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企业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1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是企业管理的经营工作在建筑企业活动中起主导和率先的作用,
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调动经营人员、概(预)算人员的积极性,
提高企业社会和经济效益,理顺经营工作的运行程序,完善经营体制,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职责
(一)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编制送达投标书。
(二)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概、预算,施工主要机具、设备、材料数量、并提出产值计划。
(三)参预各项工程承包、发包、订货及增补类的合同文书,并在合
同批准生效后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配合有关部门增补洽商合同事宜。
(五)对经营文件、台帐单据及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
(六)竣工后,负责与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决算审核工作。
二、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接到招投标文件后经营科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图。
预算人员提供数据,认根据概、
(二)切实加强对招标工作的领导,
由公司领导组织进一步研究报价决策,提出报价方案,分析、真讨论、使之最后定案。
(三)报价和误差率(定额、缺项、新工艺、新材料和设备价,招标,不得高于标底。2%文件未注明外)不得低于标底
(四)按招标文件的时间,准时送报招标单位。
(五)投标书字迹要工整(用仿宋体),填写内容齐全,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要有目录,封袋要规范,要盖齐缝章。
合同条款工程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经营科起草工程承包范围,
(六)应内容齐全,措辞严谨,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办理签订。
(七)合同签字生效后,在主管付总经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门及履行合同单位进行全面交底。
加盖由经营科设专人对外签订,
(八)工程承包在总经理的授权下,
项目部无权对外直接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总公司合同专用合同章,签定工程承包合同。
万以内,项目部可以直接洽谈签订工程50
(九)有些小工程造价在
加盖总公司合同专但必须由总公司审查批准后法人代表签字,合同,用章,方为有效合同。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条件和内容:工程名称和地点。
1.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2.开竣工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保修条件。
4.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和竣工验收办法。
5.工程造价。
6.设计文件及概、预算技术资料提供的日期。
7.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8.双方协作的'事项。
9.奖惩条款。
10.其它。
11.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以利双工程中特殊情况需要明确的问题,
(二)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工程概算和中标通知书。
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到货的时间表。
2.甲方分包工程的质量要符合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时间应满足
3.现场要求,建立应明确配合费用。
《建筑法》不允许甲方支解单项工程和提供材料。这是考虑甲、
4.凡支解分包的单项要服但是要在合同附加协议中明确,乙双方关系,从整体的管理。
(四)签定承包合同的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符合国家政策。
符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2.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在开工前签定承包合同。
3.当事人双方,均应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施工图和技术资料要齐全。
5.施工的准备条件基本具备。
6抢工期的工程要提出抢工费。总工期的要求并确定奖惩条款,包单位,
(六)延长合同工期的原则:
凡属甲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图、技术资料、材料增加面积造成工程拖延,可补办工期顺如结构变更、备或其它原因,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2
近年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底。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高空坠落、坠物伤人、触电、土方坍塌、机械倾覆等,酿成人员伤亡,造成了经济和财产等较大的损失。纵观其原因,一方面是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弱化,尤其是施工现场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责任不落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常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
一、施工现场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事故一旦发生,其后果就无法挽回,防患于未然,把预防措施落到实处,从思想上给予重视,从物质上给予有力保障,在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安全教育、提高防范、监督管理以及劳动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各方面都对事故预防措施予以充分重视,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企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重要步骤,也是企业素质和形象的外在体现,与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是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1、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所谓“安全生产”,字面理解就是在满足安全的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意味着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可以理解为“先安全、再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而且有些企业的领导人只知忙自己的事务,对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标准安全生产文件没有及时的传达并让施工人员明确,只是一味的在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付走过场,应付向建设公司交差,忽视安全红线。
2、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并且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3、安全教育不能够落实到人
在安全教育上落实不及时、施工人员的素质有的较低并不能够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他们大部分没有进行过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应付情况严重,没有意识到其危害性。即使是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的,也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并未真正意义上意识到安全生产责任。
4、信贷调控效果显现,资金来源进一步呈现多元化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下。
5、安全经费问题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安全设施用品配备不到位
由于建设资金不足或不能够到位出现垫资,不正当分包或转包等因素,以及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所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应付,有名无实;在安全设施用品上也出现了没有任何脚手架或者是安全网等设施,安全管理混乱,大多不符合规范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所需要采取的必要措施
1、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树立起“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
2、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
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
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3、对工作及施工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安排施工体制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a、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抓好骨干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真正做到管生产管安全。
b、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
c、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d、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4、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3
一章总则
三条公司法务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3、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4、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6、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8、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章合同的签订
四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五条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六条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七条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主要条款。
八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999-00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九条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十条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章合同的履行
十一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
十二条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
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法务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
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十三条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
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四章合同文本的管理
十六条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法务部备案。
十七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法务部。
十八条公司法务部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
五章责任与奖惩
十九条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二十条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二十一条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除给予该职工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
