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时间:2025-01-22 14:41:00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5篇[精华]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5篇[精华]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按部门分工进行检查

  每周学生上学前各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对待,不得漏查漏检。

  二、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三、排查内容

  1、排查整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学校教室、实验室、食堂、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危房并及时加固检修,确保整改到位。

  2、排查整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定期学校教室和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重点检查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和锅炉、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可靠性。要排查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及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的防治情况。

  3、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不符合校车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检测和维护、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学校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排查整改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学生宿舍的.管理、集体活动的组织和上下楼等人员集中时段的管控,确保学生校舍楼有人值班和出口畅通。严防在集体活动和上、放学等人员高峰时发生交通、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排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教师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夜间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排查管制刀具收缴是否坚持制度化、日常化,严防因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6、排查整改自然灾害防范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校舍是否位于高坡下、河流水塘边,是否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的危害,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排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动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沟通,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及时清理查处非法车辆和无证摊点,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秩序良好。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2

  为强化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十六号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2、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3、设备安全部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4、明确各部门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5、各车间自觉接受、积极配合设备安全部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检查。

  二、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三、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1、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2、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

  3、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4、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及时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

  1、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等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2、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部门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提出隐患整改方案,经设备安全部和人事行政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设备安全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3、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五、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部门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2、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3、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隐患概况;(现状和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2)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 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6)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7)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按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

  5、治理结束后,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6、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复审通过后,事故隐患销案。复查未通过,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恢复生产。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

  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部门经理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4、财务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

  七、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鼓励本单位广大从业人员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举报,举报方式包括来访、来信、网络等,设立专门用于接受举报的.信箱。

  2、设备安全部负责事故隐患举报的登记、汇总工作,作好书面记录。

  3、对接受的事故隐患举报,由二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4、给予事故隐患举报人的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属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

  (2)、在本单位组织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中未发现的隐患;

  (3)、举报人留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5、奖励方式为直接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或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和表彰。

  6、奖励方案由设备安全部和人事行政部审报,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填报制度

  1、每月末,各部门将本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报设备安全部。

  2、设备安全部每季度/每年对台帐进行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有关部门。

  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制度

  1、设备安全部定期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各部门相应地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工作。

  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主要包括:

  (1)、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

  (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3)、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

  (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

  (7)、《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8)、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

  (9)、其它相关资料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长期保存。

  十、排查重点部位及存在危险分析

  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装配车间、机加工车间、注塑车间,可能发生的事故有:

  1、流水线线路破损导致短路,发生触电伤亡事件。

  2、冲、气、液压机操作人员思想不集中,易导致手指压伤等事故。

  3、无特种设备作业证,违章操作特种设备,造成的伤亡事故。

  4、机加工车床,铣床机械伤害

  5、注塑机控制系统失灵,导致人员伤害事故。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以及人员违章操作导致的伤亡事故。

  7、仓库上层摆放不规范,掉落砸伤事故。

  8、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规范,发生火灾事故。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专项费用,在义保经费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学校安全办学条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治资金的落实。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处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学校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监控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总务处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隐患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校长对安全隐患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学校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学校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排查治理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学校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排查治理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按照有关规定再行列支。

  九、安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学校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4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建设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建设、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重大危险源等级分类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个性重大事故的;

  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三、重大危险源评估

  每一年至少对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将安全评估报告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及时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状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资料: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

  3、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监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计划;

  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

  8、评估结论与对策推荐等。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级别,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全面负责,并指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人。

  1、一级重大危险源务必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危险物品有关参数的变化状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每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状况。

  2、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定期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状况。

  3、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状况。

  4、务必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矿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并组织对本矿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巡查、登记和上报等。

  5、务必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

  (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辨识与评价;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潜力评价与资源;

  (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8)保障措施与程序;

  (9)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10)培训与演练。

  6、及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评估、监控,登记建档,并制定定期检测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5

  为了强化校舍、设备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校内校舍设备定期安全检查标准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内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舍、设备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处为校舍设备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详细负责对校舍设备安全检查的详细工作。

