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制度

时间:2025-06-25 09:50:22 制度 我要投稿

校务公开制度15篇(热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校务公开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校务公开制度15篇(热门)

校务公开制度1

  为增强学校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质量,学校规定重大决策事项要先过法律咨询关。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促进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我校重大决策的需要,组织法律工作者围绕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法律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第三条法律审核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决策实行法律咨询审核。

  第四条法律工作者主要职责:

  (一)对拟实施的关系学校发展涉法问题的咨询;

  (二)对解决我校发展中重点、难点和热点的法律问题的咨询;

  (三)对其他重要工作决策前的咨询;

  (四)对其他需要咨询事项的'咨询。

  第五条咨询论证方式:

  (一)通过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议形式进行;

  (二)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咨询程序:

  (一)按职责规定提出咨询事项;

  (二)所涉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三)学校组织召开法律咨询会议或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听取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学校根据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形成决策建议报教育局。

  第七条法律工作者应就下列内容对咨询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安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三)咨询事项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四)其他需要咨询的内容。

  第八条重大决策法律工作者应做到: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三)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法律工作者相关工作和活动

校务公开制度2

  为全面贯彻落实校务公开工作,增强我校师生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积极推动学校教职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根据佛纪发6号文件,顺德区教育局下发的《顺德区中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及乐从镇教育办乐教字20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校为积极推动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做了大量的组织工作,为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作了充分的准备。上一阶段,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根据镇教育办下发的《乐从镇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部署,学校领导班认真学习了上级的有关文件,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目的及意义,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围绕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这个中心工作,深入讨论了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的计划,初步确定了校务公开的“实施办法”,为落实、推进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作了认真的部署。

  二、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提高教职工对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思想认识。

  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它的实施,必定能有效地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工作上新台阶。因此,我校组织了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上级的有关文件,领会文件中关于实施校务公开制度的精神要求,提高了教职工对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了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从而调动了教职工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工作打下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按有关要求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按佛纪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为了有序、顺利地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由学校教职工会议推选出由行政代表、工会代表、镇人大代表、科、级组长代表及优秀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操作制度及工作计划,确定公开项目及内容,完善其他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保证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今后,我们将会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实施校务公开工作,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搞好学校工作。

校务公开制度3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有效预防腐败,根据县教育局7月18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基层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我中心于近期开展了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贯彻县、市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精神,坚持服务大局,严格依法办校,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办事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我中心领导认识到位,思想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

  中心行政领导召开专项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和认真布署,于7月20日向各基层小学下发《关于开展中心各基层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基层小学务必按照县、市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自查整改工作,并于24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

  7月25日,中心委派陈茂顺同志和黄建挺同志深入各基层小学开展督查工作,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形式,充分了解各校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检查人员对各校工作情况进行如实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填写并下发《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情况及整改意见表》,促使各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规范开展。

  二、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此次共检查了10所学校,各校都能充分认识实行校务公开工作是加强民主监督、保证和维护全体师生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均成立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些学校召开了校务公开工作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倾听意见,合理保证了教职工的权益。

  (二)操作规范,公开及时。各校都能建立校务公开栏,大多数学校能严格按照县、市统一要求制作校务公开对外、对内专栏,制定了校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组织机构与职责,确定了重要事项、廉洁自律、收费管理、招生考试、人事管理、干部管理、财务管理、招投标情况、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其他事项等11项公开内容,列出公开目录,做到及时审批,及时公开,及时归档资料,操作比较规范。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自查、有整改。

  (三)存在问题,整改意见。

  1、公开内容的涉及面可以更广、内容更具体。

  2、公开材料建档工作有待向更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发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学校应当继续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日常化管理,完善公开工作,提高校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工作水平,规范校务公开档案。同时,我中心也将继续对各基层校开展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进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科学发展。

校务公开制度4

  学校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坚持民主管理,更好地落实教职工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坚持“三个有利”的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全校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校长为首的领导小组,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如确立了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制度和依法公开,内容全面,突出重点,便捷及时的基本原则,监督小组能及时反馈广大教职工及学生、家长对校务公开意见和建议。