二十二条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司将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六章附则
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4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且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二、 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线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四、 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验收时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
五、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尘、毒、浓度控制在标准及施工要求内。
七、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冻,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5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专案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向总经理汇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汇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情况。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7、检查督促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8、注意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作好女员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四、技术副总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安全技术方面的责任。
2、教育工程技术人员遵守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技术规程,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以及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制定、审定和批准新产品设计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方案,技术改造专案设计和科学研究方案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劳动保护“三同时”,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4、组织技术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五、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对本部门分管的员工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编制教育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时,应把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组织对新进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3、合理安排劳动力和配备专业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临时用工协议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
4、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职业病与职业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对高温、有害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5、对工伤、中毒采取急救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因工伤残程度与职业病危害程度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办理工伤、财产保险理赔工作。
6、加强对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教育驾驶员严格车辆保养制度,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六、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制订工艺档案,工装及专用装置的设计和确定新车间工艺,在组织工艺布局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在组织工艺试验过程中,必须考虑安全措施,解决安全隐患。
3、在新产品开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专案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专案中,必须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气、废渣提出处理规划并制订实施措施,负责实施;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向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进行职业病危害予评价并提供评价报告。
4、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学习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规程,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从设计、布置、试验到生产各个环节,把安全作为必不可少的内容。
5、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专用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七、生产计划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
2、组织好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大纲时,通知有关部门,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月、季作业计划,组织实施。
4、对本部门所管辖的一切机床与动力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保持正常执行,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建立健全装置安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严格执行装置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特种装置的登记工作,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6、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按上级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取证验证工作。
7、组织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制止操作,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8、参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9、参加新、改、扩建工程专案的设计审查,验收及装置的安装、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程专案和装置,提出整改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八、采购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加强对购入装置、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产经营要求。对生产、试验、研发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安全措施计划所需材料的供应工作。采购的`物资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数量、质量负责。
4、负责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所需各种物资的用款计划。
5、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6、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车辆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安全行驶。
九、仓储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经常对仓库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储存与发放,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工作。
十、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编制年、季、月生产、技术、物资、财务计划时,应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按照公司实际需求,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4、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防火防盗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十一、市场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产品搬运和装车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3、参与监督教育驾驶员及运输人员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执行交通安全的规定,确保安全行驶。
4、做好外出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质保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负责本部门检测装置、设施的安全使用及执行。
4、对新进检测装置,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5、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三、行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本部门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3、负责组织企业防火、防爆安全常识的教育,经常检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4、配合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日常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盗工作。
5、对火警、火灾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十四、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领导本车间安全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使其了解本车间的生产情况,车间的有关规定,有害因素的分布,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班组执行情况。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本车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报公司有关部门处理,并对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性负责。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装置操作保养规程。
5、保证本车间机电装置、工艺装备和运输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执行,发现事故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排除,不得违章指挥和允许工人冒险作业。
6、编制车间作业计划时,应把安全措施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对采用新工艺或新技术试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
7、督促检查本车间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
