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学奖惩制度

时间:2025-02-14 09:19:40 佩莹 制度

初中教学奖惩制度(精选6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中教学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中教学奖惩制度(精选6篇)

  初中教学奖惩制度 1

  1、凡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组队参赛的(学科),有关责任人必须认真组织落实。学生竞赛如有县级排名,按全县排名,奖励1——10名获奖学生的指导老师,分别奖励 300、240、200、150、100、80、60、40、20、20元(一人指导多人次获奖者重复计奖)。(专指竞赛)

  (注:此项只指选派学生到县一级竞赛以上始)

  2、教育局要求学校组队参加的体育竞赛,文艺调演等视

  为团体赛,获1——4名的主要责任人奖300、200、100、80元,列倒数1——4名的.罚300、200、100、80元。体育竞赛取得团体总分第一、二名,文艺调演获一等奖者,除奖金发放外,该主要责任人(限一人)该年度考核为“优秀”。

  3、教师参赛

  凡经学校委派参加各种比赛的教师获奖者按下列标准发放奖金

  4、学额巩固奖罚

  期末没有流失学生的奖该班主任60元;只出现1名流生的奖该班主任40元;流失2人罚班主任60元,流失三人罚班主任100元,每增加1人加罚100元。(以一学年计算),A班除外。

  说明:

  流生认定以是否参加期末考试为依据。

  初中教学奖惩制度 2

  (一)初三升学奖惩(全年级35000元封顶)

  1、九(1)班特别奖罚

  (1)学校奖励部分

  中考成绩全县排名前10名中,有3人奖6000元, 2人奖2000元,1人罚2000元;中考成绩前30名中,有8人奖4000元,6-7人奖3000元,5人奖1000元,4人罚2000元,3人罚3000元,2人罚4000元,无一人罚款10000元。此奖项10000元封顶。 (2)县中考奖励部分,按文件执行。 以上(1)、(2)两项奖罚金额的15%属非三(1)班教师的质量承包小组其他人员计算奖罚。

  2、高分奖:录取奥赛班人数列全县第二名,奖8000元;列第三名奖6000元;第四名罚3000元;第五名罚4000元。

  (2)班每录取一名奖2000元。

  3、高中录取奖:

  (1)九(2)全部录取石中奖3000元,每少一人罚300 元;

  (2)九(3)、(4)、(5)、(7)每班录取重点高中15人为完成任务,奖每班2000元;

  每班超录取学生一人,奖300元/人,依此类推;没有完成任务数,每减少一人罚1000元/班,依此类推。 九(3)、九(4)、九(5)、九(7)以录取石中人数最多的一班截取各班人数,按截取人数平均分排名,各科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100、80元,第三名不奖不罚,第四名罚50元。

  4、职校(技师学院)招生奖。(按职校招生奖惩方案执行)。

  5、音、体、美特长生录取奖:

  有关专业教师(音乐:吴晓霞;体育:吴定安;美术:温晨阳)

  必须组织学生参加石中的`特长班考试,每录取一名特长生奖专业教师80元/人,未组织学生参加石中特长班的考试,罚专业教师300元/人。

  5、体育教学成绩奖罚条例

  所有体育教师参与初三升学奖罚,以升学考试成绩为依据(不含平时成绩即老师加分部分),满分学生(20分)数达参考总数的20%,奖每位体育教师200元; 18分以上学生达60%奖每位体育老师150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30元奖金,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罚30元。

  说明:奖罚金额分配方式为各科任教师按试卷分值依比例分配。

  (二)基础年级教学奖(总奖金10000元封顶)。

  1、期末高分奖

  (1)七、八年级A班学生期末统考总分优秀人数(语、数、英、物科评80分以上,其它科目及格以上)各班达到20人以上且进入前100名的人数达到50人的分别奖任课教师600元(总奖金),超过一人奖100元,少一人罚100元。列年级前15名者,按每10元递减,第一名奖200元。

  (2)B班学生期末统考总分分别进入年级B层次班中:八年级100名前(七年级85名前)的每班完成15人,完成15人者奖400元;完成16人者奖500元,依此类推。未完成15人的班级,少1人(14人)罚100元,依此类推。列年级B层次中前30名者,按每5元递减,第一名奖200元。

  说明:计奖科目为政治(50)、语文(100)、数学(100)、英语(100)、物理(100)、历史(40)、地理(30)、生物

  (30);奖罚金额分配方式按以上分值比例分配。七、八年级总奖金分别为4500元、5500元。 2、科任教师统考平均成绩排名奖

  (1)县排名奖(排名按教研室的排名为准)

