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感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6 12:31:46 制度 我要投稿

(精)院感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院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精)院感管理制度15篇

院感管理制度1

  1、急诊科、儿科门诊应与普通门诊分开,设单独出入口。

  2、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指定到隔离诊室就诊,已被污染的区域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3、保持各室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风,地面湿式清扫,每天2次,诊桌、诊椅、诊查床、平车、轮椅等应每日湿抹1次,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及时擦洗和消毒,各种急诊监护仪器的表面应每日清洁,遇污染后及时清洁和消毒。

  4、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疗用物,均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与病人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的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5、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不得重复使用。

  6、使用中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根据其性能定期监测并有记录,根据规定定期对各类无菌物品的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符合要求。

  7、诊室、治疗室、观察室、厕所等使用的`清洁工具﹝抹布、拖把等﹞定点放置,拖把标志明显,分别清洗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8、各诊室应配置适合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手消毒剂,医务人员操作前后均应认真洗手或手消毒。

  9、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密闭转运、无害化处理和交接登记等工作。

院感管理制度2

  诊所感染管理制度

一、制定诊所感染控制规划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对诊所使用中的.消毒液、手、物品表面、对不达标的要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监督检查有关感染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四、对使用中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监测,凡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五、监督进入诊所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药械每季度查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对进口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无菌日期、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六、每季度检查供应室一次,包括一次性卫生用品监测情况,毁形记录。

  七、定期检查污本处理及污物的焚烧情况。

院感管理制度3

  一、布局合理,内部划分为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血液储存、发放处和血液治疗室等应设在清洁区,办公区设在半清洁区,实验室和处置室应设在污染区。

  二、血液及血液成分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

  三、必须严格按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四、采集患者自体血、储存血液和治疗性血液成分置换术应在Ⅱ类环境中进行,并配备有相应的'隔离设施,感染病人自体采集的血液应隔离储存,并设明显标志。

  五、保持环境清洁,台面、地面、桌面每日清洁2次,被血液污染应及时用高效消毒剂处理。

  六、储血设备应专用于储存血液及血液成分,每周清洁消毒1次,每月对冰箱内壁进行生物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和霉菌。

  七、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采血时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

  八、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并建立定期体验制度,工作中应做好个人防护,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应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九、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密闭转运、无害处理和交接登记等工作。

院感管理制度4

  一、人员管理

  1、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定期做肝功能全套,正常者应接种乙肝疫苗,健康者方可入室工作。

  2、工作人员进入血透室应穿专用工作衣、戴帽子、罩、戴手套、换鞋,非血透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参观人员必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要求入室。

  3、工作人员如发生职业暴露,立即采取正确的处置方法并控感办,同时按规定处理。

  二、环境管理

  1、血透室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每个透析单元使用面积>3.2m2,单元间距>0.8m,室内保持清洁、干燥,保持物体表面的清洁。

  2、为防止交叉感染,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物品表面细菌数符合GB15982-20xx标准,明显被污染的表面应使用含有至少0.15%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3、治疗室每日进行空气消毒,每次45分钟,使用动态空气消毒机,室内空气、物表每月监测培养一次,空气细菌数符合GB15982-20xx标准。

  4、准备室内配有合格的洗手设施,无菌皂液,清洁干燥的擦手纸。

  三、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和手卫生规范。操作前必须认真洗手,操作或接触血液时必须戴手套,一副手套只能护理一位病人。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脱去个人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及伤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

  2、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对患者穿刺部位的皮肤应严格消毒注意保护。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处理或清洗透析机时。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罩和手套。

  3、透析后机器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1)透析机器外部消毒:

  ①、每次透析结束后,如没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对透析机外部进行初步的消毒,采用0.05%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②、如果血液污染到透析机,应立即用0.15%含氯消毒液的一次性布擦拭去掉血迹后,再用0.05%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机器外部。

  (2)机器内部消毒:

  ①、每日透析结束时应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消毒。消毒方法按不同透析机厂家出厂说明进行消毒。

  ②、透析时如发生破膜,传感器渗漏,在透析结束时应机器立即消毒,消毒后的机器方可再次使用。

  4、对乙肝和丙肝的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感染病区的机器不能用于非感染病患者的治疗并配备感染患者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护理人员相对固定,感染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

