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卫生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卫生室管理制度1
一、村卫生室作为卫生工作的基层卫生组织,实行规范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上报。
三、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四、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五、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六、认真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卫生室管理制度2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社会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需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层单位,由乡(镇)卫生院设点、乡村医生或有执业医师(助理)资格的个人承办。接受当地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依法服从特区卫生局和当地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能是:
(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为群众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村卫生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操作管理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服务,不准超出卫生局许可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准违反诊疗操作常规和其它有关规定。
(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卫生和防病治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宣传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四)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疫情、出生及死亡的收集、统计并上报。
(五)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执业规则
(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
(二)村卫生室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的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三)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必须获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有独立的静脉输液观察室及观察床。
(四)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服务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用药规定,必须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
(五)村卫生室应运用中、西医药两种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开展农村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不得销售精、毒、麻药品。购进的药品必须有购进记录。
(七)村卫生室严格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处置与管理。实施安全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八)村卫生室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深埋并做好登记。
四、监督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考核等进行监督管理。
(二)乡村医生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的规范化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接受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依据之一。
(三)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必须建立医疗文书书写制度、医疗安全制度、安全注射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妇幼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四)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投入的资产。对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劳务补助。
(五)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配置的国有资产。
卫生室管理制度3
一、卫生室由学校校医负责管理。
二、室内保持安静、整洁,药品摆放药柜里。
三、购置药品及其它卫生用具,要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购买。
四、管理人员要做到有事即叫即来,不怕麻烦,不怕肮脏,病人至上。
五、对师生来室用药,要了解病情,问明病因,方可给药,禁止私人随意入室取药。
六、离室要关好窗,锁好门。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卫生室管理制度4
一、村卫生室药品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或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不得自行采购。采购药品应遵照区(县)卫生局规定的"用药目录品种。
二、购进药品必须对药品的内外包装、标识、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并有真实完整的验收,验收记录和配送清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应拒收。
三、药品必须储存在村卫生室药房(库)内,不得存放于其他场所。药品存放应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风、防潮、防霉、防污染等措施。冷藏药品放置冰箱,温度控制在2—10℃,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30℃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每天做好温湿度和冰箱温度监测记录。
四、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五、药箱保持清洁,拆零药品必须保留原包装及其标签,不得重复使用旧药瓶及其标签。药箱内不得存放冷藏药品,需要使用时随用随取,使用后及时按要求存放。拆零药袋必须注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
六、定期检查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不合格药品必须交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销毁和处理。
七、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八、凭处方调配药品应严格审核处方,详细告知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九、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十、随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随时或每季度集中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及时报告。
卫生室管理制度5
学校卫生保健室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增强其体质,促进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从而提高其学习及工作能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外卫生,大力消灭“四害”,要做到经常与突击相结合。要定期召开会谈;定期检查评比;定期总结。
二、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齐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对小学生的视力保护工作。要制订防治计划,采取具体措施。并取得与家长的密切配合。
四、做好学校环境和教学设备的卫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使之符合卫生要求。
