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1 15:36:34 制度 我要投稿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必备【15篇】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大力推广配方肥尤其是缓释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至少保存两年,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生产过程问题的追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业投入品采购记录表;二是种植业农事生产记录表;三是农产品销售记录表。

  三、生产记录由主要负责人填写,并由相关人员对其记录进行定期检查。

  通过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全面真实地掌握农产品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情况、质量控制标准、产品生产数量和销售去向,既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也加强了农产品生产者的自律约束。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2

  (一)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家你,是企业管理中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法定的程序编制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意义重大,具有法律效力。

  (二)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资料,均在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之列。

  (三)安全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以及上级颁布的各种文件。证照与批文,企业内部各种证照、文件、设计方案,措施计划,上级的各种安全总结,报告等。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记录及决议等;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教育与培训,危险源与应急管理、职业卫生、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等方面的原始资料。

  (四)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必须做到规范化。

  (五)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应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六)安全生产档案的调阅与借阅必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定,不同级别的档案按规定和手续及办法借阅或调阅。原则上原始资料不得离开档案室(执法部门除外,但应办理严格的借阅手续)。

  (七)安全生产档案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谁丢失或毁坏谁负责,直至负法律责任。

  (八)安全生产档案必须要为保管,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九)安全生产档案的形式有文字档案,音像档案等。文字档案最具法律效力、影像档案则为重要的参放证据,而磁性材料因易改而使其不足为证,故文件档案更应严加保管。

  (十)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技术部设立档案室,实行专人保管。档案保管年限为重要档案七年以上,一般档案五年以上。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3

  一、本电站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生产负责人存档),主要供本站使用。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二、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三、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当地政府、安监、水利等部门安全检查时,有权查阅本站安全生产有关档案。

  四、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安全生产负责人同意。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站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五、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我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属各部门。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执行原则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是指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管理职责

  3.2.1安全科

  3.2.1.1负责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车间、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1.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烧结厂安全记录使用、保管、统计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各专业职能部门

  3.2.2.1负责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归口管理工作,明确本专业所涉及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保存等具体要求。

  3.2.2.2负责对涉及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作业区进行监督、检查和提供业务指导。

  3.2.3各车间

  3.2.3.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及烧结厂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落实烧结厂下达的档案工作要求和有关部署,在业务上接受烧结厂专业职能部室的指导和检查。

  3.2.3.2负责填写、收集、整理、保存、利用本车间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3.3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资料分为以下类别:

  3.3.1安全管理综合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3.3.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3.3.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3.3.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3.3.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3.3.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3.3.1.7年(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

  3.3.1.8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部门、车间、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验收、考核记录;

  3.3.1.9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记录;

  3.3.1.10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记录。

  3.3.2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学习、活动资料;

  3.3.2.2三级安全教育资料、试卷;

  3.3.2.3全员教育、专项教育记录;

  3.3.2.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台帐;

  3.3.2.5其它安全教育工作记录。

  3.3.3安全会议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3.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3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等记录、纪要;

  3.3.3.4其它安全会议记录。

  3.3.4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4.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3.3.4.2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基本特征、相关图纸和图片;

  3.3.4.3重大危险源监测及监控措施;

  3.3.4.4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4.5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检查、监控(考核)记录;

  3.3.4.6其它危险源管理工作记录。

  3.3.5职业健康管理台帐

  3.3.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3.3.5.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3.5.3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放射源管理登记表,检测用具、工具登记、校验等管理记录,剂量笔发放登记管理记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录像资料)等;

  3.3.5.4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监测点分布明细表;

  3.3.5.5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记录(岗前、岗中、离岗、退休),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书等;

  3.3.5.6其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记录。

  3.3.6相关方管理档案

  3.3.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安全告知等;

  3.3.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3.3.6.3外委、保驾、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

  3.3.6.4相关方安全绩效考核记录;

  3.3.6.5其他有关记录。

  3.3.7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3.3.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7.5隐患整改通知书、指令书、整改记录;

  3.3.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3.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3.8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3.3.8.1应急救援机构(队伍);

  3.3.8.2应急预案及目录清单;

  3.3.8.3应急预案评估报告;

