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07 10:14:10 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仓库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仓库管理制度(优秀15篇)

仓库管理制度1

  1、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

  2、危险化学品仓库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3、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墙体应采用砌砖墙、混凝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墙。

  4、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高窗,窗上应安装防护铁栏,窗的外边应设置遮阳板或雨搭。窗户上的玻璃应采用毛玻璃或涂白色漆。

  5、仓库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

  6、有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不得采用普通玻璃。

  7、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独立设置,为单层建筑,并不得设有地下室。

仓库管理制度2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三、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四、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五、火源管理

  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2、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燃材料隔开。

  3、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4、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5、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六、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仓库管理制度3

  为搞好危险化学品经营,防止和杜绝有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或销售危险化学品。

  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四、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五、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工作职员,须经内部培训方可上岗。经过培训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识、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险品化学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储存知识。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六、对危险化学品,要勤进快销、限量库存。对大包装的要随进随销、不留库存,小包装的分类存放。如酸与碱分开、氧化剂与易燃品分开等。

  七、对现有的化学危险品,要勤核对,勤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随买货随核对检查。如发现丢失短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对使用和购买化学危险品的用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登记。对购买较危险的化学品的用户或个人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详细登记后,再出售给其商品。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否则,不予出售。

  九、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经营行为无关的一切活动。

  十、搞好岗位文明经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十一、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十二、签发检修工单,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十三、在有可能接触剧毒品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戴自给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带橡胶手套。对有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搬运时轻挪轻放,并穿戴好防护用品。如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清水冲洗或及时到医院治疗。

仓库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统一验收标准,严格控制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总则、职责分工、采购工作、仓库管理工作、旧件管理、结算、奖惩细则。

  第三条本制度作为公司零配件采购、仓库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司属各单位应遵照执行。

  第四条采购中心为公司采购执行部门,主要负责零配件招标与采购的实施、质量与价格的.、资料登记及按需配送以及配件管理的考核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为公司职责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采购结算、制定相关会计管理制度、审核合法、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及库存控制管理。

  第六条一、二分公司为零配件使用部门,主要负责对零配件使用需求的申请、出入库台账登记及实物盘点,并对零配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修理厂暂不列入本方案,但要专人参与采购中心各项工作流程,为下一步整合公司采购资源、优化成本控制提供参考意见。

仓库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使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库的环境和卫生达到国家法规标准及体系标准的要求,并指导库房管理员做好库房的防虫、防鼠、防鸟等管理工作,确保储存产品或物资不损坏、不丢失、不变质。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库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库房管理的掌握。

  3、职责

  3.1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库房管理员

  3.1.1负责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等物品的分类保管工作。

  3.1.2负责各自库房内物资的贮存、通风、防潮、防虫、防飞鸟等管理工作。

  3.1.3负责各自库房内物资的发放工作。

  3.1.4负责各自库房内物资的帐目管理及原始凭证的填写、保管工作。

  3.1.5负责向最高管理者及相关部门报送各种报表。

  3.1.6负责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准时核对账目,保持账、卡、物相符。

  3.1.7负责各自库房的卫生管理、物资摆放及各项标识的管理、填写、更换工作。

  3.1.8负责监督物资的搬运、装卸。

  3.1.9负责入出库、贮存过程所涉及的质量信息反馈。

  3.1.10负责各自库房贮存物资外包装的防护。

  3.1.11严格执行涉及到本岗位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3.2卫生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环境、卫生、储存等方面。

  4、工作程序

  4.1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库环境卫生和平安要求

  4.1.1库房环境卫生要求

  4.1.1.1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库房内应做到地面清洁无杂物、灰尘,作业区应随时清扫,始终保持库房洁净、洁净。

  4.1.1.2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库房四周50米内清洁、无污染源(厕所、牲畜粪便等)。

  4.1.1.3库房内设施与物品表面,应做到无可视灰尘,并保持清洁。

  4.1.1.4库房应常常通风,保持干燥,防止潮湿发霉,并挂有温湿度计,准时填写库房记录表。

  4.1.2库房平安要求

  4.1.2.1库房要防火、防盗、防水、防压、防风、防鼠,按要求配备防火器具,防火器具不准挪做它用,标识清晰,摆放整齐,不丢失,不损坏。实行防盗措施,门窗等各类平安防范措施要符合要求。实行防鼠板、鼠夹等防鼠措施。

