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人事的管理制度(21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事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事的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1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6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午时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3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我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5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景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情景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能够浏览相关工作资料。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坚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坚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我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五、电话的管理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景,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资料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坚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坚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掉(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供给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为了使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各个部门须在周五前将所需办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如有紧急需要,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俭,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景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九、费用报销制度
1.报销作业流程
1.1报销人依据费用支出实际情景,在费用标准许可的范围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将原始单据整齐、分类、有序地附在后面。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单据正面注明支出事由并签字,招待费须注明招待对象、时间及经手人,并经部门主管签字审核。
1.2报销人员将部门主管签字审核好的《费用报销单》交给财务部,由费用会计审核单据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是否贴合公司费用报销制度等),核实后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____金额贴合报销规定”字样并签字,同时在原始单据上以“”或“—”符号标明,以避免重复报销。
1.3将财务审核后的凭证交公司总经理批审并签字,注明“同意报支”字样。
1.4出纳员根据审批签字后的《费用报销单》,复核其原始单据的合格性及金额准确性等,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如有误时应请当事人重新填制《费用报销单》,并将原《费用报销单》予以作废。
1.5出纳员办理完付款手续后,应立即在《费用报销单》及相应附件上加盖“款项付讫”章,以示该款项办妥。
1.6出纳人员对报销金额不准、大小写金额不符、金额涂改、手续不全或其他不贴合财务规定的报销单据时,应拒绝付款;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多报、重报、慌报等现象时应及时报告财务主管,如经查实,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2.每星期三、星期六为集中报销日,非特殊情景其他时间不予报销。说明:所有人员的费用报支必须先冲减其原有借支款,余额再以现金补足。
3.费用标准
3.1差旅费
差旅费的报销采取包干补贴的办法,具体报销标准见下表:
(略)
备注:
3.1.1上述标准是指赴外地每人每一天出差补助标准:“市内交通费”为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出差天数算头不算尾。
3.1.2长途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的办法。所乘交通工具为硬卧火车或汽车,非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允许乘坐软坐或飞机。
3.1.3各所在地市内出差,应乘坐公交车或地铁,特殊情景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
3.1.4差旅费的报销以原始单据为依据,并列出明细单,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前提下据实报销,对低于标准部分,按50%予以返还(原则上必须有原始单据,否则必须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对于超出标准部分,全部自行承担。
3.1.5出国人员差旅费严格控制,先预算,由公司审核批准,严格按预算执行实报实销。
3.2手机费
由公司配置手机的员工,手机费报销的具体标准如下:
(略)
备注:
3.2.1以上所有手机费用尽限于经公司批准购置拥有手机的人员(上述费用标准中包含电话月租费);
3.2.2出国人员尽量节俭通话,以网络信息交流为主,或在当地租号;二人同时出国,只能启动一部手机。
3.2.3标准之内20%及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出国期间不核定超出部分。
3.3车辆费
公司货车费用实报实销,由公司配备汽车的员工,除去因公的长途过路费及油费外,其他市内停车费、购油费等费用由个人承担20%,违章罚款使用人自行承担。
3.4交际应酬费
招待客户,每次招待费用不超过150元者(每月发生四次以内),由部门正经理审批同意,否则一律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列支。
备注:凡招待费和交际费必须要有税务监制章的原始发票,发票上要填写本部门名称、时间、大小写金额等。各种资料要合法、真实、准确。报销时,发票上要有证明人签字和招待客人的名称、招待费事由及招待地点,且在发票上注明招待地的电话号码,不允许有白条报帐。
3.5购置费
凡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都必须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3.6员工生日
本着热烈、节俭、搞好气氛为原则,每月一次,团体庆祝当月员工的生日,每次控制在150元以内,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4.补充说明
所有费用报支原则上要有正规发票,特殊情景下无正规发票,须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
十、员工社会福利
公司正式聘请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同期内,公司为其办理以下保险:上海户籍,办理“镇保”保险;外地户籍,办理综合保险,相应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享受上海市“镇保”、综合保险规定的相应社会福利和公司规定的各种福利。
十一、本制度自20xx年1月10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人事的管理制度 2
1、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招聘与录用
2.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2.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2.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2.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2.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2.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2.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2.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2.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2.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2.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2.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
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人事的管理制度 3
第一 总则
1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合同法规、政策,依照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凡本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悉依照本规则规定办理。
2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有关劳动人事管理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3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劳动合同。
4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面试录取、聘用、调岗、晋升、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 各职能部门实行定岗、定编
1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分公司,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2 下属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人事部门提出方案,报总经办批准后实施。
3 因工作及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分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企业用工规定,由人事部门办理用工审批手续后方准实施。
4 下属公司、各部门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15天作出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择优聘用。
5 行政人事部负责每季度编制用工计划及方案,报总经办审批。
第三 员工的聘用
1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2 原则上,公司招聘以内部员工介绍为主,且关键岗位优先选用公司总部驻地人员(唐县),上述方式不能满足的,选用外部市场人员。
3 公司各职能岗位人员招聘基础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4 公司所有员工面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分公司?)。
5 公司当前所有面试应由总经理、用人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不得出现未经面试直接到岗的.情况。
6 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开发公司标准化面试流程。
7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8 各级员工的聘任权限如下:
(一)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审计经理由董事会聘用。
(二)部门经理、大区经理、区域经理:由总经理提请公司总经办聘用。
(四)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聘用。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9 新进人员一律须经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行政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用条件者,经公司新员工培训后试用三个月至六个月。原则上,公司各岗位试用期最低标准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缩短由总经理另行批准。
10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行政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放。
11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12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和员工登记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 缴验医院最近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四) 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五) 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保证书(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六) 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
(八)特殊岗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13 本公司按经营业务需要聘用或解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合同规定执行。
14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治安处罚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者;
(五)吸食毒品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八)未满十八周岁者;
(九)患有精神疾病及其他传染病者;
(十)不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者。
第四 工资、待遇
1 公司执行总经办批准实行的工资方案。
2 公司按照“岗位绩效、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3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行政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4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单位可将材料报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5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6 员工的绩效工资由公司、下属分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考核规定提取、发放。
7 本公司工作时间为弹性轮休方式,每月可累休3天(季度内可累积),具体规则执行考勤制度。
第五 员工转正
1,试用期满,应转正的试用人员,由本人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审核后,部门经理将其转正申请及试聘工作评价一起提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约谈员工,办理转正手续。
2,原则上,现阶段所有正式员工转正,均应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 岗位调整
1, 公司岗位调整分为三种:主动调岗、公司调岗、晋升或降职调岗;
2, 所有员工均应服从公司岗位调整,拒不执行公司调岗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 个人主动调岗应填写《调岗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人
事部审核,并最终报总经理审批。公司调岗,应有行政人事部拟定调岗通知,经总经理签批后通知相应员工办理调岗手续。
4, 所有类型调岗,均应办理调岗交接手续后方能至新岗位报到。
第七 员工保险
1 公司所有人员,应一律参加商业意外伤害保险。,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
2. 公司所有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应为公司。
第八 辞职、辞退、开除
1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申请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3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职能部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4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5 员工或用人职能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三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6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7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8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9 合同期满,员工或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10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11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行政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2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八 附则
1 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办批准后实施。
人事的管理制度 4
为提高企业效率,规范内部管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对XXXXXXXX有限公司内部员工(含加盟商、厂商促销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劳力管理
第一条招聘
1、企业根据实际岗位及工种的需要招聘员工。
2、企业员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毕生,年龄18—28周岁,(特殊工种和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3、员工须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外来育龄妇女须持有《外来人口婚育证》,且无经济、刑事犯罪记录。
4、员工招聘需经面试、笔试两个环节来完成。笔试答券做为个人入职档案备券存档。
第二条上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奖惩
(一)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人事的管理制度 5
为落实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有关精神,加强公司劳动用工规范管理,特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及录用
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呈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制定招聘计划及编制预算,并向外部和内部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程序为初审(材料审核)、初试(能力测试)、复试(深入面试)、发出录用通知、办理用工手续。
