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7 08:49:10 王娟 制度 我要投稿

社团管理制度(精选23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团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团管理制度(精选23篇)

  社团管理制度 1

  学生社团建设是创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学生社团开展的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集体活动,能凝聚学生高雅的志趣,培养学生正视自我、提升自我、关心团队、关爱他人等良好品格,达到寓教于乐、扬长避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教育效果,从而大大增强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1、每位教师每学年从绩效工资中拿出100元作为社团考核的绩效工资,

  2、社团活动安排:初中社团逢单周三下午第二三两节课开展,小学社团逢双周三下午第二三两节课开展。每位教师每学年必须参加一个社团。

  3、每次开展社团活动,学校对社团教师在岗情况进行考勤,缺一次扣5元。

  4、社团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一节课一点名,填写好学生出勤统计表,如有无故缺勤者,及时和班级、年级取得联系。

  5、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关心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别是室外活动社团更要加强安全教育。

  6、每次活动做好记录,建立本社团的档案资料,整理并保留好活动相关过程的`资料。及时处理社团内一般学生的违纪事件,发现严重倾向性问题立即向学校汇报,因不负责任而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将追求其责任。

  7、每次社团活动后,主持老师必须按《上饶县社团评价细则》收集好相关材料:包括教师的教案、学生出勤统计表、活动记录和相关资料图片等,每学期检查一次,进行量化评分。

  8、每年每个社团必须申请验收,验收时必须按《考核细则》上交相关材料,申请验收不合格,该社团教师扣50元/人,不申请验收不上交相关材料的社团教师扣100元/人。

  9、本管理办法从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社团管理制度 2

  为加强社团管理,防止社团活动中出现不必要的混乱的局面,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经费公开化

  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不断增加社团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真正做到经费“取之于社员,用之于社员。”如违反本条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经费预算应在社团例会上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二):帐目管理

  社团必须要有本社团的`正规帐本。收支情况要分项目记录清楚。要有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则,追究其责任。

  (三):票据正规化

  社团成员在活动购买用品时,必须要商家索取正规票据,或做帐时,不得虚开假的发票。虚报人民币金额或伪造票据。如发现违规,立即撤消当事人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四):拉赞助

  (五):活动结余金额的处理

  赞助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正常开展,任何社团不得以拉赞助来积累资本。社团活动结余的经费应记入社团帐本,用于下次活动的使用。

  (六):帐目的清查

  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对全校所有社团进行不定期的帐目清查。如有拒绝或抵触情绪或故意寻求理由拖延检查时间,并造成工作人员查帐困难者,管理委员会及时报告团委与挂靠单位,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七):活动的公开化

  社团活动必须公开化、正规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以社团名义招收成员或开展社会活动。参与社会活动不能单独操作,谋取个人私利。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

  社团管理制度 3

  1、社团活动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期末要撰写工作总结。

  2、社团必须制定组织管理制度,严肃组织纪律,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

  3、社团活动必须落实活动签到制,对于经常缺勤的'学生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

  4、要建立团长负责制,必须设立团长、副团长,协助辅导教师的日常社团工作。

  5、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所收集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把每期开展活动材料分类存档。

  6、期末要总结表彰,评选出优秀社员若干名。

  社团管理制度 4

  总则

  为完善社团组织机构,便于社团管理及远景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

  第一条社团名称:律动音乐社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为学生当代音乐文化传播及交流组织,自愿结成。

  社团宗旨:“让所有喜欢音乐的人共同享受音乐带来的乐趣。”活跃校园音乐艺术文化氛围,倡导原创精神,为有梦想、爱音乐的青春构筑一个交流的平台;了解当代音

  乐艺术知识,加深对音乐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关联的认识与理解,传播多元音乐文化。

  第三条本社团接受梧州职业学院团委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部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一章关于社团

  第一条律动音乐社是梧州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直接领导下音乐爱好者自己的组织,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是大学生发挥艺术水平的殿堂,是大学生陶冶艺术情操的摇篮;

  第二条:音乐社以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与艺术修养为己任,以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创建文明校园为目的;

  第三条:本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梧州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音乐社将积极配合梧州职业学院工作,努力与其他兄弟社团合作,共同营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关于会员

  第六条:音乐社会员以音乐学习交流,探讨切磋,共同进步并最终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为目的;

  第七条:梧州职业学院在校正规注册生,思想健康,热衷于艺术追求,均可以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1、申请入会;

  2、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

  3、社长及各部门审核通过;

  4、交纳会员会费,并填写有关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关部门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向社团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会员有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3、会员递交申请报表后,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本社会员档案由本社妥善存档;

  第十一条:提前退出的社团成员酌情退还部分社费;

  第十二条:会员使用本社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社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新学期的前两周为会员登记、注册时间;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干事商议,可予以强行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部门职权

  第十五条:本社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健康;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社团会员负责;

  3、有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

  4、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高;

  5、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六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成员中产生,本着个人自荐与民主推荐的原则,选出候选人经过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团委审批;

  第十七条:社团各主要负责人任期一年(特殊情况与社团利益严重影响者须有大部分会员通过,酌情延期);

  第十八条:各部门职权:

  社长:

  1、带领社团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负责社团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各部之间有序开展活动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协调组织各种重大活动;

  6、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副社长:

  1、协助社长领导各部门,执行会议后各干部的决议;

  2、注意学员会员的态度,掌管好所有学员会员的名单;

  3、负责社团的公假事务;

  4、配合好社长的工作,与社长相辅相成;

  策划部:负责活动的计划和组织;

  外联部:

  1、负责与其它社团及活动中心沟通各项事宜;

  2、负责与其它同性质社团联系;

  3、负责与商家接洽广告赞助之事宜;

  4、负责各项活动的对外联络及邀请事宜;

  宣传部:

  1、负责活动海报、邀请卡的设计、制作及张贴;

  2、负责设计社员资料卡;

  3、制作宣传资料;

  4、活动部布置活动场地;