  各统考科目期末统考平均成绩列全县第1、2、3、4、5、6、7、8、9、10名的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列第11 、12、13、14、15、16、17、18名......分别罚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达到县平均成绩者除外)。(九年级中考平均成绩、优良率列全县第1、2名者年度考核该科1人(贡献大)直接定为优秀)。

  (2)年级排名奖

  各统考科目期末统考B段平均成绩列全校第1、2、3名的分别奖励80 、60 、40元。列倒数第一名的罚50 元(到县平均成绩者除外)。七、八年级A班进行单科优良率比较,第一名奖80元。

  (三)解释权属东城初中,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初中教学奖惩制度 3

  第一条、计算奖励的方法:分值=平均分+及格率+优分率。

  第二条、计算奖惩的方法:把所有学科按照一类学科和二类学科进行奖惩,一类学科包括:七、八、九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九年级政治、历史。二类科目包括:七、八年级的政治、历史、生物和地理。其中二类学科受奖分值要按照三分之二进行折算后再加入学校的受奖总分值。单个教师的教学奖=(20000元+罚金)/全校受奖分值总和(含一类学科受奖分值+二类学科受奖分值×2/3)×单个教师受奖分值;二类学科受惩分值要按照三分之二进行折算后再加入学校的受惩总分值。单个教师的罚金=全校被惩罚教师数×200元/全校受惩分值总和(含一类学科受惩分值+二类学科受惩分值×2/3)×单个教师受惩分值。三类学科包括九年级体育,中考成绩达到48分(含48分)以上,不到50分的每个学生奖励5元,50分的每个学生奖励10元。

  第三条、任课教师为原任的,任教同级同科教师不分班进行计算,跨级或跨科的分班级进行计算。超过全县同级同科平均分值的分值为受奖分值,低于全县同级同科平均分值的分值为受惩分值。

  第四条、中途接课的教师,如果原任教师的分值超过全县分值,接任教师视为原任教师,根据第三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原任教师低于全县同级同科分值,接任教师上一学期岗位满岗的,所接任的班级在教学奖惩中,不影响原任班级的成绩。如果接任班级为同级多班的,以多班总分值与全县对比,接任班级当期分值低于县平均分值的,所接班级的成绩奖惩计算方法为:以原任教师最后一期的实际分值与县平均分值的差距为原差值,如果同级原任教师接同级同科的,按原任教师(含现任教师)的综合总分值与县平均分值的差距为原差值。接任教师按全县平均分值再降低相应的原差值为奖惩分数界限。接任教师的实际分值超过这个奖惩界限的分值为受奖分值,低于这个奖惩界限的分值为受惩分值。接任教师各期的分值与县平均分的差距为新差值,接任教师每个学期的教学奖惩均以当期的'县平均分值减去此前接任教师各期新差值和原差值当中最小差值为奖惩界限。如果接任教师最近一学期的分值已经超过了县平均分值的,之后每学期遵照第三条执行。

  第六条、接任教师原来不满岗的,根据第三条实行奖惩(20xx—20xx年第一学期中途接任的班级不执行此条款,今后接任班级实行此条款)。此前已经接任的班级教师,新开科目(如八年级物理和九年级化学)不执行第四、五条。原有科目执行第四、五条。

  第七条、其他奖惩:在期末考试中,分值超过全县平均分值的教师继续担任原班教师。担任同级同科多班或单班的教师,如果分值低于县同级同科平均分值太多,经学校研究后,决定是否暂时取缔下一学期担任本科目的资格,被取消者将自己寻找岗位,同时担任接任该班的教师的助教,并承担原所任班级教辅工作(包括协助接任教师的作业、试卷的批改、课外辅导),以及随接任教师听课并协助课堂辅导。接任教师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学期后,学校再确定该教师是否重获任教该学科的资格。在此期间,该教师的教辅工作不计入工作量,接任教师课时量和常规工作量照算。接任教师的教学奖惩按第五、六条执行。如果原任教师没有任教其他科目的,绩效考核中原任教师没有效果分。在绩效考核中的加分方法,接任教师所接任班级另外按照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第八条、班主任奖励:以全县同一年级的校平均总分值(所有统考学科的分值和)为参考值,本校同一年级各班所有科目的总分值超过参考值的得奖。低于参考值的受惩。班主任奖金=(5000元+罚金)/所有受奖班级的受奖总分值×受奖班级的受奖分值。班主任罚金=受惩班级数×200元/所有受惩班级受惩总分值×受惩班级的受奖分值。中途接班的班主任,原来超过参考值的班级奖惩方法不变。原低于参考值的班级,以原班主任最后一学期低于参考值的差值为准,在次年的评比中,同样减去这个差值,分数差大于这个差值就惩,分值差小于这个差值的得奖,该差值以接任教师各期差值以及原任教师当中的最小差值为准。接任教师的分值已经超过县平均分的,今后按原任教师处理。