  3.3.8.4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3.3.8.5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3.3.8.6其它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记录。

  3.3.9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9.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3.3.9.2职工伤亡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3.3.9.3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要;

  3.3.9.4工伤认定批复书;

  3.3.9.5其他有关记录。

  3.4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要求

  3.4.1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3.4.2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3.4.3安全生产档案(台帐)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行(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装订成册。

  3.4.4安全生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执行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3.4.5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3.4.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5

  安全生产档案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活动的有效记载,也是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有效监管的有力手段,是当前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市安全监管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创新发展的意识,把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纳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之中,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有效监管新途径。

  市安全监管局要求各县(区)、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管,督促指导在重点生产企业、乡(镇)和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委办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制度。通过安全生产挡案管理,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

  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管理,明确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及状况,能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能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市安全监管局还明确提出了七大类的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名称及分布配备人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等。

  2、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有关凭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其他安全评价(估)、安全认证、安全资格的凭证等。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生产经营项目或重要防范部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其它劳动保护、安全运行、安全值班、安全竞赛等管理制度。

  4、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记录。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月检或季检、周检、日检记录以及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活动记载等。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和培训情况,已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等。

  6、危险设施和场所的登记与管理。危险源和危险点的名称、数量、部位和种类登记表,特种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检测备案资料,危险设施、场所的监控与管理活动记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

  7、事故查处与事故隐患整改。发生事故的登记及现场处理记录,处理事故“四不放过”活动记录及对责任人实施的组织处理决定的凭证,发现事故隐患的登记及应急排险记录,隐患整改的组织、跟踪与验收活动资料等。

  市安全监管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努力打开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工作新局面。依照循序渐进、逐步推行、总结完善、深化提高的原则,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协调指导、有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中,强化对这一工作的考核。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6

  第一条、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万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

  (一)收集整理企业法定证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照,从业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机构设置文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

  (三)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四)收集整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资料、记录等:

  1、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要求收集整理教育培训记录及资料,包括送出去和企业自身进行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持证情况等;

  2、按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各类各次会议的记录档案;

  3、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包括企业负责人、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4、按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档案,包括生产厂家资质、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资质证明、检测检验合格证明以及操作使用、点检、维护、修理等资料和记录;

  5、按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危险源管理档案,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分析、管理、监控的记录和资料;

  6、按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排查、

  治理、验收等记录和资料;

  7、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仓储、发放、使用、管理的记录和资料;

  8、建立安全、环保投入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档案;

  9、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制度建立事故调查处理档案,包括事故调查的.记录、笔录、处理过程、事故报告、结案批复等;

  10、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一)本机构的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环保科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资料,统一整理交由安全环保科保存。

  (二)存入安全生产档案的资料,要分类整理,按照时间先后编写页码,制作目录,成套成盒保存,不得杂乱无章。

  (三)安全生产档案系保密资料,除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在依法检查时可以查阅外,其他无关人员,外界人员均不得借阅。若因工作需要查阅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查阅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档案室保存。

  (四)档案室应随时保持通风干燥,严防虫蛀、鼠咬、严防潮湿、水浸,严防火灾,应设防火警示标志,建立用火制度。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将档案资料安全转移。

  第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责任

  (一)未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直到辞退或开除的处分。

  1、未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的;

  2、安全管理活动无记录的;

  3、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

  4、设备档案不完整又不收集的。

  (二)未按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直到开除的处分。

  1、档案管理混乱,未归类保存的;

  2、未按保密规定,丢失档案资料的;

  3、档案室未建立用火制度,未设防火标志的;

  4、因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鼠咬、残缺不齐的;

  5、因管理不善造成水浸、受潮的;

  6、不重视档案资料管理的。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7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5.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5.2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3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5.4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6.1.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6.1.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6.1.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6.1.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6.1.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6.1.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6.1.1.8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6.1.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6.1.2.5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6.1.3.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6.1.4.1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6.1.4.2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6.1.4.3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6.1.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6.1.5.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6.1.5.3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6.1.5.4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6.1.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6.1.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6.1.6.3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6.1.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6.1.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6.1.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6.1.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9.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6.1.10.2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6.1.1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6.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6.2.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6.2.2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6.2.3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6.2.4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6.3.1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6.3.2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6.3.3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6.3.4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6.5.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6.5.2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6.5.3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6.6.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6.6.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6.7.1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6.7.2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6.7.3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7.1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7.2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8

