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11 11:00:14 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干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干部务必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二、镇分管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3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三、各站所长管理

  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务必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3日内务必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起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用心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用心、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职责人职责,给予停职处理。

  四、各村领导班子管理

  1、创新环境。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忙、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

  (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

  (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

  (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4)工作不负职责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五、镇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或公事通知单,任何人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后务必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2、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得喝与工作无关系的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也不得聚众酗酒,一经查出,除进行批评外,还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做检查。

  3、干部不得参与赌博和不正当的行为活动,如上班或休息期间喝酒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是领导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向县纪委报告进行处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职反省,做出深刻检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4、干部要热情服务,对来办事群众要耐心,严格按制度办事,无论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热情、耐心,不能推诿塞责,尽量当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期限。凡因工作作风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待岗处理。

  5、镇内各办公室公共固定财产和易损物品,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合理调配,由财经所统一造册登记,交各站所及专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员变动将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损坏流失,如有损坏流失,由各站所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保管人员赔偿。

  6、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办公室文件(个性是秘密文件)不得随意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因传谣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工作。个性是在值班时间要加强防范。

  8、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财物现象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坏人坏事及时检举揭发。对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9、干部要持续通讯联络畅通,个人移动电话及住宅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登记,镇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联络不通,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干部管理制度2

  现场工作管理制度是对企业日常运营中现场作业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旨在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并优化员工的工作环境。

  内容概述:

  1. 工作职责分配: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范围,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工作内容和期望成果。

  2. 安全规程:制定详尽的安全操作流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3. 工作流程:定义各个工序的'操作步骤,确保生产过程的顺畅和有序。

  4.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保证产品的合格率。

  5. 设备维护:规定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程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率。

  6. 环境管理:推行环保措施,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舒适。

  7. 培训与发展: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安全意识。

  8.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

干部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卫市水务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全站干部职工考勤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

  二、干部职工管理必须坚持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对于上级的决定下级必须服从,对交办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对不服从管理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机关科室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基层单位指派专人负责;考勤实行实名签到制,每天早8时10分前为签到时间,下午17时50分后为签到时间,因公外出人员由本科室负责人在签到表上注明外出事由。

  四、干部职工有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填写《中卫市南山台电灌站干部职工请销假登记表》,经主管领导、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均按缺勤对待。除婚丧假、产假、年休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病假、事假要严格掌握,禁止无原则性的批假。

  五、干部职工请病假1—2天的,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3-7天的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8天以上的,由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批;病假必须经市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未经医疗鉴定私自休病假的视为旷工;经医疗鉴定同意病休但在病休期间另谋职业的视为违纪行为;经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能坚持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从鉴定之月起停发工资;正常病休假达到两个月的,年度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因公致伤、致残或患癌症等重大病症,病休时间可适当延长,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交单位备案。确因特殊情况超假的必须申请续假,续假未予批准或未续假的视为旷工。

  六、干部职工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七天,确因特殊情况超假的必须申请续假,续假未予批准或未续假的视为旷工;全年事假超过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等次。

  七、各泵站、各护理段的考勤由各泵站长、渠段长负责。全体职工必须服从管理,坚持严格考核的原则,严格执行站上下发的`考勤考核规定,站上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督查,对于查处的问题将严肃处理。

  八、全站干部职工无故旷工一天者,罚款80元。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五天的,年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无故旷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者予以辞退,本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无故迟到、早退一次者罚款20元,半年迟到、早退累计达到5次者要进行诫勉教育;经常性迟到、早退、旷工的人员和工作期间经常擅离职守的,除进行诫勉教育外,年终考核时降低一个考核档次;对工作时间出现玩扑克、打麻将、玩电脑游戏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要给予严肃处理,经教育不改的,在年终考核时列入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九、站上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考勤管理;机关签到表逐月及时整理、装订归档,基层单位考勤表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办公室进行统一汇总;办公室每月汇总通报出勤情况,提出表扬或批评;全年考勤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勤日常统计或汇总工作要实行责任制,如不认真负责造成统计失误,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将进行通报批评。

  十、站上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重大社会活动、义务劳动等活动,不允许干部职工请假(婚丧嫁娶、住院病人除外),如迟到、早退扣发当事人5天工资,缺勤扣发当事人10天工资。