  5、透析管路一律使用一次性的,使用前必须充分的冲洗预防首用综合症的发生;预冲后必须4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

  6、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析器等)的规章制度。一次性物品用于一个患者后应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处理。透析废水应排入医疗污水系统。

  7、限制探视,若病情需要,每一患者仅容许一人陪伴,治疗和护理操作时绝对禁止探视者入内。病人常规体检,做好病人个人清洁卫生。

  8、加强对病人的监测,如发现感染及时送检相应的标本,以尽早确定诊断,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隔离病人必须按隔离要求操作。

  9、严格区分有菌和无菌的透析用品,分区存放,对无菌物品应根据灭菌的先后有序存放,每日有效期限。

  10、配制B液时容器必须严格消毒,在清洁环境下进行,人员操作前戴好罩,洗手、戴手套严格操作,现配现用或者不能超过24小时;装消毒液和透析液的容器要严格消毒。

  11、HIV阳性患者建议到指定的'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12、感染控制监测:

  (1)、透析室物体表面和空气监测:

  每月对透析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要求细菌数<2cfu/ml;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次;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要求细菌数<2cfu/ml,内毒素<2EU/ml。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次。

  (2)、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

  ①.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新入患者或由其它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

  ②.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该每6月检查乙肝,丙肝病毒标志物1次;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③.对于血液透析患者存在不能解释肝脏转氨酶异常升高时应进行HBV?DNA和HCV?RNA定量检查。

  ④.如有患者在透析过程中出现乙肝,丙肝阳性,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乙肝,丙肝标志物检测。

  ⑤.对于暴露于乙肝或丙肝怀疑可能感染的患者,如病毒检测阴性,在1?3月后重复检测病毒标志物。

  (3)、建议对乙肝阴性患者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院感管理制度5

  1、建立健全本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个人防护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

  2、布局合理,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专门的清洗消毒间并有明显的'标志,临床微生物室/实验室应设置门禁开关,入口处有生物危险标志,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每个工作区设有流动水和非手触式洗手设备、手消毒用品,操作完毕后及时进行手的清洁与消毒。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需配备生物安全柜、蒸汽回收型高压消毒锅,对源于病人的原始标本如痰液等进行涂片或接种平板等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安置位置符合要求。

  4、无菌间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洁、消毒2次,紫外线定期空气消毒并记录。

  5、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保洁处理,湿式清扫,遇有污染时立即消毒、清洗。

  6、必须使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一次性检验用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且不得重复使用,存放时须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柜,使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

  7、使用中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根据其性能定期监测,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

  8、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玻片﹞,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9、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存放,灭菌物品包外贴指示胶带,并标明灭菌日期、失效日期、操作人员姓名及无菌包名称等。

  10、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必须就地消毒灭菌,按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密闭转运、无害化处置。

院感管理制度6

  一、产房:在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产房相对独立,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应与母婴同室相邻近,便于管理。

  2、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标志明确,人流、物流各行其道,避免交叉。无菌区内设置正常分娩、隔离分娩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清洁区内设置刷手间、待产室、隔离待产室、器械室、办公室,污染区内设置更衣室、产妇接诊区、污物间、卫生间、车辆转换处。

  3、刷手间应临近分娩室,水龙头采用非手触式,配备流动水等手卫生设施,洗手刷、擦手毛巾一人一用一灭菌,助产人员按外科刷手法刷手。

  4、分娩室最多设两张产床,每张产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6平方米。室内墙壁、天花板、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便于清洁和消毒。

  5、配备空气消毒装置,每天2次对空气、地面、物体表面等进行清洁或消毒,地面湿式清扫,产妇分娩后及时清洁地面、台面和仪器表面等,遇有血、体液污染,必须立即消毒。

  6、凡进入产房人员必须先洗手、更衣、换鞋。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应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要求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物品。

  7、新生儿使用的吸痰管等,应一婴一用一灭菌,吸痰用生理盐水一婴一瓶,不得共用。

  8、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交接、登记等工作。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急诊产妇的胎盘应按医疗废物处置。

  二、母婴同室:在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1、每张产妇床位的使用面积和每张婴儿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规定标准。

  2、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均应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3、患有皮肤化脓及其它传染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接触,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4、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乳头,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

  5、婴儿沐浴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5℃,婴儿所用眼药水、扑粉、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

