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7 14:40:06 晓凤 制度 我要投稿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停车收费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1

  1、目的

  明确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操作流程,约束和规范车辆管理过程中的经济行为。

  2、适用范围

  xx酒店物业所有在管项目的停车场收费管理。

  3、职责

  3.1车辆管理收费岗负责临时停放车辆的费用收取。

  3.2项目财务人员负责月保车、产权车费用的收取,并监督车辆收费岗的收费情况。

  3.3礼宾主管负责定期检查车辆停放及收费情况。

  3.4公司财务部负责指导和监控所有车辆收费行为。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停车场实行24小时收费管理,填卡时间为24小时书写格式。

  4.2停车证由服务中心收费管理员统一管理、盖印发放。

  4.3固定车位凭收费处交费单予以办理停车证,固定和月保车辆办理月保ic卡每张卡收押金50元。

  4.4收费管理:

  4.1.1车辆停放按项目所在地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标准收费。

  4.1.2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公务的`军警和政府用车、邮政车及水、电、电信、煤气等工程车辆予以免费通行,公司接待车辆予以免费。

  4.1.3免费车辆进场,发放通用的临时ic卡并作登记,如卡丢失,应按规定赔偿。

  4.1.4收费系统因停电或其他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统一由收费员开具一式两联记录单,由礼宾员做好详细记录,底联由收费员上交礼宾部主管统一保存,留作部门核查的凭证。

  4.5车辆停放收取标准:

  4.5.1中、小汽车月保为xx元/辆。

  4.5.2临保为xx元/辆/时(12小时内xx元/辆)

  4.6车辆出场时由收费员验证ic卡是否有效,核算缴费金额,并开发单据,若ic卡丢失,补办标准为:

  4.6.1临时ic卡若有丢失,需缴交ic卡工本费50元,并按最低24小时(2次)收取费用。

  4.6.2固定和月保车辆ic卡丢失应由车主向礼宾部办理挂失申请,经部门主管或收费管理员同意后将该卡予以注销。并缴交工本费50元重新办理新的ic卡。

  4.6.3ic卡丢失车辆除办理完以上两项手续外,车管员须严格核实其有效证件、登记后放行。

  4.7每月25日提醒通知车主办理下月月保手续,如到期还未办理者,按临保收取费用。

  4.8每班收费管理员应将当班收费软件和现金作记录,现金及统计单一并交由财务统一收帐。

  4.9收费岗下班时必须打印本班次收费清单,免费金额必须要有免费凭条或部门经理的签名。

  4.10内部日交款单据(袋)填写字迹工整、规范统一、不得涂改、乱画。

  4.11收费系统除正常收费操作外,不允许动用与收费有关的其它功能,发现一次严肃处理。

  4.12收费系统程序调整由公司领导批准,由礼宾部主管监督、工程部技术人员予以调试,其它人员无权擅改,一经发现按情节给予处理。

  4.13收费系统出现故障,当班礼宾员应及时汇报当值领班,并做详细登记,收费员不得擅自乱动收费系统。

  4.14因收费系统故障临时卡掉入卡机时,要有主管签字证明,收费管理员签名核实,部门经理签名认可。

  4.15服务中心办公室、礼宾部每月不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经查出有违规行为,将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保证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

  三、职责

  本部门员工按本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四、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

  1、车辆入场时,由当班登记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小型车辆、大型车辆、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当地政府车辆、本公司车辆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时核对收费情况。

  五、停车场收费管理

  1、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临停10元/辆,过夜20元/辆;大型车辆临停15元/辆,过夜25元/辆。

  2、车辆入场时,由当班收费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假钞,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收费员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张10元、10张5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在上班时统一领取。收费员手上收费金额达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停车场主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最后交班时由停车场主管、当班收费员共同清点当日收费款总额,再与登记员的'当天台账进行核对,如发现款与账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分责任进行处罚,停车场主管负责已签收的收费款,当班收费员负责未交的收费款及本来手上的预留金200元,分析是哪边出现问题,就由哪边负责赔差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停车场主管有责任督促当班收费员及时交款,当班收费员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假钞,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假钞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需向公司财务领取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原因,及时将用完的票根交回财务。