  十一、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干部职工要及时兑现惩罚措施,同时要紧密结合考绩、考核的结果,作出综合、公正、准确的评价。

  十二、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站上制定的干部职工考勤考核制度停止使用。

干部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村委会干部特别是非党员的村委会干部认为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干部,党委政府届中不能撤换的错误意识。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干部,仅指村主要干部,即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第三条村于部管理的主要内容为: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评考核、监督约束、报酬待遇、后备干部、奖励惩处、免职、罢免、停职停权。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四条村干部任用总的要求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其基本素质要求:(1)能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健康的精神情操。(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4)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农村工作经验;(5)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6)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公道正派,自身发展经济的能力突出,能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7)村干部任职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除外),新任职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应达到初中以上,新提任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村干部行为规范必须做到“十要十不准”。(1)要政治坚定;不准动摇信念、丧失立场;(2)要服从安排,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要作风民主,不准横行霸道,欺压群众;(4)要勤俭节约,不准讲排场,浪费民财;(5)要求真务实,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6)要办事公道,不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7)要依法遵规,不准违法办事,违法立约;(8)要以大局谋事,不准以个人好恶作决策,个人主义、官僚主义盛行。(9)要雷厉风行,不准软施硬抗,延误时机。(10)要团结共事,不准拉帮结派,背后发杂音。

  第六条村干部的选拔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任干部。村党支部成员按照“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党内选举、党委差额票决”的程序产生,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查,乡党委上报市委组织部任命。村委会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乡人民政府备案。届中调整的干部按照“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决定,代理工作,期间试用,届终选举”的办法使用。

  第七条村主要干部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开展工作,既有分工又要协作,分工不分家,严禁脱离党的领导各自为阵。群团工作实行兼职,兼职不兼薪。支部书记兼团支部书记、妇联主任;分管党建、党员和干部教育管理、城乡环境整治、计划生育、维稳、信访等工作。村主任兼民兵连长;分管经济发展(农业、林业、畜牧、特色产业)、惠农政策、档案管理、统计(含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农村养老保险、农业政策性保险、文教卫生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解)、村级财务管理、新农合、安全、民政、报账员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八条教育培训作为村干部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由乡党委负责制定村干部教育培训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一般实行以会代训。积极推荐村干部到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

  第九条教育培训方式:

  (1)经常性教育。村党支部每季度对村干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乡党委每半年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2)集中培训。村干部任期内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5天;

  (3)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参加函授、自考、电大等学历教育。

  第十条教育培训内容。应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理念,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党纪法规,形势政策,农村实用新技术,领导科学及其他相关的知识等。

  第十一条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创新培训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现有的党员远程教育资源,进行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

  第四章考评考核

  第十二条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上形成争先进不甘落后的意识,实行阶段考核与年度考核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核,由乡党委组织实施;村级计生专干的年度考核,由村党支部和乡计生办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考评考核的内容。主要指: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第十四条按照个人述职、群众测评、综合评价程序,对村干部进行考评考核。每年应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测评会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村总人口的60%,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4/5。对村干部进行测评,会议由乡党委派人主持,所有村干部在大会上要进行述职述廉。

  第十五条村干部年度考核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确定考核结果。综合测评得票占90%以上的为优秀,得称职票占80%以上—90%以下的为称职,得票占60%以上—80%以下的为基本称职,得票60%以下的为不称职。对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乡党委、政府将综合村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按30%的比例党委票决进行年度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对村干部实行年度测评,由群众测评和乡党政班子成员、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测评两部分组成,测评分值各占总分值的`50%。

  第十七条村干部违反行为规范,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并可以同时使用经济处罚措施。工作上追究的责任人是指法定职责规定的本职内工作或临时指定的责任人或牵头人。

  (1)政治立场不坚定,散布各种谣言,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

  (2)组织纪律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10天以上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3)矛盾纠纷、群众诉求排查处理不力,造成上访或治安、刑事案件等严重后果的;

  (4)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大部分群众不认可的;

  (5)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群众反映强烈并查证属实的;

  (6)因工作不力,年度内工作有两项以上没有完成任务的;

  (7)年度内累计5次以上不参加乡、村召开的各类会议;同时会议实行实名点名制,村干部迟到10分钟以上每次惩15元,缺席一次惩50元。社干部迟到15分钟以上惩10元,缺席一次惩30元。