  第十九条:音乐社最高领导为社长。副社长积极配合和帮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并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长做出总结,并向社长汇报,最后讨论做出决定;

  第二十条:各部部长全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部设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各部的干事须听从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纪律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处分分为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两种;

  第二十五条:无故不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年度累计三次为警告,四次取消会员;因故不能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须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

  第二十六条:对败坏社团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社团章程的会员,社团有权对其进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社团各项比赛活动将设立物质、精神等各种奖励政策;

  第二十八条:每学年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员”:

  1、工作积极负责,认真执行社团章程;

  2、对社团的发展有卓越贡献;

  3、以本社团会员的名誉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性文章或作品,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第三十条:本社每年评选一次“社团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成员”,评选由各部门推荐人选,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三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团成员”:

  1积极认真地参加社团活动、会议的;

  2为社团的发展积极献策献计,且确实起到积极作用的;

  3代表本社团参加有关比赛、活动,并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4对社团发展有杰出贡献的;

  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及社团章程的社团成员,或学习成绩较差的会员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对于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团各项活动、会议的会员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社团经费的主要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各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条: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围内的活动和和社团自身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本社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本社团经费必须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社团中心的财务审计,本社团经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条:社团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日常开支;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社长申请,经同意后,持有关发票,社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九条:财务组要做到总帐明细,帐单清晰,并定期公开,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会员证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本社会员证正面为“音乐社团”字样,会员姓名等;

  第四十一条:会员证经本社盖章,注册后有效;

  第四十二条: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顶替使用;

  第八章社团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社团的各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校社联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的组织活动及会议,须事先写好活动或会议计划;

  第四十五条:社团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组织部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其他部门开会或开展活动由部长安排,认真作好点名登记工作,每月月底上报秘书部审核;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每学期须做好工作计划,学期末须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社团接受社团和校社联的审核;

  第九章终止程序

  第四十七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本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提议;

  第四十八条:本社团终止提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老师审查同意;

  第四十九条:本社团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xx年12月1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音乐社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所有;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与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须服从规章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 5

  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活动。

  二、参加活动的学生要注意保持活动室内的卫生。

  三、为保证活动按时、有序地进行,保证活动室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特将小组成员分成如下小组,各小组主要负责工作如下:

  (一)每次活动后负责活动室卫生的.清扫。请大家自觉讲文明、讲礼貌、讲究公共卫生,不乱扔果皮杂物,更不要随地吐痰,确保室内环境整洁卫生。

  (二)活动后负责将物品收集、整理好交还指定人员,并记录物品的使用情况。凡进入乒乓球室活动,都应自觉爱护乒乓球桌,不用球拍或其他物品敲打桌面,不私自搬动球桌,不私卸球网,不在球桌上放除乒乓球或乒乓球拍以外的任何物品。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球桌或其它设施损坏的需酌情赔偿。

  (三)社长负责每次参加活动人员的记录。

  (四)各小组的第一名学生为小组长,主要负责上述工作,如组长不在,由第二人负责,以此类推。

  (五)为保证正常开展活动,希望各位学生密切配合,活动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吵闹,保持室内优雅环境

  (六)活动结束后,应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最后一个人离开时必须做到关灯、关空调、关窗、锁门。

  社团管理制度 6

  为了加强对社团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社团的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根据档案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校社团联合会档案的管理工作由秘书处具体负责、专人管理,保证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各社团应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档案管理条例。

  第二条档案的分类管理:对校社团联合会所有资料包括各社团上交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和分类,校社团联合会自身的各种资料按类别、性质分档,各社团上交的资料按社团类别分档。

  第三条资料的存档:按资料的'性质、类别存档、编号,统一入档,每周对新资料进行一些清点,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档在年底统一上交校团委:

  (1)每学期开学初:各社团负责人存以下资料:社团注册表、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登记表、社团学期工作计划、社团会费收费情况及使用范围。

  (2)学期末存如下材料:社团工作总结、社团材料汇编、社团成员、个人小结、社团负责人总结及建议;社团活动申请登记表、社团的活动图片及社团其他主要成果、财务帐目报表;

  (3)以上材料应以打印稿留存,所有材料应客观、公正、真实。

  第四条档案的查阅。需要查阅相关资料的按以下要求进行:

  (1)校社团联合会所有成员都有权查看资料,办公室成员可自由查阅,其它成员需查阅的,要经办公室副主任或档案管理负责人的许可。

  (2)各级社团成员,如需查阅相关资料的,应说明理由报请校社团联合会组委会批准。

  (3)任何查阅人员,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查阅后要恢复原状,不得乱扔乱放,同时未经特别许可不得在其上涂改,或带出,或复印,或其它非法形式使用,若有任何失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条档案的更新:每学期期未对全部档案清点整理一次,根据实际情况或需要作以调查、更新,使之日趋合理化、科学化

  社团管理制度 7

  1、学生社团的所有经费需交社团联秘书处统一管理。活动中应遵循节俭的原则用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2、社团活动前须写一份详细书面预算,写清购买物品名称,所需金额等,作为《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的`附件一同上交社团联秘书处,并且在活动后凭有效票据报销。

  3、金额在100元以下者由社团联主席审批,100元以上者由秘书长审批。

  4、经费报销必须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报销单》,否则不予报销。

  5、发票(收据)客户名称栏只需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字样即可,商品名称必须详细简明,如票面不够书写,须附商品明细表并加盖与票面相同的财务章,否则无法报销。

  6、花费数额在十元以上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十元以下可以开具收据,也可将小数额收据积攒到十元以上换正规发票后报销。

  7、发票背面必须注明活动名称或事由,经办人、负责人两人签字。如使用收据还需注明不能使用发票的原因。

  8、报效单上社团名称、负责人签字、活动名称(事由)和时间等项必须由该社团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本人填写。

  9、未交《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及《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的活动不在报销之列。