  2、在领用发票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七、停车场节假日管理

  1、按经营性质决定本停车场遇节假日属于工作更为繁忙时

  间,必须做好节前工作安排工作,此工作安排先由本部门主管按实际人员情况提前半个月上报管委会,再由管委会提出决定意见提前一周上报公司批示,最终以公司批示意见为准。

  2、节假日停车场具体管理办法以当时最终公司批示意见执行。

  八、违规处理

  1、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挪用收费款,一经发现确认,属于经济违法,一律严肃处理,按贪污、挪用金额的双倍赔偿,并立即开除处理;金额大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司并保留追诉权。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华纳酒店内停车场

  第三条职责:

  (一)车场收费员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二)车管员负

  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三)车管负责人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

  第二章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第五条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条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第七条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第八条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九条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第十条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第十一条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第十三条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第十四条严禁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第十五条车辆进出:

  (一)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二)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四)对进入停车场得所有车辆必须做好检查,登记,当面提醒客人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并将车辆门窗锁好。

  (五)告知客人随身保管好停车证,凭证取车。

  第十六条巡视:

  (一)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经理处理。

  (二)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数量,确保安全。

  (三)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四)车管员负责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

  第十七条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车主,同时逐级报告领班及部门主管和部门经理。

  (二)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三)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岗亭制度:

  (一)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

  (二)不许闲杂人员进入。不许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三)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第三章收费办法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

  (一)临时停放: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首x小时x元/次,超过x小时,每小时加收x元,连续停放在24小时内最高限额停车费50元。

  (二)月卡停放:x元/月。

  (三)月卡定位停放:x元/月。

  第二十条优惠范围:

  (一)购买年卡用户送一个月免停车费。

  (二)x银座会所购买年卡x元/月。

  (三)承包单位:全部刷卡计费,优惠方式见下表:(表略)

  第二十一条免费范围:

  (一)住房客人等免费临时停放,在前台登记刷卡

  (二)经公司批准的免费长期停放客户,须办理免费id卡

  第二十二条结算方式:

  (一)临时停放:停车场收款员在出口处按电脑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并开具票据交予车主。

  (二)年卡及月卡(id卡):保安部收取费用后开具票据,制作相应id卡交与车主使用。

  (三)承包单位:各承包单位每月需按刷卡机读数与电脑核对后的金额按双方规定时间向公司结算上缴停车费。

  (四)每星期一,星期五,保安部将收到的款项上缴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押金及工本费用:

  (一)办理年卡、月卡及免费卡(即id卡)的车主须交一次性工本费x元。

  (二)各承包单位须交纳设备及停车费押金x元方可领取刷卡机。

  第四章收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监督管理:

  (一)停车场系统与财务部联网,由公司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二)免费卡的审批、发放须经公司办公会研究通过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停车卡的办理

  (一)停车场保管车辆分id卡和临时停车ic卡两种方式,id卡车辆分按月、年收费及免费两种形式,ic卡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id卡,可到保安部办理,并与保安部签订车位租用协议。

  (二)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放id卡给用户,并收取工本费押金x元。

  第二十六条停车卡的使用

  (一)临时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发放临时停车ic卡,出场时主动交回停车卡,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二)若用户电子出入卡遗失,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电脑将删除所有资料。

  (三)电子出入卡不得转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防止被盗,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第二十七条稽核规定

  (一)停车费收费人员,必须根据车辆电子收费系统电脑记录,如实打印出当班进出各种车辆明细表。

  (二)每个值日班次,根据车辆进出电脑计费明细表,分别签写“营业收入”交班表、现金“缴款单”一式两联,具体反映该班停车费收费及收卡的全面情况。

  (三)车辆进出明细表、营业收入交班表及现金缴款单经收费人员签字后报保安部稽查员审核。

  (四)保安部稽核人员,负责对车辆进出明细表,“营业收入”交班表,各具体项目的全面核对工作。认真审核车辆收费类型、标准、金额,各种优惠卡免费卡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保安部稽核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后的“营业收入”交班表,清收现金、银行进帐单。在“营业收入”交班表、现金“缴款单”上签字,一联自存,一联交停车费收费员保存。并将现金及时缴存公司财务或银行。

  (六)保安部稽核人员每周将各班“营业收入”报表汇总,连同现金“缴款单”上交财务部审核。

  (七)财务部在审核保安部停车费收入汇总表后,并将盖章后的停车费“缴款单”一联退回保安部留存。

  (八)月末财务部编制“停车费收入缴款缴卡情况汇总表”,与保安部“营业收入”汇总表及停车费“缴款单”相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保安部经理、财务总监签字认可,当月停车费清算稽核工作完成。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x年xx月xx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成都xx酒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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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确保收费合理并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蜀跃东路街面车场的收费管理