初审由人事部门负责处理,初试由用人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负责处理,由总经理进行复试。面试负责人员应在面试表上填写面试意见。通过复试的人员资料转到人事部,由人事部负责发出录用通知并办理用工手续。初试和复试的时间由人事部与具体面试经理协商,通知全部由人事部门负责。
二、用工手续及人事档案管理
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人事部发出“录用通知单”,在通知单上应注明报到时需要携带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劳动手册原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3张。办理录用的手续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同时办理胸牌,并告知公司及相应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应聘人员应聘材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和照片,人事部专人统一保管。
三、员工离职
离职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交接表,各职能部门经理或经办人员需要在表格上签字。最后由财务部依据交接表格及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结算和支付工资。
四、考勤制度
按公司目前的“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五、薪酬制度
按公司目前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六、职工培训
职工培训包括在岗培训和专业培训。
在岗培训为老员工带领新员工在岗位上的培训和学习,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落实。专业培训为依据公司岗位需要,安排员工到专业机构参加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公司批准。
人事的管理制度 6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二、除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法令、法规外,本公司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三、公司对各职级人员(附件1:新架构各部门岗位职级一览表)在人事管理过程中,均应依“xx集团人事管理权限一览表”(附件2)中的规定执行。人事权限包括:聘用、异动(晋升、降职、免职、调动、复职、退休、续聘、解聘、辞职、待岗等)、薪酬核定与调整等人事相关的所有权限。
四、省外各附属公司、各销售片区的人事管理工作,由省外各附属公司办公室和各销售片区销售行政配合、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第三章聘用
五、集团各部门总监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必须就本部门的组织发展方向提出下一年度员工的编制及招聘计划,对超出编制计划的,必须由首席执行官审批后方可录用。
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在编制计划内必须增加人员或补充人员时,应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附件3),经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按用人单位所需人员“职位说明书”的要求办理甄选事宜。
七、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的组织工作,合理利用招聘资源。招聘资源包括:人才招聘会、人才网、报纸刊登广告、公司员工推荐、部门推荐、自我推荐、大中专院校招聘、毕业生实习以及特殊岗位的猎头公司委托招聘等。八、招聘原则:先内部后外部的招聘策略,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上岗方式,将合适的人放在适合的岗位。
九、人力资源部将在内部及外部同时发布空缺岗位信息,收集相关的应聘材料。
对于基本符合任职资格的公司在职人员,可优先考虑内部调整,在内部没有合适候选人的条件下,人力资源部开始组织对外招聘工作。
十、甄选面试坚持以岗位能力要求为基础、以集体面试方式进行,候选人经测试或面试合格,用人部门决定试用后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
十一、面试甄选小组的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代表、用人部门经理或其他相关人员,面试甄选结果以书面形式备案保存。
十二、用人部门经理可对候选人就相关的技能及岗位适应性、人员组合性或采用其他的类似程序进行测试以帮助选择合格的候选人,所有的甄选都应该基于岗位工作的相关要求。面试完毕,负责面试评估的人员必须对每位候选人提出面试结果建议,并在“面试评估表”(附件4)中标注清楚。
十三、已确认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试用及商定报到的日期,对经理级及以上岗位人员(含储备人员)、财务、业务、法务、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还须进行录用前的背景调查,以确保候选人所提供的应聘资料的准确性。背景调查在征得候选人同意后开始进行,调查人应填写“背景调查表”(附件5),未通过背景调查的人员一律不予试用。
十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归档与保管公司总部所有员工、所有财务类人员和各销售片区、省外各附属公司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的人事档案。各销售片区、省外各附属公司职员级及以下人员档案由各销售片区销售行政、省外各附属公司办公室负责归档与保管,同时还需保存本销售片区或本公司的经理级及总经理级人员档案的复印件。
十五、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录用:
1.被追究刑事责任、尚未结案者;
2.曾犯贪污、盗窃、侵占挪用公款或资金等经济案件受处罚未满五年者;
3.品行不端,被公、私营单位或本公司开除或因违反各种规定被解聘者;
4.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应者;
5.未满十六周岁者;
6.其他因素、条件不适应者。
第四章新进员工报到及试用
十六、新进员工报到时,应向人力资源部缴验下列相关证件并办理相应手续:
1.身份证
2.学历、技术等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
3.上岗证(相关岗位,如电工证、会计证等)
4.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六张(彩色)
5.健康证(相关岗位)
6.有关部门、单位的介绍证明
7.原单位离职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9.签订保密协议(工人级主机手及以上人员)
10.签订聘用担保(相关岗位,如业务、财务、中高层管理、特殊岗位人员等)
11.领取员工识别卡
12.办理住宿申请及手续(需住宿的)
13.办理三证(非本地籍员工还需办理《婚育节育证》、《就业证》、《暂住证》)。
14.其他必要文件或资料。
十七、人力资源部应向员工提供“新进员工入职指南”(附件6),初步保证新进员工工作与生活有序进行。
十八、新进员工除特殊情况经核定免于三个月试用期者,一律先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由新进员工直接主管负责考核,考核合格者,生产人员填写“员工转正报告”(附件7),职员级以上人员由本人填写“员工工作自我鉴定表”(附件8)报直接主管审核,直接主管需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附件9),经核准后转为正式员工,对个别情况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或缩短试用期。
十九、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端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直接上司可随时提出停止试用,予以解聘,试用不满七日者,不计薪资。
二十、对试用合格的员工,相关岗位(如车间操作工、质检员、电工、机修工等)发给“上岗证”。
二十一、公司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需与首席执行官签订,经理级及以下人员需与所属公司总经理或经授权的销售片区总经理签订。
第五章任职规定
二十二、所有员工采用聘用制,聘用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企业需要,公司可决定是否续聘。
二十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确定的《职位说明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二十四、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公司有权调整员工岗位,如员工认为难于适应调整后的岗位、工种,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公司批准,必须服从。
二十五、公司新进财务、业务及特殊岗位员工,一律实行聘用担保:由该岗位员工推举的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向公司提供担保。
二十六、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因各种原因需离开现任岗位的,必须接受离任审计,由审计部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离任审计报告”由审计部、员工所在单位、接交人及移交人签字确认,经所在部门总经理或总监确认后办理离任手续。
二十七、岗位轮换制:所有员工因公司及个人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轮岗。
二十八、亲属回避制: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其配偶、直系亲属及姻亲不得任自己的直接下级,如特殊情况需要,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经首席执行官批准。
二十九、 “接班人”培养:各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内须培养本岗位的“接班人”一至两名,无适合“接班人”将不予考虑个人职务晋升,“接班人”需经上级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评定与确认。
三十、末位淘汰制:在年度绩效评估过程中,考核结果为D等的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在新的一年里先予以免职,由人力资源部协调重新评估其任职能力后,决定其再培训、待岗或自动离职;考核结果为D等的职员级及以下人员将予以解聘。
第六章员工守则与工作纪律
三十一、员工守则: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4、热心本职,认真工作,出色完成任务。
5、服从管理,有令即行;坚守岗位,遵守操作规程,专心操作,做好安全生产。
6、热爱公司,维护公司利益。爱惜公司财物,保守公司机密。
7、办事公道,廉洁奉公。求质量、讲效率、守信用。
8、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
9、爱护工作与生活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公共卫生与公共安全。
10、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11、勇于拼搏,不断创新,为公司不断发展做贡献。
三十二、员工工作纪律:
1、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2、在职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公司职务,不得利用公司名义谋私。不得对外泄露公司业务信息、生产配方、技术资料、文件等商业机密。
3、不得利用职权、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侵占公司财物,不得利用职权接受贿赂、收受回扣等。
4、不准在工作时间随意离开岗位、聚众聊天闲谈,不得吵闹斗殴或勾结外人串入公司扰乱秩序。
5、公司电话不可私用,如确为重要事项,应经上一级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6、不准盗窃公司材料、产品及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7、未经许可不得允许外人进入宿舍及私自留宿。
8、严禁乘坐公司货梯,严禁在厂区、车间、仓库等禁烟区吸烟。
9、未通过刷卡严禁跨越门禁。
10、严禁在工作及值班时间酗酒、赌博、玩游戏、打闹、大声喧哗及其他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七章员工着装及识别卡管理
三十三、员工着装规定:
1、所有员工着装须整齐干净,端庄大方,佩戴识别卡。上衣拉链或钮扣应拉(扣)至下颌到胸口十五厘米以内或从上至下扣至第二粒钮扣。
2、商务活动以及重要会议,男士穿西服套装系领带,夏季应穿衬衫系领带;女士应根据不同场合,穿着职业套装。
3、男士不留长发、怪发,不剃光头。女士不留怪异发型、染发不宜色彩鲜艳,不化浓妆。工作时间不佩戴贵重首饰。
4、生产员工一律穿工作服,进入车间须戴工作帽、穿工作鞋,不涂染指甲。
5、上班不得穿拖鞋、吊带、低胸、露背、露腰及短裤、低腰裤、超短裙、无袖装、透明装、紧身服等。
三十四、识别卡的管理:公司采用门禁系统、考勤系统进行员工出入门管理及考勤管理,公司员工需随身佩带员工识别卡。
1、每个员工都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好识别卡。识别卡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2、识别卡只限于在本公司范围内使用,公司员工出入厂区内必须凭识别卡(刷卡),工作时间还须凭识别卡记录考勤时间(刷卡)。
3、员工的岗位如有变动,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更新或调整识别卡权限的手续。
4、遗失识别卡者,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补发,同时交付新识别卡工本费及抵押金。
5、离职员工必须交回识别卡,否则公司有权扣除识别卡抵押金。
第八章待遇及薪资调整
三十五、员工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补贴及绩效奖金(或生产奖金),采用计日、计件及年薪资制等三种形式,基本工资、职务补贴按财务月度计算,每月发薪一次,奖金按考核期限及考核结果发给。
三十六、新进人员自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三十七、员工薪资按照其从事工作的职务等级,结合任职人的责任、知识、经验及工作复杂性等因素由各部门进行初评,薪资调整需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十八、新进临时工、工人级和职员级人员试用期薪资按“xx集团临时工、工人级、职员级试用期薪资标准表”(附件10)执行,转正后按“xx集团临时工、工人级、职员级人员基本薪资标准表”(附件11)执行。
三十九、经理级人员的薪资按“xx集团经理级人员薪资标准表”(附件12)、总经理级人员的薪资按“xx集团总经理级人员薪资标准表”、高管层人员的薪资按“xx集团高管层人员薪资标准表”执行。
四十、员工薪资调整将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依据绩效考核结果作适当调整。每年年度调薪计划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拟订,呈报总监办公会讨论,由首席执行官审批。各部门根据调薪计划提出调整建议,经部门总监同意,送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首席执行官批准。对在工作中表现特别优异或做出突出成绩或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两次等级为“A”(优秀)的员工,可特别申报公司调整提薪。非职务晋升或非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级为“A”(优秀)的员工需进行薪资调整时,调资幅度不超过20%——25%。
四十一、如在年度绩效考核前员工自动离职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解聘或开除的人员,不享受年终绩效奖金。
四十二、公司每年视生产经营效益情况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年终奖或特别贡献奖,奖金分配按公司的有关标准及评定发放。
第九章薪资保密
四十三、薪资保密制:为不断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个人薪资额度实行保密是集团保密制度一项重要内容。任何有权接触到薪资的人员都有责任对所接触到的薪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四十四、薪资相关的知情权:
1、员工有权获知本职级人员薪资额度及本人的薪资额度;
2、部门总监、总经理、经理有权获知所辖员工的薪资额度;
3、COO有权获知其所管辖各部门员工的薪资额度;
4.CEO有权获知全公司员工的薪资额度;
5、薪资的核算人员、审核人员、审批人员,有权获知其核算、审核、审批范围内员工的薪资额度;
6、维护薪资系统的`系统管理员仅负责日常的薪资系统维护工作,无权获知任何薪资信息。
四十五、以下行为属泄密行为:
1、员工个人(现指职员级及以上人员)将本人的薪资额度有意泄露给他人;
2、员工用任何手段向相关人员或其他员工探听其本人或他人的薪资额度;
3、薪资软件或系统设计人员、系统管理员利用职务之便取得或传播他人的薪资额度;
4、薪资核算、审核、审批人员未经批准将员工个人薪资额度泄露给权限范围之外的人员;
5、因系统设计、平台等操作、技术、安全问题造成员工个人薪资额度的泄露。
四十六、处罚规定:违反以上保密规定中任何一条者,一经发现即给予降职、降薪处分;如因泄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章工作时间与休假日
四十七、工作时间分为三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如办公楼人员等),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公司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或工作任务未完成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如车间生产人员等),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如业务人员等),在保证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公司负责统筹安排。
四十八、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应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四十九、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带薪假期。
五十、员工的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如下: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及元旦一天(元月一日)、三八节半天(女员工、三月八日下午)、五一节三天(五月一、二、三日)、国庆节三天(十月一、二、三日)、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二、三)。
第十一章考勤规定
五十一、人力资源部设考勤专员,负责员工考勤数据的统计及异常考勤(即请假、公出、加班等)数据的录入。异常考勤数据由考勤专员进行录入,并于每月6日前提供上月员工考勤数据给薪资核算员,保证薪资核算的及时性。
五十二、生产类员工根据生产需要延长或调整工作时间的,按各生产厂报送的出勤状况另行处理。
五十三、员工上、下班(刷)打卡规定: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实行(刷)打卡考勤制度,由本人亲自打卡,若发现替代他人(刷)打卡者,双方均以旷工一天论处。
五十四、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1.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一工作时工资。
(2)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扣半工作日工资。
2.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经签准而擅自不到职者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刷)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
(3)员工旷工将双倍扣罚工资。
(4)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到十二日者,予以解聘。
第十二章异常出勤管理(请假、加班与出差)
五十五、员工请假、加班、因公出差或遇异常情况外出(指工伤或突发急病)均属异常出勤。
五十六、员工在请假、加班及出差前本人应填写《异常出勤申请单》(附件13),如遇特殊情况本人来不及申请的,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申请单经签准后,“存根联”由所在部门留存;申请单交部门负责异常出勤的收集人,由收集人于异常出勤的三日内交人力资源部考勤专员录入考勤系统。否则系统不承认加班或按自动旷工处理。
五十七、加班时须刷卡,时间按出勤时间为准。
五十八、上班期间,员工当天如遇工伤,经确认考勤可以计算。
五十九、员工上班期间突发病情时,出勤不到半天考勤时,按半天计算。
六十、如异常出勤提前结束,员工本人应知会本部门收集人,须在当日向人力资源部考勤专员销假,否则多出勤的天数考勤系统不予承认。
六十一、员工请假分以下几种:
