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制度

时间:2025-12-09 12:13:56 制度

幼儿园安全制度(精华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安全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安全制度(精华15篇)

幼儿园安全制度1

  1、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韦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接送工作。

  2、对幼儿要有爱心,不得打骂体罚幼儿。

  3、按规定的路线接送幼儿,不得私自改变路线。

  4、跟车老师安排幼儿等车点和等车时间。

  5、按规定的上学放学时间准时随车接送幼儿,不耽误幼儿上学、放学。

  6、不漏接、漏送一个幼儿。幼儿上学迟到,没有准时到等车点候车的,跟车老师应电话通知家长,与家长沟通后方可示意司机开车。幼儿放学上车后,跟车老师应清点人数,幼儿到齐后方可示意司机开车。

  7、幼儿上落车时,跟车老师站在车门旁边,扶助小幼儿上落车,幼儿上车后清点人数,并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示意司机开车,幼儿下车后叮嘱幼儿要及时回家或回学校,不在路途玩耍。幼儿要过马路的`,必须送幼儿过马路。

  8、维持乘车秩序。教育幼儿行车时不可离座或伸头、手出车窗,不准大声喧哗,不能吵闹打架,不向车外扔杂物。

  9、教育幼儿爱护车辆公物,不得随意破坏座椅、车窗,不得随意丢垃圾,保持接送车卫生清洁,做到文明乘车。

  10、车上常备外用药品,熟记应急电话,以便急时使用。如幼儿有突发疾病,立即送往医院,并尽快与家长联系。如遇交通事故,要保护好幼儿,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交警。

  11、顾全大局,要和驾驶员团结合作,积极和学校老师配合,确保幼儿人身安全,顺利完成每天的接送工作。

幼儿园安全制度2

  一、园长负责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二、定期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三、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

  四、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全园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五、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每天下班应检查封闭炉灶;定期检查厨房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

  六、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内不得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七、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八、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九、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幼儿园安全制度3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幼儿园安全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幼儿园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的所有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 第三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五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

  第六条 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 安全隐患排查应当覆盖幼儿园内的各个场所和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厨房、厕所、走廊、楼梯等场所和设施。 第八条 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列出清单,逐一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存在的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九条 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消防器材的配备、安装位置、检查和维护情况;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等。

  (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包括食品加工、存储、运输等环节的卫生情况;食品留样、质量监测等情况。

  (三)安全设施隐患排查:包括电器设备、燃气设施、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的安全情况。

  (四)场地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楼梯、走廊、门窗等场地设施的安全情况。

  (五)人员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教职工和幼儿的人身安全隐患,如防拐、防火、防溺水、防校园暴力等。

  第十条 幼儿园应当设立安全隐患排查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与,制定排查计划和整改方案,跟踪落实整改进展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注重综合治理,通过物理隔离、安全防护、宣传教育等手段,综合治理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档案,记录排查情况、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等信息。

  第三章 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应急处理流程。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涵盖以下内容: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二)应急处置流程和程序;

  (三)应急设备和器材的`配置和保养; (四)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五)应急演练的计划和实施。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组织和处置能力的训练。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应急处理档案,记录应急演练情况、应急事件处置情况等信息,以便于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第四章 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幼儿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包括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方式等。

  第十九条 安全教育内容应当覆盖幼儿园内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 第二十条 幼儿园应当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宣传、讲座、实践操作等。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教育的评估,对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教育计划。

  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幼儿园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三条 在火灾发生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及时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控制火势,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家长。 第二十四条 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五条 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开展防控工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家长,采取措施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

  第六章 督查与评估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督查和评估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七条 安全管理督查和评估应当涵盖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情况; (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三)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四)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

  (五)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管理督查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七章 处罚和追责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和追责。

  第三十条 幼儿园负责人对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负总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不足之处,将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幼儿园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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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全管理目标

