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托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托管管理制度1
1、酒店接受系统外的人员培训,需经人力资源部报请酒店领导批准。其他部门一律不得擅自接受外单位委托培训。
2、人力资源部就培训有关问题与委托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应包括培训形式、人数、内容、费用和培训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件的.处理等有关条款,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人力资源部根据委托单位的培训要求,与接受培训的部门制订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有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教材、师资、场地和考核等内容,并经委托单位认可后,予以实施。
4、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应对培训计划进行跟踪考查,确保培训质量。
5、培训结束后,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并填入委托培训鉴定表,反馈于委托单位。
6、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受训人员入店、离店等各项事宜。
7、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存档备案。
托管管理制度2
一、厨房管理制度
⑴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不吸烟。工作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⑵场所:注意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完毕,不留卫生尾巴。每天小扫除四次,每周两次大扫除。
⑶采购:“五不买”:不新鲜的不买,不卫生的不买,不放心的不买,夏秋季节易中毒的蔬菜不买,非正规厂家及商场的不买。所有主食类商品要有食品合格证或者开具发票。
⑷加工:“五不加工”:未清洗干净的不加工,营养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过保质期的`材料不加工,厨房卫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⑸储藏:生鲜肉类随时放在保鲜盒并放进冰箱冷冻,易变质蔬菜及时进冰箱冷藏,存放在储藏室的蔬菜分类科学、摆放整齐,既通风又避光;冰箱及其它储存蔬菜食品场所及食品器具应做到每天清洁,每周清理,内外无污垢。
⑹餐具:用餐后及时清理,餐具严格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⑺营养: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注意营养搭配。开出每周菜单,并提高业务水平,不断花样更新,每周保持餐餐不重样。每天都必须配备适时水果或干果。
二、接送管理制度
⑴准时:接送人员在放学前45分钟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到校门口指定地点等侯学生。
⑵准确:接送老师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记录,发现缺席及时与家长或学校确认情况。
⑶安全:每次至少两名接送人员,并视人数的变化再增派人员接送,确保途中安全。接送老师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不得让学生擅自出走。接时要监督学生悉数进入我中心,送时督促学生全部进校门。
⑷可靠:不随意更换接送人员,如有需要前台老师提前通知学生或者家长,以防止不法人员冒充本中心人员接走学生。
三、午餐管理制度
⑴秩序:责任老师必须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排队、保持安静,领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轻放餐具不得有响声。
⑵节约:不浪费粮食,必须要求学生把饭菜、汤、水果吃完不随意倒掉。让学生一定要吃好吃饱有利于身体健康。
⑶卫生:责任老师要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地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及随地吐痰得现象。饭后引导学生到卫生间漱口清洁口腔牙齿。
四、午休管理制度
⑴准备:为了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在进入休息室前,全体同学都先上厕所,进入休息室到起床时间内,不允许学生以各种借口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影响其他同学。
⑵进入:进入休息室前必须把鞋子摆放整齐,由工作人员引导学生按顺序进入男生宿舍或女生宿舍,每位学生安排一个固定的铺位。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铺位。
⑶午休:午休过程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场看护并督促,进入休息室的学生闭上双眼躺卧,除了休息睡觉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无关的事,如:做作业、画画、看书、聊天、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坐起,起立,或离开铺位。
⑷起床:在规定的时间,责任老师要准时唤醒学生,并教学生整理好自己的床单叠好被子,然后有秩序安静地离开休息室。
五、学习区、生活区卫生管理制度
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⑴每天早上七点半到九点之间,开窗通风30分钟。下午3:00开窗30分钟。确保室内空气清新。
⑵每天值日人员打扫地面和擦拭桌面。确保桌面无尘,地下无脏物。
⑶学生每天的餐桌,餐具等必要物品要做到用后消毒,时刻保持卫生干净。
⑷感冒流行期间采用各种有效措施预防感冒。每天每个房间用消毒一次。
⑸老师及工作人员要保证自身身体健康。如发生感冒等病症要及时报告,休假回避,以防止传染。
六、安全管理制度:
每天值班人员要负责以下事项:
⑴确保每天检查各项电源,煤气是否关好是否漏气漏电。确保不会对儿童造成任何危险。
⑵确保每天离开时关好门窗。
⑶检查室内物品摆放,确保室内物品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⑷室外活动要安排有序,老师做到时刻警觉,避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
⑸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应在位、完整。若发生火警,员工应第一时间打火警电话“119”或“110”。并及时疏散学生。
七、其他管理制度
⑴自学生进入中心后,前台老师必须把好进出口,未经同意,任何学生不得擅自外出离开中心。
⑵学生在托管中心里,责任老师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活动,不得让学生在会所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打架斗殴、乱砸物品、抛掷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栏及做危险游戏;禁止学生在中心内踢毽子、踢球、跳绳、捉迷藏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活动。
⑶任何学生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玩具、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进入托管中心。
⑷任何学生不准私自动用托管中心内的电器开关。
⑸讲究卫生,大小便后必需冲洗厕所。
托管管理制度3
接送管理制度
一、接送人员必须在放学前五分钟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到校门口指定地点等候学生。
二、接送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记录,发现缺席应该及时与家长或学校确认情况。
