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07 06:57:47 制度 我要投稿

(集合)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集合)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1

  1、宿舍内要定人定铺,名单上墙并明确室长、安排宿舍卫生值日、遵守宿舍卫生值日制度。

  2、宿舍内:a、不得酗酒b、赌博c、打闹d、不得乱拉乱接电线e、禁止发生明火f、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保证宿舍区内安全用电,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如有发现违反其中一条例,处罚直接责任人1000元/次,负责人1500元/次。收缴违规东西,不听者清除工地。

  3、建立食堂制度,菜饭由施工承包班组集体解决供应,不得在宿舍内自开小灶,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开水由项目部组织集体供应,发现宿舍内自烧开水处罚300元/次。

  4、宿舍内禁止男女混居,非本工地人员不得进入和留住宿舍,有人来访必须在门卫处做好登记手续。

  5、施工工地原则上不准带小孩居住在生活区内,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带小孩入住的,应严格带好小孩,不准带入施工现场。如有违规者罚款500元/ 次。

  6、污水、废水、垃圾等应集中在指定场所倾倒,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淋浴房内有专人管理。违反者处罚100元/次。

  7、宿舍区规定统一晾晒衣服处所,不得乱晾乱晒,不得破坏绿化。

  8、注意宿舍内卫生,勤开窗、勤洗衣被、床上用品及个人生活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无异味。如不按要求做到者,将处理代班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9、爱护公物公共设施、节约用水、节约电资源、保持宿舍内环境卫生良好状态。

  10、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人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生活后勤管理)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1、各班组负责人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建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安全附件管理程序

  2、范围: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4、程序:

  一、总则

  1、严格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加强压力容器的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确保安全长周期运行。本规定由各级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适用余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管理: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不包括液体静压力,下同)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0、15m,且容积(V)≥0、025m3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在一个大气压下的沸点)的液体。压力容器的分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2、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压力容器的设计权,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设计应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三类容器的设计,应报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备案。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应有审查批准的字样。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暂行规程》的规定,并对所设计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制造压力容器,必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制造三类容器,还必须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制造压力容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执行设计、测绘、原材料、工艺、生产、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的焊接和探伤检验工作,必须由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制造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国家有关规定和厂制订的压力容器质量检验规定。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必须经各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才能进行。安装压力容器时,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3、使用与管理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须时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建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压力容器专业知识,并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下列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第三类压力容器。容积大于等于10m3的压力容器。蒸球。成套生产装置中同时安装的各类压力容器。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医用氧舱。

  4、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本规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参加压力容器定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及试车。

  4、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5、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6、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8、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9、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10、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二、工程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统一保管,技术档案内容按容器规程第117条执行。

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4、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使用单位负责。

  5、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6、过量充装。

  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9、其他异常情况。

  4、2、3修理改造

  4、2、3、1、 从事压力容器修理和技术改造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施工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修理或改造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4、2、3、1、1、 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是指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和符合本规程第51条规定的对接接头焊缝的焊补。压力容器的重大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改变压力容器运行参数、盛装介质或用途等。

  4、2、3、1、2、 压力容器经修理或改造后,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4、2、3、2、 压力容器检验、修理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工作前,使用单位必须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做好准备和清理工作。达不到要求时,严禁人员进入。

  4、2、3、3、 采用焊接方法对压力容器进行修理或改造时,一般应采用挖补或更换,不应采用贴补或补焊方法,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4、2、3、3、1 压力容器的挖补、更换筒节及焊后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参照相应制造技术规范,制订施工方案及适合于使用的技术要求。焊接工艺应经焊接技术负责人批准。

  4、2、3、3、2 缺陷清除后,一般均应进行表面无损检测,确认缺陷已完全消除。完成焊接工作后,应再做无损检测,确认修补部位符合质量要求。

  4、2、3、3、3 母材焊补的修补部位,必须磨平。焊接缺陷清除后的修补长度应满足要求。

  4、2、3、3、4 有热处理要求的,应在焊补后重新进行热处理。

  4、2、3、3、5 主要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压力容器,还应进行耐压试验。

  4、2、3、4、 改变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具有资格的制造单位更换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标志;经具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内、外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后,由使用单位重新办理使用证。

  4、3检验

  4、3、1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验,内外检查和内压试验三种。检验间隔为:

  4、3、1、1、 外部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3、1、2、 内外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每六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为3级,每三年至少一次。

  4、3、1、3、 耐压试验: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移动式压力容器,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4、3、2内外部检验级、耐压试验及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具体检验要求执行容器规程133-139条规定。

