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19 10:55:46 制度 我要投稿

劳务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管理制度 篇1

  一、工程分包合同和外包劳务合同总称为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由项目成本经理和分包单位协商拟定,经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后,双方正式签定。

  二、项目选择分包单位应遵循公司《程序文件》的相关规定,再选择时需进行招标工作。分包商的选择,合同的签定执行《北京中铁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合同评审办法》及《项目部合同评审及管理细则》。

  三、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明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工程造价、施工期限及其他双方认为应明确的事项。

  2、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

  a、组织审查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计划和综合进度计划,组织分包单位配合总包进行施工。

  b、向分报单位提供有关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审核并签定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预算;对分包工程的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c、为分包单位创造条件:做好分包单位需用的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接通分包单位施工用的水源、电源;修通道路;铺设塔吊路基;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疏通现场积水;安装夜间施工照明等。

  d、负责办理拨款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

  3、分包单位的主要职责:

  a、参加总包组织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综合进度计划的工作,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预算,送总包单位审核签认。

  b、按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c、严格做好施工记录。工程竣工后,及时将有关技术资料按规定退还给有关方面。

  d、配合总包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

  4、任务范围及施工责任划分。

  5、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包括总包应向分包单位提供的文件和分包应向总包提供的资料两部分。

  6、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a、施工图预算编完后,送交总包单位审核。审定后的工程预算造价,作为总分包单位签定合同的工程造价。

  b、工程款拨付的规定。

  c、工程竣工并经总包(或建设单位)验收后,双方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具体要求可在总分包合同中规定。

  7、设计变更及经济责任:

  a、凡是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造成的设计变更,影响分包工程甚至总包工程正常施工导致工程停工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赔偿其全部损失,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响应顺延。

  b、由于总包单位责任而造成分包工程须变更设计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好洽商手续。若因此而影响分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导致停工的,由总包单位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c、凡因分包单位责任影响总包正常施工甚至导致总包停工时,其经济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赔偿,工期不得顺延。

  8、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a、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如两者或三者之间的.要求有矛盾时,以施工图设计要求为准。

  b、隐蔽工程验收:分包单位应于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单位(安装工程还需由总包单位通知建设单位)到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共同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c、设备安装工程中,凡需由总包单位在施工中预留的各种孔、洞、沟、槽或预埋铁件等,如果在土建施工图纸上有注明的,由总包单位负责预留埋设。分包单位如需在已作完的土建工程上打眼凿洞时,一律必须通过总包单位同意,并负责保证土建工程的结构和装修质量。若有损坏,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总分包在施工中应相互注意保护成品,如施工中损坏成品时,所需一切修理费用由责任一方承担。

  d、竣工验收:分包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10天向总包单位提出书面的竣工验收通知'(安装工程还需由总包单位通知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应按期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两方或三方应及时办好'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在竣工验收时,如发现工程质量有不符合验收标准者,属于分包责任造成的,分包应在商定的期限内负责修完,待符合验收标准后,再进行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后,交给总包负责保管。

  9、总包在施工现场应给分包提供食宿和生产设施的方便。

  10、奖励与罚款应明确规定,总包分包在工期和质量方面各自承担的责任,并规定针对责任所进行奖惩的具体数额。

  11、仲裁:总分包合同在签定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报北京市主管部门仲裁。

  劳务管理制度 篇2

  一、进场要求

  1、营业执照。

  2、经过年审的资质证书。

  3、安全资格许可证必须是市一级及各区县劳动局颁发的。

  4、法人委托书。

  5、人员花名册及内容(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

  6、施工周期超过30天,必须办理工地出入证(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费用5元/人)

  7、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8、施工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9、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现场内禁止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10、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1、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单位,总包单位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12、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出示证件。

  二、组织管理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现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施工员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3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人 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500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将分包队伍驱逐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9、 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500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4、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5、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有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6、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管理

  1、所有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出入证件。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根据公司规定制作。

  3、 所有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4、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部拒收。

  5、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违者罚款300元/人。

  6、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规定,违者罚款10元/人 次。

  7、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50元/人 次,大便200元/人次。

  8、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9、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10、必须保证所张贴悬挂标牌的完好,标识的颜色清晰无褪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

  11、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分包队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四、施工管理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成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明确;

  2、所有分包单位施工前报详细的分项工程总进度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的每月24日由分包项目经理(队长)报下一个月的月进度计划,并根据实际进度情况随时调整总进度计划;

  3、所有分包单位在施工前,报相应的各种资质证明一份,(包括:厂家资历一套、安全许可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所有资历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场施工;

  4、所有材料(原材或半成品)进场后,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向分管技术负责人书面报验,并附相应的材质证明资料原件一份(包括各种材质证明、合格证、准用证、材料检验报告、厂家试验报告、厂家评定资料等)资料验收合格后,进行进货检验,合格并作好书面签认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5、进入施工现场后需做复试或见证试验的材料和工序,由分包单位取样,但必须在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

  6、坚持“方案先行”,分包单位施工前,首先由技术负责人上报具体的施工方案给分管技术负责人,项目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7、分包工程的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分包质检员按照项目资料报验要求,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质检员验收,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8、 所有分包队人员不得直接找监理、甲方、设计报验,所有检验、试验等均由项目总包单位报验监理、甲方、设计;