  3.职责

  3.1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车场(库)有偿使用费

  3.2财务内勤负责核对费用的.准确性

  4.内容

  4.1收费依据

  4.1.1《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4.2停车场(库)收费

  4.2.1临时车位收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4.2.2.临时车位收费一般按小时收费(详见收费标准)

  4.2.3当外来车辆需使用临时车位时,车辆管理员应引导车辆有序整齐停靠在临时车位

  4.2.4车辆管理员应准确记录车辆进出时间并按既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车场有偿使用费

  4.2.5收费完毕后,收费员应将收费票据交给车位使用用人,由收费员每日下班后将当天收取的停车费上缴管理员

  4.3注意事项

  4.3.1临时停车场须张贴收费标准

  4.3.2临时停车场临时车位应设置车位线,车位线应保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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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二、值班人员对停车收费管理系统主机进行专人专管,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停车收费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停车收费管理系统操作管理应严格遵照以下原则:

  1、保持收费系统电源稳定,不得随意接用其他用电设备;

  2、非公司指定收费人员不得对收费系统进行操作,以免造成系统损坏或数据丢失等故障;

  3、禁止安装和运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资料等,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4、禁止在电脑上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禁止连接手机,给手机充电;

  5、保持电脑通风,严禁物品遮挡电脑散热口;

  6、电脑主机、显示器及各外部设备上严禁放置杂物、液体等;

  7、及时关闭系统弹出信息窗口;(弹出窗口过多可能导致电脑运行缓慢、死机、系统崩溃等)

  8、遇有电脑出现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严禁擅自拆机、检修;

  9、其它参照公司办公计算机管理制度执行;

  四、停车收费管理系统维护与保养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1、定期对停车收费管理系统主机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归档,以提高查询、统计速度;

  3、定期将数据库备份到安全可靠的计算机上,以防止数据库或操作系统被破坏,造成数据丢失;

  4、定期对读卡控制机内的散热风扇,电路板等部件除尘;

  5、定期检查读卡控制机内的散热风扇工作是否正常,以保证控制机内散热良好;

  6、定期检查各设备的地线连接是否良好,以保证设备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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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目的:规范营业性停车场收费、交费工作,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停车场经营工作的健康发展。

  2.0营业性停车场具备的条件。

  2.1营业性停车场必须张贴《营业执照》、《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复印件)和悬挂《经营服务性收费价目表》。

  2.2营业性停车场车管员必须参加交管局举办的车管员培训,并获得上岗证。

  2.3停车场须张贴责任人的姓名和着车管员制服的车管员照片、姓名。

  2.4车管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车管员制服,佩戴上岗证。

  2.5营业性停车场收费必须使用《江苏省无锡市机动车辆保管、洗车及配套服务定额发票》,发票上须加盖本管理处财务专印章。

  2.6停车场出口须张贴收费不给票属贪污行为的公示牌。

  3.0停车出入卡。

  3.1停车出入卡分为月租停车出入卡和免费停车出入卡两种。

  3.2月租停车出入卡供缴纳车位使用费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

  3.3免费停车出入卡供业主/物业使用人驾驶的属于政府规定免费停放范围的车辆使用。

  3.4运用id智能道闸收费系统,每月五日(遇节假日顺延),须根据当月办理的月卡和免费停车卡实际情况,对电脑中储存的资料进行调整,包括新增的月卡、免费停车卡号,删除遗失、损坏、无效的卡号。

  4.0停车场的收费。

  4.1收费准备。

  4.1.1收费车管员每人可预借100元作为停车场收费周转备用金。借款人辞工、调岗、探家时须如数归还,同时将其所领的发票、所收取的现金以及最近的《日当班收入统计表》一并交清。

  4.1.2一般情况下,收费车管员每次限领一本(500元)定额发票,管理处作发票领取登记。

  5.0车辆进出场与收费。

  5.1停车场进、出口岗必须在《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出入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5.2对于确认的免费临时停放出场车辆,车场收费车管员必须要求该车驾驶员在《机动车辆出入登记表》的免费停车驾驶员签名一栏签名。

  5.3对临时停放的出场车辆进行验证后,严格按照《无锡市营业性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

