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师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的管理制度 1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教师工作的考核、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工作调动、岗位培训、奖励惩罚等都有着重要意义。建立完善的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搞好教师档案立档工作,是教导处的一项基本工作。它可以帮助学校全面地、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的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业务档案由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业务情况登记表两部分组成。
二、基本情况登记表由教师本人填写,学校审查。业务情况登记表由教导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其中学习培训情况、论文、科研教研成果、获奖情况等由本人及时准确填写。
三、业务情况登记表中各项内容应于期末放假前填写完毕,由校长和填档人员共同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存档。
四、教师工作调动后,由所在单位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本校提取业务档案,并填写业务档案登记册中调档情况一栏相关内容。
五、教师业务档案实行专柜存放,每人一袋,由教导处负责保管,教师确因实际需要查阅档案或修改相关内容时,应有教导处人员陪同,但考评部分不得修改。
六、业务档案主要内容
1、个人简历、业务自传。
2、每学年担任的主要教学工作、班务工作记录。
3、每学年的教学业绩。
4、每学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及相关数据。
5、进修、考察学习内容、学习成绩、学历证明等。
6、公开发表的`各种论文、课件等内容。
7、参加各级教育科研课题及研究情况。
8、公开课、优质课竞赛获奖情况,学习听课情况。
9、其它兼职工作情况。
七、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一般要求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导处统一管理。具体由教务主任负责进行搜集、整理和组织鉴定、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属于永久性保存的材料,应确定专人保管,档案的存放应设专柜。
2、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教师可到教导处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业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拆卸、污损或圈点、划线、加字涂改等。
3、整理业务档案要做到系统、完整、准确,要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整洁。
4、教师调动,业务档案即寄往调入单位,以便于全面、妥善安排工作。
八、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1、由教导处制作统一的教师业务情况系列表格,负责教师业务档案收集、整理,由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电子与纸质版集中向教导处归档。
2、纸质归档材料要求用深蓝或黑色钢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九、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与查阅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导处集中统一管理。
2、教师业务档案收集存档后,不得擅自改写或变更。
3、新进教师,应于报到后一周内建立相应业务档案。调离或退休教师,应按档案管理条例办理移交或处理业务档案。
4、教师可以在教导处查阅和利用个人的业务档案,教师业务纸质档案原则上一律不借出,如需借出,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教师的管理制度 2
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坚持教职工集体办公制度,促进全校教师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敬业勤业;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20xx年度《冀洼小学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坚持领导查岗、值日制度。值日教师必须每天对全校教职工的出勤、办公、上课情况进行督查,如实填写校务日誌。
二、凡因公、因事、因病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自己的姓名、请假原因和时间,如提前返校时必须及时销假,并填好销假日期;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而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离岗者均视同旷工;凡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请假需要别人代替请假的,由代请人履行请假手续。如果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造成缺课现象,除记旷工外,班上出现的.安全问题由该教师负责。
三、请假1天以内—3天由本校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中心校长批准。
四、因出公差或学校派出学习视同出勤,但必须办理离岗手续,并协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否则视同旷工。
五、教师旷工一天扣款100元,累计计算,早辅旷工六节计一天。
六、教师迟到每次扣10元,早退每次扣款50元。
七、教师请事假每天扣款80元,每节扣20元,病假每天扣50元,每节扣10元,且自行调课,需教导处调课的代课费由其本人承担。具体按教学管理制度执行。家庭有事全学期允许请2天特假,但要自己调课,不扣款。请公假、婚假、丧假的由学校安排代课,并由学校支付代课费。
八、每学期设满勤奖,金额为100元/人。(公假算满勤)
九、严禁在校内、外赌博和酗酒闹事者发现一次批评教育,(校外指学校周边),第二次扣款100元,第三次扣款200元,第四次报坛厂小学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自己负责。
十、严禁霸王假,(捎假条、带口信形式)霸王假算旷工。十一、在开会时教师在下面开小会、打瞌睡等不遵守会议纪律者,发现一次扣30元。
十二、按通知时间准时开会,旷会扣款40元,请病事假扣10元;迟到每次扣10元,会议中无故早退的,算一次旷会。会议超过半小时后到会按旷会处理。
十三、事假、病假一学期内累计超过一个月,迟到5次以上,早退2次以上;旷工1天以上;旷课累计达5节以上;旷会3次以上者;当年度或学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十四、在岗教职工以请病假、事假为由不到校上班的,经查不属实的,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五、对临时代课的教师实行补贴,每代一节课补10元,由教务处安排,对拒绝代课的教师,算该教师一节旷工,且以后该教师有请假的,教导处不会作安排。
十六、对学校安排有值班(即:课间维护学生安全)的事前未请假不到岗位者每次扣30元。
十七、考勤一月公布一次。
教师的管理制度 3
1、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2、进入舞蹈室,应穿软底鞋或舞蹈鞋,严禁穿硬底鞋入内。
3、舞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4、舞蹈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5、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学校物资管理规定罚款,对蓄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应严肃处理。
6、房室钥匙应由舞蹈室管理人员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须做好登记,用后验收。
7、使用部门使用完后,将器材设备恢复原状,并清除垃圾。
