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制度15篇【热门】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装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装管理制度1
1.范围和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本规定是为了保证计量器具处于合格状态的要求。
2.职责
2.1.公司各部设备管理是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部计量器具的外送校验、计量器具使用的监督。
2.2.公司各使用部门具体负责各自部门计量器具台帐的建立、计量器具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3.计量器具台帐的分工
3.1.各使用部门编制、修订、完善本部门计量器具台帐并保存。各部设备管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台帐编制各部计量器具台帐,并每年进行修订,由各部副总审批。
4.计量器具台帐管理
4.1.根据我公司计量器具使用情况,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帐(a级管理)、控制级计量器具台帐(b级管理)和其它类(c级管理),并根据国家规定制定相应的周期检定计划表。
4.2.台帐内容包括本单位编号、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出厂编号、测量范围、分度值、精度、检定周期、位号。
4.3.周期检定计划表内容包括:本厂编号、器具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分度值、精度、检定周期、上次检定时间、计划检定时间、检定单位。
5.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
5.1.凡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中的我厂计量器具都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5.2.依据规定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登记、建帐工作,并报上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5.3.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送往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5.4.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由各部设备管理统一管理、交档案室存档。
5.5.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执行,特殊情况时,需提前做出申请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6.计量器具流转管理
6.1.计量器具的配备由使用单位提出配备计划,报各部设备管理批准后,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审批流程。
6.2.计量器具的验收由各部设备管理与使用单位共同组织进行。设备完好,资料(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书、附件)齐全,方可入帐,发放,使用。
6.3.计量器具的封存和报废必须报各部设备管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启用封存的计量器具也要报各部设备管理同意后才能启封。封存、报废和启封需填制表格,并对相关计量器具贴相应标签,在台帐中注明状态。
7.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原则
7.1.在统一管理计量器具的基础上,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全公司计量器具划分为a、b、c三级并实施管理。根据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对我公司a级、b级、c级计量器具范围明确规定如下:
7.1.1.a级计量器具范围:我公司列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检定单位申请检定。
7.1.2.b级计量器具范围:用于公司内部贸易结算及内部经济核算的能源、物料管理的计量器具;用于产品质量检验及检验规范中所指定的计量器具;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控制回路的计量器具;精密测试中精度较高的计量器具、使用频繁量值易变的计量器具。列入b级管理范围的在连续运转装置上的计量器具,按设备大检修的自然周期安排检定。对生产装置上不可拆卸或拆卸易造成损坏的b级计量器具,应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判断或由使用人员认可,可以不进行周期检定。对列入b级管理范围的其它计量器具应根据国家检定规程的要求安排周期检定。
7.1.3.c级计量器具范围:低值易损性计量器具,固定安装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和一般工具类计量器具(如:玻璃器具、玻璃液体温度计、风压表、设备随机携带的电流表、电压表、直尺等)。列入c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安排检定。并根据使用情况实行有效期管理。
7.1.4.延长周期检定:对于非生产关键部位用于监测的计量器具、使用频率低的计量器具,以及性能稳定、耐用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控制在国家规定周期时间的2~4倍。
8.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处理办法
8.1.不合格计量检测设备是指:已经损坏;过载或误动作;工作不正常;示值超差;功能出现了可疑;超过了规定的确认间隔;封印完整性已被破坏。
8.2.不合格计量检测设备的处理
8.2.1.凡不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隔离存放。
8.2.2.查明不合格原因,先进行调整,仔细检查或修理,再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重新投入使用。
8.2.3.对不能调整或修复的计量检测设备,使用部门应视工作具体情况,对其计量检测设备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如降级、报废。计量检测设备降级或报废由使用单位填写相关审批表,上报各部设备管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8.2.4.价格低、数量大、易损坏的计量器具(如工业压力表等)的报废可不履行报废审批手续,使用部门应严格管理,以旧换新,做好更换(报废)记录,每季一次汇总,报各部设备管理备案,每年修改一次台帐。
8.2.5.对不合格计量检测设备的处理应及时做好记录,对降级、报废的审批手续要妥善保管并存档。
9.计量人员管理办法
9.1.计量检定人员按国家制定的检定员管理办法进行所从事检定项目的考核,合格者由单位主管部门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检定员证。执行国家、地方及部门校准规范的校准人员可参照检定人员考核发证办法取得校准人员证。自编校准规范以及用测试、校验、比对等方法确认计量特性的人员,可参照以上办法对人员进行考核,由公司确定相应的资格。
9.2.计量调试维护人员:对大型、精密、贵重检测设备的调试和维护人员通过考核取得资格证明。
9.3.计量员:通过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的人员。
9.4.计量管理人员:有某种学历或经过管理方面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
9.5.计量人员培训
9.5.1.所有计量人员应了解和掌握计量基础知识、计量确认体系所依据的国际标准,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计量确认体系的有关文件、程序等。
9.5.2.计量校准、调试、维护、操作人员,应掌握或了解相关的检测设备工作原理、结构、性能、使用和溯源方面知识。
9.5.3.计量管理人员:熟练掌握法制计量管理和科学计量管理基本知识,应熟悉本公司计量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检测设备配置和管理知识,了解先进计量管理方法。
9.5.4.各部设备管理负责制定计量人员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岗位审核后实施,将培训结果记录培训档案。并对计量人员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取消资格。
工装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酒店工服管理工作,确保酒店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制订本酒店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装
1、前台配装
冬季:蓝黑西装,白衬衣,小黑跟皮鞋(不准穿亮色鞋和休闲鞋)
夏季:t恤和黑蓝色一步裙,小跟黑皮鞋,头花。
2、工程保安:上衣黑蓝色夹克,黑蓝色裤子。
3、客房服务员冬季:米黄色上衣和深色裤子,小黑布鞋,头花。
夏季:t恤休闲裤,小黑布鞋,头花。
二、冬装管理
1、新入职的员工如无合体的工服,自行准备,等试用期过后,将由单位配装。
2、客房、工程、保安员工入职时到酒店领取各岗位统一制服,领用时工服如是旧的',员工离职时交回,如损坏或丢失,则按照工服折旧价格进行赔偿。工装发放时如果是酒店新购置的,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如不满一年,将会在离职时工资中扣除。
3、前台、管理人员须需进行量体裁衣,工服由酒店统一配发。员工在入职后每月在工资中扣除100元,扣完为止。如员在离职时,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酒店退还员工工装费用。如员工未做满一年,离职时工装自己带走,酒店不承担费用。
4、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时必须按要求着装。
二、夏装管理
所有员工在夏装发放起之日,做满三月后,工装将归个人所有,酒店承担该费用。如未满三个月离职个人将承担该工装费用。
工装管理制度3
房地产经纪公司员工工装管理规定
为规范、统一公司对外形象,公司为员工统一定制工作服装,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须统一使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负责提供统一工装,所有员工须身着工装并佩带统一标识上班或参加公司活动。未穿工装不得上班或参加公司活动,并罚款当事人每人每次50元。