8、对车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对新进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和职业卫生教育,了解本班组生产情况,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健康危害,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遇险时自救和互救知识。
3、组织本班组员工,对本班组的各种机电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同车间及时排除。
4、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和冒险作业。
5、认真检查、监督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6、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车间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十六、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学习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知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作斗争。
2、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好本岗位的装置和安全设施,不准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裤,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质需要除外)从事工作。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要求和规定。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发现装置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询原因,进行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决不可不负责任,轻举妄动启动装置,造成事故。
5、遵守劳动纪律,精心维护装置,搞好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发生事故和危险时,要对伤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持事故现场,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隐瞒不报。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6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人员经办的每一笔业务,督促财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特制定财务人员考核条例。
一、原始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漏填单位或个人名称、日期、项目、计量单位、业务内容的每项扣1分。
2、漏填、错填数量或金额及金额大小写不相符的原始凭证不准入账,应重新开具违者扣10分。
3、付款凭证无负责人签字,坚决不准入账,违者追究当事人10-50%的罚款。
4、不按《财务手续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业务,每发现一次扣5分。
5、对外取得原始凭证丢失,应向原单位取得证明,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报销;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原单位证明,则需本单位共同出差人写出书面证明,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报销。如无人能证明,则不能入账报销违者扣5分。
6、销货退回时,要填写红字发票,并办理退回产品的入库手续,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
7、报销凭证中只能用发票联报销,不能用其他联代替违者扣2分。
8、发票、收据要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发票、收据要加盖“作废”章或写“作废”字样后,粘在存根上,不得撕毁。如出现发票、收据丢失或撕毁,每份罚款100元(增值税发票除外)。
9、增值税发票要有专人保管,存放于保险柜中,如有作废,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如有丢失及时报案,声明作废,以免出现意外违者除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处罚外每次扣20分。
10、原始凭证不准涂改、刀刮、皮擦、违者追究责任人等额罚款。
11、不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及出入库手续不齐全每笔扣10分。
二、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漏填或错填凭证编号、日期、科目、摘要、附件张数等内容的每项扣1分。
2、记账凭证漏填或错填数量、金额的每项扣2分。
3、记账凭证的摘要简单而不明了的扣2分
4、除了月终结转利润的凭证为,其他所有记账凭证没有原始凭证做附件的扣2分。
5、已做账的'原始凭证,不及时审核、记账、打印记账凭证,粘贴原始凭证的`扣5分。
6、记账凭证的附件粘贴错误,张冠李戴的扣5分。
7、记账凭证不按期装订成册,及时归档的扣5分。
8、记账凭证装订不整齐,凭证封面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每项扣1分。
9、记账凭证装订线封签处不盖装订人章的扣1分。
三、账簿
1、年度终了,不按规定设置、打印账簿及时归档的扣5分。
2、账簿装订不整齐,账簿封面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每项扣1分。
3、不按记账凭证日期、顺序登记账簿的扣1分。
4、错记账户张冠李戴的扣2分。
5、不按规定时间对账(每月对账时间不能超过次月5日),对账后不及时调账(包括单位与银行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扣5分。
6、账实、账证、账表、账账不符每项扣1分。
7、会计科目不合理扣2分。
四、报表
1、不按规定日期报表扣2分。
2、漏填或错填报表日期、单位名称、报表项目及栏次每项扣1分。
3、报表印章不全的每个扣1分。
4、报表字迹潦草,纸面不整洁每个扣1分。
5、年度终了,不及时装订报表及归档的扣5分。
6、报表装订不整齐,报表封面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每项扣1分。
7、报表数据与账面数不符,而未作附注说明的扣5分。
五、实物操作
1、出纳人员不每天清点现金,造成盈亏的,追究出纳员等额之罚款。
2、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存货的,每次扣5分。
3、不每天登记现金日记账的每次扣5分。
4、不得挪用公款,违者按贪污处理扣20-80分。
5、保管不当出现库存现金失窃或丢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6、未经批准不得转借银行账户,违者,追究当事人等额之罚款。
7、不按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每次扣20分。
8、存货不按规定计提跌价准备的每次扣10分。
9、购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没有呈批手续的扣20分。
10、处置报废财产当月不错财务处理的扣5分。
1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未按规定年限计提折旧、摊销费的扣5分。
12、未设立档案目录、发票领购簿或登记不清楚、不整洁的扣5分
13、会计档案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毁等后果的扣20分。
14、不按期进行清查、盘点,造成账实不符的扣5分。
15、当天发生的业务不及时处理的扣5分。
六、其他
1、外出办事必须请假并填写外出事项登记簿、出发时间、事由、返回时间如有违反按公司制度执行并扣3分。
2、严禁非财务人员操作电脑。
3、对打印机缺乏爱护保养的违者扣5分
为进一步健全委派财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增强工作责任感,将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指遵纪守法、执行财经法规情况,思想觉悟,纪律观念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能"指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及质量,包括专业理论和单位会计制度建设方面;"勤"指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主要考核上下班及出勤方面;"绩"指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派驻单位的评价,奖惩情况。
二、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制,具体标准如下:
①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工作中不循私、不受贿、不挥霍、不浪费,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得十分,上述行为违反一次扣二分。
②能及时全面掌握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务制度以及、政府和财政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制度,得十分,出现一次差错扣二分。
③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能,熟悉财会知识,胜任财会工作,账目清楚,数据准确,按时记账、结账、报账,为领导提供好决策依据的得十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一项扣二分。
④自觉钻研财会专业理论,制定好本单位的会计制度、规则、会计岗位责任制,制度健全得十分,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⑤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态度好,按时上下班,无旷工,得十分,累计迟到早退达五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1分。
⑥按时参加会计培训,遵守会计例会制度,全年无缺席的得十分,缺席一次扣二分。
⑦能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调好单位内部及与外单位各方面的关系得二十分,对没有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差的,酌情扣1至5分。
⑧在年中专项检查及年度审计中,无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得十分,否则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三、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考核得九十分以上者为优秀,六十分以上者为称职,不达六十分为不称职。
四、考核兑现:
1.对成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2.考核不称职者,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者,调离财会岗位。
3.考核中发现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撤销会计职务等处罚,直至送交司法机关查处。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7
1、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河北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建的朔州市鑫峰雅卿苑小区的作业场地。
3、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领导,是指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4、本规定所称项目领导,是指河北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师等领导成员。
