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7 07:13:19 制度 我要投稿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2

  为整顿寝室纪律,加强寄宿生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寝室制度。

  一、组织纪律

  1、建立健全宿舍舍长负责制,每人服从宿舍长管理;

  2、不准在宿舍里的'打架、骂人、抽烟、打牌,与校外人员串连打架,肇事者从严处理;

  3、按时起床、睡觉,切实保证午间休息;

  4、节约用电、用水,人睡灯熄;

  5、不准在宿舍里点蜡烛。

  二、安全保卫工作

  1、上课期间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宿舍;

  2、不随意破环别人东西,非经本人许可,不得随意挪用别人东西,更不能占为已有;

  3、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应妥善保管;

  4、不得随意留宿非宿舍人员住宿,确实需要住宿者,需值日老师同意。

  5、按时返校、回家,有事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师请假。

  三、清洁卫生

  1、天早晨内务整理,叠好被子,口杯、牙刷、毛巾、脸盆、桶、箱子放在指定位置。

  2、坚持轮流打扫宿舍,宿舍内无果皮、纸屑、饭渣、剩菜、米粒。

  3、晚间起床、进厕所,不得随地小便。

  4、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得乱泼脏水。

  四、爱护公物

  1、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如有损环照价赔偿。

  五、文明宿舍评比

  1、每周评一次文明宿舍。

  2、违犯以上规定者,三次以上,本期不能评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学习积极分子等。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寄宿生的管理,培养学生良好作风,根据国家戒布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精神,结合我校寄宿生具体情况,学校寝室现状,特制定我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寄宿生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寄宿生应爱护学校一切公共财务,树立以校为家的主人翁精神,配合学校作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对坏人坏事敢于揭露和斗争。

  3,寄宿生必须服从教师和行政执周人员管理。

  4,寄宿生必须按时起床,早操,上课,晚自习就寝,晚上不准无故外出,有特殊情况必须到政工处请假登记,女寝室必须栓好三把门栓和门内锁至到天亮才能出寝室以保安全(寝室内有方便桶)。

  5,寄宿生不准带外人在寝室留宿。

  6,寄宿生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保持寝室卫生清洁,内务整洁,摆放有序成一线,同一个方向。

  7,寄宿生课间不得入寝室。

  8,同学之间互相关心,助。讲究文明礼貌。

  9,睡觉前学生不准在寝室内追赶打闹。

  10,寄宿生不得将火带入寝室,男生不得在寝室内抽烟。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4

  一、入、退宿制度

  1、寄宿生须在学校政教处的统一管理下入、退宿,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2、不准擅自调换床位和宿舍,有特殊要求,需经生管老师同意方可调整;

  3、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

  二、日常管理制度

  1、请假制度:寄宿生有事外宿须履行相关手续并填写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视为违纪;

  2、点名制度:寄宿生每天进行点名工作,每晚就寝前30分钟为生管人员固定点名时间,其余时间由学校有关管理人员进行随时检查,以强化寄宿生考勤工作;点名超过三次无理由不归宿的,又不办理退宿手续的'视为自动离宿;

  3、晚自习制度:全体寄宿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到班级参加晚自习,不得逗留在宿舍,不得迟到、旷课或早退。

  三、卫生工作制度

  1、个人卫生:全体寄宿生应讲究个人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在宿舍内用膳;个人物品应按学校要求整齐摆放,被褥应每天叠放整齐,地上物品应整齐有序,悬挂物品应按要求悬挂,;寄宿生应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不得因个人原因导致宿舍卫生工作受损;

  2、宿舍、卫生责任区卫生:各宿舍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对宿舍及卫生责任区进行卫生保洁工作,每天一次保洁,及时倾倒当日垃圾;各宿舍每周五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工作,要求全员参与,做到门窗无灰尘、地板无污迹、垃圾无残留;学生会定期对卫生考评成绩进行公布,奖优罚劣。

  四、安全制度

  1、寄宿生应遵守学校各种安全规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2、凡损坏宿舍器物的,按学校有关赔偿制度赔偿;如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由全宿舍承担责任;

  3、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棒等有碍安全的电器产品,不得带打火机入校,不得点蜡烛;

  4、寄宿生不在舍区喧哗、吵闹,严禁打扑克、赌博、抽烟、喝酒、盗窃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予退宿及纪律处分;

  5、应养成及时锁门的习惯,无人在宿舍时,要及时锁门,平时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包,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凡违反寄宿生管理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停宿直至校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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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住校学生须经学校批准,手续完备,方可入校住宿。