二、公司员工须爱惜工装,随时保持工装的整洁。员工在外清洗工装应使用公休或倒休时间。
三、公司工装是公司统一对外形象的工作用具,属公司资产,所有权不在员工个人。员工离职时应将工装交回公司,如带走工装应按原价向公司进行补偿。
四、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工装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二条、职员着装、挂工牌管理办法: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2、男员工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衬衣不得挽起袖口,衬衣原则上每天清洗,领、袖口不能有污迹;女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穿吊带装、低胸衫、短裤、凉拖。
3、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戴挂工牌。如有损坏,重做费由个人承担,如丢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轻重处以制做费5倍以下的罚款。
4。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
5。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员工20元/人次、部门经理50元/人次。
6。所有员工大型集会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第三条、工服使用期限
1、工服的使用期限定为两年。
2、工装及配饰的.费用由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0%,工装归个人所有。个人承担部分划分为12个月,由企业给予员工以工装补贴形式发放。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包括员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企业将停止工装补贴部分,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3、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80%的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
第四条、除清洗、修补外,工作服不得带出公司。
第五条、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如损坏严重,则员工必须自己付钱重新订做。
第六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作服颜色相同或式样不同的服装。
第七条、员工领取工服一律填写工服申领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第九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工装管理制度5
(一)工作服的发放:
1、人一套。
2、使用年限:春秋、冬装及大衣等工装使用年限为二年,礼宾、保洁、工程人员等一线岗位的夏季工装使用年限为一年。数量:原则上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秋、夏季各两套,冬季大衣每人1件。
2、建立管理台帐,实行工服卡制,卡上标明员工的姓名、性别、部门、岗位、编号、工作服的价值和领用时间等。
(二)工作服着装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
3、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4、工作服的换洗根据不同的级别、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区别对待。具体规定如下:
(1)管家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2)礼宾员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3)冬季大衣每年4次的'统一干洗。
(三)新工作服制作常规时间规定:
1、夏装在3月份定样、量体裁衣,5月1日前制作到位。
2、春秋装在7月份定样、量体裁衣,10月1日前制作到位。
3、冬季大衣在9月定样、量体裁衣,11月1日前制作到位。
4、北方地区根据当地气候调整,确保员工换季服务到位。
(四)、工作服换装时间根据公司通知执行。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确认。
工装管理制度6
一、为了提升员工服务品质,展示良好的服务形象
加强公司工装管理工作,根据标准化要求,经分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服管理制度
二、发放范围
xx项目工作人员
三、发放标准
夏装一套(含短袖衬衣2件,女士含裙子1条); 春秋季长袖衬衣2件;
冬装1套(西服上衣、西裤)
注:以上服装使用期限1年,具体款式、面料由银雁公司、中行共同协商。
四、离职人员工装折旧标准
如遇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按下列规定执行
1、入职3个月以内,需支付工装费用的70%;
2、入职4个月至6个月,需支付工装费用的50%;
3、入职7个月至9个月,需支付工装费用的'30%;
4、入职10个月至12个月,需支付工装费用的10%;
5、员工离职前需将工装完好无损的归还公司,并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如有丢失应照价赔偿。
6、工装费用以离职前实际领用工装计算。
五、注意事项
1、员工必须爱惜工装,未得到公司允许不许擅自更改工服(修改裤脚长短除外);
2、员工不许将服装转借他人使用;
3、员工入职时需签订《工服使用责任书》(详见附件)。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工装管理制度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定义、分类、管理与使用、安装与拆除、维修和检验、评价检查标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消防设施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本标准中安全设施的概念是广义的,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及在发生事故时用于救援而安装、配备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和器械、装置等。
3.2.消防设施是指能够使人员免受火灾事故的伤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和防止火灾事故蔓延等的所有设施。
4.管理职责
4.1.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继电保护装置、避雷装置,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等均由设备所在部门全面负责管理和维修。
4.2.凡生产区域中有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等,均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加强管理和维护,设备所在部门负责对损坏设施的维修。
4.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台帐,日常巡检、维护等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设施分类
5.1.1.检测设施:包括压力计、真空计、温度计、分析仪器、气体检测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及超限报警装置等;
5.1.2.泄压设施: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放空阀、回流阀、减压阀、放空管等;
5.1.3.防止火灾蔓延设施:包括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水幕等;
5.1.4.紧急处理设施:包括紧急切断电源、紧急切断阀、紧急分流、紧急排放、紧急冷却、紧急通入惰性气体、仪表联锁等装置;
5.1.5.组份控制设施:包括气体、液体物料组份控制装置、反应原料配比控制装置以及防止助燃物混入、掺入惰性气体等装置;
5.1.6.防护设施:包括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装置、限速装置、电器过载保护装置、防静电装置、防雷装置、防噪声装置、防暑降温装置、通风除尘排毒装置、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装置、防护装备等;
5.1.7.灭火设施:包括自动水喷淋装置、墙壁消火栓、地下消火栓、半固定泡沫灭火装置、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高压水枪、水炮装置等。
5.2.管理与使用
5.2.1.各类安全、消防设施,要与生产设备等同看待,使用单位要设专人负责管理。
5.2.2.岗位操作人员,要懂得本岗位安全、消防设施的结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5.2.3.安全、消防设施,必须与主机同时投运,发生故障,应立刻组织检修,使其恢复正常。
5.3.安装与拆除
5.3.1.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配备安全、消防设施。
5.3.2.新设计或经过改造的安全、消防设施,必须经消防部门审核及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3.3.选用新型的安全、消防设施,必须通过技术鉴定方可使用。
5.3.4.安全、消防设施不准随意挪用、废置和拆除。
5.3.5.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拆除或报废安全、消防设施时,需提出申请经安全环保部上报市消防部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拆除。
5.4.维修和校验
5.4.1.各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对安全、消防设施的校验(检验)维修保养具体负责。
5.4.2.各部门设备管理对安全设施均要建立档案;随同主机纳入设备升级进行考核,编入设备检修计划,按有关规程进行维修、校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校验(检验)结果记入档案。
5.4.3.破坏性、消耗性安全、消防设施(如爆破片等)动作后,要及时安装、补充使其恢复正常状态。
5.4.4.安全、消防设施,除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使用消防设施前需向设备所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申请。
