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8 12:33:32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

  1、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小区秩序维护员负责管理,车辆可以随时进出、停放。

  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小区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进入停车场。

  3、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取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整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应通知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牌,管理员核对牌号相符,收回停车牌、收取停车费后方可驶离。

  6、管理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应给予满足。管理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内登记记录相符,并列签字交接。

  7、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2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

  第六条ic卡分为月卡、充值卡和临时卡三种。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月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刷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后交卡付费。小区居民和单位也可以选择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现金缴费验卡和进入登记的麻烦。固定车位车主不得使用充值卡。来访车辆当天再次进出小区凭缴费收据免缴费。

  第九条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后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缴押金20元,无卡或ic卡遗失、超期和损坏的车辆无法进出小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ic卡遗失、损坏应支付损失费3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小区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长岛路北大门为进口,只进不出;台儿庄路西大门为出口,只出不进。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二种,统一编号。固定车位标有车牌号,供小区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停车。临时车位无车牌号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停车。

  第十七条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车位的申请。无欠费记录的车辆使有人,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

  按登记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原则安排车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固定车位。对确需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居民户,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登记,按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停车费标准缴费。但无车位居民应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车位的登记。车位申请确认后,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车辆停放协议,缴费,领取停车证(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侧内)与ic卡。手续办理不完备不能领取停车证与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车位。

  第二十条车位的变更。变更固定车位使用人仅限本户居住人,经物业公司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车位的退还。车位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产权转让、租赁户更变等,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擅自转让车位。一旦发现,将收回原使用车位并取消双方车位申请资格。车位退还后如再次申请须另行申请登记。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3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四、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五、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六、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七、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八、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九、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4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停放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等随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区内车辆停放规定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6、本小区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由值班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并服从本小区管理人员指挥。

  7、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带走。

  9、进入本小区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在本小区停留。

  10、不准在本小区任何场地试车、修车、练车。

  11、不准碾压绿化带,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小区内一切设施。

  12、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非机动车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14、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的.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登记签字放可放行。

  15、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16、本小区车位首先满足在本小区长期居住的业主停放车辆,非本小区业主的车辆,不管与其小区业主任何关系不予提供车位。

  17、本小区车位在满足本小区业主停放的情况下,有多余车辆可以安排临时车辆停放,停放费按本物业规定收取。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5

  1、懂得一般交通管理指挥知识,熟悉停车场路况环境,以及底层车库车位使用状况,熟悉车主、车牌号码和停车位号码。

  2、提醒和指挥司机,按路线行驶,有序停放,对不听指挥的车主有礼貌的耐心劝说。

  3、及时提醒车主关好车窗、门,勿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上。

  4、保持高度警惕,对停放的.车辆实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停放安全。坚持文明上岗,礼貌待人,妥善处理上岗时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照明灯等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及时报修。

  6、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6

  一、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

  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储运部经理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车辆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

  4、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5、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

  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

  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7

  停车管理制度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的车辆,以及2吨位以上的货车,严禁进入小区。

  2、非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小区时,门卫应严格检查其证件,问清进入原因,符合条件的方可放行,并作好登记。出小区时,应对其进行检查,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3、管理人员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号、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要及时纠正。

  4、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责任心。对出入本小区的可疑车辆要进行盘查,防止车辆的丢失、损坏。对损坏小区路面和公共设施的车辆要令其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对冲闯大门的要记下车牌号码,记清去向,及时报告上级。

  5、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规定和收费标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小区车辆停放、出入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出入、停放本小区车辆的管理,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对出入、停放本小区的车辆作如下规定: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小区。2吨以上的卡车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除外。

  2、本小区有车辆的住户,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通行ic卡,凭ic卡通行大门,及在小区停放,按规定收取ic卡工本费、停车费。

  3、本小区住户车辆进入小区后,有车库的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无车库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4、非本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讲明进入原因,符合进入条件的领取临时通行ic卡,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小区,严禁冲闯大门。出小区时收回ic卡,并按停车时间收取停车费。遗失、损坏ic卡,照价赔偿(每卡30元)。

