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21 12:30:09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品]房地产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地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房地产管理制度

房地产管理制度1

  某房地产投资发展审核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总部项目投资管理工作,为总部战略发展提供土地储备支撑,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范围:

  2.1适用范围:**地产总部及各项目公司。发布范围:总部发展中心。

  3.名词解释:

  投资发展工作是指进入房地产二级开发之前的所有工作,包括一级开发项目和二级开发项目。

  3.1一级开发项目:是指取得土地后,须经过一级开发,再通过“招拍挂”取得一级开发收益或自挂自摘进行二级开发的项目。

  3.2二级开发项目:是指取得土地后,不需要进行一级开发,直接进行二级开发的项目。4.职责:

  4.1发展中心职责:

  4.1.1项目拓展:总部发展中心可根据总部年度项目拓展战略,独立开展项目拓展工作。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进行投资分析,并完成备案、立项等工作。

  4.1.2投资管理:总部发展中心对各项目公司的项目拓展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各项目公司上报的项目进行立项备案,并在总经理办公会和投资决策会上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工作,发表独立意见。

  4.2各项目公司职责各项目公司按各自负责的区域独自开展项目拓展工作,并接受总部发展中心的业务指导。

  5.作业内容:

  5.1初选收集项目信息并审核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分析及调查研究后,认为可进一步跟踪的,进入可研阶段。

  5.2:立项:

  5.2.1各项目公司上报发展中心申请立项的资料包括:

  1)、项目立项申请单

  2)、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3)、项目原始资料复印件

  5.2.1立项项目必须有结案报告。在经过深入谈判后,各项目公司判断是否继续深入,若有必要,可以进入可研阶段;若没必要,须向发展中心上报立项项目结案报告及相关资料。

  5.3可研

  5.3.1.在经过深入谈判后,认为可以进行可研阶段的项目,由下属各项目公司编制详细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报送总经理办公会并抄报总部发展中心。由总部发展中心在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

  5.3.2各项目公司并提前3周将可研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总部发展中心,总部发展中心对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并报总经理办公会进入决策程序。

  5.3.3各投资项目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5.3.4总部公司发展中心对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投资分析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并独立完成审核报告。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5.4决策

  5.4.1各立项项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总部主管领导可研初审后,上报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上报决策委员会进行项目决策。

  5.4.2各立项项目进入项目决策程序后,应向决策委员会上报详细可研报告及项目操作方案,并抄送发展中心。发展中心依据独立完成的审核报告发表意见与建议,决策委员会决定项目投资与否。

  5.4.3通过决策委员会的项目,按照决策建议与意见进行相关法律文件签署。

  6.奖惩条例:见项目拓展奖励制度

  7.注意事项:

  8.附件项目审核流程图

房地产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对各地区公司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申报程序,严格控制成本,严明采购纪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地区公司所需各类资产(含非资产类)、集团统一签订框架协议的工程类材料设备、地区公司负责供应给施工单位的10万元以下(含10万)工程类材料设备采购,包括年度采购、单项采购及紧急采购。

  第二章采购原则

  第三条严格遵守“谁使用、谁申购、谁保管”的原则。

  第四条严格遵守地区公司采购部统一询价定标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三个三”原则。

  1、选购三原则:

  (1)一种物品采购各部(参与部门或人员)分别找三家;

  (2)一种物品分别报三家;

  (3)一种物品最后定一~三家。

  2、定购三原则:

  (1)同类物品质量最优;

  (2)同类物品价格最低;

  (3)同类物品的供应商服务最好。

  3、验收三原则:

  (1)由地区公司采购部、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2)经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方能视为有效;

  (3)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票否决,坚决退换。

  第三章年度采购

  第六条年度采购的定义

  年度采购是指对有计划、有持续需求的物资采购。

  第七条年度采购的范围

  办公耗材等物料用品(含非资产类):办公耗材、办公文具、印刷制品、广告制品、绿化租赁、饮用水、保洁服务、快递、标准化的工程材料设备等。

  第八条需求部门/单位确定所申购物资的档次及要求。

  第九条采购立项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立项报告,按权限逐级审批后,交由地区公司采购部作为采购立项依据。

  第十条立项报告审批流程

  1、低值易耗品: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申购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批→主管领导审批→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采购部

  2、办公文具、耗材类:

  (1)办公文具立项流程:

  申购部门/单位每月初填写“地区公司月份文具用品申购表”(办公文具限额10元/人〃月)→部门负责人审核→由行政人事部汇总审核后按年度合同实施采购、验收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2)耗材类立项流程:

  申购部门/单位每月初填写“地区公司耗材申购表”→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汇总审核→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行政人事部按年度合同实施采购、验收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3、绿化、饮用水、印刷制品等的申购及租赁: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呈批报告→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等有关部门汇总审核→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采购部。

  4、营销所需材料、广告制品立项流程:

  营销部填写已确定标准的营销活动方案及材料清单→地区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采购部。