  第九条、各年级按年度允许辍学的人数为:七年级每班1人,八年级每班2人、九年级每班3人。初中阶段各班累积辍学人数控制在6人以内。由于此规定本期出台,对现任八、九年级另有特殊规定,即现在的八年级允许累计辍学人数为4人,九年级允许累计辍学人数为(未定)人。此规定实施后,2015——20xx年度的八年级累计可以辍学的名额为3人,九年级为(未定)人。

  第十条、非中考学期的应考人数计算方法:非中考学期应考人数=七年级报表人数+中途转入人数—允许累计辍学的人数—有中途有接收证明转出人数。其中九年级中考成绩的应考人数计算方法:就读职业高中的人数以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确定各班就读职业高中的人数和名单。应考人数=七年级报表人数+中途转入人数–允许累计辍学人数–在名单之内的成功就读职业高中的人数–中途有接收证明的转出人数。中途转入的人数不能与已辍学人数相抵消。

  第十一条、指导的学生参加县级比赛(片区赛)获奖的,集体项目(三人以上含三人)按名次计算,第一名(或一等奖)10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80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500元,鼓励奖无奖金,个人项目(含双人)按县级第一名(或一等奖)3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25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200元,州级是县级的2倍。省级或国家级是县级的3倍。此条款适用于任何学科。

  第十二条、学校在外派参加培训学习的项目中,优先考虑上一期末考试成绩较为优秀的教师。

  目标:各科平均分在片内前三名,在县中心初中不低于七名,总分优秀率达百分之三十,总分及格率达百分之七十。总分的85%为优秀,总分的60%为及格。

  评估方法:备课组、班级和个人三维模式相结合的评估。

  学校每学期举行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月考、抽考教学实绩记入教师的个人考评档案。按秋学期开学初进班实有人数参评,综合分为得分率×40+优秀率×20+及格率×40。

  县统一组织考试,奖励备课组。在县中心初中1—3名,奖该年级备课组教师每人200元,4—6名奖该年级备课组教师每人100元;片内第一,奖该年级备课组每人100元,片内第二名,奖该年级备课组每人50元。学校每次考试计算的综合分第一名奖该教师60元,按相对分值50分计入教学实绩,其他老师按第一名的相对分值计入教学实绩,如果相对分值在1分以内含1分,按第一名奖60元;相对分值在1—3分之间含3分按40元奖励;相对分值在3—5分之间含5分按20元奖励,获奖必须高于年级平均分。

  教师实绩(年终平均实绩)与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评优晋级挂钩。 中考奖励为统招生每个班级确保1人,有1人奖励班级3000元,2人奖励6000元,3人奖励9000元。每班定向生有1人奖励1000元。分配由班主任分配。中考县综合评估同类初中第一名奖初三任教者每人500元,第二、第三名奖初三任教者每人200元,第四、第五名奖初三任教者每人100元。

  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在县举行的团体比赛中,获团体一等奖或初中部总数前五分之一的按第一名计算,团体二等奖或初中部总数前四分之一的按第二名计算,团体三等奖或初中部总数前三分之一的按第三名计算。如果没有参加活动或团体比赛,则视为教学实绩最后名次作为考核的依据。

  初中教学奖惩制度 4

  为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良好开展,扬优促劣,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励方面:

  ㈠年度考核工作先进集体奖:

  ⒈评定条件和依据:以中心小学年度工作考核评估的成绩为标准。

  ⒉评定方法:

  ①全年度各项工作的评估测查成绩汇总。

  ②召开领导会议,全面总结交流工作。

  ③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评议,集中审定。

  ⒊评定名额:视中心小学当年工作成绩和在全市所处位置而定。原则上评三分之一,学校成绩突出的,可突破三分之一。

  ㈢先进个人奖:

  ⒈评定比例:年终先进教职工人数占中心小学教职工总数的20%,其中领导占奖励人数的25%。

  ⒉评定方法:领导在中心小学联评,其余分配各校评定,中心小学审定。

  ⒊评定条件:(参照有关评选条件进行)

  ⒋每年市级先进个人奖励,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中心小学联评审定上报。

  ㈣学科统考成绩奖:

  ⒈凡统考年级科目,均以单科单班按均分占50%,及格率占40%,优秀率占10%核算。教学班奖励按统考班数的40%奖励,奖励团体总分(高低段分别核算)第一的学校领导(校长60%,主任40%)。

  ⒉奖励标准:奖金标准依次为300元、260元、220元、180元、140元、100元。团体总分第一的学校领导奖励200元。

  中心小学奖励,各校不再进行奖励。

  ⒊人数核定与成绩核算:

  ①年报人数+转入人数—转出人数。

  ②中心小学实地核查各班人数。

  ③16人以下(含16人)的班级分值为0.98,16人以上的分值为1。

  ④统考语数双科或单科双班的成绩核算系数为1,其它的系数为0.98。班、科核算标准以实际的班科为准。

  ⑤设提高幅度奖:凡均分提高10分,及格率提高10%者,给予奖励。

  ㈤各项竞赛活动奖:

  凡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竞赛活动,由中心小学组织抽调专人负责安排,分等次按以下规定记分,奖励。

  ⒈记分标准:

  ①个人记分:地区级以上按6、5、4、3……的分值记分;市级按4、3、2、1……的分值记分;中心小学的按2、1、0.5……的分值记分。

  ②团体总分按以上级别分值翻倍记分。加分最多不得超过20分。

  ③市级竞赛活动:凡取得集体名次奖者,按名次对负责人或教练员给予奖励,团体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优秀奖、组织奖50元。地区级以上奖励: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60元,三等奖120元,优秀组织奖100元。

  获市级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100元、80元和60元。

  获市级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分别奖励30元、20元、和15元,辅导教师给予同等奖励。

  ④中心小学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奖励集体前三名。师生竞赛奖励一、二、三等,教师奖金分别为40元、30元、20元;学生为10元、8元、6元。

  ⑤凡承担公开示范课教师,市级奖50元,中心小学级奖30元。

  ㈥校长、教导主任年终考核奖励。

  1、按学校年终综合考核,校长、主任考核等情况,分等进行表彰奖励。校长奖励等次分别为600元、500元、400元、300元(一、二、三等奖金人数分别为1 名、2名、 3名);主任奖励分别为400元、350元、300元、200元(一、二、三等奖金人数分别为1 名、1名、 2名)。

  2、校长任课6—8节且带一个班的主课(语、数、英),达不到的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次,本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学校考核总分扣除5分。主任任课8—10节且带一个班的主课(语、数、英),达不到的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次,本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学校考核总分扣除4分。

  ㈦新闻报道、教育教学论文奖。

  ⒈凡中心小学安排专人起草的新闻稿件或单行材料,视稿件质量和录用情况,奖励15~30元。

  ⒉凡主动写的`报道稿件,已被区(地)级报(刊)录用的,奖励50元,市级报(刊)录用的,奖励30元。

  ⒊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各类活动评选中荣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元、40元、30元;发表的论文根据相应的刊物级别给予奖励。

  二、惩罚方面

  ⒈在中心小学、市教育局统测成绩核算中,均分低于60分、及格率低于60%的进行处罚,其处罚标准为: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元,以此推算扣罚。(特殊情况除外)

  ⒉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撵走学生行为的,视其情节扣发当月月度奖金,造成严重后果者责任自负。

  ⒊工作期间赌博、酗酒,在师生中、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视其情节扣发当月部分或全部月度奖金。

  ⒋因参与黄、毒、赌、聚众闹事、违法乱纪的停发当月月度奖金。

  ⒌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除按学校规定赔偿损失外,并要视情节扣发月度奖。具体为:损失在300~500元者,扣发当月月度奖的50%,损失在500元以上扣发当月全部月度奖。

  6、在教学检查中,发现缺备课时,在3节以上者,按每缺1课时扣5元,累计扣罚。作业批改不及时,严重拖批达3次以上者,按每少批1次扣罚3元,累计扣罚。

  初中教学奖惩制度 5

  一、奖励

  学校常规检查的结果作为学年“教学之星”评比依据。(其中备课、作业批改、听课等评优项目每个项目获优率原则上不超过30%)