三、接送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以排队的方式往返,中途不得让学生擅自离队,更不准在马路上追赶打闹。
四、不得随意更换接送人员,如有需要需提前通知学生。
用餐管理制度
一、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就餐时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
二、引导学生不浪费粮食,不随意倒饭菜,没吃饱的同学可以再打饭,让学生一定吃饱有利于健康。
三、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地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饭后引导学生到卫生间漱口,清洁口腔牙齿。
午休管理制度
一、进入休息前,全体学生先上厕所,从进入休息室到起床的时间里,不允许学生以任何借口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影响其他学生。
二、进入休息室必须把鞋子摆放整齐,每位学生安排一个固定铺位,没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铺位。
三、午休过程中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场看护并督促,进入休息室学生闭双眼躺身,除休息睡觉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无关的事。如:聊天、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没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坐起。
作业辅导制度
一、作业辅导的目的作业辅导的目的'在于巩固课堂教学内容,解决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创造性地进行学习。
二、作业辅导的要求
1、当天作业要全批全改,及时发给学生。
2、对学生每天作业都要有成绩评定,做好记录,对作业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讲解。
3、教师应对提出问题的学生给予热情辅导。
4、书面作业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完成,做到书写工整,格式规范,步骤清楚,书面整洁。
厨房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不吸烟。
二、注意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完毕,彻底清除卫生,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两次大扫除。
三、采购必须做到五不买:不新鲜的不买,不卫生的不买,不放心的不买,夏秋季节易中毒的蔬菜不买,非正规厂家的不买。
四、用餐后及时清理,餐具严格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五、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注意营养搭配,每周有菜单,花样更新:米饭,四菜一汤(两荤两素)、面条等。
托管管理制度4
1.客户在入住后,房间需要维修时,将钥匙暂交物业部管理、使用,为了保证客户的'财产安全,避免发生问题,特制规定如下:
2.客户将钥匙交物业部后,要经物业部经理、保安部主管批准,交专人保管,封存于钥匙箱内。
3.对托管钥匙要逐一登记造册,填写《钥匙托管表》定期(一周)由物业部核对一次。
4.每次使用托管钥匙要填写《钥匙使用登记薄》,经物业部、保安部主任同时签字批准。
5.物业助理负责领取托管钥匙,同保安部人员(必须二人以上)一起到现场开封,开客户的门。
6.物业助理同保安部人员负责对客户财产进行现场监护,如施工需要搬动时,要绘制物品摆放平面图,对物品进行登记,施工完要恢复原位。
7.每次施工前,保安部要填写“使用客户托管钥匙入室登记表”,必须有保安部、物业部、施工负责人的签字。
8.每次使用完托管钥匙,要由物业部、保安部人员共同封好,交回保安部办公室,存入钥匙箱,并填写《封存钥匙登记表》进行登记。
托管管理制度5
一、指导思想
为了解决学生午餐和午休问题,排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办设午托班,收费及餐费标准参考教育局下发的“午托班收费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二、工作职责
(一)午托管理人员职责
1、午托班生活管理教师是对学校午托学生吃饭、休息的组织者、管理者。教师要充分认识到自己责任重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踏踏实实做好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吃好、睡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巡视学生吃饭情况,要求学生把饭菜吃完,要节约粮食,加饭菜的学生需要午托管理老师检查同意后,由厨房工作人员加饭菜,学生不得擅自到教师供应区加饭菜,让学生吃饱吃好。对学生在就餐时打闹、玩耍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
3、午休纪律,饭后严禁追逐打闹,在12:30之前统一排队进午休室,在12:50前安静休息,14:00起床离开午休室,值日老师作最后检查,锁好门窗。
4、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如发现学生的情绪和行为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做好细致的疏导工作。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向班主任、值周行政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5、以身作则,做到语言文明、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表率,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班主任职责
每学期开学初,统计班级参加午托的学生人数,并把名单上报财务;午托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离校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好“午托请假条”,并告知午托管理老师;学生在午托中出现行为不当的,班主任有教育的责任,并做好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午餐值日老师职责
1、午餐时段,巡视学生就餐区域,观察学生是否前来就餐,督促学生餐前洗手。
2、教育学生遵守午餐纪律,安静就餐,不高声喧哗,不浪费粮食,保护环境。
3、帮学生增加菜、饭。
(四)值周行政及老师职责
1、教育学生遵守午餐纪律,安静就餐,不高声喧哗,不浪费粮食,保护环境。
2、餐后巡视学生休息活动区域,督促学生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闹。
3、巡查午休纪律,了解各午托室的学生人数,并做好记录。
4、负责解决突发事故,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五)校医职责
1、负责每周营养食谱的调整,确实做到均衡膳食,保证学生的营养搭配合理科学。
2、和家委会成员一起,检查各类食品的安全卫生。
3、不定期的对厨房后勤人员进行培训。
4、及时处置突发事故的发生。
托管管理制度6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午托环境,以确保每位午托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午托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吵架、打架、说脏话或随意喧哗。
第三条:学会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包容他人,不与同学争执、吵架、打架,不私自乱动他
人物品,有矛盾寻求老师帮助解决。
第四条:放学后自觉回到午托,不得擅自离开或者去其他地方,路上不准追赶,要注意安全。