  幼儿园是孩子们健康成长的重要场所,保障幼儿园的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本幼儿园制定了一系列安全保障管理制度细则,以确保孩子们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二、校园安全

  1. 安全环境建设

  (1)幼儿园门口设有专门的安全门,不允许外人随意进出。

  (2)校园内设有安全监控摄像头,全方位监控校园的安全情况。

  (3)校园内各类安全设施齐备,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2. 学生进出管理

  (1)每天上学和放学时,学生必须由家长或指定监护人带领或接送,不得自行离开学校。

  (2)学生入园时需通过指定通道,并接受老师的登记和核对。

  (3)离开幼儿园时,学生必须由家长或授权人员来接,否则不允许离开。

  3. 校车安全管理

  (1)校车驾驶员需持有合法,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校车座位设置有安全带,学生上车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3)校车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其良好的行驶状态。

  三、卫生保健

  1. 幼儿园环境卫生

  (1)幼儿园保洁人员定期进行环境清洁,保持校园的整洁卫生。

  (2)教室、厕所等重要区域定期进行消毒,保障孩子们的健康。

  2. 学生个人卫生管理

  (1)每天上学前,学生必须进行洗手,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老师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并处理孩子们的健康问题。

  (3)孩子们需要带好个人卫生用品,如毛巾、牙刷等,并妥善保管。

  四、食品安全

  1. 食品采购管理

  (1)幼儿园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并有相关的合格证明。

  (2)对进货的食品进行记录,包括供应商信息和采购日期等。

  2. 食品加工和储存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食品卫生健康证,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卫生规定。

  (2)食品储存要求食品专区,注明食品名称和保质期,并定期检查。

  3. 食品消费管理

  (1)根据孩子们的健康要求,合理安排食谱,提供营养均衡的食物。

  (2)食物供应需有合理的时间安排,保证孩子们的`用餐质量。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火灾事故

  (1)幼儿园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师生熟悉逃生通道和灭火器的使用。

  (2)学生入园后,需接受灭火器使用教育,提高火灾应急意识。

  2. 地震事故

  (1)学生入园后,需接受地震避险及逃生的教育和训练。

  (2)学校建筑物符合地震防护标准,保证孩子们的安全。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幼儿园定期进行传染病防控教育,提高孩子们的健康意识。

  (2)确保幼儿园环境的通风、空气质量和卫生设施的清洁。

  六、安全管理责任

  1. 幼儿园行政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的组织和。

  2. 教职工要严格按照制度细则执行,确保孩子们的安全。

  3. 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工作,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

  本幼儿园将不断完善安全保障管理制度细则,为孩子们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同时,也呼吁家长和社会各界关注幼儿园的安全问题,共同努力保护孩子们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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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园师幼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幼儿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幼儿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幼儿园保健医生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单位教委,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对于不报、漏报、迟报和伪报、篡改数字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置情况上报教委。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教委;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委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委写出书面报告。

  安全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

  5、事故抢救的简要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事故报告者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

  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Ⅰ类)、较重事故(Ⅱ类)、一般事故(Ⅲ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园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4)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指园所建设工程中和教学用房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指园内的锅炉、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指在幼儿园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重伤1人以上;或者导致死亡1人以上。

  (7)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幼儿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食物中毒事故:指幼儿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中毒重伤1人以上。

  (9)自然灾害事故:指幼儿园或其幼儿遭受洪水、暴雨、雷击、台风、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0)幼儿园失盗,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者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

  (11)幼儿发生踩踏事故,造成重伤一人以上或有死亡的。

  (12)教职工行为不当,造成幼儿或教职工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

  (13)幼儿私自一人从学校出走20小时内,联系不上;或2人以上同时私自从幼儿园出走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4)其它导致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或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1)无论以什么方式造成幼儿或教职工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上严重程度的,以及伤害在重伤以下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2)有较重安全隐患。幼儿有严重的轻生言论或迹象、有较重的自残现象等均视为较重安全隐患。