  (8)软拖硬抗,年度内有两次(项)工作没有按期完成任务或年度内有三次没有按期报送表册或资料的;

  (9)因工作不力或其他原因,年度内受到过诫勉甚至党纪等处分的;

  (10)违反惠农政策的规定,不按时间按标准执行惠农政策或执行时干部个人有截留群众惠农政策款项或强行抵扣的现象,造成群众上访查证属实的。

  第十八条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扣发工资中10%绩效工资部分的50%;评为不称职的扣发工资中10%绩效工资部分的100%;同时不得享受其他奖金,也不得评选先进个人。

  第五章监督约束

  第十九条上班制度。村干部原则上实行值班制度,为了便于群众办事,村每天必须有一名村干部到村委会或在场镇确定地点坐班接待群众;重大节假日、防汛、防火、疫情等特殊时期所有村干部必须在岗在位并在现场值守,做好人员组织和现场指挥。其余时间必须进社入户开展工作。村干部每月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各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要对村干部作好考勤记载,每月将考勤表交乡考核领导小组。凡未考勤或未交考勤表的视为村干部当月未上班,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停发当月工资。

  村干部请销假必须实行书面请假,严禁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或请霸王假,审批权限为一天以内由支部书记和驻村乡干部审批,三天以内的(包括三天)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审核后由党委副书记审批,三天以上的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审核后由党委书记审批。请假手续在领导审批后交党委副书记保存和考核;请事假时间在两个月以上或请病假6个月以上的,按照停职停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村重要事务决策程序。凡涉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公共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村集体资产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一般先由村党支部会议研究,再召开村民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议案,提请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须由村“两委”共同研究,实行联章联签,按规定上报审批和登记。在村“两委”工作研究的意见还未统一前严禁对外传播。

  第二十一条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村务公开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定期向村党支部、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满意。监督组成员必须做到处事公正、热心服务,代表群众依法进行理财监督。

  第二十二条村级事务民主报告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级事务报告会,召开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也可以邀请部分村民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一年来村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村重大事项、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处里及村民关注的问题。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研究处理,处理结果以一定方式给予反馈。

  第二十三条村级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村财乡管、组财村管”,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指2000元以上)动用由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和报乡政府批准。村报账员每季度将村收、支票据建好日记账后交乡会计中心委托会计;乡委托会计要每季度处完会计账目并每季度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审计,审计重点为非生产性支出、瞒报、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等,同时加强对村主要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乡会计核算中心出具审计结论由村在年度召开的村级事务报告会上通报,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审批程序,村收、支票据由村民主理财监督组审查签章(字),村主任审核,支部书记审批,报账员计账、报账,乡长审查,会计中心建科目账的程序。

  第二十四条谈心谈话制度。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之间随时开展谈心活动,同时每年至少找“两委”成员谈话两次,及时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对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认真加以分析,并及时解决。

  第六章报酬待遇

  第二十五条固定工资干部职数。每个村固定工资干部职数原则上控制在2人内(不含社长),具体人数由乡党委确定,干部个人连续两年考评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取消不称职人员固定工资补贴和免去其职务。

  第二十六条工资标准。在全省统一的村干部工资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村支部书记640元每月,主任580元每月,社长165元每月;其中10%为绩效工资,待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兑现,其余部分按月实行打卡发放。

  第二十七条村主要干部每月工作性通信费实行限额凭票报销,支部书记每月不超过50元,村主任不超过40元,社长不超过20元,资金来源在各村自有资金中支付,村集体没有自有资金不能执行的可以不执行此条规定。严禁打白条和在干部离职时纳入个人欠款结算。

  第二十八条工作性奖励按各阶段相关文件规定和年度目标考核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养老保险对象及补贴标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后备干部

  第三十条每个村应配备1—2名后备干部,由党员、村民代表大会推荐,经乡考察后确定。

  第三十一条乡党委要对村后备干部建档造册,严格管理,跟踪培养。

  第三十二条村级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乡党委每年要对其进行考察。

  第三十三条村党支部要为后备干部安排一定的工作,强化锻炼。换届选举时,要对后备干部优先予以考虑。

  第八章奖励惩处

  第三十四条村干部考评考核与村干部的工资、奖惩、任用直接挂钩。

  第三十五条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全额兑现考核绩效工资,并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称职的按全额兑现考核绩效工资;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按比例和不发放考核绩效工资。