  第十一条供应商的征召、资格审查和选择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必须是行业或区域综合实力前十强、国际知名的品牌或企业;确无相关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

  2、供应商的'征召:年度供应商的征召由采购部、总工室/需求部门、招投标部的人员按照“背靠背”的原则,分别在网上搜索10家以上单位密封后提交至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3、《联系函》的发放:由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独立筛选出初选单位名单,亲自或指定专人在一个小时内填写加盖公章

  的《联系函》并密封寄出,寄出的《联系函》由采购部建立台帐。《联系函》寄出三日后指定专人与初选入围单位进行联系,落实供应商投标意向及其详细情况。

  4、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1) 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根据联系情况确定须考察的单位,并组织由征召小组部门人员所组成的考察小组,必要时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小组考察完毕后填写《供应商考察情况表》,并向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汇报考察情况。

  (2) 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根据联系情况确定须约见单位的,其流程参照《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招投标征召单位操作细则》执行。

  5、入围供应商的最终选择: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根据联系情况汇报或考察结果确定至少3家最终入围供应商名单。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

  1、地区公司采购部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原则上按集团的标准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必须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原则上采用集团下发的标准合同范本。

  2、对于具备量化条件的项目由需求部门编制量化清单,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3、地区公司采购部根据需要可组织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并报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十三条发标、开标、定标

  1、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指定专人向最终入围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并负责招标文件的答疑。

  2、年度采购的开标会须由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主持,采购部2人、招投标部1人、合同管理部人员1人、监察室1人参加,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经济标采用内部公开开标的方式,并当场由各投标单位单独进行二次报价,开标人员在性价比分析的基础上出具评标意见,由主持开标的领导当场确定中标单位或宣布招标无效。严禁确定中标单位后再次接受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调整。

  4、地区公司采购部将定标结果,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

  第十四条合同的签订

  1、地区公司自行采购的项目,由采购部根据定标审批结果,按权限逐级报批合同。

  2、由地区公司采购部依据集团统一签订的框架协议签订供货合同或三方协议的材料类别有屋村巴士、高尔夫球场草坪保养设备等。

  第十五条由地区公司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中,属于设备类和地区公司自用的材料由地区公司直接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属于供应给施工单位的材料,必须签订代购代扣代付的三方协议,货物验收、结算办理、各种单据的管理参照《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房地产管理制度3

  房地产投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降低风险:通过系统化的流程和标准,降低因决策失误导致的`投资风险。

  2. 提高效率:规范操作流程,减少冗余工作,提升投资决策速度。

  3. 保障收益:科学的评估方法有助于选择高回报项目,优化投资组合。

  4. 合规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

  5. 增强信任:对外展示专业形象,增强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房地产管理制度4

  房地产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1. 确保资金安全:通过规范化的.费用管理,可以避免资金滥用,保障企业的财务健康。

  2. 提高运营效率:清晰的费用流程能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提升项目利润。

  3. 降低法律风险:遵守法规,避免因财务管理不善引发的法律纠纷。

  4. 增强决策支持:准确的财务信息有助于管理层做出明智的决策,推动企业发展。

房地产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紧紧把握以资本运营为核心,以经济效益为目的,以经营利润为尺度,进一步加强计划考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组织机构

  第二条,公司成立计划考核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全面负责公司计划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组由公司主管计划考核的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确定,计划考核的日常工作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条,小组受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计划的完成情况。

  计划的编制与管理

  第五条,计划分为月计划和年度计划。

  第六条,制定计划的原则

  1、各部门要依据公司的整体计划与本部门管理职责,认真制定月计划和年度计划。小组负责计划的汇总、平衡、调整和编制工作。

  2、制订计划要整体把握,实事求是,合理编制,任务饱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计划,要把公司的全部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进行有效控制,使各项工作不丢项、不断线。

  3、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约定时限。各部门要按照本部门岗位职责的要求,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要有具体的工作时限和具体的工作数量。

  第七条,计划内容

  计划内容分为三部分:重点工作、一般工作和公司统一布置的工作。

  1、重点工作

  关系公司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关系全年重点任务,关系公司整体工作所要求的相关工作。

  有经济指标要求的工作。

  与公司整体工作相关的重要管理工作。

  领导指定必须按时完成的任务。

  2、一般工作

  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所负责的工作。

  无经济指标要求,但必须要做的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

  3、统一布置的工作

  公司要求当月共同完成的工作。

  有关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和公司规章制度所要求的工作。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八条,计划编制程序

  1、部门编制计划

  公司各部门每月25日前从公司内部网下载《月计划表》(康核表一),认真填报下月工作计划,每月26日将《月计划表》先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2、归纳汇总

  人力资源部每月28日前负责将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归纳汇总,并报计划考核小组审核。

  3、综合平衡

  每月29日前由计划考核小组依据年度计划编制月计划,根据公司的总体要求综合平衡调整各部门的计划指标,并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4、正式下发月计划