8、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坚持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由舞蹈室管理人员每天负责检查、落实。
教师的.管理制度 4
1、带教老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护师(含护师)以上技术职称,属本科系的业务骨干。由所在科室推荐,并经护理部考核、审批而定。
2、带教老师在本科护士长的领导下,全权负责实习学员、进修生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3、带教老师在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护理部——带教老师——学员班长三级管理制。
4、实习、进修学员在本科室轮转期间,带教老师应了解学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属学校、学历、进出科时间,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及心理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在学员出科时给以恰当的鉴定。
5、合理安排学员的实习计划及班次。负责落实“一带一”教学制度,安排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参与带教。原则上,工作2年以上的护士和二级以上(含二级)护士,并获得执业资格者方可参与带教。
6、带教老师应结合本科病人的疾病特点,负责安排每周至少一
次给学员讲课,要求每次课不少于30分钟。并要求老师有授课教案,学员有听课笔记。
6、带教老师负责指导学员完成指定数量的全程护理病历或特护记录单,要求指导每轮学员完成全程护理病历或特护记录单2份(整个实习期间,每名本科生至少完成4份,大专生至少3份,中专生至少2份护理病历或特护记录单),负责批改后上交护理部。
7、每轮学员进、出科时都要对其进行理论考试,出科时还要进行1—2项操作考试,并记录成绩,上报护理部。
8、带教老师负责实事求是填写实习、进修学员轮转鉴定。
10、未经护理部同意,带教老师不得更改学员轮转次序、不得对学员分布进行调整。
11、未经护理部同意,带教科室和带教老师不得批准学员病事假。学员请病假,带教老师负责检查验收其有效诊断证明后,立即上报护理部;学员请事假,需有其校方出具证明,学员填写假条,带教科室和护理部均签署意见后,方可离院,归队后需到护理部销假。
12、护理部每两月召开一次带教老师座谈会。相互学习交流带教经验,取长补短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13、护理部每月通过检查教案、学员调查问卷、学员对带教老师测评、护理部不定时走访、抽查等形式,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教学质量考评。
14、如连续三次测评平均成绩未达80分以上,经护理部调查核实后,确属不合格带教老师者,取消其带教资格;如连续两次问卷调
查显示其“不按教学计划带教”者,护理部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经护理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限期更正,屡教不改者取消带教资格;如调查问卷连续三次显示“本科室无称职带教老师”,经护理部调查核实,确属为不合格带教科室者,取消科室带教资格。
15、连续2人次被取消带教资格的科室或连续三次被测评为“本科室无称职带教老师”的科室,本项目的科室成绩将以0分计算。
教师的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力量,按照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要求,根据《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的管理。
第二章聘用考核
第三条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任)制、岗位责任制。教职工聘用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县直学校、乡镇教育辅导站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相应待遇,确立双方受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
县直学校中层领导、乡镇教育辅导站站长和农村初中及九年制学校校长(副校长)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选聘任用。
农村初中及九年制学校中层领导、农村小学校长由各乡镇教育辅导站公开选聘任用。
第四条学校校长任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优良,思想品德良好,教学业务过硬,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勇于改革创新;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学校教职工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县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乡镇教育辅导站站长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其考核结果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履行职责及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确定;乡镇各学校教职工由所在乡镇教育辅导站负责考核;县直学校教职工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
考核内容和方法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任务确定。考核要客观、公正、准确,考核办法、程序、结果、特别是优秀、良好等次的确定要公开公示,并充分听取本人、其他教职工及学生意见。考核结果要作为调配、奖惩、晋职晋薪、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在职称限额内实行公开评聘,逐步实行评聘分开,可低职高聘,也可高职低聘。
要严格按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聘工作,优先评聘教学一线教师,特别是对获得中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要聘用在教学岗位,县教育主管部门要与聘任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保证其在教学一线工作,坚决杜绝聘了中高级职称就走下讲台的不良现象,做到人尽其才,使中高级教师发挥更大作用。
第三章调配交流
第七条教职工岗位调整、交流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申请调整岗位的教职工应向县教育主管部门递交申请,属乡镇学校的由乡镇教育辅导站加注意见并征得乡镇政府同意;属县直学校的要征得学校同意并加注意见。为了既稳定教师队伍,又解决教职工分居、家庭困难等问题,进行轮岗交流,每年调整数量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3%以内。
第八条县城学校所需专业教师,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专业学科及人数,采取选调和考试两种选人用人办法。
第九条农村教师实行5年服务期制度,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到农村学校工作服务5年后再进行调整交流。
为鼓励教职工服务边远乡镇教育工作,给在祁连、旦马、东坪、毛藏、赛拉隆等边远乡镇所属学校,以及在大红沟乡的西顶、下西顶、东槐、灰条沟、夹台小学;西大滩乡的马场、马场台、东泉小学;东大滩乡的圈湾小学;哈溪镇的关家台、茶岗、尖山、长岭小学;安远镇的白塔、马家台小学;朵什乡的龙沟、阳山小学;赛什斯镇的旦台、东大寺小学;天堂乡的大科什旦、小科什旦、业土小学工作的在岗教职工,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每月增发工作性津贴5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在交通不便、生活环境相对艰苦的祁连、旦马、毛藏、大红沟、东坪、赛拉隆等乡镇教育辅导站工作5年以上、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申请调动的,每年按申请人数5%的比例,根据本人要求分期分批同交通条件较好、生活环境相对好的天堂、炭山岭、赛什斯、哈溪、朵什、西大滩等乡镇教育辅导站所属工龄在10年以下的教师进行交流。在祁连、旦马、毛藏、大红沟、东坪、赛拉隆等乡镇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申请调动的每年按申请人数5%的比例根据本人申请同松山、安远、抓喜秀龙、石门、打柴沟、华藏等乡镇教育辅导站所属工龄在10年以下的青年教师进行交流。