  9、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分管技术负责人反映,由分管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0、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更改、洽商等,均由项目资料室按照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发给各相关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

  五、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队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转交安全总监。(其他规定在分包合同中列举)

  六、质量管理

  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点控制在6%以内,依次验收成优率100%;因此各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此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且报我项目部确认,方可执行。无此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1、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并报项目部备案,否则将罚款50—100元/次。

  2、项目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即:分包队伍质量控制,项目部质量员进行质量控制。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分包队伍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的负责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项目部质量员把关验收。统一申报就是由项目部向监理方、甲方申报。

  劳务管理制度 篇3

  第1条外部劳务系指公司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外的农民工和其它用工以及三级以下的城乡建筑企业。项目部使用外部劳务应严格执行公司《外部劳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2条项目进行工程分包,必须符合《建筑法》有关规定。工程分包必须经过建设单位同意,不准违法转包,不准违规分包。

  第3条分包工程的地方施工企业,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简称三证),并符合承包条件的施工企业。工程开工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对安全生产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有关证书和双方签订的合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保存其复印件。

  第4条项目部要监督外部分包企业严格执行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实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规定,要与本项目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法》,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确保全员施工安全。

  第5条对专业技术要求高、施工复杂、难度大和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工程不准分包,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准使用外部劳务。

  第6条安全贯标工作。

  1、工程项目上场一个月内,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本项目的危险源,按照程序文件要求进行辩识、评价,并列出一般、重大危险源清单,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清单应及时上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2、工程项目上场后,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本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按照程序文件要求进行适用性识别,并列出《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及时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3、工程项目应对本项目可通过目标管理消除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报公司安质部备案,管理方案中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目标、指标,方法及措施、时间表、预算投入等。

  劳务管理制度 篇4

  1.必须加强对民工、劳务队、外包工队的安全管理。对入场的工队,项目部要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2.对入场的人员要执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用电十大禁令》,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

  3.对入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从事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

  4.对现场的各种专业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5.对入场从事高空作业、危险性大的作业人员要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6.入场的作业队、劳务队必须要求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前活动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 班前交底要做到有针对性和及时性,可从“五看”着手;看“天”(天气)、看“地”(环境)、看“人”(思想情绪)、看“物”(机械设备)、看“对象”(任务)。

  2) 必须要求个人上岗自查,查安全意识,查自身安全风纪,查同接受任务相应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齐全。

  3) 必须开展操作岗位安全设施检查。每日上岗操作要求每位成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设施作例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采取必要措施才能工作。

  4) 严禁带有不安全因素上岗,如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戴好安全带等。

  5) 反对不做安全检查就操作。

  7.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随时监督、检查、跟踪到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要严格制止,按公司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8.对劳务队、民工、外包工安全生产的宣传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增强作业队、民工、外包工的安全意识,作到时时、处处注意安全;

  9.实行对民工、劳务队和外包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针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考核不达标的,要严格奖罚制度。

  10.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找准问题,落实对策;对事故的薄弱环节如: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倒塌、安全用电等实行专项治理,将事故消灭在葫芽壮态中。

  劳务管理制度 篇5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务派遣的管理。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按照时间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用、派遣员工工资。

  3、程序

  3.1用人单位的选择

  3.1.1劳务派遣管理实行机构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用人单位由公司负责选择确定。

  3.1.2

  公司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和派遣人员对用人单位的投诉,每年对用人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3.1.3

  在评估中对未达到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基本服务标准的用人单位进行督导,连续两次或累计三

  次被督导的用人单位将被终止合作关系。

  3.1.4为确保服务质量,

  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用人单位由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过往业绩、行业经验等综合服务能力指定,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选择。

  3.2劳动关系管理

  3.2.1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用人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3.2.2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派遣期限一般不低于10个月。

  3.2.3用工单位可以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试用期设定具体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试用期为三个月;

  2)无学历的岗位操作工,试用期为一个月;

  3.2.4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团员活动或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党动。

  3.2.5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

  3.3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3.3.1用工单位应按照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及其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并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3.3.2派遣人员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3.3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以银行卡打卡形式支付,工资发放日一般为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上月工资。

  3.3.4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补贴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集团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托管协议指定账户,由用人单位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3.3.5劳务派遣工的福利由用工单位规定并发放。

  3.3.6用工单位应依法向派遣人员提供符合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派遣人员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用工单位应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并在派遣期内安排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按国家规定保证派遣人员的休息休假。

  3.3.7派遣人员各种假、旷工及因工培训期间的薪酬待遇由各单位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参照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抄用人单位备查。

  3.3.8用工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员工工资时,对连续使用的派遣人员按正常机制调整。对派遣人员的人数、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补贴、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及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费等,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单列统计、分项载明。

  3.4社会保险管理

  3.4.1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按月为派遣人员支付法定社会保险参保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

  3.4.2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由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社保机构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

  3.4.3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应在事发24小时内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及时将受伤的派遣人员送往工伤治疗医院治疗。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的,可由用工单位垫付治疗结束后再进行报销。

  3.4.4派遣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和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3.4.5派遣人员的工伤待遇除由社会保险基金及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的团体保险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外,不足的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