1、事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期限者,公司有权决定准假或解聘。
2、病假:员工本人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住院者以一年为限,超过期限者,公司有权决定准假或解聘。
3、产假:正式女员工本人生产,允许请假三个月。
4、婚假(带薪假):员工本人结婚,准婚假七日。确实需要延长假期的,须提前申请并经其主管领导审批,延长的假期为无薪假。
5、丧假(带薪假):员工本人直系亲属(指本人父母及子女)、配偶及配偶父母死亡,准丧假七日,确实需要延长假期的,须提前申请并经其主管领导审批,延长的假期为无薪假。
6、公伤假(带薪假):员工本人因公负伤经公司指定医院证明和公司有关部门认定者享受公伤假,工伤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六十二、请假批准权限如下:
1、临时工:请假在三日及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请假在三日以上的由经理批准。
2、工人级:请假在三日及以内由班长批准;请假在三日以上、七日以内由经理批准;请假在七日以上经总经理批准。
3、职员级:请假在七日及以内由经理批准;请假在七日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经理级:请假七日及以内由总经理批准,七日以上需经部门总监批准。
5、总经理级:请假需经部门总监批准。
6、总监级:请假需经首席运营官或首席执行官批准。
7、首席运营官:请假需经首席执行官批准。
8、首席执行官:请假七日以内可知会首席运营官,请假在七日以上需经董事局主席批准。
六十三、所有假期确实需要延长的,员工本人须提前申请并经批准,假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经签准而擅自不到职者,考勤系统将自动按旷工处理。
六十四、员工一次请假超过30日者,如因其所在岗位需要,公司不负责保留其原有的岗位。
六十五、法定休假日期间加班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时发给双倍基本工资。
六十六、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在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工作,属于领导的责任和义务,不计算加班薪资。
六十七、员工所有带薪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职务及其他补贴。
第十三章委托与授权
六十八、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因故一周以上时间不在本岗位时,必须委托“职务代理人”,将本人的工作委托其负责,以确保本人不在岗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十九、委托人须填写“工作委托书”(附件14),明确被委托人及委托期限,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同时知会相关部门。
七十、“委托代理人”的权限为:授权不授责,其在代理期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第十四章退休与续聘
七十一、经理级及以下的公司员工退休年龄为:男,55岁;女,50岁。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特聘人员等任职退休年龄可适当放宽到:男,60岁;女,55岁。
七十二、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应办理退休手续,如因岗位工作需要续聘,应由用人部门申请并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报批手续。总经理级以上人员、特聘人员个别超龄需连任的,须经董事局会议审议并通过,由董事局主席批准。
七十三、员工退休,公司补发一个月(24日)基本工资,不再享受其他补贴。
第十五章辞职与解聘
七十四、试用期间,公司与员工双方均有权随时改变聘用关系(解聘或辞职),无需事前通知,亦无任何补偿。
七十五、正式员工辞职或解聘,双方均应提前提出离职申请或解聘通知,临时工和工人级人员应于十四天之前、职员级及以上人员应于一个月前提出。否则应赔偿对方不足日数之薪金。员工提出辞职时,不以提出日期为生效日,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离职日期。
七十六、正式员工被解聘,从通知之日起,工人级及以下人员可以停止上班,职员级及以上人员应做好工作移交(须经离任审计的应接受离任审计)并办理有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办理完移交手续者,公司发给工人级人员半个月(12日)、职员级及以上人员一个月(24日)的基本薪金,违者不发。
七十七、若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被解聘或开除的,不发给半个月(职员级及以上人员一个月)薪金,也不享受年终奖。
七十八、员工解聘由其所在部门填写“人事变动申请书”,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填写“离岗通知书”(附件15)并办理离岗、核发薪金等手续。
第十六章绩效管理
七十九、绩效管理是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企业环境,强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提升集团的整体业绩和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绩效管理的原则及考核结果的运用依据《集团绩效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章教育与培训
八十、本公司为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及业务能力,举办各种培训,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对新进人员进行职前培训,使其明确公司员工应具备基本条件。内容为:
(1)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的讲解,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
(2)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规范、操作规范、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及其他相关情况等,由所在部门负责进行。
2、在职培训:在职员工的业务学习及业余时间学习培训。员工应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能,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
3、专业培训:公司视管理、生产或业务需要,组织管理、专业技术、业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的培训。
(1)安排各部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多种集训;
(2)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来本公司作专题讲座或训练。
(3)必要时,可派专业人员到国外学习或考察。
八十一、各部门需进行外部培训或计划外培训的,需填写“xx集团培训申请表”(附件16),经核准后由各部门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八十二、各项培训结束后,应填写“xx集团培训记录表”(附件17),需进行考试的,考试成绩交人力资源部存查。
八十三、接受公司特别教育的人员还须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第十八章岗位调整
八十四、公司因生产经营及岗位工作需要,可随时调整员工的岗位及职务,被调整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1.各部门负责人应就所属人员的技能、经验、发展潜力及绩效考核的结果,按照“合适的人放在适合的岗位”的原则,适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2.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凭“调动通知”、“离任审计报告”、“工作移交清单”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岗位调整的人员,公司有权给予辞退。
第十九章奖惩
八十五、目的:激励员工积极性、约束员工的不良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八十六、一个良好的奖惩纪律,必须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首先要奖罚分明;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口服心服;三是兼顾企业和个人、长期和短期的有机结合的原则,注意效益重新分配的合理性和政策的持续性。
八十七、员工奖励分为奖金、嘉奖及记功三种:
1.奖金:每次加发奖金100——200元。
2.嘉奖:每次加发奖金200——500元。
3.记功:每次加发奖金500元或500元以上。
八十八、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励:
1.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2.改进工艺配方,节能耗、品质提高的突出贡献者。
3.改革流程、管理制度创新,成效显着的贡献者。
4.技术革新、研究发明的突出贡献者。
5.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维护公司利益,避免意外损失者。
6.对企业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7.改进原有方法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八十九、员工惩罚分为三种:
1.警告:每次罚款100元。
2.记过:每次罚款200元或200元以上。
3.解聘或开除,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十、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撤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带员工识别证或穿拖鞋上班者。
3.在工作场院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而不听劝告者。
4.工作中酗酒者。
九十一、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许可不等候接班而先行下班者。
2、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不按工作程序、违反操作规程者。
4、工作出现失职、较大失误或未按期、按质完成任务而被警告者。
5、未通过刷卡,强行跨越门禁者。
九十二、有下列事情之一予以解聘或开除处分:
1.在公司服务期间触犯法律,涉嫌犯罪者。
2.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程序,给公司造成损失达一万元及以上者。
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其他公司业务者。
4.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或妨害团体秩序者。
5.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六日或一年累计达十二日者。
6.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影响者。
7.一年内被三次警告或再次记过者。
8.散播不利于公司之遥言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9.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0.故意在禁烟区吸烟者或不遵守安全制度故意乘坐吊车者。
11.利用职务上的关系与方便贪污、受贿、索取回扣、挪用公款者。
12.盗窃或故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13.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不按期到职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及提出无理要求者。
14.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严重质量事故,损害设备、工具或浪费原辅材料,造成人身伤亡的,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或间接损失达五万元以上的肇事者。
15.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严重危害,经济损失或经济被骗一万元以上者。
16.未经公司批准(书面文字为准)擅自向外单位借出公司的设备、材料、工具及资金,使公司造成损失者。
17.蓄意造成产品质量问题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18.在生产或办公场所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或聚众赌博、酗酒闹事者。
19.蓄意煽动员工闹事或罢工者。
20.触犯公司安全、消防管理条款,或从事任何可导致危险行为者。
21.编造不实的工作经历或提供虚假应聘材料及证件的。
22.其他严重违背公司制度及损坏公司利益或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二十章福利
九十三、公司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社保。所有员工的缴费基数参照当地最低标准,参保的项目及缴费比例应参照集团规定,经与当地政府协商后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
九十四、公司将为正式员工办理雇主责任险及附加医疗保险。
九十五、防暑降温补贴:正式员工每年5—8月份加发防暑降温费。一线生产工人享受洗理费津贴,津贴每月发放一次。
九十六、夜班补贴:生产工人上大夜班、小夜班(中班)按公司规定将给予相应补贴。
九十七、生产类员工将视其岗位发给工作服及必备的劳保用品。
第二十一章附则
九十八、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所有从业人员。
九十九、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一百、本制度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具体实施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另行规定。
一百零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颁布的人事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人事的管理制度 7
一、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条四条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二、毕业生入院制度
第一条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条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体检。
第六条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五、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九条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六、考勤制度
第一条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七、请假制度
第一条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请假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人事的管理制度 8
1、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2、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市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年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制度,每学年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存入教师档案;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年度考评中扣分。
7、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如需要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
8、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9、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人事的管理制度 9
一、人事行政管理
1、聘用教职工要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
2、应聘教职工,坚持需要的原则,把好聘任关。
二、人员流动管理
1、聘任管理
(1)根据教学和工作需要,聘任教育、教学人员,应以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2)凡是已确定准备聘用的教学人员,先由学校人事部严格审查,待初步认定符合应聘要求后,进行背景调查,再由相应部门安排试教,最后报董事会批准。
(3)试教工作采取哪级缺人就在哪级试教的原则,由所属部门安排试教内容、班级与时间。试教时,相应的年级组负责人,与同级同科老师、校长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听课,课后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写出具体详细的业务鉴定。
(4)所属部门审议并写出被聘用的'教学人员的业务鉴定后,交校长审定,最后由校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5)研究同意后由人事部按聘用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2、辞退管理
(1)受聘期间若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向校方递交书面形式辞职报告,未按规定时间而突然提出辞退或学期中途要求辞职者,学校不予受理。
(2)获准辞职者须先向学校交纳违约金后,并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教具等各类财物手续,填写离职登记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校长审查签字,方可由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每学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人员变更。
3、临时工管理
(1)学校各部门聘用临时工,由用工部门根据用工岗位要求对被雇用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用工意见交人事部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方可聘用。
(2)各部门聘用的临时工,由用工部门与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刷)一式三份,交人事部一份存查。如辞退,由用工部门到人事部注销。使用期间,由用工部门进行管理、考核、奖惩。
三、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的办公制度
(1)全体教职工上班时间,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自觉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月底由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薪酬管理。
(3)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含大周一升旗仪式)、年级组、各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缺席、迟到、早退、病事假者扣除当月绩效分。
(4)各类会议和活动由有关负责人进行考勤,当场登记,会后当天或第二天交人事部统计。
2、教职工的请假制度
(1)事假。教职工有事需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岗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如有急事、生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告或委托他人办理,事后两天内回校补办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不得越级去办理。未经学校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条在本部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给人事部。
(4)凡不经请假私自外出一个月不归者,或虽经请假但逾假三个月不归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
3、请假的审批和权限