五、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实行计划免疫,定期预防接种。做好饮食和饮水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六、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七、积极做好学生中蛔虫、沙眼、贫血、营养不良、龋齿、视力低下等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其他一般急救工作。
八、做好学校环境卫生的检查及卫生评比工作。
卫生室管理制度6
1、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根据季节和学生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的宣传。
2、及时发现和向领导报告学生中传染病情,指导有关老师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对疫情点进行及时消毒。
3、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送医院救治的进行护送。
4、做好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管工作,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严格执行灭鼠药安全放置制度,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洗饮水设备,防止污染。
7、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和学生春(秋)游活动,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8、卫生保健室要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名单,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汇总工作。
9、协助接种单位做好各类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工作,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症,及时反馈给接种单位;督促遗漏接种学生(通知家长)进行补种疫苗。
10、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过期、发霉、受潮、变质、变色、沉淀浑浊药品。
卫生室管理制度7
一、传染病管理制度
1、根据 “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恶性肿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册登记,并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做好记录。
6、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二、门诊登记制度
1、坚持文明行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随叫随到,及时诊治,耐心解答问题。做好门诊、出诊、转诊人次和发病情况的登记、汇总、积累、分析、保管和上报工作。
2、做好门诊病史书写,要求字迹清楚、文句通顺、内容完整、简练、正确。应用钢笔书写,病史记录做到“六全”,即: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用药、签全名。
3、凡是有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没有使用病史卡的应建立疾病登记簿。
4、遇有疑难病例或诊断困难的疾病,应填写扼要病史,提出转诊要求。
5、认真做好基础资料上的保存、整理、积累工作。做到封面整洁、填写完整、清晰。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八册一账”登记。
6、严格合作医疗、健康保险制度的有关用药规定。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
7、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四、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制度
1、有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的新婚、孕妇、产妇、0-6岁儿童数和村内计划生育措施落实情况的记录、登记和上报工作。
2、动员本村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做好新婚月访,掌握本村早孕人数,督促孕妇在12周建卡初查。
3、做好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关心计划生育手术对象。
4、掌握村内孕产妇高危情况,督促按时接收治疗,帮助做好孕期家庭自我监护。
5、负责做好幼托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新生儿、早产儿、体弱儿的访视和简易治疗。
6、宣传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劳动保护等措施的落实。
五、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十全”,即: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家庭住址、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5、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六、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要配备一名兼职会计和出纳,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分户消耗和现金出纳等必要的账册,账目应日清、月结、按季公布,定期上报、按年公布。对村民的医疗费用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2、严格执行报销、收费制度,服务收费有标准,明码标价、收取费用有凭证(发票)。
3、应建立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等,并明确分工,账钱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
4、村卫生室的各种医疗器械和其它设备,要登记造册,有账可查,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5、建立药物进、销、存明细账和经济账,并做到按季盘点,账目相符。
6、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医疗事故或集体财产损失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卫生室管理制度8
一、制定本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须经所辖乡镇卫生院申报,区卫生计生局审批同意备案。村卫生室必须为规范化达标村卫生室,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2、村卫生室配备常用的急救药品柜(箱)、制氧设备或氧气瓶(袋)等;室内有紫外线消毒设备,设流动水洗手池,有洗手液、干手设施(用品)、速干手消毒剂等。
3、村卫生室达到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贮存,登记上缴,规范处置。严禁将医疗废物流失、随意处置。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4、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经培训合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配伍禁忌输液反应及抢救原则和方法,持有区卫生计生局颁发的《静脉输液管理培训合格证》,方能从事静脉输液业务。
5、建立静脉输液登记,登记本有医生签名、输液人签名、患者签名等。必须建立和留存门诊病历、处方、输液卡等医疗文书,确保记载的医疗信息完整、准确、真实。
6、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掌握静脉输液指征,坚持“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注射”的治疗原则,按照村卫生室用药目录用药。不准过度输液,滥用抗菌药物等
7、严格执行静脉输液操作流程、无菌技术规范及“三查七对”制度,掌握药物配伍禁忌。严格执行药物过敏试验规范,在输液过程中要定时巡视和观察。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开展手术业务。
1、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的村卫生室必须为规范化村卫生室,其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设置观察床)四室分开设置,布局合理;
(2)配备常用的急救药品柜(箱)、设备及氧气瓶(袋)等;
(3)符合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4)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5)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6)室内有紫外线消毒设备,设流动水洗手池,洗手液、干手设施(用品),速干手消毒剂等。
