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21 13:19:11 制度 我要投稿

物资管理制度(通用4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资管理制度(通用4篇)

物资管理制度1

  1.所有物资需认真填写使用表格,明确该物品的使用数量和使用去向。

  2.专业主管要认真负责,定期检查物品数量,任何人不得随意抄拿,不得无故丢失。

  3.所有物资应妥善保管,码放整齐;数量清楚,严禁乱堆乱放,造成人为损坏。

  4.专业主管应及时将各种备品材料的.质量问题和库存数量反馈给部门经理,以便调换和采购,不要因此影响工作。

  5.不用产品不采购,少用产品少采购,严防物品积压。

  6.采用五常法对物资进行月统计,年度统计,能及时发现物资的。缺乏,并及时进行购置。

  7.各种工具应摆放在明目显著的位置,并注明规格及用途,必须清楚储物架内放什么东西

  8.不能透明摆放的材料,应在储物架左上贴有内部材料详细列标

  物资领用制度

  1员工在领取物资时,需填写出库登记表,写明工具品种,规格,数量,由专业主管签字认可,报物管中心经理批准。

  2物资如有丢失,应由本人负责,特殊情况需由专业主管认可后方可重新领取。

  3物资严禁外借或私自带出大厦

  4注意所有物资使用规范和安全保护规定,严禁破坏性使用,例如:改锥不能当凿子用,克丝钳不能当榔头敲打等。工具如有损坏,需要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以旧换新。

  5所有设备/工具若发现有损坏,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专业主管

  6物资领用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物品的分流。

物资管理制度2

  医院的财产物资是开展各项医疗活动的物资基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好财产物资,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库存物资管理、药品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等。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是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是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计价。

  (8)盘赢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单位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

  财会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分别由有关职能科室归口管理,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及其他财产的管理保养、登记账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或故障需修理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账(卡)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1、购置的管理

  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对列入社会集团购买控制及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购买。

  对于购入、调入或自制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拨单、完工单、合同等组织验收,验收必须认真及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缺少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要及时办理财产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

  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购入(或调入)财产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账和保管实物明细帐。

  2、领用的管理

  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应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交财产会计登账,一联交领用部门存查;同时建立“设备领用卡”一式两份,仓库保管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销账,其残值收入、变价收入应全部上交财务,记入修购基金。

  20xx元以上资产报废和转让需经主管局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账卡,保证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账;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应当依法处理。

  盘赢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六)修购基金的提取

  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提取比率按浙财社[1999]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和科室的考核范围,定期检查、考核、评比。

  对各类财产要分别规定使用年限,制定仪器设备利用率、完好率等指标,作为考核衡量各类好坏的重要依据。对管理制定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法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直至行政处分。

  二、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一)采购管理

  要合理制定储备定额标准,按供应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要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单位业务活动的需要,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要尽量做到零库存,随买随用。

  (二)出入库管理

  物资验收要准确及时,验质验量,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提出赔偿、退货或换货要求。凡经检验合格的物资,应填写购入物资验收单。

  各医院应制定合理先进的物资消耗定额。物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根据消耗定额和有关规定向科室发放;要建立健全消耗定额执行情况的考核制度,奖罚分明。

  (三)物资储存管理

  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对于盘赢、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于低值易耗品可多次使用,对其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三、药品管理

  药品是指单位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一)采购管理

  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按规定采购中标药品,不以任何名义与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订立书面或口头的私下让利协议;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的价格行为,降低药品价格,切实减轻社会药费负担;制定合理的储存定额,在保证医疗业务活动正常需要条件下,尽量节约资金占有;做好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

  (二)储存管理

  加强药品储存管理,建立完整的盘点制度。药库药品每月抽样核查,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药房药品应每月盘点,月末结出余额,与财务保持账账相符,如实存与账存发生差异,要查明原因,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处理。

  对于特殊和贵重药品要每日盘点。

  (三)建立健全药品出入库制度

  1、药库验收,应根据随货同行联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认真点收,对无采购计划、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验收。验收合格,填写“药品入库单”(自制药品,也要按规定填写入库单)。

  2、药库出库时,要填写“药品出库单”一式四联,药库、领用科室、药品会计、财务科各持一联。月末,药品会计将药房及其他各科室领用的“出库”单分类汇总,连同“入库单”汇总数,编制“药品进出存汇总表”交财务科进行核对和财务处理。

  (四)药房药品管理

  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要求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药房会计每月末应及时编制“药房药品进销存月报表”交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

  (五)药品调价、报废

  药品调价应按规定及时处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药库、药房要及时清点调价药品现存数量,并编制“药品调价报告表”,送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报废时,对于药品破损应根据不同原因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自制药品管理

  加强自制药品的核算和管理,进行制剂成本核算,分析成本升降原因。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分类账,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同时应制定工作量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

  (七)药品进销差价

  医院药品一律按实际进价实行“顺加作价、差别差率”的作价办法,按此作价办法作价的药品零售价超过国家规定零售价的,按国家规定零售价执行,其购入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

  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四、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是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各项存款。单位应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一)现金管理

  1、单位的现金统一由财务部门收取,并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

  2、门诊挂号收费处和住院结账处收取的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并注明款项来源,不得坐支,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

  3、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如需要调整现金限额,应向银行提出申请。

  4、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医院对外经济往来、到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5、加强对现金的内部控制,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账款相符,要不定期进行现金库存检查。

  (二)各种存款管理

  1、银行账户的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账户,据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账结算等业务,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银行账户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支票管理

  支票应有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并在支票领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作废支票应妥善保管和处理;领用支票,要事先办理申请手续,领用人应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并及时报账、核销;支票印鉴应由两人分别保管。

  3、银行对账

  出纳要根据收付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经常性的核对。并由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账项

  4、存款管理

  严禁公款私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进行办理定期存款。对定期存款账、单要分别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账、账单相符,杜绝挪用现象发生。

  五、应收账款管理

  医院应收款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医疗款管理

  医院应收医疗款要及时清理,对于未收回的公费、劳保、大保病人费用,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对于不能收回的部分,要分清原因进行处理;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作坏账处理。

  (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管理

  医院对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随时了解预交款使用情况,发生欠费应及时催促病人续交,对于病情复杂、住院期长、费用较高者,应采取分段结算办法,以减少住院病人出院欠费金额。

  (三)其他应收款管理

  对其他应收款项,应随时催收,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账的形成。对于因工作需要领用的个人备用金,应定期进行核对,每年年终结清,次年重新办理借用手续,保持资金完整无缺。

  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对所有的应收款项每隔二年必须进行函证,以确保法律有效性和时效性。

物资管理制度3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9、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10、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11、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12、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13、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14、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15、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6、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物资管理制度4

  本着对单位负责,降低采购成本,实现物资采购全面管理的目标,使采购全过程中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程序

  1、各业务股室本着节俭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申请。

  2、办公室根据各业务股室上报的'。采购申请,及时汇总,填写《物资采购单》,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统一报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派专人与相关股室采取询价、比质、比价的形式共同采购。

  3、采购数额较大的物资须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计划外急需采购的物资,由股室填报《急需物资请购单》,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批准。

  5、采购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6、采购物资一律入库验收,购物发票需经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字后方能报销。

  7、采购人要严格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单位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增强跟踪办事、负责到底的责任意识,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尽职尽责,努力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二、物资采购遵守的原则

  1、所有采购事项必须提前进行书面申请,未经审核批准的请购物资一律不得采购,违者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库内已有闲置物资应首先使用。

  3、凡本地区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

  4、按要求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的物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5、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企业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信誉的原则,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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