  次月的1日前人力资源部将公司审议的月计划通过网络下发各部门。

  第九条,编制计划的要求

  1、本部门编制工作计划要做到心中有数,要符合公司整体工作的要求。

  2、工作任务要具体,文字表述要清楚,责任要落实。

  3、编制计划要有期量标准,制定的计划要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可考核性。

  4、跨月的工作要分段分进度按月落实。

  工作计划考核

  第十条,计划考核的目的

  考核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确保公司各项工作、各项经济指标按期完成的必要手段,具有检验、评价、激励和惩罚的作用,通过考核进一步激励员工,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创新意识,使广大员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促进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计划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正和客观、真实的原则。

  2、奖罚分明、奖优罚劣的原则。

  3、月考核与季、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部门、主管领导、考核小组三级考核原则。

  第十二条,计划考核的程序

  1、部门自评

  每月月底前,各部门对照本月的月计划逐项自查完成情况,如实填报《月计划考核表》(康核表二)

  2、工作认定

  每月1日,各部门要将《月计划考核表》交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3、检验与考核

  计划考核小组成员负责对各部门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次月5日前,公司计划考核小组汇总各部门的上月计划考核表,召开计划考核会,对各部门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填写《月工作计划考核结果汇总表》(康核表三),将综合考核结果报公司经理办公会。

  4、通报考核结果

  各部门上月工作计划的综合考核结果,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各部门通报考核结果。

  第十三条,工作计划考核办法

  1、各部门的月计划按具体工作内容分三部分考核其完成率。月计划整体为100%,其中重点工作占60%,一般工作占30%,统一布置的工作占10%。

  2、影响月计划完成率的主要因素是:⑴各部门列入工作计划的具体项目数;⑵可计算的完成单项工作的程度。

  3、各部门的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有未完成的项目内容,均按未完成项所占该项比例扣减完成率。

  4、各部门为公司的重点工作、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解决,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度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10%。

  5、各部门的月工作完成率每月要记录在案,作为季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6、财务审计部每月1日须书面将各部门现金流的完成情况报计划考核小组。

  绩效工资考核

  第十四条,绩效工资考核的原则

  1、绩效工资与工作计划挂钩原则。

  2、激励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第十五条,绩效工资考核标准

  1、依据公司高管人员、中管人员、主管、一般员工职位的不同,分别将其标准工资的60%、50%、40%、3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考核。

  2、各部门所属人员绩效工资之和,乘以当月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率,即是本部门当月绩效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各部门经理依据计划考核小组对本部门的考核结果,当月对所属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部门内部考核,得出每个人当月工作完成率(即具体得分),填写《员工个人月考核结果登记表》(康核表四),并及时将个人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第十七条,每位员工当月所得绩效工资为:个人的绩效工资基数乘以本部门工作完成率,再乘以本部门的个人考核分数。

  第十八条,公司各主管经理的考核得分为主管部室得分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对于工作优秀、::业绩显赫、有突出贡献的部门,若考核结果超过100%,而当月的绩效工资总额不能调剂的,均由公司奖励基金列支。

  第二十条,每个人的'月考核得分之和为全年个人工作情况的总体得分;每三个月的累计得分为季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室员工个人月考核结果的汇总登记工作。

  经济指标考核

  第二十一条,对经济指标考核的原则

  1、主要经济指标直接与奖励基金挂钩原则;

  2、对承担经济指标的部门奖励倾斜原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奖励基金启动的条件

  公司季度计划的经济指标完成80%,方可启动公司的奖励基金,若低于80%,奖励基金不启动。

  第二十三条,公司奖励基金的使用

  1、公司将本年度奖励基金的80%按季分配额度;

  2、奖励基金分配使用的比例为:一季度13%,二季度17%,三季度20%,四季度30%。

  3、符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若季度计划的经济指标完成80%以上,具体奖励额度,可视实际完成情况而定。

  4、奖励基金的20%,主要用于全年重点工作奖励。重点工作奖励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提名,并确定奖励标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季度计划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时,季度奖励设置岗位责任系数与风险系数

  1、岗位责任系数(另定):

  高管正职

  高管副职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

  主管

  员工(管理岗)

  员工(操作岗)

  2、风险系数:对于承担公司经济指标的部门及主管领导给予不同的风险系数。风险系数主要依据各部门承担经济指标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十五条,承担经济指标的部门均由公司经办会依据年度计划主要经济指标的具体情况统一研究确定。

  第二十六条,季度奖励基数的测定

  公司计划考核小组依据本季度经济指标的平均完成率,将公司分配的奖励基金的额度,除以公司全部人员的岗位职责系数::与风险系数之和测出本季度的奖励基数。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的奖励总额为:本季度的奖励基数乘以本部门成员的岗位责任系数与风险系数之和,再乘以部门季度工作计划完成率。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可进行二次分配。

  重点工作考核

  第二十八条,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重点工作,计划考核小组可提出奖励方案,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给予奖励。

  1、各部门本年度计划中所列的重点工作,贡献大,成效显着的;

