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02 07:32:12 制度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5篇(热门)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5篇(热门)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

  1.仪器设备的请领由护士长、科室主任与设备科、物资仓库办理相关手续,院领导批示方可领取。

  2.科室必须设立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登记本,建立仪器设备使用说明和操作程序卡片。

  3.仪器设备由护士长或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并作好维修保养记录,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清点交接。

  4.科室间调动仪器设备使用时,护士长、科室主任、保管人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5.仪器设备,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备用。

  6.重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用后经保管者检查性能并签字接受。

  7.发现仪器设备使用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断电关机,停止使用,控制设备的损坏程度。

  8.设备发生故障后,各医疗科室应及时通知设备科派专业维修人员前往检修或送到设备科检修。

  9.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2

  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采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二、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程序

  1、甲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待逐级上报省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3、三万元以上普通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审批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审批后,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填写《政府采购实施申请表》,确定采购部门及采购方式。

  4、向采购部门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和相关信息。

  5、接到采购部门的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6、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三、三万元以下普通医疗设备,在院长领导下,由医疗设备科按照《丹东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暂行管理办法》(20xx)58号文件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规程;竞争性谈判采购规程;单一来源采购规程;询价采购规程,进行采购。

  四、医疗设备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如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8、进口医疗器械应用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应用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

  9、包装和标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储运要求。

  五、与供应商鉴定合同的条款内容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有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效期。

  6、医疗器械包装要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整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3

  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医疗设备在使用一定时间后需要进行更新或报废。为了规范医疗设备报废的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报废设备的定义及分类

  报废设备:指因设计、技术、工艺、质量等原因或者因已经服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期限,无法再安全、有效、可靠地使用的医疗设备。

  分类: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医疗设备分类法进行分类。

  二、报废设备的处理流程

  1.设备检定:对报废设备进行检定,明确设备是否可以再次使用或需要进行修复等。

  2.确认报废:按照检定结果,确认设备是否真正报废。如确实无法再使用,则确认为报废设备。

  3.标记及封存:对确认为报废设备的设备进行标记,以避免误用或对未报废的设备进行标记。

  4.分类存放:按照设备分类,对报废设备进行分类存放。

  5.处理方式:对不同类型的报废设备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a、环保、卫生设备等可经过环保认证单位或者专业单位对设备进行回收、拆卸和利用。

  b、电子产品、废旧设备和回收利用物等应提交统一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

  c、尽可能的回收用料,节约资源,减轻环境压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报废设备处理的相关责任人

  1.医疗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报废设备的检定、确认市场及存放等操作。

  2.设备处置单位按照处理流程对报废设备进行处理,负责设备处置的安全、卫生等相关工作。

  3.环保单位对有关设备的回收、拆卸、利用等工作提出具体建议,或者进行全程监管和质量检测。

  四、报废处理的定期检查和报告

  1.定期检查:行政管理部门配合环保单位,定期对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回收利用安全、环保等相关工作进行。

  2.报告:相关责任人应每年就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进行报告,行政管理单位负责将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管理。

  以上是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以及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定期检查和报告也将能够让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及时掌握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医疗设备报废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五、报废设备处理中的环保问题

  医疗设备的报废处理涉及到环保问题,因为许多医疗设备中含有对环境有害的材料,如危险废物、重金属、汞等有害物质。因此,在医疗设备报废处理过程中,有必要注重环保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包括:

  1.对报废设备进行环保检测:对报废设备进行环保检测,确保设备中的有害物质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2.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恪守环保法律法规,避免环境安全问题。同时,做好相关报表和文件记录,存档备查,使备案工作更加规范、规范。

  3.建立完善的绿色回收利用系统:建立完善的回收利用机制,推进“绿色回收利用项目”,力争将废弃设备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六、报废设备处理中的.安全问题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需注重安全问题,因为使用过的设备中有可能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若不注意安全,将会对人员造成伤害。因此,在报废设备处理过程中,不仅要采取一些安全措施,如穿戴防护设备,而且应有足够的保障条件。

  1.建立安全技能教育和培训制度:为参加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2.提供安全保障设施: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如防灼烧、防眩光等的安全设施,确保工作人员安全作业。