  3.4.6派遣人员工伤医疗期间及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主动协作,

  3.4.7为分散用工单位工伤、医疗“空档期”风险,用工单位可根据岗位风险需要,员工入厂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预警。

  3.4.8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支付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后,若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而发生事故应由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4.9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当月劳务派遣新增人员信息且用人单位已经申报社会保险费用后,若派遣人员离职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退费时,已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3.4.10派遣人员派遣期届满后,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等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3.5派遣终止及派遣人员的退回

  3.5.1用工单位可将存在如下情形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且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

  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配合用工单位提供相应证据和依据:

  1)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派遣人员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派遣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对用工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派遣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派遣人员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致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7)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形。

  3.5.2用工单位可将存在如下情形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但应提前

  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35日通知用人单位,并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1)派遣人员因病或因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用工单位提供的证据证明派遣人员不能胜任派遣岗位工作,且经用工单位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经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同意解除派遣的;

  4)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届满而终止派遣的;

  5)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条件不复存在的。

  3.5.3派遣人员提起仲裁、诉讼时,经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认定用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及证据存在不实或不足,用工单位应按要求予以核实、补充。

  3.5.4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纠纷时,由用人单位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予以配合。

  3.5.5因争议或纠纷产生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及诉讼费等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3.5.6用工单位可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

  3.5.7派遣人员退休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并负责退休后管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收取的社会化管理费和政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取的已退休派遣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费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3.5.8对于存在下列情形的派遣人员,用工单位不得终止或解除使用,并不得退回用人单位: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用工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性派遣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5.9派遣人员因以下原因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书规定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及依法所得的赔偿金由用工单位最终承担:

  1)用工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因用工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向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因用工单位原因未依法向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5.10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如继续使用该人员的,应在派遣期限届满前15日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4.5.11用工单位接到派遣人员的离职通知后,应在5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并将经派遣人员本人签字的辞职申请或其他证据资料交用人单位。

  4.5.12派遣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4检查与考核人力资源部接受分管领导的检查与考核。

  劳务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各工区应建立健全外部劳务录用制度。审查外部劳务的历史状况、技能证书,坚持择优录取、集体讨论、公开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劳务合同的签订一律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合同条款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三条对劳务人员应等同于内部职工进行安全管理。

  1.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详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有关规定。

  2.临时工必须同职工一样参加工区、队、班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区应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作风正派的带工人员对劳务工进行施工管理;劳务工必须听从带工人员的指挥、指导。

  4.带工人员应对劳务工、临时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5.劳务工、临时工不准单独在营业线上道作业。劳务工、临时工不按要求作业、不听从指挥、违章蛮干,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同职工一样,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各工区应及时对劳务工、临时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检查。

  7.各工区要保障劳务工、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作好他们的劳动保护工作,确保他们的人身不受伤害。劳务工、临时工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劳务管理制度 篇7

  我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我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置财务部、管理部、业务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我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管理。

  第八条、我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

  (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处分或惩戒的;

  (四)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的`;

  (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六)有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解聘或辞退情形的。

  第十一条、我公司聘用的员工实行效益奖励工资(或者其他的工资形式),其中行政辅助人员采取岗位定额工资形式。我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的情况和个人的工作实绩、业务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可以适当发放奖金。对工作失误可采取一定的工资惩罚措施。具体额度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第十二条、我公司为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障政策和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对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兼职人员,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决定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我公司人员依法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由我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员工素质,我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有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另行制定较详细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我公司按有法律关规定建立财务制度,采用并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开设银行帐户,建立帐目和会计科目,选聘合格财会人员,规范管理财务收支。

  第十六条、我公司每年度进行财务决算,决算情况提交总经理审议。我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受主管部门、资格认定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第十七条、我公司统一收取的费用一律入帐,我公司的收入主要用于下列开支:

  (一)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的成本性支出;

  (二)人员的工资、参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奖金、福利;

  (三)议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投入;

  (四)交纳税费;

  (五)其他业务活动的正常支出。

  (六)利润分配

  第十八条、公司的各项开支,均应有合法的凭据,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销。第十九条、我公司的资产由公司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挪用、转移和私分,非法性的摊派应予拒绝。我公司采取积极的措施和办法,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

  第四章劳务派遣管理

  第二十条、我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二十一条、我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组织招工,经考核合格后,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或协议约定,保证派遣员工在合同期限内的就业岗位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

  第二十二条、对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用工、劳务承包、聘用委托,由我公司按规定受理,依法收取有偿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更不得超标准收费。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我公司划拨工资、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2%的工伤保险和服务费用;我公司按月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双方均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第二十四条、我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依法决定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或者接续变更。

  第二十五条、我公司应当协助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对派遣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用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与工种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并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应在劳动条件、强度、工时等方面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相同对待,用人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押金,不得扣留有关身份证件。

  第二十七条、需要对派遣员工进行岗位技能、管理知识培训的,用人单位应当事先与我公司和派遣员工协商约定培训期限、培训期待遇和培训费用分担办法。

  第二十八条、我公司员工在劳务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救助,并将实际情况通知我公司,依照相关法规协同我公司为员工办理工伤索赔等善后事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至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劳务管理制度 篇8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分包专业管理,提高劳务分包专业管理水平,理顺各层次业务流程,结合公司目前自身状况及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落实好管理层次的定位,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劳务分包管理水平和提高劳务分包方的素质,促进双方合作共赢的良性发展。