  二、惩罚

  1、备课

  教师用旧教案或无教案上课者,每发现一次扣50元,学校教学检查教案达不到基本要求者扣100-300元。

  2、上课

  (1)迟到:上课铃响3分钟以内未进教室;开会、教研活动或其它要求按时到位的集体活动点名未到为迟到。

  (2)早退:上课时无故提前离开教室、会议未结束无故提前离开会场,未按要求请假提前离岗下班为早退。

  (3)误课、旷课、旷工:上课迟到4-10分钟为误课,超过10分钟为旷课。

  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误课一次扣50元,旷课一节(含旷工半天)扣150元,旷工一天扣300元,

  (4)早读迟到3分钟内每次扣5元,3分钟以上等同于误早读,每次扣20元,课间操体育老师不到岗每次扣20元、迟到扣10元(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一次),上课早退一次扣30元,上班、开会或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

  (5)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离岗,未经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每课时扣双方每人50元。

  (6)外出兼课、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补课,按长沙市教育局长教发[2009]02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3、作业

  作业布置数量和批改数量按照《长铁一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要求,数量不足的'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每缺一次扣5元。

  4、听课评课

  听课评课参照《长铁一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执行,对达不到要求和造假者进行全校通报。

  5、测试

  (1)监考人员在考前10分钟到考点领取试卷,考前5分钟组织学生进考场分发试卷;监考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随意离开考场,凡不到岗者作旷工处理;监考过程中不得在教室打瞌睡、阅读书报、做试卷、接拨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严格监考,杜绝学生舞弊行为。

  (2)对命题未达到学校要求的将全校通报并扣除命题老师的命题费用。

  6、教学计划总结

  期初制订教学计划(包括进度表),期末写出详细教学总结或反思,缺者扣10元/次。

  初中教学奖惩制度 6

  一、教师活动奖励办法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级别、名次(等级)进行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5、30、25元,省级30、25、20元,县级15、12、10元,镇级10、7、5元,校级5、4、3元(不分等级只评优的按二等执行,分等级评为优秀奖的按三等降一档执行,均需有效证件)。

  1、教职工个人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

  2、参加各级会议交流工作经验;

  3、在各级交流、评先或在cn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4、参加各级公开教学、优质课评选、教学比武;

  5、学生集体参赛获奖的主要辅导者;

  另:在国家、省、市、县发表新闻报道分别奖励20、15、5、2元。

  二、获奖学生指导者的奖励办法

  在上级各类评选、竞赛活动中学生获奖,学生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习作,对其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9、8、7元,省级8、7、6元,市级7、6、5元,县级6、5、4元,镇级5、4、3元(不分等级只评优的按二等执行,分等级评为优秀奖的按三等降一档执行,均需有效证件)。

  三、校内班级活动记分办法

  1、在学校举行的各类竞赛、评比中,均按班级获奖次数、名次(等级)对班主任进行奖励,一、二、三名(等)分别奖5、4、3元。

  2、学校每周进行“文明班”、“升旗手”评选。被评为“文明班”的,每次奖班主任4元;学生被评为“升旗手”的,每人次奖班主任2元。

  四、“优秀班主任”评选奖励办法

  期末评选“优秀班主任”。按上述校内班级活动情况进行评选:所辅导班级在年级中相比,期末合计总分属前两名,为当然的“优秀班主任”,颁发荣誉奖。

  五、参加上级学科抽测、竞赛奖励办法

  年级内各班全抽的按如下奖励:班级单科(语、数、综合)总评获县前两名、镇第一名的',奖励科任教师50元,县第三名、镇第二名的奖励40元,县第四名、镇第三名的奖励30元(综合科的奖金由科任教师按卷面分数的比例分享,担任多班同一学科并多班获奖的,按最高的班级获奖数额进行奖励);年级内只抽一个班的只奖励上级排名的前两名。

  2、班级各科总评获县前两名、镇第一名的,奖励该班任课教师100元,按所占分数比例分享;

  3、年级各科总评获上述名次的,奖励包级领导50元。

  六、期末教学奖奖励办法

  (一)语、数教师:分3项记分:

  1、总分记分:按单科总分记分,每10分记1分;

  2、年级前50名记分:前10名、中20名、后20名分别记5、4、3分;

