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8 13:55:20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实用】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实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条例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生产、销售,使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协调、监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下辖政府及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和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 (各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查处。

  农、林、渔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含加工,下同)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集贸市场和超市等市场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食品生产销售者的一般责任)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当生产、销售、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对其生产、销售、提供的食品承担责任。

  第六条 (食品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检举、控告侵害食品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已经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条 (科学技术支持)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

  第八条 (宣传教育)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学校、新闻媒体有义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 (社会参与)政府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当建立行业规范,开展诚信建设,实行行业自律。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发挥维护食品安全的作用,参与和协助政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 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 (标准体系)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查询平台。

  第十一条 (地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听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意见。

  第十二条 (企业标准备案)企业生产没有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地级以上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审查合格并准予备案的企业标准方可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条例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销售食品。

  第二节 食品召回

  第十三条 (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及时召回其生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担召回的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主动召回)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主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记录召回的具体情况,包括召回的数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及时向原负责审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强制召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时,应当责令该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时向其报告召回的具体行动情况。

  第十六条 (召回行动的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动的监督,并向社会发布召回的有关信息。具体管理办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节 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销售者和餐饮服务者应当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各级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会同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接到报告或者通报的地方政府应当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或指引。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报、谎报、缓报。

  收到报告的部门,确认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在两个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予以处理,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及时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外,还应当查明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

  第四节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条 (信息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综合性信息的发布工作。

  各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发布工作。

  食品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

  第二十三条 (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条 (信息通报、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送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检结果前,应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新闻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应当由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组织统一发布。

  第二十六条 (信息发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应当依法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内容)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预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处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

  第一节 食品生产

  第二十八条 (持证生产及其一般生产条件) 食品生产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依法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 (按标准组织生产)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无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经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第三十条 (食品生产管理体系)食品生产者应当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

  第三十一条 (原料验收)食品生产者应建立原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

  第三十二条 (生产记录)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内容包括:

  (一)食品原料进货验收记录,载明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者、供货者、购货数量、购买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或者保管条件要求;

  (二)食品生产记录,载明投料情况、生产工艺参数和生产数量等;

  (三)食品检验记录,载明食品及原料检验情况和相关检验数据;

  (四)食品销售记录,载明食品销售对象、数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处理记录,载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日期、数量、原因和处理措施。

  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两年,不得伪造生产档案。

  第三十三条 (出厂检验)食品生产者生产的每批食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不具备检验条件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第三十四条 (食品标识)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真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疗、诊断功能的用语。

  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明受委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1、参与生产运营体系的规划与建设,并负责组织落实;

  2、负责制定和修订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执行督导与检查改善;

  3、负责制定生产运营指标,统筹重点工作计划的分解、跟踪与评价改进;

  4、负责组织生产能力规划与调整,以及资源配置和产能瓶颈分析与优化;

  5、负责统筹规划和调整场地、人员、设备等生产资源;

  6、负责控制制造成本,制定并跟踪落实生产过程降本增效工作计划;

  7、负责建立生产数据库,并进行系统性分析运用;

  8、负责重大订单的产供销,以及区域工厂产能的联动与协调;

  9、负责制定生产管理人才队伍的资格认证制度,并组织落实培养计划。

  在企业生产运营中,生产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为了确保生产过程的高效运行和产能的充分利用,需要有专门负责生产管理的人员。这些人员负责制定生产运营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并组织落实。他们还负责制定和修订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执行,并进行督导和检查改善的工作。

  生产管理人员还负责制定生产运营指标,统筹重点工作计划的分解、跟踪和评价改进。他们需要关注生产能力的规划与调整,以及资源的配置和产能瓶颈的分析与优化。为了保证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他们还负责场地、人员、设备等生产资源的统筹规划和调整。

  另外,生产管理人员还需要控制制造成本,制定并跟踪落实生产过程降本增效的工作计划。他们还负责建立生产数据库,并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和运用。这样可以更好地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此外,生产管理人员还负责重大订单的产供销工作,以及区域工厂产能的联动与协调。他们需要确保订单的`及时交付,并协调各个工厂之间的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