  5.4收费必须给票。禁止乱收费、收费不给票据或使用非本管理处停车场收费票据、该收而不收等行为。

  5.5收费车管员须将在背面清楚写有车牌号、车辆出入时间、收款人姓名及停车卡号的发票联交给驾驶员。

  5.6若出场车辆驾驶员不要票据,其票据须作妥善保管,交费时连同该票据一并上交财务部门。

  5.7遇有拒交或少交停车费的车主(驾驶员),收费员应礼貌劝其交费。如发生争执,应及时报请班长到场处理,同时维护道口交通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5.8持有效月卡或免费停车卡的车辆出场不收费,但须经车管员验证后放行。安装智能刷卡系统的`由驾驶员自行刷卡离场。

  5.9具备条件的管理处停车场须实行专卡、专车、专用或专位原则。即:当业主/物业使用人办理了停车出入卡的车辆不在场时,其驾驶另外的车辆应凭临时停车卡出入,可不收费;如其车辆在场时,其驾驶另外的车辆须凭临时停车卡出入,并视为临时停放车辆。

  5.10明确专人顶岗。遇当班车管员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岗时,由本班班长或指定其他当班人员顶岗。顶岗人员到岗后,双方须认真清点发票,并作详细记录。离岗人员返回后再对发票、收回的停车场出入卡进行点验,双方签字认可。

  5.11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认真清点在场车辆,并签字认可。

  6.0日收费结算。

  6.1管理处必须坚持进行日收费结算工作。

  6.2由人工操作道闸的管理处日收费结算的方法:停车场车管员下班(交班)后,护卫主管或其他管理人员立即组织其对当班期间收取的停车费进行结算,由出口车管员填写《日当班收入统计表》,并在填报人一栏签字,经入口岗车管员核定后在证明人一栏签字,护卫主管在监督人一栏签字认可。进出同道的停车场,证明人一栏可以空置。

  6.3使用id卡智能管理系统的管理处进行日收费结算时,护卫主管或其他管理人员须到停车场出口岗亭,通过查询电脑,核定该车管员当班期间的收费情况,填写《日当班收入统计表》。

  7.0停车费的上交

  7.1收费车管员用完一本定额(500元的)发票后,必须及时到管理处财务室缴费并办理结算。如遇节假日或财务人员不当班,车管员缴费时间可顺延。

  7.2收费车管员到财务缴费并办理结算,应带齐定额发票存根、有本人签名的废发票和停车费收入、经护卫主管签字认可的《日当班收入登记表》等资料。

  8.0监督与检查。

  8.1管理处须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车管员收费工作的监督与检查,防止出现违规情况。

  8.2收费车管员必须妥善管理票据与现金,如有遗失须承担赔偿责任。实行日结日清制度的管理处,其收费车管员下班后须及时将当班收取的现金和票据存根一并上交管理处财务。

  8.3护卫班长必须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对车管员的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教育,并报告管理处。对未能及时发现与制止本班人员违规操作,以及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的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8.4管理处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停车场的收费工作,实行专人专管,做好收费单据发票的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

  8.5管理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每月对停车场的收费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检查的规定,并且按照《停车场收费情况抽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时,由管理处负责人组织并参与,护卫主管必须参加。

  8.6若发现违规操作或违纪情况,必须立即纠正,同时查明原因,并报公司财务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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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规范停车场的管理,明确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有效监督停车场收费。

  2.范围

  适用于xx花城服务中心

  3.职责:

  3.1安全主管负责停车场票据、收费监督管理;

  3.2安全督察负责停车场发票、停车费领取交纳、收费管理

  3.3安全班长负责停车现场实际操作管理;

  3.4服务中心出纳负责票据管理;

  3.5收费岗安全员负责停车费收取、必开发票管理。

  4.方法和控制过程:

  4.1安全督察负责到服务中心出纳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并对数量进行登记、注销;

  4.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安全班长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安全主管负责领取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安全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5本;

  4.3停车场收费岗人民币存底数量150元整,作为收费备用金;

  4.4停车场收费岗每用完一本发票,收费岗安全员须向安全班班长上缴,由安全班班长连同发票存根上缴到出纳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存根,当事人签名认可;

  4.5收费岗安全员收取停车场服务费必须遵循收取费用开出发票的原则,收费不开出发票属贪污行为并受严厉处理;

  4.6收费岗安全员值班期内不得带个人私款,如有带款须在值班前上缴班长代保管;

  4.7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8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4.8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不愿收取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或当车主面销毁,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款严肃处理;

  4.9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当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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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费标准

  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以此类推。

  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必须出闸离场,超过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费。