  3、其它各种方式或行为造成了幼儿或教职工受到伤害或影响,但不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下轻微程度的为一般安全事故。

  4、报告对象:现场人员或知情者或有关责任人,预料或发现有安全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一般安全事故应报告到相关领导干部(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处理;较重安全事故要报告到园委会处理;重大安全事故要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处理。

  5、安全事故报告时限

  各部门要做到及时报告事故,园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教委。最迟时限为:

  (1)一般安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20小时;

  (2)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8小时;

  (3)特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

  (4)特别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小时。

  6、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7、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凡知情不报、或隐瞒、或拖延缓报、或私自处理导致事故扩大、或失控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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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实行幼儿园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园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楼各要害部位防盗、防火巡逻。

  3、遇有节假日,由幼儿园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平时由护园队巡逻。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5、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幼儿园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6、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给予处罚。

  7、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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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制度

  1、注意安全,上班思想集中,组织幼儿在视线范围内活动,不出事故。

  2、随时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孩子有病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做好门卫安全工作。

  4、做到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

  5、执行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6、关心幼儿健康,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适当给幼儿增减衣服。

  7、要求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及零食。

  8、随时检查园内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9、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防止丢失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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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儿园管理事务后勤的老师专门负责。

  2、按照消防有关条例,在厨房及各楼道口配置消防灭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更新。保证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电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4、在干燥季节,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5、在各班及仓库等部门建立安全责任制,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园的'消防负责人员汇报,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组织幼儿按园定的路线进行疏散,严禁组织幼儿参加救火行动。

  6、定期向幼儿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响应的消防演习活动。严禁幼儿玩火、玩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把入园关,严禁幼儿带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7、各班教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禁家长在幼儿园内吸烟,或给幼儿购买易燃易爆的物品。

  8、幼儿园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9、建立园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幼儿园安全制度10

  1、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2、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3、不给幼儿玩体积小、锐利或带有毒性物质的玩具及物品,以免误塞、误吞造成伤害。

  4、热水瓶、热汤锅、火柴、刀剪等应放到儿童取不到的地方以免发生烫伤、烧伤、触电及割伤等。

  5、班内不准存放剧毒药品,消毒液禁止放在儿童的卧室及活动室。

  6、儿童服药前老师负责仔细核对,并做好交接班工作,避免强行服药、避免误入呼吸道造成窒息死亡。

  7、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习惯,进餐时保持安静,细嚼慢咽防止食物吸入。不应给幼儿整粒的瓜子、花生、豆子及带刺、带骨、带核的食物。

  8、幼儿外出时必须有2名以上的教师进行严密组织,遵守交通规则。晚餐后不得带幼儿外出,交接班时也要清点儿童数及其它安全情况。

  9、幼儿上完课老师应先收笔后收本,教育儿童正确用笔,避免儿童玩笔扎伤眼睛。

  10、带班老师有急事需离开时必须要妥善交待给暂时代替的老师方可离去。

  11、老师随时随地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如:不猛跑、玩大型器械时要互相谦让、不打闹、严禁异物入体。

  12、室外活动时必须有配班老师配合,老师要事先察看周围环境,及时排除一切处于萌芽状态的不安全因素,不得有侥幸心理。

  13、幼儿活动室、卧室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14、不让幼儿玩箭、弹弓、小刀、火柴等,每天幼儿入园时要检查幼儿口袋内是否有此类物品,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

  15、要做到人离门锁,只要有儿童在园,必须要留安全通道。以保证万一有紧急情况便于疏散。

  16、玩具、设备材料不能有锯齿状、带尖、带刺的边角,不应有任何外露的钉子、插栓、螺旋等。

  17、园内严禁开车及骑自行车,自行车一律在指定存车处。

  18、每位教师都应知道紧急情况发生时打电话给相关部门,并详细说明本单位电话及住址。需记住相关部门的电话。医院急救车电话:120;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

