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6 15:57:30 制度 我要投稿

【热门】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地宿舍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用心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务必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推荐,并用心落实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务必有防火安全的资料,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贴合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持续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务必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工地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贴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必须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潜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活动的形式和资料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透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状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潜力和扑救方法。

  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根据工程进展实际状况实际状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2

  建筑工地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保障安全:通过明确的'安全规定,减少工伤事故,保障工人生命安全。

  2. 提高效率:规范流程,减少浪费,提升工程进度和施工效率。

  3. 保证质量:严格的材料控制和施工流程,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

  4. 维护形象:良好的工地管理体现企业的专业水平,提升市场声誉。

  5. 遵守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3

  保安工地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地安全,预防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工地秩序。这一制度涵盖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 保安人员的选拔与培训

  2. 工地出入管理

  3. 巡逻监控与应急响应

  4. 设备与设施的安全管理

  5. 安全责任与考核机制

  内容概述:

  1. 保安人员的职责明确,包括但不限于接待来访人员,维持工地秩序,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非法侵入。

  2. 出入管理规定,如工人及访客的.身份验证,车辆检查,携带物品的登记等。

  3. 巡逻制度,定期对工地进行巡查,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对火灾、盗窃、工伤等突发事件的措施。

  5. 设施管理,确保安全设备如消防器材、监控系统等处于良好状态。

  6. 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实行安全绩效考核。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4

  为了保证职工的工作和休息质量,保障身体健康,项目部领导班子群众制定了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每个职工应该把宿舍看作自己的家,保持个人卫生,上班前叠好被子,保持整洁有序。

  2.每个寝室由班组长指定或推选一名寝室长,督促指导。职工每天轮流值日清扫寝室,生活垃圾放在指定地点。

  3.禁止职工私自接电,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破坏公用设施,乱涂乱画,随意拉接电线,随地涂痰大小便,聚众赌博等行为,违反者将罚款10-100元。

  4.宿舍的'卫生负责人每天检查,值日生不得移交。每半个月,项目部会同各工种负责人及寝室长进行宿舍卫生评比,评出最好和最差的各一名,并进行奖罚处理。

  5.宿舍内各种活动不得超过晚上10点钟,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者将被警告,不听者罚款50-100元。禁止赌博、卖淫、斗欧、酗酒、偷窃行为,如发现将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6.禁止非本工地或非本宿舍的人员在宿舍内住宿。

  7.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钱物,提高警惕,防止小偷行为。一经发现有不法行为的将被除名开除,并扣发全部工资。对举报有功者将予以奖励。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5

  为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鹤建建58号、62号等文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结合我区在建工地建设情况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检查了37个建筑施工工地,单体工程57项,下发整改通知单34份,下发停工通知单1份。此次检查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完善消防措施;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关注防火、防汛、防爆炸、防坍塌、防坠落等措施落实;突出建设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10个方面内容:

  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②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③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器材、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④施工现场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彩钢板房违规住人;

  ⑤施工用电特别是生活区电气线路敷设及使用管理情况;

  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⑧施工大型机械;

  ⑨外脚手架、高大承重支模架的基础及整体稳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

  ⑩深基坑、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临边等;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装拆、高大承重支模架组织专家论证、模板搭设,“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部位的安全防护、塔吊、物料提升机、深基坑等管理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检测备案,方案制定和落实及使用情况。

  3、对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进度、轻安全,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工地的监督检查;对现场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不齐全工地的.监督检查;对监理甲方现场监理人员对已发现的安全问题未能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的工地督促整改。

  三、通过本次大检查活动地开展,对全区在建工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工地上下取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责任三方的安全意识,完善了现场消防措施,使我区各在建工地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心,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6

  黑龙江省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进本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改革,提高集中供热的建设、管理及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的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经营主体,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大气环境,提高节能水平。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招投标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对非热电联产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的行业管理,热电联产供热热源的建设管理由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五条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应当组织供热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并根据需要编制热电联产规划。供热专项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根据城市的功能和特点,科学、合理地划定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内按照集中供热进行规划布局,每个供热分区在满足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只能有一个主热源,不得新增分散供热小锅炉和高耗能锅炉供热,原有分散供热小锅炉和高耗能锅炉应当限期拆除,严禁新增非调峰供热锅炉。供热分区内可以采取区域锅炉、热电联产、热泵、其他清洁能源供热等不同热源和热源组合方式。