  社团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社团简介

  成都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系街舞协会简称街舞社。街舞社是在05级计算机科学多媒体设计专业(肖刚)的申请下,经由院团体部的批准,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正式成立,属于精品社团之一。街舞社属于体育健身类社团,隶属于院团体部管理并受学生会监督。街舞社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拓展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以“青春.活力.舞动”为口号,以“宣传街舞文化.推广街舞文化”为协会精神,“一切为了社员.为了社员的一切”是我们协会的承诺。成立至今,社团经过多个年头的发展,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修订完成了《成都师范学院街舞协会章程》《街舞社干部考核制度》《街舞社日常活动条例》),各项活动也越来越规范。现社团主要进行:JAZZA、PIPPIN、BREAKING三种舞种的教授。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一)每周按时进行社团常规教学活动(特殊情况除外)对社员进行街舞培训,并做好通知工作。

  (二)加强舞队成员的训练,积极参加各种比赛以及各种演出。

  (三)开展街舞交流学习,与其他街舞团体学习交流,提高自我水平,发展新时期的街舞社团。

  (四)加强社团成员与成员,干部与成员之间的`交流,营造好的社团氛围。

  (五)每个月以不同形式开展两次例会,在会议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缺席。须准时到场签到,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例会,应提前向社长或理事长作出书面请假。一学期内多次缺席或请假者,给予辞退或降职处理。

  二、社团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街舞社内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素质,增强并规范对街舞社社团干部的监督与考查,激励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本会实行干部考核制度。

  第二条街舞社每学期期末对本社干部进行考核,结果由理事长负责记入《街舞社社团干部考核表》一同存入街舞社人事案。

  第三条考核内容

  (一)工作态度:

  1、会议考勤、开课值班考勤。

  2、纪律观念(会议、值班、活动纪律)。

  3、对街舞社布置工作的配合及完成情况。

  (二)工作能力:

  1、部门内部常务工作。

  2、部门内部梯队建设(学风、纪律、干事素质培养)。

  3、部门内部执行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三)工作成绩:

  1、活动开展成效及成绩。

  2、部门威信及评价。

  3、学业成绩(以上一学期智育成绩为准)。

  (四)其他:

  1、遵守校规校纪及本协会制度。

  2、社长对干部的评价。

  三、社团会员考核制度

  (一)社团成员考核制度采用积分制,期末考核分为三个模块:日常训练5分;活动考核5分;特别表现5分;总分共计为15分

  (二)日常训练活动和活动考勤两个模块,各占10分,共计20分:

  1、日常训练活动由社长指派专门人员进行出勤登记;考核分值为每参加一次训练每人记0.1分,学期末进行累积。

  注:每学期总分最高分为10分,不得突破。

  社团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学生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团委核准确定。

  (三)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开展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和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无严重违纪行为、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团委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注销、备案;协调、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并对社团考核评比等。

  2.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指导单位应是学院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指导教师统一由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兼职课时量。

  (4)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资保障。

  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社团的成立

  1.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团委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3)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社团换届

  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团委同意。

  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人公开选拔由团委负责全程监督,当选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团委审批通过后上岗。

  社团理事会候选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由团委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团委将无异议提名候选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

  (6)在团委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团委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团委审定后实施。

  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社员登记注册表)交团委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情节严重者需移交团委、学生处处理。

  无团委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团委解散该社团,并通报全院。

  (五)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团委。

  (2)团委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行审批并报党办备案。

  (3)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

  (4)团委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团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5)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团委。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月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团委社联部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团委审定后报党办批准后方可印刷。

  (六)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方可收取,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团委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团委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将按《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实际会员不足10人。

  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组织活动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解散。

  五、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章程解释权归团委。

  社团管理制度 10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来源

  第四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五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六条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

  第七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八条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三、经费管理

  第十条各学生社团至少设立财务专管人员(非社团负责人)一名,进行社团财务活动以及账务登记,以便明确各项资金去向。所有财务都应账钱分开,收支两条线。每月至少向社联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大学生社联的检查。所有学生社团经费统一管理。采用预先申请借款使用、经审批同意后,事后凭票冲账的方法使用经费。各社团指派一名社团干部负责社团账目的记录,社联财务部记录好各社团财务账目,以定期向社团和社联对账。各社团要形成以社团负责人为中心的财务小组,开支合理透明节俭、票据真实有效、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活动经费审批,按月或按活动项目,在社团提交活动经费申请交由大学生社联财务部后,由大学生社联财务部向经费管理机构借支,各社团必须以月或以活动项目为周期为单位持现金余额和有效发票到大学生社联财务部冲账,社联再按发票到经费管理机构冲账;

  第十二条社联财务部、各社团相关负责人均要建立独立的账簿,记录社团经费收支情况。账簿记录格式必须规范,第一列记载本项经手的日期,精确到年月日。第二列记载发生本项收支的事由摘要,第三列为收支金额,最后为结余金额;第四列为经手人签名,有发票的需附上发票;

  第十三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票据原则上是发票,且应注明日期、摘要。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有审批人,经手人(至少2人以上经办)签名。如遇特殊情况无发票,对收据或自制凭证必须写明情况,并由经手人,负责人和证明人签字后方可入账;

  第十四条经费使用情况定期(一般为每月月末)向广大会员公布,含收入、支出金额,支出项目和事由,原始凭证等,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五条社团应全力配合社联财务部和策划部对其经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审核(定期与不定期审计相结合),审核完后向广大会员公布审计结果;

  第十六条经费管理人员更换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将本所经管的工作全部交给接管人员,由负责人及部分会员代表监督交接。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原会计账簿,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新老负责人交替,离任负责人应接受离任审计。同时必须在大学生社联处有交接职位的纪录;

  四、经费使用

  第十七条社团经费使用的原则是必要、合理、节俭,最大可能地服务于广大会员,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非法手段使用社团经费;

  第十八条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各项活动的费用,必要用品购置及表彰费等。不得将社团经费公款私用及用于社团成员小范围等不必要开支;学生社团的支出主要包括:

  (1)活动支出

  (2)办理会员证、会徽支出

  (3)其他支出

  第十九条社团经费日常零星开支(尤指日常购买相关物品、耗材等)50以下(含50元),需社团负责人审批;50元以上200以内(含200元)的,需经社联财务部审批,并填好相关表格作好记录。200元以上需填好相关申请表格,经由社联财务部交予校团委审批;

  第二十条经费结余应自动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第二十一条各学生社团会员如对所在社团的财务有疑问,可向社联财务部反映,由社联财务部统一核查给与明确答复。大学生社联定期对学生社团财务的核查情况给予评分,评分结果将作为社团等级评比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第二十二条社联委托社联策划部和财务部对其经费取得、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进行通报。审计结果进行与该社团及主要负责人的奖惩挂钩,作为评选“十佳社团”、“十佳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等荣誉的依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社团部将对其进行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消相关社团干部的职务,并通报到所在院系,并按学校相关条例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属于大学生社联;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社团经费管理制度范例三

  第一章总则

  1、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合理地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营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流程,使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费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针对于本校各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3、本制度所称社团必须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前提。

  第二章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费在会员入会时收缴我校所有社团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禁止向任何社员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当费用,违反此条者,按情节严肃处理。

  2、各社团可自行根据活动的需要,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对外拉赞助。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校团委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3、各种奖励:学生社团获得的各种奖励经费不得用于任何的个人支出,需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使用。

  4、其他经费: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活动支持的经费。

  第三章经费的审批及报销经费的审批原则为:预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社团在进行活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方案和指导老师意见,交由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在社团经费支出记录本上详细登记。

  第四章经费的使用

  1、社团所有固定资产和资金均归该社团所有。各社团拥有该社团财产的使用权。

  的使用原则为:各社团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各社团的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使用。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学生社团活动,不得用于与社团无关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3、社团经费应由社团的有关人员负责专门管理。有关费用收支应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4、社团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经费使用人和社团负责人的签名,每月25至30号上交社联进行帐目审计。

  5、社团经费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检查。社团干部换届时,应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向本社团成员说明自己社团的经费盈余情况,透明自己社团的财务。同时社员可以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疑问,如果社团负责人不能回答清楚则可以向社团部反映情况,社团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会员上交会费详细处理

  1、参加社团的每个会员缴纳会费15元作为社团经费,其余额外收取的培训费或材料费及其他费用必须提交申请上交团委批准。

  2、社团经费收取过程中,应向收取了会费的成员出具相应的票据凭证必须有社团联合会印章方有效,作为该社员的注册证明,没有票据的成员社团部不予注册。

  3、纳新结束后,各社团必须将所收会费如数上交于社联,经校团委核实后,由社联负责按各社团上交人数及会费总额按每人次12元返还于所属社团,其余每人次3元作为社团管理经费。

  4、各社团所收取会费必须公开化,要有专门的详细开支记录本。每月25号至30号将账目记录本及发票上交至社团联合会进行核对,1号社联帖出专栏公布相关经费情况。(严格执行无票据。且必须使用的单据必须为专用正式发票)。

  5、社团纳新结束,必须将纳新时所开收据副本经费及所纳会员详细资料(社团联合会将以海报形式在全校公布)一并上交。会员上交经费及所拉赞助经费归该社团公共财产,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

  6、各社团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举行相关的授课活动,授课所需经费按课时计算或按节数计算可以由社团自己商量。授课经费也可自行商定。(说明:所请授课人必须是校内或校外的老师或相关授课人员。社团内部成员之间的讲学等等属于社团内部的经验技术交流,不应涉及授课经费的使用。对此社联工作者会随机的抽查各社团的授课情况,届时将对授课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六章违反规定的处理方法

  1)各社团上报人数少报1至5名在社团负责人会议上通报批评。

  2)社团上报人数少报6至15名在社团负责人会议上通报批评,并在学校张榜通告。

  3)社团上报人数少报16至30名取消其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并公告全校。该社团负责人在全校通报批评。

  4)社团上报人数少报31至50名取消其会长职务,取消该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并公告全校。

  5)社团上报人数少报50以上者,停止该社团活动,进行整顿。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职务,在全校通报批评。

  6)各社团未按规定程序额外收取费用者,社团负责人在社团会议上做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严肃处理。

  7)各社团未每月未时上交详细开支账目者,超过两次及两次者取消该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

  8)非法侵占社团财务者视情况严肃处理。

  社团管理制度 11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5)协会成员迟到3次以上,请假5次以上,旷会2次以上扣相应分值。

  三、执行与监督:

  (1)每次开会或活动时,秘书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所有记录将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并存于协会内各成员的档案中;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社团各成员加以监督。

  四、社员素质

  1、做品得高尚的人,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提高个人品德修养。

  2、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用心去提高工作质量,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3、服从命令,纪律严明,赏罚有度,对社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增强使命感多提合理化建议。

  4、抛开功利思想,承担更多的责任,积极服从本部门的管理。

  5、顾全大局,把社团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为自己所获得一点眼前利益沾沾自喜。大局观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好工作素养的前提和要求。

  6、正确的工作态度,只要我在做,就全力以赴。

  社团管理制度 12

  一、关于学生社团的成立。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

  二、关于社团名称与社徽。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定。

  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

  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

  (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外出活动;

  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采。

  4、社团活动时间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一课时。

  5、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和活动登记。活动过程中,辅导教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安全,扎实,有效。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6、社团资料规范化:每次活动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相片、学生作品等资料送交校教导处。

  四、关于学生社团组织的规定。

  1、每个社团设第一负责人(社长)一名,第二负责人(副社长)1-2名。

  2、第一、第二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鉴于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六年级的同学不得进入社团管理层,给2-5年级同学更多的机会。

  五、关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评价。

  1、社团活动时间,将由学校领导进行检查并登记,及时反馈。

  2、根据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学校予以评优。第三市学校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学校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包括问卷调查以及资料审核):