  2、根据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新增的重要工作或重点工作做出贡献的;

  3、公司员工为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做出重大贡献的。

  第二十九条,符合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公司将按照第二十三条第4款的规定给予奖励。

  约束措施

  第三十条,在执行月计划或年度计划过程中,经检查与考核,部门的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部门经理和直接责任人将受到公司的警告和处罚。

  1、工作进展不理想或主观不努力;

  2、任务未完成或未达到年度计划的预定目标,或连续两个月工作计划完成率管理部室低于90%,承担经济指标部门低于80%;

  3、影响到公司全局或重点任务的完成;

  4、阻碍相关部室工作的开展或影响下道工序的开展;

  5、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大额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具体警告和处罚的方式

  1、谈话提醒;

  2、书面戒勉通知;

  3、扣减绩效工资;

  4、转岗或下岗培训;

  5、引咎辞职;

  6、免职;

  7、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部门工作首次出现第三十条所述1至4任一情况时,由公司计划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对该部门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第三十三条,若经谈话提醒,该部门工作仍无明显改善,或再次出现三十条所述1至4任一情况时,公司将正式向该部门经理下发戒勉通知。

  第三十四条,对于受到谈话提醒和接到书面戒勉通知的部门,计划考核小组视其情节在当月或次月

  给予该部门绩效工资一次性扣减,扣减额为50%-100%。同时不再享受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书面戒勉通知累计两次,该部门经理可引咎辞职。书面戒勉通知累计三次,该部门经理及直接责任人将转岗或下岗培训。对于辞职、转岗、下岗培训的人员,按岗变薪变的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变更其工资标准。

  第三十六条,若部门工作出现第三十条所述第5种情况时,经公司确认评估,公司经理办公会对该部门经理及直接责任人做出免职等处罚。

  第三十七条,根据第三十条中所列情况,公司可视其情节,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公司经理办公会拥有本办法的最终修订权。

房地产管理制度6

  第一节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第二节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第三节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第四节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第五节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第六节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平面图;

  3、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季节施工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

  8、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第七节技术交底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节施

  工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九节设计变更

  一、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图纸错误

  2、合理化建议

  3、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第十节材料检验

  一、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检验报告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对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第十一节技术检验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第十二节隐蔽验收

  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三节中间验收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主体工程分层次、某一部分特殊工艺、特殊设备的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第十四节设备试运转

  一、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

  运转

  1、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第十五节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条件:

  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档案齐备,已通过监理、质监部门审核。

  二、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第十六节工程质量管理

  1、各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专职质检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对各自施工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的标准,控制工程质量,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3、业主要求总承包单位按照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参与全部工程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总体质量目标,针对充分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和观感质量,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给予配合执行。

  总承包单位配合监理单位加强施工单位自身质量管理能力,充分强化和调动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积极性,实现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每周至少定期一次由监理组织,业主、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责任人参加质量检查,对各施工单位本周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不合格工程或质量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将评定结果在监理例会上通报。

  5、各分包施工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质检员的各项口头或书面的整改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应报业主和监理,经批准后可采取强制措施。

  6、各分包单位必须编制分项工程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报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7、各分项分部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设计和相关合同文件要求,材料进场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必须有施工单位和监理方见证取样,并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验。

  8、对施工单位私自更换工序做法及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品牌或自行更换具有同样效能的材料的行为,一经发现监理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对已施工的部位予以返工处理。

  9、施工过程中的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责任人对分项工程的工序节点和成品验收,验收时必须先向监理报验,并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送报验材料。

  10、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可追溯的依据,各单位应该与工程同步,及时有效的整理,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具体,手续完备,真实、准确、可靠。

  工程资料的填写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的规定整理填写。

  11、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交业主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音像资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有关签字完整有效。

  第十七节质量评定

  一、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第十八节持证上岗

  一、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第十九节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自治区建设厅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第二十节质量事故

  一、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

  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节计量

  一、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房地产管理制度7

  房地产信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信息管理流程,确保房地产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并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该制度涵盖了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共享和保护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信息收集:明确信息来源,规定收集方式,如市场调研、项目报告、客户反馈等。

  2. 信息整理:设立标准格式,规定分类原则,确保信息的有序性和一致性。

  3. 信息存储:设定安全的'存储设备和系统,规定备份频率和恢复策略。

  4. 信息使用:明确信息的使用权限,规定信息的访问和审批流程。

  5. 信息共享:建立内部信息共享平台,规定信息交流的规则和渠道。

  6. 信息保护:制定信息安全政策,包括防泄露、防篡改、防病毒等措施。

  7. 信息更新:规定信息的更新频率和方法,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8. 信息审计:定期进行信息管理审计,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房地产管理制度8

  房地产投资决策管理流程

  流程说明

  一、流程名称:投资决策管理流程

  二、流程编号:gygfc-zq-005

  三、流程目的

  明确从制定项目计划书和初步方案到组织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

  四、流程目标

  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工作

  五、流程负责人

  直接负责人:证券部;间接负责人:各部门/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

  六、流程描述

  1)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投资战略与策略,公司各个部门及控股公司收集项目来源,提出项目投资的`建议,会同证券部进行前期论证,并制定项目计划书或初步方案;