  6、感染婴儿使用一次性尿布,用后焚烧,其它物品如衣物等应及时清洗、消毒处理。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保温箱等应彻底清洁、消毒。

  7、严格探视陪住制度,控制探视人数、探视者、陪客应穿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院感管理制度7

  1、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存放,物品定位放置。灭菌物品包外标识清楚、准确,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清洗、灭菌。

  2、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存放时应去除中包装,分类码放在防尘良好的柜内,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使用后按规定分类处置,不得重复使用。

  4、使用中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根据其性能定期监测并有记录,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

  5、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更换时容器必须同时灭菌。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应注明开启时间,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使用无菌干燥持物钳及容器应每4—8小时更换。

  6、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无菌液体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瓶装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提倡使用小包装。

  7、凡侵入性诊疗用物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与病人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8、治疗车上物品应摆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速干手消毒剂。

  9、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操作前操作者必须洗手、戴口罩、帽子,特殊感染病人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按严格隔离类别进行操作,用后污染敷料密闭运送焚烧,所用器械单独高水平消毒后再清洗、灭菌。

  10、配备流动水洗手设施和速干手消毒剂。医务人员每治疗、处置一个病人,接触污染物品后,应及时洗手或手消毒。

  11、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交接、登记等工作。

  12、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含空气、地面、物体表面等),地面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及时消毒。

  13、各区域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抹布,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使用后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院感管理制度8

  一、医院感染病例监测:

  (1)各临床科室必须对所有住院病人在入院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发病调查表》,院感办每月对住院和归档病例抽查,并纳入医疗质量考核,要求监控率100%。

  (2)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时,经治医师要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并向科主任汇报后上报院感办,在积极医治病人的同时要找出感染途径和感染源。

  (3)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人群开展目标性监测,推行有效的干预方法,院感办每月应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院感管理委员会作书面汇报,向全院医务人员反馈,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和反馈。

  (4)医院感染率应低于8%,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低于0、5%。

  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使用中的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生物监测,(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按要求定期进行化学监测(含氯消毒剂应每日监测,戊二醛每周一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必须每日或使用前监测)。

  (2)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3)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5)压力蒸汽灭菌器: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要进行BD试验,并有详细记录。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6)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对新的灯管和使用中的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新灯管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的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

  (7)各种消毒后的`内镜(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细菌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菌),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活检钳、异物钳、切开刀)等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8)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胆道镜、膀胱镜、宫腔镜、胸腔镜等)及附件: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9)血液净化系统的监测: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入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200cfu/ml,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数总数必须≤20xxcfu/ml,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三、医院感染病原体及其耐药性监测:对医院感染病源体的分布及其耐药性进行监测,每季度发布监测信息一次,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环境卫生学监测(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应对重点院感控制科室(手术室、供应室、感染科、口腔科、产房、内镜室、采血点、细菌室、血液透析室等)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

  五、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如不达标时,应及时查找、分析原因,给予改进,再次监测,直到达标为止。

院感管理制度9

  一、血液透析室应当加强医源性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

  二、血液透析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

  三、血液透析室应当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办公室等。工作区域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室、水处理间、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

  四、血液透析室的工作区域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透析治疗区、治疗室等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Ⅲ类环境的要求。

  2.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

  3.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应当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

  4.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五、血液透析室应设有隔离透析治疗间,传染病病人、感染病人-可编辑修改-。和经血传播性疾病病人血液净化在隔离净化间内进行,配备专门治疗用品和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六、血液透析室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1.进入患者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七、血液透析室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八、每次透析结束后,应当对透析单元内透析机等设备设施表面、物品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透析机进行有效的水路消毒,对透析单元地面进行清洁,地面有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污染时使用消毒液擦拭。

  九、血液透析室应当根据设备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每次冲洗消毒后应当测定管路中消毒液残留量,确保安全。

  十、医务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治疗或者护理操作时应当按照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无菌操作技术。

  十一、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对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1次。

  十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者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

  十三、血液透析室应当严格按照血液透析器复用的有关操作规范,对可重复使用的透析器进行复用。

  十四、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病例监测。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改进;存在严重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透析工作并进行整改。

  十五、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无菌操作、消毒隔离、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合理应用抗感染药物等各项规章制度。