  4.1.2.2灭火砂箱大小适中,并保持干燥,便于搬动和用法

  4.1.2.3保管员必需学会用法防火器材和消防工具。

  4.1.2.4库内可以用法低压电照明,不得用法明火和取暖,库内和库房四周禁止吸烟。

  4.1.2.5库房四周洁净,无杂草,符合环保要求,且不准堆放各种易燃物品。

  4.1.2.6严格掌握外来人员,全部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到库房,避开带来相关隐患。

  4.1.2.7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必需存放到库房内,严禁库外存放,避开灰尘、雨雪和其他安全隐患的产生。

  4.1.2.8非库房人员没有经过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4.2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库储存

  4.2.1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应放在不同的库房内,分批次、种类、分区放置。

  4.2.2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存放时,应离地10-15cm,离墙30-50cm。

  4.2.3 20kg、25kg、50kg规格的粉末类物质,应依据码连跺的方式进行整齐摆放,高度在8层以下。

  4.2.4箱装物质应分类、整齐码放,高度应在8层以下。

  4.2.5液体物质保存时,不得破坏内外包装,使液体溢出,并进行隔离保管。

  4.2.6原辅材料、包装物应与有毒、有害物质隔离放置。

  4.2.7不同批次、品种的成品、半成品放置时,应留有50-100cm的距离,以利于通风。

  4.2.8库房物品摆放时应轻拿轻放,避开造成物品的破损。

  4.2.9成品、半成品库房内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腐的物品。

  4.2.10具有挥发性的气味的'辅料隔离保管,如香精类物质。

  4.3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库的防昆虫、防潮、防鼠、防飞鸟的管理

  4.3.1库房内应放置粘鼠板、扑鼠器,做好防鼠工作。不允许用法灭鼠药。

  4.3.2库房应设置通风口,并在通风口安装纱网,进行通风;用法的纱网,用以防止昆虫、苍蝇、飞鸟等的侵入。

  4.3.3成品、半成品、包装物、原辅料库房内不得掸水。

  4.3.4易挥发的物品应严格密封,后放入原辅料库中。

  4.3.5库房房盖不允许渗漏雨、水。

  4.3.6库房的通风口应有防水倒灌的设施,如百叶窗。

  4.4入、出库管理

  4.4.1原辅材料、包装物的入、出库管理

  4.4.1.1原辅材料、包装物到货必需按到货单严格验收,外观验收合格后,通知化验室和品控部进行相关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方可接收入库,保管员填写原料入库单,入库单分别给供应部和财务部,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产地,符合后做好到货登记和表示,并以此登记原材料明细帐。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进行接收,生产部退回的不合格原料经品控部确认后,进行“不合格”标识存放在规定的区域,由供应部负责处理。

  4.4.1.2到货物资应依据材料及成品类别、外形、特征、批次合理分类、分库、分区域存放摆放整齐,便于存取和盘点。

  4.4.1.3到货物资入库后,应准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同时做好检斤抽样工作。

  4.4.1.4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及物资品种、数量不符的,不得验收入库,入库时,外包装有稍微破损应准时粘贴好,并做好破损物资的报损补量工作。同时,将相关信息通知选购员,上报主管负责人。

  4.4.1.5物资出库时,必需依据用法部门的领料单(审批手续齐全后)办理出库,并执行先入先出,以防物资长期积压品质发生转变。

  4.4.1.6没有化验单(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包装物,一律不得发放出库,并进行标识。

  4.4.1.7库房物资不得擅自出库,库管员无权对库房积压物资做处理打算,特殊状况需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4.4.1.8入、出库物资应与相关人员当场点清品种数量,一经认可后,消失问题由当事人自负。

  4.4.1.9原辅材料、包装物不得与有毒、有害、易腐的物资一起混装、混运。

  4.4.2半成品、成品的入、出库管理

  4.4.2.1成品、半成品入库时,必需依据车间产品出库单严格核对品种、数量、生产及打印日期及产品批号,符合后,办理入库并准时记录上帐,对外包装不合格产品库管员有权拒绝入库。

  4.4.2.2入库产品,应分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整齐码放在库房内。

  4.4.2.3半成品、成品需检验合格后,依据调拨方案办理出库,同时按生产日期挨次执行先入先出。产品日期批号记录清晰,出库记录与所装产品批次相符,与承运司机当面交接确认,做好产品发货去向追踪和防窜货追踪,特殊状况,须经事业部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出库。

  4.4.2.4出库时应认真填写出库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品种、数量、生产日期及序号精确,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出库。