  第六条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应当依据供热专项规划提出可供招标的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项目。

  第七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应当向潜在投标人提供两个以上(含两个)厂址供选择。

  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投标人提出的热源建设方案中,按照供热专项规划采取热电联产供热方式的,鼓励采用背压机组方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网现状情况。

  第八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所需的燃料消耗量、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出口端热价是投标人参与竞标的重要参数。

  第九条新增热网项目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结合供热区域特点,合理确定路由,满足设计标准和技术参数,鼓励与相邻的供热系统构建联动互补的联通网络,保障供热安全。

  第十条新增热网项目的供热保障能力、供热安全性、热网运营经验、热源热价买价、热网热价售价以及申请使用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额度是投标人参与竞标的重要参数。

  第十一条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收取,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供热热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由企业投资建设,产权归企业所有。

  第十三条新增热网使用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新增热网由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含政府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共同建设的,产权归国家和企业共有。

  产权归国家的,企业无权对热网进行抵押、拍卖、转让、出售等资产处置。国家和企业共有产权的,热网建设完成移交使用前需进行产权界定,政府和企业按照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比例行使财产权。企业只能对其拥有的产权资产进行处置,同等条件下,政府或者热网的共有产权人有优先购买权,以维持热网的整体功能性和使用的相对完整性。

  热网建设完成后,政府应当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与企业协商确定热网运营事宜,并由企业负责在运营期限内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及更换,保证热网正常使用,超出使用年限的老旧热网更新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元融资的方式,由政府和企业协商处理。

  第十四条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一个部门或者机构具体负责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招标的组织工作,自行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办理招标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招标公告应当在依法指定的一个国家级和一个省级媒介上发布,并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六条按照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结合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十七条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组织开展开标、评标等相关工作。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供热服务水平、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单位热价、节能减排水平、新技术应用、工艺方案、投融资方案、运营及移交方案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序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八条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标条件的除外。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项目公司的注册,依法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第二十条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承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下列责任:

  (一)按照现行管理政策,主动服务中标企业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帮助完善相关前期工作要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二)维持供热分区规划的一贯性,在规划的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范围内不再批准或者申报其他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

  (三)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中标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推动供热区域内分散小锅炉的撤并,维护企业投资经营权的完整性和专营性;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义务。

  第二十一条中标企业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投资和时限,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按期开工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二)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投产运营,保证供热安全,未按期达到热负荷需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提供符合标准的供热产品和服务;

  (四)不得自行决定停热、解散、歇业,不得自行变更项目法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义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7

  一.借住工地宿舍人员,必须经项目经理部统一安排,并服从统一管理,非经项目经理同意,一律不许借住。

  二.工地宿舍要创建文明宿舍,借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整洁,床上棉被叠放整齐,床下鞋放整齐(各人不超过3双,床底下不留杂物),做到室内清洁无垃圾,清洁衣物放入包(箱)内,其他生活用品放置整齐。

  三.每个借住人员要自觉遵纪守法,杜绝一切违法乱纪的现象。严禁无要工要住宿登记者在宿舍内留宿。不准男女混居。

  四.每个借住人员要爱护公物,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液化气、煤油炉及规定步得使用的照明设备。

  五.宿舍内有专人负责管理,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名单上墙,借住人员的贵重物品,请各自保管好,不得在宿舍内乱放,如有遗失,由本人负责。

  六.宿舍环境要有人打扫,宿舍区要有固定有盖垃圾箱,房间卫生由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是。宿舍内严禁堆放生产工具材料等非生活用品。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篇5第1条、在建工程不得用来住宿工人,应另建些临时性宿舍让工人住宿。

  第2条、当条件允许时临时宿舍应当尽可能建在离建筑物二十米以外的地方。临时宿舍的使用期限较长或在使用期间正值雨季的,不得修建在低洼潮湿的地带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没的地带。