  七、报废设备处理中的经济问题

  对报废设备进行处理并不仅涉及环保和安全问题,而且也涉及到经济问题。因为医疗设备价格昂贵,所以在处理过程中应注意节约成本,避免浪费。同时,也要合理安排处理成本,在保证基本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1.开拓多元渠道:在报废处理过程中,尽可能地扩大处理渠道,开拓多元渠道,降低处理成本。

  2.制定成本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成本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合理控制成本,保证经济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八、报废设备处理中的管理问题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涉及到许多方面,如环保、安全、成本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在报废设备处理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固定的管理制度来支持并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1.制定完善的报废处理程序:在文件上制定完善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对于不同类型的医疗设备报废进行不同的处理。

  2.实行专人负责原则:在每个环节中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每个处理环节顺利进行并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

  3.建立严谨的考核机制:对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处理人员等进行定期考核,促进报废设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九、报废设备处理中的监管问题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涉及许多方面的工作,涉及到顶层设计、通行规定等。为了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环保、经济、管理等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1. 制定监管机制:国家统一组织并制定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监管机制,建立分层分类管理模式。

  2. 定期检查和考核:对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建立督察和举报机制:建立督察和举报机制,加强对操作过程的监管,并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结语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许多方面,需要各个方面的配合和支持。仅仅依靠一方的力量是难以解决医疗设备报废处理问题的。通过本制度的建立,为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报废处理工作机制,保障医疗设备的安全,增强医疗设备管理的规范化与成效,进一步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和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4

  1、设备科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医疗设备采购以zz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正、公正。

  4、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zz市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5、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先行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6、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7、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5

  1、全院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部统一管理,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保管、使用,医疗设备部应定期检查指导,要求账物相符。

  2、设备应做到合理使用,完善保管,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遗失、损坏者,当事人须及时上报医疗设备部,并写出书面材料,接受院方处理。

  3、为了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发挥仪器的应有效应,根据工作需要,医疗设备部有权对全院各科设备进行合理调剂使用。

  4、未经医疗设备部同意,各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将相关设备外借出院,贵重设备的操作使用须由专人负责,其它进修实习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单独使用。

  5、各科室保管使用人员应逐日对仪器进行日常保养,其中包括检查仪器的.运转是否正常、仪器表面和防尘网的清洗、电池的更换及常规充电等一级维护和保养。大型设备应做好使用、保养和维修记录。

  6、仪器出现故障时,应由专职维修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如需请院外人员维修,必须事先征得医疗设备部的同意,非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打开、调整、修理机器,否则,致使故障扩大或造成损失时,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全院设备的技术资料须统一交院档案室管理,使用科室可借阅,但不可擅自外借。外来人员参观和学习我院医疗设备应事先征得院方和医疗设备部的同意。

  8、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须严格执行计量法规。

  9、对能在修理后可再使用的设备,医疗设备部可采取必要的修理方式和途径进行修复后交原科室使用。

  10、对无法修理确需报废的设备,应由医疗设备部协同相关技术人员共同认定,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报废。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6

  医院坚持厉行节约、科学管理国有资产的原则,对医院存在的部分设备处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依照程序调剂处理:

  一、 累计停用时间达到半年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二、 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虽有技术指标下降,但仍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达不到20%的。

  三、 遭遇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组织集中优势力量抢救所需的设备、器械。

  四、 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五、 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六、 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 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属于转移性在用的应估价再建帐,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或专项项目入库,不得挪做其他用途;组织应急抢救调拨临时征用的,可以按照临时借用手续办理交接。

  八、 医疗设备的调剂必须按照规定审批程序执行。

  九、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标准妥善封存保管,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7

  一、组织机构

  1、医院设备管理机构是以主管设备的院长为首,以药械科为主体,包括财务科及各使用科室在内的设备管理体系。

  2、医院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药械科。设备的使用、日常保养、现场管理为各使用科室。 3财务科、档案室、信息中心配合设备科搞好设备管理工作。

  二、药械科设备管理职责

  1、药械科是医院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是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 2参加医院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3、负责医院范围内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负责编制落实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7、必须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8、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实现运用网络对设备进行动态和静态管理。

  9、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三、使用科室反馈职责

  1、及时向药械科反馈设备维修进展情况及维修后运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2、认真做好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1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每半年次月10日前7月10日前和1月10日前报送药械科;每月25日前报送设备完好及使用状态报表。