第十条夫妻双方在教育系统工作,因工作分居5年以上的,凡属乡镇之间分居的,优先调整交流,逐步给予解决;凡属县城与乡镇之间分居的,通过选招考试等办法优先逐步解决。
第十一条农村教职工确有父母年老病残、子女无人照顾在家留守等特殊困难的,其中家在县城的优先调整到县城周边乡镇教育辅导站工作,或在进城教师选招考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招;家在其它乡镇的,调整到家庭所在乡镇教育辅导站工作。
第十二条各单位、各部门确需从教师队伍中选调人员,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报请县政府批准后,方可选调,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从学校抽调(或借调)人员到机关工作。
第十三条教职工确有特殊原因调出本县或县内转行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请县政府审批。
第十四条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中小学教师入口关。
(一)申请调入我县的教师,必须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师范专业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并经过严格考核。
(二)选聘新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
(三)已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对已在学校工作的不具备教师资格的教职工要督促其取得教师资格或者调整到教辅、工勤岗位。
第十五条实行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没有支教或无农村工作经历的城区学校中青年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支教2—3年,编制保留在原单位,工资待遇不变。城区中小学教师必须要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或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才能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城区学校要有计划地做好支教工作,特别是优先安排没有支教或无农村工作经历的、面临评聘中高级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
第四章培养培训
第十六条鼓励教职工通过自考、函授、电大、离职进修等途径提高学历层次。申请离职进修的教职工要向所在县直校或乡镇教育辅导站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直校或乡镇教育辅导站加注意见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教学实际需求和专业课教师余缺情况有计划地每年选派20名左右重点学科或紧缺学科教师离职进修。以尽快实现小学教师大专化,中学教师本科化并有一定比例的硕士研究生的师资培养目标。
第十七条教职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离职进修的,乡镇教育辅导站或县直学校要根据有关政策,保证全额落实工资待遇;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离职进修,按自动脱岗对待。
第十八条县直校、各乡镇教育辅导站要依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师风为主要内容;以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为基本形式;以每年不少于12天(72学时)为基本期限的教师全员培训。认真、及时、按要求推荐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县级教师培训。教职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所在学校应督促其改正,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每年按教育公用经费的5%核定教师培训经费,其中2%部分用于县级教师培训,3%部分用于县直校、乡镇教育辅导站校本培训、乡级教师培训。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县直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请假在三天以内的,副职由正职审批,正职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请假在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的,副职经正职同意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正职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在七天以上的,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第二十条各乡镇教育辅导站、县直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工考勤制度。教职工请假7天以内由乡镇教育辅导站或县直校审批;教职工请假在7天以上由所在单位审核,加注意见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全县统一标准,统一要求。按有关规定和生活实际,教职工请丧假在7天之内、婚假在15天之内、产假在90天之内(产前产后累计,领取独生证的另行规定)为正常假。实行晚婚的,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产假为105天。
第二十一条患重大疾病住院或休息治疗的教职工请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和本人申请,经乡镇教育辅导站或县直校认真核查并加注意见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复核,病假视其具体情况所定。教职工病愈后要及时回单位工作,必须凭住院证明、出院证等材料及时销假,若无上述材料,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者按旷工论处。
因患重大疾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病残教职工,准予办理病休手续。
第二十二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年度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教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总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教职工病假在一学期及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总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发给本人总工资的80%;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三十年以下的,发给本人总工资的85%;工作年限三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总工资的90%。
第二十三条坚持以德治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教职工要不断提高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纪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加强民族团结,不做有损于教师形象和不利于团结的事;
(二)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无理剥夺学生学习权利,禁止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禁止教师私自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学习生活用品,禁止要求或暗示学生家长提供宴请、礼品、财物,不利用教学职务谋取私利;
