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惩制度

时间:2024-12-03 12:54:33 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奖惩制度精选(15篇)

安全奖惩制度1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及“分级分组条块管理”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

  一、各级负责人:

  1、各班级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2、年级组长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总结,在《班主任日志》上有记录。少一次扣1分。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一次未及时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

  3、发现学生

  ①攀爬学校围墙;

  ②用篮球架倒立;

  ③站在课桌椅上把头伸出窗外;

  ④打架;

  ⑤在教室过道狂奔追逐;

  ⑥带管制刀具;

  ⑦玩爆竹、火药枪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现一人次扣1分。

  4、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5分。

  6、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未做到以上一项的一次扣5分。

  三、学科教师:

  1、值班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值日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上报综治办,并与相关班主任沟通的。任一项未做到扣5分。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项未做到扣5分。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未做到的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到岗、不作为的扣5分。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四、后勤人员:

  1、参加学校组织安全学习工作,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安全问题,则要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3、开展每月一次岗位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处理。一项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因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五、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有以下情况的任何一项,学期中各项荣誉评比,考核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发生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伤害师生或劫持学生案件;

  2、师生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3、发生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责任事故事件;

  4、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实的。

  六、说明:

安全考核以101分合计,学校根据考核予以奖励。

安全奖惩制度2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我站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概念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物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举报形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四、奖励标准及办法:

  1、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50~1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

  2、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只奖励第一位举报人,根据举报时间确定。

  五、举报人

  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

  六、核查

  对举报人举报的每一起事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认真地组织核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举报资料绝对保密。

  七、情况是否属实

  对情况属实的举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回复举报人,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同时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手续;对诬告和怀有恶意的不实举报,将作严肃查处。

  八、及时处理

  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不及时核查举报事项,督促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九、本奖励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全奖惩制度3

  一、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必须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一样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能够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提高,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3.大功

  (1)工作有重大突破,突出表现,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

  (2)完成公司重要工作,成绩十分突出者。

  二、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行为的员工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1.警告

  (1)违反公司制度,工作不负职责,造成必须损失的。

  (2)工作时间嬉戏、打闹,或从事与工作资料无关的事情的。

  (3)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的。

  (4)工作不认真,遗失重要文件,物品、工具的。

  (5)上班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公司会议及其他活动的。

  (6)工作期间、午餐期间,不是工作需要,擅自饮酒的。

  (7)其他违反公司制度,能够列入此类的行为。

  2.记过

  (1)凡工作有较大失误,产生较恶劣影响,造成较大损失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影响工作进程的。

  (3)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有意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4)工作不负责,毁坏设备、工具、浪费你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

  (5)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6)其他违反公司制度,能够列入此类的行为。

  3.记大过

  (1)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重大财产及经济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2)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3)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公司资财,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破坏团结,损害公司声誉,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5)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6)其他违反公司制度,能够列入此类的行为。

安全奖惩制度4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季度和学期安全奖。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由所在部门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学期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继续在学期安全奖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值班费。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学期安全奖,同时根据情况扣除所在区域安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季度学期安全奖;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督察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直至全校所有教职工的学期安全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担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师公共办公室等)的安全责任人,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学校将在年终给予评优选先。

安全奖惩制度5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乡管理中心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校校长、幼儿园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村派的门卫属上述情况者,学校(幼儿园)要向村写出书面报告,否则校长(园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四、保安(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各校(园)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安全奖惩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三、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月奖、年奖和特别奖。凡当月无违章违纪行为的生产员工予以核发安全月奖;车间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特别贡献的生产员工颁发安全生产特别奖。

  四、对违章违纪或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力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直至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章

  生产员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五、生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当月未发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视为月度安全考核达标,核发当月安全月奖。

  六、月奖的标准现定为每月100元,纳入工资单。月奖标准今后如有必要变动,经公司研究后由公司行政部(财务)另行通知。

  七、生产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同意,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

  (一)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

  (三)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四)抢险救灾有功者。

  八、安全生产特别奖的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记功和发放安全生产特别奖奖金,具体采取何种奖励方式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九、特别奖申报程序如下:

  (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一);

  (二)安全部审核;

  (三)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十、生产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优胜或获得先进称号的,其奖励办法由活动组织者拟定,报公司安委会同意后在活动方案中具体交代。

  十一、生产员工发现存在如下较明显的违章违纪行为的,第一次扣事发当月安全月奖,并给予记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二次扣自事发当月起三个月的安全月奖,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三次扣事发当月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二)班组长强令班组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人为损毁消防器材以及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违法公司有关着装的劳动保护规定的;