  3、爱护设备,认真作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制度。保证设备的平稳运行。

  4、认真填写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记录。做到内容详实准确。

  5、充分利用好设备使之产生效益,对利用率低、日常保养差的设备和科室,经有关部门审核后酌情处理。

  四、设备的购置计划

  1、各使用科室本着“经济、需要、先进、实用”的原则由科室负责人于本年度末编制购置计划。其内容为:设备名称、性能、数量、配套设备名称、生产厂家、金额、论证报告。 2药械科综合科室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购设备的可行性、先进性、可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论证。编制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上报院讨论,由院长审定后药械科组织实施。

  3、药械科根据院批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进行设备购置前的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及考察工作。

  4、对1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及批量设备的购置,向院提出申请,组织进行招标采购。 5 1万元以内的设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论证报院长审批后,实施招标购置

  6、凡新购设备在药械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填写由使用部门、设备科、财务科、分管院长会签的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金额等在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才可实施购置。

  7、一切设备的采购程序由纪检、审计参与监督。

  五、设备验收、安装、调试

  1、首先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阅读相关技术文献、熟悉设备的技术原理、技术性能和技术标准,根据合同及附件、技术要求等拟定验收方案,制定验收计划。

  2、设备到达前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要求,准备好防光、防潮、放射线辐射、特殊接地线等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水、电、气系统设施。

  3、现场点货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档案人员、操作人员、供货方共同启封验货。

  4、检验设备的品名、数量、外包装和设备外观的完好状况,核对配件、备件、出厂合格证、中外文说明书、装箱单以及其它专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一切无误后再接收设备。并由档案室进行归档保管。

  5、根据验收计划进行技术参数的鉴定及安装、调试验收,并对结果作出详细记录。

  6、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药械科、使用科室共同填写《设备验收单》。

  7、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建帐建卡,并列入维修保养计划,同时协助使用科室建卡、建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本。做到帐卡物一致。

  六、设备的维护保养

  1、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日常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2、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按照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参照随机附带的设备维修手册进行。

  3、设备日常管理与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日常保养在每次使用设备后进行,保养内容:清洁、调整、紧固等,配套设施摆放整齐。保养后加盖防尘罩等。

  4、设备拆机保养由设备维修人员按计划定期进行。

  5、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或损坏,使用科室要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调试。如维修人员也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药械科负责与供方联系解决。

  6、特殊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医院无维修能力的如:CT、彩超、MECT等,由设备科负责与厂方签定年度维修保养合同。

  7、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

  七、设备的调拨、租赁、转让与报废

  1、设备调出、调入必须经分管设备的院长审批后进行。

  2、院内设备调拨,必须由双方使用科室填写《院内设备调拨单》并由分管院长、药械科、财务科签字后才可调拨,同时调整卡片。

  3、设备外借、转让、租赁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分级管理权限审批后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允许将院属设备外借转租。

  4、加强停用、闲置设备管理,不得随意拆卸,帐、卡、物相符,建立资产库集中管理。 5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报废条件,对需报废的设备按有关审批程序进行。已批准报废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擅自处理报废设备。

  6、报废条件

  1)已达到使用年限,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无使用价值;

  2)严重影响安全,且不宜修复的设备

  3)无修复价值,修理成本过高,且严重浪费能源的设备。

  八、设备技术档案,统计资料管理

  1、主要专业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

  2、设备出厂合格证、装箱单、验收单;

  3、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合同、付款通知单,使用记录检修报告;

  4、各种台帐、卡片、主要设备技术状况、维修计划完成情况;

  5、大型设备的效益分析、利用率、完好率统计。

  九、设备的事故处理

  1、事故及责任的划分

  1)小事故因操作保管不当损坏设备配件或造成设备丢失的,损失金额在1千元以内的。

  2)一般事故因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或工作责任心差造成设备丢失、设备损坏,可以修复的;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

  3)重大事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1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50%以上的。

  4)特大事故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5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60%以上的。

  2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1)事故责任人应分为:负全部责任者、负主要责任者、负同等责任者、负次要和一定责任者。分别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70%、50%、30%、10%罚款。

  2)根据事故、责任人的划分,按一定比例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节和事故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3)隐瞒事故和事故情节的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处以经济处罚,情节和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处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应遵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人人平等的原则;事故责任和处罚相当的原则;按规定处罚,避免处罚过重或过轻;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处罚金额可根据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对设备人为损坏,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8

