十四条 高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应单独立项,列入学校预算,统筹解决。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对用于保存本部门归档文件所需的档案装具等设备,在其经费中给予支持。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必须为档案部门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存放声像等特殊载体档案,应设有专门库房并配置恒温、恒湿设施。

  凡设置档案馆的高校,应充分考虑学校的发展规模,馆藏档案的增加数量,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合理安排档案馆库房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可单独建设馆库,档案库房建设要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有计划地为档案部门配置复印、录音、照相、录像等设备,逐步实现电子计算机管理与档案缩微化。

  第五章 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和接收工作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归档制度,并纳入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每项重要的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工作,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做到各项工作与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对科研成果、产品规划与试制、基建工程等进行鉴定、验收时必须有档案部门的人员参加。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档案部门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加以审查,签署意见。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的项目,不予验收,不予上报成果。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课题组立卷的制度。一般由立卷人按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加以系统整理组卷,编排页号或件号,填写卷内目录,交本部门档案工作人员检查、装订后向学校档案部门移交。档案部门应派人指导立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行政、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各党政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本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党务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教学类

  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执行。

  (三)科研类

  按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四)基本建设类

  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五)仪器设备类

  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五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六)产品生产类

  主要包括学校自行研制、试制产品的文件材料及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样品照片、录像等。

  (七)出版物类

  主要包括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八)外事类

  主要包括学校有关人员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含在国内举办的)、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进修及学校聘请的外籍、港澳专家与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授予中、外学者、著名社会活动家名誉职务的有关材料等。

  (九)财会类

  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预字(84)第85号)执行。

  以上各类系指归档范围。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二十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归档时间应按以下要求:

  (一)学校各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六月底前归档;

  (二)各教学部门和能按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学年度寒假前归档;

  (三)科研、基建等部门,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第二十四条 凡由本校与其他单位分工协作完成的项目,由主办单位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以外,应将复制件送交主办单位保存。

  第二十五条 高校档案原则上由各校档案部门永久保管。在国家需要时,或学校所存部分档案列入有关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时,应向有关国家档案馆提供所需部分档案原件或复制件。

  对因学校分立或合并,其分设或合并前的档案,应本着集中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经协议由一校或合并后的学校档案部门统一保存。有关学校在利用这部分档案时,应予优先照顾,并提供方便。

  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中的个人在其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本校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对于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式的重要文件材料,高校档案部门可通过征集、代管等多种形式进行管理。对个人向本校档案部门捐赠档案的,学校应予以奖励。

  第二十七条 高校档案部门要注意向国内外征集与本校有关的各种档案和资料。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 高校档案部门要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排列。

  高校档案的分类方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造册报经校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三十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下列统计工作:

  (一)对档案的收进和移出、全宗和案卷数量、档案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

  (二)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三十一条 档案库房技术管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研究和改进档案保护技术。对已破损和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及时修复或复制。

  第三十三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第七章 档案的`利用与开放

  第三十四条 高校档案馆应按照规定向全校和社会开放档案。

  高校档案馆开放档案,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个人,在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后,均可查阅利用属开放范围的档案,并可以摘录或复制;

  (二)利用者要求复制档案,一般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并按规定合理收费;

  (三)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华侨要求利用档案,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

  (四)外国机关或个人要求利用档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未经学校授权或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公布档案。

  第三十五条 高校档案馆应设立专门的阅览室,并提供档案目录(属开放范围的)、全宗指南、档案馆指南等。

  第三十六条 馆藏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开放;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专利或技术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利用的。

  第三十七条 对于要求查阅、摘录、复制属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档案馆长同意;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须经科研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必要时要报请校领导审查批准。

  第三十八条 高校综合档案室所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校利用。如其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经综合档案室主任或校(院)长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查阅。如需利用的档案涉及重大问题或党和国家秘密,须经校领导批准。

  第三十九条 高校档案部门必须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著录标准按国家标准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执行。

  第四十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出版和公布档案,须经档案形成部门同意,并报请校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 对于重要的、珍贵的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得提供原件使用。如特殊需要,须经档案部门领导批准。

  第四十二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如举办档案展览、陈列等,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应在高年级开设有关档案管理的选修课。

  第八章 考核、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三条 高校档案部门应建立检查、考核和评估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对优秀的工作人员和突出的服务成果、研究成果给予奖励。

  第四十四条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处理方法予以处罚,并按有关规定建立备案制度。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六条 高等学校根据本办法可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所发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办法》[(82)教办字254号]、《关于高等学校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84)教办字210号]同时废止。

档案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有关记录的管理,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记录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的管理。

  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安全记录和安全文件资料的管理及上报。

  3内容

  3.1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文件、安全技术和设计资料、安全记录的.日常管理由安全专人负责管理。文件的制定、下发、作废和收回按照《文件管理程序》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记录按照《记录管理程序》执行,安全生产记录包括:

  管理评审报告;

  事故、事件记录;

  风险评价纪录;

  培训记录;

  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检查记录;

  健康监护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安全会议记录;

  监测检查记录;

  资质证书和许可文件;

  应急演练记录;

  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其他。

  由各采区和相关部门的记录按时上报安全科,并将上述安全记录纳入档案管理,由安全科分类汇总后进行归档保存。

  3.2查阅档案程序

  ①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厂长同意签批;

