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0 14:35:37 制度 我要投稿

(热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1.目的:为固定资产的正确核算,加强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及保管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和计价

  3.1固定资产的标准

  3.1.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3.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3.2固定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资产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进行分类核算,按用途和现行会计制度还可分生产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3.3固定资产的计价

  3.3.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3.3.2公司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应计入固定资产;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安装、调试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3.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3.3.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3.3.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所附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3.3.7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加上新的安装调试成本、包装费、运杂费等计价;

  3.3.8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3.3.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技术性能,新旧程度和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重新估计计价;

  3.3.10购建期间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3.4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3.4.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3.4.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4.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折除;

  3.4.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重估价值;

  3.4.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及管理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打报告申请购买,写明用途、品种、数量、规格、单价、总金额,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购买。

  4.2财务部根据批准购买手续以及正式发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妥善管理,丢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5.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5.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根据公司的技术状况、承受力及生产经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确定执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2确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5.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在净残值率确定为5%的情况下,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40年2.375%

  专用设备12年7.92%

  通用设备12年7.92%

  运输设备6年15.83%

  其他设备5年19.00%

  5.4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5.4.1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1.1房屋和建筑物;

  5.4.1.2在用的各类设备;

  5.4.1.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5.4.1.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4.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2.1已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5.4.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5.4.2.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

  5.4.2.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5.4.2.5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4.2.6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3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时间

  根据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6.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6.1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工办组织管理,验收、编号、装上标牌。设台帐、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财务、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卡片内容包括:类别编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方式、购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净值、折旧率、建卡时间等。

  6.2固定资产购建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验收申请,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计、使用(存放、保管)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认可。验收单应由财务保存一份备案。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交工程部统一归档。

  6.3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6.4设备在内部迁动,由迁出单位填列迁动设备及附件清单,经总工办审核后,随设备交给迁入单位,由迁入签收后,再报财务部调帐。

  6.5停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工办批准后对停用设备予以封存,并报财务部备案。封存设备要有标志,并须经使用单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设备启封时,必须办理启封手续,并通知财务部。

  6.6生产经营设备的调出,由使用管理单位填写调拨单经领导批准,完清财务手续后,方可调出。

  6.7生产设备进行改装,使用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工办审查,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进行。所有改装的方案图纸、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归入被改装设备的档案。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还须交一份到财务部备案。

  6.8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作出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并将残值收入交财务部,同时转销固定资产。

  6.9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6.9.1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核实帐、卡、物,并搞清使用现状;

  6.9.2清查工作由总工办统一组织安排,财务、使用单位参加,使用公司具体清查盘点,财务部监督盘点;

  6.9.3清查的方法,应以财务帐卡为准,以帐对卡,以卡对物,件件落实;

  6.9.4对清查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审查。对出现的盈亏,必须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逐项核实,查明原因,由有关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处理,调整帐务。对闲置资产要摸清数量和类别,制定处理计划。对帐外资产要及时入帐。

  6.10固定资产修理管理

  6.10.1固定资产计划预防修理或者预防维修,应在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节约维修费用的前提下,优选修理方式或维修方式,合理规定修理周期及其结构、修理复杂系数、修理劳动量定额、修理费用和器材消耗定额、修理间歇时间定额等一系列修理定额标准。

  6.10.2维修计划管理

  6.10.2.1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由使用单位申请,经总工办审查、领导批准后实施;

  6.10.2.2固定资产年度维修计划是公司固定资产维修系统全年的工作大纲,是贯彻计划修理的基础,是季度、月度维修计划以及考核维修工作情况的主要依据。年度维修计划由总工办负责编制,财务部参与,经有关领导审批后下达执行;

  6.10.2.3设备的大修计划由总工办编制,统一组织实施。设备的一、二级保养计划,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总工办审查下达。仪器仪表定期检查和校正计划由质检部门负责编制。动力设备、受压容器、防雷装置的预防性检查计划,由使用单位编制执行,报总工办审查下达;

  6.10.2.4维修计划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使用单位、修理主要项目、停歇时间、修理费用和计划安排日期等;

  6.10.2.5编制各类计划时,要做好综合平衡工作,包括修理计划同生产计划的统筹平衡,修理任务同修理能力的平衡,公司的动力平衡等。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资源的基础上编制修理费用预算。编制的各种修理费用预算,财务部均应进行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据以执行;