  二、寄宿生入校后必须严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约,服从值周老师及寝室长的管理。

  三、寄宿生实行集体食宿制,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互相关心,互相助,团结一致,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学校设立文明宿舍评比制度,每周对各宿舍的`学习、生活、卫生、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优胜集体将颁发流动红旗。

  五、寄宿生必须严守作息时间,早锻炼、上课及自修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晚自习应上足、上好,保持安静,午休及晚上熄灯后不得在宿舍讲话或弄出声音,影响他人休息。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锻炼,不迟到,不缺席。

  六、寄宿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假条交生管老师备案。晚自习时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履行有关手续,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以旷课论处。

  七、寄宿生必须注意宿舍的安全工作,衣物要妥善保存,贵重物品、现金锁入柜、箱。宿舍钥匙要细心保管,离开宿舍要关锁门窗,睡觉时应关紧、关好门。

  八、寄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宿,不得随意挪动床位,物品排放应有序,宿舍内不得留其他同学或来客住宿,携带物品出校须有生管老师签发的出门证。

  九、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十、注意节约水、电。宿舍内不得乱拉电线,乱接电灯及电器设备,水龙头用好后要关好。

  十一、搞好公共卫生,宿舍内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值日,整理内务。认真做好周末宿舍卫生扫除工作,不得乱倒垃圾、污水,禁止向水池及便池内乱扔杂物,不在宿舍内吃零食。

  十二、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十三、按时用餐,服从就餐管理,协助食堂搞好卫生,做到不浪费粮食,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区,禁止乱倒剩饭剩菜。

  十四、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体育活动,宿舍区严禁带入打火机、火柴、电瓶灯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宿舍内禁止点蚊香。

  十五、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寄宿生不得在校外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

  十六、寄宿生应坚决服从生管教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生管教师和室长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生管教师和室长。

  十七、以上条例,全体寄宿生必须遵照执行,凡违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或取消住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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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并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四)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3、打饭不排队、拥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4、打饭时因饭菜数量与伙房人员产生分歧时,找值班人员协调解决,顶撞工作人员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5、值日生打回汤菜、馒头后,要做好发放工作,不听从舍长或值日生安排、乱抢乱夺饭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7、剩菜剩饭没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8、就餐时,须在本宿舍内,不在本宿舍内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9、午间休息时,不在本宿舍内,而在外乱逛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0、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1、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12、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6、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18、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3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19、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0、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1、学生上课,而没有关闭宿舍内电器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2分。

  22、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3、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24、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三、宿舍卫生标准(设卫生积分5分)

  1、地面(0.5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0.5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0.5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5、物品(0.5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热水器(0.5分):宿舍内热水器每天擦试干净保证无尘土,不得在宿舍内乱倒热水器内的水。

  7、窗帘(0.5分):宿舍内窗帘悬挂整齐,不得乱扯、乱挂。

  8、空气新鲜(0.5):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9、卫生区(0.5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10、墙壁(0.5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全员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住宿生自行车摆放与走读生自行车摆放由分管主任一同抽查记分。

  8、各班宿舍卫生得分为本班学生所在宿舍得分的总平均分。

  9、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寻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7

  1、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要规范操作,又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学生出入校门时由两名门岗负责学生的常规检查,特别是走读证佩带,无走读证者须验明身份,非本校人员不得入内。负责维护学生进、出校门的秩序。对校外人员进行清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学校门卫肩负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执勤。对门岗及大门周边环境进行保洁,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4、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如有教师打电话预约者不填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或来访者打电话给被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不明身份者不得入内。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的.会客单予以确认。如被访者遇到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对因公来校人员,要礼貌用语,热情接待。对私自擅入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劝阻,把好大门。对个别学生无理由混出学校及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学校,要坚决制止,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5、学校门卫不得让学生在上课期间及晚自习期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请假条)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无关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6、学校门卫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7、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

  8、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报警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9、学校门卫交接班制度要完整,门卫接班时,必须相互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接替人员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脱岗现象发生。

  10、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口左右2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支持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文明窗口。

  11、学校实行封闭管理,走读学生(走读卡底为红色)上午5:30—6:00凭走读卡进入校门,放学凭走读卡离校,晚上21:10放学后凭走读卡离校。寄宿生周日下午五点后入校至周六(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前不准离校。上课、晚自习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出校门,特殊情况应持有请假条方可放行,门卫要保存好学生的请假条。