(1)两天以内(含两天),由本人填写假条交本部门主任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2)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3)中层干部请事假两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校长审批,两周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4)正、副校长请假或因公外出两天以上的,应报董事会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通知学校人事部,以便及时联系。
四、档案资料管理
(1)各种会议记录。
(2)各类工作计划、总结。
(3)各类检查、评比记录与材料。
(4)学生统考成绩统计。
(5)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资料。
(6)教职工名册及任职情况。
(7)每届毕业生名单及去向。
(8)教务室学籍资料(按学期)。
(9)教学设备登记保管册。
(10)图书资料登记册。
(11)教师业务档案。
(12)学校大事记。
(13)学校材料汇编(按学期)。
人事的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二、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制度推进公司的发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总原则是:“没有重叠、没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企业的全面经营管理负责,对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有决定权。
五、人力资源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薪资和福利、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劳动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一、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合作,建立人力资源会计体系,核算费用。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配置
一、为保证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招聘、储备好必需的人才,对员工的招聘与岗位配置做以下规定:
1、所需员工应面向社会广泛招聘,同时鼓励在职员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专业特长的亲朋好友推荐给公司。
2、任人唯贤,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注重培养工作表现好、潜力强、有管理才能的在职员工,并尽可能将其提拔到重要的负责岗位,不让人才埋没、浪费和流失。
3、职位空缺和出现新职位时,优先聘用在职员工,不足时再向外招聘。
4、在职员工每月和年终的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职务与工资晋升的主要依据。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门负责人将人员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审核汇总,拟制招聘计划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招聘计划资料为:
1、招聘的岗位、人员数量及相关的福利待遇范围,招聘信息发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进行初试和复试;
3、招聘时间及人员的安排。
三、入职手续
1、应聘者经确认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和用人部门在《应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定批准。受聘者与公司签订《试用合同》,成为公司员工。
2、新员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张,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岗位资格证,工作业绩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查验后公司复印存档。
⑴员工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当带给的个人资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暂住地址、电话号码、培训结业和毕业等状况更改时,应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岗位的员工还须带给担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证和户口册复印件、担保人亲笔签名的担保书。
⑶公司有保留、审查员工所带给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伪造等状况,公司将视情节予以降职、降薪或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职责,由员工本人承担。
⑷公司适时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使其对公司的基本状况和规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报到上岗。新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理解工作安排。
四、试用
1、新员工均有1-3个月的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薪金。
2、试用期工作表现突出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推荐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试用时间能够缩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也可缩短或免除试用期。
4、正式员工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免除试用期,但司龄从最后一次进入时计算。
五、转正
1、试用合格的员工须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试用单位负责人和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共同考评签署意见,分管该业务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试用期内员工请假一周以上,其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超过一个月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六、竞聘制度
1、集团公司的管理岗位竞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内外、不分亲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龄”,“有潜力就上”)和“先内后外”原则。
⑴鼓励员工努力学习,提高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用心参与竞聘;员工自荐、推荐、举荐、引荐适合者参与竞聘。
⑵内部竞聘报名后,向社会公开招聘,选其中优秀者与内部人员共同参加竞聘。
2、竞聘的实施办法
⑴在职管理岗位的竞聘:每年年末,公司组织中级管理层(含副总经理级、经理级、副经理级和主管级)在全体员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考评。先本人自述,尔后由总经理和全体员工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其中,总经理的投票权重点50%、全体员工投票权重点50%。述职考评透过率为60%以上视为合格,被考评人能够连任。未能到达60%为不合格,该被考评人降一级使用,其空缺的岗位进行内、外竞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岗位的竞聘:公司统一组织竞聘。鼓励能胜任某岗位的员工,向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报名用心参与竞聘。
3、竞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竞聘演说→竞聘答辩→筛选评定→上岗试用→任职考核→月绩效考核→年终述职考评。
4、竞聘组织
行政部负责竞聘的组织,竞聘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组成(本岗位竞聘时,岗位的原负责人回避),竞聘题目由公司领导或专家出题。
5、试用
竞聘小组采用打分制决定人选,进入试用期(公司内部员工1个月,外聘人员1-3个月)。试用期结束时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满后重新进行履职考核。
第四章员工薪资制度
员工的薪金,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潜力、岗位和月、年绩效考评,在集团公司工作的时间(简称司龄)以及管理目标职责完成状况等构成(详见《绩效工资表》)。
一、薪金构成
1、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2、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核发。
2、月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每月绩效考评状况核发。
3、年绩效工资:根据集团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员工的每年年终的绩效考评状况,年度结束后发放。
4、项目效益奖金:集团公司项目完成产生效益后,以税后利润的5%提取,按岗位职责和历次员工绩效考评状况确定发放金额。在公司项目完成之前因个人主观原因(因病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除外)离开公司的人员,不享受项目效益奖金。执行经营管理目标职责的单位,按《职责书》约定实施。
5、总经理奖励基金:总经理拨出专项“奖励基金”,并决定发放对象与方式。
6、岗位津贴:项目施工一线的员工,出勤率到达26天以上的享受岗位津贴,津贴标准视项目状况而定。公司其他单位均不享受此项津贴。
7、待岗工资
⑴集团公司业务量减少时,可安排部份员工待岗。待岗一年内按政府规定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保留劳动关系。特殊状况经双方协商待岗时间也可超过一年。待岗前的工作时间内的年绩效考评工资和项目效益奖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⑵员工待岗期间接到公司的上岗通知务必按时到岗,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保留追回已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权利。
二、薪资定级、定档
1、定级、定档方法。由员工自己选取适合的薪资档、级,并自述理由(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潜力、工作成绩、绩效努力目标和实现的办法以及本岗位的社会平均薪资水平等),经民主评议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执行期三个月,根据每月的绩效考评状况决定维持其薪资级、档或进行上、下调整。
2、工资的级、档金额随公司效益增加和物价水平的提高适时上调。
3、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其薪资亦进行相应调整。晋升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下月起执行;降低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4、根据对员工的绩效考评状况,公司每年将进行薪资调整,以激励优秀、督促后进。当年内晋级两次以上者,年终奖励再晋升一级。若当年内未能晋升一级者,次年降一级薪资。
三、发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团公司支付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四、集团公司下属各承包单位的薪资标准可参照公司标准和制度执行。
第五章绩效考评制度
一、总则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激励其不断改善工作表现,圆满完成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原则
1、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潜力、工作业绩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建立绩效考核考评档案,作为工资发放、薪资级、档调整、岗位聘用与晋升的重要依据。
2、考评对象
⑴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因病、因私、因伤缺勤者,但不包括当月出勤未达15个考评工作日者。
⑵员工在考评期内更换工作岗位,就职新岗位超过15天参加新岗位考评,反之则回原岗位进行考评。
3、考评分为月考评、年度考评和其它考评。
4、因完成公司计划外临时安排的工作,影响了月计划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评时应酌情正确处置。
三、考评指标
考评指标按普通员工、主管级以上员工两种类型分别确定(详见附表)。
四、月考评程序
在员工自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考评小组的组成:
1、普通员工类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分公司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组成。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分公司经理、总经理组成。
五、年度考评程序
1、普通员工的考评分上级、同级、自我考评三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占总评的70%,同级占总评的2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分上级、下级、同级和自我考评四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考评占总评的60%,下级考评占总评的20%,同级考评占总评的1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六、年度考评方式
以考评会议评定的方式实施年度员工考评。
1、考评会议的成员:由被考评部门全体员工、其它部门的经理、分公司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组成。
2、考评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参评者负责会议的相关记录和评分核算。
3、会议程序
⑴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对被考评人各月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简要介绍。
⑵被考评人作自评陈述。
⑶被考评人回避,参评者对被考评人的陈述进行评论和评分。
⑷评分以不记名方式,按上级、下级、同级分类后交给记分员。记分员按上述级别分类算出各类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级评分权重比例算出被考评员工的年度绩效考评得分。
七、奖惩办法
(一)“优秀”:绩效考评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绩效考评连续三个月获得“优秀”晋升一档薪金。
2、年绩效考评得分为全公司第一名,晋升三档工资;第二名晋升两档工资;第三名,晋升一档工资。
3、年度奖励名额:集团公司参评人数在20人以下,评选一人;参评人数在20-50人,评选二人;50人以上,评选三人。
(二)“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89-80分为称职,不奖不罚。
(三)“基本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60-79分,考评为“基本称职:
1、月绩效考评得分为75-7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5%;绩效考评得分为70-7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15%;绩效考评得分为65-6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20%;绩效考评得分为60-6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30%。
2、连续二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按比例加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若本人为部门经理的,还要扣除其“职务工资”的100%。
3、员工月绩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20%;连续三个月“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四)“不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59分以下,作以下惩处:
1、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连续二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除扣100%“绩效工资”外,加扣100%的“职务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降薪(降职)一档处理;连续四个月考评“不称职”予以换岗或辞退。
2、员工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4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60%;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五)年绩效考评为集团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档或降职。
(六)考评后的个人月收入不低于昆明市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第六章员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按政府的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时另行通知。
2、带薪年假: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能够享受三天的带薪休假,司龄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5天。该类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时间。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公司正式员工结婚,按政府规定给婚假;贴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条件的,参照政府规定和公司实际另加晚婚假。
4、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养人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加来回路程,最多不超过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据公司实际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6、休假的一般规定
⑴员工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领导和行政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⑵具体休假时间,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经理层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门与公司行政部协商安排,报总经理审批。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二、社会保险
1、公司为试用期满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保险基数根据企业状况每年核定一次,缴费比例按照政府规定执行。
2、公司对长期外派和现场工地的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
3、若员工本人不愿意购买、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购买上述保险,需本人写出书面报告,职责由本人自负。
三、员工活动
1、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两年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适当组织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2、公司员工均可参与公司工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公司周年庆祝、春节联欢、体育竞赛、郊游等活动。
第七章奖励和处分
一、奖励
1、集团公司员工有下列状况的公司予以奖励: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管理改善的成效显著;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