  ②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填写《文件/记录借阅登记表》经领导批准。

  ③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

  3.3保管

  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记录的整理和档案的保管工作。

  3.4填写要求

  负责档案和记录填写人员需确保记录的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填写及时,签署完整,标识明确、编号清晰,完整反映相应过程,明确保存期限,并按期限保存,对超过保存期限的及时按照《记录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使其更好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在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书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二、文书的管理

  第三条文件的传送和借阅

  1、上下级及平行单位对我公司发、送、报的文件,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编号、登记、签批送阅意见。各部门收到的文件也要送综合办公室编号、登记。

  2、传阅的文件由文书负责传递,一般文件要在三天内传阅完毕,急件要在一天内传阅完毕。

  3、凡领导批办的文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应按期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填写后及时归还。

  4、因工作需要借阅的文件,办理借阅手续后一周内归还,阅文时不得在文件上涂抹、写字、作标记。查阅有关秘密文件,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否则不外借。

  三、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及利用。

  第五条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上级文件、公司所发文件、业务报表、财务报表、原始凭证、各类合同、协议、预决算成果报告书、照片、图像、声像、证书、实物、公司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开会的材料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六条对接收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加工、整理、选册、分类、排架等科学化管理,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建档。

  第七条按公司档案形成规律编制总账、分类目录、底图目录和其它必须的检索工具,加盖档案专用章。档案分为短期(五年)、中期(十五年)、长期三种。

  第八条各部门应积极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将签订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及成果报告书等资料交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应归档材料,因拒绝交档案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由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各部门应建立项目档案光盘管理制度,便于查阅。

  第九条档案管理应符合档案保护技术要求,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尘等预防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及业务水平,认真负责的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2、积极主动的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充分实现档案的实用价值,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查(借)阅手续,提高警惕,严防档案泄密或丢失。

  四、档案的形成与归还时间

  第十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1、必须完整准确。

  2、所用纸张必须符合国标、部标规定。

  3、字迹工整、严禁草体、错别字。

  4、必须按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1、当年的外来文件及公司制发文件,在该年底整理归档。

  2、财务凭证材料,每年整理归档一次。

  3、各类合同、协议、预、决算成果报告书,在合同执行结束后即整理归档。合同、协议、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装订成册;成果文件保存书面资料一套,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一套,计算书手稿装订成册,计算、校对、审核人员签字齐全。

  4、照片、图像、声像、证书、实物及中心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开会带回的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档案借阅的规定:

  1、凡公司员工均可借阅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档案材料,如超越本人职责范围,需经总经理批准。

  2、查阅档案必须登记,由分管综合办公室主任签字,写明要查阅的档案卷号名称及用途。

  3、查档人员与档案员应对所查阅的档案进行认真清点,当面核对,归还时也应认真清点,发现破损或缺页时,要落实责任,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4、查档人需长期使用档案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复印。

  五、附则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股东会议予以修订。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六、保密制度措施

  第1条为保证本公司执业信誉,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维护客户和本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规章、部门规章、规范化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第2条本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均应遵守执行本制度。

  第3条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清查、核实、审计、估算阶段完成以后,各工程造价咨询成员的工作底稿、有关的数据资料,应无保留地交与报告复核人。报告复核人应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咨询业务中产生的所有原始资料整理后,交与项目负责人。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所有工作底稿经项目负责人审查后,再由报告复核人整理归档,未归档的资料及时销毁。

  第4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除非得到客户的书面许可或依法律、法规要求公布的,不得将任何资料和情况提供或泄露给第三者。

  第5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及任何第三者面前谈论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情况。

  第6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携带工程造价相关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不得在公共场所展示客户资料。

  第7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使用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资料。

  第8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工作方针、经营原则、发展规划及有关经济活动和内部掌握的政策和策略。

  第9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将未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带回家作业。

  第10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擅自将本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依据资料外借。

  第11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查阅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档案,须经本公司业务负责人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查阅。

  第12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泄露本公司开发重要社会活动的情况。

  第13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除非接受有关主管部门或协会检查不得将本公司的造价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工作底稿范本等科研成果提供或泄露给本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与同行经验交流,或向公开媒体投稿时应就披露的内容事先征得负责人书面同意,除工作需要,不得将上述资料私自带出公司,不得擅自复制、抄录。

档案管理制度15

  1、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要求

  1.1、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1.2、归档文件的要求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2、工程档案的管理职责

  2.1、中国华冶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现场各分包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2.2、中国华冶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部各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归口管理的资料归档,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档案工作的领导,对本部门工程文件归档的完整、准确负有领导责任。

  2.3、各分包单位负责按要求向工程管理部提交归档资料。

  3、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保管、统计

  3.1、工程档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3.2、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3.3、工程档案的立卷

  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3.4、工程档案的编目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3.5、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部门资料员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0日内,部门资料员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一份移交给城建档案馆,一份移交给工程档案室。

  3.6、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

  3.8、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4、档案的保密

  4.1、不得随意拆换档案卷宗文件或对档案文件进行剪切涂改,不得在档案文件上写字、划线、做记号等。

  4.2、借阅档案的,应填写借阅申请,经档案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可借阅。

  4.3、严禁任何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所掌握的业务秘密向外传播,严禁任何人将内部文件向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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