  4、4安全附件

  4、4、1 安全阀爆破片的制造单位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发给的制造许可证,才能进行制造。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制造。

  4、4、2 安全阀的`使用管理按本厂安全阀管理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4、3 容器上装有爆破片时,爆破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并能保证使容器内的压力迅速泄放。

  4、4、4 有毒、易爆介质容器的爆破片排口应设放空导管,并引至安全地点或妥善处理。

  4、4、5 爆破片应每年更换一次,超压未爆破的爆破片,应立即更换。

  4、4、6 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复验时(在工作条件下试验)应有设备主管和安全技术人员在场。

  4、4、7 压力表的装设、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新购进的压力表应经校验后才能使用。经检验后的压力表应有合格证铅封。

  4、4、8 压力表必须经计量部门批准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检验。

  4、4、9 低压容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中压以上容器应不低于1、5级。

  4、4、10 压力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毫米,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容器最高工作压力的1、5-3倍,最好取2倍。装设压力表的位置,应便于操作人员观察,且避免受高温,冻结及震动的影响。

  4、4、11 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装三通旋塞式形阀,以便拆下校对或更换压力表,盛装蒸汽的容器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有存水弯管。盛装高温及强腐蚀介质的容器与压力表之间,应有隔离缓冲装置。

  4、4、12 工作介质为气液两相共存的容器,应装设液面计或液面指示器。

  4、4、13 盛装易燃、剧毒、有毒介质的液化气体的容器,必须采用板式玻璃液面计式自动液面指示器。

  4、4、14 液面计或液面指示器上应有防止液面计泄漏的装置和保护罩。

  4、4、15 液面计的汽、液相连管上应装设有切断阀,还应有排污阀,以便清洗和更换。

安全管理制度3

  加强设备管理,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提高运行效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对保证加气站安全生产,准确及时完成天然气车辆加气工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条贯彻执行国家、部委、国际通用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标准。

  第二条遵守执行上级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和管理标准。

  第三条建立健全加气站设备管理体系。

  第四条按照设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分级负责。

  第五条设备的前期管理,包括组织有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调研,论证、规划、选型定货、验收、安装调试和移交投产等各项内容。

  第六条设备运行前,由生产技术部门根据设备本身技术要求和加气站实际情况组织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维护、保养、检修、规程及完好标准,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打印下发并组织学习。

  第七条设备操作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对设备的性能和各项规程学习掌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更新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每年度计划在上年10月31日编制完成,本年度增项计划要在当年一季度前完成计划,完成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上级批准的'各项技改、技革项目,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落实并有计划地管理实施,项目完成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包括大修、中修、小修及维护保养。由生产部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制定计划落实。大、中、小修项目(250小时、500小时、1200小时、20xx小时、4000小时、8000小时、16000小时)应提前制定检修方案,施工部门要根据计划落实实施。

  第十一条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检修工作。生产技术部门专职人员要对加气站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监督、考核、指导,对有违反设备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纠正。

  第十二条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分期分批进行技术培训,由生产部门有计划进行安排;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提高,对整体提高加气站设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各加气站负责人对所管辖、使用设备运行状况应详细了解、掌握。站长对设备运行的各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四条生产部门对设备运行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进行累计,整理并存档。设备的检修要有记录,包括检修前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检修的内容、日期、更换零部件情况及检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是否达到要求,都要记录清晰,检修负责人签字、验收负责人签字(不允许代签),整理归入设备卡片。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设备使用规程,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维护保养知识,掌握设备使用要求的“三好”、“四会”原则,严格执行“四项要求”和“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维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项要求”即:整齐:工具、工件附件等放置整齐;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灰尘、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润滑:按时、按质、按量加油、换油,加油,加油工具齐全、油标清楚、油路畅通;排污:按时排放干燥器污水和回收罐内废油,要做到排污干净;安全:凭证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五项纪律”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逐项做好运行、加气和交接班记录,要字迹清楚、记录详细;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润滑和排污;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异常立即停运,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文明礼貌、服务规范、严守制度、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设备的备品、备件购置计划,由生产部门根据当年的使用情况核实后,于年底制订出明年的计划,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由生产部门根据加气站构成和维修工作情况,确定备件范围,制定备件储备定额,并定期核实备件储备,负责备件采购、供应。

  第十八条外购的设备要检验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应建帐保管,备件出库要凭领料单(站长以上负责人可申请领料),并做好出库登记工作(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料)。