  19、每位教师都要知道灭火器摆放的位置,并会使用。

幼儿园安全制度11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幼儿园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政府主导、属地管辖、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接送幼儿车辆分为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和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包括幼儿园自备或长期租用的客车、专业道路客运企业的客运车、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体客车、单位接送员工子女上下学的.自备客车和社会力量购置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

  第四条、幼儿园明确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校幼儿园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

  第五条坚决制止农业机械(拖拉机)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做好对接送幼儿车辆的牌照号码、核载人数、驾驶人、车辆参保及接送幼儿时间、趟次等情况的登记造册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幼儿上下学管理办法和处置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作预案,堵塞安全漏洞,定期报告安全情况。

  第七条、幼儿园负责本园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幼儿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规教育;各民办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本园校车驾驶员及教师学习交通法规、安全防范、应急知识;每学期开学初,各幼儿园要对幼儿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对本园幼儿乘车、家长接送、步行的人数等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管理资料。

  第八条、幼儿上下学原则上实行家长接送,学校、幼儿园制定接送方案、接送制度,并建立相关台账。非寄宿生学生上下学实行路队管理制度。寄宿生上下学实行以乘坐客运班车为主,步行或学生家长自行接送为辅的交通方式。

  第九条、增开的学生上下学专趟在接送学生时不得搭乘其他人员和超载行驶。

  第十条、发生涉及幼儿人身安全的。各类交通事故,按要求及时报告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妥善处理,全力救护伤员,减少学生伤亡。

  第十一条、建立幼儿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力、玩忽职守而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安全制度12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宣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为主线,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促进我园教育教学质量稳步发展。始终把全园师生的安危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二、主要工作:

  1、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体系。开学初,利用各种会议,重申幼儿园的各项规定,宣布本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工作专门的负责人员,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做到人人有责任,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对幼儿的安全知识教育,幼儿园将利用“家与园”、橱窗、黑板报等途径,对幼儿家长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交通安全的重视,在接送幼儿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谦让。平时各班级利用晨间谈话、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浅显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

  3、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食堂职工会议,对后勤人员加强卫生知识的培训。严格采购、储存、保管和消毒制度,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定期检查各项设施的完好情况。组织教职工的健康体检,严格禁止传染病患者和传染病源携带者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经常检查电线路是否完好,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凡有安全隐患立即更换或纠正。

  5、加强幼儿园安全队伍建设。要加强安全员的管理和教育,提供培训、学习机会。安全管理员要尽心尽责,经常组织和开展

  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对幼儿园有关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实施监督。

  6、加强园内安全检查和自我排查。为促进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员要及时了解本园安全工作的现状,经常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决不掉以轻心。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我们要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避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以及全园师生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

  三、安全工作分工: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需求,安全就是生命。因此《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这就指明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为了确保您的孩子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现将本园有关规定告知如下,望各位家长能大力协助自觉遵守。

  1、为了保证园内清洁整齐,严禁任何人在园内吸烟、吐痰、随地大小便,瓜皮果壳等废弃物品请自觉投入果皮箱内。

  2、接送幼儿时,家长的自行车、摩托车、助动车等不得入内,以免撞伤幼儿,肇事者责任自负。

  3、请家长按本园作息时间接送幼儿,以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幼儿入园时间早上7:30——8:30,离园时间4:30——5:30。时间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4、幼儿来园时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如:硬币、小玻璃球、纽扣、火柴、打火机、小剪刀、别针、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伤和伤害他人。不得佩带贵重金银首饰(如:项链、戒指、手镯、耳环、玉佩等),以防损坏、丢失和误吞。

  5、幼儿来园时,家长须将孩子亲自送到班上交给老师,不得将孩子放在园门口或楼梯口,让其自行进班。离园时必须由幼儿监护人接出,园车接送的幼儿一定要有接送卡,禁止未成年的亲友入园接送幼儿,在接送幼儿过程中,家长做好内部协调,以免发生错接、误接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6、家长从班里接出幼儿后,要切实管理好自己的孩子,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①使幼儿的活动在自己的视线之内。