  4.4.2.5半成品、成品入出库时,库管员应与相关人员当面点清品种、数量,一经认可后,消失问题由当事人自负。

  4.4.2.6成品、半成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易腐的物资一起混装、混运。

  4.5标识的用法及管理

  4.5.1贮存物资入库后,必需准时以标识牌的形式,标明品种、产地、规格、数量及检验状态等,同时建立物资档案(内容:库房物资追溯表或台帐、进厂物资检验标准、检验报告单)。

  4.5.2依据入、出库状况准时填写、更换揭示板内容及标记,并确保所标识物资与标识相符。

  4.5.3认真填写库存动态表,做到帐物卡相符。

  4.6其他管理

  4.6.1库管员每天应将入出库及库存状况以报表形式上报采供部部长、方案选购负责人及相关部门。

  4.6.2库管员应监督入、出库时搬运、摆放全过程,消失问题准时上报。

  4.6.3搬运工作业终了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原材料、包装物、半成品和成品。

  4.6.4每月定期由采供部、仓储部主管对本辖区的库房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6.5每月由公司卫生检查小组对原料库、成品库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卫生、防护状况进行评价,对库房管理失控时,依据订正和订正措施掌握程序,进行订正。

  5、相关记录

  5.1库房保管记录;

  5.2库房物资追溯表;

  5.3检验报告单;

  5.4原料入库单。

仓库管理制度6

  1、仓库内应按规范要求配备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仓管员应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

  2、仓库保管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力求“四懂”,即:懂名称(正规名称与俗称)、懂规格;懂用途;懂保管;懂管理业务;

  3、仓库重地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4、仓库堆放物资要定位,标识清楚,新旧物资不混堆,按物体外形分块,成方成垛;按规定的材料目录分类编号标识,依次存放。

  5、对材料的进仓,仓库要正确验收各项物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再进行签单收料,并按本库房的规定存放材料。

  6、化学危险品物资要放在专用库,贵重物品必须放置在安全场所,危险品库内严禁存放有相互作用的物品。

  7、仓库发货根据有效的领料单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进行发放,物品领料有疑问的,待明确后才能发放。

  8、仓库应遵循“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原则,发货完毕后,领料人、发货人在凭证单据上签证。

  9、仓库须经常清洁,以保持库房及材料堆放区域环境卫生及物品整洁。

  10、正确对本公司财产进行各项产品适宜安装,根据本材料计算方可具备适当施工操作,剩余废料收回库房存放并经负责研究再作出处理。

  11、在上班领出新成品物资,如果没有使用的情况下,收工后要求材料如实地交回库房并按规定放回原位,保持材料整齐、库房整洁。

仓库管理制度7

  一、材料入库

  1,仓库人员在接收面料时,应当及时核对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是否与送货单一致,如有误,以实验数为准,误差较大的要及时通知商品部查对;

  2,核对无误后,开具一式四联的入库单(一联存根,二联财务,三联客户,四联采购):

  3,入仓面料货期急的开验布报告安排验布员先验;

  4,根据验收情况,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5,次布退货经商品部确认后,记账员核对开单后,仓务员方能出仓;

  6,验布合格后分封度,捆绑好,装回原袋挂牌(标明日期、码数、疋号),放置整齐,确保仓务员不会混淆;

  二、材料出库

  1,发料时应先核对面料编号,单件用量,根据缩水率、次布率放损出料;

  2,发料时,仓库人员先齐集物品才发出,领取货品需在领料单上签署作实;

  3,裁床发料应按生产通知单,根椐验布报告之损耗经记账员核对,放损出料;

  4,板房发料,以样衣通知单经记账员核对按通知单明码数出料,交大烫缩水;

  5,外厂发料以生产通知单为准,应有生产部签字,裁床注明用量,按布损发料;

  6,车间配片持有厂长签署配片单方能出料;

  三、补料

  1,因次布过高需补发面料的,应退回次布裁片并由质检部出具报告后方可发料,相应记账员在出库单上注明“补料”字样,单据交工厂财务部;

  四、退料

  1,裁床退库,外厂退料,退料人员应在生产通知单上签名认可,经整理、打码核实后放回原处;

  2,车间退仓应经质检部确认,开单经厂长签字,单据交财务;

  3,裁床完单后与仓库复核填写裁床用料表。

  五、账务处理

  1,记账员每日整理所有入库、退库单据,并准确入账;

  2,每周一安排人员把上一周发生的入库单、出库单交工厂财务;

  3,每月盘点一次,复核账存与实存,做盘点报告交工厂财务和采购部,由财务人员对盘点过程进行监督;

  4,填写外发清单,整理外发退料单据;

  六、仓库整理

  1,仓库设置应根据条件和需要,合理布局,科学分工,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员;