  2、公司项目所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是公司确认准入的'劳务分包队伍,并列入公司合格劳务供方的劳务队伍,凡未经考评合格的劳务分包方,各项目严禁使用。以往与公司有过劳务纠纷、诉讼、发生过农民工讨薪等极端或群体 事件,劳务企业信誉度差的劳务分包队伍坚决不予使用。

  二、劳务分包队伍准入管理

  1、凡未列入公司合格劳务分包施工队名录的在选用前,项目部或其他人员须提前向公司申报拟选用劳务分包人,公司组织人员进行考查,考察内容包括:

  (1)、了解该施工队擅长的施工作业类别或专业等情况;

  (2)、了解该施工队用工、安全、施工、生活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保险缴纳情况;

  (3)、重点了解施工队近三年施工业绩情况以及过往履历,也可实地考察在施或已完的工程一个,并查看与考察工程项目相对应的《劳务分包合同》,确认其业绩是否属实。

  (4)、按照上述内容考察后,填写《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准入考察表》,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三、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的选用

  1、选择劳务分包方必须从公司劳务分包花名册中选用,按照其施工质量、施工力量、信用等级等择优选用,优先选用评价指标高的劳务分包方。

  2、有意向与我公司进行合作的劳务分包人,在进入施工前,必须经过资质、业绩审核确认具有承担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相应的资质及实力,施工队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业绩,否则不得使用。

  劳务管理制度 篇9

  一、文物库房为馆内的安全重地,全馆人员须加大文物安全意识。库房内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库房钥匙分别交由两名保管人员,并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三、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入内,经许可者,须由库房工作人员陪同。

  四、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五、创立库房出入登记制度,非本馆人员入库须在保卫科认真填写《入库人员登记表》,并由馆指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

  六、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周到。

  七、库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创立《库房工作日记》,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严守库房机密。

  九、创立按时的.安全检查制度,由保卫科迎宾保管部对库房安全按时检查,如防火、防盗等,如发现情况,须保护好现场,立即向馆指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十、保护库房的整齐清洁,注意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做柜门上锁,门窗关严,拉闸断电。

  劳务管理制度 篇10

  劳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依据

  第一条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劳动合同法》,并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铁道部《关于开展质量管理达标、工程分包专项治理和打击内业资料弄虚作假活动的通知》。

  (二)中铁十局集团济铁公司有关劳务管理的规定。

  (三)20xx年8月5日建设部颁布的建市[20xx]131号文《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队伍的意见》。

  (四)20xx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五)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xx]51号)。

  第三条劳务人员是经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以下简称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架子队管理的劳务人员。

  第二章劳务管理目的

  第四条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杜绝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

  第五条经理部组织机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特成立劳务管理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综合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第六条经理部劳务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架子队组建、使用和劳务管理。

  (二)负责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三)负责与劳务队伍和各架子队签订的《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四)定期(每月)公布劳务队伍履约情况。

  (五)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

  第七条经理部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技术部门

  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架子队设立计划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3、为劳务队伍、架子队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4、组织对劳务队伍、架子队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对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的评价,参与《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物资设备部门负责)

  6、负责对劳务队伍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物资设备部门负责)

  7、监督检查劳务队伍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物资设备部门负责)

  (二)合同预算部门

  1、负责劳务队伍的资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其资质、信誉、人员素质、业绩、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2、负责劳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

  3、对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4、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的拟订,制定架子队《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的经济考核制度。

  5、负责劳务人员身份的查验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后方可使用。

  6、负责与经理部直接雇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队伍管理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

  7、负责统计上报劳务队伍、劳务人员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

  8、负责对劳务队伍和架子队的验工结算、清算等工作。

  (三)安全质量管理部门

  1、负责对劳务队伍和架子队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2、督促劳务队伍、架子队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3、负责对劳务队伍和架子队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与进场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

  4、督促劳务队伍、架子队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5、负责和劳务队伍、架子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6、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

  7、负责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8、参与对劳务队伍、架子队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四)综合部门

  1、参与《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的制订以及对劳务工资的验工计价、劳务费结算工作。

  2、负责劳务队伍劳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3、根据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按照“谁雇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纳入施工现场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的稳定。

  4、参与重大责任事故、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5、督促、指导劳务队伍、架子队确定专人负责治保工作。建立健全治保组织和义务消防队,制定遵纪守法公约和安全管理制度。

  6、负责对从事爆破等危险品作业的劳务队伍、架子队的监督、检查、防止丢失、被盗和其它事件发生。

  7、配合有关部门对所用劳务人员进行保密、保卫,增强民族团结,尊重宗教信仰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法制等宣传教育工作。

  8、对劳务人员定期进行清查,对可疑人员进行调查了解,防止流窜犯、在逃犯等犯罪嫌疑人混入劳务人员中,预防和减少犯罪。

  9、负责组织机构成立及相关人员聘任的下令工作。

  (五)财务部门

  1、负责检查、指导劳务队伍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劳务队伍和架子队的劳务费结算工作。