5、项目领导是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责任主体。从事施工作业活动的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和相关分包单位项目部领导必须在施工现场带班,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6、项目部领导是监督检查建筑工程项目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责任主体,应严格督促所属建筑工程项目认真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7、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制度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带班领导、带班生产工作时间、任务、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具体为: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负总责,项目部人员各负己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2)强化施工企业每月对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实行施工企业分管经理带班制。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项目上执行和落实情况。检查、纠正施工现场出现的不安全情况,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对在建工程涉及深基坑、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分项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一旦发现重大隐患,要确保企业负责人在现场监督消除隐患后再施工。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有企业总工实行的带班审核与审批。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4)工程项目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施工企业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带班组织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和组织调查,采取措施。如工地发生事故,对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5)重大“节假日”施工时,应建立值班与巡查制度,并且施工企业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实行带班。检查施工项目部节假日安全管理与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带领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6)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实行总监带班负责制。项目总监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全面履行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审查同意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跟踪监理。做好有关安全工作内容的监理日志记录,日常巡视检查施工作业安全情况,落实节假期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发现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项目总监对监理部其它监理人员的现场监理行为承担责任。
7)对施工项目无负责人带班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处理,同时要求限时改正。对在整改期内仍没有整改的,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的,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8、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实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的领导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9、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10、项目部负责人定期对建筑工程项目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并明确带班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的主要内容、时间和频次、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8
目的:为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管理,使外来施工人员遵守酒店相关操作规范,避免影响酒店对客服务形象,保证酒店服务品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酒店各施工区域
一、施工纪律规范
1、进入酒店的外来施工人员一律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2、各施工区域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吸烟需在指定地点,施工现场不得带进任何火种。
3、各施工单位人员如需进入各相关营业场所,特别是机房重地,必须知会相关部门人员协助跟进。
4、各施工单位人员在酒店内施工应讲究文明礼貌,注意环境卫生,不得乱扔施工废物,不得使用客用服务设施。
5、各施工单位人员不准私自动用酒店、客人及员工物品,一经发现将按盗窃论处,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各施工单位人员严禁在各区域捡拾(偷拿)酒店客用物品,违者将对当事人及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二、施工前手续办理
1、 外来施工人员因工程施工、设备检修、消杀送不草等原因需进入酒店内部区域活动,超过1天以上,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代表全体外来作业人员到雇请部门开具证明,到保安部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
2、 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需提供全体人员有效身份证或担保人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担保,技术工种或特殊工种还需出具相关的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高空作业还需出具保险合同等有效证件;
3、 保安部核查施工单位填报人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无误后按办理临时出入证程序登记办理。
4、 各施工区域现场负责人,须向施工人员告知酒店施工管理规定,对施工人员严格按规定在酒店内活动。
三、施工现场要求
1、外来施工人员进入酒店内必须佩带“临时施工出入证”,从指定路线道进出,未经批准不得从酒店正门进入。在酒店内活动严格按酒店员工行走路线行走,只能在工
作场地内活动,不得无故进入大堂、餐厅、楼层、客房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乘搭客用电梯和使用客用服务设施。
2、各相关施工的'部门需配合在施工现场放置维修提示牌,并做好对客解释工作,避免影响服务质量。
3、施工时如需动火作业,须按酒店施工规定办理《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和相关审批手续,施工动火部位的灭火器材原则上由施工队自备,如需借用,可到保安部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动火时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如动火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或者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导致事故,给酒店造成损失的,须追究事故责任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赔偿酒店的经济损失,如造成严重事故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4、施工现场用电须向酒店工程部申请,电气设备须有正式电工安装,不得随意私拉临时线,必要时临时线要用双护套电线。
5、施工中需用易燃、爆物品时,必须符合《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易燃品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应按用多少多少的原则,配备专人保管。
5、工作时需尽量减小噪音,以免影响客人,外来作业人员如果需在现场打磨、重击物品,而发出巨大的声响时,应该避开客流高峰期,并且在上午10点之后予以动工,晚上21点前结束,如酒店有重要接待时,再视情况而定。
6、每天施工完毕后,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将杂物堆放好,关闭电源和门、窗,如有违反者,由保安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酒店施工监督人员要做好复查工作,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7、外来施工人员每天施工完毕离开酒店时,须自觉接受各岗位保安人员对所携带离开的工具进行检查。
8、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被盗等现象时,施工单位须及时到保安部登记并重新办理,保安部通知各岗位原出入证作废。
9、外来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肆意干扰酒店的服务人员及扰乱酒店运营正常秩序,以免影响对客服务形象。
10、所有外来施工人员进入酒店后应严格服从酒店相关规定,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扣除相应工程款,如情节严重的取消进酒店施工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对其做出处理。
11、施工期间应注意卫生,不准随地吐痰、大小便,不得随地倒废油、脏水、碎木、烂纸等杂物。
12、因施工人员施工期间不慎造成酒店物资损坏,应该按照原价给予赔偿。
13、施工堆料及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通道,不得堵塞楼梯、疏散通道及走廊。
14、施工人员不得使用酒店客用物资,一经发现将试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15、施工人员必须注重个人卫生,这着装文明,不得敞胸露怀等不文明现象。
16、凡是涉及到处罚的,保安部就出具扣款项目经总经理批示、施工现场人员确认后,上交到财务部,款项将在工程款中扣除。
四、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凡需要到酒店区域施工的单位,必须由本单位填写酒店统一的《施工单》。施工人员不得超出《施工单》所注明的施工区域,不得制造噪音,影响客人休息。
2. 施工人员施工结束,离开施工区域时,应清理好现场卫生,并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3. 如果在一日内不能完成,而需较长一段时间施工的单位,必须按规定与保安部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按《施工安全责任书》的条款执行。凡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单位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区。
4. 施工人员如需往酒店区域外运物品,则需填写酒店统一的物品“出门证”。
5. 施工人员进入酒店施工,必须在保安部办理酒店统一的“出入证”,并按照酒店的办证程序交纳押金及填写有关表格。
6. 施工人员进入酒店区域后,需自始至终佩带酒店“出入证”,若保安员在检查施工区时发现有未佩带酒店“出入证”的施工人员,将会没收其“出入证”并给予相应处罚。
7. 施工区需要接电或动用明火施工时,需严格执行酒店《用电用火管理规定》。
8. 施工人员只被允许在其施工现场出现,不得乱窜,不得到施工以外的区域,不允许到客区,不允许使用客用设施。
9. 施工人员只被允许在施工区域施工及喝水,不得在施工区吃饭、睡觉、随地大小便、娱乐等,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将被没收“出入证”并清理出酒店。
10. “吸烟如同防火”,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区及酒店任何一个区域吸烟,一经发现,将会被没收“出入证”并带至保安部做处理。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论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 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报表模板附件等内容。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下辖的工程项目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备用金定额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人员配置等相关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 备用金定额如不能满足项目部需要,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通过后依据新的备用金定额执行。
第七条 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 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 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 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 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 施工用水电支出
7. 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 项目部食堂采购支出
9. 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八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九条 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条 项目部才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一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建立《转账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现金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应当包括单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出票日期
2. 出票金额和用途
3. 使用部门
4. 经手人签字