5.4.5.工艺、设备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时,使用单位必须将安全、消防设施作相应调整,需提出申请经安全环保部上报市消防部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动。
5.5.评价检查标准
5.5.1.检测设施
5.5.1.1.压力表、真空计、温度计
5.5.1.1.1.应根据被测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及工作条件正确选型;
5.5.1.1.2.精度等级满足要求;
5.5.1.1.3.量程满足工艺要求,日常检查无超程、无不回零等问题;
5.5.1.1.4.仪表指示正确无误,误差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5.5.1.1.5.安装正确,便于观察;
5.5.1.1.6.有定期校验记录;
5.5.1.1.7.导压管、阀门、接头、表壳体密封良好,无泄漏;
5.5.1.1.8.必须设置上下警界线(可移动的玻璃罩,警界线必须贴在表盘上)。
5.5.1.2.液位计
5.5.1.2.1.安装位置正确、便于观察;
5.5.1.2.2.液位显示清晰,无假液位;
5.5.1.2.3.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限位的明显标志;
5.5.1.2.4.液位计无泄漏;
5.5.1.2.5.易破损或损坏后可能伤人的,应有防护装置,但不能影响观察。
5.5.1.3.分析仪器
5.5.1.3.1.检测器完好,无泄漏;
5.5.1.3.2.防爆区内仪表用防爆开关,用安全电压传输信号,仪表用防爆型;
5.5.1.3.3.控制室仪表电源和输出有防雷设施和可靠接地;
5.5.1.3.4.“微特”电机转动平稳、无振动,启动良好;
5.5.1.3.5.标准气瓶安装可靠、不漏、减压正常;
5.5.1.3.6.零点、量程的校验,按规程和规定时间进行;
5.5.1.3.7.可燃气报警器取样点不准污染,要用专门仪表标样校正;
5.5.1.3.8.工业色谱的信息处理器外形完整、清洁、无缺件,工作正常。
5.5.1.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5.5.1.4.1.产品必须是消防部消防局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厂家生产的,且适用检测介质,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国产和进口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检测中心检测合格证书;
5.5.1.4.2.安装时应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安装位置合理;
5.5.1.4.3.多点报警器,必须具有准确识别各路报警状态的性能;
5.5.1.4.4.报警值设定合理;
5.5.1.4.5.报警器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100%;
5.5.1.4.6.探测器内不得吸入可燃液体或进水;
5.5.1.4.7.定期对过滤芯和吸入口的过滤网用甲苯或酒精清洗,以保护通气性能良好;
5.5.1.4.8.防爆结构,不允许随便拆卸及松动螺丝,更不允许在现场拆卸;
5.5.1.4.9.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每年应进行一次校验。
5.5.1.5.超限报警联锁装置
5.5.1.5.1.工作电压、气源压力、开关工作电流、继电器负载、电压功率符合技术指标;
5.5.1.5.2.露天装置要有防雨措施;
5.5.1.5.3.与联锁有关的继电器、端子排等应有醒目的标志;
5.5.1.5.4.联锁仪表安装位置(特别是修改、变动后)必须与图纸标号一致;
5.5.1.5.5.运行中的联锁及重要仪表急需修理时,要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临时作业票,由仪表和工艺负责人签字并有安全措施;
5.5.1.5.6.报警设定值准确;
5.5.1.5.7.延时报警线路、延时时间准确;
5.5.1.5.8.声光报警系统反应灵敏。
5.5.2.泄压设施
5.5.2.1.安全阀
5.5.2.1.1.安装符合规定要求;
5.5.2.1.2.安全阀定压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且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容器设计压力;
5.5.2.1.3.安全阀排放量大于工艺所需的安全泄放量;
5.5.2.1.4.动作灵敏、可靠无泄漏;
5.5.2.1.5.安全阀校验应送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测整定。
5.5.2.1.6.安全阀与设备间的隔离阀应全开;
5.5.2.1.7.运行、检修、试验技术资料齐全。
5.5.2.2.爆破片
5.5.2.2.1.必须根据压力、温度、材质选用计算公式,计算爆破片厚度,合理进行选择;
5.5.2.2.2.爆破片的表面要平整、光洁、无划痕、结疤、纹裂、凹坑、气孔等缺陷,厚度必须均匀;
5.5.2.2.3.爆破片安装要可靠,夹持器和垫片表面不得有油污,夹紧螺栓应上紧,防止膜片受压后滑脱;
5.5.2.2.4.爆破片与设备间的隔断阀在运行中应全开;
5.5.2.2.5.爆破片更换要求具体执行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5.5.2.2.6.运行中的爆破片的连接处应无泄漏。
5.5.2.3.呼吸阀
5.5.2.3.1.检查呼吸阀无堵塞、开关自如;
5.5.2.3.2.开关设定压力恒定不变;
5.5.2.3.3.有定期检查,具体执行有关《常压储罐呼吸阀使用管理规定》。
5.5.2.4.减压阀
5.5.2.4.1.根据接触介质正确选择减压阀的材质;
5.5.2.4.2.使用过程中要加强检查,保证阀体各部件灵活好用,无堵塞、无锈蚀,并有压力检测记录。
5.5.3.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5.5.3.1.阻火器
5.5.3.1.1.根据作业场所合理选择阻火器的形式、材质;
5.5.3.1.2.要经常检修、清扫,保证阻火器无结垢、堵塞、损坏现象;
5.5.3.1.3.阻火器内及连接处的垫片不得使用动物或植物纤维;
5.5.3.2.防火堤
5.5.3.2.1.防火堤高度为0.5-1.6米;
5.5.3.2.2.防火堤的容量必须为罐区内最大贮罐贮量的110%以上;
5.5.3.2.3.在防火堤周围要有足够空地;
5.5.3.2.4.防火堤构造能承受自重、液体静压力、地震的影响;
5.5.3.2.5.防火堤的穿墙孔应用非燃材料封堵。
5.5.3.3.水幕
5.5.3.3.1.其有效宽度不小于6米;
5.5.3.3.2.供水强度、水幕喷头,每组水幕系统的安装喷头数,应按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5.5.3.3.3.与其他消防设施共用一个给水网时,应保证用水量不能互相影响;
5.5.3.3.4.每个水幕喷头布置不应小于3排;
5.5.3.3.5.应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对水幕喷头进行检查、清扫,保证喷头无堵塞、无腐蚀、无漏水;
5.5.3.3.6.水幕上部和下部不应有可燃构件及可燃物。
5.5.4.紧急处理设施
5.5.4.1.保证阀门开关灵活、无泄漏,电气信号传输线路通畅无干扰;
5.5.4.2.运行中紧急处理装置急需修理时,要联锁保护系统临时作业票,由仪表和工艺负责人员签字并有安全措施。
5.5.5.防护设施
5.5.5.1.防雷装置
5.5.5.1.1.应在每年雷雨季节前作定期检查和测试;
5.5.5.1.2.各处明装导体无因锈蚀或机械损伤而折断的情况,如发现锈蚀在30%以上则必须及时更换;
5.5.5.1.3.接闪器无因接受雷击后而发生熔化或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纹、碰伤等情况,并定期作预防性试验和检查;
5.5.5.1.4.断接卡子无接触不良情况;
5.5.5.1.5.测量全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如发现接地电阻有很大变化,应对接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5.5.5.1.6.接地引线距地面2米至地下0.3米原保护管无损坏;
5.5.5.1.7.避雷器接地引下线应采用焊接,其原钢直径不小于10毫米,扁钢截面积不小于80平方毫米;
5.5.5.1.8.独立避雷杆的杆塔、架空避雷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5.5.5.2.通风机
5.5.5.2.1.根据排送气体的性质及选择特性曲线图来选择通风机的类型;
5.5.5.2.2.通风机要牢固地安装在坚实基础上,电机和通风机要安装在同一底座或同一个基础上;
5.5.5.2.3.在安装通风机时,要按施工图和有关规程校正叶片的轴向间距;
5.5.5.2.4.通风机主轴和电机机轴的同轴度不大于0.05毫米,联轴器两端面平行度应小于0.1毫米;
5.5.5.2.5.通风机连接的风道重量不能加在风壳上,需另设支撑。
5.5.5.3.电气过载保护装置
5.5.5.3.1.熔断器、脱扣器要保证其材质正确,灵活好用,必要时要做性能试验;
5.5.5.3.2.电气过载保护装置接地要正确,有电路图且与实际相符;
5.5.5.4.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5.5.5.4.1.必须选用定型检验合格产品;
5.5.5.4.2.使用电源的装置,在装置上不得装设可切断电源的开关;
5.5.5.4.3.电气型装置应具抗干扰措施;
5.5.5.4.4.装置的任何部件安装于起重机械承载系统中时,其强度裕量不得小于该系统中承载零部件的强度裕量;
5.5.5.4.5.装置所用材料应具有足够强度和耐久性,连接件应有防松动措施,金属件应作防腐处理;
5.5.5.4.6.装置在规定使用条件下,累积工作3000小时,不得出现故障;
5.5.5.4.7.电气型装置动作误差不能超过±3%,机械型装置动作误差不能超过±5%;
5.5.5.4.8.按起重机安全检验调整周期对其进行检查调整和维护保养。
5.5.5.5.防静电装置
5.5.5.5.1.所有防静电设施、测试仪表要定期检查维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5.5.5.5.2.防火防爆区设备、贮存输送易燃物质的设备应采用防静电接地,接地电阻每年测试二次,以保证低于10欧姆;
5.5.5.5.3.防静电设施中有连接件时,应采用跨接接地;
5.5.5.5.4.防静电接地不应与第一类防雷系统的独立避雷针的接地体相接;
5.5.5.5.5.暗敷设的静电接地网应留不少于两处的静电接地测试卡;
5.5.5.5.6.汽车槽车和装卸站应设专用接地线。
5.5.5.6.救生柜
5.5.5.6.1.设置地点便于取用、干燥清洁;
5.5.5.6.2.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与岗位相适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器具;
5.5.5.6.3.防毒面具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厂家生产的产品、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
