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安排责任心强并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会所内所有工作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提高消防意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三、经常检查用电设备是否老化,损坏,液化气是否外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当维修的维修,当更换的要及时更换。
四、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会所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毯。
五、电视机,空调使用后一定要关闭电源开关,不得长时间处于待机状态。
六、及时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对过期的灭火器及时更换。
七、时刻提醒顾客不得随意乱丢烟头。
八、消防通道不得堆放杂物,经常保持畅通。
消防安全知识管理制度15
为加强我校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后勤、保卫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派查、消除火灾隐患和建议。
(四)、针对各部门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五)、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防火标志,实行专人严格管理;
(六)、校内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在各种出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订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商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商店必须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商店的法人代表或行政第一把手要对本店的消防工作负责,可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工作。营业部、班(柜)组应设防火负责人,岗位设消防安全员。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实行逐级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五条 大中型商店要配置一定力量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五百人以上的单位要配备专职防火干部,五百人以下的可配备兼职防火人员
第六条 商店必须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消防组织,分工明确,定期开展活动和演练。
第七条 承包经营的商店(场),在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安全。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本规定和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第八条 商店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划分防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业务技术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四)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方案,组织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整改事故隐患;
(六)组织扑救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发生火灾的原因,严肃处理;
(七)定期总结本店(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九条 营业部、班(柜)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制度,组织学习防火文件、材料,落实岗位消防责任制;
(二)定期检查,养护消防设备、器材;
(三)随时检查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四)发现火灾,应即组织扑救。
第十条 岗位消防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
(二)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主动清查事故隐患;
(三)熟练掌握本单位装备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发现火灾,立即进行扑救。
第二章 火源管理
第十一条 严禁在柜台、堆货场所、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 经营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商店,严禁安装火炉和使用明火。经营一般商品的商店(场)内确需安装火炉或使用明火时,必须经商店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火炉实行专人管理,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炉门前应设灰档,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
(二)火炉烟筒安装要严密,并与商品、柜台、货架、电线及可燃屋檐、门窗、顶棚等保持一定的距离,或用不燃材料隔开;
(三)确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十米范围内的'可燃物,备足消防器材并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保护措施,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四)使用蜡烛、油灯照明时,要放置安全地点,做到人离火灭。
第十三条 商店附属的仓库和堆货区,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商业部发布的《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使用锅炉、炉灶、火炕、火墙、液化气等,需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同意,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指定专人管理。
第十五条 设有办公室、休息室、业务洽谈室的零售商店(场)要加强对烟头、烟灰、火柴杆的管理,坚持做到“吸烟三不落地”。
第十六条 商店设有的电工房、木工房、广告室和服装、食品加工车间、修理部等,要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防火负责人,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第三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商店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必须与照明用电线路分开,下班时必须切断生产、营业性用电电源。
第十八条 商店要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等每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九条 经营各种电器的柜组,要制定安全测试方法,测试所用电源必须是生产性或营业性电源,不得是照明性电源,测试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
第二十条 严禁在柜台内、附属仓库、堆货场地,安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第二十一条 消防用电必须设专用线路,不得同其他线路相联,并经常检测,随时保持安全畅通。
第四章 建筑及场所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商店及原店装修,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竣工后,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 商店要制定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尤其要加强非营业时间的值班、巡逻制度,不能出现空档。按其规模和有关规定配备责任心强、能处理应急情况的值班人员,建立值班档案。值班巡逻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身器具,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班;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单位领导要带班、查班。