  (1)学校召集各社团成员,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社员对社团管理层的评价;

  (2)教导处审核社团资料,包括社团活动记录(文字、图表、图片、影音等)、会议记录、会员考勤记录、活动记录、计划总结等;

  (3)每学期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并向该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该任管理层的出色表现。

  社团管理制度 13

  总则:

  为了更好的促进湖村中学学生的社团活动,增进同学之间的协作能力,社团本着以娱乐休闲为主,和谐交流技术为宗旨;社团通过平常训练和定期的比赛来加深社员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培养社员的团队意识,提高大家的乒乓球技术水平;社团是学生交流的`平台,希望乒乓球社团能为同学之间带来欢乐,同时提升我们自身的技术水平。

  1.本社团活动由主持教师郭修福、指导教师彭军两位组成。

  2.职责:负责社团整体工作,整体规划建设社团;其中:主持教师负责社团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集体活动;指导教师:管理球队的训练和比赛,制定球队活动方案,安排组织比赛;负责指导队员日常训练,提高队员技术水平;组织协调各项活动。

  3.制度要求:

  所有社员参加活动时秉承以“安全为最高标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社员参加活动时,请自备球拍;社员参加活动时,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4.大家要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活动,请与主持教师或指导教师联系;

  会员需服从社团安排,如有异议,共同协商解决;

  5.活动:

  每周尽可能安排进行适当训练,然后进行比赛;活动中队员以安全快乐为主,技术较量为并存;活动中主持教师和指导教师积极配合队员完成活动;

  本规定未涉及事项,可由社员提出议案,报指导教师和主持教师同意后执行。本规定解释权为乒乓球社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社团管理制度 14

  一、学生社团为非盈利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盈利性活动。

  二、学生社团自成立时即建立财务收支账目,并由专门人员负责。

  三、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财务人员须在社团中担任副社长或相当职务。

  四、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大部分需自行筹集,对于大型活动学生社团可寻求社会赞助,但具体事宜须向社团部提交申请,并由院团委批准后方可实施。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和活动组织。

  五、社团财务人员须履行以下职责:

  1、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3、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六、社团部将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为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社团,社团部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活动直至撤销该社团,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具体处罚条例参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社团处罚条例》)

  七、社团财产为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成员不得擅自处理;学生社团终止时,其财产归属在院团委指导下处理。

  八、会费标准

  1、会费上限为20元。

  2、视社团性质和需要,如增加会费,需向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团部会议通过并上报主管书记批准,方可实行。

  社团管理制度 15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类别(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入会手续;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成立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简介;

  (3)学生社团章程(包括:学生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性质和宗旨、会员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指导老师及其他必要事项);

  (4)成员(成立前应有15人以上)的信息表包含姓名、院别、班级、寝室、联系电话;

  (5)指导老师名单及其简介;

  (6)其他必备材料。

  (三)社团联合会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1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社团联合会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院团委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院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社团联合会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社团联合会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社团联合会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应当含工作台帐);

  (二)学期初社团联合会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台帐、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社团联合会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台帐,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2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盗用挂靠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引起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社团活动管理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在宪法、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私自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经审批后按计划开展活动。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提前5天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策划,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的、形式、参与人员、流程、经费预算等),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报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后才可开展。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与学院外部门合作开展活动,应提前2周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与活动策划,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报学院领导同意后才可开展。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时,应注重社团形象,不得做有损社团与学院形象的事。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应在活动结束后6日内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的有关总结材料。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进行活动外,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应的义务。当学院、社团联合会总体安排与学生社团活动发生冲突时,学生社团应自觉服从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安排。

  第四章社团经费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会费。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三十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社团联合会检查。

  第三十一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三十二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三十六条当社团联合会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三十七条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社团联合会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五章社团组织结构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各社团干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后产生。

  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具有如下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学生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学生社团章程;

  (五)监督学生社团财务活动。

  第四十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即社团正副会长,社团财务负责人不得由主要负责人兼任。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不符合学生干部任职资格;

  (二)受到校纪校规等处分者;

  (三)曾因违反者,被撤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四)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学生社团原负责人或主要会员;

  (五)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或不会员的权利适合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社团成员的权力与义务:

  (一)社团成员有权按照社团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学生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二)学生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组成机构和财务制度.可以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咨询。

  (三)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校纪校规和社团有关规定,损害学校、社团会员利益的,社团会员有权向社团联合会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四)学生社团会员应当接受学生社团的定期注册登记。

  (五)学生社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其章程担任学生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六)学生社团会员应当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学生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宣传刊物管理

  第四十三条

  学生社团自办刊物应当向社团联合会申请,并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后才可发行,不得擅自发行。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刊物应当具有固定的名称、版本、顺序编号、定期出版。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刊物内容要积极,健康,不得宣传反动、暴力、低级的内容。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前要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第四十七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后需上交1份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学生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

  第四十八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社团联合会、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四十九条学期考评标准:制度建设占25%,学生社团活动情况占60%(其中日常活动占30%,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指导老师评价占15%。,满分100分。第五十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社团联合会成员数量的15%;

  (二)优秀社团全院学生社团数量的15%;

  (三)优秀社长全院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15%;

  (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五十一条“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五十二条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一)担任社团联合会干部半年及以上;

  (二)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三)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团结同学;

  (四)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能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所组织的活动效果显著。

  第五十三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周年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5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院、社团联合会工作安排。

  第五十四条优秀会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社联开展工作,和社团联合会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院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五十五条社团考评流程:

  (一)社团联合会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五十六条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会长”“社团先进个人”可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院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一学期内有一门课程不达标者。

  (七)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学生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社团管理制度 16