  6.10.2.6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应充分做好修理的技术准备工作,备品、配件的订货、制造、供应储备工作,采用各种方法提高修理效率。修理工程领购物资、发放工资,必须经总工办签章。委托外加工、外购设备、配件、材料,对外预付款项等,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6.10.2.7固定资产修理完工后,由总工办组织技术人员、主修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财会人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有关人员签章办理交接手续;

  6.10.2.8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方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一、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价值在二百元以上的均属固定资产范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器械仓库会计负责建立明细账。由器械科长把关,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损赠或自制加工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管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内。

  三、各科增加设备时,均应事先按规定做出计划,经门诊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

  四、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需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时,须报门诊主任审批。

  五、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多余的物资,管理部门给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六、器械仓库每年应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由器械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并追究责任。

  七、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八、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理。

  九、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十、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门诊主任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保管。

  十一、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器械科建立档案,每年向医院档案室移交归档。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器械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十二、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

  第一,医疗设备的盲目投资,重复投资。由于国家的财政拨款不足,医院药品的加成率从20xx年开始又重新加以控制,西药和中成药控制在15%,草药控制在25%。这样,医院药品盈利减少,医院收支的不平横导致医院行为的扭曲,以仪器检查收入来弥补支出的缺口成为医院生存的主要渠道。各医院竟相购买新设备、进口设备、高精尖设备,有些单位对重大项目的投资缺乏可行性论证及效益分析,凭着主观臆想和应急要求盲目决策,结果导致购进的设备使用效率低下,甚至购买来以后闲置不用,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给医院带来了投资风险。

  第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人员责任不明、管理职责不到位。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绝大部分医院实行多头管理,财务科管总账、管金额;总务科管房屋、家具用具;设备科管医疗设备。各部门没有明细账或明细账不健全,没有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也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只是派人兼管,各个领用科室无责任人管理资产,没有收发、维修、报废记录。固定资产也不定期清查,造成了账卡、账账、账实不符。

  第三,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不完善,账面价值失真。按照现行医院会计 制度规定,固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法计价,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的金额只反映原值,未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消耗,造成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的`严重背离,无从体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新旧程度,不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医院的固定资产随着不断购买余额越来越大,与之相适应的老化程度越来越高,却不能在账面上得到客观、及时地反映,尤其是医疗设备大多属高科技设备,更新淘汰周期快,医院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与资产的减值准备,从而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严重失真。

  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强化对策

  其一,加强责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三级管理模式,明确责任,制度到人。第一级是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心,人员可由院长、分管后勤的副院长、财务负责人等组成。管理中心负责全院的固定资产管理。第二级是职能管理部门,这一层负责承上启下,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任务重、责任大,应指派责任心强的负责人,要分科室、分部门的设立数量金额式明细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进、领用、报废毁损情况,并建立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领用、维修、报废等情况,职能科室定期与领用科室核对,达到账卡、账实相符。第三级是固定资产领用部门,应设专人保存固定资产卡片,资产的领用、维修等事项由专人签字负责,定期盘点和对账,人员调动时及时移交。

  其二,完善内部制度。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心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如资产清查制度、报废制度、报损制度、盘盈制度、调出调入制度等,真正做到按制度管理资产,加强内部审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效益分析,使固定资产能够得到充分利用,切实解决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闲置浪费等问题。

  其三,树立风险意识,制定需求计划。盲目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加了医院的财务风险,降低了医院再投资的能力,也增加了医院的经营成本,最后导致医疗费用价格的上涨。医院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效果相偏离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如果在风险发生时医院毫无准备,一筹莫展,必然会遭到失败。因此,医院必须树立风险意识,根据医院的生产经营规模正确测定固定资产需要量,从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避免盲目投资,重复投资。

  其四,完善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核算。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财政补助支出”或“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月末按一定比例计提“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这样核算不仅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也无法估计固定资产的残值和转让价值。建议借鉴《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调整“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增设“累计折旧”科目。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只反映单位实物资产形态的变化,不再涉及净资产的调整,不再通过“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每月按照一定的方法提取“折旧”,并于季末、年末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利于在会计报表上真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价值。

  其五,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来管理固定资产,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把各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的终端链接起来,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医院管理者能够对全院的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一目了然,从而为医院的管理、发展计划、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要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具体负责仪器设备和物资购置,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三)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四)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五)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六)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合理配置固定资产;