第二十四条 商店经营油漆、农药、汽油、酒精等化学品时,按有关规定执行。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时,要懂得商品特性和灭火办法,必须分柜出售,远离其他商品柜台,并备有灭火器材,严密监视,确保安全。
第二十五条 商店每天停止营业后,必须对营业场所进行彻底清查、打扫,清除包装等易燃品,关闭好门窗处理好火源、电源,办妥交接手续后,有关人员方可离开。
第二十六条 不准在堆货场所停放、修理汽车,不准在非正式油库存放汽油、煤油、柴油,不准存放液化气罐。
第二十七条 包装物料要有专人管理,堆放在指定地点,及时清理、打扫、处理。严禁在楼梯、通道处堆放商品和杂物。
第五章 消防设备、器材管理
第二十八条 商店要根据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设备、器材。消防给水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压力不足的要设增压泵。
第二十九条 大中型商店和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商店,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
第三十条 消防设备、器材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畅通。
第三十一条 配备消防器材要与附近商品性质相一致。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取用方便的地点,严禁挪作它用,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第六章 火灾扑救与奖惩
第三十二条 商店及附属仓库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 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和单位领导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部门令其改正,拖延不改或拒绝执行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五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或在扑救火灾中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主管部门可依照本规定对所属商店(场)进行监督检查,也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商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商业部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日发布的《商业基层商店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1、公共浴室经营单位依法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
2、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3、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区域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组织每周开展卫生检查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卫生档案。
4、卫生专干负责对场所内的卫生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和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营业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等。
6、对公共卫生区域每天彻底消毒,有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加盖。
7、场所内的卫生间机械通风良好,地面保持干燥洁净,便池马桶面盆随时清理干净,台面镜面烘手机干净无尘。
8、浴室入口处设有“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就浴”的标志,并标志明显。
9、浴室的更衣箱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消毒采用84消毒液进行擦拭。
10、公共浴室休息厅内要安排合理的床位占地面积,防止室内人员拥挤。
11、浴室配备毛巾,擦背巾,内裤,剃须刀一,牙刷为一次性使用,不得回收再利用。
12、浴室使用的浴巾,浴服,被罩,床单,枕套等物品一客一用一清洗一消毒,消毒时物品类别必须分开,外送清洗者应保留清洗合同及每次交接记录。
13、客人使用的梳子,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清洗一消毒。梳子宜采用紫外线消毒柜进行消毒,拖鞋采用84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建立完整记录
14、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符合卫生要求,公共用具用品化妆品和消毒剂有验收制度和记录。
15、浴足盆使用一次性塑料套膜,做到一客一换。浴足药水一客一换不得重复使用。
16、修脚工具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然后再酒精灯火焰上通过几次达到消毒目的。
17、浴池每晚进行一次彻底消毒,经消毒后在换水,用0。1%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并有详细的消毒记录。
18、杯具的`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进行。
19、消毒设施正常运转,杯具清洁后放置于消毒柜内消毒15—20分钟,并记录详细、完整。
20、已消毒的杯具及时放置在密闭保洁柜内,防止二次污染。
21、保洁柜内只能存放已消毒的杯具,禁放其他物品。
22、浴室供应顾客的饮用水应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厨房操作人员相关消防知识的培训;
2、在厨房内配备灭火毯和与环境场所相适应的轻便灭火器,厨房操作人员须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每日班后,操作人员应检查灶内的.火源是否全部关闭,排油烟罩口内的油污是否清洗干净;
4、加强厨房灶台、油烟管道周围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油烟管道不应靠近可燃构件,砖砌的管道与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24厘米,金属管道与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50厘米,灶台、排油烟罩口、油烟管道的周围不能堆放可燃物;
5、做好厨房油烟管道的清洗工作,根据厨房用火的实际情况确定清洗次数。依据《北京市消防局关于加强对厨房烟囱、排油烟管道防火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单位油烟管道的清洗,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6、油烟管道清洗企业应保证清洗的质量,油烟管道清洗完毕后,应由单位的工程部门和保卫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各单位需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厨房油烟管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学校在教学楼、实验室、等区域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备火险发生时进行自救。为规范管理,规定如下:
一、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灭火器固定于箱内,放置在明显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区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责任人,保卫和后勤部门将定期对各使用地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
四、灭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发生火险时使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更新。
五、学校水电暖消防小组负责全校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使用状态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协助相关责任部门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故意损毁消防器材是违法行为。师生不得随意玩弄或损毁灭火器材,一旦发生意外,造成伤害,按《消防法》条例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