  第一节换届制度

  第十六条本社团理事、常委任期均为一年,最多可连任一届。

  第十七条本社团换届在全体大会上举行,时间由社联给予安排。若未给与安排,应在每年5月至6月期间举行。

  一、在举办时间两周前通知全体社员参加。

  二、尊重社员享有的选举和被选举权,保障社员权利。

  三、保证到会社员必须超过社团实际社员人数三分之一,否则大会无效。

  四、要求理事及常委汇报社团一年工作总结及财务报告。

  五、进行新一届常委选举,基本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进行,根据所得票数,并结合绩效考核表的情况综合任命。

  第二节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每个部门根据部门成员的课程表制定合理的会议时间(即会议时间固定),原则上二周一次,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变。例会每三周一次。理事常委会议每三周一次。理事会会议每周一次,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改变。

  第十九条每次会议(包括理事、理事常委会、例会)都由秘书部的人进行会议记录,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开展两天前,秘书部把会议流程发到群邮,供大家参考。会议结束三天内,秘书部把会议记录、出勤表整理成电子版发群邮供大家查询回顾,会议记录要附上各部门出勤情况。会议结束三天内,宣传部上传会议照片。

  第二十条会议要签到考勤,签到人员由秘书部负责,途中离开要向签到员说明。

  第二十一条每次会议开始之前由主持人带领合唱社歌。

  第三节物资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社团物资需要进行登记及公示,登记内容应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保管人,联系方式。若有外借转移,要做好登记并确定物资的及时归还。若有购进物质,要上报秘书部,由秘书处及时对物资登记表进行更新。登记人员由秘书部专人负责。

  第四节财务制度

  第二十三条每次活动的物资购买需要索取发票或收据,作为报销经费的唯一有效依据。

  第二十四条活动负责人在活动开展前写好经费预算,并把预算交给秘书长审批,所有的.活动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统一报销。

  第二十五条社团经费出纳由秘书长负责,财务记录和发票由秘书部管理,受全体社员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社团经费来源为社员、会员缴纳的社费、会费、学校的拨款及奖励,以及社会活动赞助。主要用于宣传、联系、活动开销等等。

  第二十七条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违例者一律开除出社团,情况严重者上报学校。

  第五节激励及考核制度

  第二十八条对于全体社员,社团推行全年度的绩效考核制度,贯彻于社团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社团整体的活动,部门内部活动,外访交流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考勤率与参与率。

  第二十九条在学年结束时进行综合绩效考核,评选社内积极分子,并给予奖励和相关证明。部门,小组的绩效考核最后由本部门部长,组长进行综合考核。部长,组长的绩效考核最后由副社长进行综合考核。秘书部负责登记和统计全体社员的出勤率。

  第三十条活动积极、表现突出者,由社团向学校推荐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

  第六节工作制度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在学年开始前要进行学年年度计划。换届时,要做工作总结。

  第三十二条活动负责人要在活动开展两个星期前将活动方案交由理事会进行审批,理事会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第三十三条活动负责人要在活动开展一个星期前将前期宣传稿交由宣传部,由宣传部统一进行宣传。

  第三十四条活动负责人在每个项目活动结束后必须完成工作总结,提交总结资料(包括活动项目会议记录、方案、申请表、照片、通讯稿、总结、财务报表)至秘书部存档。

  第七节请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社团例会、常委会、社团整体活动(如三下乡报告会、周年庆等)等全体社员都必须签到,有事请假的社员必须填写社团的请假条并交各自部门,再由部长交至秘书部。若部长请假,需将请假条直接交至秘书处。过后补假条的必须在活动后3天内。

  第三十六条全体社员每学期无故缺席上述活动并无假条的次数满3次即视为自动退社。

  第三十七条部门内部活动有事请假的社员必须向部作口头请假。

  第三十八条全体社员每学期请假次数超过5次,社团内各种评优资格将被取消。

  第三十九条社团各类活动的参与率、会议的考勤率将与评优挂钩。

  社团管理制度 17

  一、本小组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开放进行书法兴趣小组活动。

  二、参加活动的学员进入教室后,应专心听老师讲解,认真进行练习,不得讲话或任意走动,以免影响他人。

  三、每位来书法室上课的学生要爱惜学校的'公共财物,不得损坏,违者照价赔款。

  四、保持书法室的整洁,不乱涂乱画,每次上完课,要及时组织学生打扫卫生,并把练习过的书法纸放入垃圾筒,不准随地丢弃。

  五、课结束后排队清洗毛笔,切忌弄脏墙壁,要注意节约用水。

  社团管理制度 18

  1、街舞社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2、社团成员不得作出有损社团名誉,团结,利益的事情。

  3、社员有义务定期缴纳社费,每学期一次男生30女生15,社费为社长保管。

  4、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团体活动任何人不得占用,私分,或挪用社团财产,也不可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5、新社员必须尊重前任社员,如有违反立刻驱逐出社。

  6、社长有义务培养社团接班人。

  7、每个在职人员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

  8、不得把任何零食,泡面等带入舞社。

  9、任何社员应当听从上级命令

  10、每1大周召开一次例行会议,时间为下星期周四第四节晚修,向班主任请假后全体社员来舞社开会。

  11、每2大周一次大扫除由卫生管理员安排

  社团管理制度 19

  一、关于学生社团的成立。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

  二、关于社团名称与社徽。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定。

  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

  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

  (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外出活动;

  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采。

  4、社团活动时间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一课时。

  5、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和活动登记。活动过程中,辅导教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安全,扎实,有效。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6、社团资料规范化:每次活动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相片、学生作品等资料送交校教导处。

  四、关于学生社团组织的`规定。

  1、每个社团设第一负责人(社长)一名,第二负责人(副社长)1-2名。

  2、第一、第二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鉴于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六年级的同学不得进入社团管理层,给2-5年级同学更多的机会。

  五、关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评价。

  1、社团活动时间,将由学校领导进行检查并登记,及时馈。

  2、根据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学校予以评优。第三市学校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学校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包括问卷调查以及资料审核):

  (1)学校召集各社团成员,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社员对社团管理层的评价;

  (2)教导处审核社团资料,包括社团活动记录(文字、图表、图片、影音等)、会议记录、会员考勤记录、活动记录、计划总结等;