  一、年度的公开内容

  学校大决策及重要工作。包括学校发展计划、办学思想、办学思想、办学目标、规划、措施、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学校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学校领导班子的分工、职责、要求等。

  财务收支和建设项目。包括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大宗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等项目。

  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学校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的条件、程序和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和结果;

  教职工课时补助与奖金发放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

  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社会关注的问题。包括教师教书育人的行为规范,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

  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公开形式

  建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根据不同时期,社会群众所关注的问题,定期进行公开。

  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凡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属于教代会的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设立校内公开栏,充分利用校园网,及时公开教师关注的涉及切身利益的内容。

  定期召开教师大会,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座谈会、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多形式、多渠道及时了解教师和社会各方面的反映,保证校务公开收到

  实效。

  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三、公开程序

  校长根据实际情况的校务班子等不同层次的范围内,主持会议,并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商议,然后召开教职工会议或教代会代表会议进行讨论,最后由校长办公会对公开内容等进行决策。

  四、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由校长主持,认真研究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

  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负责积极推进群众民主议事的实践,提高群众“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的关注程度。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校情,教师愿望和要求,采取阶段性(月、季)、年度性公开和定期、不定期公开的方式进行。

  校务公开的范围及形式分为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对内公开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并通过教职工大会、校务公开栏(对内版)、教职工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民意测评等形式公开,对外公开通过学校网站,校务公开栏(对外版),家委会,学生家长会,座谈会,监督电话,社会调查等形式公开。

  建立校务公开执行档案制度。

  进行校务公开(对外)资料,校务公开(对内)资料和校务公开(专项)资料的汇编、归档。

  五、检查监督

  校务公开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校监督小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并通过监督电话,民意测评,座谈会,将了解到情况进行反馈,通报。

  校务公开工作列为班子建设,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城舒中学工会

校务公开制度5

  为切实加强学校民主管理,规范教育管理行为,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校的措施,树立教育良好的行业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进以法治教,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深化学校民主管理的措措施。

  二、校务公开坚持实事求、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规范持久的原则。

  三、重点公开的内容为:一是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二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让教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三是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四是涉及教育收费、招生及学籍管理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五是除按法律、法规属保密范围及暂时不宜向社会公布之外的其它工作。

  四、校务公开坚持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凡涉及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必须在教代会上向代表公开,并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五、学校都要设立永久性的公开栏或公开橱窗,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及结果等情况,都要通过校务公开栏进行公布。

  六、设立民主监督信箱,公开举报电话,指定专人管理,定期开启,并做好记录和反馈工作。

  七、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档案,将学校的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每次公开的内容、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整改措施等形式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

  八、成立由党政工等方面负责人参加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

校务公开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规范中小学校务公开,增强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校务,是指中小学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务公开的活动。

  第四条

  实行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五条

  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

  学校应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2.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4.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预算内、预算外收入、学校后勤服务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先评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晋职晋级等事项的有关政策依据和实施方案及结果;

  6.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7.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8.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9.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

  10.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11.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12.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13.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14.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规划、办学目标、重大决策及办学成果;

  2.收费政策依据、项目、标准、程序、范围时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书本费等代收费结算;

  3.学生资助政策、标准、申报审批程序及结果;

  4.招生的政策、指标、程序;

  5.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入团、入队、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6.考试的规程、评分标准和结果,但不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考试成绩排名;

  7.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

  第三章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九条

  召开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第十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公开的校务,学校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予以公开:

  (一)召开校情通报会

  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对象,及时召集相关人员(教职工代表、全体教职工、退(离)休教职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会各界人士或学生家长代表等),通报校务公开情况。

  (二)设立专栏

  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开栏。

  (三)书面公告

  印发校务公开简报、公开信、给家长一封信、书面通知等。

  (四)其它形式

  通过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学校开放日或校园局域网等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校务。

  第四章校务公开的程序

  第十一条

  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应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一般的校务事项由校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由主要领导签字,通过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财务公开由学校经审小组对帐目、凭证和实物、存款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报账员和清帐小组成员共同签字后按财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布。

  第十二条

  校务公开的时间。一般的校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教职工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财务计划年初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末工作结束时公布,财务收支、财产、债权债务年终时公布,应收款、应付款必要时应及时进行专题公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每学期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公布。