  最后,生产管理人员还需要制定生产管理人才队伍的资格认证制度,并组织落实培养计划。这样可以确保企业有一支专业的生产管理团队,能够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总之,生产管理人员在企业生产运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负责制定规划和建设生产运营体系,制定和修订生产管理制度,统筹重点工作计划,调整生产能力和资源配置,控制制造成本,建立生产数据库,协调产供销工作,培养生产管理人才队伍等工作。通过他们的努力,企业的生产过程可以更加高效和顺利地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一、租赁承包方和合作单位必须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允许租赁承包方进行转包和转租。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市场应与租赁承包方和合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双方还需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二、设施和场地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租赁承包方和合作单位要更改使用用途,必须征求市场的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租赁承包方和合作单位负责。

  三、市场负责对租赁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租赁承包方进入市场后,需要接受市场的`监督管理,并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四、租赁承包方应根据国家和企业的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对其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这样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为了确保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制定了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和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班组安全检查必须规定每班、每周、每季和每年的检查时间,并特别关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

  3、班组安全检查要查找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关键的漏洞。

  4、班组安全检查的形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可以按人员分为自检、互检和专人检查,也可以按时间分为班前、班中和班后检查,或者按季节性和节日等进行检查。

  5、班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检查标准要求进行。

  6、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及时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进行整改。如果班组不能进行整改,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7、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8、要建立检查台账,全面掌握情况,并及时总结分析。台账上必须有相互制约的签字手续。

  9、月末时,班长负责组织召开班组月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会上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并部署下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第一章:目的

  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公司消防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安全管理小组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2)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生产管理部安全办)

  安全办主要成员

  主任:

  成员:

  4、生产管理部安全办职责

  (1)制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对生产厂区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3)对公司各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工作。

  (4)公司员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高防止安全事故的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5)对公司安全的信息和基本情况上传下达,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如安监局、消防大队、气象局)对我公司监督指导工作,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6)贯彻执行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7)对公司消防器材的.配发、日常监督检查各部门对消防器材的保养维护,使事故发生时能保证消防器材有效利用,减少事故发生。

  第四章:安全规章制度

  1、厂区消防车由设备部管理负责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保持性能良好,保证能起到消防灭火的作用,车辆日常时刻处于战备状态,遇突发事故能第一时间抵达事故现场。

  2、对从事锅炉、电气、天车、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员工,需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3、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办,并迅速予以排除。

  5、要求生产车间开班前、班后安全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各部门要不定期针对本部门内部进行安全自查,并做好隐患排查记录,部门内部要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6、严禁员工带小孩进入生产车间或操作间,严禁酒后上岗,进入生产车间、工作区域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严禁佩戴吊坠、挂坠等首饰,女员工禁止有披肩发的现象,留长发应将头发扎好。

  7、设备部机修机电人员在高压、高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8、进入生产厂区严禁抽烟、携带火种,需动火作业的应到安全办公室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10、厂区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车间门口及转弯处限速5公里/小时,生产车辆及外来车辆严禁超速行驶。

  11、外来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或违反厂内有关规定的将予以处罚。

  12、上班期间严禁生产车辆私自外出,如需外出时(如加油、接货等)必须有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条,并列安全办公室备案,其他车辆进入生产厂区必须持有保卫部配发的“车辆出入证”。

  13、上班期间严禁员工私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须持临时出入证方可外出,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按私人行为处理。

  14、成装车间、制曲车间配发的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佩戴防护用品。

  15、酿酒车间或其他部门人员登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地面有监护人;酿酒车间人员需下入窖池作业(天热缺氧情况下)应打开送风设施,并有监护人。

  16、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提高安全意识。

  17、各部门对消防器材应做好维护工作,不得私自动用消防器材,不得以任何借口堵塞消防通道及应急通道。

  第五章:重点部门的管理制度

  A勾储部:

  1.勾储车间负责人为车间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实行值班长挂牌值班制,切实做到各负其责,确保库房安全。

  2.所有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常识培训,对消防器材能懂会用,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知各种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对周围环境做到心中有数,具有应对初期火灾和疏散人员的本领。

  3.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电热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库内所配消防器材除特殊情况,严禁私自动用,严禁埋压、遮挡、借用。

  5.库内所使用的一切照明灯具必须为防爆型。

  6.严禁在库内私自动火,若需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

  7.库内一切设备在工作状态下必须有人监护,打酒、净化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精心操作。