5.5.5.6.4.救生柜可用铅封,不能上锁。
5.5.6.灭火设施
5.5.6.1.室内消火栓
5.5.6.1.1.箱内清洁无杂物;
5.5.6.1.2.水栓、水带齐全良好;
5.5.6.1.3.水源压力保证水枪的10米充实水柱;
5.5.6.1.4.布置数量应保证充实水柱同时可达到室内任何部位。
5.5.6.1.5.消火栓接口应与墙面垂直。
5.5.6.2.室外消火栓
5.5.6.2.1.无滴漏;
5.5.6.2.2.水压正常(常压不低于0.8mpa,高压不低于1.2mpa);
5.5.6.2.3.室外消火栓有地上和地下式两种,地下消火栓应设有明显标志;
5.5.6.2.4.泄水设施应完整好用;
5.5.6.2.5.15米内严禁堆放杂物;
5.5.6.2.6.入冬前要做好防冻保温工作和泄排水工作。
5.5.6.3.消防水炮
5.5.6.3.1.完好无泄漏;
5.5.6.3.2.水炮管完好、无堵塞;
5.5.6.3.3.阀门及转向齿轮灵活、润滑无锈蚀;
5.5.6.3.4.水源正常、水压不低于0.8mpa;
5.5.6.3.5.入冬前要做好防冻保温和泄排水工作。
5.5.6.4.固定、半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
5.5.6.4.1.泡沫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压力储罐、泡沫产生器、阀门、管道等系统组件,必须具有国家检测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
5.5.6.4.2.泡沫液的储存温度应为0-40℃,且宜储存在通风干燥的房间或敞棚内。定期对泡沫液进行检查,泡沫液过有效期后,应每年检测一次,以确保泡沫液不失效;
5.5.6.4.3.管道外壁应进行防腐处理,其法兰连接处应采用石棉橡胶垫片;
5.5.6.4.4.泡沫产生的滤网应定期清除杂物,以确保空气通道畅通;
5.5.6.4.5.定期启动运转检查阀门应保证启闭灵活可靠,管道每年应冲洗一次,清除管道内锈屑和杂物;
5.5.6.4.6.定期检查泡沫液泵,以保证正常运转;
5.5.6.4.7.泡沫产生器各部件齐全完好,装配位置正确,泡沫产生器内无杂物;
5.5.6.4.8.每年对泡沫产生器涂刷一次防水油漆;
5.5.6.4.9.比例混合器进、出方向安装正确;
5.5.6.4.10.比例混合器指示牌所指泡沫量指数与控制孔的口径相对应;
5.5.6.4.11.每月必须启动消防泵运行一次,阀门也应经常开启,保证灵活好用;
5.5.6.4.12.使用后,要把灭火装置各部件用清水冲洗干净,以防锈蚀或堵塞;
5.5.6.4.13.出水接口必须连接在负压管路上;
5.5.6.4.14.连接胶管避免过于弯曲或被重物碰压,以免折裂;
5.5.6.4.15.泡沫管线上的泄水阀门要灵活好用,入冬前要检查、泄水一次。
5.5.6.5.喷水灭火装置
5.5.6.5.1.喷水灭火装置的管道系统要定期清洗,喷头灰尘定期吹扫、阀门应定期检查,时间为每年一次;
5.5.6.5.2.喷水灭火装置的泄水设施要完整好用,入冬前要检查一次;
5.5.6.6.干粉灭火装置
5.5.6.6.1.干粉灭火剂应储存在通阴凉、干燥处,储存温度最高不得高于40℃,最好不要超过40℃;
5.5.6.6.2.定期检查干粉管路、气体管道是否有损坏、腐蚀等现象,以免出现漏气,影响系统喷射。检查干粉罐的附属部件是否工作正常,如安全阀、进气阀、出口阀等是否灵活自如;
5.5.6.6.3.定期检查动力气瓶的压力数值是否在规定数值范围内;
5.5.6.6.4.动力气瓶组一般2-3年要拆下来称重,检查是否漏气;
5.5.6.6.5.干粉药剂一般2-3年打开干粉罐的装粉盖,检查干粉灭火剂是否结块,如果结块或性能不合格,立即更换。
5.5.6.7.灭火器
5.5.6.7.1.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取用方便的地方,环境温度在-5℃-45℃为好。每年在充装之前或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再次充装使用;
5.5.6.7.2.经常擦洗灭火器外壳灰尘,并检查喷嘴是否堵塞,重量有无明显减轻。如重量明显减轻,说明内部灭火剂已漏失,则应维修;
5.5.6.7.3.应根据灭火种类、场所、环境、温度选择适当的灭火器;
5.5.6.8.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5.5.6.8.1.根据火灾的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
5.5.6.8.2.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容量不宜小于保护范围内探测区域总数;
6.消防泵及消防炮塔、消火栓
每月运转一次,具体时间:第一台每月1日;第二台每月10日;第三台每月20日;苯乙烯部生产部负责启动消防泵。在启动消防泵前须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化工仓储部码头操作人员打开消防炮塔,调度室再通知苯乙烯部生产部操作人员开启消防泵,消防泵每次运行5-15分钟停止。
工装管理制度8
1、目的和目标
1.1目的
对设备、工装进行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等活动进行控制,确保设备、工装处于完好状态,并满足工艺技术、产品质量的要求,
1.2目标
设备、工装完好率100%、事故出现率为0,关键设备、工装的cmk≥1.67。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设备/工装的选型(设计)、外购、加工(外协加工)进厂验收、安装、调试、移交、日常维护与保养、预防/预测性维修、封存、报废及其备件的管理控制。
3、引用标准与术语
3.1引用标准
本程序采用gb/t18305-20xx(idtiso/ts16949:20xx)、gb/t19001-20xx(idtiso9001:20xx)确立的术语和定义。
3.2应急计划:组织制定的书面文件,确保在如公用设施中断、劳动力短缺,关键设备故障和使用中退货等紧急情况下满足顾客要求。
3.3“四大标准”:维修技术标准、设备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作业标准
4、过程指标
设备综合利用率=设备实际利用时间/需要利用时间×100%
监控部门:生产部
监控频度:每半年一次
5、职责
5.1技术部负责提出设备、工装的技术要求或设计;进行设备的选型、选点,并组织设备、工装的进厂安装、调试、验收,负责建立、健全设备、工装的档案、资料;负责维修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5.2采购部负责采购、外委制造;
5.3设备、工装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设备、工装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5.5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6、工作程序
6.1设备、工装需求策划
6.1.1新产品、过程所用检测器具的策划:apqp小组根掘《工厂、设施、设备策划控制程序》及《先期质量策划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对所需的设备、工装进行策划,提出《设备、工装需求清单》;
6.1.2已有过程、产品所增加设备工装的策划:过程评估小组、使用部门根扔:过程改进及产量要求,对所需的设备、工装进行策划,填写《设备、工装需求清单》。
6.2选型、采购
6.2.1采购部收集适合5.1.2所述要求的设备的相关信息及资料,提交技术部、生产部;
6.2.2生产部组织技术部、使用部门、财务部、采购部根据采购部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选型、选点,并制定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6.2.3生产部根据选型结果填写《设备请购单》,经主管副总审孩、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采购部负责与厂商签订合同采购进而进行采购。
6.3设备、工装的安装、调试、验收
6.3.1设备或外委加工工装到厂后,采购部及时通知综合部部,并将设备放在指定地点;
6.3.2设备的开箱:由综合部会同使用部门、采购部共同开箱验收,按装箱单逐一验收清点,检查合格证、说明书、零配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全,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完好,填写《设备进厂开箱验收单》,严禁擅自开箱。设备的附件、专用工具由使用部门保管;备件、易损件由综合部移交仓库统一保管,技术资料、说明书原件由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归档。开箱过程所发现的问题由采购部及时与厂商联系解决;
6.3.3设备的安装: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安装或联系外单位安装:如合同规定由厂商安装的按合同执行;
6.3.4验收:安装后,综合部组织技术部、质保部、采购部、使用部门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制定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进行清洗、检查、调试、空运转、负荷实验、试生产、精度检验等技术状况的检查与验收,填写《设备调试记录》,合格后填写《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证明书》交付设备使用部门;
6.3.5已验收为不合格的设备、工装,一律不得验收、移交生产,并由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不合格的设备、工装做出处理意见,对于价值超万元以上的设备、工装,应形成报告,报总经理;
6.3.6对本公司内自制的设备、工装,综合部根据使用技术要求负责设计,并以各级责任签字批准后,交生产部组织加工制造;加工完成后,由技术部参照6.3.4组织验收,逐项检定,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部门试用,并报综合部行政办公室备案。
6.4作业指导书编制与培训
6.4.1技术部对每台设备编制设备操作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确定设备的操作、设定、保及及预测性维护方法;
6.4.2综合部行政办公室组织对设备操作人员的进行培训。
6.5设备、工装使用、维护(修)、保养
6.5.1设备、工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或有相关专业知识,经考核合格后,取得设备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6.5.2设备(含工装)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及操作指导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同时在《设备点检表》上做好记录;
6.5.3对关键设备(工装)实行定人、定机操作、维护及保养。各使用部门按行政办公室的规定进行预测性维护保养;