  第3条、厨房、变电室与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十到十五米。

  第4条、临时宿舍区通向工地要修建简易道路。

  第5条、宿舍天棚的高度,不应当低于二点五米。

  第6条、每间宿舍的'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居住人数不超过10人,并且要有一个窗户和出入的门,门宽不得小于一米,门扇必须向外开,室内应通风采光不错。

  第7条、宿舍的四周和道路两侧,应当修建排水明沟。

  第8条、照明电线应当有不错的绝缘采用拉线开关,夏季应在每间宿舍装上防暑降温的风扇或空调,并且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9条、为了保证安全,宿舍应设置一些消防设施和工具,如消火栓、砂袋、水桶、手动水泵、灭火器等,并且建立防火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消防演习。

  第10条、修建临时宿舍要有规划和简要设计,并且应经公司安全科的审核批准,才能施工。

  第11条、临时宿舍使用期间,应当经常发动职工开展防火和卫生运动。

  第12条、每个床铺均应统一配备防止蚊虫叮咬的蚊帐,以及电动驱蚊器或蚊香盘。

  第13条、床铺应用统一的材料制成,宿舍内应设置专门放置生活用品的桌子或架子,统一放置整齐有序;床单和被子每日起床后均要折叠整齐并统一方位放置。

  第14条、每间宿舍应选出1名室长对本宿舍进行全面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宿舍防火工作、人员卫生防病工作和建立轮流打扫卫生的值日制度。

  第15条、每间宿舍的墙壁上均要张贴“三表”,即:卫生值日表、作息时间表和安全防火检查记录表。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8

  一、住宿规定二、卫生管理三、安全措施四、公共设施使用五、行为准则六、投诉与建议机制

  内容概述:

  1. 个人物品存放

  2. 宿舍清洁轮值

  3. 紧急疏散计划

  4. 公共区域使用限制

  5. 作息时间规定

  6. 静音时段设定

  7. 诚信与尊重原则

  8. 问题反馈渠道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9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务必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务必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务必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务必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务必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务必在群众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务必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

  7、民工宿舍内务必持续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

  8、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群众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务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贴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须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收集烟头。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0

  建筑工地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地出入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人员有序流动及物资有效控制。它涵盖了门禁系统、人员出入管理、车辆管理、安全检查、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门禁系统:设立并维护有效的门禁设施,如电子门禁、保安亭等,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进入工地。

  2. 人员出入管理:规定工人上下班时间,实行签到制度,防止非法逗留。

  3. 车辆管理:设定车辆进出通道,对运输车辆进行登记,确保物料安全。

  4. 安全检查:对进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携带危险物品。

  5.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如火灾、盗窃等。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1

  安全为人生头等大事,人人必须高度重视。为了广大职工的家庭幸福,切实保障职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涉及安全管理的各个条款均为硬性规定,所有职工必须遵照执行。

  (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 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3. 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 生产中不准嬉笑打闹;

  5. 吊臂下不准站人;

  6. 高层平台接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7. 井字架、吊篮不准载人;

  8. 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9. 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10. 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二)施工现场“六大纪律”

  1. 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 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 非机操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 吊物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 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置;

  6. 在施工现场不准嬉戏、打闹。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2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旨在维护学生的生活秩序,保障住宿环境的'安全与和谐,促进个人习惯的养成,以及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行为指南,确保宿舍生活有序进行,同时也为学校管理者提供了一套有效的监督和指导机制。

  内容概述:

  宿舍管理制度规定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宿舍安全:包括火源管理、用电安全、门窗关闭、贵重物品保管等。

  2. 环境卫生:清洁卫生责任分配、垃圾处理、公共设施清洁等。

  3. 作息时间:规定入住和离寝时间,保持安静时段,防止噪音干扰。

  4. 人际关系:尊重他人隐私,禁止欺凌行为,提倡友好交往。

  5. 资源共享:公共物品使用规定,避免私人物品占用公共资源。

  6. 访客管理:访客登记、留宿限制等。

  7.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设立相应的警告、扣分、谈话教育等处罚措施。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3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1、人人都要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2、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器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3、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4、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5、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6、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抛出窗外。