  3、根据劳务队伍、架子队提供的劳务人员上月工资发放表(劳务人员签字、手印或银行传票)和本月拟发放表名单拨付本月劳务费,以监控进场施工的所有劳务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4、根据劳务合同约定,控发或代发劳务人员工资。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八条使用原则:使用劳务队伍必须择优选用;严禁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外部劳务队(包工队)。

  第九条劳务队伍须持有以下资质,方可在本工程项目中承担与资质相符的劳务作业任务。

  一、劳务队伍为施工企业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二)资质证书原件(只针对劳务队伍为施工企业;)

  (三)安全生产许可资质证书(只针对劳务队伍为施工企业);

  (四)税务登记证;

  (五)企业组织代码证(只针对劳务队伍为施工企业)

  (六)其他证明材料。

  劳务管理制度 篇11

  为严明本公司的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而有效的工作,本公司特拟订以下制度:

  1、凡参加公司施工任务的每一工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如实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交纳本人近日照一张。

  2、如有工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劳动制度及施工操作制度,所造成经济上的一切损失,概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轻度:所发生的损失费在1000 元以下的,由责任人一次性付清。重度:所发生损失费在1000 元以上的,后果较严重的,责任人无能力赔偿时,公司临时为其垫付损失费,该费用将在其以后的劳务费中分期扣除,并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公司作为是否留用的决定。

  3、工人在参加公司施工任务期间,必须遵守公司制度,挂牌上岗。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施工岗位,否则作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除工资100 元,如连续旷工五天,其工资全部扣除并作除名处理。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5、为保证施工项目的正常进行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私自与任何一方洽谈或承接各类施工项目,如有此类事情发生,公司一概予以严罚。

  6、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要求、程序、质量标准进行规范操作,认真作好每一个环节,尤其是施工技术交底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

  7、作为施工人员,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使用文明语言,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修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他人索取钱物,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他人物品。

  8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服装,公司工服应定期清洗。 保持着装整洁,严禁赤膊施工。(现场工人没穿着工服罚50/个)严禁闲杂人员在施工工地逗留。

  9、施工人员严禁盲目施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施工工艺施工,工长必须将施工工艺及工序安排到个人,如因以上出现问题,无条件返工,二次进料,损失自负。

  10、 严禁施工相关人员与他人发生冲突,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 元罚款,并立即辞退。

  11、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抽烟,如发现罚10 元/次。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喝酒,如发现罚50 元/次。

  12、 施工工人对客户的疑问应耐心解答。对参观人员应热情礼貌,讲话注意分寸,如因施工工人言语及行为造成的丢失,处以100 元罚款。

  13、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长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工长统一安排,有事需与工长本人直接商谈, 不可擅自行动.

  14、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叠放、堆放任何物品整齐,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 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扣除当天工资.

  15、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在工地留宿;解手到工地指定地点,违者从重处罚。

  1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讲脏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 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 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从重外罚。

  17、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规定。

  20、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

  21、注意防盗,防火安全,客户购买的材料,工长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下班时随手拉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22、 以上各项管理制度,自即日起实施。各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若有违反上述制度者,将予以严肃处理。与本劳动制度相配套实施或相关的公司规定有:《施工人员行为守则》、《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外装施工质量控制》。

  劳务管理制度 篇12

  行为控制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2、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 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备案。

  劳务用工管理

  1、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每日上班前,施工单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 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3、强化对外施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违法用工。

  劳务管理制度 篇13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下达公司的经营、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对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负第一责任。

  2、组织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施工设计,全面负责项目部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文明、财务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3、及时向建设单位催要工程进度款,加快资金周转,做好项目的成本核算,盘活资金使用,审核各项费用支出。

  4、定期组织工程质量、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活动,对查出的隐患,采取纠正与预防,防止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的出现。

  5、组织检查、落实公司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施工计划、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劳动力、机械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工作。

  6、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调项目部负责人,合理调配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7、做好公司的施工成本管理工作,主持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努力降低施工成本。

  8、加强对项目部材料计划、采购、供应、物资消耗、仓库管理、周转材料、施工工具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监督。

  9、掌握市场信息,不失时机地增加经营项目,扩大业务范围,增强企业的应变和竞争能力。

  10、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确保生产、工作秩序正常进行。

  11、关心员工生活,积极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所有施工工程质量和技术工作的总体控制。对公司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服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分管领导责任。

  2、参与领导本单位的经营、生产活动,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协助实施。

  3、负责公司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大力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并督促实施。

  4、负责小型设备施工安拆方案技术内容的修改和方案审批。

  5、领导投标工作,负责各个项目投标方案的编报、对工程技术文件的审核工作。

  6、负责对工程项目基础、主体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参加各工程项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7、负责对顾客投诉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各相关部门。

  8、主持公司技术会议,研究和处理施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安全操作问题,参与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出技术鉴定和处理方案。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随时监控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召集项目部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三、人力资源部门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发、编号、传送、催办、归档。

  2、负责公司的文件打印、复印、传真的收发工作。

  3、负责通知以公司名义召开的会议,作好会议记录。

  4、负责公司各种办公、福利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6、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

  7、负责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整洁的工作环境,保持良好的对外形象,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值班。

  8、认真贯彻政策、法令、法规。负责公司的人、财、物的管理工作,为项目部的施工工程提供合格的劳务施工队伍;对各项目部使用的劳务队伍进行统一的管理,平衡、调配各项目部劳务队伍的余缺。