  十六、医疗机构发生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院感染暴发,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院感管理制度10

  一、下呼吸道感染:

  1、建立控制下呼吸道感染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落实。

  2、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应分开安置,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并根据病原体、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措施。

  3、保持病室环境清洁,定时开窗通风,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并达到相应的卫生学要求,房屋改造时要预防军团菌和曲霉菌污染。

  4、积极治疗基础疾病﹝如糖尿病、COPD、血液病等﹞,严格掌握机械通气指征,尽量采用无创通气,限制插管的留置时间,对建立人工气道患者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5、重复使用的呼吸机回路管道、雾化器等应达到灭菌或高水平消毒,雾化器及其管道、面罩等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呼吸机管路避免频繁更换﹝一般情况下每周更换1—2次,如有明显分泌物污染则应及时更换﹞,集水器应处于低位,冷凝水要及时倾倒,避免倒流入肺。

  6、吸氧病人应加强呼吸道湿化,湿化瓶内应为无菌蒸馏水,且应每24小时更换。

  7、注意口腔卫生,防止口咽部分泌物吸入,病情许可时采取半卧位,控制进食速度和量,尽量避免使用H2受体阻滞剂和制酸剂,及时清除声门下分泌物。

  8、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除气道分泌物,定时翻身拍背,以促进排痰,手术病人术前应戒烟,术后鼓励病人有效咳嗽排痰,尽早起床活动,避免使用镇静剂。

  9、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和操作前后应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诊疗护理操作时应戴口罩,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时应戴手套﹝手部皮肤有破损必须戴双层手套﹞,对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的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必要时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

  10、不宜常规使用抗菌药物预防肺部感染。

  二、泌尿道感染

  1、建立控制泌尿道感染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落实。

  2、严格掌握留置导尿的.指征,只有在必须时才使用,并尽早拨除,术前导尿宜在手术室进行。

  3、选择合适的导尿管,尽量选用管径适宜、带有壶腹的硅胶导尿管﹝尽可能避免用橡胶导尿管﹞。插管时应注意无菌操作,动作轻柔,避免损伤,正确固定导管,避免滑动或牵拉。

  4、维护连续密闭的尿液引流系统,导尿管与集尿袋的接口不要轻易脱开,集尿袋应低于膀胱水平,且不得触及地面,保持引流通畅。

  5、采集尿标本作培养时,应在导尿管远端接口处用无菌空针抽取尿液。

  6、加强留置导尿管的护理,保持会阴部清洁和干燥,每日应采用无菌盐水或0、5%的碘伏清洗尿道外口,鼓励病人多饮水,每日尿量保持1500ml以上,每周更换导尿管,若阻塞应立即更换。

  7、不使用抗菌药物作连续膀胱冲洗预防感染。

  8、严格手卫生管理,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和操作前后应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三、手术部位感染

  1、建立控制手术部位感染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落实。

  2、手术室环境清洁,符合卫生学标准及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不同类别的手术安置在相应级别的洁净环境下进行,传染病人手术安置在隔离手术间进行,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隔离预防技术的规定。

  3、出入手术室应当严格遵循手术室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更换手术室专用工作衣、鞋、帽和口罩,认真执行外科手消毒程序,戴无菌手套,必要时戴双层手套,手术过程中手套意外破损,应立即更换。

  4、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及各种敷料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病人的麻醉用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避免在手术者背后传递器械和物品,坠落在手术床边缘以下或者手术器械台平面以下的器械和物品应视为污染。

  5、医务人员在手术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提高手术技巧,必须进行的伤口引流,应首选闭合式引流,手术过程中手术室的门应当关闭,尽量减少人员出入,避免不必要的走动和交谈。

  6、严格遵守手术切口护理和引流操作规程,换药操作时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病人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严格执行隔离措施。

  7、对择期手术的病人术前住院日应少于3天,若无禁忌症,术前应使用抗菌皂洗澡。

  8、避免不必要的术前备皮,必须备皮时选择不损伤皮肤的脱毛方法,在手术当天或手术室内进行,严格消毒手术部位的皮肤。

  9、进入手术室洁净区域的物品、药品应当拆除外包装后存放,设施、设备应当进行表面的清洁处理。

  10、遵循《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和本省管理办法,严格掌握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正确、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四、胃肠道感染