1、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2、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3、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制订年度消防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药店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二)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搬运和储存办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员应当每日对用电、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违章,是否畅通,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对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二)积极参加国家的消防日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图片的张贴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五、奖惩
1、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药店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300元不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为促进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提升街道安全管理整体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条块融合,全网覆盖。实行街道(村)网格块状管理和各领域线状管理相互融合,做到消防安全管理全覆盖。
块状管理由各驻村片区组长牵头,村网格管理员(综治联系员)具体实施,街道网格员(驻村干部)负责日常监管检查指导。
线状管理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办公室(站、中心)负责线上消防安全管理。
二、量化管理,有限责任。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试行量化考核,以完成定量管理任务为基本要求,各网格管理员对其监督管理工作负有限责任(任务指标见附1)。
三、简易操作,疏而不漏。简化工作流程,便于日常管理。
(一)村网格管理员主要负责小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出租房、宾馆、商铺、娱乐场所及村级活动场所等常见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检查有关单位《新前街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记录情况。
主要负责查找以下安全问题:
1、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不到位,无管理台账的.;
2、有无三合一现象的;
3、电线老化、乱拉搭、无套管的;
4、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缺失或失效的;
5、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的;
6、无安全警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
7、是否易燃材料装修的。
(二)街道网格管理员(驻村干部)主要负责对村网格员(安全管理员)日常排查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实地检查消防敏感单位隐患及其整改落实情况。
(三)街道消防工作站负责对各网格(线)消防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一般消防隐患的整改以及消防管理信息的汇总、建档。
(四)街道消安委负责对安全隐患严重,不及时整改单位报请有关职能部门给予打击查处,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消防事故的查处等。
四、考核
日常管理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公共安全(消防、生产)月度考核评分,月考核按定量指标要求,每少1家扣0.5分,按季积分。未按定量指标缺检,第一次由街道主要领导约谈;二次由主要领导诫免谈话;连续三次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存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三、严禁在生产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单位对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消防安全所制定的一系列的制度、规章、程序、办法、措施的总称;是全体员工在生产经营、技术活动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准则。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生产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单位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相应的制度是不可想象的。制度是为了满足单位消防安全的客观需要。建立起反映单位特点,反映单位的合理组织生产,反映单位内部上下左右联系和生产经营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反映消防工作自身规律,规定消防安全具体内容、程序、办法等规章制度来约束职工的行动。使他们在生产、经营和消防安全活动中有所遵循,从而实现单位消防工作的科学管理,消除工作中的混乱现象。保证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保证单位的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种类和内容
(一)生产技术规程
按照生产经营中的客观要求,对设计、操作、建筑、用电、用火、危险物品管理,设备仪器的使用和维修等做出安全技术规定。它是指导职工进行生产活动、消防安全活动规范化的准则。生产技术规程主要包括设计规范、工艺规程、操作规程、设备维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二)管理工作制度
按照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要求,对管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规定。是指导员工开展消防各项活动的准则和规范。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工作制度,可使领导和管理人员有效地指挥和组织消防工作,使单位每个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互相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单位消防安全目标。
(三)消防岗位责任制
消防岗位责任制是单位的生产和工作岗位上所担负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围、内容、任务和责任。岗位责任制包括:生产工人岗位责任制;各职能机构专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等。有了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都可以明确在每个人身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领导责任制
单位消防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十分重要。一方面,由于领导居于关系全局的地位,应该是责任的第一承担者,一个单位的领导对生产经营和消防工作任务都负有责任,两者不能偏废,特别是消防工作,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比较强,在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上,还要担负法律责任;另一方面,领导责任中要规定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标准,使领导在抓消防安全工作时有明确的任务和买际工作量,也便于对领导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五)消防安全经济责任制