  12、在发生校外来人员入侵学校和危害教职工及学生安全事件时,要及时制止并报警。

  13、在岗时不得从事喝酒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4、要服从领导,团结协作,不做有损团结安全的事情。

  15、周日学生入校园时要重点排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16、门岗值班处不得让无关人员逗留。

  17、学校配备的物资要保管好。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8

  一,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办学形式上采取“集中为主”的原则,对学校布局进行了调整,人口少的村小合并为九年制学校,加强师资力量,学校规模适当扩大,区域教育成本降低,协调发展,办学效益不断提高。

  二,处理好学生生活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关系。寄宿制学校的学生食宿在校,首先要解决好学生的生活设施,安排好学生的食宿,尽量做到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好”,“吃得饱”,“愿到学校来”,“走进书中去”。同时,学校的食堂和课堂同抓,共管。

  三,学校,家庭和社会要齐抓,共管。现社会,随着打工的热潮,留守儿童逐渐增多,现在几乎占学校总人数一半之多,光靠学校管理是不行的,还需要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管理。实行“三包”制度,村委会包入学率。学校包巩固率。教师包合格率。分别签订目标责任状。学校与政府主管教育的签订责任状。学校与家庭和学生签订责任状。学校与教师签订责任状。层层管理,捆绑家庭,管好学生。定期召开家长会,以家长校长为龙头,监督学校的工作,参与学校的管理。

  四,人人要树立责任意识,对学生实行全面管理。寄宿制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服务是一项很细致,很辛苦,责任很大的工作。学校不但要有专门的生活管理人员,而且教师的工作量也很大,既要做好教学工作,还要尽到父母和兄长的责任,只要学生在学校,凡父母应做的事老师都要做,父母想不到,做不到的事老师也要想到,做到。这不仅是一种工作量的体现,更是一种情感的付出,爱的奉献。为了加强学生管理,一方面,我们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对寄宿制学校中小学实行的是核编办法,以保证必要的生活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在学校内部推行全程,全面,全员的“三全”管理办法。“全程”就是从学生入学到离校的全部过程,都有管理任务。“全面”就是全方位,学校的每一个场所,学生的每一个方面都有管理的具体要求。“全员”就是从校长到清杂工,每一个教职员工都有管理学生的具体岗位和职责。寄宿制学校的管理是一项既全面又具体,既系统又繁杂的工作。要真正管到家,管到位,就必须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嘴勤,腿勤,手勤”,“劳心,劳神,劳身”。要求每一位管理人员,多走走,多看看,多谈谈,多说说。走到校园内的每一个角落,要看出师生的安全隐患在何处。要多与学生交谈,要让学生说出自己的心理话,学生有什么问题要敢对老师说。尽量融洽师生之情。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9

  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宿

  1、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各类申请表格请至xxx下载。

  2、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二、作息制度

  1、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

  周日-周四:23:00

  考试期间:24:00

  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

  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

  2、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门。

  3、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映情况。

  三、宿舍安全

  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包括

  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

  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

  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严禁高空抛物。

  11、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四、行为规范

  1、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管理”活动。

  6、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封建迷信、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五、用电管理

  1、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

  3、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六、退宿手续

  1、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入住。

  3、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

  4、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5、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七、三级建家

  1、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

  2、每学年初进行“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

  3、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

  4、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

  5、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

  6、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

  7、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

  8、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寝室卫生项目为零分。

  9、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定期抽查申报三级建家寝室情况,并汇总馈相应学院,学期末与学年末在网上进行公示。

  10、凡本年度被评为“优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寝室,均可获得年度“文明寝室”的称号。

  八、违章处理

  1、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章处理实行扣分制度,处理种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住宿资格、校级行政处分等。每位住宿学生每年起始总分为10分,凡违以下规定的,按相应分值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内务卫生成绩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扣除1分/次。

  3、在宿舍内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从事、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其他破坏或阻碍学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斗殴,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的,扣除3分/次。

  5、凡学生在宿舍楼内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扣除5分/次。

  6、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私自改动电表、私拉电线插座的,扣除5分/次。

  7、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楼发生火灾、违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10分/次。

  8、其他违《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5分扣分处理。

  9、凡认识态度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分追加扣分处理。

  10、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白色警告单。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黄色警告单,并抄送学院。

  11、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楼内通报批评,取消“三级建家”评选资格,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将相应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资格,在楼道内张榜公示,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扣分情况每月在宿舍楼内公布一次,以学年为单位累计。