  1、公司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伤亡事故统计表、从业人员接尘史、安全许可证、安评报告、环评报告、隐患整改记录、文件记录、职工培训档案、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等;

  2、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3、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数字的准确性负责;

  4、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不得将档案和有关安全资料带走或散失;

  5、及时做好各类档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安全形势。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9

  第一章编制的依据

  第一节编制原则第二节编制依据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工程概况第二节施工现场条件第三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说明

  第一节施工总平面图说明第二节施工总平面图第四章施工准备

  第一节施工现场准备第二节施工技术准备第五章施工布署及资源配备计划

  第一节部署原则第二节工程管理机构第三节现场管理

  第四节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五节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第六节劳动力组织计划第七节节约计划

  第六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第一节施工测量第二节幕墙工程

  第三节雨棚、栏杆安装工程第四节天棚工程第五节门窗工程第七章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第一节施工进度计划第二节主要材料供应计划第八章交通组织与安全

  第一节安全目标

  第二节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第三节应急方案第九章有关技术保证措施

  第一节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第二节施工技术管理保证措施第三节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第四节文明施工管理保证措施第五节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第六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第七节施工各专业配合协调保证措施

  第十章不合格品的控制措施

  第一节职责第二节控制程序

  第三节严格对不合格品的评审第四节对不合格品的处置与验证第十一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一节安全生产组织措施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三节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第四节安全事故应急预防方案第五节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第六节安全措施第七节岗位安全责任第八节人员基本素质

  第九节职业健康与卫生防疫管理第十节安全培训与授权管理制度第十一节施工临建安全管理第十二节施工能源控制第十三节施工火源控制

  第十四节施工作业材料和施工机械、机具安全管理第十五节现场作业基本安全条件

  第十二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一节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第二节质量目标第三节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第四节原材料质量控制第五节工序质量控制第六节加强技术管理工作第十三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第一节环境管理体系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节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第十四章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一节正确处理社会环境的措施第二节降低造价、提高工效、合理化建议第三节地上、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第十五章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第一节民工工资保障目标第二节民工工资管理措施

  第三节分析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第四节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影响第五节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第六节工资支付第十六章工程成本控制措施

  第一节材料费的控制第二节人工费的控制第三节机械费的控制第十七章施工应急预案

  第一节大风险的辨识及监测第二节大事故、事件发生应急措施第三节应急预案第十八章档案及记录管理

  第一节目的第二节范围

  第三节档案室工作职责第四节程序第五节档案接收第六节档案整理第七节档案保管第八节档案工作保密第九节安全记录管理第十节档案鉴定销毁第十一节档案工作奖惩

  第十九章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第一节施工技术措施第二节雨天施工技术措施第三节夏季施工的卫生保健第四节冬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第五节夜间施工措施

  第二十章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一节文明施工组织机构第二节文明施工措施第三节环境卫生管理第四节工程防护措施第二十章工程回访与保修制度

  第一节工程回访第二节工程保修措施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档案及记录管理

  第一节目的

  1、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2、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第二节范围

  1、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2、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第三节档案室工作职责

  1、档案室的工作职责

  (1)对本工程及各部门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负责全面领导。

  (2)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主持制定本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档案室制订工作计划,促进工作总结。

  (4)组织制定本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

  (5)按照《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档案室,解决档案设备和必要的档案经费,配备适应工作的档案人员。

  (6)负责过期档案材料销毁的审批工作。

  (7)负责组织对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工作职责的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2、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本工程的档案工作制度。

  (2)制订本工程档案工作计划、措施、制度,开展档案工作调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认真钻研档案专业知识和理论,积极写学术文章。

  (3)形成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

  (4)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鉴定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并做好登记造册销毁工作。

  (5)案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开展利用工作,热情为各方面服务。(6)检查、指导厂各部门开展档案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干部业务素质。