(四)实事求是,公正严明,不得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忠于职守,严于律已,认真遵守学校纪律,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六)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发展观,禁止宣扬封建迷信和传播低级庸俗、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严禁参与邪教活动,严禁;
(七)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禁止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等活动;
(八)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不得在上课时抽烟或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上班时间酗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或炒股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按到龄即退的原则,办理退休手续,在未办理退休手续前,原则上不得脱岗,学校应视其具体情况安排好适宜的工作或请假休养。
第六章奖励处罚
第二十六条各乡镇教育辅导站、县直校要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定期评选表彰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培养选拔教学能手、名优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者,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选拔培养名教师、名校长、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对评选出的名教师、名校长经考核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发给奖金1000元/人,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对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应及时报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省、市政府和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教职工无故旷工的,旷工1天应给予批评教育;连续旷工3天以上7天以内者,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连续旷工7天以上15天以内者,责令其待聘,待聘期间按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费,并安排离职学习,学习期满后可重新聘用。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及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由所在乡镇教育辅导站或县直校书面报告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予以辞退。
第二十九条教职工违反本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所列纪律,行为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按年度考核办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直校或乡镇教育辅导站书面报告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待岗:
1、不认真工作,严重失职失责的;
2、连续两年考核名列县直校或乡镇教育辅导站倒数第一的;
3、工作散漫,不胜任教学工作的。
教职工待岗期间按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费,安排离职学习培训一至两年,学习培训期满后可以重新考核竞聘,不能继续竞聘上岗的,报县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教师队伍的考核、聘用、调配、奖惩等要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县直校和各乡镇教育辅导站要加强教师队伍的监管和培养,切实提高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水平。对弄虚作假、贪赃枉法、优亲厚友和滥用职权,严重影响教师队伍管理和稳定的人员,要依法从严处理。
第三十二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教育辅导站的管理。每年年初和乡镇教育辅导站签订工作责任书,年底进行认真的量化考核,民主测评,促使乡镇教育辅导站把工作重点放在依法管理、抓好教学质量、服务教学、服务教师上。乡镇教育辅导站在教师岗位调整、职称评定、财务收支、评优树先、奖罚等方面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在这些方面弄虚作假、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乡镇教育辅导站站长及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对不胜任工作的要予以解聘,情节特别严重的要按党政纪处理。
教师的管理制度 6
为进一步推进全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激活队伍活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每学年进行一次选聘。被聘任的教师、职员、工人必须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学校对教职员工实行绩效工资制。
3.学校每学期对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
4.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和教科研工作,并支持青年教师的学历进修。
5.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6.学校保障被聘教职员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福利待遇,并逐步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
7.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一切规章制度。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8.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9.学校教师要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开拓创新”为努力方向,全面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学习。
10.学校教师必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违反规范的教师,学校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解聘。
11.学校依法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工会具体负责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教师的管理制度 7
1.制定详尽的考勤政策:根据酒店实际情况,制定一套既符合法规又适应业务需求的考勤制度。
2.引入自动化考勤系统:利用现代技术,自动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减少人为错误。
3.培训与沟通:对全体员工进行考勤制度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4.定期审计:定期检查考勤记录,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5.反馈与改进:收集员工反馈,对制度进行适时调整,以保持其有效性。
酒店人事考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持续的工作,需要管理层的.重视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以实现高效、公平的人力资源管理。