  1、建立控制胃肠道感染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落实。

  2、肠道疾病流行期间﹝每年5月1日—10月31日﹞应开设肠道疾病专科门诊和肠道疾病专用的输液、观察、治疗室,对患有肠道感染病人、产妇及其婴儿进行隔离,直到感染性病因被排除,连续3次大便培养﹝至少间隔24小时以上﹞阴性时,方能解除隔离,对易感者,特别是刚出生的新生儿进行保护性隔离。

  3、工作人员出现急性腹泻时,应立即做大便常规或培养,可疑为感染性腹泻时应暂时调离与病人直接接触的岗位,当临床症状消失和2次大便培养﹝至少间隔24小时以上﹞阴性后,再回原岗位工作。

  4、实施胃肠减压、鼻饲等操作时应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胃肠减压管、鼻饲管等应一人一用一消毒。

  5、严格执行手卫生管理,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和操作前后应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6、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尤其对口服广谱抗菌药物,严禁滥用,加强用药过程中的监测,一旦出现腹泻即应警惕,及早诊断、治疗,防止二重感染和抗生素相关性腹泻。

  7、加强病人粪便等排泄物管理,病人出院后要进行空气、物品、床单位等的终末消毒。

院感管理制度11

  一、消毒供应中心的各类人员必须经相应的岗位培训,掌握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及个人防护等知识与技能,持证上岗。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工作人员在操作中要做好自身防护,应配穿防护用品。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每年进行体检。

  三、布局合理,相对独立,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通风采光良好,邻近手术室、门诊部和临床科室,便于下收下送,宜与手术室之间有直接物品运送通道。

  四、按照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重复使用并需要清洗消毒、灭菌的器械、器具、物品集中由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和供应。

  五、合理配备物品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设备及配套设施:

  1、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配有污物回收车及分类台、机械清洗消毒设备、手工清洗池及相应清洗用品、压力水枪、超声清洗机、烘干机、洗车设备、防护用品、洗眼装置等。﹝机械清洗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设备科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记录,供应中心应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建立设备档案,完整保存相关资料﹞。

  2、检查、包装设备:配有辅助照明设施的器械检查台、敷料及器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封口机以及清洁物品装载车等。

  3、灭菌设备及设施: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低温灭菌器、干热灭菌器、无菌物品装载车、篮筐等。灭菌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配套的辅助设备,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校验。

  4、储存、发放设施:灭菌物品存放架、灭菌物品卸载车、密闭式下送车等。

  5、个人防护用品:目镜、口罩、面罩、帽子、防护手套、防水衣﹝围裙﹞及防护鞋等。

  六、内部布局合理,分工作区域和辅助区域,工作区分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各区划分明确,标志明显,区域间设有实际屏障和物品通道,严格管理,工作人员流动由洁到污,物品流向由污到洁,强制通过,不得交叉逆行。

  七、天花板、墙壁应光滑无缝隙,便于清洗和消毒,墙角宜采用弧形设计以减少死角。地面应防滑、易清洗、耐腐蚀。无菌区域内不得有地漏。电源插座应采用嵌墙式防水安全型。

  八、凡需要消毒、灭菌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先清洗再消毒灭菌。被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应使用黄色医疗垃圾袋双层封闭包装,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放置于污染物品封闭容器中单独回收。疑似或确诊朊病毒感染病人使用后的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分钟后,再按标准流程进行清洗消毒灭菌。气性坏疽污染的器械物品应先采用含氯消毒剂1000—20xxmg/L浸泡30分钟后,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5000—10000mg/L浸泡60分钟后再按标准流程进行清洗消毒灭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当时发布的规定要求。

  九、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应遵循回收、分类、清洗、消毒、检查、包装、灭菌、储存与发放等基本工作流程,应遵循如下原则:

  1、污染器械物品的回收: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使用封闭式回收车或收集箱,按照规定的路线定时、集中封闭式进行污物回收。收回的污染器械、物品,应及时进行清点、核查和记录,尽快进行去污处理,避免在使用科室清点、交换。回收车或收集箱应一用一消毒,干燥备用。回收人员应注意保持手卫生,携带快速手消毒液。使用后的一次性污染物品不得进入消毒供应中心进行回收和装运处理。