  (7)按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8)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星系资源。积极为机关、社会提供优质服务。(9)工作调离时,办理好档案、资料的移交手续。(10)接受自身履行档案工作职责情况考核。

  (11)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第四节程序

  1、确定文件种类

  (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

  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2、综合管理体系文件(1)方针、目标和指标;

  (2)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3)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2、资料和记录

  (1)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

  2)特种设备及其附表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3)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4)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5)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7)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8)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9)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10)作业许可证等;

  11)其他资料。

  (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1)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指定编写人 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管理手册由生产部负责编制;部门各过程管理类文件(管理过程的程序、规定、表格)由过程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

  (3)进行编写

  1)按照体系文件编写的格式要求进行文件编写。文件格式基本内容:目的:明确编制本文件要达到的目的

  范围:本文件使用的范围,包括活动范围、职能范围和管理范围。定义:需要对使用人解释的术语或词汇

  职责:本文件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包括本文件的责任部门e.程序/规定内容:针对各项活动提出具体的要求、职责、时限f.相关文件:编制本文件所

  依据的文件或引用的文件g.相关记录:本文件涉及到的文件、表格和记录h.修改记录:本文件每次修改的主要概要的记录。

  2)评审和审批

  文件评审。文件由编制人在文件原件编制人栏中签字,交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再送交相关部门主管审阅会签(由部门主管确定会签部门的数量),并由文件批准人应对文件进行仔细审核后,如果同意在批准栏签字;如果不同意将文件返回文件编写人(或部门),待修改完毕后再批准。

  3)文件审批权限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总目标、管理手册、管理评审计划及报告、最高管理层职责、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过程管理文件(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由过程负责部门主管审核,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

  技术类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指标等、产品标准由技质部主管审批。各部门内部适用的文件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4)发放控制

  生产部发布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外发文件清单,该清单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版本、发放日期、数量、发至、接收人等。该文件清单在修改、增加/删减文件过程中应保持最新状态。。

  各过程负责人将所编写的文件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将书面文件及电子版文件一同送交生产部,生产部保存文件原件。

  各部门需建立《文件控制清单》,在发布/修改文件的同时,文件与文件清单保持一致。

  5)使用控制

  生产部组织负责更新管理体系有关文件,保证体系文件始终保持最新有效状态;每季度备份一次电子版文件。

  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各部门负责保管本部门相关文件;不得在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文件更新

  1)文件更改时,由过程管理部门持原批准人批准的文件(原件一份、电子一份)、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同时更新《文件控制清单》。

  2)生产部保存批准的文件原件。同时各部门下发的综合管理体系受控书面文件应立即回收并更新,填写《文件与回收记录》,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

  3)当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因组织结构、产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组织对文件进行评审。如果需要进行修改,由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提出文件更改申请后组织对文件进行编写并按原文件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第五节档案接收

  1、档案接受人对档案的接收、整理、移交过程负责。

  2、接受零散档案材料进档案室,要认真审查、清点,做好登记,分类妥

  善保管,防止生虫,霉变或遗失。

  3、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时督促档案形成单位对已进档案室的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做好记录,一旦收集齐全,及时进行整理。

  4、档案整理结束,应由档案审查人对案卷逐一审查签字,以示整理合格。

  5、档案接收人要对案卷进行审查,与移交书、移交目录核实无误后在移交书上签字,并办理移交手续。

  6、档案移交前,要填写移交书、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移交入库的档案必须使用本馆统一制作的卷盒、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等。

  第六节档案整理

  1、档案整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管理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计算

  机及软件操作技术。

  2、档案整理须在档案室进行,不得将档案材料带出室外。其整理质量由档案接受人负责。

  3、对移送整理的档案要做好登记,做好标识,存放有序,妥善保管,防止错装或漏装。对清理出的重复件不需归档的各类材料需在档案整理完毕时连同整理的档案交给委托人处理。

  4、整理过程中,档案材料一般不能借出,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借出,需经委托人同意,并在借出登记表上记录、签字。