  9、负责办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人才招聘、录用、晋升、调配、考核工作。做好公司干部、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好员工劳动合同签定、职工辞退、退休等手续。

  10、负责起草公司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工作。并按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公司员工劳动方面的事项。

  11、负责执行国家规定的员工劳动保护福利方面的有关待遇,包括员工的养劳保险金的缴纳;工伤、疾病待遇的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各种假类批准等工作。

  12、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方案。对公司员工工资及劳务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审核、控制。

  13、负责对公司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的人事考核、任免,岗位能力、员工素质评审等工作。

  1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人力资源负责人岗位职责

  1、熟悉公司各项工作业务环节,做好总经理的助手,及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2、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3、对会议形成的文件下发后,及时组织检查,了解每个文件的实际执行情况,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总经理反映,及时协调解决。

  4、定期对下发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于在日常业务方面具有规律性的事件,经过总结、修改、完善公司管理体系。

  5、负责公司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员工奖罚办法、绩效考核方案等人力资源管理文件的起草工作。

  6、做好来宾接待的各项事务;做好本公司员工、家属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五、人力资源助理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发、编号、传送、催办、归档,公司的文件打印、复印、传真的收发工作;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印章刻发、核实、补发以及缴毁工作;

  2、负责公司证件年审的申报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登记;建立公司人、财、物台帐清理管理工作;

  3、根据公司安排,及时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

  4、保持办室环境清洁卫生,协助部门主管做好接待工作和其它事务性的工作。

  六、财务部门岗位责任范围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

  2、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求,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核算公司内部各项目部的收入和成本;分析、反映工程盈、亏报表。

  5、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发展。

  7、负责清理公司债权,督促各项目工程欠款的催收。8、负责督促各项目部及时办理竣工工程财务结算。

  9、负责考核项目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负责考核各工程项目部责任成本完成情况。

  10、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七、会计岗位责任

  1、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定期检查、分析各单位财务状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作。

  八、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内部银行结算业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2、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及时与银行对账,对未到账款要及时查询。

  3、按有关手续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4、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以及各种账务处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财务工作制度

  1、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4、会计人员定期对各自工作进行自查,保证账簿记录和事物、款项相符。

  5、会计人员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有关部门。

  6、会计人员发现账目、账款不相符时,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书面汇报,并请求查明原因后作出处理。

  7、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和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十、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护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加强与公司、监理之间的合作,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顺利完成。

  2、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所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安全达标,生产进度,成本控制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3、组织相关人员编制详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整体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制订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控制。

  4、组织编制详细的施工生产计划及日、旬、月施工计划,包括劳动力、材料、构件和机械设备的使用计划。协调实施和有关单位洽谈材料供需、租赁、劳动合同。报送公司审核,签订后并严格履行。

  5、组织和管理进入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做好人力、财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供应与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在公司副总的领导下,负责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部管理班子和施工班组,并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7、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制度,建立健全本项目详细的质量、安全体系,确保项目按公司程序有效进行,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基本要求,控制要点,严格管理,协调运作,精心施工,确保目标的实现。

  8、降低生产成本,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认真做好工程签证,统计报表的进度款催收工作。杜绝不正当的应酬和开支,搞好廉政工作。

  9、认真履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质量、工期、材料节约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十一、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及工作指导书,严格实施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创立文明工地目标的实现。

  2、熟悉施工图纸,技术质量要求,材料规格。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及时处理设计变更洽谈记录。严格按施工程序和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负责实施质量计划,执行分项工程的作业指导书,作好施工记录。

  4、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合理安排工序,处理各工种的交叉作业,宏观调控劳动力的调配,有计划的.协调施工机械和材料等资源的进出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5、按相关规定督促专业施工工长填写施工日记,核实每个任务书的实施情况,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责任人。

  6、具体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7、负责做好本项目部与监理公司的配合工作,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8、负责督促各施工工长向班组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计划交底,解答班组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做好施工检查记录,为施工班组创造有利的施工条件。

  9、当好助手,随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工程及相关情况,保证工程顺利完成。

  十二、施工员岗位职责

  1、施工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做到严格按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规范、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参加图纸会审、隐蔽工程验收、技术复核、设计变更签证、中间验收及竣工结算等,收集所有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3、认真编制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组织落实施工工艺、质量及安全技术措施。

  4、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组织协调劳动力安排和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出场。

  5、施工员应熟悉图纸及施工规范,做好工程施工部位测量、放线工作,并保证其准确性。

  6、施工员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必须依据相关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同时交待安全员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7、施工员应组织各班组长做好分项工程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把质量关,同时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

  8、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做好整个工程施工过程的原始记录,负责施工现场的总体部署、总平面布置。

  9、对采购的材料进行核查监督,协助仓库管理员进行仓库材料设备管理工作。施工员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有权组织不合格分项工程返工,对影响生产进度和违反生产质量的部门,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0、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用户质量回访工作。

  十三、预算员岗位职责

  1、在执行定额及法规过程中,协助公司到省、市定额造价管理部门咨询、解答,所遇到的问题。

  2、协助、参与公司的预、结算工作和投标中经济标的计算确定工作。

  3、在结算工作中协助公司做好与甲方或审计结算的造价咨询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

  4、建立、登记工程预结算台帐。

  5、负责管理有关工程预结算方面的资料及相关工作。

  6、参与配合部门其它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十四、测量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的定位放线、水平标高的控制,解决疑难测点及转点的测量工作。