消防安全经济责任制指的是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把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加以分解:层层落实到部门和个人身上,把完成任务的好坏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与员工的经济利益挂钩。把员工的经济利益与消防安全工作联系起来。从而调动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促证和保证消防安全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落实消防安全经济责任制主要包括三个基本环节:一是包干完成消防工作的各项任务,实现安全目标,包括经理、厂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车间、科室、班组、个人在内,自上而下分工负责、承担任务,实现目标。二是为完成消防各项任务和实现安全目标,上级对下级提供必要的条件,部门之间和岗位之间要相互保证搞好支持和协作。使消防安全工作中必要的人、财、物、时间能够得到基本满足,及时保障。三是对每个单元、每个岗位、每个人的责任严
格实行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考核标准包括:量化了的考核细则,完成任务的时间、要求等。考核办法,一般是根据考核标准,确定基准分,按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加、扣分的数值和比例,考查评分一般每月一次。
考核的目的就是要经济兑现,消防工作做得好,奖金多,工资收入多。消防工作做得差,或者发生了火灾,奖金少,甚至扣发基本工资。
在整个责任制体系中,领导责任是关键,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基础,经济责任制是核心。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做到责任与权利的统一。一定的职责是构成了责任制不可缺少的内容,而一定的权利是履行职责不可缺少的条件,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因此,实行责任制必须规定和充分尊重每个职工群众和每个职能部门应有的权力和责任,相辅相成,互相作用。
三、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订立规章制度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要根据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和消防管理的实际需要,在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要统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掌握和贯彻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与其他各项制度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适应。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必须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保持他们之间的联系和吻合。制度的确定应该与广大员工群众充分讨论,经全体员工代表大会通过和批准。
单位规章制度具有权威性、严肃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等特点,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违反制度的要一视同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口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4)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5)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
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6)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寒通道。
(7)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中请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各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高层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住户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责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让本户成员认真贯执行《消防法》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规定,有义务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2、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户成员树立消防意识,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
3、经常对本户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灾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定期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实施自行检查,并主动接受消防监督机构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
5、参与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出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宅发生时应服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6、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管理处调查火灾原因。
7、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应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9、明火作业需报请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作业,将承担一切责任。住户必须按照国力出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改变本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为保证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因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隐患、火灾的,管理处有权责令整改、追究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报请安全消防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止。住户需要更换责任应该办理转签消防安全责任书,否则将由原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住户、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经责任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标签: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不受伤和物不受损,及时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企业的日常运作,深化消防安全在全体员工的意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岗位人员。
三、职责权限:
由各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质量中心负责监督管理。
四、程序内容
4.1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
4.1.1对新老职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4.1.2每一位新进的员工都要进行三级消防教育:即总部消防安全培训,分店、仓库消防安全培训和柜组或分部消防安全培训。
4.1.3每月由安全督察到各分部、仓库、讲授消防安全实例,预防事故的发生,根除消防苗头的出现。
4.1.4总部由安全督察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高空作业人员、防损员、仓管员、司机、电工等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
4.1.5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
4.1.6在有利的情况下,由安全督察组织动员全员学习消防设施的保养和使用方法。