第五条:如需使用午托的插头、空调、风扇等电器用品,需向午托老师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以免发生危险。
第六条: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个人用品干净整洁以免影响他人。
第七条:有事外出必须先向老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外出。
第八条:用餐时保持安静做到食不语,用餐期间只能在餐厅,不得随意走动,餐后自觉刷碗。
第九条: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尽量吃完所分配的饭菜,不得随意丢掉。
第十条:午休时间可以卧床休息或写作业,不准讲话、喧闹,上厕所要轻手轻脚,不能影响其他同学。
第十一条:遵守作息时间,准时起床、就餐、休息、洗漱等,休息后不得再有聊天、打闹现象。
第十二条:放学后必须如实告知辅导老师当天作业内容,并认真工整完成,写作业期间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内容询问辅导老师。
第十三条:老师将学生每天的表现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中,并每周由家长阅读签字,以了解学生每周的表现。
第十四条: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接受相应的惩罚,并如实反馈家长,如表现优异午托会有相应奖励以资鼓励。
托管管理制度7
老师的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尊重托管学生,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做私事。
3、遵纪守法,团结同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4、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
5、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
6、爱护公物,保护设施。
7、做好计划,认真备课,讲解仔细,抓好学生品德教育和良好习惯的养成。
8、做好与家长、同事、学生的沟通工作。
厨房管理制度
1、人员:所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
2、场所:开窗通风,工作完打扫卫生,不留死角及卫生小尾巴。
3、采购:“四不买”不新鲜的不买,不卫生的不买,不放心的不买,不应季的不买。
4、加工:未清洗的不加工,营养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保质期的材料不加工,厨房卫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5、储藏:生鲜肉类及时冷冻,易变质蔬菜及时冷藏。储存科学分类,摆放整齐,通风避光;冰箱及其他存储场所每天清洁,每周清理,内外无垢。
6、用餐后及时清理,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7、营养: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营养搭配。每周开出菜单,花样翻新,每周保证餐餐不重样,每天配备适时水果。
接送管理制度
1、准时:接送人员必须在放学前30分钟内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在校门口指定地点等候学生。
2、准确:接送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席应及时与家长或学校确认情况。
3、安全:每次两名接送人员,确保途中安全。专车接送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乘车方式往返,不得让学生擅自出走。接时监督学生悉数进入托管中心,送时督促学生全部进校门。
4、可靠:不得随意更换接送人员,如有需要提前通知学生,以防不法人员冒充本中心人员接走学生。
午餐管理制度
1、秩序: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排队、保持安静,领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又需要举手示意老师,轻放餐具。
2、节约:不浪费粮食,必须要求学生不得随意倒掉饭菜、汤、水果。没吃饱的可以再打饭,保证学生吃饱吃好。
3、卫生: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意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不得在室内食用对身体有害的三无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健康。
午休管理制度
1、游戏:听从老师指挥,不大声喧哗、嬉戏,不追逐打闹。
2、准备:睡前上厕所,进入休息室到起床时间内,不允许以各种借口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影响其他同学。
3、进入:把鞋子摆放整齐,按顺序进入宿舍,每人固定一个铺位,不得随意更换铺位。
4、午休:午休中必须有老师看护督促,进入宿舍闭上双眼躺卧,除休息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无关的事,如:做作业、画画、聊天、看书、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
5、起床:到规定时间。老师要准时唤醒学生,并教学生整理好自己的床单叠好被子,然后有秩序的`安静的离开宿舍。
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开窗通风30分钟,下午午休后开窗30分钟,确保室内空气清新。
2、安排值日人员每天打扫地面,擦拭桌面。
3、餐具、水杯等必要物品用后消毒,毛巾保持干净。
4、感冒流行期间采用通风、日照、醋蒸等各种有效预防措施预防感冒。
5、工作人员要保证自身身体健康,如发生感冒及时报告,休假回避,防止传染。
6、大、小便后及时冲洗厕所。
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下班前检查各项电源、天然气是否关闭。
2、每天离开前及时关闭门窗。
3、检查室内物品摆放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4、室外活动安排有序,老师时刻保持警觉,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纪律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本中心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2、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乱砸物品、抛制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栏;禁止学生在室内踢毽子、踢球、跳绳、捉迷藏、做危险游戏等。
3、禁止学生携带火柴、打火机、玩具、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中心。
4、禁止学生私自动用托管中心内的电器开关。
5、爱护公物,不得乱涂乱画,损坏桌椅。
奖惩管理制度
1、礼貌待人,主动向老师、同学问好,按次数最高+10分
2、保持座位整洁卫生,离开前清理干净座位,座椅归位+5
3、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课,不随意下位、进出教室+5
4、保持安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事先举手得到允许再去做+5
5、及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准确率高,背诵熟练,最高+10
6、表现好进步大或成绩提高的,最高+10
7、介绍其他小朋友来的,+10
托管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证政府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进入本区域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履行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