  2、负责测量放线后的复查工作,履行签字手续。

  3、按期进行沉降观测和构筑物的垂直偏差等观测。

  4、及时整理归档测量记录、简图、文字、数据、计量等,记录完整、清晰。

  5、对仪器、量尺等计量器具定期进行送检、维护、保养。

  6、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十五、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技术资料收、发、保管、整理、归档,完善借阅手续。

  2、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入台帐,视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项目负责人、业主、监理和有关部门批示。

  3、对资料进行分类,建立健全各项资料管理台帐。

  5、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

  6、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将文件资料立卷移交公司。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十六、试验员岗位职责

  1、按规范、规定、试验标准进行取样和制作试块。

  2、负责各种材料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保管。

  3、及时对试件、试块进行送检,获得检验、试验报告。

  4、作好检验、试验的原始记录、台帐报表。

  5、对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等定期进行送检、维护、保养工作。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十七、材料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材料、设备、工具的采购,租赁,领取工作。

  2、提前5日将项目负责人审批的材料计划单在市场上比价采购,并积极协调按时供应。

  3、购买材料应先做市场调查。做到货比三家,不购买假冒伪劣商品。各种产品、成品、半成品必须至少三证齐全。(出厂证明、合格证明、检验证)

  4、购买凭证必须与货物一致。做到当天采购凭证与财务当天结清报帐,不积压,不拖后结算报帐日期。

  5、搞好与库房材料清点工作。当月30日前将库房货物清点盘存,并提供月报消耗与库存报表。

  6、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材料节约利用。了解产品的质量情况,随时调整材料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7、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反映材料使用情况。汇报市场材料信息,以利控制工程成本。

  十八、库管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工地和项目部对材料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项目把好材料质量关。

  2、熟悉各种材料性能和质量。对不合格产品、成品、半成品坚决不能入库,并督促材料员更换或退货。

  3、库房所进货物必须建立健全台帐,分类明确,摆放整齐,标识有序,以便发放领用忙而有序。

  4、做好每月消耗与库存盘点。不能以虚充实,弄虚作假,并将每月报表提交财务核对。

  5、现场接收各类材料按实收数目入帐,杜绝虚报实收数目;杜绝接收不合格产品、成品、半成品。

  6、协助试验员做好需做复检材料的准备工作,提供各种材料的材料合格证等。督促项目工长对材料的合理使用,减少材料浪费。

  7、经常亲临施工现场,督促各分部分项工长对材料的合理使用,减少材料浪费。如发现材料浪费立即制止,对违反安全生产的部门,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材料合理使用。

  十九、安全员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各项安全组织措施的编制。根据工程进展随时与工程施工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行管理控制,并做好安全记录。

  3、组织参与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有权先采取措施,再报告有关领导。并积极协助对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处理,并签发限时安全整改通知单。

  4、认真、及时做好现场各项安全检查、考核评定、任务单签证工作。

  5、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积极参加工伤事故调查与分析,做到实事求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的部门,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7、编制相关安全资料,制定安全紧急预案。认真及时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活动统计上报工作。

  8、配合相关部门(安检站、监理、业主等)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保证项目施工有序进行。

  二十、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及质量标准,落实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搞好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实施,全面监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全过程。

  2、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规定鉴定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的检验与审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分项工程的结论。对因不负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负主要责任。

  3、开工前,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对质量通病要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对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

  4、执行合同和项目部的有关规定,组织质量检查、评定、参与事故处理,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程质量及检查情况。

  5、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的三检制度,坚持按施工工序施工,做到每道工序开工前有技术交底。每道工序、部位有检评,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追查责任班组的责任。

  6、及时进行隐蔽验收和复核,对不合规格产品按不同程度进行标识,及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时指导返工补修。做到不漏检,不合格部位不隐蔽,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负责。

  7、依据质量检查结果,严格按公司及项目部质量管理细则进行奖罚。

  8、成品验收,每道工序验收,质检员对各分项负有绝对表决权,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质量。

  二十一、钢筋工工长岗位职责

  1、熟悉并审查施工图纸,做好设计变更洽谈记录;熟悉材料规格以及质量要求,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2、参加施工图会审、交底,并提出有关钢筋规格、数量、配置、加工、搭接等方面的建议,并在设计交底会中协商解决。

  3、负责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体系实施。协助安全员落实分项安全规章制度实施,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做好施工准备,搞好钢筋翻样工作。协助试验员搞好各类钢筋检验,试验送检工作。

  5、熟悉有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根据分项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准确提出钢筋翻样加工单和材料计划。

  6、负责向班组进行工艺、质量、安全及进度计划交底,监督和指导班组施工。

  7、负责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认真填写质量评定、隐蔽验收和技术复核记录。

  8、积累和提供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参加项目部日、周、月施工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9、密切配合其它工种施工,配合质检人员对分项工程的检验评比,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检查情况。

  10、负责有关分项工程的变更签证工作,保证无漏项签证,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十二、木工工长岗位职责