  第十九条储存的备件要做到“三清”(规格清、数量清、材质清)、“两齐”(库容整齐、码放整齐)、“三一致”(帐、卡、物一致)、“四定位”(区、架、层、件号定位)、“五五码放”(一五一十地码放)。

  第二十条设备的报废、调拨由生产部门根据使用情况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填计划报请审批,任何个人无权处理。

  第二十一条设备档案管理,包括建立新购置设备的档案、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收齐存档,对旧设备的各种记录、技术资料、检修记录建立档案。

  第二十二条操作人员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违反规程的行为要逐级处理,对出现设备事故的,根据事故的大小,交由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处理设备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即:不查清事故发生原因不放过、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不使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二十四条为了保持设备完好、保证安全生产,全站职工要用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本职工作,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

安全管理制度4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4、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6、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7、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8、加工结束应及时清理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9、在专用洗托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洗拖布。不得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内清洗拖布。

  单位(盖)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管理制度5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败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20xx年12月25日

安全管理制度6

  1、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

  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

  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3、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管理责任人,具体落

  实至每位任课教师,每位班主任,切实加强教育。

  4、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一分钟进任课教室,并做好点名工作,对发现缺课

  学生,要问清情况后及时向所任班级班主任以及相关责任人汇报,所任班级班主

  任要及时向缺课学生家长联系反馈情况,并向相关责任人汇报备案。

  5、任课教师对教学的实验设备,体育器材等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学工具要及

  时修理,避免学生受伤而出现安全事故;对容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体育课,活

  动课要及时进行使用说明和安全教育;活动要求班主任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体育

  教师要做辅导工作,要全程控制局面;对那些因身体原因或本身有残疾但可以做

  轻微活动的.学生,要求上操场,确实不能出操的学生,应安排留教师复习,预习

  文化功课。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

  从管理。

  6、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设施安全管理,防止生产设施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设施的管理。企业生产设施包括:重要设备、特种设备、建构筑物、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电气及其它设施。

  3、职责

  3.1供应部负责生产设施的采购;

  3.2设备科负责生产设施的建档、日常管理、维护等。

  4、通用生产设施的管理

  4.1生产设施的规划、选择

  4.1.1生产设施的规划与选择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4.1.2新生产设施安装后,经设备科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并编制操作规程,编号登记,订标牌,确定操作人员后才可投入生产使用。

  4.2建立生产设施管理档案

  4.2.1对新生产设施及时建立档案;

  4.2.2建立相应的生产设施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2.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生产设施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3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生产设施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4.3.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4.3.3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4.3.4针对生产设施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生产设施,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生产设施由使用者全面负责生产设施的使用安全;

  4.3.5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4.3.6生产设施的使用人员,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4.3.7使用的生产设施必须安装完整的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与相应的安全设施。

  4.4生产设施的检维修见《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4.5生产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5.1生产设施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施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损坏程度,事故分为:

  (1)一般生产设施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2)重大生产设施安全事故:生产设施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生产设施安全事故:导致生产设施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4.5.2生产设施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生产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车间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生产设施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生产设施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生产设施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4.6生产设施的报废见《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制度》。

  5、安全设施管理

  5.1安全设施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设施指公司生产现场的各类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以及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安全附件。

  (1)检测报警设施包括: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分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防护装置,电气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包括: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泄压和止逆设施包括:用于泄压的阀门、安全阀、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等;

  (5)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包括:防静电跨接线、避雷针、静电导出装置等。

  5.2安全设施的管理

  (1)设备科负责管理厂内的安全设施,建立、完善安全设施技术档案、台账、检定记录及检定计划,并确保检定工作按计划进行实施;

  (2)严禁使用性能不符合要求、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无相关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以及超过检定周期、存在严重缺陷和安全隐患的安全设施;

  (3)安全设施应的检查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包括每班工艺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每日巡检;专项检查包括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的专项检查;

  (4)各车间应对各自界区内的安全设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记录进行存档,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及整改期限,整改后报生产技术部验收;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5)新购买的国家规定强检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等,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管理

  (1)本公司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30天)内向主管部门登记注册;

  (2)设备科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制造单位、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及安装技术说明书等;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测检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才允许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6)设备科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

  (7)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总经理报告相关负责人报告。

  7、相关记录

  《生产设施清单》

  《生产设施档案》

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电气作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证电气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电气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电气安全的归口管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结合安全内审、外审每年不少于两次)。