2、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须经所辖乡镇卫生院申报,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列入村卫生室年审进行考核。
3、实施静脉输液的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二、规范管理
1、建立静脉输液管理制度,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制作《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管理制度》牌,上墙公示。
2、建立静脉输液登记(可登记在门诊日志上),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液体及药物名称、剂量、用药途径,医生签名、输液人签名、患者签名等。
3、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三统一”管理和零差率销售,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具等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市县有关要求规范处置。
4、严格掌握静脉输液指征,坚持“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注射”的治疗原则,按照村卫生室用药目录用药。
5、严格执行静脉输液操作流程、无菌技术规范及“三查七对”制度,掌握药物配伍禁忌。严格执行药物过敏试验规范,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按要求进行试验液配置,试验时间记录,试验结果观察、记录和运用。患者在输液过程中要定时巡视和观察,对发生输液反应的患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快速处置。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开展手术业务。
6、实施静脉输液的病例,必须建立和留存门诊病历、门诊日志、处方、治疗处置单、病程记录、输液卡等医疗文书,包括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临床症状、阳性体征等信息文书,确保记载的医疗信息完整、准确、真实。
7、村卫生室严禁居家输液、外带输液;输液过程中严禁村医脱离工作岗位;严禁在村卫生室用药目录外用药;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严禁开展与村卫生室功能不相适应的基本医疗服务;严禁开展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8、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静脉输液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于执行《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经审查不合格的,应现场采取立即停止开展静脉输液业务、限期整改、公开发布暂时取消静脉输液资格等措施,整改完成后,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开展静脉输液业务资格;问题严重的移交卫生监督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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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学校及上级部门关于卫生工作的规定。
二、主动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工作细心,防止出错。
三、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四、及时认真做好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五、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管理。
六、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饮食、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
七、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做好健康档案的'整理工作。
八、定期检查教学卫生,配合体育教师开展定期的体育卫生检查测定,检查和监督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九、协助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十、做好药品的添置、保管工作,完善药品入库和使用的登记造册工作,严防药品流失和浪费。
十一、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设备,防止损坏,并负责卫生器械的维护工作;因管理疏忽造成损失,由管理责任人负责赔偿。
十二、模范做好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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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指导思想。开拓进取,求精奉献,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为就医者提供安全、快捷、舒适、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
1、积极完善村卫生室硬件资料的建设
2、积极参加每一次通知的医疗质量培训和考试,同时做好记录。
3、认真完善医疗活动过程的各种软件资料记录。
4、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要求开展日常医疗活动
5、认真做好各次会议记录和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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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进一步加快乡、村卫生组织建设,强化乡卫生院的管理职能,严格村卫生室管理,维护医疗、医药市场秩序,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是指以乡为单位,对全乡范围内的乡、村卫生组织和人员,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员配备、收益分配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其基本内容是:在乡政府的领导下,乡卫生院对乡内的各项卫生工作行使管理职能,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财务、药品的统一管理,对乡村医生进行聘任、奖惩等方面的综合管理。
第三条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使乡卫生院、村卫生室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机构的作用,提高卫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第四条实行一体化管理有利于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利于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有利于预防保健任务的落实,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第五条乡政府负责一体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卫生院负责抓好具体任务的落实,公安、工商等部门搞好配合。
第二章乡卫生院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规划布局、财务管理、人员培训、药品供应、工作考核等实行统一管理,按卫生发展规划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承担相应任务。
第七条做好日常门诊、住院病人医疗服务和康复工作,应用西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防病治病,参加抢险救灾、急救等卫生工作;参与医疗卫生科技活动和收集有关资料。
第八条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推行计划免疫,开展食品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指导和职业病防治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第九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经常性的健康教育,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
第十条做好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及技术监督指导,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乡村医生系统化、正规化培训工作意见,有计划地选送、培训乡村卫生人员,实行“三证”、“三制”、“四统一”的.乡村一体化管理。