  2,仓库内应整洁、美观,不应杂乱无章,存在虫、鼠隐患;

  3,仓库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有无失效,仓库的'消防器材放在容易发现,拿取的位置;

  4,仓库内应干燥、地面平坦,仓库大门、窗户应完好,仓门开启装置实行专人管理;

  5,库内应划黄线标明库位、架号、道路,库内通道应畅通,不得有物品阻碍通行;

  6,每架货位标识字迹清楚,格式统一,标识牌的悬挂位置一致;

  7,每架物料标识齐全,脱落应更换及时,准确;

  8,物料应分类、分等级上架,遵循“陈上新下,上轻下重”的原则,便于发料;

  9,做好退仓布料的打卷、整理工作;

  10,定期对仓库进行整理,使面料分类清晰,编号齐全;

仓库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加强南二分公司仓库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公司QHSE方针,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确保仓库管理合理有效。

  2.要求

  2.1仓库材料、物资管理。

  2.1.1库管员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2.1.2对维修材料、抢险设备和工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做好标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库、出库及存放地点。

  2.1.3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登记。

  2.1.4严格执行南二分公司物资领发放工作流程。

  2.1.5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

  2.1.6严格坚持物资、出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

  2.1.7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2.2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

  2.2.1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2.2.2仓库设施、设备设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进行报废鉴定。

  2.2.3及时做好维抢修设备使用登记。

  2.2.4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仓库管理制度9

  一、仓库要建立并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组织,常常开展活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工伤事故、防自然灾难、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人身、医疗器械和设备的安全。

  二、要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章》,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六防”工作。

  三、仓库防火工作实行分区治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并指定各库、各级防火负责人,定期检查,消退隐患。

  五、仓库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管、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不准在消防设备区域堆放各种杂物。

  六、仓库必需严格治理电源和水源。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用火。仓库电器设备必需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每次作业完毕和每天下班前要将库房的电源切断。

  七、对仓库所用消防设施和设备每季进展检查、维护。每年进展年检。

  八、仓库实行逐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对本人负责库、区各检查一次,院领导、设备科长要定期检查,遇有恶劣天气,或特别状况,要随时抽查,在汛期、霉雨、夏防、冬防等时期和重大节日前,医院领导要组织力气对仓库进展全面检查。

  九、非工作时间和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开库门和进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仓库内商品要根据规定进展分类,分垛存放。库区内要干净、安全,走道畅通。

仓库管理制度10

  一、仓库主管部门对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仓库第一主管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仓库管理员必须经过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三、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堆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 m,并要做到“五距”(即墙距0.5m,柱梁距0.3m,主要通道2m,垛距1m,灯距0.5m,)保持通道畅通。

  四、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域。

  五、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仓库内不准使用碘的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高温照明灯具等。

  七、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采用防爆型,且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八、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放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九、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禁止用火炉取暖,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设备科同意,还须办理动火证并且要有专职人员现场监护才作业。

  十、仓库应当配置相应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且确保任何时候

  十一、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十二、一旦发生火警要及时报公司安全领导组。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仓库管理制度11

  1、仓库管理员负责物品的搬运、储存和保管;

  2、仓库必须保持整洁、通风、干燥、宜分类标识,禁绝火源,并做好防火防潮措施;

  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4、入库物品必须有入库记录,须分类存放,对不同检验状态的'物品,均需在标识处存放;

  5、仓库管理员每月对储存物品全面检查一次,并记录检验状态;

  6、物品出库必须持《领料申请单》,凭物业部经理签字方为有效。仓库管理员必须认真检查,物品数量准确无误后方可出库,并填写《出库单》、《明细分类帐》。如遇紧急出库而经理不在时,由主管代签,事后由经理补签;

  7、仓库管理员和领料人都须在《出库单》上签字并保存记录;

  8、物品搬运、储存、保管过程发现不合格品,经采购人员确认后进行退货、更换、返修或降低使用于标准稍低的服务中;

仓库管理制度12

  1.库房有专人负责,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2.主食、副食分库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xx变质、发霉生虫、搀杂搀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食品按类别、品种等分架,隔墙、整齐离地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5.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的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等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等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6.冷冻设备要定期除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8.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出、入库要有手续,建立帐目,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及时核对,帐、物相符,日清月结。

  10.定期盘点,防止物品、食品腐烂变质、虫蛀等现象发生。

  11.非仓库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入库。

仓库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了更好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物相符,为公司原材料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体现仓库收发员的'工作绩效,做出相应的措施,进而提高原材料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仓储工区原材料仓库所有库存原材料。