  2.3、机械动力厂负责组织、实施电气设备的搬迁、安装和调试;

  2.4、技术部负责电气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

  2.5、生产部负责新购电气设备的审核和立项。

  2.6、管理部负责电气设备的购置和废旧电气设备的处理。

  2.7、电力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电气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管理内容

  3.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改造

  3.1.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改造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电力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按集团公司Q/PG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1.3、选购的电气设备和元件必须是通过安全认证的产品。

  3.1.4、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包括委外设计施工)和改造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2、电气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3.2.1、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的工作人员应符合Q/PG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中的要求,从业人员应没有视觉、听觉障碍;没有高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2.2、电气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有关电气设备性能及参数,严格按照“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并定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复训。

  3.2.3、电气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电气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

  3.3、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得到批准,并有监护人员在场,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4、接地和防雷

  3.4.1、每年雷雨季前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对厂区建筑物防雷设施进行测试,并由市防雷技术中心出具“防雷检测记录”;机动公司负责对电网接地进行测试,填写“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表并存档,对不合格的须采取措施恢复其性能。

  3.4.2、各用电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设备的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的检测(每年春季进行一次),填写“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表,其记录归档。

  3.4.3、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一般应≤4Ω,特殊用途的地方按有关规定执行,接地线颜色为黄绿双色。

  3.4.4、架空线和进户线应设有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应≤10Ω。

  3.5、用电安全管理

  3.5.1、机械动力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电炉、切割机等)不得带电搬运,人离开岗位应关停设备,切断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绝缘电阻等项目的`检测(每季度一次,具体内容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并填写相关记录,其记录归档。

  3.5.2、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3.5.3、在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库里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产生大量粉尘、气体的工作环境,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且不准架设临时线;在工作场所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5.4、架设临时电源线按Q/PG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

  3.5.5、各单位的电气箱、柜、板须编号,1.2m内禁止堆放物品,自行定期检测和记录,其记录归档。

  3.5.6、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3.5.7、严禁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的,应严格按Q/PG G19G.017-20xx《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熟悉技术且技术等级高的电工进行监护,带电作业者应穿戴和使用完好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

  3.5.8、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电气作业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分析。

  4、相关文件

  GB/T13869-92 《用电安全导则》 Q/PGJ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

  Q/PGJ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Q/PGJ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5、记录(表格)

  JHJD001电气作业安全用具检测记录JHJD002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JHJD003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设备安全课起草并负责解释。

安全管理制度9

  1、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防盗、防火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2、仓库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张贴防火警示标志,配足灭火器材。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定期进行电器线路检查。

  4、各类商品应按种类规格和性能堆放整齐。

  5、仓库防盗设施要严密牢固,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缮。

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规范变电站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管辖范围的运用中的变电站及在这些变电站的生产区域内从事施工、检修、运行维护、装卸物资及其他作业的所有人员(以下称作业人员)。变电站运行人员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进入变电站的作业人员,在开工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在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简称《安规》)的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条作业人员进入变电站工作,必须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由变电站运行当值具有“工作许可人”资格值班人员负责办理,并经当值值班长同意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作业。

  (1)工作许可手续必须按照《安规》要求执行。

  (2)对变电部以外的单位来变电站工作所填写的工作票,必须实行“双签发”。

  (3)对工作区域在变电站内但不属变电部管辖范围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如各县局在10kv出线构架电缆头以外的设备上工作),其工作票可不需变电部“双签发”,但需实行“双许可”,即其工作须经当值运行负责人许可,并在工作票备注栏中签名;其他不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须征得当值负责人的同意。

  (4)对变电部以外进站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资格由生技部审核后书面通知变电部,由变电部转发各变电站。工作负责人在办理许可手续时必须出示工作证。

  (5)工作许可前、后人员管理:

  ①工作许可手续未办妥前,作业人员只允许在指定地点集中待命,不得擅自进入作业现场。

  ②工作许可人在完成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③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向工作班所有人员宣读工作票,并进行安全情况交底后,才开始作业。

  第五条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按《安规》规定,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2)在邻近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专人监护。

  第六条工作终结前、后的人员管理。

  (1)工作结束,在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清点无误后,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工作终结手续办理后,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作现场和其他生产区域。

  第七条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外施工单位指分公司以外的单位。除按以上第三至第六条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工程开工前,外施工单位须凭工程主管单位出具的安全考核证明(该证明须复印一份报生技部),到变电部办理“进站施工许可证”。未取得“证”者,一律不准进站工作。