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入本区域代理政府采购事宜时,必须向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三条市及各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要适应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需要,培育壮大各类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建设务实、创新、敬业、高效的政府采购队伍。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五条凡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认定的业务范围、资格内代理政府采购事宜。
第七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从业人员、设施装备等。
第八条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分立、合并或注销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委托,依法独立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二)依据有关规定确认供应商资格;
(三)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二)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对相关的资料、信息、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
(四)受理并答复潜在供应商的质疑;
(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六)组织参加政府采购培训;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执业管理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必须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和批复意见为依据。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作为电子档案保存。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受理政府采购质疑,并作出答复。
第五章培训管理
第十七条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切实提高采购队伍的执业水平和业务技能。
政府采购培训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培训以脱产培训为主,非脱产培训作为补充。
脱产培训可以采取专题讲座、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培训时间、内容和方式根据所承担的业务工作需要确定;可以委托有关正规培训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自行组织培训。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积极组织参加政府采购培训,配合做好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非脱产培训。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培训应当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应当作为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六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条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依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考核内容
(一)机构制度情况。包括内部机构的设置,规章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等。
(二)设施装备情况。包括固定的营业场所及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等。
(三)人员素质情况。包括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和业务考试,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服务水平;创新、敬业和务实精神等。
(四)工作质量情况。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的制作质量;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容时效;开标评标现场的管理;采购合同的制定和签订;中介服务费的收取和保证金的管理;采购文件的归档保存;报表数据的报送;质疑的答复;政府采购效率和成功率等。
(五)业务培训情况。包括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次数、人数、考试成绩和内部培训等。
(六)职业道德情况。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坚持原则、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等。
第二十二条考核方法
(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能够量化的内容进行定量考核,对不能量化的内容进行定性综合考评。
(二)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考核方法。除正常考核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随机方式进行考核。
(三)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可对一次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专项考核,也可对一段时期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二十三条考核要求
(一)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组织考核小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可以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采购人和供应商参加。
(二)组织考核前应当制定考核计划和考核方案,并在实施考核前十日以文件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三)考核小组可以向采购人、供应商征求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并作为考核参考依据。
(四)考核结束后应当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综合考核小组、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意见后,形成正式的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应当书面通知被考核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威海政府采购网”公告。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四)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五)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
(二)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三)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
