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健康体检制度

时间:2023-10-25 09:06:40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医院职工健康体检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职工健康体检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职工健康体检制度

医院职工健康体检制度1

  一、体检时间

  1、每年安排一次体检。

  2、每年体检时间安排在二月份,具体时间由单位工会与承检医院落实后书面通知到工会。

  二、体检对象

  全院在职员工(包含合同制临聘人员)

  三、体检项目

  1、普检:血糖、血脂、肝功、乙肝两对半、甲肝抗体、胸透、心电图、B超(肝胆、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35岁以上男性)。

  2、妇科体检:B超(子宫)、乳腺彩超、常规妇检、白带 6 10项、防癌涂片。

  3、特殊检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体检安排组织

  由医院工会安排组织。

  五、体检经费

  体检费用由单位解决,复查费用由本人负责,本人放弃体检机会的,单位不予任何补助。

  六、体检报告

  1、体检报告包括体检表原件,体检综合意见及建议。受检者可根据体检综合意见进行健康咨询及疾病诊疗。

  2、医院工会收到体检报告后,由医院根扰体检情况进行登陆、分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制订单位职工健康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

  3、对体检内容进行登陆、分类后通知本人。在体检登录、通知本人过程中,承检医院与单位工会应尊重并保护职工个人隐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体检报告属单位所有,由单位公卫科备案保存,需要体检档案就诊或咨询的,须向公卫科办理借还手续或复印。

  七、有关要求

  1、单位职工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限人数(B超)检查的项目,应服从

  单位的'统一安排,因生病、住院、出差、产假等特殊情况的职工可适当延期进行(体检结束之日起,20天内休检完毕)。

  2、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利用业余时间,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影响工作。

  3、本制度由单位工会负责解释。

医院职工健康体检制度2

  一、体检时间

  1、普通职工每两年安排一次体检。特殊岗位职工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份,具体时间由医院工会与医院体检中心落实后书面通知到工会。

  二、体检对象

  全院在职员工(包含合同制临聘人员),新进人员(入职前按医院常规体检项目进行)。

  三、体检单位

  原则上要求在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特殊情况下需报请医院同意。

  四、体检项目

  1、普检:血糖、血脂、肝功、肾功、乙肝两对半、甲肝抗体、胸片、心电图、B超(肝胆、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35岁以上男性)。

  2、妇科体检:B超(子宫)、乳腺彩超、常规妇检、白带10项、防癌涂片。

  3、特殊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如放射科工作人员加查甲功,染色体等项目,输血科、血液透析中心工作人员加查输血全套项目等。

  五、体检安排组织

  由医院工会安排,具体体检工作由医务科组织,体检中心负责体检。

  六、体检经费

  1、新进人员上岗前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在职员工(包含合同制临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医院解决,复查费用由本人负责,本人放弃体检机会的,医院不予任何补助。

  七、体检报告

  1、体检报告包括体检表原件,体检综合意见及建议。受检者可根据体检综合意见进行健康咨询及疾病诊疗。

  2、医院工会收到体检报告后,由医院根据体检情况进行登记、分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制订医院职工健康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

  3、对体检内容进行登记、分类后通知本人。在体检登记、通知本人过程中,承检部门与医院工会应尊重并保护职工个人隐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体检报告属医院所有,由医院防保科备案保存,需要体检档案就诊或咨询的,须向防保科办理借还手续或复印。

  八、有关要求

  1、医院职工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限人数(B超)检查的项目,应服从医院的'统一安排,因生病、住院、出差、产假等特殊情况的职工可适当延期进行(体检结束之日起,20天内体检完毕)。

  2、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利用业余时间,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影响工作。

  3、特殊岗位如:放射、检验、制剂等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进行体检。

  4、因职工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现岗位的,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本制度由院办及工会负责解释。

医院职工健康体检制度3

  1、为保障中心职工的身体健康,规范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干部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分流人员除外)。

  3、组织机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职工体检。

  4、年度体检:中心干部职工每二年(单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5、女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妇检。及早发现妇女常见病和多发病。

  6、年度体检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检查。

  7、年度体检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建立职工体检档案,体检报告备案保存。

  8、职工健康体检、妇检费用由单位承担,复查费用由本人负责,本人放弃体检机会的,中心不予任何补助。

  9、职工体检、妇检、体检后需复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10、综合办及时将职工体检情况如实告知职工。不合格职工,通知本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复查及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属于传染病的`要离岗治疗,待完全康复后方可工作。

  11、体检要求:职工体检确定在三甲医院进行,年度体检根据全年业务工作安排进行。

  12、年度体检时间:职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遇出差、公休的情况,职工可自行与指定医疗机构联系体检。自行体检时间在自单位体检之日起20天内完成。

  13、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每年进行1-2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并制作健康教育展板。向职工宣传健康知识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14、按照“有病治病、无病防病”的原则,积极组织全民健身活动。例如:每天定时组织职工做广播体操。

  15、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工作。

医院职工健康体检制度4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及外调教师。

  二、体检类别: (1)新入职体检:新招聘、调转的`教师、职员及工人在录用前,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指定项目体检,体检项目:乙肝五项(乙肝检查)、肺X线(肺结核检查)、心脑血管检查(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等)。

  (2)常规体检: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按以下安排进行体检: 女教职员工:34周岁以下的每三年体检一次;35周岁至44周岁的每两年体检一次;45周岁至退休每年体检一次。

  男教职员工:39周岁以下的每三年体检一次;40周岁至49周岁的每两年体检一次;50周岁至退休每年体检一次。

  三、体检项目和经费:

  1、体检项目:见附件。

  2、体检

  经费:

  体检费用由学校负担,复查及其他附加费用由本人承担;本人在体检时间内放弃体检机会的,学校不另行安排,也不予任何形式补助。

  四、具体程序

  1、学校教职员工健康体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分管校长、工会、妇委会、办公室、人事科、医务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校教职员工健康体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策划、指挥、协调、安排与监督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体检持续时间:每次体检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每次体检从开始到结束为1个月。

  4、体检地点: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5、新入职的教职员工体检后持中心医院有效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6、常规体检健康检查结果由中心医院统计,结束后体检档案返回学校,由学校医务室登记备案,把体检结果交到学校工会和妇委会,体检档案留医务室备存,并通知教职员工到医务室查询体检结果。

  本制度经教职工代表会通过。

【医院职工健康体检制度】相关文章:

职工健康管理制度01-27

体检管理制度10-17

医院体检科工作总结06-08

健康体检工作总结06-14

职工考勤制度02-09

医院职工辞职报告01-24

医院职工辞职报告04-05

医院职工的辞职报告05-16

医院体检中心工作总结04-26

医院体检科护理工作总结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