  3盘点方式

  3.1定期盘点

  1)日盘点

  仓库收发员须天天下班前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

  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仓库平均每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每月26日;月末盘点由工区办公室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3)年末盘点

  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每年的12月26日(除财务另行通知)年终盘点由工区办公室负责组织,财务部稽核;

  3.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公司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库存情况

  进行抽盘,

  检查各仓库账物卡相符情况。

  4.盘点方法

  仓库收发员盘点须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

  估计数量;各仓库收发员对所负责区域内原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具体记录;盘点完毕后须需“仓库盘点表〞,仓库统计员负责抽盘,收发员需配合好统计员抽盘工作。统计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收发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收发员须对统计员抽查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5.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盘点完毕后,统计员对各仓库收发员提供的库存原材

  料的盘点数据进行分别整理盘点表;如发现差异,月盘点和年末盘点结束后有工区统计员并将完成后的电子档发邮件给对应财务人员;

  6.盘点工作赏罚

  在盘点经过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盘点经过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对在盘点经过中表现十分优异和十分差的人员公司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仓库管理制度14

  纺织工业的原料、成品仓库(包括库房和露天货场)是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根据国务院《消防监督条、例》和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国发[1981]160号通知等有关法规,对纺织企业和专业的原料、成品仓库(以下简称原成库)的防火安全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企业和专业仓库,必须严格贯彻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原成(供销)科长和仓库负责人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防火、安全工作列为仓库管理的首要任务,认真做好。厂长、经理(包括分管仓库的副厂长、副经理)和专业仓库主任,对原成库的防火、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应经常到原成库检查、督促。

  第二条、企业和专业仓库,要建立健全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全体仓库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在业务上受专职消防队(员)的指导。专职消防队(员)每季最少应组织一次仓库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技术的训练和演习,并制订库区灭火作战方案,使义务消防队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消防队伍。

  第三条、原成(供销)科长和保卫科长每月应分别对仓库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组长每天要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分配到原成库的新工人应认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消防技术训练,懂得消防知识,熟练掌握灭火技能。

  第四条、分管原成库的厂长、经理应每月组织一次原成(供销)、保卫、安技、消防等有关部门到库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

  第五条、原成库应采取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做好库区和库内的清整洁工作,及时清除杂草、杂物,经常检查安全情况。

  第六条、仓库工作人员下班后,库区的防火工作由值班警卫人员负责。仓库管理员(班、组长)和夜间值班警卫人员要做好上、下班的交接验收,下班时要对库房逐一检查封库。

  仓库钥匙应由专人保管,下班后由值班警卫人员保管。

  第七条、库区应设警卫人员昼夜值班,并设有报警装置。夜间值班警卫人员每班最少2人,每隔一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保卫科要检查巡回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警卫人员评奖、晋级的考核条、件。

  第八条、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进入库区。库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库区时,必须佩带临时工作证,外单位人员进库区联系工作,上级机关来库检查,除佩带临时工作证外,应由仓库人员陪同。库外人员进库区一律都要登记。

  第九条、库区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临时工,警卫人员不得安排老、弱、病、残人员担任。

  第十条、外单位(如棉、麻供应站和商品检验部门等)在原成库内工作的职工,必须遵守企业安全制度,违反安全制度而又不接受批评改正的不准进入库区。

  第十一条、库区、库内不得存放原料、成品、下脚以外的其它物资。

  第十二条、任何人进入库区,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它易燃物品。入库处应有明显告示,警卫人员要对进入库区人员提示,违者要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原成库不得做为它用,露天货场内不得建筑其它房屋。

  第十四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应增建相应的原成库,并与扩建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原成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新建、改建原成库以及在库区附近新建建筑物,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和验收,否则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库区应建围墙。应与生活区和其它区域隔开。

  第十七条、仓库工作人员办公室和休息室一般不应设在库区内。如设在库区内,则不得与库房连接,更不得设在库房内;并严禁在库房内住人和搭设可燃材料的搁层。

  第十八条、库房、露天货场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烟囱高度超过30米时,其间距应按烟囱高度计算。现有距离不足者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库区严禁搭建易燃棚。库用电瓶充电室应设在库区外的安全地点。

  第二十条、库区应装设避雷装置。避雷装置应符合水利电力部《电气设备接地装置规程》和《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等规定要求。

  第二十一条、库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离库区30米以内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经保卫科、仓库负责人审查,企业领导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专职消防员在场监护。作业结束后,应彻底消灭火种,经认真检查,方可离开现场;值班警卫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第二十二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库房。如进入库区,必须安上防火罩,减速行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可燃物,停车后应立即熄火,仓库要派人监护。