第十二条 作废的支票应连同支票存根粘贴,统一保管,并在骑缝处加盖作废章。
第十三条 不同开户银行的支票应建立不同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分别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应对每个存款账户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连同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一份、项目经理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第三章 财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节 工程物资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应由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六条 工程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调拨必须要有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相关凭证,要求摘要清楚、数据准确、签字明责完整、上报及时。
第十七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物资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 工程物资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每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条 工程物资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分类编号。
第二节 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于公司自有设备的调拨,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从公司设备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获得机械设备的调拨单和相关基础信息,如价值、折旧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 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节 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数额及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 个人因私借款金额须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个人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下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放宽余额限制,但是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 对于采购人员的备用金借款应设定最高限额,并逐月检查监督,采购备用金借款余额不得超支 50% 。
第二十七条 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九条 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项目部出纳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三十条 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将个人因私借款申请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须按借款人设立明细账户,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个人借款情况统计明细表》,按借款人详细列示借款余额、期限等内容,报项目经理,对于超过期限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催缴。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出纳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 报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个人因公出差或进行相关采购报销,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 报销人因公出差报销,必须在出差归来当月工资发放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 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10
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实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环境之间和谐发展,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项目部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测(测量)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3.3相关方:与公司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3资源: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xx)
4.2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322号)。
4.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175号)。
4.4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xx〕133号)。
5.1公司及各项目部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5.2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等。
5.3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报告制度等。
5.4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报批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安全生产持续改进制度等。
6.1.1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
6.1.2主要控制指标:职工因工千人死亡率0人,职工因工千人重伤率0.45人。
6.1.2.1考核范围为单位在职职工、签订用工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6.1.3考核办法按照公司年初与各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消防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6.1.4公司及各项目部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依法独立承担主体责任。应保障职工职业健康,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伤亡事故。
6.1.5公司及各项目部的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和职能,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及考核办法。
6.2.1各项目部应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部门职责分工,公司原则上由总经理领导安全生产工作。
6.2.2各项目部应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6.2.3各项目部应建立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2.4公司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公司及各项目部应主动接受政府的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
6.2.5.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2.5.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2.5.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2.5.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2.5.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督查、检查。)
6.2.5.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2.5.8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公司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调研,总经理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6.2.5.9把安全生产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把安全生产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6.2.5.10公司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
6.2.5.11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6.2.5.12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组织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检查和考核。
6.2.6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6.2.6.1组织或者参与拟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6.2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6.2.6.3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2.6.5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2.6.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2.6.8公司及各项目部要积极主动向属地政府及业务对口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管理。
6.2.6.9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对象目录清单,明确各项目部安全管理对象及重点,明确职责,并制定安全监管重点内容。
6.2.6.10负责牵头的职业健康工作,组织拟订职业健康相关制度,并监督、指导各项目部依法开展职业健康工作。
6.3.1安全生产投入与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详见本章第二十四节:“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节“安全经费管理制度”。
6.3.2各项目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各项目部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3.3各项目部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6.3.4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6.3.5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6.4.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的识别和获得相关要求详见本章第五节“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识别获得管理规定”。
6.4.2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详见本体系文件“第六章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
6.5.1具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详见本管理体系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第五章“操作规程”。
6.5.2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修订、变化情况,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6.5.3各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6.5.4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安全内业资料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项目项目部按要求进行归档,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档案管理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柜管理制度。