4.2消防安全的宣传
4.2.1在商场仓库办公区域显要处张贴安全宣传警示标语,如:“灭火器不是扑灭你的温情,是锁住他的狂热;侥幸是危害人体生命的细菌等。”
4.2.2在各显要处或拐角处设立警示标志,如在显要处悬挂“119/120”派出所电话号码等,在拐角处如墙柱上、太平门上、楼梯转台上等悬挂逃生标志,指示牌或此路不通标志。
4.2.3分店电工负责本区域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牌的维护。
4.2.4每周各部门消防负责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训活动。
4.3办公区域,商场和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4.3.1办公区域由安全督察负责,各部门经理为成员;商场由各分店经理负责,防损部为成员,仓库由仓库主管负责,仓管员理货员为成员。
4.3.2防止电器火灾事故的措施
4.3.2.1不得超负荷用电,尽可能的采用自动空气开关。
4.3.2.2空调设备回路应用单独回路,插座宜用阻然插。
4.3.2.3要经常检查安全线路,防止老化、短路、漏电等情况。
4.3.2.4不得用其它导线代替保险丝。
4.3.2.5不得乱拉电线,乱加电力设备。
4.4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准则:
4.4.1仓库内储存的商品,应分类管理,不能过高限3.5米,分组摆放,组与组间距不小于2米,组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组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5米,物品距消防灭火器材1~1.5米,各类商品型号摆放整齐有序,必须按照商品的摆放标准分类摆放。
4.4.2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呆在仓库内或周围3~5米的地方吸烟,显眼处张贴“禁止吸烟”“110报警”“120火警”及“本辖区派出所电话”等警示标志。
4.4.3仓库(或商场)内的安全疏散标志,要放在的地方或拐角处,距地面高1.5-3m为宜,疏散指示标志灯应装设在太平门上部或疏散通道及其拐角处距地1m以下的墙壁上,仓库内每隔20米都要安装标志照明灯。
4.4.4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仓库外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经消防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防火指施方可进行作业。
4.5商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4.5.1消防安全器材放置区域禁止随意挪动或改作商品促销区域,在规定的区域内不能放做促销商品的摆放区域,更不能在消防器材上随意放置物品,保持器材区域内的畅通,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盖、装饰、侵占或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4.5.2消防器材应放于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禁止堆放商品和杂物。
4.5.3消防器材由商场或仓库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检查、维修、保养、更换或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或挪用。
4.5.4营业结束时,防损员在商场内进行巡查和清场时,关闭场内所有带电电源,检查门窗是否锁好,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或上报处理。
4.5.5商场电工每月对场内电路,消防设施临时用电等进行两次以上的安检及维护并有详细记录备查。
4.5.6总部安全督察和商场负责人不定时抽查专柜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每个员工都会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4.5.7义务消防队管理:
4.5.7.1义务消防员应在各分店/仓库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能的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4.5.7.2要结合商场仓库的实际情况,消防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有实际操作的技能。
4.5.7.3按照灭火器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5.7.4各商场仓库义务消防员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消防业务能力和防火、灭火的自救能力。
4.6消防安全设备的使用管理
4.6.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材
4.6.1.1
(1)规格为8公斤;
(2)药剂为瓶装小苏打或钾盐干粉并充二氧化碳气体;
(3)用途:适用于扑救石油、石油产品和油漆有机容剂和电器设备等火灾;
(4)效能:为8公斤干粉喷射14S-16S,射程为4.5m;
(5)使用方法:打开保险锁,把中喷管口对准火源,拉动拉环,即可喷出,保管和检查方法,应保存在干燥通风处,防止潮晒,每年应抽查一次,干粉是否结块(干粉保质期为2年),二氧化碳气体在确保压力足够的情况下每一年半全部更换一次。
4.6.1.2灭火器设置规定:灭火器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影响安全疏散;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定,标志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应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挂架上。灭火器的最大防护距离为其顶部距地面高度应不超过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当使用专用的灭火器箱,放置在距地面1.5米以下,0.5米以上的位置,每周检查一次压力,以防止干粉受潮、失效;灭火器的位置在室外时,应当使用专用的灭火器箱,放置在距地面1.5米以下,0.5米以上处,每周检查一次压力,以防止干粉受潮、失效或因暴晒而脱漆;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50度)的范围地点(如夏日阳光直射的地方)。
4.6.1.3灭火器的配置规定: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具数量不宜多于5具(视本部门情况而定,5到8个平方放置1到2个);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为:一个计算单元内(40到45个平方)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4.6.1.4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4到4.5米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右手拔掉保险卡,左手握住皮管中部,滞时l-4秒,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
4.6.2消防栓
4.6.2.1消防栓的使用方法:着火时立刻打开消防栓,取出水枪、水带,将水带一端接在水枪上,另一端接在消防栓上;将消防栓手轮开启,即刻便喷出水来;若水枪水带已连接好,应迅速开启消防栓手轮喷水救火。
4.6.2.2消防栓的保养和保护:禁止任何物体阻塞、阻挡消防栓。不定期对消防栓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栓内是否有水、消防压力是否足够、消防栓箱是否方便拉开,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4.6.2.3消防喉的使用方法:以硬物敲击火警玻璃,发出警报,消防加压水泵,会自动激活为消防水喉提供高压水源,开动消防水喉旁的开关闸,以硬物击碎消防喉射嘴箱的玻璃,拉出消防水带,将消防喉射嘴的开关柄拨动至与喉管辖成一直线向火焰底部射水。
4.6.2.4使用消防喉的注意事项:须先确定有安全的撤退途径时才可使用消防喉,若火势失去控制应立即逃走。如经楼梯逃生时,发现有浓烟,应尽快离开楼梯间使用其它没有烟的楼梯离开。
4.6.3各部门防损员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如实登记《消防器材日常保养记录表》,不正常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4.7安全疏散各商场仓库严禁在工作和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在工作和营业期间将安全疏散标志关闭、遮档和覆盖。
4.8火警逃生须知
4.8.1保持镇定立即撤离。
4.8.2立即打119通知消防处,并打电话通知总部或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
4.8.3离开办公场地时,应尽量把门窗关上,以防止火势及浓雾漫延。
4.8.4高声呼叫,敲碎火警玻璃,发出警报通知其他人迅速火警逃生。.