(四)未按规定将应当备案的委托招标协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合同等文件资料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报请上级财政部门依法取消其代理采购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托管管理制度9
1.0目的
为了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xx物业公司所管辖区内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空置房钥匙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服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3.2档案资料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物业管理中心钥匙保管的范围
4.1.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1.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委托要求或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物业管理中心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4.1.3未售出房屋。
4.2客服中心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档案资料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4.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4业主在特定情况下的钥匙管理
4.4.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要求填写相关项目。
4.4.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管理中心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4.5托管钥匙的管理
4.5.1物业管理中心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物业管理中心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数量、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4.5.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4.5.3客服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5.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征求业主同意后,要求损坏或丢失方重新换锁,保证房屋安全。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上形成备忘录,入业主档案袋中。
4.6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
5.0相关记录
《业主留钥匙登记表》
《钥匙借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托管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规范钥匙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手管的钥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来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三、职责
1、服务中心副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2、服务中心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点
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管理处工作带来额外端的情况。
2、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管理处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
(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服务中心管理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一式两联)要求填写日期、单位编号、业主姓名、钥匙数量、托存原因及领取钥匙的要求等项目。
(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管理处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3)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第二联交业主保管。
(4)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上的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内,并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姓名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4、托管钥匙的管理
(1)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服务中心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输程序为:借用人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3)服务中心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服务中心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抵达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中。
(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业主证》/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管理员不得将钥匙转交。
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6、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
2、《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3、《借用钥匙登记表》
4、《钥匙管理备忘录》
六、相关支持文件
1、《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2、《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托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代理机构的名录登记、从业管理、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对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培训,增强代理机构业务能力。
第二章名录登记
第六条代理机构实行名录登记管理。省级财政部门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以下简称省级分网)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名录信息全国共享并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工商登记注册地(以下简称注册地)省级分网填报以下信息申请进入名录,并承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一)代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地址、联系电话等机构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