  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费。

  (二)免费处理规定

  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务部查核。

  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

  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才能作免费处理。

  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匙打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务部核算依据。

  (三)过夜车辆的收费规定

  由22:00开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车辆,按夜间收费标准收费。

  (四)收费室交接班规定

  1.交班时,交班人将金额总数如数交下一班,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一栏签名确认。

  2.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清金额及票据,认真辩别钞票真伪,交班后发现有错误或钞,由接班人负责。

  3.每天夜班接班后,到出车口打开读卡机,将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财务部核查。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9

  1、收费管理

  1)本停车场实行中央及岗亭两种停车收费方式,凡停在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可在中央收费处缴纳停车费,停在地面停车场的车辆可在出口缴纳停车费。

  2)z集团及集团下辖各控股公司所属车辆,以及享受车补的员工车辆无须缴纳停车费。酒店员工个人车辆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西停车场无须缴纳停车费,否则需要缴纳停车费。

  3)在z海悦酒店消费的客人车辆,在消费完毕离开时,该部门接待人员应提示客人在部门接待处摆放的计费器上刷卡,并说明将停车卡在部门接待处或中央收费处的计费器处刷卡后无须缴纳停车费。

  4)与集团公司、酒店因业务往来的重要客户车辆,负责接待的集团或酒店人员在客人离开前,应将客户临时停车卡在计费器处刷卡后,无须缴纳停车费。

  5)酒店外协供应商或施工人员车辆,使用其申办的停车月卡进出停车场,如属临时车辆或暂未办理停车月卡的`需缴纳停车费。

  6)政府规定不收取停车费的车辆(车身有明显标志,包括:警车、军车、押运车、急救车120、消防车119、出租车及监督检查机关、街道办的车辆等),不用发停车卡直接开道闸放行,无须交纳停车费。

  7)持有免收停车费相关证件的车主,必须发放停车卡,不收取停车费,但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并通知当班主管确认。

  8)在车场停放的车辆,如不符合上述免缴停车费用条件的,车场管理员按最终政府批准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2、停车费结算及票据管理

  1)停车场管理员分早、中、晚三个班次(早班8:00-16:00,中班16:00-00:00,晚班00:00-8:00),停车场每个出口每班次预留备用金100元,三个出口即每班次预留备用金300元,由各班次车管员负责进行交接。

  2)每班次下班前交接班时,由交班主管收回本班次除备用金外所收的停车费及发票,并与车场管理员进行交接,交班主管将本班次所收的停车费直接交于物业服务部收款员或财务部(具体按《财务部管理制度》执行),将本班次所使用剩余的发票保存好待下一班次继续使用。

  3)停车场发票由物业服务部收款员从财务部领出(具体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由当班主管在物业服务部收款员处领取发票,交给岗亭车管员使用。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10

  (一)收费标准

  1、 月保:汽车400元/月,摩托车60元/月。

  2、 临保:汽车2.5元/1小时,12小时最高限价为7.5元;摩托车2元/12小时。

  3、 已售车位:140元/月(管理费)

  (二)免费处理

  1、 临保时半小时内(含半小时)者免费。

  2、 公司车辆可免费,必须在登记本上注明,以便查核。

  3、 持有雅筑**免费停车卡(每张停车卡面值10元),收取后必须妥善保存,和计费小票订在一起,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同时在免费卡的背后注明车牌和时租卡号,以便财务查核。

  4、 执行公务的`军警车(含o牌车),救护车,殡仪车,可免费,但必须由当班领班在计时卡和小票上注明签署。

  5、 由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签署的公司业务车可免费,但必须在小票和登记本上注明。

  6、 严禁在岗私自对所停车辆免费,一经查出,除由当事人补回停车费外,不必须按奖惩制度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收费岗之交接班规定

  收费岗除遵守安管员交接班管理制度外,不应遵守如下条款。

  1、 交班时,交班人必须将在库车辆、月保卡、时租卡数量及票据使用情况如实填写,在交接班之记录本上,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栏签名。

  2、 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备用金额、票据,认真辨别钞票真伪,如发现有错误或假钞由接班人负责。

  3、 接班后如发现有登记错误,应立即报告领班进行处理。

  4、 交班人必须在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四)财务结算,稽查制度

  1、 早班领班必须在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天收费交到财务部,如财务休息,则应交至管理处值班人员当天存入。

  2、 当班领班必须每日、部门主管每周、财务每月检查核算车辆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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