6.5.4技术部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上旬编制全公司设备大检查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会同各部门领导进行检查,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6.5.5技术部于每年1月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6.5.6技术部根据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设备运行情况、日常检查中的问题及设备的维修记录,在每月18日前编制下月的《设备、工装预检修计划》,经生产部协调后,由维修人员按计划执行,并在《设备、工装维修保养记录》上记录。
6.6设备、工装封存管理
6.6.1凡列为封存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工装启用、封存审批单》,经生产部审核(行政办公室备案),报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经批准封存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并负责日常的维护和保管工作,行政办公室列入大检查计划进行检查;
6.6.2经封存的设备、工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启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封存设备、工装上的配件拆件使用。
6.6.3当需要启用封存设备、工装时,由使用部门申请,经生产部审核,报主管副总审批准。设备启封时,由使用部门配合技术部进行清洗、除油、试运行,证明性能良好后,方可交付使用;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财务部提取资产折旧。
6.7.1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技术部会同财务部、生产部及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作出报告,填写《设备报废审批单》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技术部及时将《设备报废审批单》转交给财务部;
6.7.2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工装,需要更换、更新,或按技术方案需增购的设备按6.1执行。
6.8设备、工装的事故及处理
6.8.1设备、工装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严重影响使用效能的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发生后,操作者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部门负责人;
6.8.2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事故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将分析处理结果报综合部;
6.8.3重大事故,使用部门应立即报综合部,并保护现场,技术部与使用部门处同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
6.9设备的日常维修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操作者应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以电话或口头方式),设备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维修,设备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主管审批后,交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结束且设备正常运转后,方可正常使用
6.10备件、易损件管理
6.10.1技术部根据设备的特性和使用条件,编制《备件、易损件清单》,确定最低库存量,将清单交库房;
6.10.2库房管理备件和易损件,当库存量少于最低库指标时,提出采购计划交采购部采购。
6.11设备、工装的标识
6.11.1设备、工装在验收正式交付生产使用部门后,技术部负责进行分类编号,填写《设备台账》、《工装模具台帐》,标出重点、一般设备,作为设备数量及变化情况的总台账;
6.11.2制定设备(工装)统一编号标牌,并固定在商标附近的明显处,对重点设备还应有“重点”字样;
6.11.3设备(工装)台账及标牌,不得涂改或丢失,设备(工装)统一编号不得重复、挪换或交替;
6.11.4对工装及工具,应按图纸要求给予编号标识,并根据实际所处情况予以状态标识(在用、维修、报废)。
6.12设备资料
6.12.1设备的备件及图纸的管理
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6.12.2设备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7、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7.1相关的文件
7.1.1设备、工装管理制度7.1.2工装计划保养规定
7.1.3新设计工装验证制度7.1.4设备、工装事故管理条例
7.2相关的记录
7.2.1设备、工装需求清单7.2.2设备、工装请购单
7.2.3设备、工装进厂验收单7.2.4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证明书
7.2.5设备、工装调试记录7.2.6备件、易损件清单
7.2.7设备台帐7.2.8工装模具台帐
7.2.9特殊、重点、一般设备明细表
7.2.10闲置设备台帐
7.2.11设备点检表7.2.12设备定期检查记录表
7.2.13设备故障分析处理单7.2.14设备能力调查记录
7.2.15设备能力测定原始记录7.2.16预测、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
7.2.17设备故障登记台帐7.2.18设备故障统计分析
7.2.19设备、工装启用、封存审批单
7.2.20设备、工装维修保养记录7.2.21设备报废审批单
7.2.22设备事故报告单7.2.23设备维修申请单
7.2.24工装更改申请单7.2.25工装状况卡
工装管理制度9
1、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应参加新建、改扩建生产装置的仪表的选型验收、开工投运的`全过程。
2、 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有关的仪表安装标准、技术规范进行。
3、 工程存在的问题,必须在交接前处理完毕,不得留有施工尾项。交接时应有严格的交接验收手续。仪表、附件、备品、工具、仪器、资料要齐全,否则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有权拒绝验收。
4、 仪表交接验收资料包括:
a.装置的仪表自控设计图纸、仪表、供电、信号系统接线竣工图、仪表安装配线图等;
b.设计修改核定单;
c.节流装置、调节阀等的计算书;
d.全部仪表的单机校验、联校记录,报警联锁系统实际试验单、电缆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
e.全部仪表使用说明书、复杂控制系统说明书及其它资料;
f.仪表合格证书;
g.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h.高温高压管道与管件材质合格证书;
i.工程交接证书等。
5、 新建装置应按公司的规定标准,至少提前半年配备仪表专业人员,安排理论与实际的技术培训。
6、新投产的装置应及时配备必须的测试仪器、备品、配件等。
工装管理制度10
1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xx公司综合统计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公司综合统计工作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
3管理职责
3.1公司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负责协调组织公司的统计盘点与核算工作;负责制定公司综合统计管理规定及报表制度;负责制定各项消耗定额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核算方法,对各装置的执行情况负有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的管理责任;负责公司盘点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对公司统计数据的准确负责;负责公司统计信息的发布;负责组织完成各级统计机构下达的各项统计工作;负责对各装置盘点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查与考核。
3.2各装置专兼职统计员负责协调组织所在装置的统计盘点与核算工作;负责按规定完成“日对量、月盘点”数据的录入与汇总;负责填报所在装置各种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按规定完成所在装置统计盘点报表的.审核与统计核算工作,对数据的真实、准确负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盘点时间与核算频次
4.1.1公司统一盘点时点为早8:00时;统计核算为月核算,每月第一天对上月进行月核算。月核算原则上逢节假日不顺延。如有特殊情况,按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4.1.2月核算:各装置应于核算当日14:00时前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及收付双方的对量确认工作,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应于核算隔日17:00时前完成公司全部盘点数据的录入情况检查与汇总并封帐。
4.2盘点内容
4.2.1各生产装置:原料、燃料、动力能源(水、电、蒸汽、工业风、氮气、天然气)和水处理剂、助剂的接收量及加工消耗量;产品、协议品、副产品、废品的产量及交付量;原料、燃料、产品、在制品、协议品和水处理剂、助剂的装置库存量。
4.2.2化工仓储部:公司外购原料、燃料、部分水处理剂和助剂的实际进厂数量、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算数量;产品、协议品的实际出厂数量、出库量、入库量、结算量;收库产品的库存量。
4.2.3生产技术部能源管理:公司与天然气公司等双良集团公司外部的特一级计量盘点数据,与集团公司热电厂等的双良集团公司内部的一级计量盘点数据。
4.3月核算数据的传递与管理
4.3.1各装置于核算日早8:00时对本装置所属储罐、仓库中的存货进行盘点,装置之间进行收付对量确认后,装置统计人员应于当日14:00时前将所属产品流向与罐存以及各类物资的盘点数据录入完成,并将经报表人及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纸介质统计报表报送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作为统计核算的依据存档。