(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提供评审场所地址、监控设备设施情况;
(五)省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代理机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
第八条代理机构登记信息不完整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其完善登记资料;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完整清晰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为其开通相关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操作权限。
第九条代理机构在其注册地省级行政区划以外从业的,应当向从业地财政部门申请开通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相关操作权限,从业地财政部门不得要求其重复提交登记材料,不得强制要求其在从业地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条代理机构注销时,应当向相关采购人移交档案,并及时向注册地所在省级财政部门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第三章从业管理
第十一条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第十二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
第十三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开标及评审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第十五条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
第十六条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委托代理协议中约定由代理机构负责保存采购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采购文件可以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采购文件的,相关电子档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章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工作。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根据代理机构的从业情况对代理机构的代理活动进行综合信用评价。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全国共享。
第十八条采购人、评审专家应当在采购活动或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
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
代理机构可以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查询本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并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随机抽查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定向检查;对日常监管事项,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等方式开展不定向检查。
财政部门可以根据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合理优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频次。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
(二)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三)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售、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情况;
(四)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情况,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通知情况;
(五)受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情况;
(六)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
(七)档案管理情况;
(八)其他政府采购从业情况。
第二十一条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受到财政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停止代理业务,已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项目,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尚未开始执行的项目,应当及时终止委托代理协议;
(二)已经开始执行的项目,可以终止的应当及时终止,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终止的应当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代理机构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行业协会按照依法制定的章程开展活动,加强代理机构行业自律。
第二十六条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施行。
托管管理制度12
1.0目的
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未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3.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4.1.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管的钥匙。
4.1.2特定情况下业主特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实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管理处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4.2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2.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管理处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详见《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4.2.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4.2.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4.3.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一式两联)要求填写日期、单位编号、业主姓名、钥匙数量、托存原因及领取钥匙的要求等项目。