  ②对幼儿各类危险动作,如持物打闹、跨越护拦、损坏公物、进入楼内追逐等,家长要立即制止并进行教育。

  ③幼儿玩各类大中小型玩具时家长要进行监护,避免发生意外,由于监护失责所造成的后果将自己负责。

  7、家长不得在班上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幼儿正常学习和生活。

  8、家长须搞好幼儿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以防抓伤他人。

  9、幼儿服装款式要方便幼儿穿脱。自带用品要写上幼儿名字,以免穿错、用错或丢失。鞋子的尺码要适中,便于幼儿参加各项活动。

  10、需在本园服药的幼儿,请家长把药交给晨检老师,并写名班级姓名及要求,以防错服和漏服。按有关规定的要求,治疗的药品本园可以代服,凡营养药品本园不代服。

  12、家长不得将患有传染病的幼儿送入本园,以免传染他人。病愈后须持医生证明方可进班。发烧在三十八点五摄氏度以上的幼儿需在家休息,以防惊厥。

  13、竭诚欢迎您对本园的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园长反映或通过家长信箱反映或来电。

幼儿园安全制度13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监督指导、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的学习和,并进行。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各类检查评比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幼儿园安全制度14

  为保证我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园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园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园所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园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幼儿园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幼儿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园级领导;幼儿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园所领导要经常检查园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幼儿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幼儿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园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配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园所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幼儿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幼儿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幼儿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幼儿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幼儿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幼儿的安全。

  4、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园所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幼儿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幼儿的安全。

  3、每天放学,小朋友有序的由老师护送到园门口,家长在园门口凭接送卡接小孩,家长不许进入幼儿园。

  4、教育幼儿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幼儿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幼儿园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园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园所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幼儿园安全制度15

  1、热爱幼儿,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

  2、教师的办公桌内不得摆放贵重物品,钱物要上锁。

  3、发生中、大事故要立即向领导报告,不得隐瞒。

  4、一日活动中时时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5、在幼儿来园或离园接送时间内,门卫必须在园门口值勤。

  6、加强早晚护导工作,安排好幼儿离园活动内容。保育员、教师在门口做好离园工作。

  7、加强门卫责任制,防止幼儿走失和冒领事故发生,对有疑点的。对象及时向园领导报告。

  8、中午有事要求离园的幼儿,由门卫问清情况,家长方可人园接孩子,并登记。

  9、门卫每天下午六点以后,必须检查教学楼中所有教室门窗、水电开关是否关好,并作记录。

  10、下午班教师离岗时,必须收拾好各类用具,关好教室门窗水电。后勤人员离岗时关好水、电。

  11、午餐、点心分发时要注意食品的安放位置,汤、菜、豆奶、开水不得放在地面和靠近幼儿活动区的地方,包括洗手水池、洗碗池。

  12、园内所有运动器具每学期大修一次,每二周检修一次,运动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情况,所有职工有责任及时报修,排除事故隐患。

  13、保教人员带领幼儿户外活动时,首先检查幼儿的鞋带、衣裤、运动器械,组织活动时教师不闲谈,不袖手旁观,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叉腰,或双手抱臂,不插口袋,不靠器具,防止发生意外。

  14、按时进教室接班,带班时不打电脑,不练琴,不看报刊、杂志、小说,不接电话,不与其他工作人员闲谈,注意照顾到全体幼儿,不和个别家长长时间闲谈(特殊原因例外)。

  15、幼儿午睡时不擅自离开教室、不关教室门、不和其他工作人员交谈,保持教室内安静的午睡环境。午睡前要观察幼儿神态、是否有异物或者是玩异物:防止把异物吞入肚子,放人鼻子,包括幼儿首饰。幼儿入睡时痴强巡视,入睡后也要巡视空调温度、盖被情况、出汗情况,以便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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