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21 08:12:2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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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1

  1、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儿童入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儿童入园时应将母子健康手册或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儿童离开托幼园所两个月以上,再入园必须重新体检,入托入园前体检率应达到100%。

  2、儿童入园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一次,1-3岁内幼儿每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定期体检率的计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后的体检为准,新入园未满一个月者不可列入应查人数之内。

  3、身高、体重、视力检查:身高、体重检查示范园每季度一次,1级园每半年一次。视力检查每半年一次。所有在园的婴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4、严格执行晨间的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晨检工作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采取保健医检查、班上教师检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均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步骤包括: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脸色、体温,询问在家的健康状况,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有重点的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儿童带来的药品,要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登记,并由家长签字。按时给儿童用药。

  (5)保健人员应每日午后、儿童离园前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6)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儿童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人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2、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性病、性传播疾病、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等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的保教人员、炊事员,患病期间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要及时隔离、治疗。单纯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儿童的保教工作。

幼儿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2

  一、入园检查

  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健康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

  二、定期体检

  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每年五月份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按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给予矫治。

  三、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

  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工作人员体格检查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患急、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与调离。

  备注: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以上疾病应离职治疗或调离。

幼儿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3

  一、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制度: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类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等。

  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x线透视、肝功能等,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制度:

  1、三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全面观察,积极配合班级对幼儿的一般疾病和外伤给予诊治处理。

  3、发现问题,即使采取措施,对国内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即使做好隔离、消毒,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三、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对每个班级的幼儿健康资料做到完善齐全、合理分类,填写规范并及时整理、存档。

  2、相关幼儿健康资料完整保留,不得遗失,年终分类整理,装订档案。

  3、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归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四、幼儿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值班班人员每天早晨对每位入园幼儿的健康状况精心观察和访问,努力做到: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况是否欠佳。

  2、值班人员每天早晨对带有感冒药等物品的幼儿做好登记记录工作,以确保生病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3、禁止幼儿入园时,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

  4、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通知其幼儿家长领回去就医或休息。

  5、班主任认真做好每天幼儿缺课登记工作,并对未入园的幼儿进行“电话访问”。

幼儿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4

  为加强幼儿的健康管理,保护幼儿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检查

  1、入园检查制度:按照托幼机构要求对新入园幼儿、插班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幼儿,要通知和配合幼儿家长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保健医生,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予以照顾。

  2、幼儿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按照托幼机构要求根部不同岗位职责,检查合格后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

  1、在园的幼儿每年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体组织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对比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幼儿,园方要另外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

  3、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并标明体检项目。

  4、保健医生组织幼儿体检前要进行谈话教育,讲解体检前的注意事项。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发现问题,即采取措施,对法定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做好隔离、消毒措施,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6、设专人做好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幼儿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三、健康档案管理

  1、保健医生负责整理、统计幼儿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幼儿体检表。

  2、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毕后及时归还、归档。

  3、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附: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内容及要求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3)儿童入园时,应当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2、定期健康检查

  (1)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检测血红蛋白。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检测。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3)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对有异常的儿童督促其治疗。

  (4)儿童离开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保教人员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保健医生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时,由保教人员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到__市(县)妇幼保健院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发热、腹泻、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需离岗,治愈后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工作。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根据__市(县)妇幼保健院的要求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工作,并追访诊治结果,合格后持证上岗。

幼儿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5

  1、婴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做到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2、园内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健康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上岗。

  3、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对幼儿进行健康分析和评价。做好幼儿疾病统计,及时矫治幼儿的'坏习惯。

  4、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必须立即离岗治疗。待痊愈后,持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立即掉离幼儿园工作岗位。

  5、坚持做好对幼儿的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摸幼儿额头、手心等,感觉其有否发烧;二看:看幼儿咽部、皮肤有无异样,看幼儿是否有精神;三问:问幼儿在家的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查幼儿身上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幼儿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6

  一、新入园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参加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需要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所。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二、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所有在园的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三、幼儿晨间检查

  1、配备必要的晨检用品(体温表、压舌板、电筒、常用外用药及纱布、棉签、晨检牌、记录本等。

  2、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做晨间检查,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做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求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由保健老师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做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四、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老师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老师联系并做好全日观察记录。

  五、教职工体检制度

  1、幼儿园职工来园工作前必须到大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胸透、肝功类,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粪便检查,炊事员必须到市或区卫生监督所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园内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率为100%,体检中发现疾病积极治疗,发现传染病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须持医院证明方可恢复工作,如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化脓性皮肤病、结核、精神病等,有损幼儿健康者,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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