  第十三条

  每次校务公开后,校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教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要及时答复,确有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将结果再次公布,使群众满意。

  第十四条

  做好下列校务公开材料书面或电子文本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每学期汇总一次。

  1.校务公开内容;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4.教代会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汇编。

  第十五条

  每学年做好校务公开满意度测评工作和校务公开工作专题总结。

  第五章校务公开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各中小学建立5—7人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从学校党、政、工、团、教代会、财务人员中民主选举产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负责校务公开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应严格对公开内容、范围和公开形式的审核。防止因公开内容不当、适用范围不当、形式采用不当造成泄密事件或引起不稳定因素。

  第十八条

  各中小学成立由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和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建立校务公开认可制度,在年终或年初召开的教职工大会上对校务公开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检查、评议和测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第十九条

  县教育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教育局年终对学校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1.对中小学校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考核;

  2.在学校内部开展评议活动,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设立校务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纠正和调查处理违规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条

  对严格遵照本办法推行校务公开,管理规范成效显著,教职工满意的学校,县教育局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校隐匿应公开的校务或公开虚假的校务,或者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有关人员或组织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伤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校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教职工民主权利等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中小学和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的校务公开工作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试行办法由沙湾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试行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

  受评学校:

  考评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权重

  自评分

  考评分

  备注

  组织机构

  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符合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属校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成员构成符合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公开形式

  每年至少召开1次教代会,使校务公开制度化。

  教代会闭会期间,坚持召开校情通报会,使校务公开经常化。

  设立固定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使校务公开及时化。

  采用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校务,使校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根据校务公开内容恰当选择公开范围和形式,避免校务公开的随意性。

  公开内容

  校务公开内容全面。按《沙湾县中小学校务公开管理制度》规定应予公开的内容均在校务公开过程中得到反映。

  8校务公开重点突出。涉及学校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涉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问题予以重点公开。

  公开程序

  学校制定校务公开实施意见或方案

  制定校务公开计划,根据实际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和责任人。

  按规定程序履行校务公开审核批准手续

  监督机制

  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并及时将检查和评议结果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建立测评认可制度,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认可度进行测评。

  检查、评议和测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效果评价

  学校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无违法违纪问题。

  教职工无群体xx等重大不稳定事件发生。

  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认可度在90%以上。

  10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监督落实等方面有创新,有特色,值得借鉴和推广。

  合计100

校务公开制度7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行风建设,转变学校教职工工作作风,完善学校民主管理体制,提高教师素质,净化育人环境,维护社会和学校的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组织有效地实施,根据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提高我校全体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治理乱收费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治本力度,促进我校依法治校,以德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部门颁发的“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并向学生家长宣传,使行风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围绕本年度市教育局对各中小学行风评议的.工作重点。建立年度纠风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规范我校收费管理,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对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建立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制度,严禁班主任向学生搭车收费,对违规违法事件严肃查处,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我校的“政务、校务、财务”三公开的展示工作。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扩大社会监督,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自觉接受党组织、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

  6、认真落实整改。组织村队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代表,对我校行风状况进行面对面的评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针对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校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属于近期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分步进行。

  7、做好年度考核评估验收工作。我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对学校班级行风及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估、验收。按分值等次打分,确定考核名次。

  8、做好学校行风建设全面总结工作。学期末我校对学年度学校行风建设工作做好全面的总结工作,公布评议结果。

校务公开制度8

  1、坚决执行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切实将政务公开公示纳入日程。

  2、政务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制度、收费、帐目、竞聘、晋级、评优、入党、提干等,切实做好民主监督。

  3、坚决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签定制止“三乱”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

  4、每学期以“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向家长汇报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收费情况、行风建设情况等,征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

校务公开制度9

  一、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设办公室、民主议事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二、学校校务公开要通过会议、通报、广播、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校务公开栏每月一期,每月8日前完成,平日需及时公开的项目随时公开。

  三、校务公开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教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具体内容应包括学校各种规划、制度等文件,教职工晋级、评优、提干、住房、奖惩、福利等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项,以及学校重大财务收支等其它需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的事项要做到政策、过程、结果三公开。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不予公开。