教师的管理制度 8
请假考勤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它有助于:
1. 维护工作秩序:明确的请假流程和考勤规定能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效率。
2. 保障公平公正:通过统一的标准,避免因个人差异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3. 保护员工权益:合理安排假期,确保员工的休息权,有利于提高工作满意度和生产力。
4. 提升管理效能:准确的考勤记录为薪酬计算、绩效评估提供依据,便于人力资源管理。
教师的管理制度 9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光,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超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双倍),注:请半天假(在中午十二点前算半天)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四、孩子在园内发生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景,有当班教师自我负责,接送期间孩子在园内发生职责事故的,则有值班教师负责。
五、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教师负责,教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教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我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教师值班。
七、每一天记录孩子出勤情景,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教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景,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景,以便我们改善。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一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日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教师10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教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教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教师的管理制度 10
一、办公时间不允许做与教学研究无关的事情(如欣赏音乐、玩游戏等)。
二、不允许带小孩和外来人员随便出入微机室。
三、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四、讲究卫生,不在微机室内吸烟,值日教师保持室内整洁。
五、爱护公物,最后离开者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六、不经允许,不得随便使用他人微机。
教师的管理制度 11
1、认真拟定计划:学期初,应通读一遍教材,仔细拟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并安排好教学进度。
2、依据《课程标准》,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教学内容和阅读有关参考资料,进行备课。
3、备课时要做到六备: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教学手段;备板书和语言。
4、在备课中体现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并把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教师中交流。
5、练习设计要有层次,有梯度,举一反三。
6、作业科学,适量。
7、能客观地分析得失,有得力的补救措施,认真写出教学反思。认真进行二次备课,针对性强,适合本班学生实际,体现个人的教学风格。
8、教师每月上交一编自己整合的优秀教案
教师的管理制度 12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早晨:值日领导、值周教师、有早自习的教师必须参加早操,组织学生早操纪律,检查卫生。
2、晚上:值日领导、值周教师、有晚自习的教师必须检查学生就寝纪律。
3、教师工作例会为每周日上晚自习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事假一般需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书面(电话、口头)请假,不准由他人转告或代请假,不按规定的作旷工记录。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2、教师病假五天以内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及乡镇以上医院的有效病假证明报学校批准;五天以上由本人出具书面请假条及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病假证明,学校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人事股批准备案。
3、严格控制事假,教职工请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一般不得超过10天。村小教师请假由学区校长审批;完小教师请事假一天,由张明富校长审批;事假三天内由本人出具书面假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由学区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本人出具书面请假条,学校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人事股批准备案。
4、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①符合法定婚龄,结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始夫妻,可享受婚假7天(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时间计算为:婚礼当天、婚礼的前三天和后三天,含节假日和返校时间。)
②教职工直系亲属过世时,根据具体情况可请7天丧假,时间计算为:上山当天、上山的前三天和后三天;公、婆过世可请假三天,时间计算为:上山当天、上山的前一天和后一天;含节假日和返校时间。为其他亲属奔丧的作事假处理。
③女职工的法定产假90天,根据《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产假12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晚育年龄为女方25周岁)。违反计划生育的,无产假,并作旷职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记缺勤。
四、教师平时管理规定
1、每周日完小老师必须返校,每周五学生放学后才能离校,无特殊事情一般不准请假,有特殊事每月只准请假一次。旷工一天扣50元、请事假一天扣20元、请病假一天扣10元、完小教师缺会一次扣5元(完小会)。请假时间计算,在上下午课前到校记半天,在上下午课后到校记一天。
2、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严禁私自调课,私自调课一节双方各扣5元。若有特殊原因,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教导主任协调后方可调课;否则按旷教处理,旷教一节扣10元(无人上课)。
3、同班语文、数学教师请假或旷课时,搭班数学、语文教师应主动顶课(跨班课程由教导安排),未主动顶课的搭班教师或不服从值日领导安排的教师每节课扣5元。
4、凡学校大型活动(文艺汇演,庆祝大会,体育活动,开学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集会)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实际情况记为事假。
5、每周五降旗(放学)时,每个班必须有一位搭班数学、语文教师组织学生放学;否则两位教师都按旷教半天记录。
6、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值日领导相应责任。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有关领导人员或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20xx年9月1号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教师的管理制度 13