  3、平均分记分:年级单科平均分第一名记200分,第二名以后的以第一名为基础,每降低0.1分减记1分。

  以上3项记分之和系该科任教师总分。期末按年级单科评出一、二、三等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名为三等奖。奖金数额由学校根据当学期的经济状况研究决定。

  (二)常识科教师

  计出所任学科总平均分,在常识科教师中评出一、二、三等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名为三等奖。

  语、数教师兼任自然、社会课的,在语、数成绩居年级前2名的情况下,自然、社会成绩为年级第一名的,可评为期末校级先进工作者;五班前三名、四班前两名的,期末教学奖可提高一个档次。

  (三)体音美教师

  根据学期内工作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参加上级比赛获镇集体第一名(一等奖)、县前两名的,组内人员均为一等奖;比赛镇第二名、县前三名的,组内人员均为二等奖;镇第三名、县四名以后的均为三等奖。单项比赛没有评定集体等级,但学生个人成绩较好的,组内人员均为二等奖;没有竞赛均为三等奖。

  (四)行管、后勤人员

  根据学期工作情况,参考教学人员的教学奖和月奖数额,发放期末综合奖。

  七、期末校级“先进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

  1、评选,按下列条件对号入座:

  ①期末总评年级“优秀班主任”中的第一名;

  ②期末考试年级语、数单科、常识科一等奖获得者;

  ③在竞赛中获镇集体第一名(一等奖)、县前两名的主要辅导者,在镇以上学科竞赛、抽测中获单科班级前三名的任科教师。

  ④行管、后勤、政教、电教等方面成绩突出者。

  2、奖励:进行物质奖励。

  八、出席镇以上各类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办法

  1、推荐工作由校务委员会组织进行,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工作为重,让事实说话,以工作成绩为主要依据。

  2、以校级“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结果和“评优”结果为基础,根据名额推荐全面优秀和成绩突出者。推荐顺序如下:①先选出两个学期均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和两个学期期末教学奖一、二等奖者;②根据名额多少,先从各项均为第一名中选取,如不足再从各项均为第二名中选取;③如果名额较少,通过比较,从各项均为第一名中选出最优者;④根据名额还要考虑代表性、先进性和全面性,班主任、科任、行管、后勤人员等要占一定比例。

  3、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评先资格。

  4、推荐、评选工作要做到指标、过程、结果“三公开”。

  九、毕业会考成绩奖励办法

  1、学校根据会考(参考学科)成绩进行单科奖励:上级评比单科第一名的,按单科人均300元进行奖励;第二名按150元奖励;三名以后的不予奖励。

  分配办法:①分别计出年级语、数单科总分,根据奖金额求出分值,乘以班级单科总分,即该班科任教师奖金。②按语、数获奖教师的奖金平均额对责任人进行奖励。③综合科根据名次计奖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150元,奖金额乘以班级数为该科奖金总数,由综合科全体教师平均分享。

  2、镇评比语、数、综合三科全第一名的,奖金提高三分之一;一科第二名的,奖金下降10%;两科第二名的,奖金下降三分之一;三科全第二名以下的,奖金下降50%,取消责任人的责任奖。

  十、“优秀教研组”评选、奖励办法

  1、基本条件:①组内团结协作好,有开拓进取精神;②组内人员师德良好,无违纪现象;③教研、教改气氛浓,有成果(学年中组内至少有1人承担校级以上实验项目,至少有1篇论文在市级以上cn刊物上发表或交流);④教育建校质量高,师生对外竞赛获镇第一名、县前两名。

  2、奖励:①学年末考核,组内人员每人加2分;②该组组长为“优秀教研组长”,颁发荣誉奖。

  十一、学年末教职工业务考核办法

  1、校务委员会负责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学期末,根据学期内各种记录,由包年级(组)领导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实施对年级(组)内的人员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计出每人的总分。

  2、召开包级(组)领导碰头会。各年级(组)根据考核分数,按照职称级别分类,每年级分别推荐1名班主任、1名科任,体音美组、常识组和后勤组各推荐1名科任,再按照下列办法进行选优:

  ①在推荐的班主任人选中,按级别对照上、下两个学期“优秀班主任”评选情况,先把两次均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人员挑选出来,再根据指标数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

  ②在推荐的语、数科任人员中,按级别对照上、下两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先把两次均为第一名的挑选出来,再根据指标数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

  ③在推荐的其它学科的科任人员中,参考平时表现、工作态度、对外竞赛成绩以及完成任务情况,根据指标数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

  3、凡在学年内出现违纪情况或重大工作失误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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