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车间考勤制度

时间:2024-04-08 09:32:1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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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车间考勤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厂车间考勤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厂车间考勤制度

  一、出勤

  1、每天正常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30—6:00

  2、午休为12:00—1:30之间,需加班时另计加班费,但按正常上班时间记录考勤。晚上如需加班时另计加班费,时间为晚上7:00开始,需按正常上班时间记考勤。

  3、考勤记录: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由车间主管做记录(共计每日4次)。上班员工应亲自到主管处签到,帮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帮助签到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迟到计算。

  4、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车间主管同意后,方便可生效出行。出差、事假等需事提前一天得到车间主管批准。

  5、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车间主管事前批准,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车间主管否则以旷工计。

  二、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1、全勤奖:每月¥_______元,以考勤为准。

  2、迟到、早退:

  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提前下班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但累计不得超过30分钟,给员工应急时使用,累计超过30分钟的,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3、迟到细则: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1)上班后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个人月工资元

  2)上班后迟到或早退6次以上按旷工1天计。

  注:若上班后30分钟内致电直接车间主管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4、旷工: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当月因累计多次迟到计算旷工2天者,予以辞退。

  说明: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规定为试行制度,有需要时需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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