  五、每期公开的内容都要做好归档工作。

  六、要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注重实效,不搞形式。工会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校务公开制度10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制定本校务公开制度,以便于教职工督促。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管理文库

  一、学校管理和改革方面的'事项,包括学校发展目标、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制度、教学管理、重大投资决策、财务收支等。

  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包括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补贴、福利开支、职称评定、评先评优、职工进修、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等。

  三、学校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事项包括学校基建项目、大宗物资的采购、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教职工大会

  教职工大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凡属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必须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并根据不同内容由教职工大会审议或审议通过。

  (一)对学校发展目标、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学校重大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制度等必须经过园核心会议讨论,以书面形式发至组室征求意见,待教职工大会召开时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

  (二)对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实行公开:

  1、坦诚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对我校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大会上通报;

  2、对学生收费必须在入园通知书中写明收费项目、金额、依据以及学校统一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标准一并注明,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3、学校财务收支的总体情况,招待费使用情况等在校教职工大会上向代表报告,并接受代表审议。

  二、校务公开栏

  三、教职工大会

  1、对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各种补贴、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等一律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国家有关这方面文件规定。

  2、对校内选拔干部,首先经校党委研究后公布:干部岗位名称,选拔的职数、条件、方法等,然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标准,程序进行。选拔结果及时在核心会上通报,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3、学校评先评优,首先要经园核心会议研究确定评先评优的荣誉称号,以及这些“荣誉”称号的数量、条件在教职工大会上通报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在充分发扬民主和集中的基础上,将评选结果用红榜公布。

校务公开制度11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均能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于教职工的监督之下,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依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进校务公开的工作意见》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关于“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特制定关于“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

  一、校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教工[1999]3号文件和教工[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公开的大体内容有如下十六项:

  ⑴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方向和管理制度;

  ⑵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⑶学校基建项目、承包单位和建设资金;

  ⑷学校财务情况及创收情况;

  ⑸住房分配;

  ⑹奖金分配;

  ⑺职称晋升;

  ⑻评优树先;

  ⑼领导干部资金;

  ⑽中层干部任免;

  ⑾办会会议内容;

  ⑿阶段性工作目标措施;

  ⒀工作过程中的`检查与评价;

  ⒁人事调整使用理由;

  ⒂财务收支(含招待费);

  ⒃各类考核评价标准及运作情况等。另外,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校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教代会是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某些涉及全校教职工或者大多数教职工的难点、热点问题,如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奖惩制度、财务预决算等,均需提交教代会审议并通过后再实施。如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

  2、建立校务公开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遇星期天顺延一天)定为校务公开接待日。学校提前5天(即每月5日)将地点、接待人员在公开栏内公告,届时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全天候接待,虚心听取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并做好接待记录。当场不能答复的,待学校研究生10天内反馈给本人。

  3、继续用好公开栏,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为增强校务公开的透明度,每月20日定为校务公开日,综合公开的事项,按月在高远楼内的校务公开栏内公布;需要随时公开的事项,及时在校门口黑板上公布。公开栏的公审内容具体由校办负责。为便于检查和存档,建立“校务公开”榜底存档制。

  4、增设意见箱、建立公开电话。在丽天楼和韵海楼门厅设校长信箱,以方便师生、家长向校长反映情况、提建议和意见,并设立校务公开电话,虚心听取教职员工、学生、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三、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落实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学校研究决定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每月15日定为校务公开例会日,研究答复落实接待日中,校长信箱、公开电话所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将答复、落实情况反馈给有关人员。

校务公开制度12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

  学校应坚持全面、及时、准确、有利监督的原则,按照主动公开和保密审查制度要求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办法,将其依法管理的事项依照本实施办法向社会和本校教职工、学生公开。要与学校工作实际相结合,形成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行政负责,纪委监督、工会配合和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公开内容

  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将重大校务、学校领导人的廉政勤政情况、学校管理制度以及社会普遍关心、群众反映强烈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家长利益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管理制度与工作规则。包括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教育教学、人事管理、后勤服务、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二)学校资产及财务收支事项。包括学校的土地、房产、办公设备、交通工具、教学设备、图书等,学校财务审批制度、年度事业费预决算、上级拨款、社会捐资、非税收入管理、“三重”及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经济责任- 1 -审计情况,奖学金、超工作量补贴分配方案、教科研奖励、公务费、修缮费、购置费等经费使用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大宗物资采购(2万元及以上)、通信费、网络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招待费支出情况。