  (七)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八)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九)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管理范围划分及管理人员配备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拟订购建计划,对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固定资产,组织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各使用单位的采购活动;

  (三)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

  (四)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七)组织实施所属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八)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二)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三)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并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六)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七)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条学校运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

  (六)其他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政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政建、扩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五)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六)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三条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发现原固定资产记帐有误。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学校应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避免重复、盲目购建。

  第十六条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采购。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论证、考查、招标等环节的工作。较大金额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

  第十七条购置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以及基本建设等,应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纳入财政统一采购。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项目预算相关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定并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五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

  。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定期检测、校验,确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查勘、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对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务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签定契约,登记备查帐簿。

  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认真检查有无损毁、故障。。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五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努力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外的单位、职工个人一般不得占用学校固定资产,确需占用的对其占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

  第二十七条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机构调整引起固定资产重新配置,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清查财产,编造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学期末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

  第三十条学校应按照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处置行为,杜绝违规和流失现象。

  第三十一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应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学校总务处审核;

  (四)学校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五)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的处置还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审批。

  (二)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总务处审核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学校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对处置价值评估确认,实际处置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值。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六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总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资产帐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学校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簿和卡片:

  (-)学校总务处设置总分类和明细分类账簿。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设置保管明细账,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三十八条明细帐簿应按品种设置帐户,按类设置汇总帐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应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内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按使用人归集保存;

  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分别登记有关帐簿。

  各种帐簿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内部调剂,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登记有关帐簿。

  第四十一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四十二条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奖惩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及具体实施意见,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

  固定资产管理各类表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

  1.固定资产及其相关规定

  (1)根据相关的财会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①单位价值较高。

  ②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③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2)本制度将企业投资建设、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企业经营管理的以下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①企业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②复印机、相片冲印设备、运输车辆等。

  ③中央空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通信及播音系统、电梯、锅炉、冰柜及制冷设备(设施)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洗涤设备。

  (3)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实物,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企业存货管理办法执行。低值易耗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

  ①各种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②电视机、影碟机、音箱、显示器、投影仪等。

  ③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锈钢用具等。

  ④电话机、传真机、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饮水机、会议桌椅、移动电话、幻灯机、电脑、打印机、装订机、验钞机等。

  ⑤厨房中除冷柜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⑥地毯、灯饰、灯具、花瓶、摆件、饰品挂件等。

  ⑦制服、餐桌用品、麻棉制品等。

  ⑧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⑨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用品、用具及备用零部件等。

  (4)企业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均属企业所有,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无权私自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置、变卖、毁损、报废,无权将企业资产对外进行担保、抵押、质押等民事行为。

  (5)企业管理人员对资产行使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职权。

  2.固定资产预算制度

  (1)每个会计年度初期,企业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经营情况,将本部门的现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维修计划、报废计划、拟新增资产购置计划及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计划,上报给工程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

  (2)企业财务部根据企业下年的资金情况,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3)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上述计划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

  (4)企业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及企业财务部门,各自遵照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相应责权,记录、监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资产。

  (5)企业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出固定资产的增减、维修计划后报企业相关部门。

  (6)企业管理委员会将上述计划讨论通过后形成企业的年度固定资产预算。

  3.固定资产购建及形成

  (1)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按预算执行购建任务。

  (2)未列入预算范围而急需使用的资产,按照预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相关部门(含企业财务部)出具意见后,由企业总经理决定是否确需购建资产。

  (3)对于确需购建的资产,由企业总经理将购建计划提请企业的决策人员审批。

  (4)各相关部门按审批意见执行购建任务。

  4.固定资产的管理

  (1)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企业固定资产按账务和实物分别进行管理。

  (2)企业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①企业固定资产账务统一由企业财务部门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②企业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点、盘查企业的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维修、服役状态、报废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各责任人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③企业财务部负责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报废、折旧、资产减值等的账务处理、记录、核算工作。

  ④对于已提完折旧,尚在服役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与其他资产同等管理。

  (3)企业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①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管理的`资产建立资产档案,对本部门的资产位置、功能、工作状况、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能源耗用情况、修理维护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各种信息作详细记录,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②企业财务部虽不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算,但应按固定资产原始入账价值设置固定资产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归类,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作详细记录,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面监督责任。