  (五)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

  十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生产员工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直接责任的,扣发该员工当月安全月奖并予以辞退。

  十三、生产员工违章违纪引发事故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作出惩戒决定的程序如下:

  (一)部门(或车间)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活动中发现生产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书面提请予以惩戒(附件二);

  (二)安全部约谈当事员工,听取当事员工的申辩意见(或认识表态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行政、人事等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

  十五、公司安委会每年年终组织对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十六、综合考评的组织:由安全部牵头组织,人事部派人参加。

  十七、综合考评的内容:以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部门和车间主管的安全管理职责内容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安全部制定相关考评表确定。

  十八、综合考评的方式:

  (一)检查各部门(含车间)管理档案,发现某项档案缺失的,视为未履行该项管理职责;

  (二)公司每个季度一次的综合性安全检查中,发现因管理人员未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下属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由安全部记录在案,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范围;

  (三)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对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并须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四)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在年度内两次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的轻伤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或两次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0xx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

  十九、综合考评最终结果经安委会研究审定后有效。

  二十、经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不达标的扣发安全生产年奖并在全公司通报。年奖的具体标准由公司高层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一、因违章指挥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20xx元以上的,经安委会研究后予以降职降级,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拒不引咎辞职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二十二、本制度“生产员工”系指在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包括车间各班组长、班组成员以及各管理部门除主管、副职主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系指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安全部主任和公司总经理。设立副职的部门,副职与主管一起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接受考评。

  二十三、本制度授权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二十四、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奖惩制度7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将考核、激励、处罚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始终,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4、《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

  5、《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实施细则》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等。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本制度作为各自管理制度编制依据之一,制度之间应相互关联,目标一致,动作协调。

  四、考核原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量化的工作成果为依据,并注重整改的落实和反馈。本考核奖惩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采取计分和经济奖惩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的考核奖惩。

  五、考核方法

  1、考核评分由项目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按照招标文件、项目办相关管理制度、平安工地建设等有关规定,结合上级部门检查通报、项目办检查通报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对项目经理部、总监办进行百分制打分。考核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为优,80分至90分为良,70分至80分的为中,70分以下的为差。

  2、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当期考核为差,包括的情形有: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的。

  六、奖惩规则

  1、奖惩由项目办结合上级部门检查通报、项目办检查通报、日常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按照《XX工程安全奖惩标准》(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对于标准清单未涵盖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可依据检查反馈意见视情节比照其他条款进行处罚。

  2、对于本制度中考核结果为优的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将分别奖励1000元/次;考核结果为良的,不奖不罚;考核结果为中的,对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提出警示;对于考核结果为差的,将对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分别处罚20xx元/次。

  3、对上级部门及项目办在现场管理或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红线”问题的'标段,除对项目经理部进行经济处罚外,对总监办实行连带经济处罚制度,按所监理标段处罚额的10%进行处罚。总监办在现场管理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项目经理部存在的问题,不对总监办进行处罚。

  4、总监办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可下发处罚通知单,处罚金额可参照本制度的奖惩标准执行,并于每季度末将处罚依据和结果汇总后报项目办安全科。安全科每季度对项目办及总监办在安全管理中发生的奖惩金额进行汇总登记,最终奖惩金额在相应阶段劳动竞赛奖励基金中予以结算。

  5、如本制度处罚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内容有冲突的,应遵照其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项目办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安全奖惩制度8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一、物业部每个季度要对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评比和分析。

  二、各部门每周要对本区域范围内消防安全情况检查一次,并进行讲评,提出要求和改进措施,重点部位要勤检、勤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责任落实到人。

  三、物业部除定期检查外,要经常对要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四、各部门防火检查应有记录,物业部对检查中发现有火灾隐患登记存档,并必须认真整改。

  五、对认真执行各种防火安全制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由商场给与表彰奖励。

  六、集体奖励条件:

  1、各部位负责人和全体员工重视消防工作,全年无重大火灾隐患,无火灾事故。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火工作作出显著成绩。

  3、重视消防教育,员工安全防火意识有明显提高的,有消防安全会议记录的。

  4、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部门消防器材有专人保管,管理制度严格,保证使用有效。

  七、个人表彰奖励条件: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演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的。

  2、模范执勤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避免发生火灾,表现突出的。

  4、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抢救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在查明火灾隐患原因工作中突出贡献的。