  2、污染器械物品的清洗:应根据其不同材料和性质、形状、精密程度与污染状况进行分类,选择正确的清洗方法。耐热、耐湿的器械与物品宜采用机械清洗方法,精密仪器、不耐湿物品、污染严重的器械应采取手工清洗。均应具有相同的清洗步骤(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步骤)

  3、污染器械物品的消毒;耐湿热的器材应首选热力消毒,不耐受高温和湿热消毒的器材可用75%—95%乙醇擦拭消毒或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批件的消毒药械进行消毒。

  4、器械物品的干燥:宜首选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应彻底干燥。无干燥设备及不耐热器械、器具和物品可使用消毒的低纤维絮擦布进行干燥处理。管腔类器械,应使用压力气抢或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

  5、器械的检查与保养: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锈斑、水垢等残留物质,功能完好无损毁。有锈的应除锈,带电源器械应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查。应使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6、器械物品的包装:纺织品包装材料为非漂白,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一用一清洗,无污渍、血渍,无破损、缝补,新的棉布使用前应脱脂去浆。手术器械应摆放在篮框或有孔的盘中进行配套包装。盘、盆、碗等器皿宜单独包装。剪刀和血管钳等轴接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有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管腔内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护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锐器等应采取保护措施。灭菌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7公斤,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公斤。开放式的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的包装,如需要使用储槽灭菌物品,应在储槽内或外部使用包装材料包装。灭菌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包外用胶带封包,不允许使用别针、绳子封包。手术器械灭菌包标识应标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器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常规器械灭菌包标识应标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日期、失效日期。

  7、器械物品的灭菌:根据器械物品的性质和类别选择合适的灭菌方法(油类、粉类应干热灭菌),压力蒸汽灭菌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执行。使用时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必须每锅进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日灭菌前进行B-D试验,排气系统正常方可使用。灭菌物品的装载、卸载应正确、适合,严格遵守消毒供应技术操作程序,确保供应物品的质量。

  8、无菌器械物品的储存: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无菌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cm,离天花板50cm,离墙5cm。无菌物品贮存环境的的温度<24℃、相对湿度<70℃。

  9、无菌物品的发放:无菌物品发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时应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植入物及植入性手术器械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的发放应记录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运送无菌物品的器具使用后应清洁处理,干燥存放。

  十、 应做好各种监测,清洗质量每日检查,每月随机抽查3—5个灭菌包内物品的清洗质量。消毒质量应监测、记录每次消毒的.温度和时间,应定期监测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和消毒时的温度并记录,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灭菌质量应每锅做物理监测,每包做化学监测,每周做生物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应尽快召回上次灭菌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发放。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周空锅做生物监测一次,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周满载做生物监测一次,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天运行前空载进行B-D试验。

  十一、消毒供应中心应进行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追踪,建立清洗、消毒、灭菌操作的过程记录(内容包括清洗消毒器和灭菌器运行参数打印资料或记录,灭菌器每次灭菌的日期、灭菌器编号、批次号、装载的主要物品、灭菌程序号、主要运行参数、操作员签名或代号、灭菌质量的监测结果),应对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的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进行记录。记录应易于识别和追溯。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留期应≥3年,清洗、消毒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存期应≥6个月。

  十二、消毒供应中心所使用的的各种材料包括清洁剂、洗涤用水、润滑剂、消毒剂、包装材料、监测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消毒供应中心应定期对购进的各种材料、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等进行质量监督,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供应室。

  十三、各工作区域应安装空气消毒机,每天对空气、物体表面等消毒2次,空气应达Ⅱ类环境标准。空气消毒机和使用中的消毒剂应做日常监测,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灭菌物品每月做生物监测,并做好记录,资料保存3年。

  十四、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人员必须取得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并接受院内感染相关知识培训。

院感管理制度12

  (一)在分管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详细负责全院医院感染的预防和限制工作。

  (二)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限制医院感染学问与技能的'培训。

  (三)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各科室预防和限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四)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及相关危急因素、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刚好汇总、分析,针对问题,制定限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五)对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进行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提出限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帮助药剂科开展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

  (七)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运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八)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限制工作进行督导。

  (九)为医务人员供应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防护指导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十)刚好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限制的动态,并向全院通报。