4.3.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管理处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4.3.3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第二联业主保管。
4.3.4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上的`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内,并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姓名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4.4托管钥匙的管理
4.4.1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公共事务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
借用人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4.4.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4.4.3公共事务部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4.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公共事务部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中。
4.4.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业主证》/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钥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管理员不得将钥匙移交。
4.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4.6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
5.2《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5.3《借用钥匙登记表》
5.4《钥匙管理备忘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范》
6.2《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托管管理制度13
(一)委托景区整体经营管理提升策划工作:
1、制定近期和中期发展策划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
2、制定经营项目开发和管理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
3、制定活动策划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
(二)委托景区的.品牌包装和营销宣传工作:
1、策划整体形象定位和品牌提升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
2、策划年度营销方案和宣传促销计划,并协助甲方实施。
(三)完善和提升委托景区管理体系,包括:
1、完善和提升组织管理体系
(1)组织机构设计,包括:部门设置与部门职责设计和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设计;。
(2)组织运行规范设计,包括:企业规章制度体系设计、业务流程设计、管理工作标准设计。
2、完善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1)制定员工守则;
(2)人员招聘标准和内部人才选拔标准的制定;
(3)根据景区实际需要,培养中高级管理人才,对景区全体员工进行培训,逐步提高员工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4)建立绩效考核体系;
(5)完善薪酬体系。
3、完善和提升财务管理体系
(1)加强预算管理,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等;
(2)加强成本管理,加强财务控制,完善财务审批程序;
(3)完善财务管理系统框架,加强财务控制。
4、完善和提升市场营销体系
(1)完善市场营销组织架构,强化营销管理和控制,组建营销队伍;
(2)制定市场拓展方案,拓展和维护营销渠道,构建营销网络;
(3)制定景区营销活动策划方案,策划节事和黄金周旅游产品,增加景区产品线;
(4)制定宣传促销方案,拓展和维护宣传渠道。
5、完善和提升运营管理
(1)制定售验票及监控办法;
(2)加强危机管理,制定景区应急预案;
(3)加强游客管理,完善景区标识牌、知识牌、说明牌和警示牌,以及游客须知。
6、完善和提升服务管理
(1)制定景区服务细则,包括:导游服务细则、游客中心服务细则等;
(2)加强服务监督,制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3)加强投诉管理。
托管管理制度14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学生和家长,全面提高教学培训及学生照管的质量,树立我中心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师管理制度
(一)我中心教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注意自身言行和生活习惯,工作、生活中要做到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起到良好的带头的作用。
(二)及时、全面了解学校方面各种信息并向中心报告,包括节假时间安排、学生相关活动、学校及老师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等等,针对信息为学生提前做出必要的安排。
(三)教师要负责好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工作,一切以学生安全为重。
1、接送时教师要提前到位并清点人数,学生不到的要弄清情况,与家长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2、接送的过程当中要组织学生排队,不准学生单独行动,如有学生需要买文具、食品(禁止购买“垃圾”零食)等需经过教师允许。
3、严禁学生在公路上追逐打闹,确保整个步行过程安全有序。
4、如遇特殊情况,立即与中心负责人和家长联系。
(四)教师应把学生的学习辅导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做到热忱耐心、方法灵活、注重实效。
1、教师必须熟悉教学大纲,掌握教材内容,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并结合学生学习情况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
2、教师需要了解每个学生每天的家庭作业并监督学生并在晚间作业时间内认真完成,遇到学生不会的要认真讲解,严禁代替学生作业或者直接告诉答案。在学生告知完成作业后要认真帮助其检查,有错的进行讲解并要求学生改正,确认无误后签字,确保学生按时、按质完成家庭作业。
3、对部分知识点掌握得不好的学生,教师要认真帮助其查找原因,并在完成家庭作业的基础上安排时间进行单独辅导,以当前课程中检测出的漏洞为重点进行讲解,努力让学生消化每个知识点。
4、经常与学校老师进行沟通,了解学生在校情况,明确学校老师有关要求,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教育和辅导,改正不良的学习习惯,当好老师与家长之间的桥梁纽带。
(四)为中心内每个学生建立档案,记录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姓名、生日、民族、班级、班主任联系方式、学生某些特殊情况等),家庭地址及家长联系方式,学生在校表现(测验分数及名次、受表扬和处罚的情况、老师对学生的评价等),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平时生活表现等等,定期将档案向家长作反馈,让家长更加全面了解自己的孩子。教师也要对学生档案定期进行分析,了解学生各方面的发展趋势,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管理。