第三章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有关村卫生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乡村医生系统化、正规化培训工作的意见参加培训。
第十二条按照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要求,制订本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认真做好以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为重点的防病工作,强化计划免疫工作,严格疫情报告工作。
第十四条充分发动群众,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第十五条认真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工作。
第十六条认真搞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诊疗工作,做好门诊、出诊、巡诊等医疗服务工作及危重病人的转送工作。
第十七条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
第十八条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传播卫生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九条准确、及时完成有关卫生信息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四章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审批
第二十条村卫生室的设置,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原则上千人以上的行政村设一处卫生室,千人以下的可与千人以上行政村合并设置,或与临近村合并设置。
村卫生室的设置,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乡卫生院审核,报市卫生局审批。
第二十一条对验收合格的卫生室,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经批准的村卫生室名称应为:xx乡卫生院xx一体化卫生室(所)。
第五章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配备及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卫生室按农业人口2%的比例配备乡村医生。取得《xx省村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证书》,并经县卫生局年度资格注册合格的人员,方具备乡村医生上岗资格。
第二十三条对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
㈠聘任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考试合格的乡村医生,经自愿报名,村民委员会推荐,乡卫生院审核,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择优聘任,并发给乡村医生聘任书,聘期一般为3年。根据工作需要,对乡村医生,乡卫生院可在本乡范围内调配使用。
㈡乡村医生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奖励工资组成,在业务收入中支付,基出工资标准按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奖励工资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医德医风综合考核情况确定。
㈢乡卫生院从村卫生室业务收入和乡村医生工资中各提取一定资金(提取比例由卫生院试行测算后确定),统一为乡村医生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乡村医生退休后,按照社会养老管理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
第二十四条乡村医生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参加市、乡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乡卫生院每年对乡村医生进行一次业务考试和全面考核,并将成绩列入乡村医生档案,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经考核,完不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停聘或缓聘。乡村医生向乡卫生院交纳3000元的保证金,用于工作任务考核和医疗事故的责任承担。保证金每年结算一次。
第二十五条乡村医生职称分为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卫生员四级。其职称根据上级规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考核、晋升。
第二十六条乡村医生职责:
㈠负责门诊、出诊、巡诊、转诊和家庭病床的治疗工作;
㈡负责辖区的健康检查和疾病普查、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
㈢做好卫生知识的宣传及各项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㈣搞好儿童保健工作;
㈤做好各种表卡填报和疫情报告;
㈥做好妇女病的查治、妇女“五期”卫生保健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㈦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六章村卫生室的建设
第二十七条村卫生室要有专用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至少有五室: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值班室。建成的卫生室要达到水、电齐全,交通方便。
第二十八条村卫生室应配有体温表、血压计、听诊器、压舌板、出诊箱、接种包、注射器(50支以上)、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消毒缸、污物桶、有盖方盘、药品柜、诊查床、资料柜、健康宣传柜、诊断桌椅等基本设备以及与其开展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
第二十九条村卫生室应具备中药和120种以上的常用西药。
第三十条村卫生室是村的集体福利事业,其房屋建设、维修和内部设施的配备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村民委员会要逐年增加对村卫生室的投入,不断改善诊疗条件。
第七章村卫生室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体制。政府成立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和监督。领导小组由主管卫生的副乡长任组长,卫生院院长任副组长,设立办公室,由分工院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十二条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要实行四统一:
㈠行政统一管理。乡卫生院在本乡范围内对乡村医生统一聘任、调配和使用,对卫生室室长统一聘任,对卫生室及人员统一工作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并进行监督管理,统一规划设置、建设标准,统一考评、奖惩。统一法人代表,乡卫生院院长为全乡村级卫生室的法人代表。
㈡财务统一管理。村卫生室要定期向乡卫生院报账,经乡卫生院核算后,作为乡村医生发放工资的依据。村卫生室还要建立健全各类帐、册、卡、簿,做到核算准确、手续齐全,收款有单据,收支有明细帐簿,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㈢业务统一管理。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定期培训,并建立健全村卫生室档案和乡村医生实绩档案。统一卫生室处方笺、门诊登记、传染病登记和各种统计报表,统一工作要求、诊疗科目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明确任务目标,并对村卫生室工作进行业务考核。村卫生室要做到制度健全,各种记录齐全,落实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措施,诊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村卫生室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
㈣药品统一管理。村卫生室所用药品由卫生院按下列规定统一采购供给,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购进。
1、卫生院为村卫生室代购药品,必须按《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2、卫生院按照药剂管理工作标准管理,并有与其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仓储条件及管理制度等;
3、供给村卫生室的药品核算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国家规定的相应价格;
4、村卫生室应执行上级下发的基本用药目录。从乡卫生院领取药品的出库单应按规定保存备查,不得擅自从其他途径采购药品。
第三十三条村卫生室设主任一人,由合格的乡村医生担任。村卫生室实行室长负责制,卫生室人员分工负责,钱物分线管理。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卫生室的监督,并定期向卫生院提供监督情况。