听评课是一项十分有研究价值的教研课题。它对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深化教学改革以及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听课为学校组织的集体听课和个人随机听课,学校组织的听课须每位同科教师都参加听评课,并与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相结合,个人平时听课重要以交流为目的。通过互相听评课,它对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深化教学改革以及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听课为学校组织的集体听课和个人随机听课,学校组织的听课须每位同科教师都参加听评课,并与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相结合,个人平时听课重要以交流为目的。通过互相听评课,使教师之间交流信息,传播经验,取长补短、互相促进。为做好听评课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学校每学期必须根据教学工作的特点,确定教学改革的方向,主管教学的领导,要经常深入课堂、教研组听课与评课,推动教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5节。
2、各教研组每学期必须围绕教研组教研课题,在组内相互听评课,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听本组每位教师一节课,并在互相听评课的基础上推荐1—2节校级公开课。各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
3、凡是学校组织的观摩课、公开课,每个教研组组长和所有无课教师必须参加听课和评课。
4、各任课教师应积极欢迎其他教师听课,不得因有人听课而改变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更不能拒绝别人听课。
5、凡是听课教师都应在听课后,把自己的评议,实事求是向授课人说明,相互交换意见,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填写评价表。
6、对所听课进行认真的'评议,要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不但要指出一节课的优点和成功之处,更要评出这节课的不足,还要写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听课评价科学,具有一定针对性;评价要有过程评价,终结性评价;过程评价要突出教学方法与课堂高潮的契机;
7、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教师听课记录,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综合考评。
教师的管理制度 14
听课要求
1、听课前,听课教师应了解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认真学习“教学大纲”中有关学科的要求,并做到提前进入课堂,坐在后排听课。
2、认真听课,观察师生双边活动,特别看学生如何在教师的指导下活动,包括情绪、活动面、时间及对作业的态度。
3、听课后,要整理听课记录,并根据课的类型及不同场合的要求作出评课。
4、凡对区里教师的'公开课,本校该年级同学科的教师应安排好课务,听试教或公开课。学科分管教导应参加听课。对一定范围内上的研讨课,课题组的有关教师应安排好课务,听试教或听公开课。
每一学期中听课节数的具体要求:
1、教师十节课以上;备课组长十五节以上;
2、教导主任三十--四十节,若兼主课,听课数量可适当减少;
3、校长二十--三十节,若兼主课,听课数量可适当减少;
4、师徒结对的带教老师,每周应与青年教师至少互听一节课。
评估考核办法
1、学期结束时,听课记录交到教导处,由教导处负责检查听课的节数和质量。
2、听课数量不足,或听课记录不认真,考评不能得优秀。
3、听课节数少5节以上,则听课考评不合格。
教师的管理制度 15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教育局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发给日工资的50%。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1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请校长批准。
2、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每节5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教师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③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
④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
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威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为防止虚报谎报工伤规范工伤请假制度,现对工伤情况做以下界定: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在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必须有人证,如当时现场无人受伤者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到达现场。
六、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办理。
①填写请假单(教务处);
②请假教师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并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教务主任和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工伤假、产假、丧假由学校教务处安排教学工作外,病、事假请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程;若出现空堂课按旷工处理。病事请假者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每节5元支付给顶课者,工伤假、产假、丧假代课经费由学校支出,仍然按每节5元。
4、教师请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安排专人发放、审核、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于次月10日前书面报送校长。
5、法定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一律由校长负责审批。
6、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做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教师的管理制度 16
一、教师要提高加强纪律的认识,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应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
二、按时到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每月请假最多不超过两天,个人的'事尽量放到星期天去处理。
三、保证在校签名制,不得代签或不签。
四、做为学校,每月要做好考评工作,按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扣1分、请假扣1分的规定,做好教师评价表的填报。
五、对个别不重视考勤的教师要提出批评,促使加强认识,做好考勤。
六、对于全期表现好的要给予奖励,差的要提出批评,并从积分中扣罚。
教师的管理制度 17
一、老师要坚持政治学习,履行老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规矩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每学期小学组织集体学习二次以上,其余时光老师利用报刊杂志或网络个人自学。