  第三十六条连续两年被市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村干部,乡党委、政府给予嘉奖,并视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第三十七条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村干部以及一年内没有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书记,将实行诫勉谈话,受到过诫勉谈话的干部不得评选先进。

  第九章诫勉、免职、罢免、停职停权

  第三十八条对政治上不坚定,纪律上松懈,作风上不民主,三年一届不能为群众办实事,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不能完成,甚至自立山头,不服从安排和领导的村干部要果断处理和撤换。

  诫勉是不服从或不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一年内达到两次(项)以上或一年内没有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书记。

  免职是上级党组织对犯有严重错误或犯有错误拒不改正的村党支部成员(含是党员的村社干部)其职务的组织措施。

  罢免是对不合格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依照法律规定免除其职务的行为。

  停职停权:不能胜任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不依法办事的;不按纪律约束自己,不作为,乱作为的;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滞后的。除保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权利外,将被停乡党委、政府赋予村干部的权力或委托的事项。停职停权时间最短为七天,最长到届终,具体停职停权时间由党委按照具体情况确定,期间拒不纠正或纠正不力的,经乡党委批准可延长期限;停职停权期间财政停发全部工资和补助。

  第三十九条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党委或纪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诫勉、停职停权、免职或支持村民罢免其职务。不能明确责任,相互推诿责任的,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职能追究到个人。

  1、不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服从党委、政府安排的;无正当理由,借故阻挠党委、政府的工作正常开展的。

  2、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处理或行政处罚,不适合继续担任村干部职务的;

  3、缺乏思想道德修养,个人品行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宗族、派性思想严重,自立山头,拉帮结派,制造矛盾,群众反映较大的。

  4、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极坏的;

  5、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不落实或不执行“村帐乡管”相关规定,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集体财产造成较大损失或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

  6、不参加述职述廉或年度考评考核不称职的。

  7、违规违纪行为经诫勉谈话后纠正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

  8、工作不在状态,长期因家庭负担过重或从事工作以外事务且不能正确履职的;

  9、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顾工作大局,内部不该对外公布的事而擅自对外公布且造成负面影响和影响班子团结的;

  10、造成两次以上越级上访或一次集体上访事件的直接责任者;

  11、被纪检机关或司法机关正式立案调查的;

  12、擅自长期外出不在岗的;

  13、不服从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或工作执行不力,年度内2次(项)以上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14、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或重大问题的;

  15、不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个人主义盛行,以个人的好恶对待工作的;

  16、村主要干部不坚持原则,不敢抓敢管、勇于揭发党员、干部的缺点和错误的;村干部打击、报复、压制、侮辱提意见或批评的领导、干部、党员和群众的;

  17、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党的决定或政策有不同意见,不按组织原则先执行,后在按组织程序提出建议或意见,公开发表和散发同决定相反意见的。

  18、不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履行职责或抛开集体领导搞独立单干的;

  19、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

  20、工作中不按原则办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浮夸的;

  21、工作期间到场镇或基层参与无论金额大小和各种形式的赌博有举报的。

  22、生活作风败坏,甚至造成他人家庭破裂,造成不良影响的。

  23、不按照规定请销假或长期不在岗位履行岗位职责的。

  24、不执行相关保密规定,在“两委”还未形成统一意见之前,将内部的事情通向社会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四十条具备39条所列条款之一的村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乡党委可以征求党员或村民代表意见后,对其免职。具备前条所列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乡党委、政府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罢免建议,如村民提出罢免建议,乡政府应当支持村民依法进行罢免。

  第四十一条受到免职、罢免的村干部取消或停止其养老保险补助,停职、停权的村干部在停职、停权期间财政不得给予养老保险补助。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社干部管理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具体管理由村负责考核。过去出台的有关村干部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乡党委、乡纪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已于xx年10月9日党委会通过,本办法从xx年11月1日起实施。

干部管理制度5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层级。乡镇干部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长期以来,广大乡镇干部扎根基层、艰苦奋斗、默默奉献、为民造福,作出了重要贡献。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适应农村工作需要的乡镇干部队伍。