  5、整理档案做好分卷正确,卷内材料排列有序,编号清楚,案卷题名正

  确,卷内目录无误,装订整齐美观,装具整洁。

  6、档案整理完毕,先自行校核,再交委托人核查无误后签字。

  7、保持整理室清洁、整齐、干燥、室内禁止吸烟,柜内不得存放食物。

  8、爱护室内一切设备,下班要关好电器和门窗,发现不安全苗头要及时处理或报告。

  第七节档案保管

  1、本工程形成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3、配置适宜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和必要的设施。

  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一个忌妒(或半年)对档案数量,

  损坏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并做好扦插登记工作。

  5、发现破损、变质、字迹褪变等情况,要及时进行抢救复制。

  6、档案室不得堆放易燃、带腐蚀性物品和其它各种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坚持3—5天进行一次温湿度观测记载,在高温高湿季节采取降低库房温湿度,以延长档案寿命。

  7、档案收进、移出要清点,严格交接手续,严防档案丢失。

  8、档案利用制度

  (1)本单位现行档案,主要供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使用,对外提供利用,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2)查、借阅涉及机、绝密内容的.案卷,需经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查阅一般档案由档案员处理,凡借阅档案都应进行登记。

  (3)查、借阅档案都应爱护档案,不得将档案损坏、取页、勾抹、画线,严防污染档案。查、借阅档案时不得吸烟;

  借阅档案时不得将档案轻借他人或带回家中。

  (4)借出、归还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等手续,如发现差错要及时追查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借出案卷一般不得超过七天。如需延长时间,需要补办延期手续。

  (5)档案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内容,了解各方面需要,改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提供利用。

  (6)做好利用情况登记,收集典型事例,开展利用效果分析,提高利用效率。

  第八节档案工作保密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档案保密工作制度、规定和划分好档案密级。

  2、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无论是单位的还是个人的都不得出卖。

  3、保守机密慎之又慎,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内容,不得在私人笔记本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不得随意向亲友和无关人员提供档案。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出入档案室要注意关好门窗,上下班要检查档案室有无异常现象,节假日应加强值班制度。

  5、鉴定销毁档案时,应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后,至少二人一起进行销毁,不得随意当废纸出售。

  6、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7、生产部职责:

  (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第九节安全记录管理

  1、建立记录清单

  安环部制订安全记录台帐,使用统一表格。内容包括。记录名称、保管人、收集方法、保存年限、索引、介质、处置、类别等。

  2、安全记录的使用

  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所有记录应及时、真实,字迹整洁、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不能使用铅笔填写。

  3、收集

  定期对安全记录进行收集并整理记录,放到指定的地点保存或交档案室存档。

  4、储存、保护

  (1)记录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媒体,对于电子媒体形式的记录,必须保证所保存的记录不被非记录人员或计算机病毒干扰,应留有备份。

  (2)记录保存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虫鼠害、防止丢失、防磁等,同时还要做好标识。

  (3)保存期限依据“安全记录台帐”中保存的期限规定。

  5、处置

  记录保存人按照“安全记录台帐”中规定的处置要求在保存期满后进行处置,包括销毁或归档。

  第十节档案鉴定销毁

  1、污水处理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是科学管理档案的必要环节,是一项严肃、认真、经常性的工作,要认真做好。

  2、污水处理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是对污水处理档案价值的鉴定分析工作和对污水处理档案质量的鉴别核查工作,必须做好准确、科学。

  3、污水处理档案鉴定组织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两个部分。

  鉴定领导小组由厂主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主管技术业务工作领导和档案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鉴定工作小组采取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污水处理档案工作人员三结合的方式,具体承担鉴定工作。

  4、污水处理档案的鉴定基本原则,凡是在工作查考、科学研究、技术交流等工作中形成的具体长远利用价值的污水处理档案为定期保管,定期中分为30年和xx年管。

  5、鉴定过程中,要认真填好档案鉴定书、写明鉴定小组的组成情况,鉴定的步骤与方法、鉴定书需有关人员签字。

  6、对无保存价值或已过保管期限不需延期而剔除的污水处理档案,必须按档案资料销毁规定手续造册登记。

  7、污水处理档案剔除销毁时,必须由档案部门指派专人销毁,销毁与销毁后需在清毁册上签字。

  8、要认真做好污水处理档案鉴定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的管理工具应相应修改调整,将鉴定中形成的材料组成工作卷,妥善保存。