  一、设备科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申请汇总,提交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领导讨论,编置购置计划。

  二、参与大型设备可行性调查和论证,写出论证报告。

  三、负责医疗设备器械的`验收、维修、使用管理、报废、鉴定及其财产帐目、档案资料收集。

  四、了解各科室设备配置情况,合理调配。

  五、对仪器使用科室进行考核,每月给出评分。

  六、负责全院计量工作。

  七、负责维修考察等有关对外联系和院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八、负责仪器设备的信息收集、提供、反馈工作,为医院仪器、设备的装备当好参谋。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无菌器械的企业,均应遵守本细则。

  无菌器械经营企业应同时遵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第三条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产品范围包括无菌器械的企业方可经营无菌器械。

  第四条本细则所指的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第五条开办无菌器械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仓储等场所,场所环境应整洁、无污染源;。

  (二)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与无菌器械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三)应具有对供货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的能力;。

  (四)应具有对产品质量信息、服务质量进行跟踪、收集、处理的能力;。

  (五)应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所经营无菌器械的安全、有效;。

  (六)应符合国家对无菌器械的其它规定。

  第六条拟开办无菌器械经营企业或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增加经营无菌器械的,经自查符合《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审查评分办法》(见附件一)中规定的条件,可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应包括:

  (二)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企业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四)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应按照本细则规定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可以委托下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委托部门对现场审查的结果负责。

  第八条对申请企业的现场审查应选派2至3名经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

  第九条审查结束后,审查组应填写《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报告》(见附件三)及评分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可在两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仍不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自受理之日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证或增加无菌器械经营范围的'决定。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经审查不合格,须进行整改的企业,其整改时间以及对其复审的时间不包括在审查时限内。

  第十二条经批准取得无菌器械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注明无菌器械的经营资格,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三条本细则为无菌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的基本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辖区内实际,制定严于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0

  管理制度

  1、全院医疗仪器设备以及医用压力容器和医用制冷设施,均由院办室统一负责,按计划采购、管理、调配、保管、维修等工作。

  2、各科室每年所需增添仪器,填写医疗器械购置申请表,送院领导审批。大型医疗设备,请购科室要提出申请,由院委会议或职工会议批准,统一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医疗仪器报帐,财务室须见到院长签署意见后,方可付款报销。

  3、大型精密国产设备到货后,使用科室共同验收,办理领用手续。

  4、财务室必须建立建全仪器财产帐卡制度,并定期核对。

  5、领用科室必须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购置申请书、合同单、验收记录、仪器技术资料、保养维修记录等。

  6、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由财务室归档保存。财务室可向使用科室及维修人员提供复印件。

  7、各科室仪器设备须制定操作规程,确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实习及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使用。院办室定期检查使用保养情况。

  8、各科室医疗仪器如发生故障,使用保管人员及时通知院办室及院领导。凡急救、急需仪器,立即派技术人员下科室检修;

  限于我院目前没有维修技术力量,设备条件不足,由院办室对外联系解决。

  9、应充分发挥各科室医疗仪器作用,提高经济效益。凡因保管不善或违章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者,科室应如实上报院办室,转呈医院处理,对隐瞒不报者追究责任。

  10、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率,各科室应予支持。

  11、凡上级调配给我院的仪器设备一律由院办室按规定分配使用。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1

  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随着医院的发展,作为医疗、科研、教学的医疗设备已成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对医疗设备的管理要求,医院必须制定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才能体现医疗设备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效能,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减少或杜绝人为损坏,保证医疗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设备科职责

  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招标采购、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购前论证制度

  二、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三、医疗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四、医用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五、医疗设备维护及维修管理制度

  六、医疗设备调拨管理制度

  七、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八、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九、医疗设备应急保障制度

  一、医疗设备购前论证制度

  1、设备处负责全院医疗设备购前综合论证工作。

  2、医疗设备购前论证会由相关专家参加,申报科室负责人参与;

  3、医疗设备购前论证会每季度组织一次;

  4、凡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购置,必须进行购前论证工作。经论证许可后方可进行采购申报;

  5、申购科室在申请购置医疗设备论证会上,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证阐述:

  ①应用论证:重点说明学科、临床应用必需理由;

  ②市场论证:重点描述所申购设备的市场应用状况;