  5、进入本小区的货车,卸完货物后应及时离开小区,因故不能离开的`,应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

  6、进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的管理。驶入小区的车辆应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7、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8、违反以上规定者,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交通管理条例》处罚外,并按小区有关规定办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根据鄞价(20xx)93号文件,对停放车辆的收费标准作如下规定:

  1、本小区有车库的住户的车辆,每辆收取ic卡工本费、管理费80元/年,每年办理一次,不收取停车费。

  2、本小区无车库的住户的车辆,包年:1200元/年,包月:120元/月,包半月:70元/半月,包星期:40元/星期,并收取ic卡押金30元。

  3、临时出入本小区的车辆,自进入小区起,1小时内不收费;1小时以上至4小时内,每辆(次)2元;四小时以上,每四小时加收2元。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超过每辆10元的,按10元收取。

  收费人员管理制度

  1、举止文明,姿态端正;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解释用户提出的各种问题,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熟练掌握收费系统的操作。

  3、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尤其对临时出入本小区的车辆要严格进行对比检查,收回ic卡后方可放行。若ic卡丢失,值班人员要照价赔偿;如遇车辆丢失,根据电脑资料要追究当班值班人员的责任。

  4、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票额开具发票,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严格控制出口人工抬闸,违者从严处理。

  5、爱护设备,不得擅自修改系统各种设置、删除资料和进行非法操作,严禁私自在电脑上安装各种软件,不得进行玩游戏、打字等其他操作,违者从严处理,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6、如遇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上级,维持好车辆出入秩序,认真做好登记,防止ic卡丢失。对此期间所收回的未付款ic 卡应分类保管,交收费管理员处理。

  7、认真交接班,如实做好各项登记。

  8、维持收费岗亭良好秩序,保持收费岗亭及出入车道的卫生整洁。

  出口人工抬闸管理制度

  1、当车主持月租卡、贵宾卡不能自动抬闸时,收费员应检查该卡资料与其车辆牌号是否相符,资料相符的人工抬闸放行;持时租卡不能读取数据时,应检查其驾驶证、身份证,并做好登记后方可人工抬闸放行。

  2、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人工抬闸时,须经当班班长或管理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人工抬闸放行。

  3、出小区的车辆无卡时应详细询问原因,如确属丢失停车卡的,应出示其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方可出小区,以免造成车辆丢失。

  3、每次人工抬闸,须做好《人工抬闸登记表》的记录。

  4、未执行以上规定,造成车辆丢失等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月租卡管理规定

  1、月租卡为月租车辆出入小区的凭证,持卡人须妥善保存,因持卡人使用或保存不善造成月租卡失效、丢失的,由公司补办,并由原持有人交纳制作工本费。

  2、月租卡仅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使用月租卡的车号与登记在册的月租车辆牌号不符的,公司有权将ic卡收回,借用ic卡者须按停车时长交纳停车费,该月租卡持有者须到管理处申请补办,并交纳制作工本费。

  3、月租卡用户应在月租卡到期前3日内到管理处续交停车费,交回月租卡,发给临时通行卡,月租卡续费发放时收回临时通行卡。逾期未交,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

  4、月租卡在车辆在出入小区时应随身携带,因忘记带月租卡或丢失月租卡而不能出小区的车辆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方可出小区。不能入场时,应在入场前同管理处联系,并服从保安收费人员的指挥,不得阻塞车道。

  车辆免费制度

  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车辆免费登记表》签名,以备财务部查核。

  2、军警车辆除执行公务时免费外,其他一律不得免费。

  3、如遇特殊情况需免费的,必须经管理处主任以上级别人员

  批准后方可免费,并做好相关登记。

  收费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按照《收费人员交接班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一栏签名确认。

  2、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发票号码、收费金额、时租卡数量、设备运行状况等,交班后发现错误,由接班人负责。

  收费人员财务结算制度

  1、每周五为收费管理员收取停车费时间。

  2、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核算收费员收费情况。

  特殊事件制度

  1、停电处理制度

  ①如遇停电,收费员应立即关闭入口,打开出口,设立相关警示并做好解释工作。

  ②停电期间,收费员应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人工登记,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按照时长收取停车费,做好停电前所发放的时租卡的回收工作,免收停车费,该时租卡另行放置,由收费系统管理员处理。