  《意见》强调,要拓宽来源渠道、改善乡镇干部队伍结构。坚持按编制员额及时补充人员,县级机关不得变相占用乡镇编制,可在全县乡镇范围内对乡镇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调剂使用。改进乡镇公务员考录工作,一般应纳入省市县乡“四级联考”,也可以面向社会单独组织,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乡镇,可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扩大乡镇领导干部选拔视野,注重从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择优调任乡镇领导干部。乡镇领导班子要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合理年龄结构,严禁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意见》提出,要加强培养锻炼、提高乡镇干部能力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乡镇干部继承和发扬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注重实践锻炼,选派乡镇干部到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习锻炼,组织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互派乡镇干部挂职锻炼,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能力素质。

  《意见》强调,要严格管理监督、促进乡镇干部履职尽责。坚持从严管理,严格执行工作、考勤、病事假等相关制度,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坚决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乡镇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约束。完善科学考核机制,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事项,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任满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或调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

  《意见》规定,要强化激励保障、激发乡镇干部队伍活力。加大选拔使用乡镇干部力度,注重从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级机关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要适当提高乡镇干部待遇,统筹研究完善工资待遇政策向乡镇倾斜的具体办法,重点向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倾斜。乡镇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要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乡镇机关基本生活设施,关注乡镇干部心理和身体健康,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对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意见》要求,省、市、县党委要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组织部门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合力。要注重培养乡镇干部先进典型,引导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客观公正评价和宣传乡镇干部,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尊重、关心、支持乡镇干部的氛围。

干部管理制度6

  维修班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运营至关重要,它能:

  1.提升维修效率,减少设备停机时间,保障生产连续性。

  2.降低设备维修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资产回报率。

  3.确保员工安全,减少工伤事故,增强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4.通过持续改进,促进团队技能提升,适应技术发展和业务需求。

干部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规范和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由财政发放工资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文书等村级工作人员,不包括市选派的挂(兼)职干部。本办法适用于村干部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的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二)真实准确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五)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六)量化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村干部的考核由镇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村委会班子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管理。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考核分平时工作考核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平时工作考核。平时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对于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时工作考核办法,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包括实绩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民意调查等。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是指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分析评价。

  第六条村“两委”班子的民主测评主要从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第七条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民意调查指标为:依法办事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服务群众和办事效率情况;公众形象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树文明新风情况;扶贫帮困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群众信访处理情况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八条成立考核机构。在对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进行年终考核前,将成立专门机构,对考核工作做出专门安排组织考核人员认真学习,掌握考核及有关计分办法。

  第九条召开村级考核大会。村级考核大会由村党支部负责人召集,镇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包括联系包村的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等。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80%以上。

  第十条公开述职。先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个人述职。

  第十一条民主测评。在总结工作、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

  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村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进行无记名投票(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再由考核组计算民主测评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村“两委”班子民主评议得分=(“好”票数×1+“较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差”票数×0.4)/总票数×100;村干部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总票数×100。弃权票不计入总票数。

  第十二条个别谈话。主要是深入了解村级班子建设情况和村干部德才素质及表现。

  随机确定部分参会代表进行个别谈话,谈话面不得低于参会人员数的30%,参会人数少于20人的,谈话面要达到50%以上。个别谈话的结果应作为考评组评分及最终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民意调查。在全村范围内,随机确定部分农户进行入户民意调查,了解村民对“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职情况的反映。一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接受民意调查的党员群众根据调查问卷所列项目,按照满意、较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民意调查得分的积分系数分别为1.0、0.8、0.2、0.5,其计算公式是:民意调查得分=(“满意”票数×1+“较满意”票数×0.8+“不满意”票数×0.2+“不了解”票数×0.5)×100/调查人数。

  第十四条目标责任考核。对照村“两委”班子年初签订的工作责任书进行逐项考核。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十五条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结构百分制量化考核,按平时考核占20%,民主测评得分占20%,民意调查得分占10%,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占40%,乡领导评分占5%,考核组评分占5%的比例计算。

  第十六条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等次按考核最后得分确定。综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好班子或优秀村干部,70—89分(含70分)的'为较好班子或称职村干部,60—69分(含60分)的为一般班子或称职村干部,60分以下的为差班子或不称职村干部。村级班子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全乡行政村总数的30%,村干部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全乡村干部总数的20%。第十七条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等次作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奖励惩戒和组织调整的主要依据,并与村干部的年终考核和报酬待遇相挂钩。村干部工资中奖励工资部分,根据考核等次,按规定标准计发。