  八、凡违反防火制度和不履行防火职责的,要扣除各部门直接责任人的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九、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发生火灾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违反管理条件的,同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凡发生一次火灾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

安全奖惩制度9

  第一章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车辆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驾驶员、车辆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章一般规定

  发生违反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属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且损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为一般交通事件,发生人身重伤、车辆丢失等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或损失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责任划分

  一、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车辆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证取证、车辆保养、定检、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保险索赔等工作。

  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人员资质、交通违章、车辆配置常用工器具、车辆应急物品、车辆卫生、日常培训等检查监督工作,是车辆安全管理监督部门。

  三、各分公司分别是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是考核实施细则在本部门的直接执行者。

  第六章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应对驾驶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规的自觉性,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联系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定检,及时进行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等工作,及时进行车辆技术档案和有关台帐的建立、管理和监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二、公司各个部门对本部门车辆负责人、驾驶员具有直接管理责任,如车辆发生刮擦、碰伤、翻车、严重损坏及严重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因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出现交通事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发生交通事故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条车辆驾驶人考核实施细则

  驾驶员应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驾驶员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存在下列行为,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00元,予以辞退;

  二、严禁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乡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区道路不高于30km/h),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三、严禁开斗气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四、严禁疲劳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五、严禁将机动车交给非内部驾驶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六、未经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尽量不出车或少出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强行出车者,给予警告处分。

  八、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例会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据公司准驾制度,行车时车辆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如因忘记携带,被交管部门处理,主要责任由车辆驾驶人个人承担;发现手续不全,强行出车被交管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

  十、驾驶人驾驶车辆超限超载2次者,到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写出检查及保证书;

  十一、因疏忽大意,导致车辆被盗,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条重大交通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经公司办公会确定考核结果,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不因事故后的处罚而免除。

  第五条奖励办法

  一、对遵守交通规则,一年内无任何交通事件,经公司办公会确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提前预见危险,并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避免事故发生,经上报批准,进行适当的奖励。

  第四条检查与评价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负责检查本考核细则的执行情况。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安全奖惩制度10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企业必要的举措。该制度不仅可以促进员工在岗位上的安全行为,还可以减少企业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一、奖励方面

  企业可以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员工中间设立相应的奖项,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有更高的安全生产意识。常见的奖项有:

  1.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按月度、季度、年度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并进行表彰。

  2.安全生产提高奖:按月度、季度、年度评选出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重视安全工作、创新思路、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并进行表彰。

  3.安全生产集体奖:评选出年度安全生产表现优秀的生产班组或团队,给予奖励,激励全员参与安全工作。

  4.先进部门奖:评选出年度表现出色的部门,给予奖励,并组织先进部门和其他部门进行交流学习,改进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奖项适用于员工及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设立其他奖项。

  二、惩罚方面

  在奖励的同时,企业也必须建立相应的惩罚制度。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对不良行为的震慑力量,可以减少同类不良行为的发生。

  1.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因违反安全规定致使事故发生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惩罚。

  2.处罚制度: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可以考虑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降低薪酬等措施。

  3.撤职制度:对于因安全事故责任过重的员工,应该考虑予以撤职,严肃处理,以震慑其它员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对员工的惩罚,可以建立员工对安全的敬畏之心,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意识行为的符合性。

  三、奖惩制度的落实

  1.制度公开透明:企业应该将公司的安全制度规定清楚,对员工宣传各项说明,保证制度的公开透明,保证员工都了解安全奖励和惩罚体系。

  2.奖励标准应得当:在制定奖项的时候,将各项标准公开,各项标准应当有规划可循,不能太高,否则会让员工对奖项的`效果失去信心。

  3.严格的奖惩制度管理:无论是奖励还是惩罚,都应该依照制度规定进行执行,避免明显的不公正情况发生。同时,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打分、评选和表彰,使奖励公平透明。

  4.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不当行为必须在发生后立刻得到解决,及时纠正,防止重复发生。

  总之,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可以有效的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并从根本上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企业应该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企业要切实履行承担社会责任的角色,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仍然掌握在安全生产手中。因此,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非常有必要。

安全奖惩制度11

  安泰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一定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对教室、食堂、厕所、围墙、礼堂、图书馆等场所和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轻者予以批评,重者(未有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予以记过处分。

  二、学校各班级对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无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并对班级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要求,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质恶劣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造成情节严重者直接定为倒数2%或予以记过处分,表现优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