  8.严格执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及时上报。

  9.库内及外围要备足防火用沙,阻烧麻袋等防护用品,以备万一。

  10.发生火灾险情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安全办进行扑救。

  B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种机械的外漏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应经常保持良好,不得随意拆除或不用。

  2.天车、锅炉起重机不能超载吊运,按规定设定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保持灵敏可靠,作业范围必须做到视野清晰开阔,吊运物必须重心平稳,不准在空中游荡停留,操作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3.公司车辆及交通运输工具要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车辆车灯、喇叭、制动等装置应保持良好性能,预防事故发生。

  4.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有可熔保险或自动断电装置,其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巡回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

  5.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常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6.锅炉、压力容器、天车和起重设备要严格操作规程,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和复训。C仓储部:

  1.所有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常识培训,对消防器材能懂会用,对管辖范围的库存量、存放地点、火灾危险性、周围环境做到心中有数、具有应对初起火灾的基本本领。库房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消防扑救常识。

  2.严格交接班制度,堆放、码垛货物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消防栓,要严格按照库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工作。

  3.库房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电热设备,严禁私拉乱扯电线。

  4.严禁在库内私自动火,若需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批准后方可。

  5.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要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及时上报,并交待接班者严加防范。

  6.库房内配灭火器材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不得遮挡、埋压,要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自查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全领导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各生产部门做好内部自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2次.各车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1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备案并安排整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校的安全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全力以赴保护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我们要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上下一致,齐心协力,努力做好安全工作。针对学校的具体情况,我们要以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沉着应对、有效预防、依靠科学、措施果断的原则来做好安全工作,并建立和实施安全工作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首先,我们要发挥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的模范带头作用。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思路,形成事事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安全网络意识。

  其次,我们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发扬求真务实、严抓落实的工作作风,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第三,我们要坚持校长负责制,部门责任首问制,明确责任、完善机构,建立应急机制。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分工如下:

  组长:孙志良(校长)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组员:耿忠仁(总务主任)负责保障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安全使用,督促课堂安全、卫生安全。王岩(大队辅导员)负责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检查整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负责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中要做到以下“五个必须”:

  1、 必须宣传到位。

  2、 必须强化制度。

  3、 必须措施到位。

  4、 必须保证信息的及时交流与畅通。

  5、 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定。

  全体教师要与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对所教学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排查隐患,做到下情上通,保障安全。

  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义务。每位任课教师对自己的课堂和组织的活动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自己见到或知道的安全事件负有及时处理的责任义务。相应专用教室负责所使用教室的设施和课堂安全。

  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我们将能够更好地保障学校的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总则

  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本规定,旨在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要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

  公司将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同时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若触及刑法,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下面是具体的机构和职责安排。

  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为了全面组织和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安委会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安全指令,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此外,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还要选配一名全职安全员。

  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如下: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公司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负责以下事项: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在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计划执行。

  7、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执行。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上传下达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等技术文件时,必须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职工在生产和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要爱护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排除。

  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要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还要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并确保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且必须正确使用,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进行更新和改造。

  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在引进国外设备时,如果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并且这些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具备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功能,绝缘必须良好,并且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对于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对于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劳动场所的布局必须合理,保持清洁和整齐。对于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生产用房和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必须平坦且光线要充足;对于生产中设立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场所,必须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对于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如果需要进入机楼、机房进行施工作业,必须前往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如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还需要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以下是关于电信线路的设计和维护的规定。

  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必须符合邮电部的安全技术规定。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于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必须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和定期维护。

  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在进行线路维护之前,必须先检查线杆的根基是否牢固,并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可进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允许聘用或继续使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在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必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了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外,还必须告知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项。

  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购买的新电梯必须是由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和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必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对电梯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和年审等工作。一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有隐患进行运行。

  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使用电梯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确实需要聘请外单位人员进行电梯的安装、维修、检测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经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电梯管理单位必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的影印副本报送公司的安委办备案。

  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各单位必须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对于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职工,不得上岗操作。

  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对于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对于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根据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于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同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和哺乳期从事对胎儿、婴儿健康有影响的有毒有害的作业。下面是有关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对于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和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对于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考核,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进行操作。对于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公司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发现不安全隐患后,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果本单位无法进行整改,必须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凡是安全生产整改所需的费用,必须经过安委办的审批,并在劳保经费项目中予以支出。以下是关于奖励和处罚的规定。

