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音乐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1 14:02:08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音乐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音乐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音乐管理制度

学校音乐管理制度1

  为确保本培训班的顺利开办和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学员共同遵守!!!

  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习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动弄教学器材。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出现其它事故,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学校音乐管理制度2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学校音乐管理制度3

  一、音乐器材室要指派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一般音乐器材应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贵重器材要有专柜存放、加锁。

  三、新购置的器材,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

  四、各种器材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五、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或更新。

  七、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音乐管理制度4

  一:本校上课时间一课时为60分钟,每节课教师可根据学生的情况安排课间休息10分钟

  二:教师上课严格按照教务处安排的“教师课程表”准时上课,教师课程表一式两份,教务处一份,教师一份(以便更好安排新生,掌握好学生上课时间)如有调整及时更正,两份必须保持一致(不能安排学生的时段,由老师用红笔划掉)教师调整学生课时时,应先征得家长和教务处一致同意后方可调整。注:“教师课程表”不规范的不予安排新生。

  三:本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旷课、不随意调换学生课时,如有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四小时向教务处请假,经教务处在“师生请假薄”上登记‘核实后方能准假,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教师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给学生放假、休课,导致学生不能正常上课的一切责任由教师负责!

  1:教师旷课,教师由此造成学生无法正常上课,扣除教师该课时费标准的20%旷课费,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教师迟到,以迟到每分钟1元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主动抽时间给学生补课且不得占用下节课学生的上课时间。

  3:教师旷课、迟到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5次)除按前面1、2款执行外同时降低当月提成比例的1级。

  4:教师不得将本校学生带回家上课,经查实有该情况者,按带走一个学生扣除押金200――500元由教务处开处罚单。

  5:学生有事需提前四小时向教务处请假,经教务处人员在“师生请假登记薄”上登记审核批准方可请假,请假时间未提前四小时不予批假,不来上课按旷课处理。由授课教师在授课记录本上签上日期、及“旷课“字样。月底扣除课时费发给教师提成。事后由学生或家长与教师协商,在教师有时间的`前提下,由老师通知学生补课,补课时间不得占用下课时的正课时间。

  6:学生迟到减短当节课授课,课时费按全节计算。

  7:师生请假一律由教务处审批,教师没有批准学生请假的权利。

  8:学生连续三个月不上课,视为自愿退学所剩学费一律不退。

  9:教师每上完一节课后,要带头并督促学生签字,授课签字缺项的暂不结算该节课的课时费,待补签后转入下月结算。

  四:凡本校学生上课时,必须带上由本校统一印制的“学生学琴记事本”具体授课内容由教师填写并安排回家练琴计划,然后签字,学生回家练习由家长督促并将一周练琴的情况写上,上第二课时教师好了解学生练习情况,以便更快提高学生学习技能!

  五: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准抽烟、吃零食、接拨电话。

  六:教师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学校组织的各项演出活动。

学校音乐管理制度5

  音乐室规则

  一、进入音乐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内安静。

  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乐器、设备。

  三、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乐器、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

  四、听从老师指挥,正确使用音乐器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六、使用完毕,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音乐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吹奏乐器的消毒卫生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学校音乐管理制度6

  一、音乐室由专任音乐教师担任管理员,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音乐室的使用,须征得管理员的认可,并按规章制度使用。

  三、由管理员制订本室使用计划,并由管理员监督做好使用记录。

  四、各班同学在本室上课,要遵守纪律,爱护室内的'一切用品。

  五、到室内活动的同学不要坐在把杆上,摆放桌椅时,要轻拿轻放。

  六、做好室内凳、乐器的整理工作和室内卫生工作,确保专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七、加强音乐设备管理,严防人为损坏。

  八、不准在音乐室打闹、喧哗,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九、音乐设备、乐器外借,须由总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要经常打扫,保持室内清洁。

学校音乐管理制度7

  音乐教室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忠于职守,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学校音乐室规章制度,负责音乐室的管理和使用。

  二、按教学大纲和学校教学计划,协助教师开齐开足音乐课,上好音乐课,充分发挥音乐设备的教学作用。

  三、爱护学校财产,做好经常性的防尘、防潮、防霉等维护工作,保证音乐器材性能良好。

  四、学习和钻研音乐专业业务和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和教学水平。

  五、建立和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音乐室使用情况要有记录。

  六、保持室内整洁、通风、干燥,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偷盗。

  音乐教室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一、设立器材报废、损坏、遗失的登记簿,记录其器材的种类、规格和价值,事故的责任及赔偿情况,每学期汇总一次。如属自然损耗物品的在账册中注销;如属不耐用器材而一时无法修复的要办理报废手续。

  二、器材的自然损耗、报废要由管理员提出申请,总务主任鉴定,确认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方可作自然损耗,报废处理。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器材的报废要写出鉴定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填好器材报损单备案。

  三、在活动中损坏器材,应视不同情况,给予合理赔偿。凡属器材本身质量问题或非人力因素而造成器材损坏的不需赔偿。凡属非故意造成器材损坏的视其损坏程度的情节赔偿,完全损坏的可按半价赔偿。凡属违反活动规则故意损坏器材的,按其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或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四、学生损坏器材的,赔偿原则上当即执行,授课老师监督,管理员收款,并出具一式三联收款发票。赔款学生、授课老师、管理员各执一联。每学期结束前一次性核算,将赔款汇总交会计室入账,由学校统一结算。

  五、对学校音乐器材应当妥善保管,个人或集体所借的器材,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遗失,应照价赔偿,失窃和失踪,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并记录备案。

  音乐教室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一、音乐教师是相关音乐室安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音乐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二、音乐室布局须安全、规范,定位要合理,间距要适当,用电要安全,不得超负荷用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三、音乐室应保持门窗的锁、插销完好,有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和措施。

  四、音乐室钥匙应专人妥善保管,不能转借或私配。室内一切设备和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出室外。

  五、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检查水源、电源、火源,负责关闭门窗。

  六、进入音乐工作和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学校音乐管理制度8

  一、凡音乐室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

  二、音乐教室教学时间禁止带入一切食物和其它无关书籍、物品。

  三、爱护音乐教室设备物品,如遇损坏,立即通报管理员及授课教师并上报相关部门解决。

  四、音乐教室设备未经管理员允许,其它教师、学生不得使用。

  五、管理员和授课教师要爱护和负责保管音乐教室内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外借和转移,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清原因,并令其照价赔偿。

  六、保持室内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物品。

  七、学生进入音乐教室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音乐课无关的事。

  八、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管理员和授课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教室。

  九、音乐课时间音乐教室进行音乐活动由授课音乐教师负责,不得借用为其它教学或活动。

  十、音乐教室为音乐教学场所,主要功能为音乐教学及相关活动.其他人及部门借用须申请登记。归还时要及时检查,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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