  ③各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资产的清点和监督管理工作。

  ④在由财务部统一记录的基础上,将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对本部门责任内的资产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⑤各部门应对管辖内的资产制定定期检修制度,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⑥对于专业性较强,需要特殊技能、须持证人员操作的设备,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⑦企业总经理对企业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企业工程技术部门协助总经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管护工作。

  5.固定资产的折旧

  (1)固定资产的折旧由企业统一核算。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2)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单项资产计提,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①房屋营业用房年、非营业用房年、简易房年。

  ②建筑物年。

  ③机器设备类。供电系统设备年、供热系统设备年、中央空调设备年、通信设备年、洗涤设备年、维修设备年、厨房用具设备年、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年、电梯年、相片冲印设备年、复印设备年、其他机器设备年。

  ④交通运输工具类。大中型客车(座以上)万公里年、小轿车万公里年、货车万公里年、摩托车万公里年。

  ⑤电器及影视设备类。闭路电视播放设备年、音响设备年、电冰箱柜年、空调器柜式年窗式年、电影放映机年、其他电器设备年。

  (3)企业固定资产净残值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

  (4)固定资产减值,按企业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及日常保养

  (1)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资产正常、经济、有效地运行。资产的维修按年度固定资产预算进行。

  (2)资产维修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意见执行维修任务。

  (3)各责任部门应随时掌握本部门的资产运转情况。若发现急需修理而又未纳入预算的情形,应做出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并出具意见,由财务部门审核后,上报企业总经理批准。

  (4)若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金额较大(通常按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为准),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应的支出,应由企业负责人审批。

  (5)零部件等维修费用,按企业费用报销办法执行,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

  (6)企业正常经营期间,若需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相应支出应由企业负责人批准。

  若装修支出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标准,则企业财务应将此项支出在固定资产账下单独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7.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报废

  (1)企业财务部和企业财务,应按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本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对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2)各部门应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与企业财务部和企业财务取得联系。对于盘亏、报废、毁损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若系人为因素造成,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企业资产的转出和转入应征得企业负责人的批准。

  (3)对于超过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内的设备,如存在下列现象则按程序进行清理或报废处理。

  ①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资产受到不可抗力损坏,已无法继续服役。

  ②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修复。

  ③能源消耗等使用成本过高,购置新设备比使用现有设备更经济。

  ④修理费用过高,不如购买新设备。

  ⑤原有设备的工艺、技术已被新工艺、新技术淘汰,继续使用已经不经济。

  ⑥由于国家新法规、新标准颁布,现有设备的使用已违反了这些新规定。

  ⑦其他需要对设备进行报废的原因。

  ⑧继续使用将对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4)对于未来得及纳入预算的资产报废,应按预算形成程序,最终由企业负责人立项审批。各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

  (5)对于需要清理、报废的资产,由各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财务部门(含企业财务)验证后,由企业总经理确认,按程序纳入年度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预算处理。

  (6)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相应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好报废资产的销户、转出转入资产的过户等相关手续。

  (7)财务部门(含企业财务)应配合并监督好各相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做到资产清理费用按规定开支、资产残值收入及时入账。

  对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资产报废,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做到财产赔偿及时、足额入账。

  8.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自动作废。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

  1、固定资产的验收由资产管理相关人员、使用部门和采购人员共同验收。

  2、采购物品或设备运到后,由总务人员和设备使用部门对物品或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并填写验收单。

  3、填写所收物品或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制造单位,包括附属设备和技术文件等。

  4、验收单一式三联,在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核对一致后,由总务人员人员、设备使用部门和供货商分别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5、在对物品或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后,资产管理人员填制《固定资产增加单》,签字确认。将验收合格后的固定资产交给使用部门。

  6、验收后续工作。

  (1)、对购入物品或设备办完相关手续后,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编号。

  (2)、固定资产一经编号,不得改变,也不能重复编号,同一编号不能重复使用。

  (3)、验收后应及时生成该固定资产序号并及时贴于固定资产上。

  7、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同时登记固定资产电子账。

  (2)、如果不能及时取得发票,可按合同金额或采购订单上的金额登记固定资产电子账,待取得发票后,再对设备原值进行调整。

  8、财务科会计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购物金额是否与合同或采购订单一致。

  9、在核实无误后,生成相关的会计凭证。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

  为规范和加强我系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系领导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内勤为专项负责人。协助系领导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做好日常使用、维护记录。

  3、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及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建立本系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并进行日常管理。