6.5.4.1.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
6.5.4.1.1.2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安全专监资格审查、批复及备案记录;
6.5.4.1.1.3下发、转发或批复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安全专项方案等;
6.5.4.1.1.4各项安全检查台帐、记录、通报和整改闭合资料;
6.5.4.1.1.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审核、计量支付资料;
6.5.4.1.1.7生产安全事故台帐、报表及相关事故处理资料。
6.5.4.1.1.8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6.5.4.1.2.1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6.5.4.1.2.2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5.4.1.2.3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6.5.4.1.2.4安全管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6.5.4.1.2.5安全管理台帐(包括安全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管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6.5.4.1.2.6安全管理日志、安全管理巡视记录、安全管理月报;
6.5.4.1.2.7要求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6.5.4.1.2.8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6.5.4.1.3.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6.5.4.1.3.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责任状。
6.5.4.1.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5.4.1.3.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6.5.4.1.3.7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6.5.4.1.3.8特种设备登记、使用台帐及有关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
6.5.4.1.3.9作业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6.5.4.1.3.10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6.5.4.1.3.11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6.5.4.1.3.12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6.5.4.1.3.1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6.5.4.1.3.14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6.5.4.1.3.15主要风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6.5.4.1.3.16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6.5.4.1.3.17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计划或记录。
6.5.4.1.3.18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6.5.4.1.3.20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6.5.4.2交(竣)工阶段安全内业资料收集和管理。项目部安全交(竣)工阶段安全内业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6.5.4.2.1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责任、安全保证体系、施工专项技术方案、技术交底文件等。
6.5.4.3.2安全组织机构及具体的人员安排。
6.5.4.3.4施工风险识别和评价,所有危险紧急状态及危险因素,以及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施工技术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6.5.4.3.6施工基础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应结合施工工艺、工法进行编写,编写应详细、明确,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6.5.4.3.7施工单位在编写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施工中危险因素,并针对其编写相应的防范措施,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详见本章“第二十八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制度”。
6.5.4.5.1开展岗位危险预知活动。分析现场工序中危险因素,找出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险防范措施,对各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5.4.5.2规范班组安全管理。以安全作业为重点,通过对班组施工技术交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等,规范班组施工安全生产。
6.5.4.5.3实施重点控制。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控措施,施工项目部应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详见本章“第十五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验收制度”。
6.7.1整改复查验收应由专人负责,在整改期限后及时复查验收,按《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包括检查现场及文字记录),填写复查验收情况。
6.7.2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必须按要求完成,环节必须闭合,不得缺项。
6.7.3对上级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验收后,及时反馈。
6.7.4.1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项目安全副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与。
6.7.4.2交叉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
6.7.4.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验收。
6.7.4.4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6.7.4.5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6.7.4.6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会同安全员及现场监理共收。
6.7.4.7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自验合格后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工程师验收。
6.7.4.8以下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需要在自检基础上,报请业主或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验收(特种设备还需报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检测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20m以上高大外脚手架、满堂红支架;吊篮架、挑架、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整体式提升架;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施工用电梯;塔吊;临电设施;钢结构吊装吊索具等配套防护设施;30m3/h以上的搅拌站;架桥机;路堑开挖、石方爆破等施工防护设施;其他大型防护设施。
6.7.4.9.1脚手架、扣件、脚手板、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电缆、临时供电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合格证明。
6.7.4.9.2脚手架、满堂支架、龙门架等和支搭的各类安全网的验收,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技术、安全、物资部门和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3高大脚手架及特殊支架和大型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工程,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技术、安全、物资等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4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经由取得国家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6.7.4.9.5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防护设施须重新进行验收。
6.8.2.1安全文化建设涵义及目的。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标志。它包括安全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观念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问题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
6.8.2.2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项目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产。
6.8.2.3.1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是:通过灌输渗透“以人为本、规章至尊”的安全理念,使全体项目部逐步形成预防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观念文化;遵章守纪、规范操作的安全行为文化;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文化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防线。
6.8.2.3.2.1制定公司安全文化目标,打造新的安全文化。
6.8.2.3.2.2规范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6.8.2.3.2.3建立安全保障网络,实现本质安全化。
6.8.2.3.2.4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整改措施,塑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6.8.2.3.2.5推广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新技术,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6.8.2.3.2.6建立安全风尚和道德规范,规范安全行为。
6.8.2.3.2.7塑造企业安全理念,树立项目安全形象。
6.8.2.4.1要开展试点,分类建设,有序推进。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6.8.2.4.2要充分发挥各种载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步骤及实施方法。同时通过开展安全图板展示和教育等竞赛活动,吸引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使安全文化得以有效传播。
6.8.2.4.3根据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同要求,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意识,规范各类人员的行为。
6.8.2.4.4安全理念整合提炼,通过各种媒体和各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要结合自身案例,进行有效教育,努力使安全理念入脑入心,融于行动,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同时,要自觉遵守和践行安全理念,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行为。
6.8.2.4.5要建立完善适合项目实际、责任明确、覆盖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结合、奖惩严明、各层次有效监督的劳动保护监管体系。要严格按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整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从严抓好制度的落实。