  12、凡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必须于两天内搬离寝室。需要申请再次住宿的,一个月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处理。

  13、凡给予校级行政处分的,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实,经核准后报学工部(处)。留校察看以下的违纪处分报学工部(处)部(处)务会议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由学工部(处)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各类处分结果必须由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读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0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检查等各项校内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

  第六条 建立学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检查,提高学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教育读本》和《服务手册》等教材,落实教育“八有”的要求,使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用电、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隐患,各校要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意识,防止学生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1

  (1)入宿及退宿

  1、学生入宿必须填写入宿申请登记表经班主任或学校签字同意,由学生公寓审批后到公寓财务部门缴纳规定的住宿费,学生公寓查验缴费收据后安排床位,学生方可入住。

  2、学生住宿的房间、床位、床上用品由学生公寓部统一安排,学生不能自行变动。

  3、学生公寓不办理中途退宿、退费。学生毕业或休、退学时,经公寓工作人员验收房间配套设施并签字盖章后,持手续单到指定地点办理退宿手续。因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途被取消入宿资格者一律不退费。办好手续后应立即搬离寝室。

  4、凡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和不良习惯,不能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者严禁入宿。

  5、寒、暑假期间不准留校住宿,学校统一安排的补课除外。

  (2)日常管理

  1、任何寄宿生不得私自带家长、朋友等非寄宿生进入公寓。

  2、不得擅自占用他人物品,严禁将他人私有财产、物品窃为己有。

  3、宿舍内不得存放现金,少量现金随身携带,多余现金存放银行,随用随取,贵重物品不得带至宿舍和教室,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其他物品。

  4、严禁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学校和社会秩序。严禁偷窃、抢夺、诈骗行为。严禁策划、组织和指挥群殴,肇事或参与打架的行为。严禁流氓、道德败坏及其它举止不文明行为。严禁赌博。严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影碟片。严禁搞迷信活动或影响他人休息的各项活动。

  5、严禁私自转让、转卖床位。严禁留宿非本寝室成员。

  6、严禁破坏公共财务。严禁学生经商。严禁乱贴标语、广告及乱写乱画。严禁在走廊溜冰、玩球、泼脏水。严禁饲养猫、狗、鸡、兔、鸭等动物(小盆花、小金鱼除外)。熄灯后不准玩牌、大声喧哗、怪叫、高声播放音响。公寓区严禁燃放鞭炮、摔瓶子。严禁向寝室外乱扔烟蒂、纸屑、瓜皮、果壳和倒脏水。

  7、要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管理,严禁侮辱、威胁、殴打工作人员。

  (3)寄宿生请假与接待

  1、双休日、节假日寄宿生离校,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程序为:寄宿生填正规请假单注明原因,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每周四晚7点前(节假日在请假回去的前一天交请假条。如:10月1日放假,30日晚上要离校,请在29日晚7点前交请假条)交所在楼层的生活老师登记存档,过期交假条无效,视同没有履行请假手续。

  2、寄宿生不得随意离校。确有需要离校处理个人事宜必须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并填写请假单交生活老师方可离校。双休日、节假日留校寄宿生按正常作息时间安排学习、休息和活动,不得私自外出。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按要求回家,不得在外上网等。节假日、双休日经批准回家的同学必须于上课前一天下午6:00前返校。

  3、因病不能上课要卧床休息的寄宿生,必须事先出具医生病情证明或有老师签字,方可进入寝室,否则不予批准。

  4、寄宿生白天上课时间、晚自习其间没有特殊事由不得回寝室,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

  5、家长与学生见面一般在公寓一楼接待处,家长确需要进入寝室必须经公寓值班人员登记同意后方可入内。

  6、为保证学生安全中午静校及晚间就寝后概不会客。

  (4)寄宿生内务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要有值日制度,由寝室长负责本宿舍的内务管理,由当天值日生具体负责室内卫生工作。

  2、床上用品保持干净,叠放整齐。衣物折叠好放在衣柜里,不能堆放在桌椅及床上。

  3、擦拭窗台、口杯架、洗漱台、镜面等各处灰尘,保持台面物品摆放统一。

  4、房间、洗漱间、厕所地面每天擦拭,保持地面光亮;便池冲洗干净,垃圾及时清理。

  5、门窗常开,保持空气流通清新,最后离宿的同学关灯关门,水电要做到人走即关,杜绝浪费。

  6、所有寝室成员必须参加每周五12:30寝室大扫除。

  (5)寄宿生纪律要求

  1、按时作息,规定的`时间内进出寝室、起床、关灯、安静就寝。(早7:30前离开公寓楼去上课;中午12:30-1:40在寝室午休;晚7:00前离开公寓楼去晚自习,高三和体育生8:00离开公寓楼去晚自习;晚10:40前回寝室;高一、高二晚11点熄灯就寝、高三晚12点熄灯就寝)