  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公司应每年总结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如下: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如下:

  1、认真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发生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我们要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3、我们要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我们要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我们要保证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我们要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2)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我们要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我们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3、我们要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我们要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我们要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从业证件。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

  (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并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并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并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我们特制订了以下制度。

  首先,我们要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将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我们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这些目标数值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以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其次,我们要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这样可以确保每个单位都能够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到各项工作计划中。

  同时,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职责制纳入其中,作为考核资料的一部分。这样可以促使每个班组和个人都对自己的安全责任有清晰的认识,并且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我们实行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对于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这样可以有效地激励每个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安全,避免发生重大事故。

  其次,我们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这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

  最后,我们要将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与经济职责制紧密挂钩。这意味着在考核和评价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绩效时,将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的依据之一。这样可以确保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将安全生产纳入到自己的工作职责中,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以上的制度,我们将能够更好地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开展,并最终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在本车间的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车间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组织拟定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年度、季度、月计划。

  4、组织拟定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负责落实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

  6、经常检查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就在立即上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部分停产或全部停产。

  7、接到事故报告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同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8、负责车间的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工作。

  9、完成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为了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我们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担任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将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XX区与管理工作责XX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XX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XX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XX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XX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XX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XX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本制度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2、本制度的起草单位:企业安全部

  3、本制度的征询单位:企业职工代表会、工会、团委。

  4、本制度的'审批单位:企业领导小组。

  四、制度名称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度内容

  1、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责任明确,制度规范,以达到预防、控制、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3、责任主体。企业领导班子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负有核心责任,全公司员工都应该有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4、执行程序。在公司的各个岗位都应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各项安全管理职责,警惕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或处理。

  5、责任追究。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

  六、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以上法律法规均是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应严格遵守并贯彻实施。

  七、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领导小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经企业领导小组批准后,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保证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根据确定的提取标准自行提取,并且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

  3、职责:

  1、总经理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2、生产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对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财务部负责依据《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制度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标志及标识。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制度其他规定:

  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各使用单位每年年初制定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经行政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根据年底结算费用凭证,由财务人员负责填入《安全费用管理台帐》。

  财务部应依据《安全费用管理台帐》每年出具当年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安全费用金用于安全生产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每年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公司安全费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经济考核挂钩,具体参见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日常检查

  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的操作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机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进行自检和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职责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是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检查

  副站长每月23~XX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要求进一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做好记录。

  (三)专项检查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和验收。

  (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进行例行检查,检查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否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1、 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

  2、 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资料及标准。

  3、 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包括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4、 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指定人员、确定方法进行整改。对于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仅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规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并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发(20xx年123号)和《关于异常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xx年124号)以及安监局(20xx年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做出了规定。

  搅拌站一般工程每年必须进行不少于10学时的安全再培训。

  一、搅拌站教育资料:

  1、 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标准。

  2、 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3、 搅拌站生产工作概况、生产流程、工作性质及范围。

  4、 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5、 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 搅拌站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7、 搅拌站内礼貌施工、员工宿舍周围环境保护及卫生的基本要求。

  二、教育形式

  1、 授课教育:在非作业时间,由站长主持,副站长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包括班长、生活管理员)到场,由站长或副站长主讲(如果讲课或出题考试有困难时,可聘请项目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的人员讲课),讲课时间、地点、主持人、讲课人、讲课资料、参加人员的姓名必须指定人员做好记录。

  2、 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设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的各种板牌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队全体员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能力,完善施工队的形象。

  3、 班前讲话教育:每天班前由站长或值班负责人进行本班次员工的安全生产讲话,讲话时间为5—10分钟。

  4、 安全生产考试:站内对各岗位工种定期进行考试,搅拌站对各岗位进行不定期考试(文盲者可口答,委托他人代笔),考试成绩不合格要重考,直到合格为止。

  5、 自我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各工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6、 自我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有关建筑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为了更好地确保施工安全,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应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并经过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审议和组织落实,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为了有效监督安全生产,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这样可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为了更好地解决项目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在会议上,可以研究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此外,每个月还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并检查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在签订工程管理合同时,企业和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要求列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双方应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这样可以确保各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充分重视和履行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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