  二、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标准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科室人员检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有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的抽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科室、各班级组负责人员及班主任应主动协作学校对校舍安全的管理,亲密关注校舍状况,发现问题按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季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每次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设备档案保存备查。

  五、检查工程:

  1、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库房,等各项建筑设备。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样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备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食堂用火点要安全,装备、设备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装备、设备、供水装备、设备,采暖装备、设备要安全牢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备要安全牢靠。

  8、要留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六、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按时书面报告学校,按时研讨落实修理措施;对经技术签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实行断然措施,消退祸害。凡校舍有重大险情均应按时上报。

  七、后勤保障部门应对校舍进行常常性的修理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运用,除特别安全隐患应按时实行措施排解外,一般的校舍修理应布置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八、有关责任人因未按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按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6

  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是搞好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力措施。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

  1、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2、对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3、学校不得将现有场所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和经营。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通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初、末进行两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是教学用房、办公用房、专用室,包括道路、围墙、花坛、食堂、配电室、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等)。在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安全隐患、不留安全死角。

  5、必要时,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指导。

  6、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安全档案保存备查。

  7、总务处应经常性的做好检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校舍维修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特殊情况的要及时整改)。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7

  为坚持“安全为首要、排查为关键、稳定为目标”的.安全工作原则,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学校要加强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学校各层次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管理人员成立排查小组,确保排查效果。

  2、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实行月查制度。

  3、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前后左右,天上地下;校园内外无遗漏”。

  (1)查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校舍状况、实验教学设施、消防设施、体育设施、水电设施、学校车辆等。

  (2)查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素质。

  (3)查学校德育工作和法制安全教育。

  (4)查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5)查安全制度建设。

  (6)查组织领导。

  矛盾纠纷排查要做到“内外兼治,上下并查;事无俱细,防患于未然”。一是各层面全方位排查。二是关注重点人群。三是落实帮扶人员。四是确保纠纷彻底解决。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8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

  二、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资料,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部门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职责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职责:

  1、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单位负责人、各业务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2、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

  4、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职责主要负责人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2、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有效投入;

  3、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4、督促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景;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4、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认定、登记建档、实时监控、督导督办和验收确认;

  5、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车间)及其职责人员。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景;

  2、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景;

  3、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情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景;

  4、存在危险或者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和区域的装置、设备、设施、工具的安全运行状况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情景;

  5、爆破作业、大型设备(构件)吊装作业、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作业、危险场所动火及维修作业、有毒有害及有限空间作业、交叉作业、电气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情景;

  6、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告知情景;

  7、已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与落实情景;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景;

  8、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景;

  9、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及建立监护档案情景;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景。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班上岗操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操作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当班生产活动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

  (三)出现下列情景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发布或者修改;

  (2)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

  (3)复工复产、发生事故或者险情;

  (4)汛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

  (5)其他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的情景。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对无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能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景,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相关违法行为的,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及时组织核实处理;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委托技术管理服务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分析事故隐患的现状、产生原因、危害和整改难易程度;

  3、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人员、所需经费和物资条件、整改期限、监控保障和应急措施;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级别和监控保障措施,并及时报送风险评估结果、治理方案和复查验收报告。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以及从业人员岗前检查发现上报的隐患,要和被检查部门职责人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登记。

  (三)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整改职责区划、职责范围向职责人送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职责单位或职责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上报整改完成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的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景下,必须采取撤人、避险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应进行整改情景检查验收,构成检查验收报告。对重大隐患整改情景应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复查验收,编制复查验收报告。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检查验收和复查验收报告应分别由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生产经营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应进行销号登记;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再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八)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或者职业病危害现场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事故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九)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十)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后,应当及时向所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自然灾害时,应当及时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措施。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和治理情景。

  (十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建立信息档案,每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档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体包括下列资料:

  1、载明事故隐患排查时间、具体部位或者场所、排查人员及签名,以及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数量、具体状况、级别、报送情景和监控措施;

  2、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构成的.各种记录,包括风险评估结果、治理方案、效果评价报告、复查验收报告及报送情景等;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报告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经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所在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工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除有保密规定的外,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能够公开查阅,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公开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十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拟定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性政策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定期统计、分析和上报排查治理情景;