  第二十三条、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在开进库区站台前,应安上防火罩,蒸汽机车要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站台内清炉和停留。仓库要派人监护,直至机车驶离库区。刮大风时卸车,必须加强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不得装设电源线和电器装置,更不得架设临时电线。库内照明应采用投光灯采光。搬运、吊拉、提升用的机动车辆,应用电瓶供电,并装有防止迸出火花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五条、库区动力电源未改电瓶以前,库内用电的`电源应在库外安装插座,用四芯胶皮软线接人库区,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线应敷设在不易碰撞挤压的地方,不能有接头,并严禁使用塑料线和再生胶软线。电线上和电闸、插座下不准存放原料成品。

  第二十六条、库区电线一般应设地缆线,不宜架设架空线。如暂时采用架空线,应该在库棚和货垛的外侧通过,架空线下禁止堆垛。高压架空线与仓棚、货垛的间距不小于15米,电线杆高度超过10米时,其间距不小于电线杆高度的一倍半。

  第二十七条、库区严绕使用行灯,一般不要架设临时电线。如必需架设临时电线时,应经仓库负责人、保卫科、安技科审查,厂长批准。临时线最多使用一个星期,使用期间有专人管理,在仓库工作人员离库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

  第二十八条、工厂和专业仓库的区域内,运输原成品的通道上空,架空电线必须离地面5米以上,吊拉、支撑要牢固,防止断线。

  第二十九条、库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有专人负责,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每年至少应进行二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经修复验收后再启用。

  第三十条、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仓库管理制度15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仓库管理,提高仓库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仓库管理包括:货物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发运、退库、盘点、安全等工作,以及对仓库人员的考勤和通讯、奖惩等管理制度。

  3、本公司的仓库管理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入库管理规定

  1、仓管员接到收货通知后,安排好货位,准备好必要搬运工具及劳务工。

  2、仓管员应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对每项进库的物品,应于货到当日详加验收。入库验收:

  (1)对新采购的物品,仓管员应依据相关提货单、入货单、供方送货单,核对货物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个别货物还应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证明等等);核对实物是否相符完好;货物及包装上是否贴有标识。

  (2)仓管员在验收货物过程中,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货物破损、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货物验收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出现异态,经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凭证,进行入库。如未办理相手续,擅作入库处理,日后发现货物损坏等问题,视为仓管员管理不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已验收入库的货物在一段时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仓管员应即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更换或退货。

  (4)因公司内部借用、试用、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重新入库的物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公司主管会同技术部门鉴定。鉴定为无法维修或重新销售的,由实际借领人照价赔偿;若零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借领人依据货物价格赔偿。

  3、入库物品验收合格无误后,由采购经办人办理《验收入库单》,须注明货到时间,由采购员、仓管员签字、部门主管复核签字确认方可有效。

  4、送货入货位,仓管员应及时摘录产品序列号(条形编号),登记入库台账,报财务入账。

  5、严格做到五点不收:凭单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收;无批准不收;逾期不收。

  第三节保管管理规定

  1、货物的储存保管,以物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划区分工。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2、物品堆放的原则: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五五推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有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堆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的物品以及设备、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品要根据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品堆放,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因仓管员未及时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导致物品受潮、损坏,仓管员应负责任。

  5、保管物品,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维修急用零件或其它原因临时急用的物品,经所属部门主管同意后,可以借用,但必须填写《物品借用单》或借条。同时仓管员必须在《物品临时借用登记本》上登记,并且妥善保管好相关单据。借出物品最迟一个月内归还,未能及时归还,必须向主管说明原因。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仓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主管部门批准。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7、退回或换回的旧物品,必须贴上明显的标签,另行堆放。

  8、进入仓库物品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库房内配备常规洁具,应当每日进行清扫,保持仓库整洁。

  第四节出库管理规定

  1、出库验收:

  (1)销售部开具《出库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派送或传真至仓库,仓管员按出库单所列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准备货物,等待发货。若有内容不明确应即时与销售部核对、确认。

  (2)特殊紧急出库时,业务人员必须以手机短信方式或借条将所需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发货时间、地址等发送给仓管人员。仓管人员根据手机短信或借条先行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发货,并于上班后当日上午补办手续,通知销售部补开《出库单》。

  (3)凡属公司内部人员借用物品,一律使用《物品借用单》。金额较高、较为贵重、或数量较大的物品需由所属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

  (4)物品出库时,仓管员应摘录产品序列号、出库日期,若无产品序列号,贴以本公司产品编号,以便识辩,并在《货物出库记录本》上登记,以便核查。

  (5)经申请批准同意拆件的机器或零配件,在元器件购回后应及时予以恢复,严禁将未恢复的整机或零配件出库。严禁将已拆件缺件、已损坏、退回未经修复货物出库。

  (6)严禁无任何单据货物出库,严禁仓管员无任何单据自提自发!