  原出处所有。

  四、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表现优秀者,可评为年度“安全小卫士”,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班级量化分1分。

  五、教师违反规定或者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导致安全事故,与教师绩效考核挂钩,按照分配方案扣除。

安全奖惩制度12

  一、各部门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

  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奖惩制度13

  1、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1.3、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抢险救灾有功者;

  1.5、积极参加公司___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1.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公司根据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物质奖励。

  2、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处罚:

  2.1、事故责任者;

  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处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处罚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违法犯罪三种:

  2.9.1、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2.9.2、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9.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奖惩制度14

  施工管理人员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形象,并且对于工程管理人员的经济利益的提高有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发展,鉴于公司的正规化管理有必要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为保证管理充分落到实处特制定奖罚措施如下:

  1.未按规定编制材料配送计划(配送时间、配送数量),或编制计划未交监理员签字认可后向材料超市领料的,直接责任者处100元罚款。

  2.管理人员未按设计方案施工或发现设计方案有误不及时通知项目办公室或甲方办公室,擅自修改设计方案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3.隐蔽工程施工,未按规定进行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4.未按隐蔽工程验收规定进行验收且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5.对于可以完成的上级交代的'现场改图、作图、购料、施工安排、检查等项目工作未完成的处以直接责任者100元~300元罚款,影响工程进展严重的予与解雇。

  6.对于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的处罚与施工队同样处理。

  7.对长期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敬业向上努力工作的员工,公司给予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的奖励称号及奖金、福利待遇提高等奖励;由项目办公室分配制表报与公司同意实施。奖励额度以公司给项目部的奖惩措施奖励额度为准。

  8.公司对于任何单项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目标管理都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完成好坏都将直接影响到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

  9.对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工作的项目办公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公司给予奖励;

安全奖惩制度15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和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与切身利益,保护国家资源与企业财产不浪费损失,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矿实行待遇与职责、效益与安全挂钩的行业管理体制,凡在本矿从事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及从业劳动的组织或个人均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同时也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矿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与义务。

  第三条:凡在本矿从事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及从业劳动的组织或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二、细则

  第四条:奖惩考核项目

  1、全年分别设立季度、年度及平时三个安全责任风险项目进行奖惩考核;

  2、以3个月为一个考核季度,全年共分4个季度考核,其中第一个考核季度白20xx年xx月xx日起算,每5场为一个月,依次类推;

  3、年度考核第一季度起至本生产年度的农历腊月二十日止。

  第五条:安全风险抵押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月发工资待遇的50一70%不等(详见工作职责待遇方案),余下部分押为安全风险奖惩与工作保证金,其中季度与年度各为50%。第六条:安全风险与罚金扣罚标准

  1、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医疗费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20万(含20万元)元以下的,扣发区域安全风险责任人该季度当月及事故前的季度奖;对年度内发生本类事故3起(含3起)以上的责任人下年度的工资待遇不作晋级考核;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医疗费或处理费在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上的,扣发区域安全风险责任人该季度事故前的季度奖和事故前的年度奖;对年度内发生本类事故1起(含1起)以上的监管责任人下年度的工资待遇不作晋级考核。

  当班责任以早班8时、晚班20时交接班时间作界定。

  2、特种作业人员:

  (1)通风瓦斯监管人员:监察发现,检测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导致区域瓦斯5—8小时之间达到l.5%的,扣罚超限前的季度奖;区域瓦斯8—12小时达到3%及其以上的,扣发超限前的年度奖,特殊区域、特殊情况结合具体实情而定。

  瓦检员跟班作业不足8小时的,处罚20元/1小时;空班漏检的`,处罚l00元/班(次)。

  (2)电钳工、机车(绞车、皮带、刮板、割煤)司机:因管理不善、检修维护不力导致机电设备设施损失5000—10000元(含10000元)的扣发损失前的季度奖;导致机电设备设施损失10000元(不含l0000元)以上的扣发损失前的年度奖,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

  机电设备设施故障,当班能处理而不处理的,处罚l00元/班(次);不与工作面同时上下班的,不足的时间处罚20元/1小时。

  3、安全监管人员:

  玩忽职守、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督促落实不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等违法、违章、违纪行为导致工伤或机电事故的,处理如下:

  (1)造成工伤医疗费损失3万元(含3万)以上、20万元(含20万)以下的,处罚当班区域监管责任人20xx元、采面当班带班责任人1000元、直接责任人和采面负责人各3000元,并根据情况对相应管理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