  2)各部门和控股公司将项目计划书或初步方案报送总经理批准后正式立项;

  3)证券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制定投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4)将投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总经理办公会,在总经理办公会权限范围内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外的报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权限为一次投资不超过100万以上的项目或累计投资不超过300万的项目);

  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项目投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并对项目投资进一步进行调查论证;将投资的调查论证结论与投资决策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6)董事会对权限范围的项目(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5000万以下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权限范围外的报股东大会审批;

  7)如果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技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还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8)所有审批通过后,证券部向财务部发出资金调拨的指令;财务部接到资金划拨的指令,经与公司风险控制小组核对无误后,将资金划拨到指定帐户;

  9)申报部门或控股公司组织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七、流程文件、表单

  《项目计划书或初步方案》《投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业务风险

  投资决策失误

  九、流程控制点

  投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

  控制目的:增强投资的合理性

  控制手段:证券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进行审查和调查论证

  控制依据:公司投资决策管理规定

房地产管理制度9

  房地产物品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房地产项目的物资采购、使用、存储和处置流程,以确保项目的高效运作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内容概述:

  1. 物资分类与编码:建立统一的`物资分类标准和编码体系,便于物品的识别和管理。

  2. 采购管理:规定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申请、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验收与付款等环节。

  3. 库存管理:设定库存水平,制定盘点制度,防止物资积压或短缺。

  4. 使用与领用:明确物品领用权限,规定领用流程,确保物品合理使用。

  5. 维护保养:规定物品的保养周期和方法,延长物品使用寿命。

  6. 废弃物处理:制定废弃物处理程序,符合环保法规,减少浪费。

  7. 监督与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物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房地产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各级员工的招聘和任用,以思想、品德、学历、能力、经验、体格及工作的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予录用:

  1)与其他公司未解约者(特约兼职人员除外);

  2)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或二次进公司者(董事长、总经理特批者除外);

  3)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身体状况不良影响工作者;

  4)品行恶劣,被其他机构或组织开除者;

  5)有违法犯罪行为及记录者;

  6)未满18周岁者;

  7)无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者;

  8)曾有贪污受贿、私挪公款受到处罚者。

  9)曾有严重渎职行为者。

  10)伪造学历、年龄、资质、职务及其他形式的弄虚作假者。

  第四条公司聘用员工以公开招考为原则。具体程序为: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录用(增补)人员时,以部为单位,提出“人员录用(增补)申请书”交综合管理部,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核准后,由综合管理部对外发布招聘启事。

  2、应聘者应先在综合管理部登记,符合应聘条件者,允许参加公司考试。

  3、公司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合格者,依成绩的先后及专业的需要通知参加面试。

  4、面试由用工部门的部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管理部人事主管陪试,必要时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也陪试。

  5、凡考试成绩优良、符合应聘条件者,由用人部门部长申请录用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考试成绩先后顺序通知报到试用。符合条件但本次岗位已满者,列入公司“后备人员库”,下次在同职(岗)位招聘时免试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第五条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企业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六条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公司要害部门或重要岗位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体重要工作。

  第七条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定:

  1、如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应予以辞退。

  2、非特殊情况的事假达3天者,应予以辞退。

  3、试用期病假达7天者,应予以辞退或延长其试用期间予以补足。

  4、有旷工记录两次或连续两天或迟到3次者应予以辞退。

  第八条试用期满,试用员工成绩合格者,由各部门负责人呈报总经理核准正式任用,试用不合格者,试用期内可随时解雇。

  第九条凡通过本公司考试任用的新进员工,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过期取消资格。

  第十条正式任用的员工应该在人事主管处留有以下资料:

  1、由公司统一发放并填写的.招聘表格。

  2、学历、资质、职称及其他相关证明。

  3、个人简历。

  4、近期照片若干张。

  5、身份证复印件。

  6、体检表。

  7、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

  8、面试或笔试记录

  9、员工引荐担保书(由公司视需要而定)

  10、其它需要留存的资料。

  第十一条各部门对所属员工视其能力、个性,若须适当期间内互调工作,应经公司综合管理部考核批准并下达书面调令。

  第十二条奉调员工在接到调令通知书后不得推委,须在规定期限内办妥下列移交手续:

  1.现款、有价证券、账表凭证。

  2.印信戳记。

  3.图书、规章、文书、设计图表、技术资料。

  4.器材、成品、财产设备等。

  5、档案文件,重要经营资料。

  6、其它应移交的资料和物品。

房地产管理制度11

  地产招商管理制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确保项目顺利运营,吸引并管理商业合作伙伴的重要规则体系。它涉及项目定位、招商策略、合同管理、商户关系维护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规范化流程提高招商效率,保障双方利益。

  内容概述:

  1. 项目定位与市场研究:明确项目的目标客群、业态规划,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行业趋势和竞争环境。

  2. 招商策略制定:确定招商目标、招商对象选择标准,设定租金、优惠策略等。

  3. 招商流程管理:从接触商家、谈判、签订合同到后期的入驻服务,设定详细的操作流程。

  4. 合同管理:制定标准合同模板,规定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环节的'处理办法。

  5. 商户关系维护:建立商户沟通机制,处理商户投诉,定期评估商户经营状况。

  6. 风险管理:识别并防范招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7. 考核与激励机制:设立招商团队的业绩指标,设计合理的激励政策。

房地产管理制度12

  房地产案场管理制度是规范房地产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确保销售团队高效运作,提升客户满意度,以及保障公司利益的重要制度。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案场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

  2. 销售人员行为规范

  3. 客户接待与服务流程

  4. 销售流程与合同管理

  5. 营销活动策划与执行

  6. 案场设施维护与安全管理

  7. 培训与发展

  8. 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内容概述:

  1. 案场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明确案场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确保团队协作顺畅。

  2. 销售人员行为规范:规定销售人员的着装、言行举止、工作态度等,塑造专业、热情的服务形象。

  3. 客户接待与服务流程:从客户进店到离店的'全程服务标准,强调客户体验和满意度。

  4. 销售流程与合同管理:规范从客户咨询到签订购房合同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合规性。

  5. 营销活动策划与执行:制定营销策略,组织促销活动,提高案场人气和销售业绩。

  6. 案场设施维护与安全管理:保证案场环境整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客户和员工安全。

  7. 培训与发展: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鼓励个人发展。

  8. 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设定明确的业绩目标,实施公正的绩效评估,激发团队积极性。

房地产管理制度13

  一、策划部组织构架(总编制:4人)

  二、部门职责

  1、战略策划管理方面:

  1)根据目标地块信息和公司开发战略组织市场调查;

  2)组织目标项目土地现场考察工作;

  3)依据市场调研和项目地块实际情况,撰写《市场调研报告》及《初步项目建议书》提交研发部;

  4)组织项目各阶段的市场调查研究工作,拟定市场调研报告;

  5)负责区域房地产市场、竞争对手、重点楼盘和其它市场信息收集、分析、研究;

  6)协助研发部在前期确定项目的户型方案及外立面方案。

  2、策划推广

  1)主持公司建设项目的整体营销策划工作,拟定项目《策划推广方案》。包括项目推广方案、价格方案、商业、物业、会所经营方案;

  2)参与公司项目定位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审;

  3)负责拟订项目销售均价;

  4)负责组织销售环境包括售楼处、会所、样板间布置、参观线路、地盘包装等方案策划和评审;

  5)负责根据销售建议进行销售展台、销售模型制作;

  6)负责拟定营销费用预算计划,控制营销成本;

  7)负责营销服务商(市场调研、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广告制作等)的资质审查和筛选;

  3、公司品牌推广管理:

  1)负责公司品牌主题推广,明确其内涵与外延;

  2)负责拟定公司品牌推广原则及推广策略,确定推广方式;

  3)负责企业品牌形象设计;

  4)组织品牌推广活动开展,安排、领导、组织、协调活动全过程;

  5)公司对外形象设计、对外宣传;

  6)组织公司MI、BI、VI导入和维护,制定公司VI使用规范;

  7)负责公司网站中企业品牌及项目营销资料的策划和更新。

  三、岗位职责

  1、策划部经理

  1)负责组织房地产产业研究、信息收集;

  2)负责组织对公司已进入和将要进入的区域市场做出市场状况的分析;

  3)负责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工作,负责市场调研机构的选择,并对调研报告进行审核;

  4)负责组织编写项目市场调研报告;

  5)负责项目策划整体推广方案的编制、费用预算以及实施;

  6)负责营销服务商(市场调研、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广告制作等)的资质审查和筛选;

  7)负责企业品牌形象设计;

  8)负责公司外网的建立及维护更新;

  2、推广执行

  1)执行公司品牌推广主题,明确其内涵与外延;

  2)执行公司品牌推广原则及推广策略,确定推广方式;

  3)参与企业形象设计;

  4)组织项目品牌推广活动开展,安排、领导、组织、协调活动全过程;

  5)负责公司对外形象宣传;

  6)组织公司MI、BI、VI导入和维护;;

  7)负责项目、品牌广告媒体的`维护和广告宣传的管理;

  8)负责项目广告宣传效果的收集、汇总和反馈;

  9)负责项目广告费用的控制;

  10)监控项目广告推广之相关作品、物料进度和完成效果。

  3、平面设计

  1)参与广告及媒体合作公司的评审;

  2)负责与营销策划、广告公司进行有效的沟通,并充分传达公司项目策划意图;

  3)负责项目相关平面设计工作的协调和沟通。

  4、文案

  1)参与广告及媒体合作公司的评审;

  2)负责与营销策划、广告公司就相关文案进行充分沟通,并传达公司项目策划意图;