  (四)学校工程建设、修缮项目及设备、大宗物品、教材、图书等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工程进度、工程量增加、实际工程量、工程施工验收情况,工程预决算全过程情况等。

  (五)对外经济合同。包括校企、食堂承包以及房屋等固定资产租赁合同等的具体情况。

  (六)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各项制度、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调整方案、工资调整、职称评聘、奖惩、年度考核、晋级晋职、选先评优、教师招聘、人员调动等有关管理制度、政策、实施方案以及结果。

  (七)学校收费。包括收费政策、项目、依据、标准、范围,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以及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寄宿生住宿费收支情况。

  (八)招生与就业情况。包括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录用结果等重大事项。

  (九)学生奖惩情况。学生奖学金、贫困资助及免学费发放政策及名单,学生干部、学生选先评优的条件、名额分配、评选程序、推荐名单、评选结果及奖励办法。

  (十)党建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方式及时限

  (一)公开方式

  学校设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校务公开意见箱、公示牌,并公布监督电话,作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通过定期召开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党政工联席会、情况通报会、学生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校情公开通报。在校刊、校园网、广播站等校内外媒体发布及采取其它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建立起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长效机制。

  1、学校管理制度与学校工作规则。以校园网、公告栏(墙报)或相关文册为主要方式公开,原则上根据制度内容或事项涉及时限、范围提请相关会议审议,并做好书面记录。

  2、大额度的财务收支和学校财务收支,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经行政会议或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形成会议记录,按照表格规定形式以公告方式公开。

  3、校舍建设及采购项目。根据工程进度实行全过程公开。

  4、领导班子廉政情况。主要经由教代会审议,结合财务报告及计划编制来实施,形成相关决议或会议纪要。

  5、校内人事。经校党政会审议后形成会议纪要,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并通过公示栏(墙报)、校园网等方式公开。

  6、学生信息。根据事务轻重缓急分别提交校行政会审议,通过公开栏(墙报)、校刊、校园网等方式公开。

  7、学校收费。根据上级收费政策规定制作“收费公示牌”等进行收费公示。

  8、招生与就业情况。通过公开栏(墙报)、校刊、校园网等方式进行公开。

  9、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教职工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

  校务公开栏设反馈结果栏目,将上期公示后教职工反映的问题及答复在反馈结果栏目中进行公布,做到有公示、有回音、有结果,取信于教职工。

  (二)公开的时限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实行“对比公开”、“必须公开”、“过程公开”、“点题公开”、“网上公开”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校务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学校应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的时限,分别实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

  严格遵循固定公开的内容要每学期公开一次,经常性工作每月公开一次。每月上旬公开上个月应公开的内容,每个事项公开的时间不少于7天。对随时公开的内容一般在形成- 4 -决定后3天内公开;对教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接到教职工诉求后一周内公开。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按进度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预见性、决策性工作提前公开,连续性工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工作,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四、公开程序

  (一)提出公开事项:学校各部门将其职责范围内应该公开的事项提交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二)进行责任审查: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对各部门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研究、确定,并对承办单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

  (三)明确公开方式: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公开的内容和工作要求,提出公开的时限、范围和方式。

  (四)落实公开方案:公开的内容一经通过,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督促承办部门按照公开的时限、范围和方式及时、准确的贯彻落实。

  (五)反馈公开情况:每项(次)公开后,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教职工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要及时答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整改意见及结果要再次公开。

  五、组织机构

  (一)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长或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及时部署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成员由学校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指定专人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

  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应不断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登记制度,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妥善保存资料,存档以备查验。校务公开材料书面或电子文本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每学期汇总一次。具体收集资料如下:校务公开的'内容;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教代会(教职工大会)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汇编(相关资料汇编可以为电子文档或书面文档)。

  (二)设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校的党、政、工、团、教师等代表组成。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应通过意见箱、教职工座谈会等形式,切实开展监督活动,及时了解教职工需求,不断反馈,改进工作。