  5、每年对本系的'固定资产至少进行一次自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8

  一、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情况,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同时使固定资产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归入流动资产类。

  2、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计提年限20年、净残值率10%;机器设备折旧计提年限 10 年、净残值率10%;运输工具,折旧计提年限10年、净残值率10%;计算机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办公家具及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

  三、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的财务部和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审计部是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1、财务部主要职责

  ⑴、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年度核算;

  ⑵、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盘点。对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经总经理审批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⑶、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购建、提入折旧、盘盈盘亏、转让、租出、报废、报损、报毁等会计处理的审批;

  ⑷、编制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⑸、负责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

  2、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⑵、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大修手续;

  ⑷、负责行政办公、生活等方面的各类未用、在用、停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

  ⑸、负责监督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

  ⑹、年终前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与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账,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⑴、监督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

  ⑵、监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提出问责,上报处罚意见;

  ⑶、监督固定资产清理盘点执行情况;

  ⑷、负责提交公司年度固定资产审计报告。

  4、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设立负责专管理员或兼职管理员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维护、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调出、变更、处理必须经行政办公室、财务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⑶、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⑷、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台账;

  ⑸、定期组织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对账,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购置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按年度预算增加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签署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报表》,交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参与,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

  3、为某项投资计划而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另附固定资产计划书或合同书,阐明计划名称、编号、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使用目的、预期效果、需用日期、购置预算金额等送管理部门审查;

  4、相关合同经行政、财务等相关部门及律师审核,领导核准后方可购置。

  5、重大项目固定资产的购置,按董事会批准的立项项目固定资产清单和建设投资概算购置。项目概算外,需增加建筑物、建筑面积以及设备行固定资产时,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审批。

  (二)验收

  1、固定资产购入时,由行政办公室会同使用部门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2、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建设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完工交付固定资产时,由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编制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与行政办公室及使用部门办理交接。财务部确定固定资产的原价。

  (三)领用及归还

  1、固定资产采购后由办公室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并在《领用单》上签字,送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出入库登记,《领用单》一式两份,办公室和领用部门各一份;

  2、对直接购入、自建完工、集团调入、接受投资、盘盈、接受捐赠、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及办公室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将固定资产标签粘贴于固定资产上;

  3、财务凭办公室开的出入库凭证予以报销,并自使用日的下月起计提折旧;

  4、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依据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通知书,由办公室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办公室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四)保险、保管

  1、管理部门办公室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按本公司的保险管理政策办理投保;

  2、投保作业按《财物保险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3、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放置场所分别填写《固定资产存放明细表》一式二份,填写该场所内所有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安全维护人员姓名等资料,以利管理。

  4、《固定资产存放明细》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单位外,另一份应由使用部门张贴于该场所墙壁适当的位置,以便查核。

  5、重要设备的保护,应由使用部门制作标示门牌,悬挂显眼位置,以明职责。

  (五)调拨、出租、外借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一式三联,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办理转移登记。第一联由办公室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移入部门,第三联送移出部门;

  2、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3、未经办公室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

  4、固定资产拟出租或外借时,办公室应将租借事由、内容条件、归还期限、保持原状义务、附属设备明细等经总经理核准,并签订契约后据以办理。

  (六)闲置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产品停止生产、加工工艺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使用部门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单》提报闲置原因和设备现状连同该设备履历资料经财会部门填记帐面价值,并拟订处理对策后,经总经理核准,据以实施。

  (七)让售(有偿转让)

  办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让售由行政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将让售或有偿转让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原取得日期、金额、帐面残值、现状及让售(有偿转让)理由,并根据其利用或参考市价订出让售底价,经总经理核准后,据以办理让售;

  2、固定资产的让售(有偿转让)以登报公开招标为原则,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时,应将理由和让售(有偿转让)条件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八)维修

  1、由办公室负责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售后维修服务。使用部门联系办公室,统一组织售后维修服务,如产生费用的计入使用部门办公经费;

  2、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应分期摊销计入期间费用,不得调整资产原值。对固定资产的中小修理(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则在发生当月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九)报废与折旧

  1、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折旧按财务规定执行。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②、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③、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④、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⑤、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经营中使用,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行政办公室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转 载于: )固定资产时由行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行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固定资产清查