2、奖励分为项目绩效奖、年度个性奖和不定期的即时奖励。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
⑴项目绩效奖。根据安全、质量、进度、开源节流、产生的经济效益,由上级主管单位推荐,集团公司组织评审,经总经理批准。
⑵年度个性奖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⑶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表现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员工,即时给予奖励。
二、处分
集团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予以处罚(不排除犯有下列行为之外的过失也会受到处罚):
1、工作态度不认真,造成必须后果;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吵闹、打架的过错方;根据绩效考核制度应受的处罚;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职责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虚报个人申述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公司制度。
2、处罚分为:警告、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绩效工资、薪资降级(档)、开除四类。
第八章员工培训
一、培训目的:保障员工自尊、自我实现的需要,充分释放其潜能,有效调动积极性、创造性,强化员工敬业精神,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培训资料
(一)新员工培训
1、培训时间:新员工到岗后的第一周进行。
2、培训资料:⑴了解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方针和宗旨(行政部负责);⑵了解企业规章制度、文化(行政部负责);⑶了解工作资料、性质、职责、权限、利益、规范(部门经理负责);⑷熟悉组织机构、岗位、人事环境(部门经理负责);⑸熟悉工作流程、技能(部门经理负责)。
(二)员工素质培训
1、目的: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培养价值观,增强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激发工作热情,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2、培训方法:以面授、讨论、心得共享、自学相结合。
3、培训负责部门:行政部
4、培训时间安排:分阶段进行,每逢双月的周六下午4:30-6:00、视工作状况和工作需要也可集中一天或半天进行专业培训。第一阶段培训以激励和素质教育为主题;第二阶段以iso9001:2000为培训主题;第三阶段以宣传企业文化为主题。包括其它相关的培训。
三、规章制度培训
培训资料为公司的规章制度,透过培训,使之人人熟知、自觉遵守(行政部负责)。
四、专业知识培训
1、专业知识普及培训。涉及的各个专业的培训,每月进行一次,分别由公司专业人员或各级领导以讲课方式传授专业知识,提高员工的综合知识水平和工作潜力(由行政部负责组织)。
2、学历培训(公司支付学费式培训)
⑴贴合下列条件、未取得大专或本科文凭的员工,享受在职学历培训。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本人愿意长期服务于公司,也期望提高自我素质;绩效突出,公司拟重用或作后备力量的;岗位工作需要进行培训的。
⑵学历培训以业余学习(夜大、函大学习、进修)方式为主,时间一般为2-3年。员工可选取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进行深造。
⑶第一年学费由公司支付,其余学费毕业后凭毕业证报销。未取得毕业证,全部学费自行负责;继续学习取证的后期学费不得报销。
⑷理解了学历培训的员工,须在公司服务三年(从拿到毕业证起计算);未满三年而离开公司的,应向公司支付部分学费。支付办法为:以学费总数除三十六个月,未满的几个月的学费由个人赔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换岗、任职培训。因岗位变更须进行的培训,可在任职过程中理解锻炼、培训(由公司领导安排)。
4、技能培训(在职短期培训)
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进行定向、专业、脱产或半脱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潜力和工作技能。
⑵员工培训结束后,所学资料应在本部门和相关专业的公司员工中进行“互教学”,共同分享成果。否则将承担所有的学习费用(由行政部组织实施)。
5、公司根据需要安排的执业资格、岗位证培训考试,取得的资格证的费用由公司报销,但持证人须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从拿到资格证起计算);未满三年而离开公司的,公司要求其支付部分学费。支付办法是:以学费总数除三十六个月,未满的几个月学费,由个人赔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培训纪律
1、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或请假。确有要事的,需事前以书面形式(附总经理签字)交至行政部,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30元。
2、迟到每十分钟主管级以上员工罚款10元,普通员工罚款6元,以此计算。
3、培训将进行不定期的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当月绩效考核资料。
六、培训绩效评估
每一阶段的培训结束后,以考试、问卷调查、谈话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评估,依此对下阶段的培训方式、资料和对象进行调整,以到达培训效果和目的。
第九章劳动合同与离职
一、适用范围:试用期满转正后的全体员工
二、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必须的工作为期限。
2、因公司原因或员工个人原因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均视为一年期劳动合同。
三、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时,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期满未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而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原合同续签。
3、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能够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
⑴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⑶未经公司批准而自动离职;⑷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⑸擅自离岗,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被公司除名;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支付经济补偿:
⑴经与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⑵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增发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⑶不能胜任分配的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⑷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辞职。如未提前通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职责。
8、未提及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职手续、补偿
1、员工在离职前务必完备离职手续,否则不给予离职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保留司法解决的权利;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2、离职手续包括:⑴办理工作交接事宜;⑵按《离职手续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⑶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⑷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⑸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⑹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3、离职补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补发一个月基本薪金。其中: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发;超出一年不满一年半的,按一年半发,以此类推。补偿费最少发一个月,最多发放12个月。
五、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透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职责机构(公司专职负责人、公司工会负责人、公司总经理)申诉,协议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人事的管理制度 11
一、用人申请
1.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用人需求情况,填写《用人申请表》,上报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配置,核实是否需求,确认有无内部横向调职的可能性后,写出复核意见,并上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后,行政人事部按用人需求实施招聘。
4.新增用人岗位,用人部门填写《增岗需求申请表》,详细填写新增岗位编制、新增岗位职责描述和增设新岗的理由,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审批。
5.岗位需增设新编,用人部门填写《增编需求申请表》,详细填写增编理由、增编数量等,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审批。
二、招聘
1.招聘准备。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需求,拟定《招聘简章》,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基本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公司待遇,以及其它要求。
2.确定招聘渠道。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岗位人员要求特点,确定招聘渠道,选择科学有效的招聘办法。
3.招聘接待。招聘接待由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身素质、求职意向等进行初次筛选,确定招聘意向岗位合适人选,并上报行政人事部经理。求职人员需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
4.确定初试人选。行政人事部经理根据应聘人员条件,确定初试的人员以及初试时间、地点,人资专员通知应聘人进行初试。
5.初试。初试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从应聘者的形象仪表、语言表达、求职动机、工作经历、前职表现、受训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确定复试人选,并在《求职人员登记表》签署意见。
6.复试。应聘各部室普通工作人员的复试,由各部室经理负责,主要从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经验等几方面进行考评,并在《求职人员登记表》签署意见。应聘部门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进行复试。
三、七天试岗
1.试岗审批。求职人员经初试、复试合格,还须经总经理审批方可上岗试用。
2.试岗通知。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负责试岗通知,要求试岗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办理试岗手续。试岗人员需交纳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张和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同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生产工人入职前要求提供县级以上(含)卫生防疫部门检验的健康证明。
3.到职确定。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为试岗人员办理试岗手续,填写《到职通知单》和《备品领用通知单》,并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字确认。
4.七天考评(即周测评):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门对新进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技能水平等要进行综合测评,填写周测评表。
5.周测评合格,行政人事部下发《薪金通知单》,报送财务部。
6.试岗时间是七天。7天试岗本人感觉不胜任或考评不合格被辞退的,无薪资。
四、背景调查
试岗期内,行政人事部对拟聘人员身份、履历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对部门经理、销售、保安、财务、库房管理员等重要岗位的拟聘人员,行政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直属领导要深入到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进行调查和家访,了解其家庭生活环境,以及家庭成员的工作、生活状态等,并填写《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表》,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确认,上报总经理签字审批。
五、担保
销售、保安、财务、库房管理等与公司物资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岗位以及户口在外地的求职人员,必须经过担保,方可入职。担保人须持有本地户口和正式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并和被担保人一同签署《特殊岗位担保书》。
六、上岗培训
试岗人员在试岗期间,行政人事部和职能部门将对其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等知识的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1)行政人事部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岗位描述、行为标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进行初步的考试测评。
(2)部门经理安排相应负责人对新进员工进行业务技能、操作流程、岗位规范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进行简单测评。
七、正式试用
1.新进员工通过7天试岗,经考评合格正式试用。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时间从七天试岗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2.试用期工资执行公司《试用期工资管理规定》。
3.对于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高于拟聘岗位要求,并且有相同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特殊优秀人才,经七天试岗考核成绩特别优异的,可免于试用,但需经总经理审批。
八、转正考核
1.员工在试用期间,所在部门要对其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跟踪考评,并填写《试用员工跟踪考核月测评表》上报行政人事部。
2.试用员工试用期满前,行政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还须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业务技能、操作流程、岗位规范等知识的深入测评;行政人事部负责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标准等知识的深入测评。
4.根据周测评、月测评的考核结果,员工成绩优秀,表现良好,能够掌握胜任本职工作,可免一个月试用期。
5.员工在第一个月试用期内考试测评未能通过,但通过日常表现跟踪测评考核,有发展潜力,可以继续试用一个月。如果第二个月仍不合格,可辞退。
6.经考核合格的试用期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九、录入存档
1.对于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行政人事部要为其建立健全的员工档案,分别建立员工电子档案和书面档案。
2.员工书面档案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新进员工到职单》、《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表》,《特殊岗位担保书》、《试用员工跟踪考核周测评表》、《试用员工跟踪考核月测评表》、《员工转正申请表》、《晋级申请表》、培训考核试卷、转正考核试卷、《劳动合同》、奖罚档案等有关资料。
3.员工档案的录入由人资专员负责。
十、调配
1.公司根据员工的自身素质、工作表现及能力,为其选择适合发展的平台,给予合适的岗位变动或职位调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及部门。
2.员工岗位或职位发生变动时,需填写《岗位调动单》。员工原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拟调入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2.职务晋升。员工职务晋升填写《员工晋级申请表》,由总经理签字审批。晋升后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后由本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考核,报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审批。
3.平调。员工在同一级别的岗位间进行调动,需填写《岗位调动单》。新岗试用期为一个月,在公司工作满三年或者有从事新岗工作一年以上经验者可免于试用。员工岗位变动需总经理审批。
4.降职。降职员工填写《岗位调动单》。降职员工可免于新岗试用,直接发放新岗位转正工资。
5.岗位交接。经调整后,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并上报工作交接书面说明,由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监督交接,办妥移交手续方可就任新职。
6.工资变动。单纯工资变动,需填写《工资变动审批表》,经所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工资从总经理审批之日起执行。
十一、外培
1.由公司出资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培训前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2.员工接受培训后,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得提前辞职。
3.接受培训员工因特殊情况辞职,必须符合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离职。
4.未履行服务期限的约定,擅自离职,公司将拒绝为其办理档案关系转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离职
1.员工离职分三种:自行请辞、解聘离职、被公司辞退。
2.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需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擅自离职,无薪资待遇,同时公司拒绝为其办理档案关系转移。
3.离职申请。员工自行请辞,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离职申请,说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到行政人事部。
4.离职面谈。对于自行请辞的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与其进行离职面谈,记录原因,写出意见。部门经理级人员和公司高管人员离职,须经总经理做离职面谈。面谈应深入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对绩效良好、德才兼备的员工应努力挽留;对去意已决的员工,要重点了解其工作进展情况和日常工作流程等,并审查其了解公司机密的程度,以便于公司采取相应的离职应对办法。
5.离职审批。员工离职需填写《离职申请表》,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审批。