  ③停电期间应严防时租卡流失,如时租卡丢失,其损失按照30元张由全体收费人员共同均摊。

  ④电力供应后,应立即恢复停车收费系统的正常使用,对在停电期间进入小区的车辆根据《车辆出入登记表》按照停车时长收取停车费,人工抬闸出小区,做好《人工抬闸登记表》的记录。

  ⑤停电期间如遇交接班,交班人应向接班人做好相关交接。

  2、设备故障

  ①如属自身短时间能够排除的,应向受阻车辆做好解释工作,请其稍候,迅速恢复设备正常使用状态。

  ②如属自身无法排除或短时间无法排除的,应立即通知收费系统管理员处理,同时执行按照《停电处理制度》,做好车辆出入。

  3、盗窃等破坏事件

  ①立即向管理处负责人或保安部报告,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地点、人员数量、人员财产损失等)。

  ②保持冷静,如能处理可将有关人员带往管理处协助调查,如不能及时处理,应严密监视现场,等候上级处理。

  ③保护现场不受破坏,以待有关单位取证。

  4、拒不交费或失卡、卡损坏车辆

  ①耐心向其解释有关文件和公司规定。

  ②如其蛮不讲理,应通知当班班长或管理处负责人处理。

  ③做好期间车道的疏通工作。

  5、车道堵塞

  ①在不违背公司原则的情况下,以最快捷的方式疏通车道。

  ②如遇“问题车辆”应将车辆安排到不堵塞车道的地方再进行处理。

  6、军警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或不交停车费

  ①向驾驶员解释公司的规定。

  ②如难以独自处理,应尽快通知当班班长或管理处负责人处理,或向上级请示处理。

  ③尽力将驾驶员留在现场。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8

  职大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为,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确保小区内公共设施的完好。车辆停放有序,经x大CY小区业主委员会与上海ZZ物业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特制订《CY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车辆管理制度”),望业主或使用人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凡进入本小区的任何车辆均应遵循本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车辆管理制度的实施部门是上海ZZ物业有限公司CY小区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为“物业管理处”)。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处按照车辆管理的规范要求,认真地履行职责实施CY小区的车辆管理工作;

  第四条:禁止载有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并均应遵守交通规则、礼貌和安全行车,听从车辆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五条:凡是进入小区的任何车辆需停放时,须按照车辆管理要求停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确保小区道路畅通;

  第六条:物业管理处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一车一证一位)。对小区内已登记交费的'车辆发放停车证并固定停车位;对临时进出小区1小时以上的车辆先交费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对夜间临时过夜的车辆先交费后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第七条:凡停入车库的非机动车辆(助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均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按规定缴纳停车费。未停放在车库的,应自觉摆放整齐,并禁止乱停,乱放,禁止停放在绿化部位,人行道等公共道路设施,确保小区道路畅通和行走方便;

  第八条:车辆行驶、停放的注意事项

  1.任何车辆均须按照物业管理处根据小区道路情况,制定的路线行车;

  2.禁止各种车辆乱停乱放;

  3.机动车辆限速5公里/每小时以下,确保行人安全;

  4.禁止车辆违章行驶,严禁损坏公共设备、设施及小区的公物;

  5.停放于小区的车辆,必须自行保险,小区物业管理处不负责财产、人身的损失和伤害;

  6.禁止货车停放在小区内;

  7.凡需停放车辆的业主或使用人均需与物业管理处签订《车俩停放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车辆收费

  第九条:物业管理处根据小区公共设施的具体情况,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制订《CY小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并报物价局备案,明示公布;

  第十条:车辆收费标准:

  1.2吨以上的机动车(含厢式、大巴士等) 200元/月、辆;

  2.小型车辆150元/月、辆;

  3.摩托车20元/月、辆;

  4.助动车12元/月、辆;

  5.自行车6元/月、辆;

  6.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超过1小时5元/小时;

  7.临时过夜的车辆15元/天;