第三十四条村卫生室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由村集体提供,归村集体所有,乡卫生院管理使用。
第八章奖惩
第三十五条对做出优异成绩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乡政府和卫生院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3年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乡村医生,在职称晋升、调配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
第三十六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解除聘用合同、吊销《xx省村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证书》等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道德品质败坏者;
㈡无故脱岗超过3个月者;
㈢服务态度差,群众意见大,不团结同志,经多次教育不改者;
㈣拒绝执行卫生院、村民委员会交给的工作任务和不承担社会卫生工作任务者;
㈤私自购药者;
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者;
㈦发生医疗事故者;
㈧管理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㈨违反其有关卫生法规者。
卫生室管理制度12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校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1、每一天放晚学后,消毒人员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持续一周。
2、学校所有教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能够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3、使用1:100的84消毒液或用二氯异氰尿酸钠每20克(1小袋)兑8000毫升水(浓度为0.05%)。
4、放晚学后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先用消毒液进行第一遍擦拭,第二天早晨学生到校前再用清水进行第二遍擦拭。
5、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一天消毒工作。学校分管领导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6、消毒员要每一天将消毒状况填入《学校消毒状况登记表》。
卫生室管理制度13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二、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控制感染的有关规定
三、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及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四、村卫生室应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诊疗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五、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
六、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性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七、对准备注射的药品,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凡出现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一律不得使用。
八、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要立即毁形,严禁再次使用。
九、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中,应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处置效果不明显时,应果断、快速转上级医院。
十、抢救用药品、器械,定位放置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调整补充。
十一、发生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应立即向辖区乡镇卫生院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取证,妥善解决。
卫生室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室(以下简称卫生室)的财务管理,规范卫生室账务处理,确保各项资金有效使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及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卫生室执行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由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卫生院(以下简称卫生院)统一管理、分室核算,专职、专人负责。
二、账簿设置
卫生院要按照一室一账的方式建立总分类账、业务收支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库存物资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收支管理
实行卫生室与卫生院统一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票据,采取微机化、网络式管理。月度会计期间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按月核算并编制报表。卫生室业务收入应按日编制收入日报表,每10天编制一张汇总报表,每月编制一张月度总报表。现金收入每10天上缴一次,按照卫生院安排的报账时间,将现金和10天收入汇总表一起上缴(报)到卫生院。严禁坐支现金。
四、资金管理
卫生院在银行开设用于卫生室经费收支的专用存折,用于核算卫生室所发生的各项资金。
其中,收入包括:
1、卫生室上缴的日常业务收入;
2、卫生院转入的上级补助收入(包括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及其他经费补助等)。
支出包括:
1、支付卫生室购药品及卫生材料款;
2、支付乡村医生(以下简称村医)各项收入返还;
3、发放村医财政补助;
4、发放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
5、其他支出。
五、固定资产管理
卫生院要建立卫生室固定资产明细账,加强对卫生室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集体财产安全。固定资产发生自然损耗的,必须填报书面说明,经卫生院核准后方可办理报损手续;固定资产发生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六、其他事宜
卫生院要加强对卫生室的监管,确保卫生室财务管理的准确性、规范性。卫生室管理人员及卫生室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卫生院将不属于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收支范围内的资金转入专用账户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3月31日。
卫生室管理制度15
1、全心全意为师生防病保健服务,加强师德修养,坚持服务育人。
2、教师有病必须到指定医院就诊,如遇特殊情况,由卫生室酌情处理。
3、学生进卫生室必须保持安静,讲文明,懂礼貌,听从卫生保健老师的'指挥。
4、学生小伤口可由卫生员动手处理,如果伤面大、出血多,则必须有卫生保健老师进行包扎。
5、卫生室服务范围基本上只限于在校内发生意外的师生,学生就诊必须由卫生员或班主任陪同,外来人员必须由教职员工陪同。
6、学生服药应该讲究卫生,必须自备茶杯。
7、学生发病当天可由卫生室进行治疗,次日起,外科包扎可由卫生室继续处理,内科疾病由家长带其到医院就诊。
8、学生发生骨折、大量出血等紧急伤害事故后,必须由卫生保健老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陪送医院进行急救。
9、学生借用体温表量体温,必须留下学生证,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发现学生乱抛纱布、棉球,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由学校进行处理。
10、卫生室有责对学校进行环境卫生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配合总务处做好采光照明及各类教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1、卫生室有责配合工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及教工的献血工作。
12、卫生室应积极积累和完善学校各类卫生资料及健康资料,做到资料积累档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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