4.3.2化工仓储部统计人员要与开票员、计量员、地磅员、市场营运部等进行报告期内外购原料、燃料、水处理剂、助剂接收量的核对,以及报告期内产品、协议品出库量的核对,确保erp系统出入库数据的正确性。装置统计人员应于当日14:00时前将所属产品流向与罐存以及各类物资《统计盘点台账》的盘点数据录入完成,并将经报表人及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纸介质统计报表报送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作为统计核算的依据存档。
4.3.3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综合统计员应在核算隔日17:00时前完成公司基础数据的核定与汇总工作;审核储运装置的苯、乙烯送苯乙烯装置的量;审核erp系统盘点期间是否正确;将产品、原料的盘盈、亏量输入erp系统;检查erp系统所有入出库发生单是否审核;检查统计报表与erp系统数据是否完全一致等工作,并将完整统计报表(包括电子版)报送财务部用于核算数据的核定;同时要做好各类基础资料的存档保存工作。
4.3.4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综合统计员应于每月5日前发布公司统计信息快报,按照各级统计机构的要求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
4.3.5公司各部门对有关统计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无权擅自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无权对公司外提供任何统计数据,公司各专业部门可代表公司对外提供的统计数据,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审核有关指标并签字、存档后,方可报出,确保全公司报出统计数据在同一基准下数据一致。
4.4调整维护
4.4.1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与完整,如有装置存在产品的增加,物料走向改变,成本核算变更,技术指标算法变更等情况,相关部门要在实施前10天报知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综合统计员要在实施前协调变更相关盘点核算报表的调整工作。
4.4.2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统计盘点报表制度的调整和更改,如需要调整,要提前与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综合统计员进行沟通协商,保证同步调整。
5检查与考核
5.1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负责公司统计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5.2考核标准
5.2.1装置统计工作责任人不明确,追究装置主管责任。
5.2.2装置基础资料保存不完整--票据、记录不全、无责任人签字等,追究装置主管责任。
5.2.3统计报表迟报、漏报、改报或错报并对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工装管理制度11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工艺装备和工位器具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其精度符合工艺,满足生产质量要求。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工艺装备、工位器具(模具、夹具等)的管理。
2.职责
2.1技术部负责工装、工位器具的设计工作。
2.2生产部负责工装、工位器具的制作和管理工作。
2.3质检部协助工装、工位器具的验证。
2.4使用车间负责工装、工位器具的日常保养工作。
3.工作程序
3.1操作工应熟悉所使用的工装、工位器具要领及日常保养方法,严禁违章操作。
3.2公司内的工装、工位器具不准外借,若外借须公司领导批准。
3.3长期闲置又不报废的'工装、工位器具,使用部门应报告生产部核实后,标上“待处理”标识牌。检修中的工装、工位器具挂“停机待检”牌,报废工装、工位器具挂“报废”牌进行标识。
3.4生产现场所使用良好的工装、工位器具不作标识。
4.工装、工位器具的保养和维修
4.1使用者负责日常保养,生产部须不定期核查保养状况。
4.2在保养和/或操作过程中发现工装和工位器具须维修时,依以下原则办理:
4.2.1对于小零件的维护、更换由使用车间修理或申购;
4.2.2对于低价值的工装、工位器具,一般只作日常保养,随坏随修;
4.2.3对于高价值的工装、工位器具,应按《设备管理制度》进行保养和维修;
4.3工装、工位器具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应申请报废;
4.4在净化车间内使用的工装、工位器具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5.相关文件
5.1《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5.2《基础设施维护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模具清单》
6.2《工位器具(设备)消毒录表》
6.3《消毒液配制原始记录》
工装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美誉度,对工装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实施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工装的制作、发放、登记、检查、折旧等手续办理。安排专人对工装制作、领用、折旧扣款、库存等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并于每年年底对当年工装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纠正本部门员工着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并配合行政部进行着装规范的检查。
四、工装种类及配发数量
工装分为:夏装和秋冬装两种,每种工装配发一套。
五、工装制作
1、工装的面料、颜色、款式由公司统一标准,后期延续性制作时按标准进行,如更换款式布料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工装每两年更换一次,由行政部负责统计使用工装两年的人员名单,在换季时按公司规定款式面料进行制作。
3、员工配发的工装发生丢失、损坏的,在交纳工装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六、工装领用
1、工装制作完毕后,行政部工装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后通知各部门相关人员领用。对不合体的应及时让厂家登记整改,并做好记录,整改周期为接整改员工通知后三十个工作日完成。
2、领用时需填写《工装领用登记表》,表上应注明日期、领用人、领用工装类别(秋冬装、夏装)、款式、数量等。
3、新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予领用工装,可根据公司工装的颜色、款式等自行解决。
七、备用工装管理
1、行政部做好备用工装的管理工作。
2、行政部应做好备用服装的补充工作,在当季工装少于4套时应及时制作,以备使用。
3、备用工装应入库妥善保管,注意防虫防潮污染,保证能随时使用。
八、着工装要求
1、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着装要求:
3、着工装时,应搭配与工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不得穿拖鞋、凉拖和旅游鞋,或不穿袜子。
4、着工装时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的佩带位置为胸前正中。
5、工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
6、着工装严禁挽袖及卷裤腿,着西装时应系上两个扣,夏季工装着上衣时,男员工衬衣下摆应扎于腰带内,女员工不宜化浓妆,佩戴过多的'首饰,裙装最好配过膝长袜,男员工应勤理发、勤剃胡须。
7、着工装时,上衣外兜不得放多余物品,特别是衬衣外兜不得放物品,以保持良好着装形象。
8、除休息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工装,在下班期间或娱乐场所员工不得着公司工装。
9、员工在参加体力劳动时,可视情况不穿工装或穿生产工装。
九、员工着装检查
1、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由行政部随时检查,定期检查为隔周检查一次。
2、检查时,检查人当时记录检查出现的问题,并由当事人在《员工着装规范检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对检查记录做出汇总(定期和平时检查的综合),于周一公布检查结果。
4、检查标准如下:
(1)工作期间未穿工装者扣20元。
(2)公司正式场合(会议、发布会等)未穿工装者扣50元。
(3)衣服破损、有污渍、掉扣者扣10元。
(4)卷袖、挽裤腿者扣10元。
(5)没系领带者扣5元。
(6)衬衣未扎进裤腰者扣5元。
(7)衣服不系扣子敞怀者扣5元。
(8)未佩戴工作牌者扣10元。
(9)扣款由行政部每月汇总于每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由人力资源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十、工装折旧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员工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两年者,员工辞职(辞退)时,收取服装费用标准为:实际费用/规定使用年限(月)×使用年限。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4、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的,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工作服成本价/套,工作牌20元/个)。
十一、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行政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计入当月绩效考核成绩;
十二、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4、4张一寸照片
5、部分职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试用期员工还须须准备房产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行政手续
1、试用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向试用期人员发放办公相关用品。