  (2)作业人员持“进站施工许可证”,并佩带胸前,方可进入变电站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3)外来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过程必须实现严格的工作监护。

  (4)如果施工超出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必须由施工单位重新拟订安全技术措施,报发包方负责人同意后,由有关单位实施完善,方可施工。

  (5)工程施工结束后,外来施工单位应把作业人员“进站施工许可证”收回,统一交变电部注销。

  第八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2)作业区域与带电设备区域须设置网状安全围栏。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上岗证。

  (4)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按动火工作管理制度,办理相应级别的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审批手续应齐全、符合要求,安全措施必须正确完善,动火工作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到位。

  (5)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完好可用,灭火器材使用后要进行登记,并通知主管部门及时调整和增补。

  (6)凡移动防鼠挡板,须事先征得值班负责人的答应,防鼠挡板一旦移开,其门口应有移动挡板的班组派员负责看守,直至恢复为止。在增放电缆、需开挖电缆沟隔墙洞穴的工作场地,须有人在场看守,遵循“谁施工、谁负责恢复”的原则,谨防小动物事故的发生,并须符合电缆防火规定。

  (7)现场施工用电,执行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分公司制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电源管理规定》的规定。

  (8)在站内作业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防止触及电气设备或碰撞构支架;与生产工作无关的车辆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特种作业车辆应专人监护;严禁在变电站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9)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做到“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道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油污、杂物等。

  (10)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指出,限期改进。

  (11)进入变电站生产现场的人员,一律必须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穿合格的工作服。凡不符合要求者,当值运行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

  第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生技部。各单位部门在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立即向生技部反映。

  第十条本规定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11

  1、负责组织搞好厂级安全培训工作。

  2、负责贯彻和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

  3、组织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要求。

  4、组织各部门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

  5、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

  6、做好各种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的管理工作,并按时联系复培工作。

  7、组织各部门做好其他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转岗、干部顶岗、复岗人员)

  8、组织协调好各部门培训时间的.合理安排,并做好各级培训台帐。

  9、按照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经常抽查和验证培训效果。

  10、建立健全各种事故台账档案及保存整理好事故处理的原始记录

  11、做好集团公司的工伤上报和赔付工作并做好工伤管理规定的完善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12

  为规范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安全管理制度13

  一、车库内应配齐、配全消防设备,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持清洁、灵活好用。

  二、车库内只能停放车辆及配置的安全消防设施,严禁存放与车辆停放无关的物品。

  三、车辆每天入库前,要对入库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防止不安全隐患带入车库。

  四、要保持车库的卫生清洁,并设有专人负责本车库的.环境卫生和用电机消防设施的管理。

  五、车库内严禁吸烟和停放不属于本单位的机动车辆。

  六、车库内需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大队安全组办理相关动火报告,并做好安全动火防范措施。

  七、严禁在车库内、库房、修理间吸烟,在以上场所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大队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并备齐有必要的消防措施。

  八、熟练掌握车库着火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安全管理制度14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4、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6、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7、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8、加工结束应及时清理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9、在专用洗托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洗拖布。不得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内清洗拖布。

  单位(盖)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管理制度15

  一、要求施工单位设立隔离带,按装防护网,先在建设的楼基四周划定10米的隔离带,再扯上2米高的防护网,做到施工区与教学区、生活区隔离,并在显眼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

  二、要求工人文明施工,不得随意出入学生生活、学习区域;

  三、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装安全防护设施;

  四、要求施工单位的建筑材料摆放规范,设立围栏,与教学区、生活区隔离;

  五、要求施工方合理调整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工地噪音,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同时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六、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要求施工单位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师生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要求

  一、校长与班主任及班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要紧密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开展安全教育,使师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每星期一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安全教育大会,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每星期上一堂安全教育课;

  三、成立“项目校安全管理领导组”,明确职责,并将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并制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积极有效地处置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助,把事故损失降至最小;

  五、安排专职门卫,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查验其身份证原件,统一造册备案,每日入校时进行查验和登记,无证人员、闲散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六、学校门卫要对进入校园的施工车辆作好登记,并划定具体停车位置,不得乱停乱放;施工方所有车辆,特别是运料重车,禁止在学生活动和上下学期间进入校园;

  七、开辟教师、学生专用安全出入通道和活动场地,严禁学生靠近和进入施工场地;

  八、设立安全管理员,全天候在工地四周值班、巡逻,特别是学生课间活动和上下学时间,要重点管理;

  九、上学放学各班学生必须排队入校或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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