6.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离职员工本人、接任人、部门经理等共同办理,离职员工要出具书面《工作交接说明》,详细描述工作职责、日常工作流程、正在进行的工作事项、未完成工作事项、工作需注意事项、工作方法、工作备品用品的存放使用等等,接任人、部门经理要签字确认。《工作交接说明》一式三份,接任人一份,员工所在部门备存一份,上报行政人事部一份。
7.办理离职。离职员工须按《离职交接清单》,办理离职手续。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对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进行签字确认;财务部负责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培训费用状况等进行审核;行政人事部负责计算员工当月出勤天数、收回《员工手册》、审核离职员工接受培训状况等;后勤部负责为员工办理退宿。
8.离职通知。行政人事部要进行离职员工登记,并于每月15日之前将《员工离职通知单》报送公司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员工擅自离职,各部门经理要在第一时间知会行政人事部,未办理离职手续人员工资不予发放。
9.薪资核算。离职员工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上月薪资。若对公司物资财产和社会声誉造成损害,应给予公司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经济补偿从该离职员工工资中扣除。被公司开除人员、擅自离职人员无薪资。
10.离职归档。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须将其个人档案及离职相关资料一同存入离职员工档案中。离职员工档案一般在公司继续存放三年后销毁。
11.离厂。离职员工办理完各项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开具《行李放行通知书》,离职员工凭《行李放行通知书》携带私人物品离开公司,当班保安在《行李放行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人事的管理制度 12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6、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7、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8、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9、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10、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11、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12、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1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14、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人事的管理制度 13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宽严协调、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职工在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基础上,应当认真、负责、创新性地工作,给学校积极献言献策,推动学校的长远发展。
二、职工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学校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1、在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本职工作,进行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和实验;
2、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学校福利待遇和休假;
3、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学校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4、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权利。
第五条学校职工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学校工作、教学计划,履行职工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4、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三、聘用制度
第六条学校实行职工聘用制度,所有职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与学校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第七条学校在聘用职工时应遵守以下条件:
1、应聘者身心健康;
2、应聘者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学生证或毕业证;
3、外语教师应当有英语四级或六级通过证;
4、师范类专业、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学生优先录用;
5、荣获“三好学生”、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荣誉者优先录用;
第八条学校在应聘职工时应遵循下列流程:
1、应聘者填写职工应聘申请表;
2、应聘者参加应聘面试;
3、对通过面试者进行岗前培训;
4、签订职工聘用合同。
第九条学校所有职工均应与学校签订职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须载明职工和学校的权利义务关系、职工工资福利以及结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
第十条学校职工有下列行为,经学校人事主管部门的调查确认,学校应与该职工解除应聘合同:
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2、三次以上无合理理由未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经批评仍无悔改的;
3、体罚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5、散布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6、其他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与职工解除应聘合同的,学校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支付该职工应得的报酬。该职工对学校解除合同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福利制度
第十二条按照学校职工聘用合同的规定,学校职工均享有一定数额的基本工资,学校应当保证该基本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学校按照职工工作种类、工作强度可以实行在基本工资之外的差额工资制。
第十三条职工享有生活、工作、医疗等方面必要的补贴,补贴职工和补贴数额应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实行。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有关放假或休假的决定,职工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的福利。
第十五条综合教职工在学校教学期间的各种表现,教职工可以享受学期奖金的福利。
第十六条各种福利经费的发放时间和程序应当遵循学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请假制度
第十七条学校职工请假应当严格遵循学校请假制度,否则一律记作旷工。
第十八条学校职工因以下原因而请假的,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或人员应当批准:
1、影响教学、需要医疗的疾病;
2、人身安全事故;
3、女性职工例假,影响教学的;
4、紧急且重要的个人私事;
第十九条因十八条规定的原因而请假的,职工应当至少提前一天向学校主管人员提出申请,受理人员应当及时做出回复。因突发状况而来不及申请的,应当及时告知相关主管人员。学校中央行政部门主管和各教学点负责人需请假的,应当经校长批准。
第二十条未经学校相关主管人员的批准而擅自离岗的,不论原因一律记作旷工。连续旷工两天以上或累计旷工四天以上,学校应当辞退该职工。有旷工记录的职工应当扣除旷工期间的.工资和补贴,对学校造成损失的,可追究相应责任。
六、考评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职工考评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依据详实、审核严格的原则,考评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第二十二条学校职工考评结果是晋升涨薪、实施奖惩的依据,考评应当严格按照具体的项目考评细则实施,以下内容应当给予考虑:
1、出勤率;
2、工作水平;
3、工作成绩;
4、工作态度;
4、违纪情况;
5、其他相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职工考评总体上应当遵循如下程序:
1、考核;
2、职工发表意见;
3、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
具体项目的评选可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和特点在遵循本条第一款的基础上设计具体程序。
第二十四条人事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事实,客观公正的对评选申请做出审核决定,必要时,应当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申请人对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的考评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在决定公布后2日内申请学校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七、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职工在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校建设、学校招生、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工作勤恳、成绩优异的,学校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职工,学校可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七条学校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应当以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实施应遵循以下程序:
1、经推荐并递交申请;
2、人事主管部门审核;
3、校长审批;
4、实施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学校职工有以下行为的,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依据不同情况可给予口头批评、记过、留校察看、辞退的处分:
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或学校行政工作;
2、体罚学生;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
4、散布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
5、其他有损学校利益的行为。
学校中央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各教学点负责人因上述行为构成违纪的,可附带给予撤职处分。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职工的处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人事部门调查;
2、人事部门做出处分意见;
3、校长审批;
4、人事部门执行。
第三十条学校职工对经校长审批后的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在决定公布后2日内申请学校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八、晋升制度
第三十一条学校职工在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校建设、学校招生、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的,经人事主管部门的考核和推荐、校务执行委员会讨论、校长任命,可以晋升为学校中基层行政、教学管理职位,福利待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升。
第三十二条晋升的职位为中央行政部门主管的,应当经校长推荐、校务执行委员会考核、董事会批准、校长任命。
九、附件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经学校校务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董事会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谓以上包含本数。
第三十五条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可以在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拟定相关实施细则,经校务执行委员会讨论、校长审批。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校务执行委员会。
人事的管理制度 14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政教处负责考勤工作。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行政值周人员。
3、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行政值周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绩效工资;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7、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具体办法参照相关评先规定。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学校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架,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人事的管理制度 15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按行政、教务、学生、后勤四个部门进行签到考勤,分别由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具体负责。行政部门包括校领导、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保卫科、基建科、电教网络中心、科研中心、图书馆、工会、团委会等人员;教务部门包括教务处、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艺术系、美术系、基础教学部等人员;学生部门包括学生处、班主任、公寓管理员等人员;后勤部门包括后勤处及水、电、维修、清洁等服务人员。
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考勤制度,主管考勤领导要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全责,安排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
2、学校每月统计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于每月1-5日将上月出勤情况汇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处。人事处依据各单位考勤记载核发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如发现有考勤上报不实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考勤主管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如发生较大考勤责任事故(主要指无故不及时上报考勤情况、职工旷工1天及以上或病、事假7天及七天以上隐瞒不报等),要扣发考勤员当月50%校内津贴。
3、人事处要加强考勤制度的检查落实,要协同当日值班人员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单位考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作记载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二、请假制度
1、全校教职工要发扬爱岗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无故脱岗而影响正常工作。教职工因病因事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要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手续须报人事处备案。
2、教职工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住院手续。连续请病假者,应连续交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得一次请假而长期休养。
3、一般人员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需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在请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课程,不得无故耽误学生课程。
5、职工探亲假处理办法如下:
⑴在我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配偶、父母亲异地居住,可以享受探亲假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报销路费。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职工享受探亲假,也要办理请、销假手续。
⑵已婚教工夫妻两地分居,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
⑶未婚职工探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准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6、教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出示结婚证,可请婚假7天,晚婚的(男25周岁及以上,女23周岁及以上),婚假为15天。
7、教职工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产,需向学校写出申请,产假为90天;晚育的(女方24周岁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女教职工流产,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两周,7个月以内流产休息四周。在分娩前提前请假的,从请假之日起,计算产假总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8、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请7天丧假,家居外地的来往旅途所需时间,可按事假对待。
9、教职工因疾病需要治疗或经医生诊断需要休息的,经同意后可休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有效病休证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财政列资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病假在连续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⑵病假超过连续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xx年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停发。
⑶病假超过连续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开始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校内津贴停发。
⑷经医院诊断的绝症病人,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
⑸教职工因工负伤的,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除经运城市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外,伤愈者必须按时上班,并按上班人员考勤并核发校内津贴.