  第十一节档案工作奖惩

  为了使档案工作制度得以认真贯彻执行,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促进档案工作的发展,根据《档案法》有关条款,特制定此办法。

  1、如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予以表彰或奖励。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作出显著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3)将重要或者珍贵档案捐献给国家的;

  (4)同违反《档案法》和有关法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况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责令赔偿损失。

  (1)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国家及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档案的;

  (2)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想档案室或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归档或者向档案馆移交;

  (3)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以及应当保密的档案;

  (4)涂改、仿造档案的;

  (5)领导失职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1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档案涉及的内容

  2.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单位:安全管理部、事业处。

  (1)进厂职工三级教育资料(长期保存)。

  (2)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4)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

  2.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隐患及整改记录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2)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安措项目档案

  (1)安措项目主要指劳动保护专项经费计划项目,其档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经费来源、项目计划进度、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项目验收及其效果、经费决算等。

  (2)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2)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2.7职业健康档案

  (1)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

  (2)其他职工体检记录。

  2.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2.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1)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

  (2)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4)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5)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资料

  2.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档案管理部门:设在安全管理部。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2、综合管理部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3、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4、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分类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安全保卫科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全保卫科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4、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行政办公室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xx发放。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企业建立局域网并实行无纸化办公的,按照文件网上流转程序实施文件的收发。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对少量的变动可由更改人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改,当一页有三处以上(含三处)的更改时,采取换页的方式进行并标注修改次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由安全保卫科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更改方式”和“负责更改的人员”。

  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内外部人员需复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

  7、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安全保卫部备案。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8、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9、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应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0、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11、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12、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13、安全生产档案的利用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办理。

  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4、相关记录

  文件清单

  文件发放记录

  文件回收记录

  文件销毁记录

  文件评审记录

  文件修订记录

  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3

  一、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记录,有完备的历史资料可查,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以下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一)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等文件。

  (二)本公司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料。包括职工教育培训的时间、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数、培训部门、考核成绩、取得相关证件的记录和相应的凭证。

  (三)本公司及属下厂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等。

  (四)公司按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有安全责任条款内容的.劳动合同书。

  (五)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专(兼)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名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和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的通知及文件。

  (六)企业为全部员工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凭据。

  (七)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生产调度会议有关军垦全生产内容的记录和有关决议文件。

  (八)安全生产的各项检查情况记录。

  (九)每年安措项目及安措费使用计划书及其项目实施的有关文件和凭据。

  (十)危险源(点)、事故隐患登记建档、评估、检查监控及采取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有关记录、卡片和文件。

  (十一)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发生事故后的事故分析、对上级的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预防及整改措施等有关文件和记录。

  三、档案材料要分门别类订装,编上目录,指定存放地点和专人保管,并有防潮、防腐、防蛀等措施,以便长期保存和查阅。

  四、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安全部负责资料归案和管理,生产部、营销部、财务部、品质部、技术部等有关部门配合,把该归档的文件移交安全部整理归档。

  五、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损毁涂污,不按规定归档或不按期移交档案的,要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4

  1、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2、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3、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4、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5、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6、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7、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

  9、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5

  1、为了更好的建立安全生产记录,确保安全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特制定此制度。

  2、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液态奶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了五个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五个管理台帐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安全生产教育台帐、安全生产奖罚台帐、安全技术措施台帐和安全事故台帐。

  3、生产检查台帐中记录了三个方面的内容:日常性安全检查记录、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和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

  4、生产教育台帐包括:事业部级安全生产教育台帐、工厂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台帐和安全活动台帐。

  5、奖罚台帐包括:安全生产奖励台帐和安全生产处罚台帐。

  安全生产技术台帐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及投资费用、安全隐患整改项的安全投入、安全活动支付的资金投入。

  6、生产事故台帐应记载事故类别:人身伤害事故台帐、设备事故台帐和其他的事故台帐。

  7、生产的档案由公司安全员根据日常的检查以及各科室安全员上报的相关数据统一管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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