  7、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8、职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

  9、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10、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11、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12、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13、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4、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

  15、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

  16、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4

  1、按照项目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如果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向工地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请假;每天必须确保工地

  上有两位后勤管理人员在场,全面细致的落实好工地现场的正常施工工作。对员工不请假擅自不上班者按照旷工两天扣罚工资。

  3、员工若有事应先安排好工地上的`各项工作,确保工地正常运行后方可外出,

  外出时间尽量不超过两个小时,以免影响工地正常施工秩序。每月出勤必须达到27天,出勤达到27天的发放基本工资,对超过27天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若出勤达不到27天的,每缺勤一天则顺减缺勤天数工资;充分发挥职工激励机制作用,提高工地工作效率,对工作突出,责任心强的员工给予年终奖励。

  4、工地考勤由工地负责人按实记录,张挂墙上,月底汇总后报项目部。

  5、保管收料,材料入库必须有三联单,月底汇总后报账。

  6、中午在工地上严禁饮酒,更不能酒后进入工作状态,同时监督各分项工作人

  员不得酒后进入工作岗位,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注:招待甲方除外)。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7、工地负责人要切实安排好生产,并确保工程各项安全技术指标正确无误,对

  各个分项做好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并签字到具体分项负责人,确保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造成返工浪费工地材料现象。

  8、每十天项目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并上报进度计划,

  工地负责人应提前三天上报材料计划,尽可能避免工地停工待料,影响工地进度。

  9、主体施工期间夜间工地值班,确保夜间工地安全施工,按照质量要求施工。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5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厂部。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3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

  1.目的

  为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所有员工和宿舍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应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执行本《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管理。

  二、住宿与退宿手续

  1.住宿

  1.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1.2员工入住宿舍前需填写《入住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及行政部经理书面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安排房间,并发放相关住宿用品。

  1.3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调房。

  1.4住宿日期以实际搬入时间为准,不得晚于预计时间3日,超过3日的床位不再保留。

  2.退宿:

  员工退宿时,须在行政部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钥匙和住宿时所领取的物品。离职人员最晚需在离职当日办理退宿手续。

  三、日常管理

  1.为确保上班办公环境,工作日洗漱时间不得晚于早8:00.

  2.宿舍房间内及公共区卫生的清扫卫生工作由住宿人员负责,实行轮值制度,以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时检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给予相应处罚。

  3.公司(宿舍)大门晚上关闭时间为:周日~周四22:00,周五、周六22:30,住宿人员必须于大门关闭前返回宿舍。如在外留宿须电话告知门卫/宿舍管理员。

  4.工作时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返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部门经理申请并通知宿舍管理员,违反者罚款50元,重者按旷工处理。

  5.午休时间非住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违者扣除当月住房和交通补助。

  6.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音活动,22:30后不得用洗衣机洗衣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拆迁,搬动宿舍设施,损坏时要及时通知宿舍管理人员。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不准堆放杂物、养宠物。

  8.宿舍内禁止自行安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禁止使用电水壶、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使用一次,处以50元罚款。

  9.注意防火、防盗、出门关好门窗,最后一人离开宿舍需关灯关空调,发现一次不关者,处以50元罚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10.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吸烟、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违反者取消住宿资格。

  四、费用

  1.住宿费:享受住房补贴的住宿者,每月需缴纳100元住宿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水电费:每年6-9月份每个宿舍缴纳100元水电费用该宿舍人员平摊,其他月份为每月10元/人,每月由宿舍管理员核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维修费:大家共用的电热水器、洗衣机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需住宿使用人员平均分担。

  五、其他

  1.如有直系亲属探访需留宿须向总经理申请并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外人入住,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每月宿舍管理员与另一位住宿人员共同抽查宿舍卫生,评分并排名,连续3个月最后一名的宿舍,取消此宿舍全体人员住宿资格。

  3.凡违反本规定者,将根据其性质、情节、态度、影响和后果的不同,给予批评,罚款;态度恶劣、拒不悔改者或多次重犯取消住宿资格。

  六、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2.本制度自xx年3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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