  3)负责项目相关文案工作的协调和沟通。

房地产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及各县级市、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开发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行房地产开发应当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注重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坚持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严禁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第六条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收集汇总房地产市场信息,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七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其中,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万元。

  第八条从事房地产开发,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或者暂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开发项目)。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一)营业执照;(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十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和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暂定资质的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暂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核定资质等级的书面决定。

  第十三条不在本市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并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到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的,应当在变更后二十日内向开发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向开发主管部门和统计管理部门提供统计资料。

  第三章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六条开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土地、规划等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编制房地产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编制房地产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时,必须优先安排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危旧住房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拆迁补偿用房的开发项目。

  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审批开发项目,应当符合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

  第十七条开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开发项目的类别、开发期限、项目拆迁补偿要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以及产权界定提出书面意见,规划部门应当对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规划设计条件提出书面意见。前列书面意见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暂定资质证书的,不得向其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十日内,到开发主管部门领取开发项目手册。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按照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得减缴、缓缴、免缴。

  第二十条开发主管部门、市政公用部门应当根据开发项目进度,会同财政部门拟定应当由政府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开发主管部门、市政公用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建设计划组织相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实行代建制或者项目法人制,与开发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开发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除应当由政府配套建设的以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建设,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设施产权移交手续。未办理相关设施产权移交手续的,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转让、出租公用设施的,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收回,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

  第二十一条开发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时间和开发主管部门对开发期限的书面意见要求进行开发项目建设。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发建设节能建筑。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开发项目转让,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开发项目转让后,与开发项目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将转让有关事项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并自转让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告。

  第四章房地产经营

  第二十六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二十八条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或者综合验收后二十日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或者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和商品房建筑面积实测报告提供给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核准登记。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明码标价,并在商品房销售地点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权属登记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实行商品房销售服务告知和服务承诺制度,公开商品房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已经建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的,应当使用网上合同备案系统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载明商品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分摊的共用部位及面积、大型设施设备更换等内容。合同实行实名制,遵循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

  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人与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载明的买受人不一致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按时交付商品房,并提供商品房使用手册。商品房使用手册应当包括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详细的房屋结构图(注明房屋承重结构)以及其他有关安全合理使用房屋的注意事项。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应当载明保修单位、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以及损害赔偿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做好商品房售后服务工作,并按照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三十四条买受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九十日内,持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办理产权登记。

  非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商品房权属在一年内无法登记确认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换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应当订立销售合同。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买受人出示有关商品房的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商品房销售广告,必须载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名称、预售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商品房权属登记证明文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权属登记证明文件的,不得包含商品房销售信息的广告。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开发主管部门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开发建设的。

  第三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按照规定报送开发统计资料的;(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综合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补办验收手续,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地产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适应公司业务的拓展和体制的变化,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房地产发展项目和承包施工项目的物资供应及管理。

  三、行政管理制度

  1、供应程序及规定

  1.1计划

  物资计划是物资部物资供应的依据,是控制地盘物资用量的手段。

  a、工程项目物资需用计划:由地盘于项目开工前一个月编制,送工程部审核批准,经批准后的计划送物资部汇总,作为供应的依据。

  计划的编制依据及内容:

  项目所需的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

  经工程部确认的设计预算量;

  工期要求及施工进度。

  b、季度、月度物资申请计划:由地盘于每季、每月前15天编制,经工税部审核批准后,送物资部组织供应。

  c、物资变更计划: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物资用量的变更,地盘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5天内编制,送工程部审核批准后交::物资部。

  1.2采购及订货

  a、物资部按批准后的物资供应计划,选择三家以上厂商或代理商进行询价,并会同工程部、地产部进行考察。

  b、在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的基础上,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建议选择的供应商名单,呈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c、物资部按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的要求,找选定的供应商或指定供应商进行签约洽谈,内容主要包括:物资价格、质量要求、供货时间、货款支付、售后服务及运输方式等。

  d、物资订货合约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定后生效。

  e、签约后,如货款需要支付预付款时,应要求供应商出具银行保函。

  f、凡涉及到压力容器、防火及防爆等物资时,供应商必须出示省、市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g、凡是委托购买的进口产品,代理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的原产地的证明和质量保证书。

  h、不属于易损易耗的物资,在签约时应留货款总额的3-10%作为保用期(或调试合格前)的保证金。

  i、建立供应商名册,拓宽供货渠道,提供优质、价廉商品。

  物资采购流程图(略)