6.8.2.4.6通过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争创文明施工、行为规范的操作环境。要通过文化建设,展现安全文化的内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建设氛围。
6.9.1各施工单位应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职民工驻地建设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严格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9.2各项目部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施工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认真分析,采取防控措施。
6.10.1公司要加强对参建各方(承包、咨询、供应等)的安全管理,对其资格审查、选择、安全生产合同签订、施工作业过程、技术咨询服务过程、提供产品等进行有效管理。
6.10.2公司应对统一施工作业区域交叉作业各方进行协调、统一进行安全生产管控。
6.10.3公司及各项目部不应将相关施工、咨询、服务等工作委托给不具备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公司与有合同关系的各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详见本章第二十节、第二十二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半年、年终考核结果及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考核指标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进行检查考核。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11
前言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履约是一切的根本,履约的关键就是劳务,劳务队伍的优劣决定着企业能否按期履约。随着优质劳务的短缺,劳务工人素质和稳定性不断下降,闹事、讨薪等事件常有发生,劳务班组工人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加剧,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和社会信誉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影响。因此,如何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对劳务班组的控制能力,协助劳务分包单位管好班组、激发班组的劳动热情,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近一段时间要面临重要的课题。
一、完善劳务管理体系
完善劳务分包单位对班组的管理体系,制定劳务班组管理规定,推行劳务管理门禁系统,加强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将劳务队伍的质量、安全人员纳入总包管理体系,规范劳务班组管理的标准,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重要举措。
1.明确劳务分包单位为管理责任主体,完善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职责。
2.通过“门禁系统”的应用和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对劳务工人工资监督发放进行统一管控。
3.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劳务管理员,明确劳务管理员的职责,将劳务管理链条向劳务班组延伸。
4.将劳务的质量、安全人员纳入总包管理体系,统一标准、规范管理。
二、明确责任,规避劳务源头风险
施工企业在引进、使用、管理劳务队伍方面,应明确各级责任,齐抓共管,严防死守,尽量将劳务及班组风险提前化解。
1.引进“考察关”。严格执行劳务引荐人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新的队伍,组织考察,形成报告,经企业批示后,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对引荐优秀劳务的人员实行奖励。
2.严把招标资格“审核关”。企业应根据工程体量、结构难点、劳务队伍在建工程体量等情况,严控队伍参与招标资格审核,防止队伍资质过期,防止黑名单队伍再次流入,防止劳务队伍施工任务过于饱和等现象发生。
3.把好招标“组织机构”关,审查劳务分包队伍项目班子组建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五大员”、“三大工种”负责人有无岗位资质证书,核查其近期施工项目业绩是否名符其实。
4.做到劳务分包进场“四不准”,分包不签合同不准进场,分包管理人员不全不准进场,分包班组工人名单不上报不准进场,分包工人不教育不准进场,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都不能够进场施工。
三、细化措施,延伸劳务管理链条
为了增强对劳务队伍的控制能力,在日常劳务队伍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将劳务班组纳入到项目日常管理范围内。
(一)企业层面
1.建立《劳务班组数据库》,队伍进场前上报班组使用信息,企业备案,建立台账,对管理过程中出现过讨薪、闹事等现象的班组进行注明,防止再次混入其他劳务队伍中,降低管理风险。
2.严把班组入门关,在劳务投标阶段上报管理组织结构和班组名单,企业对照班组数据库,对发生过恶意讨薪的班组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培育一定数量的自有劳务,通过自有劳务公司吸收和了解社会上的优秀班组,在劳务班组出现问题时,及时给予提供更换,有效解决了抢工阶段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二)项目层面
1.工期管理到班组
(1)每天组织召开施工进度跟进会,项目生产经理、责任工程师、分包项目经理和班组长参加,施工进度跟进会主要确认当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不进行劳务分包内部生产协调工作,生产协调工作由劳务分包自行组织,项目部派人参与劳务每日班组例会,监督劳务施工计划安排落实情况。
(2)项目部根据业主节点工期计划要求,结合班组实际作业工效情况编写日施工进度计划。劳务分包单位和班组长在日进度计划上签字确认,并根据此计划配备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组织施工,确保计划完成。
(3)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规定好钢筋绑扎、模板安拆、混凝土浇筑等工作的标准施工时限,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工序的班组进行经济处罚,如下道工序将上道工序损失工期抢回,上道工序的罚款将作为奖励发给下道工序班组。
(4)参与劳务队班组的管理,教给劳务单位管理班组的方法,以第三方的标准考核班组的日常工作表现,对不合格的班组及时进行清除。
2.安全检查到班组
将分包专职安全人员纳入到项目集中管理,通过集中管理,统一布置落实工作,定期组织教育培训,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深入分析工程安全生产现状,总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各分包班组长参与,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班组作业问题当场讲评,限定整改,并由相应区域的安全员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成效,彻底杜绝现场安全死角。每逢重大节假日之前,项目部分批次组织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由安全员统计人数与进退场花名册比对,保证现场每个工人都接受了安全教育,确保节假日安全生产。
3.质量管控到班组
(1)加强作业班组的'质量管控。施工过程以班组自检互检与项目质量部门抽检的相结合的方式,对每道工序的每一施工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质量检测,每道工序、每一施工段完成后,由项目质量工程师为首的项目检查组,按照规范标准严格进行质量检查。
(2)坚持“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者试验不合格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会签不施工。“三不交接”既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3)坚持实测实量质量管理。项目成立实测实量小组,以实测实量数据作为质量管理的准则,作为质量奖罚的依据,实测实量管理制度由劳务管理人员及班组签字认可,每周组织劳务班组的竞赛,以实测实量、一次验收合格率作为评比依据,对于第一名的劳务班组进行奖励。
4.竞赛评比到班组
传统的劳动竞赛往往以分包劳务单位为主体,其弊端在于劳务是一个大的集体,集体的庞大决定了竞赛的实际效果,项目要打破以劳务为单位的竞赛模式,组织班组劳动竞赛,提高劳动竞赛的质量与成效。
(1)创新评比单元。以班组为切入点竞赛,评比单元为同一施工段内共同施工的不同班组,在竞赛前对所有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向其说明该如何施工以及要达到的质量标准,同时将施工做法样板摆放在作业面,保证施工过程无技术盲点。
(2)创新管理形式。以施工段为单位对项目责任工程师进行承包责任制,每人“承包”一个施工段,负责处理该施工段内的所有问题,做到施工全程旁站,管理延伸至作业工人,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严格验收评比过程。施工完成后,本段责任工程师向竞赛评比小组提出验收申请,评比小组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带领下进行评比验收,评比小组按照“竞赛评分表”中的各项要求与实际工程进行对比并打分。
(4)现场现金兑现,激发工人干劲。验收完成后,对于达到竞赛规则的班组及时奖励,且以现金形式发放奖励,一是彰显项目诚实守信履行诺言,二是在众多作业工人的注视下发放奖金,形成激励效应。
5.员工福利到班组
(1)项目指派专人负责农民工的信访接待工作,欢迎农民工随时随地来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只要有工人来维权,就有人第一时间接待,在工人维权接待室对工人维权事宜进行受理和调查,理清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同时走访调查相关责任人,约谈分包单位确认相关事实,协调解决纠纷主体双方矛盾,并帮助纠纷主体明确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每月要求分包单位按班组上报工人花名册和工资表及用工情况统计,为工人及班组维权提供法律凭证,对出现危害农民工权益行为的分包单位,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并予以严重警告。对于屡次发生农民工维权的分包单位,情节严重者予以更换撤场。
6.劳务退场管理
劳务施工合同范围内工作完成,可以办理退场手续,由项目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有施工内容分班组进的质量实测实量验收,对存在缺陷限期由相应班组整改完成,退场前分班组对钢筋、混凝土、料具节超情况进行盘点,分包企业和班组进行签字确认,加快劳务班组结算流程,同时规避结算风险。
四、总结
劳务分包的群体在发生变化,我们的管理方法也要相应的进行转变,劳务精细化管理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为了企业的发展需要,我们需将劳务班组管理继续延伸,逐步推行劳务工人产业化、生活区管理物业化、工人工资账户银行联合监管、新技术工种的培养等等,不断拓展管理思路,继续创新劳务管理,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高速发展保驾护航,真正实现以“劳务成败”论英雄。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12
1.0总则
为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2.0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直属施工队、工程劳务分包商、专业分包商作业队及人员的安全管理。
4.0施工资质
4.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①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②审核企业性质。
③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④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入当地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⑤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4.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①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健康证、特殊工种资格证)。
②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4.3分包单位的选择
①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②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③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①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②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③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4.5分包队伍进场