  (2)造成工伤医疗费或处理费用损失20万元(不含20万)以上的,处罚当班区域监管责任人5000元、采面当班带班责任人20xx元、直接责任人和采面负责人各5000元,并根据情况对相应管理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

  (3)造成机电事故,设备设施损失1000元(含1000元)以上、15000元(含15000元)以下的,处罚当班区域监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采面负责人各l00一300元,并根据情况对相应管理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

  (4)造成机电事故,设备设施损失15000元(不含l5000元)以上的,处罚当班区域监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采面负责人各500一1000元,并根据情况对相应管理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

  5、未按规定签订用工劳动合同发生一起工伤事故的,处罚井和采面负责人各200元。

  6、同一个考核期内连续发生同类事故的,按以上规定继续追加扣发或处罚。

  7、发生工伤或机电事故后,事故发生井和采面负责人必须及时上报,并在24小时内作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矿安委,否则,处罚井和采面负责人各200元。

  8、矿办公室每月底结束后将季度事故情况统计上报矿安委。

  第七条:检身、记产、财务人员职责与奖惩

  1、严格执行出入井检身登记制度,造成错检、漏检、登记不完善的,处罚50元/人(次);造成烟火入井、火工品未退库的,处罚l00元/人(次)。

  2、弄虚作假,不严格核实产量并登记造册,造成产量错漏不符的,必须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责任人100元/次,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建立相关资金、材料账务的;未按规定扣取相应款项的;造成财务账目混乱、错漏不清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处罚责任人l00元/次,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工程、产品质量奖惩

  1、工程质量,因技术服务错误、指挥失误、督导贻误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查明原因,扣发责任人该工程整改费用损失的20%——50%。

  2、产品质量,矿车运输的,C3煤:每抽查出煤矸石(岩石)15市斤/矿车(含15市斤)以上、C2煤:每抽查出煤矸石(岩石)25市斤/矿车(含25市斤)以上的,对该矿车煤炭不予记产支付生产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3、产品质量,皮带运输的,C3煤:每抽查出煤矸石(岩石)15市斤;C2煤:每抽查出煤矸石(岩石)25市斤的,均扣发1吨产量不予记产支付生产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4、产品质量,日煤炭生产量的煤矸石(岩石)平均含量,C3煤平均达20市斤/矿车(吨)的、C2煤平均达30市斤/矿车(吨)的,视为产品质量不合格,当日产量不予记产核算生产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出勤奖惩

  1、每天上午8:oo(赶龙山场第二天为l0:00)到矿上班,下午6:00(干场前一天为5:00)下班后离矿的为全勤。2、缺勤的,按日平均工资扣发。

  3、迟到、早退3次的按缺勤1天算,不扣发工资,但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达到6次及以上的须扣发工资。

  4、由井长负责本矿井员工和采面负责人的考勤考评统计,每月结束后上报矿长。

  5、年终考勤奖奖项设立:

  井下: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xx元、三等奖1000元;

  地面:一等奖20xx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第十条:年度安全生产奖

  以井为单位,以工伤事故损失大小为标准进行评比,年度内未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医疗和处理费用超出20万元的井,均奖励5万元,由各井分配给相关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加班待遇

  月均按25天上班时间计,赶龙山场天或全矿统一放假为休假时间,休假加班的按日平均工资计发。

  第十二条:各大生产采面职责与奖惩

  1、作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积极组织生产施工,遵章守法,遵守矿规矿纪,努力抓好生产安全,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逐步执行设备、材料白行投入规范化管理制度,并从吨位产量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作为安全与生产投入专项经费,确保生产安全。

  3、严格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与特种作业人员,每班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及爆破员跟班作业,缺少一名处罚200元/班。

  4、按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带班、跟班作业制度。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不得低于20班(次)/月、7小时/班(次),否则,将按l000元/班(次)、120元/4,时给以处罚。

  5、招录用员工必须按照规定严格审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否则,引发劳动纠纷的,白行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后果。

  6、生产施工过程中因监管不到位导致工伤事故的,对采面监管责任人处罚200元。

  7、工伤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在20xx元以内和未达到伤残等级的,生产采面白行承担全部各项费用;工伤人员达到伤残等级以上的,其善后处理费用按比例分担。

  8、发生工伤事故后须做好跟踪治疗与工伤善后处理服务工作。否则,引发工伤劳动纠纷的,自行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后果。

  9、严重违法违规,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不严格履行合同协议约定事项的,企业有权终止合同关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安委会监督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为矿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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