  第四章其它

  第十一条:违规的处罚

  1.车辆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若乱停乱放处以10-50元罚款;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在本区内鸣号,违者罚款10元;

  3.凡进入小区车辆,要爱护小区道路、公共设施,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等公共部位,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4.凡未按时缴费的车主,除须交滞纳金外,车辆管理单位有权拒绝该车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本车辆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x大CY小区业委会和上海ZZ物业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本车辆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大CY小区业主委员会

  上海ZZ物业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四月二十日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9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0

  1、机动车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制,凭卡进入,按位停放;

  2、无购买车位车辆原则上不准驶入小区;

  3、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一律按车辆指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小区的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主干道等地方停放;

  4、进入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夜间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5、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救护等公务车辆免于登记,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登记后方可以驶入,不得长时间停留、占用他人车位;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货车、大型客车不得进入小区;

  7、业主装修拉运材料、搬家、运送货物的'车辆,经登记核实后,由物业人员指定车辆停放地点,装卸后立即离开;

  8、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请检查门窗是否关好,请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9、对不按规定进入、停放的车辆,物业公司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劝阻、警告、报警处理。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1

  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因各地收费政策和标准不同,仅作参考)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

  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及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视检查,如出现车辆丢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积极配合车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帮助,但不负赔偿责任。

  6、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应坚持对其车辆的门、窗及外表状况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7、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习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意鸣喇叭。

  8、对进入小区载有业主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对载有外来人员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夜间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9、对从小区驶出并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的非业主车辆,执勤门岗有权进行检查或要求做出说明。

  10、大型货车、客车原则上不容许随意进入小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因提前申请并征得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

  11、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2、车辆管理员和保安巡视员应确保行驶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做到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对随意乱停或侵占已购(租)车库、车位业主利益的车辆,实行广大业主舆论监督、保安管制和社区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进行。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非业主车辆和出租车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执勤门岗必需在卡上注明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所访业主姓名、执勤门岗姓名,并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丢失。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

  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

  三、地下车库(位)管理规定。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禁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须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须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禁止涂改或覆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须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行清扫,定时打开车库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行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行纠正。

  15、因过失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等行为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2

  为了维护新星城小区交通秩序,保持小区静、整洁和道路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与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小区/内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严禁乱停乱放,防止车辆丢失或损坏。

  二、建立机动车通行证制度,禁止无关车辆通行,业主车辆需在车窗前张贴小区通行证。外来车辆进出小区实行换证登记、放行制度。

  三、服从现场管理员的现场管理和指挥,车主需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规,按规定地点依次有序的停放车辆。

  四、小区/内行驶车辆应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得鸣号和超速超车,车辆交会时应相互避让,注意行驶安全。

  五、小区设有固定、临时停车位,业主需在固定车位停放车辆。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时应按规定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内,并缴纳停车费用。

  六、小区停放车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公司收取相应车位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七、非停车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自行车、摩托车),因违章乱停乱放造成事故或失窃的,由车辆使用人自行负责;因违章停车,造成车辆堵塞及其它责任的,物业公司有权报请并协助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八、车主在停放车辆后,应及时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对违反规定造成失窃的,物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管理,业主、家属及来访者不得在主干道练车、玩耍和做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保证小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

  十、除装修、搬家外,禁止货运车辆进入小区。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3

  1目的

  维护xx嘉园小区车辆的停车秩序及安全,给业主/客户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停车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嘉园物业区域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安管员负责停车场秩序及安全的维护;

  3.2安管班长负责停车场各岗位的协调,指导、督促车场值班员的工作,及时处理发生的异常情况;

  3.3安管队长全面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3.4管理处主任负责停车场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4工作流程

  4.1对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

  4.2生活区地下停车场停放进入生活区的车辆,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实行包月收费方式,其他车辆按时收费。办公区地下停车场停放办公人员及来访人员的车辆,免收费。

  4.3已购买生活区地下停车位的车主,可到客服中心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4.4各种车辆不得在物业区域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物业区域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4.5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有看好自身物品的义务,必须关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停车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等情况,应及时联系车主,同时派护卫现场职守,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4.6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4.7车辆进入物业区域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的制度。