干部管理制度8

  煤矿干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煤矿安全、高效运作,通过对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及激励,提高团队协作和执行力。这一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干部选拔与任免机制

  2、培训与发展计划

  3、工作职责与权限

  4、绩效评估与奖励制度

  5、纪律与违规处理

  6、沟通与反馈机制

  内容概述:

  1、选拔标准:基于煤矿业务需求,明确干部的任职资格,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领导能力等方面。

  2、培训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管理能力提升课程,确保干部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3、职责分工:明确各级干部的.职责范围,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

  4、绩效评价:建立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体系,以业绩、效率和安全指标为依据。

  5、纪律规定:设立严格的纪律规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工作秩序。

  6、沟通渠道:鼓励开放的沟通环境,促进信息交流和问题解决。

干部管理制度9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镇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三、村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

  四、严格执行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

  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违规办事,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有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七、镇党委每年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调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按有关规定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并和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予以批评警告;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责令辞职、免职或依法罢免。

干部管理制度10

  领导小组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有效协调、指导和监督团队工作进程的规范体系,它涵盖了决策制定、任务分配、沟通协调、责任落实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组织架构:明确领导小组的构成,包括组长、副组长以及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决策流程:规定从问题提出到决策执行的步骤,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

  3. 会议制度:设定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人员,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讨论的有效性。

  4. 任务分配:详细说明如何根据成员专长和工作需要进行任务分配。

  5. 监督与评估:建立对小组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以提升团队效能。

  6. 冲突解决:设立解决内部冲突的程序,促进团队和谐。

  7. 沟通机制:规定正式和非正式沟通渠道,鼓励开放、透明的交流。

干部管理制度11

  上报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传递,促进决策的有效制定。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报告的类型与频率:明确各类报告的提交时间、格式和内容要求。

  2. 报告的审批流程:规定报告的'审批层次和程序,确保信息的正确传递。

  3. 责任与权限:明确各部门和个人在上报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

  4. 保密与安全:规定信息的保密措施,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5. 反馈机制:建立对上报信息的处理和反馈机制,保证信息的闭环管理。

  内容概述:

  1. 日常运营报告:涵盖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进展、业绩指标和问题挑战。

  2. 项目报告:针对特定项目的状态更新、进度报告和预期结果。

  3. 财务报告:包括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及异常事项。

  4. 风险报告:识别潜在风险,提出预防和应对措施。

  5. 员工报告:涉及员工绩效、培训和发展需求。

  6. 审计与合规报告:反映企业遵守法规的情况和审计结果。

干部管理制度12

  公司内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由(后勤部)具体负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公司内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结合本党委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老干部的一切政治待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有全体离退责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为休老干部参加的情况通报座谈会,由公司领导向全体离退休老干部通报我公司发展改革和公司内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二 、按有关规定向离退休老干部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参加相关的会议和报告。

  三、离退休老干部平时的学习和活动,以退休支部为单位组织,原则上每个季度集中学习活动一次。

  四、根据老干部身体状况,本着安全、愉快、可行的原则,由人教处每年适时组织一次老干部就地或就近一日参观活动,主要参观“三个文明”建设成果。

  五、老干部的一切生活待遇按照上级已有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规定出台,及时贯彻执行。

  六、公司根据现有条件建立和改善老干部活动条件,配备必要的`设施,订阅报刊杂志,保证正常的学习和娱乐活动。

  七、离退休老干部的有关福利待遇,根据公司内资金来源情况,参照每年公司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情况给予考虑执行。

干部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第一条为明晰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精神,制订本标准,并成为公司的基本人事制度。

  第二条为体现集团用人机制的灵活性,即"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体现有付出就会有回报的薪酬理念,制订本标准。

  第三条使集团公司的干部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并摒除"人治"的随意性而体现公正性,从而真正发挥出干部队伍的作用,达到人力资本的不断增值的目标。

  根据根据公司的规定及双方的约定共同确立的时间范围,在此期间,公司和员工双方进行考察和适应,以达到共同工作的目的。

  二、见习干部转正的流程

  第四条见习干部转正流程如下:

  第五条流程说明

  一、所有干部的任命必须是从各级的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各分(子)公司在提拔科助级干部,须从本公司科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各分(子)公司推荐总助级以上干部时,同样须从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二、见习干部的转正的流程是一个闭环的系统管理,它与后备人才培养、干部考核系统及淘汰机制相对应,属于不同的三个闭环紧扣在一起。