①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②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③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④总包方负责协助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⑤合同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笔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4.6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①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项目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②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③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经过项目入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④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并进行记录。
⑤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经理部与项目部在进行安全生产应对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结果应给分包单位一份。对施工中查出的分包单位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交给分包单位,整改完成后,经经理部和项目部检查,合格后才能销项。
⑥市、区安监站安全检查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中涉及到分包单位的隐患,由项目部督促分包单位按“三定方针”整改,拒不整改者,按合同条款罚款,责令停工整改,直到终结合同。
⑦分包单位出现的安全事故,按合同条款和公司规章制度处罚。
⑧项目部必须对分包单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并将其资格证书复印存档。
⑨分公司、经理部、项目部对分包单位人员资格必须严格管理,以确保分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4.7甲方分包的管理
①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其检查、监督和管理。
②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③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④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⑤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⑥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5.0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
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
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5.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8)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5.5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6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①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①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 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7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3)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6.0人员管理
6.1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穿戴符合作业条件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2分包作业队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6.3分包单位人员必须尊重和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经济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6.4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6.4.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经总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6.4.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6.4.3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入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有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4.4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按照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6.4.5分包单位作业人员更换施工现场或变更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6.4.6分包单位必须参加总包单位组织开展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例会,极积开展每周一的安全活动。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13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1、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为3.0%;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与统计
1、财务科、项目部应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专户核算,并设置相应的`辅助核算项目进行辅助核算。
2、项目安全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安全生产固定资产台账》和《安全生产物品使用台账》。安全部要同步收集其财务、设备和物资部门等建立的安全生产费用台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开支依法合规,经得起检查。
3、项目部每月24日前向项目安全部报送《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统计表》和《安全生产费用实物台账》,由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报公司安全科、财务科。
4、安全生产投入的考核与监督
由公司财务科、安全科、工程科、设备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每年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14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财务部负责合同订立及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3)劳动、劳务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6)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2)具体参与合同的谈判;
(4)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合同台帐、档案及统计、分析。
——项目计划是否具体明确;
——市场需求情况是否可靠、属实;
——经济效益情况是否真实、可信;
——资金、资产使用效果的财务是否可行。
(2)技术性
——涉及的知识产权是否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有无损害本公司商业秘密、商业信誉;
——有无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其它情形。
4.8合同业务部门会签审查
工程合同、劳务合同、采购合同等需经公司各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4.9合同数量、合同归档
4.9.1合同文本数量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同意签约后,由合同申请单位按规定的份数打印出版,送交办公室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司行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数量一般为:我方合同文本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一份,同时一份副本报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4.9.2合同管理档案
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负责整理收集的合同档案包括;
——合同文本、各文本存档记录
——合同台帐
——承办人变更记录
——合同附件、审核意见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4.10合同履行、变更
4.10.1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会同业务相关部门对合同执行单位进行合同交底。
4.10.2财务部应严格依照合同和合同履行情况,仔细审查所履行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与所签合同是否一致,确定无误后付款。如不一致,拒绝支付;
4.10.3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凡合同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项发生变化均属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应由缔约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程序与签订正式合同相同,且应由原审批部门或人员签字后生效。
4.10.4合同终止
4.10.4.1合同的终止
(1)签约各方按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终止;
(3)按照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做出显着成绩的;
——为本单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检举、揭发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功的;
——及时处理合同冲突、合同管理矛盾、合同纠纷,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其它应给予奖励的'情形。
(2)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处罚金额为500元-10000元):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在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欺诈、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及公司各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未经授权或越权对外签订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将合同分解以大化小,逃避公司管理标准的。
——先行为后补办合同审查或合同授权程序的。
——利用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或其他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
——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或把整体合同分解以规避书面合同或以其他单据代替合同文本的。
——合同经办人或合同参与人签约时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包括招标、议标、选择合作方时)泄露标底和商业秘密的。
——在经济往来中收受贿赂、回扣,影响公司的合法利益的。
——违反公司规定擅自为他方提供担保保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结算付款不按照合同规定而多付的。
——未在合同验收中履行其职责,把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接收的。
——在合同履行中对方违约不追究违约责任或擅自处理,损害公司利益的。
——在合同变更审查中,玩忽职守或未尽到合理谨慎义务的,并使公司利益受损害的。
——其他各种违反合同管理程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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