  2、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不准带违禁品(危险器具、管制刀具、贵重物品、球类、电热毯、热得快、烧水壶等)进入寝室,不得在寝室内抽烟、打牌、喝酒等。

  4、讲文明,不讲粗痞话、衣冠不整不得在走道上穿行,进出宿舍配带好校牌,穿好校服。

  5、不准串寝,不准在寝室内高声大叫、追跑打斗。

  6、不得在寝室内乱贴乱画,不得随意更换寝室及床位。

  7、严格遵照学校制度,按时熄灯,按时就寝,就寝后不得到处走动、讲话、吵闹、打电话、玩电游或玩手机(高一、高二晚11点熄灯就寝,高三晚12点熄灯就寝),查寝前不准自行锁门,查寝后生活老师统一锁门。

  8、尊重老师,不提无理要求,不耍脾气,时刻谨记“朴实沉毅”的校训。

  (6)寄宿生晚自习要求

  1、全体寄宿生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在指定教室指定位置参加晚自习,不准迟到及早退。

  2、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病(或因特殊事件)不能到教室上晚自习的,应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

  3、遵照晚自习纪律,不得在教室随意走动,不离开教室,不准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课间不准走出校门或在校门附近叫买等。

  4、要保持教室内的安静,不准讲小话,不准讨论问题,不准玩手机。

  5、要保持教室内的整洁,不乱扔乱丢。

  6、晚自习时间段不得在任何地方玩球,晚自习后要马上进入寝室。

  7、不准损害学校财物,未征得他人同意不准动用他人物品,晚自习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电器等然后落锁。

  (7)寄宿生违纪处理

  1、违反以上任一条例将通报到班级并视情况扣除班级常规分。

  2、违反以上条例三次以上通报到班级,视情况扣除班级常规分并给予停宿一周到两个月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3、违反以上条例五次以上通报到班级,视情况扣除班级常规分并取消寄宿资格(不予退费)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2

  一、寄宿生守则

  1、寄宿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许可不擅自调换。

  2、寄宿生按规定携带的生活用品、物品的放置要符合宿舍的管理要求。对各类贵重物品及现金要提高防盗窃意识,妥善予以保管。

  3、凡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因病或准假除外)学生不得留在宿舍内。寄宿学生平时及双休日离校,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班主任签字同意的.假条交宿舍管理员后,方可离校。周日必须回校参加夜自修。

  4、双休日白天要离校的寄宿学生,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登记后,方可离校。当晚9时前必须回校。

  5、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熄灯,按时就寝。

  6、按规定要求自觉整理宿舍内务,保持宿舍卫生和清洁,不允许向窗外、走廊、庭院等公共场所泼水、吐痰、抛弃杂物。不将饭菜带入宿舍,不在宿舍用餐。绝不能在宿舍内酗酒、吸烟。

  7、爱护生活设施,不擅自移动、调换室内家具;节约用电、用水;设备自然损坏时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

  8、在宿舍内不私接电源,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热毯、酒精炉等器具。不在宿舍区内使用明火或焚烧杂物。

  9、保持宿舍区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起哄。不允许在宿舍区内踢球、打球。

  10、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关锁箱柜。随手关闭门窗。在宿舍接待来客必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并登记。不私自留客住宿。男女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11、为防止厕所下水道堵塞,应使用软手纸,不允许随地大小便和将杂物丢入大小便池内。

  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舍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内务卫生,生活秩序、日常管理和值日生工作的安排和监督,并定期组织本舍同学进行卫生大扫除。

  2、宿舍内每天安排一人值日。其职责为打扫宿舍地面卫生及门窗玻璃卫生,将垃圾倒入指定地点,督促本舍同学按时作息,按生活用品放置规定存放生活用品和用具,并负责本舍当日的安全保卫值班工作。

  3、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地按卫生标准检查、评定成绩。

  4、学生违反宿舍制度或宿舍检查不卫生(低于60分),由校区分管主任向班主任发“协助教育通知书”,班主任接通知后,须尽快处理并将结果填好“回复单”上,报校区主任室。