  ③配置论证:提供详细的需求配置清单及功能要求;

  ④人员和场地基本条件论证;

  ⑤效益论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6、设备工程部负责拟购医疗设备的技术审核。

  实行专人技术负责;参与采购、安装和验收工作。

  二、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任何医疗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按>的规定,从取得>的生产企业、取得>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设备。

  2、采购进口医疗设备要依据>和>、有>、有报关证明和完整的商检报告(免检产品除外)。

  3、医疗设备采购人员组成:

  院长、主管副院长、纪检负责人、经济管理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设备处相关主办人员。

  4、医疗设备采购方式:

  大中型医疗设备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临床常规医疗设备实行打包询价、比价采购;

  临床急需医疗设备的采购经院长办公会批准,院内组织三家以上公司参加,并参照近期市场招标结果,进行议标采购;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技术先进、功能实用、性价比最优的产品。

  5、按照医疗设备的管理范畴对甲、乙类医疗设备要在取得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核发配置许可后方可招标采购。

  6、大额维修零配件采购:由设备最终用户根据设备故障诊断情况填写《配件申购表》,医疗设备工程部主管工程师附加故障情况技术说明,设备处负责人进行确认后上报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安排采购。

  三、医疗设备验收制度

  1、医疗设备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设备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2、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和设备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现场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

  3、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可处理。

  4、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设备处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及设备运行状况共同签名确认。

  5、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6、设备处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确认手续。

  7、未经验收的医疗设备严禁投入临床应用。

  四、医用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计量管理的法令、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计量管理工作,健全计量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证量值准确,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医院管理

  中的积极作用。

  1、全院的计量管理工作由设备处负责,并配有专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管理工作。

  2、各使用科室配备专职计量管理员(由护士长担任),组成全院计量管理网络,共同承担全院的计量管理工作。

  3、按照检定规程严格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定期将强检器具送制定检定部门检定。

  4、根据计量器具种类建立技术挡案并实行统一编号,做到帐物相符。

  5、凡涉及国家规定列入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的用户部门,在使用设备前需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6、涉及国家规定列入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的操作者需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设专人负责全院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的维护工作。

  8、对列入强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

  五、医疗设备维护及维修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

  2、二级保养:主管工程师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

  3、三级保养:主管工程师对所分管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参数校正,包括内部除尘、机械部位加油、除锈等。

  (二)设备维修管理

  1、设备工程部实行值班主任负责制,负责日常维修力量的调配及全院医疗设备维修工作的完成。

  2、负责医疗设备的技术验收、保修期内维修登记、保修期到期前设备状况总结、设备维修纪录(自修或外修)、关键零配件来源、使用记录。

  3、维修责任工程师对所管设备,应尽可能采取下修方式(除故障特别复杂外)。

  4、维修中由于故障特别复杂或零配件采购困难,主管工程师应及时通知设备使用科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维修中遇到难以判断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责任工程师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维修负责人应及时召开问题讨论会,群策群力解决问题。

  6、对返修率高的医疗设备,维修技术人员也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维修工程人员应严格把好报废设备鉴定关。

  8、维修工程人员应经常与所管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和保养工作交流,积极听取设备使用人员对所用设备的反映,了解设备的使用现状。

  9、维修工程人员应经常与厂商维修工程人员进行联系和交流,虚心求教,尽最大可能地了解所管设备的常见及特殊故障的判断及维修方法。

  10、维修工程人员应及时了解所管设备代理商或维修工程师的变更情况,并及时与新的代理商或工程师取得联系,以保证零配件的索取和维修联系。

  (三)工程技术图纸及档案的管理

  1、严格执行大型医疗设备的验收报告、工程技术图纸、维修日志及联系记录和报废鉴定文件归档制度。

  2、工程文件档案实行集中存放和维修负责人管理的方法。严防档案丢失。

  3、工程部负责人应定期对下属的工程文件档案进行审核。

  4、对最终用户保存的使用手册应严格进行登记确认。

  (四)保养及维修质量控制

  1、工程部负责人负责针对各类不同设备,制定保养工作要点及程序。根据设备返修情况,调整保养周期。

  2、工程部需定期召开“设备维修技术讨论会”,重点找出维修及保养工作中的漏洞并加以弥补。互相学习,提高技能。

  4、工程部负责人应定期地对全院大型医疗设备进行巡视,充分听取最终用户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5、工程技术人员下修及保养工作结束后,需详细写明工作过程及维修结论。