  (3)每学期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并向该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该任管理层的出色表现。

  6、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计算机社团通过开设各种计算机社团活动,以适应现行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各类需求,提高学生整体信息素养。为实现计算机社团各项活动,正规、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计算机社团活动前期,必须在学生中选好社团负责人,填写好社团活动名单。

  2、计算机社团负责教师要撰写好开课的计划,礁。计算机社团活动需按照课程表安排表严格进行。

  3、每次计算活动,要填写学员签到表,和活动记录表。

  4、在机房开展社团活动,要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干净,不得带食物饮料进入。

  5、进入机房,必须佩带鞋套,离开时鞋套不得乱扔,及时清理带离机房。

  6、使用机房计算机,必须爱惜软、硬件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必须按当前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7、学生进入机房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计算机课无关的事。

  8、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机房。

  9、每学期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学生在信息技术学科的竞赛成绩,评选出优秀社团成员并予以表彰奖励。

  10、对于不遵守社团制度,缺勤达社团活动次数1/5以上的同学,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给出社团除名的处理。

  社团管理制度 20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规章制度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大、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委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反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大、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三、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大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

  社团管理制度 21

  板块一:卷首语

  连云港市龙河小学是江苏省实验小学,多年来,学校按照“重科研、育名师、创特色”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创学习型学校,育智慧型人才”的办学目标,在“快乐体育”特色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快乐教育,幸福课堂”的办学特色。

  板块二:快乐社团

  根据学生的自主发展需要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先后成立了三原色、科技、创新与思维、舞蹈、书法、童话等七个学生社团,xxxx年科技社团和书法社团被评为县级优秀社团,社团活动丰富多彩,已经成为学生快乐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板块三:快乐体育

  我校是快乐体育传统校,早在1995年,我校就确立了“体育兴校”的发展目标,积极创办快乐体育特色。1996年被评为省实施《锻炼标准》工作先进单位,被评为全国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先进单位。

  板块四:快乐课堂

  课堂是学生活动的主阵地,只有快乐的课堂才能培养出快乐的学生。乘着课改的春风,我校大力推行课堂教学改革,努力让课堂成为学生的乐园。语文学科所提倡的“批注式阅读教学”,已经惠及大部分学生。

  板块五:快乐童话

  童话是我校所开发的校本课程,也是学生感兴趣的`内容。“听童话,讲童话,写童话”已经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一部分,童话故事演讲、童话剧表演成为我校艺术节的保留节目。

  板块六:快乐成长

  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一直努力追求的目标,我校通过举行入学仪式、入队仪式、成长仪式、“六一”演出、庆元旦、毕业典礼、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为学生留下快乐的记忆。

  (说明:可以根据需要,配上学生活动的图片)

  社团管理制度 22

  一、社团的成立

  1、鼓励学生申请社团,社团成立按照社联章程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料提交,同时在社联公告栏长期公布社团申请流程。

  2、资料审核通过后,为预备协会,需要建立考核期。审核一段时间后根据纪律考评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决定予以成立或撤销。

  3、理清系社团部和社联的关系,社团审批权在于社联,其他领导不能以行政命令和权威进行干涉,影响协会社联正常工作。根据社团联合会规则要求系社团部定期对主席团进行工作汇报。

  二、会长的考核

  1、社联理事会召开,会长须参加,如有重要事情不能参加,需委派派副会长参会。否则每次扣2分。每周协会会长必须安排人员到社联签到,缺两次以上每次扣2分,予以类推。

  2、会长每个月须向社联汇报本月的工作总结以及下月工作计划,未汇报者每次扣5分。

  3、每届会长须填写社联干部专用表格,并进行存档,未填写则视为自动取消会长职位。

  4、会长与协会考勤扣分,直接关系协会评优。每月按照扣分情况,评选月度优秀社团与月度差劲社团,予以通报。

  三、社团的会费管理

  1、社联提供每年协会收费参考,需提高收费标准的协会,应先与社联沟通,以保证协会收取会费的一致性、合理性。

  2、协会招新后,开始第一次会议安排,须上报社联。由社联安排人员指导协会日常工作,以及负责协会的第一次会议的会费收取、人员登记、确定协会的招收新成员的情况,以便确定协会收取会费的情况。

  3、为防止会费流失、管理混乱现象,换届会费损失等情况。协会会费的70%上交社联代为保管,30%作为协会的日常活动资金,协会每次活动可向社联申请资金(必须写好活动内容、费用清单),社联承诺高效率审批。百分之七十中的百分之十作为月优秀社团奖金、社联杰出奉献奖金,社联开支。

  4、社联秘书处定期通过理事会,向协会汇报社联和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社联和各协会经费支出接受理事会监督。

  四、社团的考评

  1、办公室值班:协会办公室中午必须有人值班(具体协会自行安排)值班要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卫生。值班时间和社联的值班时间一致。社联值班人员根据每天的协会办公室的情况进行打分。

  2、签到:协会每天须派人(除放假和星期天)到社联办公室签到,不可代签,缺一次扣1分。

  3、晨跑:晨跑期间迟到者扣0.5分。无故未到扣1分。不参加的协会可以予以注销。

  4、每年年末协会必须上交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未交者,根据本年度考核情况,予以扣分。

  5、每月社联对协会的考评进行一次总结,如果协会的考评非常差可以先予以警告,不改正者可以予以注销。

  五、社团活动和经费的申请

  1、协会每年须要有自己的特色活动,协会活动策划书应先交于社联组织策划部进行审批,合格后由社联上报的院团委审批。

  2、活动前期活动经费协会写好经费清单交至社联监察部,经审核批准后,由秘书处领取经费。后期活动由社联向学院领导申请。

  3、活动结束协会必须上交活动总结和活动的奖项设置以及活动经费清单,方便社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六、社团的奖罚