2、发放工作牌,办理考勤卡。
3、试用期人员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
4、将试用期人员带入用人部门。
四、用人部门指引
1、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是“入职指引人”。
2、带领试用期员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向其介绍今后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的部门及员工,同时介绍公司内公共场所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洗手间等。
3、与试用期员工进入面谈,商讨入职后的工作安排,并向试用期员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职务,岗位职责等。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时遇到的实际问题。
4、教会试用期员工使用生产工具或办公用具。
5、公司有活动要及时告知试用期限人员。
6、与试用期人员进行正面沟通,引导其工作,及时了解试用期 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
工装管理制度13
为规范公司工装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装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工装的归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装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工装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装包括秋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装秋、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后发工装和工牌。
4、旧的工装采取免费优先使用。
第四条 工装的定制及领用
1、 工装使用年限:(秋、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秋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点工装,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自愿行为。
2、 行政部要定期盘存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 行政部后勤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装做好到公司时由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后勤保管。
4、 办公室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行中国.郑州小香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政部后勤仓库领取,仓管员按办公室的要求如数发放。
第五条 工装的折旧标准
1、 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秋装工装收取折旧费用。
2、 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装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装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装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办公室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工牌20元/个。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工作特殊性需增发秋、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办公室审批后由后勤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第六条 折旧标准
1、工作未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工装成本的100%费用;
2、工作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离职者,收取工装成本的60%费用;
3、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离职者,不收取任何工装费用。
4、申请自购秋装套装的员工,工作满半年凭票据公司最多补助300元。
第七条 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装(洗涤、保存方法不当),原价补换;
3、员工穿着工装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工装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装管理,提高员工职业气质,树立公司整体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的工装管理。
三、职责
【3.1】行政综合部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工装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部门经理负责项目处员工的工装监督管理工作。
【3.3】各项目经理负责各部门员工工装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制度主体
1、着装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要按相关规定着装上岗。
2、着装规定:
2.1、 着装范围:裕宸全体员工。
2.2、 着装时间:凡在工作岗位上工作者都须按规定着装。
2.3、 着装要求:
(1)、若员工入职上岗工作后公司没能及时制作工装或公司不能统一制作工装,应按照着装要求自行解决工装。
(2) 具体着装要求为:
a)男员工着装:白色系衬衫,系领带(夏季着白色半袖衬衫时,不系领带),黑色西服套装,黑色皮鞋。
b)女员工着装:白色系外翻领衬衫,黑色及膝裙或西裤,黑皮鞋,黑色西服套装,黑色皮鞋。
(3)保洁人员具体着装要求为:应着公司统一制作的工装,保持工装干净整洁。
3、工装使用年限:
3.1、 公司每两年制作工装一次,在公司承担统一制作工装费用期间新员工入职转正后由所在部门负责联系采购部门制作工装。
3.2、 保洁员工装使用年限两年。
4、工装制作和发放:
4.1、 公司综合部负责公司全体人员的工装统计和发放。
4.2、 各项目保洁人员及各分公司员工的工装由各项目及分公司负责人统一发放并管理,要建立详细的“工装管理台账” 明确项目工装的类别和数量以及工装的使用情况和状态。同时还要建立“工装领用台账”,明确领用时间、领用数量明细、领用工装状态及领用责任人等。
5、工装费用承担:
5.1、 工装费用由公司进行全额垫付,按照1年折旧从员工工资中扣回。工作满2年的员工,公司将工装的费用全额返回给个人;工作未满2年离职的员工,公司不予返工装费,并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工装费用。
5.2、 公司免费提供保洁员的在岗期间工装。
6、其他要求:
6.1、 项目经理对保洁的工装管理要求:定期清点工装数量及工装使用状态,查看是否有丢失或损坏的工装。
6.2、 工装的使用:保洁员的工装发放后不归个人所有,离职的员工需将工装返还给项目负责人。工装管理人员应在员工离职时,及时收回该员工领取的.所有工装。 6.3、 工装的丢失与损坏:
a)工装丢失的应由责任人按照工装原价照价赔偿。
b)工装损坏至不能正常穿着的(工装明显部位有损坏,及损坏修补后补丁较明显),按照丢失处理。
6.4、 保洁员的工装配置标准:保洁工装配置标准为:夏装1套/人;春秋装1套/人。
五、罚则
1、 管理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上岗者罚款50.00元/次;工装不整洁者罚款20.00元/次 。
2、 项目经理发放工装要求:超标准配发工装,未经总经理批准的,超标准部分由着装部门负责人和工装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超标发放工装者罚款50.00元/套。未建立工装台账者 100.00元/抽查每次。
3、 保洁员不按规定着装者20.00元/次;工装不整洁者10.00元/次。
4、 员工离职未能按规定扣除工装补助费用或未将工装归还的,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直接领导按照工装原价进行赔偿。
工装管理制度15
1.总则
1.1.为了提高公司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控制系统”)的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制定本规定。
1.2.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是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的核心。包括以微处理器为核心构成的分散型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工业控制用计算机系统(ipc)、数据采集系统(scada)、先进控制(apc)及优化控制用上位计算机等。
2.机构与职责
2.1.公司各部设备管理为公司控制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2.1.1.负责制定公司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2.1.2.审定公司控制系统更新、系统硬件及软件大修计划及方案;
2.1.3.检查考核控制系统的管理运行状况。
2.1.4.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控制系统的点检标准及运行考核办法;
2.1.5.负责本单位控制系统的运行考核。
2.1.6.负责控制系统日常维护、检修、运行管理工作;
2.1.7.设立专门技术人员、维护人员负责本单位控制系统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3.控制系统的前期管理
3.1.控制系统的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3.2.各部设备管理应参与新、改、扩建等项目中控制系统的设计审查,依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h/t3092-99)、控制系统控制室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控制室和自动分析器室设计规范》(sh3006-99)。