  6、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发生的故障及时向工程部报,尤其是待用抢救设备。

  7、对抢救设备(呼吸机、心脏除颤器等)实行定期巡检及最终用户确认登记。

  8、工程部执行自行完成的高额维修奖励制度。

  六、医疗设备调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财产保管设专人负责,医疗设备的调拨和转移必须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处确认。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2、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设备处提出书面申请,设备处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共同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3、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设备处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院长的亲笔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并经财务处确认。

  七、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处协同财务处完成医疗设备报废工作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设备处;

  2、报废设备鉴定: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技术鉴定意见。

  3、报废申请审批:《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单》经设备处负责人审核,设备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按程序办理报废申报手续。

  4、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物资处理需与财务处进行现场监督,并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如可提供维修利用的,设备工程部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如无利用价值的,则进行残值处理并上缴。

  5、固定资产帐目变更:设备处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与财务处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6、对不符合使用管理要求的医疗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八、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电气安全。提供给设备的电源,其电压、相位应符合设

  备的要求,供电线路必须能够承受设备的用电负荷。对电压要求稳定的精密仪器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稳压电源或UPS。

  2、定期检查接地装置。所有带电医疗设备工作时应做好接地,并保

  证接地设施良好。

  3、保持设备工作环境清洁、干燥,做好防尘、防潮、防爆、防水、防电磁波、防静电工作。保证机房环境符合设备使用要求

  4、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和程序后

  才能上岗工作。对放射、放疗、核医学、高压氧舱等危险部门的工作

  人员,需经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5、应严格按开关机程序开、关机器。严禁违规、野蛮、不按程序操

  作机器设备。

  6、严禁机器带病工作,发现机器出现异常应立即关机。通知设备维

  修人员到场检修。

  九、医疗设备维修应急保障制度

  国家规定的工作以外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

  (1)工程部实行全年每天24小时值班制,临床科室遇有紧急情况可通过院总值班通知值班工程师。

  (2)对于国家规定的假期期间,工程部应将《值班表》送达院办公室。值班工程师在接到报修电话后要及时作出响应。

  (3)值班工程师如遇到无法排除故障情况,应及时与其负责人进行报告,相关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在最短时间内给与支持。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2

  (一)仓库管理

  1.入库

  (1)卸货及运输:

  ①外包装检查: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在装卸货物前,医院在场人员首先应对货物外包装情况进行认真查看,重点查看外包装有无受撞击痕迹、倒伏痕迹、水浸痕迹和破损,如发现应予以详细记录,并由交货人现场确认。

  ②货物装卸: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卸货时,医院在场人员应严密观察装卸过程,如发现危险行为或情况应及时停止装卸,以防止货物损坏。

  ③货物运输:货物到院后运输时,医疗设备科在场人员应跟踪院内运输全过程,发现货物有倒伏等危险迹象应及时制止,以防止货物损坏,直至货物安全落位。

  (2)开箱及验收:

  ①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物资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②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控制开箱现场,严格遵守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的原则。

  ③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由设备科处理。

  ④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设备科、采购中心等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共同签名确认后方可归入档案。

  ⑤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3)入库手续办理

  设备科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

  2.出库

  设备科仓库保管员需在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后在归定的.工作日内,督促使用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

  3.库存保管

  (1)暂存物资保管:对于无法进入医疗设备科仓库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仓库管理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其开箱安装前存放场地进行经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并要与存放地(最终用户所在科室)及医院保安部进行交代。

  (2)备用物资保管:对于医疗设备仓库库存备用物资,应按类存放,先进先出,保持整洁,通风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在用物资管理

  1.分户帐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分户帐管理,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应按期对最终用户分户帐及帐下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年度盘点: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每年对全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目的是在尽可能对一线临床科室影响小的前提下保证医院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物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3.分户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前,必须通知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由该部人员协助做好帐物移交工作。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固定资产移动管理(变动管理)

  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2.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医疗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才能实施财产转移,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3.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院长的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维修部门进行工程技术鉴定。

  2.报废物资鉴定:维修部门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

  3.报废申请审批:《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设备科负责人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部门批准, 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4.固定资产帐目变更:设备科物资库房保管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五)固定资产(万元以上)档案管理