院感管理制度13

  一、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在院感办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对住院病人实施监控,监控率达100%,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上报,医院感染漏报率≤2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0、5%,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患者的.安置原则是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遇污染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湿式清扫,每日2次,遇污染时即刻清扫和消毒。

  五、病人被服应保持清洁,每周更换不少于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被褥、枕芯、床垫定期清洁、消毒,污染后及时更换消毒,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污染被服。

  六、病床湿式清扫,每天一次,一床一套,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湿抹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遇有污染的物体表面及时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七、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疗用物,均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与病人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 ,干燥保存.餐具、便器、痰缸等一人一用一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八、治疗室、配餐间、办公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抹布,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使用后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九、配备流动水洗手设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或消毒。

  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密闭转运、无害化处理和交接登记等工作。

院感管理制度14

  临床科室应根据检验科报告结果,对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和定植患者实施隔离,科室负责人负责落实病区内MDRO患者的接触隔离措施,监控医师和护士具体执行:

  1.应对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和定植患者实施隔离措施,首选单间隔离,也可以将同类多重耐药菌感染者或定植者安置在同一房间,隔离病房不足时才考虑进行床边隔离,不能与气管插管、深静脉留置导管、有开放伤口或者免疫功能抑制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当感染者较多时,应保护性隔离未感染者。

  2.设置隔离病房时,应在门上粘贴接触隔离标识,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3.进行床边隔离时,在病历卡和床头卡上粘贴接触隔离标识,以提醒医务人员以及家属采取床边隔离措施,当实施床旁隔离时,应先诊疗护理其他病人,将MDRO感染病人的诊疗护理操作安排在最后。

  4.应尽量减少与感染者或定植者相接触的医务人员数量,最好限制每班诊疗病人者为医生、护士各一人,所有诊疗尽可能由他们完成,包括标本的采集。

  5.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正确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或延缓多重耐药菌的产生。

  6.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特别是实施中心静脉置管、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留置导尿、放置引流管等操作时,应当避免污染,减少感染的危险因素。

  7.手卫生是接触传播最重要的环节,因此,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直接接触患者前后、对患者实施诊疗护理操作前后、接触患者体液或分泌物前后、摘手套后等应按六步法洗手或快速手消毒。

  8.在实施诊疗护理操作中,有可能接触患者的伤口、溃烂面、黏膜、体液、引流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应当戴手套。与病人或其环境有大面积接触或病人有大便失禁等情况时,需要加穿隔离衣。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吸痰或雾化治疗等)时,医务人员还应戴上标准外科口罩和防护眼镜。离开病人床旁或房间时,须把防护用品脱下,并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9.对于非急诊用仪器、器械(如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输液架)等应专用,其他不能专人专用的物品(如轮椅、担架、心电图、拍片)等,在每次使用后必须擦拭消毒。(1000mg/L含氯消毒剂)

  10.对患者附近的环境、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设备设施表面,应当每天进行清洁和擦拭消毒,抹布、拖布必须专病房使用,使用后必须消毒处理。

  11.锐器放置在锐器盒中,其余医疗废物均放置在黄色垃圾中按医疗废物处置。

  12.如病人需要离开隔离室进行诊断、治疗,都应先电话通知该诊疗单位,以便他们做好准确,防止感染扩散。在把该病人转送其他科时,必须由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并向接收方说明对该病人应使用接触传播预防措施,接收科室的器械设备在病人使用或污染后同样应该依据以上方法进行清洁消毒 。

  13.感染者或携带者应隔离至连续3个标本(每次间隔>24小时)培养均阴性,方可解除隔离。

院感管理制度15

  一、加强业务和现代管理学问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和管理水平。

  二、每月一次做好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半年对全院紫外线灯管进行一次监测。每季度对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进行一次综合质量考核,其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经济管理方案。

  三、常常深化科室了解状况,协调科室间医院感染各项工作,发觉问题刚好处理,刚好解决。

  四、对医院感染暴发,刚好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采样调查,分析缘由,快速提出切实可行的限制措施,并向院长及主管院长请示汇报。

  五、有目的、有安排的开展高危人群、高危因素的`调查,达到有效限制的目的。

  六、督促检查一次性医疗器具的购进和回收处理工作。

  七、定期将医院感染信息反馈到科室,仔细落实医院感染在职教化安排,帮助科室逐步落实抗生素的管理措施,定期向临床供应药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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