  1、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终至少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2、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公司纪委、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部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①、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②、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③、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3、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4、在清查以前,行政办室及使用部门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5、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6、盘点表需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及办公室审核确认,财务部并根据总经理签署的意见,对盈亏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7、审计部清查中发现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盈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

  六、奖惩

  (一)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0

  一、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室等建筑物和一些公共设施由总务处管理;电化教学设备由总务处确定专人管理;一般家俱、器具在统管与分管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并由学校保管员作好登记和检查工作。

  二、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并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三、学校教室等建筑物应合理使用并及时维修保养。

  四、对学校专用设备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凡不懂操作技术者不能上岗;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完整体系;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五、学校图书室应设置图书管理员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图书按不同类别登记造册,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六、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

  一、围墙外高压架空导线及下引线,机电队必须对自已所管辖范围内的高压供电线路进行包片管理。

  二、包区人每月至少巡视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记录不全或不作记录一次罚包区人30元;不按规定检查巡视的`一次罚包区人30元;巡视检查记录必须交机电运输科一份,否则罚队30元。因包区人检查巡视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矿规定处理。

  三、线杆标识要清晰规范,意思要明确,必须符合集团公司要求,否则罚款30元。

  四、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对于瞒报或不汇报的罚款30元/次。

  五、机电运输科供电人员配合好矿上及集团公司电气试验和供电检查工作。

  六、院内高低压架空线路,机电运输科必须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高压供电线路进行包片管理,并且包区人每旬至少巡视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记录不全或不作记录一次罚包区人30元;不按规定检查巡视一次罚包区人30元。因包区人检查巡视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矿规定处理。

  七、供电区域内的电缆,必须有电缆标志牌,电缆标志牌必须按规定悬挂或张帖,否则一处罚款10―100元。

  八、电缆沟电缆必须与暖气管路隔离开,否则一处罚款10元,造成事故交矿处理。

  九、变电所必须时刻有人在岗,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一次罚款20元,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供电事故交矿分析处理。

  十、变电所值班或管理人员对重要负荷单位要做好停电前通知(事故状态除外),并做好记录,否则一次罚款20元。

  十一、对供电线路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否则罚款20元,因检查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供电事故的,交矿分析处理。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一),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门经理、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号码重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三),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价值。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和财务部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如有需要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

  1、自年月日起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予以整理编号;

  2、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购置年月+编号: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和年终两次,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使用部门配合执行;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五),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十、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变更表》

  附件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附件四:《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附件五:《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公司财产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_______等。

  第二条 主管部门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_____设备由_____部门负责管理。

  2.机械设备、_____设备由_____部门负责管理。

  3.工具、_____等由_____负责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1.大型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由_____决定,统一购置。

  2.小型固定资产如单位价值在_____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_____年的,根据节约、实用的原则,由使用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注明采购理由,经部门负责人签字,_____同意,报_____审批。

  3.各单位_____部凭审批文件通知使用部门,并协同采购。

  4.采购时,需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力争优质低价,同时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购置时,应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和把关。

  5.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审批手续及个人或部门的固定资产登记卡,经各单位_____部审核登记后,到各单位财务部报销入账。

  第四条 受赠

  受赠的固定资产由_____办理,同时须注明价格(如无法查明其准确原价,须会同财务部估价),办理价值核准登记手续方可领用,并视同购入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 编号、登记和移交

  1.主管部门取得固定资产后,会同_____部门分类编号、登记并粘贴标签。

  2.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移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

  1.领用部门使用人应认真阅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性能,掌握使用方法和简单的维修技能,规范操作。

  2.固定资产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严格控制使用费用,节约开支。

  3.专人专用,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

  4.办公室空调,只有在室内温度冬季低于_____摄氏度和夏季温度高于_____摄氏度的情况下方可使用,部门内应有专人负责。

  5.对于领用人员的离职、内部调动或部门变动等,各单位_____部应负责收回离职人员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各单位财务部,并报_____备案。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保管

  1.办公设备领用人或保管人平时应做好设备的保养、清洁工作,注意设备使用状态,不得让设备受损或超负荷工作。

  2.在固定资产保修期到期前,使用部门要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积极做好保修工作。

  3.不得人为破坏固定资产,如属人为破坏,一经发现,必须照价赔偿。

  4.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等不良现象,要及时向_____部反映,及时修复。

  5.若发现不明原因的固定资产丢失,其使用部门必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 盘点、折旧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_____次,按_____方式计提折旧。