  1.卷宗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卷宗是从医疗设备科接到医院批准采购的申请书开始,由采购执行者建立。该卷宗包括:论证、申请、批复、联系、招标、签约及相关全部资料。

  2.档案建立:设备到货验收后,由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其卷宗全部文件与设备验收文件一并装订、编号,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档案调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是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的原始纪录,因接受检查、维修等事宜需调用档案,必须征得档案保管人员同意,并在借出当日归还。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3

  1.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由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

  2. 各仪器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报告通知相关人员,经总监同意后送仪器维修部门。

  3. 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4. 易被潮湿空气、酸液或碱液等侵蚀而生锈的仪器,用后应及时擦洗干净,放通风干燥处保存。

  5. 易老化变粘的.橡胶制品应防止受热、光照或与有机溶剂接触,用后应洗净置于带盖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

  6. 各种仪器设备(冰箱、烘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7. 一切仪器设备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的按登记本内容进行登记。

  8. 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尘不染。

  9. 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仪器、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4

  一、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各项工作。

  二、提出工作计划,做出工作总结。

  三、审查各科提出的医疗设备购置申请,组织人员汇总,制订采购计划,报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长审批。

  四、了解本院各科提出的医疗仪器设备的需要及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组织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验收、建帐、建卡。

  六、督促维修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组织技术人员共同解决维修疑难问题,本院无法维修时,提请院长批准组织外修。

  七、负责本科的`经济管理和业务培训及工作人员考核,向院长提出奖惩意见。

  八、参加院内的有关会议,主持本科会议,传达院周会内容,组织政治学习。

  九、填写本科的工作月报及审阅其它工作报表。完成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设备科副科长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搞好本科工作,科长不在时代理行使科长职责。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5

  医疗设备是医院进行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是构成医院正常经营的重要组成要素。医疗设备管理是在医疗设备维修管理的基础上对医疗设备进行的综合管理。医疗设备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经营的进度,效率的提高和效益的提高。

  (一)医疗设备管理的任务

  (1)根据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正确地选购医疗设备,为医院提供优良的技术装备。

  (2)保证医院医疗设备经常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弄清医疗设备的技术规律,运用先进的检测、维修手段和方法,灵活采取各种维修方式和措施,维修保养现有医疗设备,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3)提高医疗设备管理的经济效益。加强医疗设备的经济、组织管理,降低医疗设备管理各环节的费用。

  (二)医疗设备管理的内容

  (1)实行医疗设备全过程管理即从医疗设备进院验收、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到配件购置、医疗设备更新改造,以及日常登记、保管、报废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2)对医疗设备从工程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全面进行综合管理。

  (3)实行医疗设备全员管理即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做好使用、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以解决医疗设备分布广、专业性强的问题。

  二、新增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用置的医疗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

  第三条医疗设备项目确定或医疗设备购进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第四条施工安装试机后,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医疗设备安装验收单"方可使用。

  第五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建立"医疗设备卡"。

  三、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仪器使用前,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二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医疗设备性能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签发医疗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四条为保证医疗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协助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医疗设备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五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经常性地检查医疗设备壮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四、医疗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一条发生医疗设备事故,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二条发生医疗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医疗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上级。

  第四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五条属医疗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医疗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编制医疗设备检查保养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使用部门根据批准的检修保养计划,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检修保养人员应及时在"医疗设备保养记录表"中登记派工项目、时间及完成情况。

  六、医疗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使用部门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报修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第二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报修申请表"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请修单交回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医疗设备卡片,第四条紧急的医疗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用电话通知,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报修申请表"使用部门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第五条维修部门不能修复的,由使用部门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外请尽快修复。

  七、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医疗设备的运行汇况,依据医疗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条建立健全系统的医疗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医疗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医疗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第三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医疗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负责对重点医疗设备的复检任务。

  第四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医疗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记,并及时传递给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汇总整理,列出重点问题及时输人电脑并将其反馈给使用部门,便于综合管理。

  第五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针对医疗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重要医疗设备的重大缺陷,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同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六条医疗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医疗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医疗质量和效率的医疗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维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医疗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第七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察后,存入医疗设备档案。

  八、医疗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一条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二条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无力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条未能及时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条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九、报废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年久陈旧或坏损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三条报损、报废旧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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