  2、交货期限:

  (1)正常库存产品接获公司销售部开具的《出库单》,当日出库。

  (2)因缺货等原因不能当日出库的,仓管员应及时联络销售部相关业务人员并说明原因,便于告知客户,协商发货期。货到时,应按协商过的日期即时发货,如因仓库延误发货导致客户取消定货,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仓库主管负连带责任。

  3、物品出库时,若无特殊要求情况下,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4、任何物品出库,仓管员均应于出货当日登记入账,以便存货的控制。

  5、为防止错发、重发和漏发,要求做到:“三核对”、“五不发”,“三核对”:出库单与实物相核对、出库单与装箱清单相核对、装箱清单与实物相核对。“五不发”:无计划不发、手续不齐不发、涂改不清不发、规格型号不对不发、未验收入库不发。

  6、《货物出库记录本》按序编号,每季度交至公司分管仓库的领导查看。

  第五节发运管理规定

  1、货物的包装:

  (1)货物出库封箱前,仓管员应仔细核对《出库单》所要出库物品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相符,经核实无误签字确认后,附上装箱清单后方可封箱。

  (2)所有物品必须按其性能、属性包垫好,采取完好的保护措施,以防止货物的损坏。

  (3)对于体积较小、价值较高的小物品,以及随货发票,一律要求用透明包装袋包装,并作醒目标记,且必须与大件物品捆绑在一起出库。严禁用报纸或其它纸张包装,避免客户当作废弃物品丢弃。

  (4)所有发运物品,必须附有货物装箱清单壹份。装箱人员须在装箱清单上签字,并在《发货记录本》上登记签字。

  (5)发送快递,必须附有清单壹份,相关人员在清单上签字。发货人员并在《快递记录本》登记。

  (6)发往外地的货物如需用木箱装运,则须提前一天至两天订购适合的木箱。

  (7)如有其它特殊要求的,按销售部要求包装。

  2、物品的搬运:

  (1)按类搬运,搬运货物时应小心轻放,不能猛撞,严禁一切人为可能损坏货物的形为。搬运人为损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并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

  (2)搬运时要注意人员和货物的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货物损坏。

  3、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其收货地点,应由订购客户出具收货指定通知单,其《出库单》应经销售部主管核签后方可办理交运。

  4、仓库接获《出库单》方可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运。

  5、客户在需要日期上注明“不得提前交运”的,仓库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销售部人员转告客户同意后,并有销售部门出具的《出库单》后方可提前交运。若是紧急出货时,应由销售部门主管通知仓库主管先予以交运,再补办出货手续。

  6、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7、若因工作失误,发错货物或发错地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关责任人应对来回运输费用、及丢失、损坏的货物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2倍的罚款。

  8、运输保险:

  (1)由承运公司发运时,无论以何种方式发运(大巴、汽运、客运、铁路运输等),都必须对所运货物进行投保。

  (2)投保金额一般是货物总价值的20%-50%,客户另行约定的除外;易损、贵重物品应相应提高保额,具体需与销售部相关业务人员(主管)洽商。

  9、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1)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2)如因公司车辆不够调派的情况下,可另行雇车,但需填写《雇车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生效。

  (3)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货物交运前,仓库发货人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销售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10、物品的交运:

  (1)物品直接交运客户时,仓库人员应开具《出库单》的同时另开具《送货单》,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送货单》上签字。物品送达客户时,请其验收,并签收《送货单》回联。《送货单》客户签收回联由公司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2)客户要求自运时,仓库应先联络销售部门确认。物品装载后,承运人(客户)应在《出库单》上签字,并注明“自提”字样。

  (3)物品通过承运公司发运时,发货人及承运人应在发运单据上签字,并注明发货日期。发运单据由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便于查对和月底复核、结账。

  11、发货通知:

  (1)货物发出后,仓库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通过传真、电话方式或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客户货物到达的`车次、时间和代理货运公司的情况。

  (2)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造成货物遗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元-200元。

  12、运费审核及控制:

  (1)单次运输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应填写《费用审核单》,报请部门主管审批。

  (2)仓库每月接获承运公司送回的签收单回联,“运费明细表”及发票存根,应于5日内审核完毕,送至财务部整理付款。

  (3)仓库审核运费时,应检查核对开具的回联,是否有逾期送达或相关异常签收(如货物损坏等情况),均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