  4.8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4.9进入物业区域的出租车同样实行刷卡出入,按小时收费。

  4.10 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不得进入小区内。

  4.11.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小区,应停在制度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小区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或经业主确认方可驶离。

  4.12.对所有进出的车辆都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在值班记录上要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4

  一、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驾驶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

  三、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为主要成员,负责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能。

  四、公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

  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消结合的方法,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以预防上来。

  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客观不变的形势和条件,及时研究,修定制度,使各项管理制度常处于完善,适应和较高水平。

  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责任制,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等责任制,逐步形成制度体系。

  八、经常性,多样性,广泛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灵活的宣传安全知识,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分析典型案例,通报违章事故,提高大家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九、建立安全工作例会与安全活动日制度,开会必须讲安全,布置检查工作有安全内容。

  十、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公司领导利用协助处理事故,了解车辆手续,业务人员利用车主,驾驶员来公司的机会,了解安全情况,宣传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引导他们学习报纸杂志,灌输安全思想。

  十一、加强对驾驶员队伍的管理,建立一支技术精良,本领过硬,健全意识强,防范方法好,遵纪守规的驾驶队伍。

  十二、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种类违章和事故,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有关人员未受安全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十三、严格执行交通部<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办法>对发生的重大,特大责任行车事故要在四小时上报。

  十四、因工作不负责任,渎职,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失的,必须负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5

  1.目的:

  加强小区停车场的管理,保障私人车位使用权不受侵犯,保障停车有序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小区车辆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7、4.8、4.9、4.10、4.13章

  3.2 iso9002标准4.7、4.8、4.9、4.10、4.13章

  4.职责:

  4.1保安服务部按《车辆通行、停放收费办法》为小区住户提供车辆停放车位服务,并做好登记和宣传工作。

  4.2保安服务部的车管员、保安员负责日常的'车辆停放秩序、车辆安全管理。

  4.3保安服务部主任负责对车管员、保安员工作监督与检查。

  5.工作程序:

  5.1对使用小区各种车证车辆管理:

  5.1.1保安服务部每年根据住户租用车证期限,到期发放《车位续租通知单》,通知住户到经营管理部办理续租、换证、收费手续。

  5.1.2住户续租车位、更换停车证要填写《机动车位登记表》并请住户将车证放在明显处。

  5.1.3对持有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入小区时,由保安门岗确认其合法性后,打手势放行。

  5.1.4每日20时至次日6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须在《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5.1.5每日6时至20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无须登记。

  5.2无证车辆管理:

  5.2.1此类车辆是指各大公司办理公务,探亲访友者所乘车辆。

  5.2.2无证车辆进入小区时,保安人员问清去向,所办何事,填写在《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和《会客证》,并告知司机不能占用私人车位,如果占用,必须在17:00前离开,以免影响个人使用。

  5.2.3此类车辆未经保安保安服务部同意一律不得在小区过夜 。

  5.3搬家、拉物车辆管理:

  5.3.1住户搬家需到经营管理部填写《出小货物登记单》,将大件物品填写在物品名细项目内,经门岗验证无误后方可放行。

  5.3.2住户委托他人协助搬家、搬物时,需在《出小区货物登记单》受托人项目中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

  5.3.3住户拉物出小区时,由门岗确认合法性(指确实时住户本人)由门岗填写《出小区货物登记单》由住户签字,即可放行。

  5.4除以上程序外,小区内车辆管理执行《车辆管理规定》。

  5.5停车场的标识:

  5.5.1地面停车位的标识:地面停车场由交通管理局划制的长5m,宽2.5m的车位线,喷制车位号。

  5.5.2地下车库的标识:在入口处挂有限高2.2m的标志牌,车位线和车位号同地面停车场相同。

  5.5.3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车辆管理规定》

  6.2《地下车库车辆管理规定》

  6.3《机动车车位登记表》

  6.4《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

  6.5《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

  6.6《地下车库车辆登记表》

  6.7《出小区货物登记单》

  6.8《会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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