  第九条 出售、报废

  1.出售

  (1)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_____元以上的大型固定资产,由各单位_____部书面报告_____,经_____批准,方可出售。

  (2)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_____元以下的小型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_____核实后,报公司_____同意,方可出售。

  (3)固定资产的出售以_____方式进行。

  (4)固定资产出售后,各单位_____部应及时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且出售收入及相应单据必须及时上交财务入账,各单位财务部据此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

  2.报废

  (1)为保证日常工作的.需要,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可以适时进行报废处理。

  (2)各使用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要进行随时监控,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要向_____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_____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

  (3)_____部将鉴定后的固定资产书面上报_____,经_____审批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4)财务部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算,_____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销账。

  (5)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可以变卖收回残值的,应由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变卖,变卖收入应及时上交财务入账。

  第十条 附则

  本制度由_____负责解释,经_____批准后实施。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4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

  第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按规定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入账,集中管理。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定为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办公桌、文件柜、铁床、课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构筑物。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不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各种设施等。

  (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种仪器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办公事务用的家具设备包括:文印设备、交通运输、行政办公设备等。

  (四)图书:包括图书馆、资料室藏书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种重要电子资料。

  (五)其它资产: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装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及机构

  第四条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根据隶属关系和业务特点,设校(总务处)、处(部)固定资产管理单位,组成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管理队伍,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网络。

  (一)在校长领导下,学校一级由主管副校长及总务处行使职能,负责固定资产总体管理(计划、购置、使用、维护维修报废),总务处直接管理学校房屋建筑、公用设施、各处(部)、服务部等财产。

  (二)处(部)为二级管理单位,并设一名兼职人员管理所属固定资产。各处部负责人是责任人。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

  (二)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及实物账册的管理,并监督固定资产的验收和入库工作。

  (三)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工作,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一调配,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果。

  (五)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拆除、改装和报废等工作。

  (六)对实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工作,做好增减登录,做到账实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体系,并为上级部门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验收及入账

  第六条购置。全校固定资产的采购,统一归后勤处管理,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各处(部)在购置固定资产前,编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纪检、学校财产(管理员)等的签名,按学校《物品采购制度》规定购置。

  第七条验收。所有购置的固定资产,严格按出入库登记管理,对招标批量采购直接进入使用部门的财产,事后也必须完美出入库手续,总务处要监督检查使用和发放登记情况。

  (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填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时,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一定要与产品说明书一致,学校总务处检查执行情况。

  第八条入账。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到总务处登记,到财务室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手续,不得账外滞留。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在报销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发票和供货方提供的购置清单;

  (三)各单位不按以上程序办事,或提供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或购置价格明显过高时,总务处会同财务室有权不予办理出入库手续和报销手续,擅自办理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九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管理体系。后勤处负责建立全校《固定资产总台账》《固定资产分处(部)明细账》,各处(部)要有《固定资产登记簿》,库管员建立《出入库登记清册》。

  第十条建立对账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各处(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制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一)总务处的账目每年对账一次,各处(部)每学期对账一次,也可不定期与各使用单位核对账本,并督促、检查各部门资产使用情况,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从而保证总分类账户核算的正确性和账目登记的统一性。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调拨及维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是指人员调动后固定资产随之在学校各处室之间发生的移动。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校内互相借用,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借用的固定资产必须按期返还,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凡涉及学校内部两个使用部门之间的调拨,都要办理有关调拨手续,并且变动部门和总务处须相应调整账目。

  第十四条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后勤处有权进行调拨,回收库存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维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主管领导批准后总务处安排人员维修。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处置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处理(报废、报损、丢失、积压、拆除、调出等),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拆除、报废和处理应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集中统一办理有关资产处置审批手续,资产处置后,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清单,总务处和财务室根据清单和实际交易价格分别调整有关账目,各使用单位也同时做好有关账务处理。

  凡擅自处理固定资产者,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对严重侵害国有资产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分,同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资产的一切收入所得,资产有偿调拨的所得收入,闲置、多余资产变卖收入、赔偿收入(含投保资产的保险赔偿金、责任个人赔偿费用)等,报废资产残体的收入,一律上交学校。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如丢失、损坏或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须立即查明情况,及时上报总务处,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各处(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都要落实到人(兼职)、规定其职责和管理权限。