  三、在上面的流程图中:

  (一)发文是指任命后正式发文,并公布见习时间。

  (二)通知是指由人力资源中心通知见习干部准备见习转正的审核材料。

  (三)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收到见习干部转正审核资料后,对见习干部进行360°民意测评,并结合见习干部见习期间的业绩情况,包括6个月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四)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通过后,报集团总裁审批。

  (五)是针对延长见习期的干部,继续见习。

  (六)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淘汰的见习干部不再任命,三个月后进入相应级别的后备人才库继续培养。

  (七)总裁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正式发文,并报财务部备案。只有转正通过的干部才能享受本级别的待遇。

  第六条转正通过的干部,则进入正常的干部考核系统,一段时间后,择优进入更高一级的后备人才库中培养。

  三、见习干部转正的要求及条件

  第七条转正基本条件

  (一)见习干部必须热爱地华事业、忠诚于企业,敬业、乐业,严格恪守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生活作风正派、自律性强,能以身垂范。

  (二)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在本职岗位上能带领团队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任务,所在部门、科室人员积极向上,学习氛围浓厚。

  (三)在见习期间,能够做到"五个无"。无扯皮、无不协作、无推过揽功、无贪污、腐败、无对企业不负责任的行为。

  (四)每月业绩评比在本公司或部门科助级以上干部中排名列前3位。

  (五)非常注重为公司培养后备人才,科级干部须培养出1名后备人才,总级理级以上(含总经理)须培养出2名以上(含2名)后备人才。

  (六)见习干部在见习期内,坚持"品德一票否决制"。无论见习期间业绩多么突出,只要品德出现问题,坚决予以淘汰。

  (七)总经理助理以上的见习干部转正前,必须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提交见习期间工作情况的述职汇报。

  第八条转正的流程

  根据公司的规定确立的时间范围,在此期间,公司和员工双方进行考察和适应,以达到共同工作的目的,特制定转正流程如下:

  (一)见习期考核:员工在见习期结束前,按照规定时间填写《见习干部转正审批表》中自我总结部分,并经过授权领导审批,公司采取上级评估和多角度反馈的方式,对员工在见习期的表现进行评估并出具考核意见的工作。

  (二)考核过程中,各级人员应真实地反映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状况,做到公平、公正。

  (三)面谈:是指被考核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其进行的面对面谈话。面谈中应肯定转正员工的成绩与优势,指出其不足,并且协助被考核员工制订改进计划。面谈后,面谈双方都必须在《见习干部绩效改进面谈表》签字确认。

  (四)职责:总部总经理、总部中心总经理、分(子)公司总经理、分(子)公司部门经理按授权对员工的见习期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

  (五)考核资料返回总部人力资源中心,通知员工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结束。

  第九条转正考评要求:

  (一)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延迟转正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时间,否则取消转正资格;如"建议不转正"停止后续考评工作,该员工不予以转正,但被核人在得知考评结果后有权向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申诉,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创新工作(6分):见习干部在见习期内必须至少有3项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工作改进(须经过领导认可),工作改进包括新思想、新观念、产品研发、市场拓展、技术改造等,低于三项每项扣2分。

  (三)业绩排名(10分):目标责任书排名平均前20%(含2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以止,出现单月排名在后20%(含20%)的分值全扣。

  (四)民意调查(10分):即上级、协作部门、下级考评。

  (五)教育培训情况(10分):要求见习干部求知欲强,并且学习力强,同时还能带动周围的员工共同进步。月培训积分达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中心的规定要求课时,或者在见习期内累计接受培训达到规定课时数。中级管理人员六个月见习期内培训课时不得低于150课时,高层管理人员六个月见习期内培训课时不得低于200课时,每少2个课时扣1分,少8个课时(含8个课时)此项不给分。因在见习期内参加培训获得国家级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的加4分。

  (六)记录情况(20):记录分为四种:部门纪录;财务记录;总经办记录;人事部门纪录。

  在见习期内受到过因品德、态度、能力、资金、发票方面的处分;受到过两次经济处罚(含两次)或单次经济处罚超过100元(含100元)的;和行政警告以上处理,包括记过、记大过、降级(停职)、挂职、留用查看等处理的见习管理干部,不予转正。