4.8.5切勿返回办公区收拾任何物品。
4.8.6应朝出口指示牌方向及朝火源相反方向利用走火通道(即楼梯)逃生。
4.9自救互救
4.9.1灭火的基本方法,根据火灾环境和受灾的不同程度而定。
4.9.2抑制法:利用灭火器参与火焰燃烧当中,使燃烧终止。
4.9.3窒息法:稀释燃烧区的氧气使燃烧缺少氧气而停止。
4.9.4隔离法:将未燃物与可燃物隔离开,使燃烧因为缺少可燃物而终止。
4.9.5冷却法是通过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使其低于燃点而结束燃烧。
4.9.6灵活使用灭火方法,达到最佳扑救效果。
4.9.7电线短路法:将总开关立即关闭,通知电工抢修;在试机时电器着火,立即将电源拨出,以防火苗慢延至其它位置。
4.9.8煤气泄漏法:立即将煤气关闭,如果再漏,将煤气搬至空旷地方或放至下水道,直到煤气排完为止,严禁打开电、打手机或按门铃等。
4.10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
4.10.1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公司会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4.10.2对造成消防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处理,除非达到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公司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4.10.2.1有下情况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程度,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扣分。
4.10.2.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扣5分。
4.10.2.3未及时清理区域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的现场负责人扣3分。
4.10.2.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来使用安全保护装置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扣当事人3分,扣直接负责人2分。
4.10.2.5谎报火警扣5分。
4.10.2.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器材、设施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扣4分。
4.10.2.7阻塞消防通道,遮档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
4.10.2.8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部门绩效3分。
4.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和认识程度,限责令赔偿全部损失外处以扣分:
4.10.3.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扣5分。
4.10.3.2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位置设为它用的扣3分。
4.10.3.3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扣5分。
4.10.3.4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程序处理扣3分。
4.10.3.5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扣3分。
4.10.3.6对安全督察员的检查未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扣5分。
4.10.3.7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严重者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四条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条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八条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
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
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
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
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
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
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二)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1)消防检查包括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和房屋用途变更的检查,以及电、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消防管理员同时担任消防检查员。同时,消防负责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项目见《消防系统检查项目》。
4)项目负责人每季度安排保安班或机电班检查灭火器一次,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超过规定时间不准存放。
5)根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每月检查一次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线路,并做好详细记录。凡有隐患的,要及时修复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处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积极配合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改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事业单位安全可持续发展,遵循“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一、规定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及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办公所在建筑物,生产设备,库房、办公用品等的安全防护。
二、责任及分工
1.一级负责人:
①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企事业单位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对防火、灭火设备的投入和管理;
③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别制定防火计划和火灾应急预案;
④组织全体员工定期的消防演习,并对演习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⑤严格把控生产过程中的火源和易燃物料库存量,负责全员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安全主管:
①全面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参与防火、灭火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修工作;
③参与防火、灭火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如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④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落实;
⑤指导组织全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
3.各部门负责人:
①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参与安全设备的.使用、维护,确保防火、灭火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③开展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④建立部门消防安全台帐,每周一次对设备进行检查、记录;
⑤每季度对部门的消防工作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员工:
①严格遵守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及相关规定;
②遵循消防安全的工作作业程序和流程,严禁使用明火;
③参加本单位的消防演习,了解逃生自救和灭火方法;
④发现火灾和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上级或安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处理或瞒报;
⑤积极配合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安全检查工作,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处罚机制
1.员工违反规定:
①发现员工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时,一经核实,将作出相应处罚,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并加强安全教育;
②发现员工涉嫌严重危害单位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停职、调离现任职务,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2.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违规:
①发现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时,将作出相应处罚,如警告、降级、撤职等纪律处分,并加强安全教育;
②涉嫌严重危害单位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停职、调离现任职务,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一级负责人违反规定:
①发现一级负责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时,将作出相应处罚,如警告、降职、撤职等纪律处分,并加强安全教育;
②涉嫌严重危害单位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有关部门和群众公开通报处理结果。
四、奖励机制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通过节点安全、技能竞赛、安全投诉等方式,对消防安全得到突出成效且获得表彰的部门、个人进行奖励;
二是确定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树立安全文化建设的标兵和榜样。
五、其他要求
1.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演习,把握演习、演练的成效和质量;
2.定期开展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3.及时修复消防设施的故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加强与消防机关的配合和沟通,互通有无,形成合作。
六、执行和监督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主管负责实施并监督;
2.每年至少两次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审查;
3.对不遵守本规定的行为,及时开展通报、批评、教育和惩戒。
本《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将能够坚决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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