财政未列资人员请长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编外人员病事假半个月以上者,停发工资、校内津贴;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者,编内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并扣发两个月的工资及校内津贴,编外人员予以辞退。
⑵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工资正常发放,校内津贴停发;超过规定的天数同以上病事假处理办法。
xx、教职工因私事可酌情请事假,但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如超过15天,扣发第13个月奖励工资。教职工请病假两天以上从第三天起,事假一天以上从第二天起每天按xx元标准扣发校内津贴;旷工半天扣发50元校内津贴,超过三天扣发全月校内津贴。
11、教职工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xx元,迟到早退者不计发补助。
12、教职工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擅自离职人员,作旷工处理;擅自离职一个月后不返校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各部门应及时将擅自离职人员报告人事处。隐瞒不报将按较大考勤事故追究单位领导及考勤员责任。
13、教职工违反校纪校规,根据处分情况,分别给予下列经济处罚:
⑴受全校通报批评的,扣发一个月校内津贴;
⑵受警告处分的,扣发两个月校内津贴;
⑶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四个月校内津贴;
⑷受记过处分的,扣发六个月校内津贴;
⑸受到记大过处分,扣发十个月校内津贴;
⑹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按处分后的职级发工资并扣发一年校内津贴。
三、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即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学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和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受聘人员总数的15%。
(三)考核标准
1、优秀: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师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出色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5%以内。
2、合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背师德表现,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基本适应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或有轻微违背师德和违纪表现。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居下游,或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程序,造成严重事故;或存在搞有偿家教等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行为。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不合格:
⑴学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达5天以上的;
⑵学年内因教育教学事故等受通报批评的;
⑶实际完成工作量达不到聘任要求,又拒不接受安排其他工作的;
⑷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⑸学年内受到行政、党(团)内纪律处分的。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前一学年度被告诫的人员,在后一学年度仍表现不好的,不再给予告诫期,即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职务、职称评聘、奖惩、晋升工资等的主要依据。
1、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被聘任的资格;连续2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被聘任的资格;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推荐参加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况调整工作岗位;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低聘;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
3、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低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4、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四、节日奖、年终一次性奖、单位负担50%补贴、福利等的发放办法
1、节日奖(教师节、春节)
编内人员:当年确定发放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编外人员:按编内人员发放标准的一半计发
2、年终一次性奖(第13月工资)、单位负担50%补贴部分
仅发放财政列资人员,办法为:当年应发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3、福利部分(含端午节、防暑、中秋节、春节等)
⑴端午节、防暑、中秋节福利:从2011年起执行编内、编外人员统一标准,发放之前在岗的享受,不在岗的不享受。
⑵春节福利:仅发编外人员,按xx0元标准发放,具体为:xx0÷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五、人员聘用制度
1、正式人员聘用按上级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编外人员聘用由用人部门依据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各部门领导原则上不应聘请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为本部门临时工。
聘用程序为:用人部门申请→人事处审核并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本人填写编外人员聘用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人事处长审核签字→分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聘用表交人事处存档。
六、进修学习制度
1、自20xx年7月1日起,具有本科学历且来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且来校工作五年或具有本科学历来校工作满八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
2、进修时间累计半年、回校工作满两年或进修时间一年以上、回校工作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进修。
3、自20xx年7月1日起,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报考审批程序,否则学校不予承认。
4、各教学单位当年报考人数应控制在本部门教师总数xx%以内。
5、行政兼教学人员应回到对应部门申报。
6、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应该选择假期学习的形式,学习期间每学期可以享受二周学习假,超过学习假学习的停发5个月津贴。
7、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20xx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报销学费三分之二、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20xx年7月1日之后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按以下标准报销:选择假期学习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报销学费50%;选择半脱产学习且能完成全部教学工作量的报销学费40%;选择全脱产学习,1年以内报销学费30%、1年以上2年以内报销学费20%、2年以上3年以内报销学费xx%。学习期间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8、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20xx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学费全部报销、住宿费按450元/年报销、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20xx年7月1日以后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按以下标准报销:选择假期学习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报销学费80%;选择半脱产学习且能完成全部教学工作量的报销学费50%;选择全脱产学习,1年以内报销学费40%、1年以上2年以内报销学费30%、2年以上3年以内报销学费20%。学习期间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9、教材费、考试费自理。
xx、编外人员申请攻读研究生,原则上以全日制统招形式为主,学校不负担任何费用。毕业愿回校工作者,按照当年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
11、教师进修考研申报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系(部)签署意见→教务处意见→人事处意见→分管校长、校长批准→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与读研教师本人签订协议
12、报销读研费用工作流程
相关报销单→携带硕(博)士学位学历证书、读研协议书到人事处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计财处审批。
七、退休制度
(一)凡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干部和工人,不需本人申请或征得本人同意,由学校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到月办理其退休手续。
(二)学校原则上不办理提前退休。
(三)退休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干部,可以退休。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xx年的;
②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l0年,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③因工致残,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人,应该退休。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xx年的;
②从事高空(如架线电工等)、高温(如司炉工等)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xx年的;
本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③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xx年,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并经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④因工致残,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并经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认定其出生日期。认定的原则是:
1、凡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均可作为认定其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
2、凡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五)退休后的待遇
1、退休人员从批准退休之次月起,按退休人员管理,享受退休生活待遇。退休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费和保留津补贴(全额)。退休费以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xx年不满20年的,按70%的比例计发。
2、由于教学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到龄退休后,因承担的学期教学任务尚未完成,不能离开工作岗位者,在该学期内,所任课时按相应职务在职教师发给课时酬金。
3、符合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条件的人员,经市人社局批准,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xx%,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人事的管理制度 16
随着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推进全镇学校、幼儿园学领导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的教育人事管理体系,加强校长及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形成领导能上能下,教师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根据县局有关精神指示,特制订我镇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一、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人事管理
第一条:严格规范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任职条件。小学领导班子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学历达专科或中级以上职称。幼儿园领导班子必须具备幼教以上资格,学历达到幼儿师范专科以上或经过一年以上相关培训。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如未达到以上任职条件,允许两年的时间达标,两年后仍未达标者,免去其行政职务。新提拔的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必须符合以上任职条件。
第二条:校(园)长任用年龄原则不超过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县局通知为准)。
第三条: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应服从组织和领导,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率先垂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如因工作失误或决策错误,违反政策及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或结果者,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同时给予停职、免职或撤职处理。同一学校的领导干部如因工作上发生严重分歧或冲突,在学校乃至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遵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免去相关人员的行政职务并予调离本单位。
第四条: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个人申请调换单位的,组织上在满足其申请时,一律不予职务考虑。
第五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因健康原因请假一个学期以上仍不能正常工作,建议其辞去行政职务,并就近分配其工作单位。
第六条:学年结束后,中心学校将对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进行绩效评估,对成绩较差的学校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和民意测评。如有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拖沓,相互推诿,严重失职等现象,中心学校将报请县局免去校长或中层干部职务。
第七条:学年绩效评估成绩较差的学校,第一年校长应作表态发言,连续两年成绩仍未进步的学校校长应接受组织上的戒免谈话或换岗;连续三年成绩无进步的校长直接免职,并对该校其他领导干部戒免谈话或换岗交流。
第八条:在全镇学校、幼儿园绩效评估中,连续三年学校绩效考评中明显下滑的学校,免去该校校(园)长职务,并对其他领导干部戒免谈话或换岗交流。
第九条: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应严密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如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长及分管领导直接免职。涉及法律责任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干部人事原则上一概不破格提拔。如因某一领导岗位空缺,应从干部后备库中的人选中优先提拔。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破格提拔,必须由组织考察及民意测评获得通过后,报县局批准方可提拔任用。
第十一条: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退居领导岗位后,应自觉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向组织提出离岗要求。如本人坚持离岗,中心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上报县局。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工作特点及中心学校绩效评估结果等因素视具体情况对在同一学校任职达五年以上的校长逐年进行交流,促进我镇教育均衡发展。
第十三条:及时合理安排中小学领导干部参加相关层次岗位培训,学习和考察活动。
二、学校、幼儿园教师人事管理
第一条:教师年度考评是我镇中小学教师综合评价的常规工作,是我镇学校、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模选优,交流换岗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有力依据。各学校、幼儿园教师必须服从执行本校教师的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接受学校考核。
第二条: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管理。如有教师因不服组织人事安排或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擅自离岗,中心学校将按相关政策规定上报县局。
第三条:学校、幼儿园教师应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上岗者,应按县局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1、病假:因病需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必须附请假条,病历卡及县级及以上医院院长签字的疾病诊断证明上交中心学校签注意见后报县局批准。
2、产假:应向中心学校递交请假条,结婚证,准生证及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经中心校签注意见后报县局批准。
3、其他婚假、丧假、事假按国家规定办理。第四条:擅自离岗。所在单位应书面敦促其及时回岗工作,如本人坚持不返回岗位,离岗连续超过十五日者则及时上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县局。任何学校不得隐瞒教师擅自离岗,不得同意教师请人代课。
第五条:教师人事调整由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学校编制及相关教师具体情况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
第六条:学年结束后,中心学校将对教师绩效考评居末位,尤其在全镇教学业绩评估中居末位的教师进行戒免谈话,并根据学校领导及教师民意测评由中心学校人事专门会议确定是否异地交流。
第七条:每年新增员教师按政策及县局安排落实工作岗位。小学新增员教师原则上分配至土车坝小学、漩水坪教学点、铜钱坝小学等缺编学校任教。各学校、幼儿园有义务做好新增员教师及其他教师的工作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教师上报中心学校予以另行安排。
第八条:幼儿园缺编需增派教师时,由中心校及时上报县局,由县局统一安排。第九条:在部分学校人员编制饱和的情况下,中心学校推行青年教师到艰苦边远或缺编学校支教制度。超编学校应派出教龄最短的年轻教师到缺编学校支教至少一年,由中心学校下达支教指标。在确定支教人员后,中心学校下达支教派遣单。支教期满即调回原工作单位。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按编制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各职称按职级实行限额聘任管理。高一级岗位无空岗时,下一职级不行晋档和晋升职称。凡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后,需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对申报人数多于岗位数时,根据申报人任现职的年限、学历、完成课题的级别和数量、参加工作年限、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数量、时间等条件来进行综合考虑。在以上条件都相同时,以在本镇单位内工作时间长者予以优先考虑。在土车坝小学、漩水坪教学点工作的教师和校际交流的教师优先安排晋升。第十一条:教师离岗,返岗必须由本人到县局办理相关手续。返岗人员不能坚守岗位由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心学校。第十二条:本镇教师未及时经县局批准办理调动手续县教体局未下调令)到本县公办学校任教导致本镇师资短缺,中心学校将扣减该教师绩效工资用于聘请代课教师。
第十三条:当年晋升职称和晋升岗位等级的教师不予调动。
第十四条:教师到龄退休以学期期中考试时间为准,其退休日期在期中考试前则于该学期提前退休,若在期中考试后则工作顺延至该学期结束,超退休时段工作期间由任职学校(幼儿园)适当发给一定的补助。
第十五条:及时合理安排学校、幼儿园教师参加相关学科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各学校(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未纳入本管理制度。
人事的管理制度 17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宽严协调、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职工在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基础上,应当认真、负责、创新性地工作,给学校积极献言献策,推动学校的长远发展。
二、职工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学校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1、在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本职工作,进行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和实验;
2、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学校福利待遇和休假;
3、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学校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4、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权利。