  (4)对运输公司的选择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对比原则,对其价格、安全性、服务快捷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适合的运输公司和运输方式。

  (5)运费的控制:无论是公司付款,还是到付,发货人都必须选择最节省、最快捷、最安全的运输公司和运输方式,违“常规”者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六节退库管理规定

  1、办理退库手续时,应开具《退库单》,并注明退库原因。

  (1)退库物品外观保持完好的,须由技术部门鉴定,确认完好并在《退库单》上签字,仓管员审核签收,方可退货。

  (2)退库物品外观未保持完好,由销售人员填具《退库单》签字后,主管确认签字,仓管员审核签收,方可退货。仓管员应在物品上贴上标识及《退库单》编号。

  2、货物报损:

  (1)退货物品经技术部门鉴定为无法修复的,经部门主管签字后,由相关退货人员申请报损。

  (2)客户遗留的无法修复、使用的物品,转入报损物品入库,报采购部入账。

  3、退回的物品如需特别处理的,仓管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七节盘点管理规定

  1、货物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定期盘点即指每月中旬仓管员对常用物品自盘一次,月底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不定期盘点即指公司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2、货物盘点的主要内容:检查货物的账面数量与实存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货物的收发情况;检查货物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各种货物有无超储积压及损坏;检查安全消防设施。

  3、仓管员的自盘:经常对出库率频繁、出库量大的物品进行自盘;每月中旬对常用物品自盘一次;月底实行全面自盘一次。

  4、对货物的盘点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盘点时相关人员(财务、库管人员)必须在场。

  5、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库管人员签名负责。盘点人员均应在盘点情况报告上签字,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阅。

  6、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库主管呈报总经理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

  7、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物品报废,仓管员应将物品妥善堆放。若因仓管员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使保管物品受潮、堆放不当造成损坏等,由仓管员负责。

  8、如直接保管物品的库管人员变动时,应查对库存物品的移交清册,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进行实盘存。

  9、仓管员定期向采购部递交盘点报告,随时与采购部门沟通库存情况,建立《最低存量基准》,货物低于存量基准时,应马上汇报上级主管和采购部门。

  10、处罚:因仓管员不负责任,保管不善,未按期自盘等原因造成货物丢失或损失,应当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批发价赔偿。

  第八节安全管理规定

  1、库房钥匙仅限于库管人员保管。

  2、除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3、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要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凡进仓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库时应主动请仓管员检查。

  4、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要,不准把仓库物品试用试看。

  6、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7、做到每月防火检查,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沉着,冷静,及时拨打“119”火警台,并正确使用灭火器,尽力控制火势。

  8、库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破损现象。吸烟者每次罚款200元。

  9、所有账本、单据、记录本等相关重要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好,做到人员离开时应锁好。丢失资料,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10、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锁好所有门窗,加强防患意识。

  第九节考勤/通讯管理规定

  1、仓库物流部考勤时间:上午:08:40-12:00下午:13:00-18:00以上考勤时间仅对员工的一种考核,非仓库、物流部门的实际工作时间。因工作的特殊性及不定时性,所有仓库、物流部门员工必须保证当日事当日毕,保证当日工作的及时、连贯完成后方可下班或休息。

  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聊天,不得打私人长途电话、声讯电话,非业务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线。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30元-100元的罚款,或警告、记过等处分。

  3、通讯管理规定:

  (1)星期一到星期日8:00--21:30手机保持畅通。

  (2)若因通讯原因,造成工作延误,规定如下:手机关机一次扣款50元;月累计三次(含)以上扣除当月通讯补贴;情节严重者,取消当月岗位津贴。

  第十节奖惩管理规定

  1、奖励规定:

  (1)全年发货无错误,公司予以奖励200元-500元。

  (2)对仓管员所保管的货物,全年盘点无丢失,无损坏,予以奖励仓管员500元-800元。

  (3)发现并能及时制止重大错误形为的发生,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视情况给予1000元-20xx元的奖励。

  (4)工作认真负责,恪守职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年终予以奖励500元-20xx元。

  (5)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对仓库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公司开源节流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200元-500元。

  2、惩罚规定:

  (1)违反以上仓库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仓库主管负连带责任。

  (2)公司安排的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完成,应主动反馈沟通。

  (3)情节轻者处以罚款100元-500元。

  (4)多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按实际价值赔付,并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记大过、或调离工作岗位,辞退等处分。

  本制度作为原制度的修正,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本制度与原制度相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公司保留对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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