3.3.控制系统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程序,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3.4.控制系统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99)进行。在新、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3.5.各部设备管理应负责或参与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99)、《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xx)进行。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1、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2、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3、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4、控制系统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5、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控制系统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8、控制系统校准和试验记录。
9、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10、控制系统交接清单。
11、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12、控制系统组态记录工作单。
13、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14、控制系统说明书。
其中:1、2、9、14项内容除档案部门外还应交给各装置设备部仪表专业、各部设备管理及使用装置。
3.6.控制系统投用前,使用单位和/或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4.控制系统的点检
4.1.各部设备管理仪表专业应根据控制系统配置情况,制定相应的点检标准。点检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向当班工艺人员了解运行情况;
2、检查控制系统主机硬件设备的运行状态,查看所有插件的状态指示灯,判断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3、检查冗余通讯总线的定期切换情况;
4、调出系统状态显示画面,检查系统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5、外围设备如打印机、拷贝机等投用状况和完好情况;
6、各控制、辅助机柜的风扇运转情况;
7、操作键盘功能是否有异常现象,外观有无破损;
8、设备有无异常噪声和气味;
9、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照明、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0、检查供电是否符合要求,记录分析系统用电负荷。
4.2.仪表维修人员应按照点检标准每日定时逐项进行点检、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在点检过程中发现的硬件、软件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会同技术人员尽快确认并制定解决方案。
4.3.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点检记录应定期回收,妥善保存。
5.控制系统硬件、软件管理
5.1.各部设备管理仪表专业应逐套建立各自控制系统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系统构成、所有设备、卡件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指标、数量清单;系统软件的版本、数量清单;应用软件的清单;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设备、卡件的检修、变更记录等。
5.2.控制系统硬件设备的保养手册要妥善保存,确保完整无缺,原版资料要归档保存。
5.3.在线运行设备检修时,要先办理工作票方可实施。
5.4.维修硬设备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条件进行,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静电接地手环,确保接地良好,工作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5.专用工具、标准仪器要有专人保管,对标准仪器要进行定期检定。
5.6.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信息载体要妥善保存,磁性文件要存放在防磁性的金属柜(盒)内。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的原版及备份要存放在不同的地方。
5.7.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办理申请、论证手续,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8.控制系统的应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根据生产要求,确要进行重新组态时,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必须事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并由装置、各部设备管理共同签证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修改变更记录。
5.9.修改后的用户组态软盘应进行编号、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复制备份,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备查。
5.10.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
5.11.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通过公司信息网感染病毒。
5.12.每年至少一次对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检查核对,备份应用软件。
5.13.工程师钥匙、编程器要有专职技术人员保管。
6.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管理
6.1.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及时提报备品配件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6.2.要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备品配件,环境应符合备品配件要求的保管条件。
6.3.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有条件时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在备用状态。
7.控制系统机房管理
7.1.控制系统机房系要害部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2.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进入机房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着装,在进入机房前,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以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7.3.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备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温度:冬季20±2℃夏季26±2℃;变化率:< 5℃/h;相对湿度:50±10%;变化率:≤6%/h
7.4.机房必须每日清扫卫生,及时补充新鲜空气。
7.5.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饮料、堆放杂物。设备、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机房内消防设施要配备齐全,装置安全员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7.6.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7.7.机房内严禁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施,在机房入口处要有“禁用移动通讯工具”标志,运行期间使用对讲机联校仪表时,对讲机与控制机柜的距离应大于3米。
8.控制系统大修
8.1.控制系统的大修,应与装置大修同步进行。根据系统配置制定出相应的大检修方案。
8.2.对运行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控制系统,可以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公司进行全面大修测试。
8.3.大检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接地系统、电缆连接情况检查,接地极之间的绝缘检查;各接地极接地阻值测试;
2、系统清扫,包括全部卡件、电源组件、风扇组件等;
3、供电系统检查、包括各种电源电压、频率测试及调整;
4、检查所有接线端子、插接件接触是否良好;
5、检查备用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更换到期的存储器用电池。电源品质应符合《仪表供电设计规定》(sh/t3082--20xx);
6、系统各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7、确定冗余系统切换动作准确可靠;
8、清洗和检查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拷贝机等;
8、对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9、对输入、输出通道进行精度测试;
10、对最新版应用软件进行备份;
11、填写系统大检修记录,对检修内容,特别是动改变更的硬件、软件内容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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