第五条学校职工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学校工作、教学计划,履行职工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4、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三、聘用制度
第六条学校实行职工聘用制度,所有职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与学校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第七条学校在聘用职工时应遵守以下条件:
1、应聘者身心健康;
2、应聘者为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有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
3、外语教师应当有英语四级或六级通过证;
4、师范类专业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5、荣获“三好学生”、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荣誉者优先录用;
第八条学校在应聘职工时应遵循下列流程:
1、应聘者填写职工应聘申请表;
2、应聘者参加应聘面试;
3、对通过面试者进行岗前培训;
4、签订职工聘用合同。
第九条学校所有职工均应与学校签订职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须载明职工和学校的权利义务关系、职工工资福利以及结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
第十条学校职工有下列行为,经学校人事主管部门的调查确认,学校应与该职工解除应聘合同:
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2、三次以上无合理理由未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经批评仍无悔改的;
3、体罚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5、散布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6、其他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与职工解除应聘合同的,学校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支付该职工应得的报酬。该职工对学校解除合同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福利制度
第十二条按照学校职工聘用合同的规定,学校职工均享有一定数额的基本工资,学校应当保证该基本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学校按照职工工作种类、工作强度可以实行在基本工资之外的差额工资制。
第十三条职工享有生活、工作、医疗等方面必要的补贴,补贴职工和补贴数额应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实行。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有关放假或休假的决定,职工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的.福利。第十五条综合教职工在学校教学期间的各种表现,教职工可以享受学期奖金的福利。
第十六条各种福利经费的发放时间和程序应当遵循学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请假制度
第十七条为保证学校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的进行,不因个别因公、因私、因病缺岗的教职工而使学校工作受到影响,根据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十八条教师因公因私需请假的,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教务处领取请假报告单。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一天(不含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经校长审查后交董事会批准,经以上领导审查同意后,把请假报告单(存根)交教务处备案存档,以便安排人员代课。未交而影响授课的,作旷课处理。返校后要及时到教务处销假,未销假的超假时间作旷工处理。第十九条请假不能先斩后奏。非特殊原因,不能通过打电话等方式请假,特殊情况不能预先请假的,事后要向校长说明原因,听候处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时,可不予准假或缩短行程。
第二十条请病假住院的须凭市级医院证明,10天以内不扣发基础工资,津贴部分按实际天数扣除。课时工资扣除实际未上的,提前上的或以后补上的不扣。10天以上(不含10天)只发基础工资60%,一个月以上(不含一个月)发基础工资40%;不住院的病假(凭医院证明)二天内不扣发基础工资,二天以上(不含二天)按事假论处。
第二十一条请事假按天数和日平均工资(基础工资/30天,实行工资包干的教师按月包干工资/30天)扣发基础工资。
第二十二条婚假(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教职工结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10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第二十三条产假、计划生育假(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个月(产前产后累计计算);施行人工流产,怀孕在三个月(含)以下的休息15天,三个月(不含)以上的可休息42天,发给基础工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只发给生活费20元/天。允许产前、产后再请假3个月,但只发给生活费600元/月。
产假、计划生育假的时间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第二十四条丧假(仅限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子女、父母3—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1—3天,不扣发工资。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第二十五条教师函授、应考、培训只扣代课金(学校公派的除外)(15元/节)由学校代扣,代课费由学校发给代课教师,不再扣发基础工资。
人事的管理制度 18
第一条教职工应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际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职工参与一切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校工作,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一)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学校要经常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负责任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二)教职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旷工。教职工因病、因事必须请假,具体操作办法按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三)教职工在上班、开会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谈天,不准做家务事,不准带小孩。
第四条教职工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一)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一次者,扣除本人岗位津贴;两次及两次以上者,扣除全年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解除聘用。 1
(二)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对侮辱学生,强迫学生退学、转学者,视情节予以处分。
(三)严禁教职工利用学生办私事,违者按体罚学生论处。
第五条教职工要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一)学校根据学校教职工分工不同,分别实行定时授课、辅导或定时、定点坐班的.办公制度,统一实行周40小时工作制。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必须专心办公,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溜岗,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三)学校鼓励教职工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对教育教学科研取得成果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教职工应谦虚谨慎,尊长敬贤,互相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优良校风。
(一)教职工应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凡有利于学校工作的改进,有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经采纳并取得明显实效者,学校均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教职工不应讲不利于学校工作和不利于团结的话。凡因此影响学校工作,影响同事之间关系的,依据情节、后果追究相关人责任。
第七条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洁身自好。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牟取私利。禁止教职工利用学生升学、入校、编班、代购学习资料等借口向学生索礼、收费。有违者除退还钱物外,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八条教职工应自觉树立良好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身示教。教职工在公共场所或上课时,不得着奇装异服:不能穿背心、短裤、拖鞋上课;不能在课堂抽烟,提倡在办公室、会议室不吸烟,逐步创建无烟学校。教师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九条学校对教师实行聘任制,教师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一)应聘的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以上或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每年从大学毕业生和其他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部分教师充实我校师资队伍。
(三)教师在聘任期内,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效果差或有违法的应与解聘。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停聘一年。停聘期间由学校安排临时性工作,经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
人事的管理制度 19
为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师待遇、提高管理效益、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校人事制度如下:
一、落实校长负责制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学校深化“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作用,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形成“三位一体”立体管理的合力。学校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决定。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党政干部聘用考核制、任用公示制以及校务委员会审议制。
二、推行全员聘用制
1、加强编制管理和控制。根据市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来聘任教职工。
2、加强聘任合同制的规范管理。学校实行聘任制,竞争上岗。聘任期间为三年。校长和副职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聘任,中层领导由校长聘任。其他岗位人员通过教学水平、业务素质,思想道德,文化成绩、出勤等情况综合考评,择优聘任。到期将自然中止与校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关系则需再签合同。
3、考核:每对教职工岗位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指标为:德、能、勤、绩、廉。考核顺序:自我小结 →民主测评→考核小组推荐→学校考核→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和优秀的作为下一年聘任的条件。
(2)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延长一年试用期。
(3)不合格的就不予聘任。
三、落实学校人事管理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学校教师应享有下列权利:
A、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B、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C、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
D、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F、参加或者接受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
4、教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A、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B、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其他任务。
C、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质、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D、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E: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F、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5、学校所聘教师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①必须具有中师或中师以上的对口学历,及相应的水平。
②有较高的政治思想修养。
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④身体健康。
⑤具有教师资格证。
6、教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①履行对上级教育领导部门各项要求的职责。
②履行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所应负的职责。
③履行加强自身修养的职责。
④履行对社会所担负的职责。
⑤履行团结协作的职责。
(二)考勤: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校工作,落实“四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中小学部各项工作进入统一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具体条款如下:
1、中、小学部领导、任课教师、后勤人员(宿舍教师、值日教师、小卖店专职教师除外)一律实行早、午上班签到制度及班内请假登记制,上班后先签到,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签到的一律视为迟到。中小学部签到室均设在教导处,上班铃响后,由教导主任(或带班领导)画线,线下一律视为迟到(请假者除外)。
2、签到一律由本人签姓名和时间,不准代签。凡是本人没来由他人代签者一律视为迟到。
3、学校领导班子公出或请假,必须向校长请示,批准后方可离校,中小学部教师公出或请假2天以内者必须亲自向主管领导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公出者或请假3天以上者,由主管领导向校长请示,同意后方可公出或准假),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可向校长或主持日常工作领导请假,请假者由主管领导(或校长)向负责签到的领导报告,并签字备查。病假1天必须有乡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交款收据,没有的按照事假处理。病假2天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和交款收据。
4、家住桦甸、吉林等地的通勤教师,小学部教师周五下班后方可离校,中学部教师,学生全部离校休息(初三除外)方离校。提前离校或周一早7:30分后回校者,一律视为早退或迟到(请假除外)。如学校占用休息时间,通勤教师在周一早8:30之前返校不算迟到。
5、婚丧嫁娶按法定假执行,超出视为请假或旷职。
6、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者,每三次按旷职一天处理,半小时以内者三次按旷职半天处理。
7、班内请假或公出须经校长或主管领导批准后,先到签到处签出登记,之后离校。班内请假,每月累计一次,年终并将累计结果公布。累计请假时间,够一天算一天,够半天算半天。(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签出者,查实后按旷职处理)。
8、全体教师休息,领导安排临时工作视为超勤,超勤一天得30元,半天得15元,年终一次性发给。如有串休情况,将从超勤天数中扣除。
9、占用休息时间工作,必须经主管领导和校长同意后方算超勤。学校统一组织全体教师利用休息时间上班不算超勤。
10、值周教师、值周期间必须提前半小时上班,下班后20分钟,检查结束后方可离校,辅导自习的教师,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否则按迟到处理。
11、病假一天扣20元,并扣分。大病者,住院期间不扣款,出院7天内也不扣款,但都扣分。事假一天扣40元,并扣1分,旷职一天扣100元,并扣10分。
12、本学期继续实行领导带班查岗制度,带班领导必须提前30分钟上班,凡是请假者,经校长批准后,自行和其他领导串动带班。带班领导查岗时,发现没请假擅自离岗者,或干私活者,发现一次按旷职半天处理。
13、一学期事假累计10天或病假累计20天都不得奖金。
14、本制度是把2023年12月25日的《学校章程制度汇编》中的考勤制度进行了修改,2023年2月18日开始执行。
人事的管理制度 20
为了深化和推进民办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的精神,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师待遇、提高管理效益、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校人事计划如下:
一、落实校长负责制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学校深化“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作用,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形成“三位一体”立体管理的合力。学校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决定。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党政干部聘用考核制、任用公示制以及校务委员会审议制。
二、推行全员聘用制
(一)加强编制管理和控制。根据区师生服务社的编制数来聘任教职工。
(二)加强聘任合同制的规范管理。教职工的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到期将自然中止与校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关系则需再签合同。
(三)规范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
1、全员聘用合同制是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效益等实际情况对全体教职员进行“双向聘任”,竞争上岗。
2、聘任顺序
(1)教师本人申请应聘
(2)学校择优聘任
(3)教师受聘或拒聘
(4)学校调整安排拒聘人员
(5)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6)双方履行岗位协议
3、考核:每年度对教职工岗位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指标为:德、识、能、绩。考核顺序:自我小结 → 小组交流 → 相互推荐 → 学校考核 → 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和优秀的作为下一年聘任的条件。
(2)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延长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只发工资,不发奖金)
(3)不合格的就不予聘任。
三、落实学校人事管理
(一)人事
1、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2、凡被聘用教师,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出现工作失误,造成影响予以解聘合同,工资按临时工发放。
3、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
4、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属自动解聘。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办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作为月年终绩效考评依据。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擅自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人事的管理制度 21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绺三个月起,除执行上述第三条规定外,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
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指除工务工资、奖励工资以外的基本工资,下同)。满十年的照发,六个月以上病假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病假期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70%;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外省市籍职工,请假赴原籍结婚、奔丧者,根据往返路程、远近往返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
9、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着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着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人事的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人事的管理制度08-11
人事的管理制度11-22
人事薪酬管理制度12-01
(精选)人事管理制度04-22
人事劳资管理制度08-30
人事劳资管理制度10-07
人事管理制度11-14
人事培训管理制度09-27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07-10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