  "二主"方面(20分):

  (七)创造利润(10分):以每月目标责任书为准,平均完成率不得低于8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此。如有单月低于60%此项不给分,如有三个月完成率或平均完成率低于70%此项不给分。

  (八)造就人才(10分):科级干部须培养1名(含1名)以上后备人才,总经理级干部须培养出2名后备人才(或占本部门人数的20%的后备人才)。

  "五辅"方面(24分):

  (九)成本(4分):非常注重成本控制,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4分);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3分);无成本观念浪费现象很严重(0分)。

  (十)质量(4分):工作经常超质量完成(4分);工作能够按照部门和公司质量要求来做(3分);工作质量很难达到要求(0分)。

  (十一)进度(4分):经常超进度的完成工作(4分);一向能按进度完成工作(3分);很难达到公司的进度要求(0分)。

  (十二)销售/工作量(4分):销售任务(工作量)经常超额完成(4分);销售任务(工作量)按时按量完成(3分);销售任务(工作量)很少能按时按量完成(0分)。

  (十三)安全保卫(4分):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安全方面的工作,无安全事故发生,并获得过有关方面的荣誉(4分);从无安全事故发生(3分);无安全意识或发生过1起以上安全事故的(0分)。

  (十四)团队合作(4分):能够团结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同事,通过团队合作完成多项工作任务(4分);能够团结本部门员工(3分);没有团结意识很少和同事进行交流和沟通(0分)。

  (十五)见习干部转正综合平均值需80分(含80分)以上方可转正,75—79分延迟1个月转正,70—74延迟2个月转正,低于70分的取消转正资格;"见习干部转正综合评价汇总表"中如有2(含2项)项考核评分低于该项总分60%(不含60%)的不予以转正。

  (十六)要求所有的考核人员需认真、客观、公正、公平的进行考核,如有违规操作、恶意破坏、以各种理由搪塞和不配合考核工作的,将根据公司奖惩条例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十七)见习干部每月5日下班前须按要求上交月度工作总结。如有2个月未交或无故延迟不交月度工作总结,将取消见习资格。

  第十条注意事项

  (一)转正过程中,各级人员应严格按照转正工作的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履行手续。

  见习干部应于接到转正事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字齐全的《见习干部转正审批表》交到直接上级;部门领导需在接到《习见干部转正审批表》后两个工作日内安排转正面谈,并填写《绩效改进面谈表》,分管领导最后签字应在转正前至少5个工作日到达人力资源中心责部门。

  (二)提交材料要求签字齐全、流程正确,集团总部习见干部的转正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分子公司见习干部转正由分子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见习干部转正工作不得延误。

  (三)《见习干部转正审批表》不得二次出现在被考核人的手中。

干部管理制度14

  站班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升团队协作效率,确保生产安全和任务的顺利完成。该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员工出勤与签到管理

  2.工作职责与任务分配

  3.站班期间的行为规范

  4.安全操作规程

  5.应急处理与报告机制

  6.站班考核与奖惩制度

  内容概述:

  1.出勤管理:规定员工的.上下班时间、请假流程、迟到早退的处理办法。

  2. 职责分工:明确每个站班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行为规范:设定站班期间的行为准则,如禁止私事打扰、保持工作区域整洁等。

  4.安全规程:制定操作设备的安全流程,防止事故发生。

  5.应急机制:建立应急响应流程,确保在突发情况下的快速应对。

  6.考核奖惩:设立绩效评价标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干部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管理,规范和完善干部外出行为,严格电话畅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因公因私离开,必须严格遵守请假报告制度,不得擅自外出。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的,必须向局长请假,并告之局办公室。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必须分别向分管局长和局长报告请假,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并报局办公室登记备案。上述人员因公务活动外出,有局长签批意见的不再报告。

  三、各二级单位副职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机关一般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必须向股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的局长请假报告,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回远后,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销假。需继续外出的必须再行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五、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期间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未按要求进行报告外出离开的`,视为无故脱岗。对无故脱岗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谈话批评、责令检查、全系统通报、纪律处分等处理。

  七、凡未报告并造成工作被动、延误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凡因电话不畅通,耽误工作的,可视情况扣减电话费,并根据新的工作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九、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外出和电话畅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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