  1.3物资供应

  a、物资供应的依据是经批准后的工程项目物资需用计划,季度计划作为物资供应备货计划,月度计划是当月物资供应的依据。

  b、凡是我公司采购的物资,对承包商和施工班组实行'定量供应,包干使用'的原则,因保管不善、施工浪费造成物资超量供应部分,承包商或施工班组承担一定比例的罚款;而由于管理完善等,使定量供应有剩余,则给予承包商或施工班组定量供应剩余部分物资的价值一定比例的奖励。

  c、根据施工进度,数量较大的物资分期分批供应。

  d、因设计变更,工程项目临时增加的急用物资,经工程部批准后,物资部即组织供应。

  e、对于进口物资,物资部应及时报市有关部门及海关办理进口物资报批手续,或者委托代理商订货,并按合约的交货日期,催办进场。

  1.4进货

  物资部根据月度供货计划及所签合约的交货日期,提前通知地盘,确定堆放地点、进场路线、时间,组织物资进场。进场物资要分类堆放,易燃、易爆、易损及易受潮物品等妥善保管,贵重物资要入库储存。

  1.5验收

  a、物资送到现场后,地盘物资管理人员会同物资部及供应商在卸车过程中对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按合同要求,逐一认真验收,按实数签收,并收集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及操作、维修等有关资料。开箱清点的物资,必须做好开箱记录。

  b、货物签收后,地盘物资管理人员应管理好,根据施工进度分期分批移交给分包商或施工班组,并办理物资验收、调拔手续,记好进出台帐。

  c、货物验收如发现规格、型号不符合合约要求,或者数量不足、有损坏时,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与物资部联系,通知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补齐。

  d、供应商的所供物资安装后,如发现质量达不到使用要求时,物资部应马上通知供应商到现场,会同地盘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协商解决办法,并视情况要求供应商采取措施修复或更换。

  1.6付款

  a、物资部根据签约的物资数量、价格和结算办法,将发票、收料单、调拔单和送货签收清单核实后,办理支付供应商的付款凭单。如有不符,立即查明原因。

  b、物资付款凭单'摘要'栏应写明物资名称、数量、使用地点、应付货款数额及实付货款金额等内容,并附发票、收料单、验收单各一联。预付定金的货款在支付时应按合约条款扣回。

  c、物资部付款凭单经物资部经理审核鉴字后,呈总经理批准签字,方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或报销)手续。

  d、订货合约中支付的预付款,由物资部直接办理借款单,写明用途,并经物资部经理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但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式发票或收据。

  1.7索赔

  如供应商拒不交货或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品质、数量、包装交货而需向供应商索赔时,地盘应及时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由物资部办理。

  2、仓库管理

  2.1物资部设临时仓库保管少量工程剩余物资。

  2.2入库必须建立保管帐,做到帐物相符。

  2.3保管员凭收料单记帐,凭高拔单发货,审批手续必须齐全。

  2.4库存物资堆放按规定,库容整洁,易于进出,收发数量准确无差错。

  2.5库房物资要确保安全,做到'三防',即防火、防盗、防变质。

  2.6工程剩余剩余物资要及时回收和登记。

  2.7库存物资每月盘点一点,盈亏要查明原因,并列明细表报物资部。

  3、物资回收、利用和处理

  3.1物资部负责统筹各地盘剩余物资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工作,任何地盘未经物资部许可不得擅自处理。

  3.2工程竣工时,各地盘应将核实后的剩余物资列明细表上报物资部。

  3.3物资部根据剩余物资情况统一安排,尽::量用于其它工程项目。如短期内无使用方向的物资可联系对外处理,但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3.4剩余物资中,物业管理公司可使用的部分,经总经理批准可办理移交,暂时无使用方向又未对外处理的物资交仓库保管。

  3.5剩余物资用于其它工程项目,其费用由财务部划转;对外处理的物资,回收费用一律上交财务部,冲减该工程项目的成本。

  4、物资统计报表及资料管理

  4.1各地盘应于月初5天内将上月物资供应情况,按品种、规格、数量、供应商列表上报。

  4.2地盘应做好每批物资进场记录,并将物资收、拔单据每月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4.3建立物资台帐,按物资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建帐,做到登帐及时正确。

  4.4物资进场,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

  4.5物资部按季、半年、年度将各地盘物资合约执行情况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汇总,并呈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抄送工程部、财务部。

  4.6物资统计报表要求数量填报正确无误。

  4.7要加强物资价格信息的收集、分类及整理。

  4.8要加强物资合约的管理,并按地盘实行统一编号、分类和登记。

  4.9部门之间的函件和地盘往来的函件要及时登记和编号。

  5、地盘物资管理

  5.1地盘设专职物资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地盘的物资管理工作,物资管理人员在业务上属公司物资部领导。

  5.2督促分包商和施工班组按时编制物资需用计划,交地盘、工程部审核后交物资部。

  5.3组织好物资进场,并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记录和调拔工作。

  5.4建立物资进出台帐,定期进行物资清点。

  5.5做好物资质量合格证、化验证明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和保存。

  5.6督促分包商和施工班组做好现场物资的文明管理,并掌握现场物资的使用情况,及时反映项目急需要解决的物资。

  5.7按时填报物资统计表,反映物资进场及供应情况。

  5.8物资部有关人员应经常深入地盘,调查了解物资供应情况,征求地盘意见,解决存在问题。

  5.9物资部根据需要召开物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公司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交流经验,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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