  第二十一条未经学校领导和总务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学校的固定资产作为它用或相互转用。凡固定资产需出校时,须持有总务处开出的出门证,校门卫方可允许出门。

  第二十二条工作变动或退休退职在离开前,应及时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种设备,完善手续。

  第八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二十三条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五条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毁损处理原则。

  (一)因管理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资产原值赔偿。

  (二)因个人责任造成损失的,个人应承担全部赔偿。

  (三)对毁损、丢失的固定资产,所在处(部)须立即上报,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四)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售、报废、报损固定资产的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处室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赔偿损失。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

  1、完善企业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应从根源上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做到账目、卡、实物相符。具体而言就是应明确固定资产的各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使与固定资产相关的个人与各项行为明确化、透明化。而且,为了达到使闲置的固定资产合理流动的目的,要加强闲置设备的调剂管理,尽可能提高其利用率,最终实现其使用价值。

  2、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要定期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定期盘点的次数多少可根据企业规模、固定资产数量的多少等因素而确定,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企业应成立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可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固定资产盘点之前应确定盘点日,财务部门应将盘点日前购入、出售或报废的各项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入账。对因非正常情况而不能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对该未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予以标示。

  3、建立并实施计算机动态管理。所谓计算机动态管理,是指借助计算机技术,将计算机运用到固定资产的管理当中,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保管、使用、折旧、报废、租借等种种变动情况,借助计算机管理使固定资产管理达到科学化、现代化的目标。在选择管理软件时,应选择性价高、功能全面、操作简单、透明度高的'管理软件,再配合管理台账、设备卡片、固定资产账簿等文字记录,使固定资产管理真正做到透明、有序、有效。同时,管理软件应具备信息传递或公开制度,使每一位参与者都能够将信息彼此传递、分享,同时也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固定资产管理的透明化、正规化和合法化,保证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大效益。

  4、加强固定资产及时维修与保养。企业在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方面,应首先建立起相关的计划或者规划,定时定期对固定资产及设备进行盘点、总结,对损坏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维修与保养,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最高使用效益。同时,对于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也应设置专门的场所来保存,有条件的话应雇用专门人员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同时,应根据不同的设备特性实施不同的维修、检修、保养的方法,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5、完善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制度,盘活固定资产。企业对固定资产处置要做到物尽其用,制订设备报废条件: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益低,经济效益差;主要结构和零部件严重磨损,无法修复,无改造价值;因重大事故或意外灾害受到严重损害,且无法修复;严重影响环保、安全,容易引发人身安全和环境污染,修复改造不经济;按国家能源政策规定应淘汰的高耗能设备。同时也要采用多种形式盘暂时不用的闲置固定资产,盘活闲置固定资产不但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现金收益,也能够节约管理成本。

  6、实行固定资产全过程管理制度。由于现代企业的生产,很多是流水线生产,生产线是联动,其中一个环节的设备出现故障,就有可能造成整个资产组停产,因此,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全过程管理。一是制定覆盖固定资产全过程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建立起固定资产三级管理制度,有效约束“实物管理、价值管理、使用部门”三个层面,实现业务处理的统一、协调。最终形成以流程为导向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建立联动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为真正实现数据共享,固定资产信息的有效联动,在规划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时,充分利用生产管理系统已有的设备台账的基础资料,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寻求财务资产卡片与生产系统台账之间的对应关系,先将生产系统中的资产按价值管理的口径划分为主设备与附属设备,然后通过财务资产卡片与生产台账之间的内在联系,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生产系统中设备动态维护的信息通过信息发布的方式实时反映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

  7、实行固定资产的归口分级管理。很多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因此可以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所谓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是指在企业财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由企业的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按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进一步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该管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归口管理,一般企业的生产设备归生产部门管理,动力设备归动力部门管理,运输工具归运输部门管理,房屋、家具用具归后勤部门管理,各种科研开发设备归技术部门管理等。各归口管理的部门要对所分管的固定资产负责,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另一方面的内容是在归口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将各类固定分别交由企业内部各级使用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有些资产的管理责任还要具体落实到班组和个人。这样便可做到层层负责任,物物有人管,使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得到可靠保证。

  8、对固定资产实行集团化管理。对于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分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全局出发,在了解子、分公司的资产的基本状况的基础上,对各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集团化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调剂使用,避免分公司各自为政,各行其道。这样既可以节约购置新设备的资金,也可以盘活各个下属公司的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减轻企业财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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