  2、协调和指导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3、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人员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职责的提议;

  5、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

  (十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2、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依法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3、定期分析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并承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

  4、按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作好记录,并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1、能够立即消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

  2、对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3、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对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时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进行复查验收,对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销号,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决定。

  5、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依法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或者职业病危害现场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6、生产经营单位拒不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的,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6、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能够依法封存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经停产停业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掉。

  (十九)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重点和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实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二十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监管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登记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时,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自收到挂牌督办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时,应当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对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录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和金融机构。

  (二十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已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职责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资料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9

  为了保证校内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检查制度。

  一、校园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分工:

  1、组长负责学校整体安全工作,协调安排安全工作人员。

  2、副组长为各学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学部的校园设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师生人身安全等负全面责任。

  3、组员负责所管部门安全工作,政教处主任负责督促班主任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4、各学部安全排查员

  高中:负责班级、宿舍、学生排查,卢虎军负责食堂、各种实验室、微机室、图书馆、体育处安全排查。

  初中:负责班级、宿舍、学生排查,高志峰负责各种实验室、微机室、图书馆、体育处安全排查。

  小学:负责班级、学生、微机室、图书馆、体育处等安全排查。

  5、总务处负责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维修。

  6、安全法制处负责组织排查人员,安排排查时间,做好隐患的记录汇总入档,与总务处沟通做好隐患的整改工作等。

  三、安全排查的时间和内容:

  1、每学期开始进行校内综合安全排查。由分管学校安全的张校长和法制处组织校长、各学部主管校长和负责安全的主任等有关人员对全校的建筑物、消防设施、水电设施、食品卫生、运动器械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开学后安全综合排查每月第一周进行一次。

  2、各学部政教处每月第一周组织班主任对班级、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排查内容为班级的电路电器、教学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排查,内容为管制刀具、打火机、香烟、手机、闲书等违禁物品等,对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生之间的矛盾进行排查,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意外伤害、传染病等隐患进行排查。

  3、各学部政教处督促宿舍管理员每月第一周对宿舍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排查内容为:宿舍各类设施和用品(门、窗、水、电、床、柜、暖气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日常安全排查,对于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各学部安全排查员督促体育教师、实验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微机教师每月第一周进行一次安全排查,重点是体育器材、电路电器、危险药品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5、高中卢虎军主任每天做好食堂安全排查,按食药部门相关规定督促食堂做好有关工作,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安全隐患的处理与落实

  1、学校综合巡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体育处、实验室、微机室等排查出的生活设施、教学设施、体育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首先要进行详细记录,然后与后勤进行沟通,协调维修事宜,尽快排除隐患。如有重大隐患或特殊情况及时向学部主管校长汇报。

  2、班主任对于排查出的学生的违禁物品,发现之后立即没收,对于贵重物品可以让家长带回,并向家长说明学校的要求,争取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对于学生中存在的.矛盾要及时处理,严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3、对于食堂的安全隐患,立即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做进一步处理。

  4、对于总务处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可以报请相关科室,请专业维修人员,也可以报请学部主管领导或学校领导,协商处理。

  5、安全法制处要做好安全隐患的汇总和跟踪处理工作,对于重大的安全隐患如学生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等,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做好向上级报告工作。

  五、安全排查日常管理

  1、各学部总务处要经常组织后勤工人,对水电设施、消防设施、运动场地及器材进行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电路设施、饮水电器、体育器械、校园树木、照明设施、门窗玻璃等,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2、安全法制处要求学校门卫每天定时巡视校园校舍,主要检查门窗、电灯、防盗门和是否存在治安可疑现象,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值班领导联系。在上下学期间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疏导学生以防发生拥挤现象,对于学校门口可疑人员闲杂人员要细心观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值班人员沟通,如有歹徒对学生施暴或要强行进入校园,立即拨打110报警。

  3、学校每天安排一名行政干部值日,具体任务:早晨巡视校园秩序,学生安全进校,清查迟到学生,维持校门交通;白天校内巡视,检查各班课间操情况;晚上自习期间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证放学交通安全,防范校外不良青少年的不轨行为。