  1、协会不按时参加社联理事会一次警告两次白榜三次以上根据协会的考评情况对会长进行撤职处罚,严重的予以注销和追究负责人责任。

  2、每两个月总结考核结果,表现良好的协会予以表扬。每年的“五四”评优、评先,参照会长、协会的考核以及协会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定,不再另外临时通知评审。

  3、协会不遵守社联管理可以直接取消评优资格,情况严重追究会长责任。

  4、新增月度优秀社团评选,根据每月协会考核分数,采取扣分数少的社团或者未扣分的社团前3名,予以红榜表扬。

  社团管理制度 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兴国县将军中学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校团委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校团委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与注销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纳新标准及流程、社团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项);

  (3)成员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级;

  (4)指导老师同意书。

  (5)其他必备材料。

  (三)校团委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学校审批,校团委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没有正式指导老师的;

  (7)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8)发起人受过校规校纪处分的

  (8)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校团委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学校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校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校团委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校团委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校团委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校团委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

  (二)学期初校团委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校团委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1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成员大会决定解散或已合并的;

  (六)指导老师建议注销或指导老师不能正常参与指导工作的;

  (七)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换届

  第二十条社团成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应由全体成员组成,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社团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校团委备案,并由校团委酌情上报。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2、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3、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4、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第一次成员大会时需:

  1、选举社长等负责人,成立相应结构组织。社团的主要干部应由社团推荐,经校团委考察;由德才兼备且愿热心为社团工作的同学担任。

  2、确定成员名单。

  3、确定社名及明确主题。

  4、确定社团活动计划。

  附:会后需将以下事项报至校团委备案:

  1、会议记录

  2、成员名单及组织机构名单

  3、社团活动方案。

  第二十四条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有效的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占全体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受校纪校规处分者;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事项。

  社团负责人的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到期结束时视情况可以续任。

  第二十六条各社团负责人的换届或更换,须在变更之前由该社团原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报告,在其指导下进行,对于人员更替工作中出现的舞弊问题,校团委有权干预并及时解决。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不得私刻公章,但可以备有社团艺术图章,刻艺术图章须经校团委批准,方可刻制。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和外界单位签订合同,如确实需要签订合同的,应上报校团委,经同意方可签订。

  第四章社团成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校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定期注册。

  第三十三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四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社团经费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校团委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校团委检查。

  第三十九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四十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校团委提交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四十一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校团委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四十四条当校团委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校团委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四十五条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校团委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校团委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四章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四十六条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实践校团委宗旨;按时参加校团委召开的联席会议,并通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积极参加校团委的各种活动,执行校团委的各种决议。

  第四十七条在不违反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在与社团自身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发生冲突的基础上,充分满足社团成员合理的活动需要。

  第四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一)经费帐目不明;

  (二)活动开展中出现损害学校公物情况;

  (三)活动安排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十九条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必须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1、接受校外单位的活动赞助;

  2、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活动;

  3、以社团名义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4、与校外单位、社团的联谊等活动。

  第五十条如需校方提供场地,需至少提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十一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指导老师、范围及经费预算等。

  第五十二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体现社团宗旨,经学校团委审批后在课余时间开展。各社团必须设置日常活动记录本,并派专人对日常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成员,内容,活动反映和对活动的思考)。校团委有权抽查各社团的活动记事本,并于学期末将各社团的活动记录收齐编档。校团委还将对活动的影像资料收齐归档。

  第五十三条社团活动需要海报宣传,需将拟好的标语报校团委审核。社团出版内部刊物必须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并接受学校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社团,学校校团委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暂停社团活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直至注销该社团。

  第五十五条社团的开放性活动,负责人应在活动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填写活动申请表(须一式2份,一份上交团委,一份返回各社团)。如果使用学校公共场地,须另附书面申请。活动申请表和场地书面申请必须由社团负责人亲自填写及签字,视为有效,经校团委审核批准后,社团才可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各社团须提交一份活动总结(电子档和文本文件)至校团委存档。

  第五十六条学生社团在宣传方面的注意事项:

  (一)学生社团借用校团委的物品必须在当日21:30前结束,并做好清洁工作。两次未清洁合格的学生社团,将不再允许其借用校团委的物品;

  (二)场地用具需进行预约。

  第五十七条学生社团举办活动经费:

  (一)申请学校拨款,活动申请表至少需提前一周交到校团委;

  (二)申请学生社团会费支付,必须提前提交申请表至校团委备案,活动结束,经财务审核后,予以报销;

  (三)由赞助商提供赞助费,必须提前提交活动申请表到校团委。

  第五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在活动期间要做好活动的总结、记录。

  第五十九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应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本原则。若社团活动出现冲突,各社团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能令双方满意的,各社团应服从校团委的决定。

  每天课外活动可作为社团活动安排时间,必要时由校团委安排上课时间开展。

  每学期由校团委安排有可展示性质的社团做成果汇报活动,设为专场文艺汇报晚会。

  第六十条学生社团举办一切活动,凡涉及收费的活动,须报校团委批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

  第六十一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校团委、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六十二条学期考评标准(满分100分):

  (一)制度建设占20%,其中资料准备齐全则可获得基础分15分,主管教师在此基础上根据资料的规范性酌情加分;

  (二)日常活动占40%:

  1、社团会议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

  2、活动记录缺填一次扣5分,不规范填写一次扣3分;

  3、主管教师抽查日常社团活动时发现以下情况可酌情扣分:

  活动安排不符合该社团建社宗旨、活动过程中纪律涣散、社员做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等。

  (三)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

  (四)指导老师评价占10%。

  第六十三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优秀社团全校学生社团数量的20%;

  (三)优秀社长全校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20%;

  (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六十四条“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校团委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六十五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学期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校、校团委工作安排。

  第六十六条优秀社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学期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团委开展工作,和校团委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校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六十七条社团考评流程:

  (一)校团委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六十八条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社长”“社团先进个人”可推荐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校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条各班班主任要本着以学生为本,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原则,鼓励学生选择参加适合的社团组织,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将军中学校团委。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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