  六、监督检查

  1、组织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学校自查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结合开学初收费检查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提高校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2、校内监督。采取向师生员工通报校务公开情况,建立各种会议制度,及时收集教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开展民主评议等办法进行内部检查监督或考核评估。

  3、社会监督。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年将采取听自评报告、查阅资料、现场考察、个别座谈、问卷测评等方式对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进行检查。

  七、奖惩制度

  (一)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各科室的目标管理体系,作为优秀科室的重要评选内容。

  (二)建立校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科室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定的,校纪委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直接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学校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违反有关规定不实施校务公开的;

  2、违反本实施办法中关于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时限的;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4、在校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

  5、其它违反本实施办法的行为。

  隐匿应公开的校务或公开虚假的校务,或者泄露秘密、个人隐私,给有关人员或组织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伤害的,应当依法予以理赔;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

  本实施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并由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务公开制度13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履行学校校务公开的义务,增加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属于校务公开的内容。

  二、校长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学校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二)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三)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四)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拨款、各项收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

  (五)课时补贴、考勤与酬金发放情况,房租变动情况,各种社会保险、辅助保险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

  (六)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七)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八)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九)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十)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

  (十一)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十二)外出(含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十三)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十四)学校的资产管理使用变动等情况;

  (十五)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2.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一)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学校发展规划;

  (二)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三)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和结果等;

  (五)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

  (六)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

  (七)教职工招聘条件、程序和结果;

  (八)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

  (九)学生学(书)杂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十)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一)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等;

  (二)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三)在内部资料、校刊、广播等校内媒体发布;

  (四)运用校园网;

  (五)定期召开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会议;

  (六)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除以上形式外,还可采用发送书面通知、信函或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等形式及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1.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并经校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校务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请主管部门确定校务的性质和密级的校务,在性质或密级确定后,发生的7个工作日内后,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处理。

  3.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整体利益、影响学校发展,或者可能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校务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职能部门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教职工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并正式公开。

  4.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下列校务公开材料书面或电子文本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每学期汇总一次。

  (一)校务公开内容;

  (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三)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四)教代会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汇编。

  六、校务公开的监督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组织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教和职员工和家长的监督评议活动,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校务公开制度1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领导体制

  全面建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少先队等职能机构协助开展工作,学校办公室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三、校务公开监督机制

  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有效的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是应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不能搞假公开。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需放在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关系到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点上。

  3、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要突出民主监督的重难点,广泛吸纳群众、学生和教职工关心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4、坚持实效性的原则。对群众关心、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目前学校的“难点、焦点”等问题必须要及时公开,讲求公开的实效性。

  5、坚持一贯性的原则。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稳定的长期性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五、校务公开的内容

  1、关于重大决策的.事项:学校中远期发展和年度实施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及教育教学改革的举措和实施情况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定等。

  2、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事项: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变更,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教职工竞争上岗和招聘、竞聘录用情况,发展党员的考察、公示等情况。

  3、关于财物管理的事项:学校的基本建设、维修项目、重大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及投资情况;学校固定资产新增、报废、转出等情况;年度、法人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4、关于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职称评聘、调资政策、评优评先的条件,评选过程和结果等情况;教职员工福利待遇、贫困职工救助等情况。

  5、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的事项:学生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和结果;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招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特困生救助等情况。

  6、其它事项:如学校或个人因违犯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被有关机关追究责任情况;学校完成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督导评估结果;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有关伤害事故处理情况。

  六、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措施

  1、通过教职工大会实施校务公开;

  2、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开设校务网上公开栏;

  3、设立校长信箱、校长公开电话;

  4、通过班子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和学生大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从不同层面公开不同内容;

  5、利用校园广播和收费卡、收费通知单、公示板等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开学校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

校务公开制度15

  1、根据“坚持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定期向群众公开学校的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每学期公开一次学校的重点工作业绩、财务收支情况、学生评优评模、先进班级、学校收费标准和临时工录用情况。

  3、教师的评优、评模、晋级、职称评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再上报。

  4、长期公开学校招生政策

  5、长期公开教育局和学校的公开电话和监督电话。

  6、作好信息反馈工作,广泛征求和参考群众意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管理原则,努力作好学校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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