  5、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向班主任签发“协助教育通知书”后即取消其本学期参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资格。若对该同学发出三次“协助教育通知书”,则将给予纪律处分。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3

  一、寄宿生往返家校之间的安全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时返校,周五放学后由学校组织放学,平安回家。

  2、学校禁止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准骑、搭乘自行车、摩托车,积极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长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学、回家途中要严守交通规则,径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闹、打牌、做危险游戏、走人户、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损坏、残踏、攀摘群众庄稼、树木、果实、花草等。

  二、寄宿生校内生活安全

  1、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规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动。不打架、不骂人、不参与危险性活动,时刻注意安全。

  2、一周之内确需离校回家,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填写请假条交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将准假条交当晚自习辅导老师方可离校。

  3、寄宿生平时不得擅自出校门,有特殊情况也须向老师请假许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须在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洁、霉变、劣质、过期变质及"三无"等食物。用餐时不得追逐打闹、声喧哗。取饭菜时应有序排队,相互礼让,防止烫伤。

  5、学会关心、照顾自己,根据天气冷暖添减衣服,若生病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师。

  6、在参加各种锻炼活动中,要注意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三、寄宿生宿舍区安全

  1、学生就寝由当天上晚自习任课老师、班主任、当天值班教师、领导共同管理,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巡视学生就寝情况,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难,处理偶发事件,维护就寝纪律,清点住校生数。

  2、寝室门要及时上锁,晚上就寝后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随意进寝室,保管好个人贵重钱、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师代为保管,防止失窃。严禁乱拿乱翻别人的'东西。

  3、有家长或亲属来,必须到门卫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处登记,拒绝陌生人进入宿舍区。

  4、严禁携带刀具、有伤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机、玩具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进入寝室。

  5、不准在寝室内打逛、追逐、蹿床跑跳或做危险性游戏。

  6、不准在寝室内打手电筒或点蜡烛看书。

  7、严禁带火种进寝室,不准在寝室内点燃蚊香、烧开水煮饭,严防火灾及开水烫伤事故发生,不准触摸带电设施及私拉乱接电线。如有意外发生要及时向学校及老师报告。

  8、各班选好寝室室长,并认真履行职责。

  9、严禁互串寝室、私换铺位,未经班主任允许,不准留宿他人。

  10、爱护公共财物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4

  一、开、关门时间:

  1、早晨开门时间:7:20关门时间:8:30

  2、中午放学开门时间:11:30关门时间:12:00

  3、下午放学开门时间:17:30关门时间:18:30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学生家长及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人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在上课、课间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由家长接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3、家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门卫将物品登记,并联系班主任老师来取。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其他规定

  1、禁止校门前摆摊设点,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2、因特殊情况离开岗位前,要锁好校门,防止门前失控。

  3、节假日、放学后时间,未经学校领导事先同意,外来人员(包括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4、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5

  (一)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及行为习惯的培养

  1、实行目标管理

  在寄宿制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过程中,分别给学生制定出系列性的养成规范,是使学生认识转化为实践的有效保证。正如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所说:“如果没有合理的得到彻底实行的制度,就没有行为范围的合理界限,任何高明的语言都弥补不了这种缺陷,制度越严格,越明确,它就越能形成内部的动力定型,这是形成良好习惯的基础”

  2、加强寄宿制学生生活自理能力的训练

  学生在家里都有父母照顾生活,到学校后在教师的指导下一切都得自己料理,刷牙、洗脸、叠被、打扫房间、洗澡、洗衣服,妥善保管自己的西,还要适应学校的集体生活。寄宿制师生近400人在一起学习生活,犹如一个小社区,拓宽了学生的群体交往,因此通过班级组织、寝室小集体及兴趣小组等多层次多形式的交往,使学生在交往中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关爱他人。

  (二)良好卫生习惯的培养

  1、加强卫生检查监督力度。通过以点带面,以面促点,督促全校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充分发挥校园环境管理中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校园环境的潜移默化的'作用。

  2、开展个人卫生检查。由学校负责卫生工作的干部、寝室管理员和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班学生进行逐个检查,并成为每学年一次的文明示范班级评比的依据。

  3、开展以卫生知识、文明举止、保护环境等为主题的班队活动。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氛围中愉快地接受教育。

  4、开展文明寝室、文明示范班级评比活动。通过评比活动,有力地调动寝室、班级、学生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由卫生认识上升为卫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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