二、老师要坚持业务学习,准时了解教导教学信息,把握教导逻辑,主动参与小学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平常要多看报刊杂志,了解教导新思想,新理论,并使用在自己教导教学过程中,提升教导教学质量。
三、老师要乐观参与上级教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和老师培训。不按要求参与的除不报销相关费用外,取消评优资历,并按上级要求举行经济处理。
四、每位老师每学期要写出一到两篇联系自己教学实际的、质量好的教导教学论文或阅历总结材料。论文按质量予以20—50元的嘉奖。
五、政治和业务学习老师都要仔细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状况,包括摘录要点,学习收获体味,小学期中和期末检查学习笔记两次,对达到一定学习要求的予以40元/次嘉奖,乐观学习的予以表彰和嘉奖,未达到的取消评优资历。
教师的管理制度 18
一、老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导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与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老师,经小学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与。
2、教导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老师,小学可按照实际状况按方案派出。
3、因教导教学工作需要必需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老师,由小学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小学讨论推举、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与。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小学不得派老师参与;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小学一律不得参与。
5、同一名老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与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小学,小学根据文件要求通知班级组、学科组推举参与培训人选。
2、推举:参与培训学员推举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老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举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小学进展、为老师进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班级组、学科组推举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小学要召开校务会议讨论确定,并举行公示,然后由小学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举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老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小学调节课程,并妥当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小学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小学对于外出参与各级培训学习的老师要举行记下,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老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开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老师要准时到小学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归来的'老师,回校后必需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小学上交学习报告,并举行讲座,几人同时参与同一活动,可推举一人举行主讲。全部外出培训的老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小学要对老师的学习报告举行批阅并准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干根据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重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小学,要注重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小学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高专业素质为目标,必需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仔细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老师沟通,把握最新信息,要乐观参加沟通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升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刻返校,不得延伸时光,耽搁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平安和财物平安,确保旅途安全。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全都的,以本规定为准。
教师的管理制度 19
1、准时上下班,实行坐班制。办公时间偶然必须短时间外出,应向领导请假。办公时间不请假或不准假而外出,作早退或旷工。
2、认真办公,提高工作效益。办公室内严禁大声喧哗,不谈山海经,不做有害他人工作的事。
3、办公时间,不看小说和非本学科专业性杂志,不和亲朋好友在办公室闲谈。学生家长来访,应热情接待。
4、要求学生不随便进办公室,处理一般性问题,应避免把学生带到办公室,提倡课余时间找学生谈话的做法。
5、文明办公,不随便把用他人办公用品和椅子,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翻动他人办公桌上的东西。办公用品、学生练习本应安放有序,公用物品用后归还原处。保持办公室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6、节约用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赔偿。
7、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要关窗、熄灯、锁门。
教师的.管理制度 20
一、请假与销假
教职工在国家法定假日以外需要请假的',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及时销假。
二、请假审批权限
教师因病、因事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一般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超过三天校长签署意见,报胡集中心校审批。
三、请假原因及处理办法:
(一)、事假
1、一般婚假7天.
2、父母丧事3天。
(二)、病假:
1、教师申请病假应有县级以上医院进出据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假期间,学校要随时了解教师的具体状况,督促教师康复后及时返校上课。
2、因病、伤、残已安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病休,病退手续。
(三)产假:
1、请产假须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第一胎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2、一般产假三个月。
四、其他:
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超假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无故旷工或在工作期间隐瞒实情,请假,一经发现经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报上级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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