  4、法制处做好资料档案管理。要将上级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进行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和工作讲评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更有针对性。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0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乡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

  二、隐患排查的内容:一是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二建设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三是用电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四是火源隐患排查。五是民爆物品的隐患排查。六是食品卫生安全的隐患排查。七是农机具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八是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与科技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突出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

  五、对查出的隐患应逐一登记建档,分类进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改,重点监控,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报告。对因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在节假日确定值班人员,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安排监管人员立即查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七、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应对、依法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每个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时研究和制定有关防范措施,部署阶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整治内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开展期间,进一步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

  十、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1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了贯彻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

  1、师生安全教育;

  2、校园秩序管理、大型集体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

  3、饮食卫生安全;

  4、防盗安全工作;

  5、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疏散通道安全;

  9、学校附属设施安全;

  10、校舍安全;

  11、学校财产安全。

  二、建立安全检查督促制度,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2、实行“安全周讲周查周报制”,值周领导及成员负责检查督促本周内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上课、晚自习、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学校。

  3、定期对各学校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学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各处、室、年级、组、教学班的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及所在年级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安全检查日常工作

  1、定期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的卫生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学校与食堂、小卖店等签定饮食卫生安全协议,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师生饮水和食堂灶房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在学校出售,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学生饮食饮水情况有监控措施每月有专项检查。有保证学生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3、对学校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药品要妥善保管,严格管理。按要求执行出入库手续,并定期进行查验、清理和登记,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4、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影机、录音机等教学仪器。教导处、总务处每月检查各部室等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情况。

  5、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篮球架、单双杠、树木枝干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6、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水泥檐面、冰溜子等浮着物有无下落危险。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7、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特别是晚自习和学生就寝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8、从严执行封闭管理,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食堂、宿舍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及影响校园秩序的事件发生。对值班、传达人员工作记录定期检查。

  9、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全员参与,重视安全。

  1、学生进校后,教学时间学生凭教师出校证明方可让其离校。放学后,凡滞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

  2、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班主任均应在场,维持秩序。

  3、课间活动讲文明,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玩危险性游戏。上、下楼梯靠右行,禁止从楼梯扶手滑下。值日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时值日教师校门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学校组织的学生校外活动,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记载。

  5、未经校长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不得提前放学。

  6、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路上,要注意来往车辆,不随便乱跑。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2

  一、目的和资料

  为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三、定义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异常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四、职责

  1、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性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公司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公司安全办公室;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全公司性隐患整改情景的验收。

  2、车间主任负责各自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班组长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隐患整改情景验收。

  3、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公司安全办公室;公司安全办公室对隐患整改情景验收。

  4、公司安全办公室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5、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6、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一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景,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景,对发现的重要情景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办公室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2、重点部位“十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二是工艺技术管理、仪表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景必查;

  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景必查;

  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景必查;

  五是设备检修作业、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制度执行情景必查;

  六是企业防雷、防汛、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景必查;

  七是岗位操作人员理解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景必查;

  八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情景必查;

  3、隐患排查情景定期报告

  企业建立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景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厂级安全办公室;企业每月25日前要向乡镇(街道)报送隐患自查自改情景表,企业当月排查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景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六、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当地县监局申报,由县安监局公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3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4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1、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副校长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德育处报告。德育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设备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5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由村委会、乡安监站联合组织进。

  二、村委会准确掌握本辖区易发生安全隐患的路段及危害程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规范现场管理。

  三、各村驾驶员要经常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从业人员识别事故隐患的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监控事故隐患的能力,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四、各村要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五、乡安监站要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在事故隐患排查中,要不间断巡回组织排查,并进行自排。

  六、职能部门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重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对下一级职能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抽查。

  七、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要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事故单位或个人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

  (一)事故隐患基本情况;

  (二)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三)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八、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集中检查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九、检查前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检查的方法、地点、分工情况、检查后要及时汇总、并报告乡安监站;

  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凡能当场处理的应立即予以处理。当时不能处理,要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人的三定原则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时进行复查,凡未按规定整改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重处,造成事故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检查中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切忌走马观花,走过场;

  十二、检查中相关领导和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无故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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