(五)督促学生遵守中心的各种章程以及时间规定,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性格品质、生活和学习习惯。
(六)负责对学生需要的购买的学习及生活用品进行统计和采购,并及时记录。
(七)每天定时对中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重点是学生宿舍、厕所、餐厅等,做到垃圾及时清理、地面清洁、厕所无明显异味。
(八)教师每星期星期天下午6点前必须到岗,星期五下午学生全部安全回家后方可休息,夜间无特殊事情不得离开中心,确保中心随时都有教师值守。教师要安排好自己的作息时间,确保第二天有旺盛的工作精力。
(九)在与学生沟通时候要注意方法,禁止说脏话、态度粗暴、随意打骂。
(十)随时关注学生异常举动,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必要的困难,遇到学生发生生病或者其他意外情况要第一时间向中心负责人报告。
(十一)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教师每天必须检查各项电源、煤气是否关好;夜间休息候检查门窗是否已锁好;经常检查室内物品摆放,是否会对学生造成危险;户外活动时教师做到时刻警觉,避免发生任何安全意外。
(十二)积极完成中心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学生管理制度
1、本中心学生禁止以下三件事情,一旦发生将开除中心并通报家长和所在班级:第一,打架吵架;第二,偷窃;第三,严重不服从或者以恶劣的方式反对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
2、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严格遵守中心的时间规定,按时睡觉、起床、吃饭、集合、做作业,不准拖拉延时。
3、在校期间要认真听讲,严格按照老师的安排完成课堂作业,并认真记录当天的家庭作业。
4、做作业的时候要认真思考、独立完成,禁止交头接耳、随意走动,遇到不会的及时举手示意,向辅导教师提问。
5、在做作业的教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如果是需要出声背书的向老师提出,根据情况另外安排场地。
6、作业完成后必须交由辅导教师检查确认并签字,如有错误的要及时改正。
7、完成作业得到老师的允许,可以到娱乐室活动,但不得在娱乐室里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影响他人学习。
8、尊敬师长、对人有礼貌、不讲脏话,遇到中心教师和工作人员要主动打招呼问好,不准视而不见甚至不回应别人和自己打招呼。
9、爱护中心一切设施,节约水电,使用以后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和水龙头,损坏设施的照价赔偿。
10、爱惜身体,珍惜粮食,就餐时不挑食、厌食,按照自己的食量打饭,不准随意倒掉饭菜。
11、诚实信用、知错能改,犯错以后要积极认错,勇于承担责任,不准相互推脱甚至说谎欺骗老师。
12、待人和善,团结同学,不准拉帮结派、相互离间,身边同学犯小错时要真心指出,劝其改正,不准歪曲事实在老师面前攻击他人。
13、积极培养自理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不准随时指使中心工作人员为自己做事。
14、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睡觉起床后认真整理内务,被子、床单及其他个人物品要叠放整齐,毛巾、盆、杯子等洗漱用具保持清洁、干爽、卫生,摆放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
15、所有个人物品要放在相应的位置,不准丢三落四,随意乱放。例如:杯子不准放在电视和饮水机旁边,衣服、玩具、零食不准放在教室的桌椅上,小食品、作业本不准放在枕头下。
16、除就餐时间外,任何学生不准进入厨房,打饭时自觉排队,饭后认真清洗自己的餐具。
17、禁止攀爬阳台、窗台、桌椅,禁止在床上打闹。
18、严格按照老师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放学后不准在其他地方逗留,不准独自行动,有其他原因的先向老师说明,特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19、上学、放学的途中要排队步行,严禁在步行的途中相互打闹、推拉。
20、上下楼梯讲究秩序,要平稳安静,不准故意重踏木板,上楼梯的靠栏杆一侧,下楼梯的靠墙一侧,禁止在楼梯上相互超越、推拉、打闹。
21、在休息娱乐时,禁止玩尖锐、有毒等危险的物品,不准激烈的追逐打闹,以免发生碰撞或其他安全事故。
22、在中心监管期间禁止任何学生因为任何原因私自离开中心,如有特殊情况或家长(亲戚)来接的必须向老师说明。
23、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任何地方不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教室、宿舍使用过的废纸要及时丢入垃圾篓,不准放在桌心或者床头上;禁止在墙面、桌面刻画、涂写。
24、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调房间或床位;未经本人同意,禁止乱动他人物品。
25、完成作业之后,认真收拾整理好自己的学习用品;每天出门去学校之前认真检查各种学习用具以及其他物品是否带齐。
26、中心内禁止学生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3、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请清洁、卫生。
4、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
5、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
6、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7、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8、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9、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0、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11、饭后餐具要认真清洗,并负责检查学生餐具是否清洗干净,按规范放到消毒柜进行消毒。
12、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托管管理制度15
1.午休时间:中午12:00—2:10。
2.上午放学后,由各班的带班老师集中本班午托学生。要求学生排好队,由带班老师检查学生的到位情况,然后于11:30分把午托学生带到学生饭堂,组织学生有顺序进入饭厅,并指挥学生到指定的位置就座,学生就座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3.学生用餐期间由生活管理老师来管理,生活老师要做好学生用餐的管理工作,学生用餐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做到文明用餐。要求学生要珍惜粮食,不得浪费粮食。
4.学生用餐后,学生只能在宿舍的'前面或附近玩耍,不能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能做危险游戏、不能互相追逐、打闹。在宿舍里不得互相追逐、不得在床上乱跳或用被子等物来打闹,不得乱接触电源、电线,不得擅自离开学校。若学生需请假的,务必有班主任准许的假条和由监护人向值班老师请假允许的情况下,学生方能离开学校。
5.午休开始,学生要洗手脚后,方能上床休息。午休时间学生不得讲话、看书、做游戏等,务必进行午睡。
6.值周领导每天对午托学生进行全程管理,午休期间检查各宿舍学生的午托管理情况。生活老师管理学生的午休工作,并做好午休情况记录。
7.午托结束以后,要求学生自觉清理周围的清洁卫生,保证地面整洁无杂物。学生要洗脸、刷牙,并整理好自己内务。
8.学生午托期间须遵守纪律,屡次违反纪律且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拒绝其参与午间的托管。
9.学生开餐时间
早餐:8:00-8:25
午餐:11: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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