  1、熟悉并审核施工图纸,做好设计变更洽谈记录;熟悉材料规格特性以及质量要求,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2、参加图纸会审,提出有关模板配置,支撑体系,装饰施工等方面的意见。

  3、执行公司的质量安全体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做好施工准备、抄平、放线及翻样等各项工作,排除生产操作中的障碍,为班组生产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5、熟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根据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准确地提供材料计划和加工单。

  6、向班组进行工艺、质量、安全及进度计划交底,并监督和指导班组施工。

  7、负责施工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组织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认真填写质量评定,隐患验收和技术复核记录。

  8、积累和提供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参加项目部周、月度施工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9、配合其它工种施工,配合质检人员进行检查。

  10、负责分项工程的变更签证工作,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质量、进度、安全情况。

  二十三、瓦工工长岗位职责

  1、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做好设计变更洽谈记录;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2、负责本工种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及砼施工工作。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按施工方案抽方、算料、抄平、放线。下达作业任务,指导操作人员施工,负责班组考勤,工程量结帐工作;

  3、负责施工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组织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认真填写施工记录、质量评定、隐蔽验收和技术复核记录;填写自检表,报工程质量检查员;

  4、根据工程特性向班组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及进度计划交底、监督和指导班组施工,必要时应做示范操作;对施工区域的安全全面负责;

  5、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排,相互配合、协作,按业主和监理方的要求,做好职工作。

  二十四、混凝土工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工种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熟练掌握砼性能和施工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定;

  2、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状况、安全防护设施等,如灌注平台、砼运输道等,要符合安全规定进行作业;

  3、落实浇筑部位、砼方量、浇筑标号、浇筑方式、浇筑时间等;

  4、负责与砼厂家的交涉,浇筑过程中发料节奏和顺序;

  5、配合试验员的工作,做好混凝土试块;

  6、采用砼泵输送砼时,泵与震捣点之间负责设置联络信号,以防砼喷出伤人;

  7、采用装载机上料时,骨料向装料车内倾泻时,检查并杜绝喂料人员站在料斗架与装载机之间,以防被装载机撞伤;

  8、负责监督、检查砼振捣人员的作业场所,脚手板、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可靠。下砼时,速度应缓慢,必须等吊斗停稳后方可下料,避免吊斗碰撞平台上作业人员的现象;

  9、做好施工日志,分项质量评定。配合钢筋、模板等其它工种工种;

  10、服从领导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五、钢筋工工长岗位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一切钢筋工程工作事宜;

  2、全面熟悉结构图纸,掌握设计变更或洽商以及甲方的技术交底;

  3、督促钢筋班长严格按图施工,并在施工中及时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若超出自己职权范畴,应向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请示处理意见;

  4、每道工序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并在施工中勤检查,多督促,确保质量,力争做到一次成活;

  5、每个节点完成时,组织检查,确定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后,在本节点的钢筋分项工程自检资料上签字确认。

  6、对所属钢筋班组,经常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对常见的建筑通病提出防范措施,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7、服从施工员指挥,及时完成施工员交待的每项工作任务;

  8、按照施工进度总计划,合理安排,精心施工;

  9、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解决,不得盲目施工;

  10、配合其它工种,作好工序交接;

  11、参加项目部会议,向班组长传达会议精神;保持现场整洁,进场产品进行标识。

  二十六、架子工长岗位职责

  1、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对现场脚手架的防护设置负直接管理责任;

  2、编制脚手架搭设方案,制定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节约措施并组织实施。施工前向班组做书面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3、协助项目负责人选择架子工队伍,并对施工队资质、技术水平认;

  4、施工前做好各种物质准备,提前提出料具使用计划,严格控制进场料具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做好材料设备的合理收发;

  5、根据进度计划编制月、旬、周作业计划,向班组的下达生产任务书。按期完成搭设任务满足生产要求,按规定验收结算;

  6、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标准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规范和工艺标准。深入现场指导施工操作,检查施工质量,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专检),做到安全、牢靠、美观,确保搭设质量符合技术规范化的要求,认真填写检查、验收记录,达到存档要求。参加脚手架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工作,一旦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7、对架子工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经常进行教育、检查作业环境和各种设施、设备。施工中不违章指挥,随时制止违章作业的野蛮施工。预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搞好以“活完、料净、脚下清”为重点内容的文明施工,达到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标准的要求,争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8、合理选择料具,严格控制合理使用料具。精心使用维护各种周转性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延长使用寿命,后及时退库。制定并落实成品保护措施,达到降低成本的要求;

  9、结合工程特点,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完成科技创新、技术攻关任务;

  10、及时做好各项工程资料,达到归档要求;

  11、完成公司领导及项目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七、塔吊司机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

  2、起重机的变幅批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经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5、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6、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塔式机重机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8、塔式机重机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9、塔式机重机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二十八、机电工工长岗位职责

  1、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提出机械设备租用计划,办理租用事项,及时安排机械设备进出场;

  2、做好机械设备安装、使用、保养的技术交底和新机械的试运转,并做好记录;

  3、组织机械设备安装的验收挂牌工作;

  4、负责机械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确保技术状态良好,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5、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做好机械履历书等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准确及时填报各种报表;

  6、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排污、排水的管理工作;

  7、严格执行>、项目用电管理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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